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通知书_2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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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调整南通市市区房改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03]255号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调整南通市市区房改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03]255号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调整南通市市区房改政策意见的通知正文:----------------------------------------------------------------------------------------------------------------------------------------------------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调整南通市市区房改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03〕2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房管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调整南通市市区房改政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关于调整南通市市区房改政策的意见(市房管局、财政局、物价局二○○三年六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区住房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2003年度房改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市区房改政策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住房公积金(一)对于市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同)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调整为10%。

对于企业及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根据承受能力和条件,在8%-12%幅度内确定。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0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二、关于公房租金和住房(租金)补贴(一)市区公有住房租金不作调整,有关各项减免政策继续执行。

(二)对于有条件的单位,1998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的住房(租金)补贴比例可由原来的2.4%调整为4.9%,离退休人员住房(租金)补贴比例可由原来的3.6%调整为6.1%;在职职工住房(租金)补贴基数与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离退休人员住房(租金)补贴基数按其2002年12月离退休费计算。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发稿时间:2015-5-19 15:02:15 阅读次数:78)通建价[2015]1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保障发承包双方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明确如下:一、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必须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由于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二、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计价中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

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容:1.工程中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其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

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主要建筑材料的种类、名称等,例如钢筋、型材、商品砼、预拌砂浆、水泥、黄砂、碎石、砌块、混凝土制品、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型材、玻璃、各类管材、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

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应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5%以上的各类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5%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材料。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4.主要建筑材料数量的取定。

三、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内,因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风险调整计算方法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如下办法进行结算。

1.主要建筑材料费用占单位工程费用的比值a确定方法:a=【单位工程某类别建筑材料工程总数量(包括变更调整数量)×中标单价/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含人工、材料风险价差部分)】×100%。

南通定额解释答疑解读

南通定额解释答疑解读

南通定额解释答疑问:如果电气工程中仅做配管,穿引线的费用如何计算?答:穿铁丝按0.35工日/100m管,铁丝0.21kg/100m管(摊销量)计算。

问:如果刷油、绝热、防腐蚀三者同时发生,脚手架搭拆费用,应如何计算?答:在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中,若三者同时发生脚手架搭拆费用时,应分别计算。

问:什么是浮标液面计、水塔与水水池浮漂水位标尺?答:浮标液面计是指利用浮标位置的变化,来记录液体液面高度的仪器。

水塔与水水池浮漂水位标尺是用于记录水池或水塔中水位变化的仪器设备,由液面的升降,带动浮漂水位标尺,从而记录液体变化量。

问:刷油工程定额适用于哪些工程项目?答:刷油工程定额适用于金属面、管道、设备、通风管道、金属结构与玻璃布面、石棉布面、抹灰面等刷(喷)油漆工程。

油漆涂刷在金属表面,逐渐干燥硬化后形成一层与基层材料牢固粘结的薄膜,使其与外界空气、酸、碱等有害介质隔绝,达到防腐作用。

问:除锈工程定额适用于什么工程?具体分为哪几种?答:定额适用于金属表面的手工、动力工具、干喷射除锈及化学除锈工程。

手工除锈指操作人员利用钢丝刷、铁砂布、破布等对锈蚀的构件进行除锈处理。

动力工具除锈指操作人员利用电动工具、钢丝刷、砂轮片、破布进行除锈处理。

喷射除锈指操作人员利用鼓风机、除锈喷砂机、空气压缩机、轮流风机对锈蚀器具进行除锈处理。

化学除锈指操作人员利用化学反应原理对锈蚀构件进行除锈处理。

问:近期部分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较多,在计价过程中如何合理确立工程造价?答:因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所产生的价差,承发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按下列方法调整价差:1、承发包合同未约定采用固定价格进行结算的,可按施工期间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各期材料价格加权平均进行动态调整价差。

2、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采用固定价格而未计取风险金的,其主要材料上涨幅度若未超过合同定价的10%,材料结算不作调整,若超过合同定价的10%,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材料结算价格可作调整。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苏建函建〔2021〕264号)要求,市住建局开展了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此次检查随机抽取12个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其他专业工程各3个。

检查组按照评分表进行对照评审,主要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规范性、编制依据或文件格式的符合性、各项误差率和咨询成果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受检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总体良好,12个项目的综合误差率都在3%以内,其中9个项目的综合误差率在1%以内。

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一)未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列项不全、不规范,工程量计算不准确;(二)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图纸和建设标准不完善、不明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不足;(三)建设单位要求造价咨询企业不按规定计取按质论价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化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等;(四)定额套用不准确;组价的材料设备与清单项目特征不一致;相同清单综合单价不一致;相同材料单价不一致。

三、检查结果通报(一)对招标控制价绝对值误差率和综合误差率均未超1%的项目予以表扬1.项目名称:沪宁高速公路西出入口高架改造及连相路地面道路下穿铁路工程(高架上跨铁路及南引坡段)项目;建设单位: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编标单位: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绝对值误差率0.05%,综合误差率-0.05%。

2.项目名称: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工程;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编标单位: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绝对值误差率0.16%,综合误差率0.16%。

苏建价(05)593、(08)67文件

苏建价(05)593、(08)67文件

苏建价(2005)593号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为更好地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计价行为,根据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情况,现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有关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一、招标文件中有关施工合同价款确定的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体现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不得违背现行计价规范,改变计价依据,抬高或者压低规费和不可竞争费。

二、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有关条款的订立应与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要约与承诺保持一致,体现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应由发包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得有实质性背离,否则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合同专用条款用语应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

有关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款不得简单填写为“按实调整”,应明确调整的具体范围、内容和方法。

四、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

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一)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可按下述原则执行:1、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

调整方法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

工程项目招标停止公告

工程项目招标停止公告

公告编号:XXZB-2021-011尊敬的各位潜在投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现将我单位组织的“XX工程项目”招标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XX工程项目项目地点:XX省XX市XX区项目规模:XX平方米项目投资:XX亿元人民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室外配套等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1年X月X日在XX省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XX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1.发售时间: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发售地点: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3.发售方式:采取现场发售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6)企业信用报告;(7)其他相关材料。

四、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X月X日14:00。

2.开标时间:2021年X月X日14:30。

3.开标地点: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六、招标停止原因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因以下原因,本项目招标活动暂停:1.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完成,相关手续尚未办理齐全。

2.项目资金未到位,无法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项目招标文件存在缺陷,需重新编制。

4.其他原因。

七、招标活动后续安排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重新编制招标文件,并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苏建价〔2008〕67号

苏建价〔2008〕67号

南通市建设局文件通建工[2008]58号—————————————————————————————————————————南通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建工局,启东、通州、如皋市招标办,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造价处反映。

联系电话:85095119、85093182。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主题词:转发建材价格指导意见通知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

南通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3日印发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7号——————————————————————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办、厅、局: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现就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贯彻实施。

一、建筑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严重影响发承包双方对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

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第二批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的公告根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苏建科〔2011〕816号)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DGJ32/TJ135—2012),我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第二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的评定工作。

经评审,核定岱山14#地块幼儿园(板桥小学附属幼儿园)等40个项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等级(理论值)。

现予以公布。

附件:江苏省2015年度第二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5月19日附件:江苏省2015年度第二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序号建筑名称项目类型所在市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测评标识等级(理论值)1岱山14#地块幼儿园(板桥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共建筑南京市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岱山18#地块01栋(安嘉西苑4幢)居住建筑南京市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3理想城市花园B2地块七期X15#楼居住建筑无锡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4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公共建筑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5无锡湖滨四季春酒店公共建筑无锡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6无锡市体育公园田径场看台改建工程公共建筑无锡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7大桥实验中学国际部公共建筑无锡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8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3号楼公共建筑无锡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9金科米兰米兰11#居住建筑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0无锡市惠山区新经济产业园A地块公共建筑无锡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1无锡东宝康园一期15#楼公共建筑无锡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2无锡金色渔港征地拆迁安置房B22# 居住建筑无锡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3XDG-2008-05号地块商业地产项目A区公共建筑无锡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4无锡市广益汽配城C区二期公共建筑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5无锡科技商务中心酒店公共建筑无锡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6景瑞望府项目一期18#楼居住建筑苏州市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17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综合实验楼公共建筑南通市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8如皋开发区总部经济大厦公共建筑南通市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9启东市便民服务中心公共建筑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南通文峰城市广场6#楼公共建筑南通市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1南通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调度大楼公共建筑南通市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2南通市新区高中办公综合楼公共建筑南通市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3南通市新区高中体育馆公共建筑南通市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4启东市科技馆公共建筑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5南通汽车枢纽东站-站务楼公共建筑南通市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6人防战备保障综合楼公共建筑泰州市泰州市同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7凤凰三居苑31#楼居住建筑泰州市泰州市同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8海曙颐园9#楼居住建筑泰州市泰州市同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9凤凰三居苑A区3#楼居住建筑泰州市同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0华纺锦宸·花园半岛A11#楼居住建筑泰州市泰州市同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1白马镇海诞安置小区3#楼居住建筑泰州市泰州市同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2华纺锦宸·花园半岛B5#楼居住建筑泰州市泰州市同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3临港·水岸景城一期D7#楼居住建筑泰州市泰州市同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4檀山路五洲山路地块12#楼居住建筑镇江市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35精英公寓2#楼居住建筑镇江市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36中国丹阳国际眼镜城公共建筑镇江市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37镇江金桥花园45#楼居住建筑镇江市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38镇江红豆江南府邸8#楼居住建筑镇江市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39镇江市体育会展中心体育场公共建筑镇江市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40君临南山23#楼居住建筑镇江市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结束——。

工程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幅度

工程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幅度

通建价[2011]10号
关于发布2011年第2期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
调整系数幅度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建价(2009)40号文要求,经测算,现将2011年第2期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予以发布,供有关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参考执行。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抄送:省造价总站,市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表
(2011年第2期)
注:1.调整系数的计算基础为按照国家、省、市计价依据编制的合理标底价。

2.此调整系数幅度指标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具体系数。

3.在确定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整。

序号工程性质结构形式调整系数幅度(%)
一、建筑工程
1 住宅砖混0-5
2 住宅框剪0-6
3 办公楼(写字楼)框剪0-6
4 商住楼框剪0-6
5 教学楼框剪0-6
6 多层厂房框剪0-6
7 地下室框剪0-8
二、安装0-10
1 管道0-8
2 电气0-8
3 空调0-10
4 智能化(安防)0-15
5 消防工程0-8
三、桩基础0-10
四、市政工程0-12
1 土方工程0-18
2 排水工程0-10
3 道路工程0-10
4 桥梁工程0-6
5 水工构筑物0-8
6 防洪堤挡土墙0-10
五、园林绿化0-20
六、装饰工程0-12。

苏建函价〔2010〕130号

苏建函价〔2010〕130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价〔2010〕130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我厅于2009年四季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对“08规范”执行情况的调研。

综合各市调研反映的情况,现对“08规范”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投标人仅需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的书面文档正本一份,同时提供该分析表的电子文档。

二、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清单编码“08规范”规定“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复”。

现调整为: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复,不强制要求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不明确时的处理原则“08规范”附录中部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表述不够具体时,原则上可以参照规范附录中相似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对应的江苏省各专业计价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且应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

四、项目特征中“品牌”标注问题按照“08规范”附录规定,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中要求列出“品牌”。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现调整为:“08规范”中要求在项目特征中列出品牌的清单项目,在列出品牌时,不能只列某一厂家的产品品牌,必须列出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厂家品牌同档次产品供投标人选择。

五、工程量清单项目有关情况的确定原则1、当个别实体项目招标人未提供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而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自主报价时,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实体项目费用在竣工结算时应按投标时标准计取。

2、招标人提供设计图纸的非实体项目,应作为分部分项项目性质对待。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30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30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30号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5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截止2017年7月)序号中介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及依据备注1编制项目建议书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仅限于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评估论证。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仅限于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评估论证。

3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含燃气工程类)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仅限于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评估编制。

4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5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6节能评审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节能审查机关委托相应机构进行评审,行政机关支付服务费用。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核技术应用环境影响评价等)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1)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限定实施范围,对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编制报告书;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报告表;对环境造成影响很小的,填写登记表。

不得任意扩大范围;(2)报告书、报告表,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登记表由建设单位填报。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发稿时间:2015-5-19 15:02:15 阅读次数:78)通建价[2015]1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保障发承包双方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明确如下:一、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必须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由于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二、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计价中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

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容:1.工程中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其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

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主要建筑材料的种类、名称等,例如钢筋、型材、商品砼、预拌砂浆、水泥、黄砂、碎石、砌块、混凝土制品、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型材、玻璃、各类管材、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

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应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5%以上的各类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5%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材料。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4.主要建筑材料数量的取定。

三、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内,因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风险调整计算方法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如下办法进行结算。

1.主要建筑材料费用占单位工程费用的比值a确定方法:a=【单位工程某类别建筑材料工程总数量(包括变更调整数量)×中标单价/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含人工、材料风险价差部分)】×100%。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通市2018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8〕48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通市2018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8〕48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通市2018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通市2018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8〕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2018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34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17〕11号)精神,确保我市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运行,现就建立2018年南通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2018年调控目标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

二、调控目标责任分解(一)各县(市)、区价格调控工作任务1.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目标责任机制。

制定2018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明晰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控目标任务。

落实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经济形势研判、价格走势分析预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保障价格调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

按《江苏省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综〔2017〕22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基金使用程序、范围、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各项工作,确保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规范到位。

落实本级配套价格调节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努力保供稳价。

3.抓好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供应。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网上招投标系统企业CA证书发放暨证书应用业务培训的通知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网上招投标系统企业CA证书发放暨证书应用业务培训的通知

通建工〔2011〕265号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网上招投标系统企业CA证书发放暨证书应用业务培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电子化招投标是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方向。

对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1年7月8日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工作的通知》(苏建招﹝2011﹞464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配套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实施方案》(苏建招办﹝2011﹞2号)。

CA证书是我市网上招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是确定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合法性、以及与投标人身份对应的唯一性的重要依据。

根据省招标办的实施方案,我市应在8月31日前完成各投标单位的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集中发放工作。

投标单位经CA身份安全认证后可登录南通市投标单位会员数据库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专职人员信息、企业业绩等信用信息。

为了保证我市CA证书发放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研究决定集中发放CA证书并培训相关操作人员,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领取CA证书对象公司注册地在南通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园林绿化企业、市政公用施工承包企业、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企业等各专业承包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市外、省外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企业在南通经营发展情况,自主决定在南通市办理或企业注册地办理,办理的CA证书全省通用。

培训对象为各投标单位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人员。

二、领取CA证书所需企业资料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3.被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4.《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一份并加盖公章(附件一);5.《江苏省电子证书技术服务合同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附件二);6.企业填写《电子签章企业申请表》一份并加盖公章(附件三);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附件四);8.单位公章印件原件(将公章盖在白色A4纸上,并注意章上不要有其他文字,多盖几枚印章,以确保采集清晰度最好的印章,办理后返还给企业);9.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手写签名原件(将法人印章和手写签名盖在白色A4纸上,并注意纸上不要有其他文字,多盖几枚印章,以确保采集清晰度最好的印章,办理后返还给企业)。

某工程施工项目开标信息

某工程施工项目开标信息

项目名称:XX市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单位:XX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XX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开标地点: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一、项目概况XX市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位于XX市XX区,占地约150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包括住宅楼、商业配套、地下车库等。

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建设周期为24个月。

本项目旨在打造一个集居住、休闲、商业于一体的现代化住宅小区,满足城市居民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XX市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XX市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土地平整、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2. 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3. 施工图纸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4. 施工现场管理、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5. 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验收、保修等。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 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且无不良记录;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5. 拥有完善的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开标情况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XX市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开标仪式正式开始。

来自全国各地的11家施工单位代表参加了开标仪式。

在开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次进行了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唱标、答疑解惑等环节。

经过严格评审,最终确定以下单位为中标候选人:1. XX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总结XX市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开标仪式的圆满成功,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各投标单位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了开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1.09•【字号】苏价服[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6]12号)各市物价局、建设局:为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精神,2003年制定了建设工程交易收费试行标准。

根据试行两年多来的情况,结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分类管理的状况,决定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作结构性改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收费范围:凡依法成立,符合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要求,经过省建设厅类别核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收费的项目与内容:建设工程交易的收费项目为综合服务费。

其服务内容包括交易场所服务、现场信息(网络)服务及相关商务服务、交易服务等,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招投标场所;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现场发XXX查询各类与招投标相关的各类信息,提供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提供从报名、开标、评标、定标、合同备案等一系列与建设程序相关的服务和指导。

三、收费标准:(一)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以每宗招标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础。

1.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由招标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

按照交易中心类别和中标价收取,具体标准见下表。

┌─────────────────┬───┬───┬───┐│中标价│三类│二类│一类│├─────────────────┼───┼───┼───┤│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4800│4950│5150│├─────────────────┼───┼───┼───┤│200-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下同)│6800│7150│7500│├─────────────────┼───┼───┼───┤│500-1000万元(不含)│10000 │10500 │11000 │├─────────────────┼───┼───┼───┤│1000-1500万元(不含)│12500 │13500 │14500 │├─────────────────┼───┼───┼───┤│1500-3000万元(不含)│15500 │16500 │17500 │├─────────────────┼───┼───┼───┤│3000-5000万元(不含)│18000 │20000 │22000 │├─────────────────┼───┼───┼───┤│5000-1亿元(不含)│23000 │26000 │29000 │├─────────────────┼───┼───┼───┤│1-5亿元(不含)│31000 │35000 │39000 │├─────────────────┼───┼───┼───┤│5亿元及以上│40000 │45000 │50000 │└─────────────────┴───┴───┴───┘2.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项目,不论交易中心的类别,中标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宗2000元,10万元以上的,每宗3500元。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报价问题的复函-苏建函工[2008]134号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报价问题的复函-苏建函工[2008]134号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报价问题的复函
正文:
----------------------------------------------------------------------------------------------------------------------------------------------------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报价问题的复函
(苏建函工〔2008〕134号)
泰兴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报价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在建设工程监理取费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二、施工阶段监理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在招标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或低于基准价上下浮动20%幅度的,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因此,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或低于基准价上下浮动20%幅度的,必须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结束——。

招标控制价受理单

招标控制价受理单
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受理单
受理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章) 工程地点 编制单位(章) 姓名 建设规模 开标时间 招标控制价(万元) 资质等级 专业 执业印章编号
编 审 人 员
序号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处 备 查 意 见 1
审查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与工程量清单 量是否基本相符;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 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 否符合08规范要求; 工程暂列金额是否符合小于分部分项工 程费10%要求,设置是否符合计价规 定; 暂估价材料是否符合近期造价信息或参 照的市场价要求,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 根据不同的专业按计价规定估算。 规费项目取费设置是否符合现行规定。 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是否符合现 行造价管理部门公布调整系数幅度范围 。 复核人:
备注
2
Hale Waihona Puke 3456
经办人:
审核人:
注:1、此表一式两份,送件单位、接件单位各执一份。2、附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 单、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等(含电子文档)及施工图电子文档。 送件人: 电话: 接件人: 电话:
(章):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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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通知书
标段编号:RDS20130501001-14
各投标人:
如东县省级农桥项目工程1-14标段招标控制价经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现予以公布,
该工程一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8.5443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该工程二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7.6911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该工程三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4.2008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该工程四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2.1590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该工程五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7.1673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该工程六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9.4202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该工程七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7.3622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该工程八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8.9699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该工程九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4.6953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该工程十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4.5553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该工程十一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7.0832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该工程十二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5.9163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该工程十三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9.8858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该工程十四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5.6838万元。

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6 %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rdjsjyzx @)以无记名方式提交,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经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行业快讯”—如东资格后审专栏栏目中公布。

投标人对招标人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在开标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rdjsjyzx @)以无记名方式提交投诉。

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复核只进行一次,相关复核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等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规定分别承担。

备案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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