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规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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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公约模板通用6篇

业主公约模板通用6篇

业主公约模板通用6篇第1篇示例:业主公约模板通用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业主的行为,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业主公约。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享有按照规定使用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权利,应当积极维护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 业主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小区内从事违法活动。

3. 业主应当爱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意破坏植被和环境。

4. 业主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应当爱护,不得随意破坏或者私自变更。

5. 业主应当在小区内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不得进行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的行为。

第三章小区管理1. 小区内的车辆停放应当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2. 小区内不得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在小区内设立非法经营。

3. 小区内的噪音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第四章业主会议1. 业主会议是业主行使民主管理的机构,业主应当积极参加业主会议。

对于业主会议的决议,业主应当支持和执行。

2. 业主会议是重要的管理机构,业主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业主会议的工作,不得故意破坏其正常运转。

1. 业主有权利组建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事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 业主有权利对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第六章处罚对于违反本业主公约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在必要时报警处理。

1. 本业主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之前的行为不予追究。

2. 本业主公约的解释权归业主会议。

以上就是关于业主公约模板的通用内容,希望对各个小区的业主们有所帮助。

该业主公约公平公正,为了小区的和谐发展,所有业主都应严格遵守,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2篇示例:业主公约模板通用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质量,特制定本业主公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并公布,作为小区住户的行为准则。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及住户,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业主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环境等进行监督,并有权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各项公共事务,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第六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不得有违公约的行为。

第七条业主应当尊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对其进行侮辱、威胁等行为。

第八条业主应当自觉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共同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

第二章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

第十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绿化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破坏植被,不得在公共绿地上行走、停车等。

第三章小区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小区内放烟花爆竹,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楼道、消防通道等地方堆放杂物。

第四章小区车辆管理。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车辆管理规定,不得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不得在消防通道、楼道等地方停放车辆。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车辆通行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停车费用管理规定,不得拒不支付停车费用。

第五章小区文明行为。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文明行为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得在公共区域吸烟。

第十九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为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本物业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物业实际,制定了业主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

本规约规定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本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并配合物业服务机构的物业服务活动,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本规约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拟定,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并自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由业主委员会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监督业主对本规约的遵守。

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物业名称:------------------;坐落位置:陕西省---------(市、县)---------区---------路(巷)---------号;物业类型:------------------;建筑面积:------------------;总户数:__________。

土地宗地号:__________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见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和物业权属登记(或物业买卖合同)证明,业主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共用部分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公共走廊通道、公共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等。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管理规约是小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秩序的重要法规。

下面是一个业主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供业主们参考。

第一章总则1.1 为了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约。

1.2 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租户及相关工作人员。

1.3 业主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小区环境卫生管理2.1 业主应当爱护小区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2 业主应当按时清理自家门前的卫生死角,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3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第三章公共设施管理3.1 业主应当爱惜小区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损坏或挪用公共设施。

3.2 业主应当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3.3 业主应当按规定使用小区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进行违法活动。

第四章安全管理4.1 业主应当加强对家庭安全的意识,做好家庭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2 业主应当遵守小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或占用消防通道。

4.3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安全巡逻和宣传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社区和谐管理5.1 业主应当尊重邻里关系,不得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5.2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进邻里友好关系,共同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5.3 业主应当遵守小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小区内从事违法活动或扰乱社区秩序。

第六章违约责任6.1 对于违反本规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6.2 对于严重违反规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甚至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6.3 业主应当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结语本规约是小区管理的基本法规,希望业主们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打造美好家园。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为了维护小区内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居民之间的和谐互动,特制定《物业业主管理规约》,以规范业主在小区内的行为举止。

请所有业主积极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条公共区域使用规定1. 为了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全,请业主爱护公共设施,并遵守相关使用规定。

2. 公共区域禁止擅自堆放杂物,损坏公共设施,如有发现需及时报修或移除。

3. 如有特殊需要使用公共区域或设施,请提前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二条住户安全及责任1. 业主需负责保管好自己的住房和个人财产安全,出门请检查是否关闭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2. 严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请及时报警。

3. 责任清单:各业主需定期检查自家水电设施安全性,定期维修检查煤气管道,定期检查楼道灯、防火门、车辆通道等,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第三条噪音管控1. 居住区内需维持安静的环境,业主在家中进行噪音大的活动需尽量避免影响邻居。

2. 禁止高音量音乐、乐器演奏、大声喧哗、装修噪音等行为,尤其在夜间时段需特别注意。

3. 若邻居存在噪音扰民行为,请根据情况友好提醒或向物业管理处投诉,维护整个小区的宁静与安宁。

第四条停车场管理1. 按照规定的车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无特殊情况禁止借用他人车位。

2. 车辆出入需遵循交通规则,保持车速适中,严禁闯红灯和不礼让行人。

3. 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车辆行驶过程中请注意安全,不超速、不打电话、不玩手机。

第五条小区绿化及环境保护1. 爱护小区内的绿化和花草植物,不得随意破坏、乱摘花草。

2. 禁止乱倒垃圾,应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 扔垃圾时务必将垃圾袋扎紧,以避免蚊蝇滋生,确保环境卫生。

第六条社区活动参与1. 小区将定期组织各种有益的社区活动,业主应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融洽的邻里关系。

2. 可以提议并组织小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共同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3. 举办各类文艺展览、座谈会等,促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共同成长。

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生活秩序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颁发的《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由首次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第三条:本小区建筑物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区域四至:建设面积:第四条: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建住房[1998]213文件及销售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电梯、户外墙面、屋顶面、公共平台;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力系统、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子门锁、对讲系统等;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园区大门、消防通道门、业主会所(两处)、各类池井、照明设施、道路、绿地及绿化物、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小区配置的健身器材、安全监控系统、供电设备、电子门禁、公用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人工湖、阳光廊、喷泉设施、自行车棚等。

第三章物业使用原则第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1、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的规章制度;2、以通知、规劝、公示、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在园区内活动的人员违反本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六条:本小区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提前交纳方式。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逾期加收千分之三滞纳金。

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尊敬的业主们:
为了确保小区的居民安全、舒适与和谐,我们提议制定以下临时公约,以共同遵守和落实。

希望每位业主都能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定:
1. 安全管理
- 不违规停放车辆,不在楼道、消防通道等通道处摆放障碍物;
- 不私拉乱接电线,不擅自改造家居设施,遵守所有消防安全要求;
- 不乱扔垃圾,遵守小区垃圾分类和投放时间规定;
- 保持公共区域及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与安全。

2. 社区环境
- 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区域播放嘈杂音乐或电影;
- 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丢烟蒂、口香糖等;
- 不养宠物或带宠物进入楼道、花园等公共区域;
- 共同维护花草绿化和公共设施,不随意损坏或污染。

3. 秩序管理
- 保持楼道、楼梯、电梯等公共通道的整洁;
- 不私拉乱接水电气,不在公共区域乱丢杂物;
- 不在窗台上晾晒衣物,不随意摆放花盆杂物;
- 尊重邻居,避免干扰他人休息和生活。

4. 社区文明
- 尊重社区公约和小区管理人员;
- 不在公共区域进行赌博或从事违法活动;
- 不进行宣传、造谣、传播谣言或恶意诋毁他人;
- 遵守社区公约,在公共场合互相尊重、友好相待。

以上临时公约旨在营造良好的小区居住环境,维护每位业
主的权益和利益。

希望每位业主能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共同努力维护小区的安宁与和谐。

请您在公示期结束前,签署并交回该临时公约的确认函,以示态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此为示范文本,具体公约内容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业主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规约(示范文本)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规约。

本《业主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和维护物业:(一) 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需经相邻业主、使用人同意后,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二)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使用人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业主、使用人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作相应赔偿。

(三)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须将本规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后,当事人须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四)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且需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到场见证下具体实施,维修中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五)物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维修、养护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保修期满后,自用的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业主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养护。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了保障小区的安全、环境卫生以及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业主们制定了以下临时管理规约,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1. 小区内禁止乱扔垃圾,所有垃圾应当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禁止在小区内乱倒垃圾和倾倒污水。

2. 养宠物的业主须负责照顾好宠物,避免造成噪音、污染等问题。

狗主人应使用牵引绳带狗遛弯,并清理狗的排泄物。

禁止放养凶猛动物。

3. 禁止在小区内摆摊、拉客、乱贴广告等商业行为,以维护小区的安静和整洁。

4. 小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请抽烟者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5. 严禁在楼道、公共区域乱摆放杂物,阻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6. 严禁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尤其在夜间应尽量保持安静。

7. 禁止在小区内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行为,凡发生纠纷应积极通过和解、调解解决。

若有危险情况发生,应立即报警。

8. 禁止未经允许随意使用他人停车位,停放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其他业主的车位。

9. 业主有义务维护小区绿化环境的整洁和美观,不得随意破坏花草树木。

10. 每位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议事,共同商议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并遵守小区内的其他规章制度。

对于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星级评定、追究法律责任等。

希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上述规约,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环境,让小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

随着社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变得尤为重要。

这些规约涵盖了小区内生活的各个方面,旨在为业主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每个业主都积极参与,共同遵守和落实规约。

首先,垃圾分类是小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一环。

大家应当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

这不仅能够减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还能够为可回收物的再利用提供方便。

同时,禁止乱扔垃圾和倾倒污水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舒适。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文本(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由首次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第三条本业主建筑物区域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业主建筑物区域四至: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公共平台、蓄水池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子锁、对讲系统等;(三)由业主建筑物区域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用房)庭院花园、一楼全部架空楼层门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公用供电设备、电子门禁、水泵及其控制系统、公用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三章物业使用原则第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公司以下权利:1、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以批评、规劝、公示、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方式。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七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一、前言作为一个住宅小区的业主,我们共同享有使用和管理小区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更好地维护小区的和谐与安宁,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业主临时公约,希望每一位业主都能遵守并共同落实。

二、小区秩序1.保持小区的整洁与美观。

每位业主应当定期清理自己的门前和阳台,不随意乱扔垃圾,垃圾需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2.禁止在小区内乱涂乱画,损坏公共设施。

如发现有人故意损坏公共设施,应及时向物业报告并配合调查。

3.严禁在小区内放置随意堆放杂物,以免影响小区的环境和安全。

4.禁止在小区内大声喧哗、放置噪音过大的音响设备,尊重他人的休息和生活。

三、停车管理1.每户业主只能在自己的车位停放自己的车辆,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如有需要临时停放,应事先征得车主的同意。

2.禁止在小区内随意停放车辆,以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3.禁止在小区内修理车辆,避免产生噪音和污染。

四、安全管理1.业主应加强对自己家庭的安全意识,保证家门的安全,不随意开放门窗。

2.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免造成火灾和伤害。

3.禁止在小区内乱扔烟蒂和易燃物品,以免引发火灾。

4.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物业或相关部门报告。

五、生活噪音1.禁止在小区内高声喧哗、放置噪音过大的音响设备,尊重他人的休息和生活。

2.请业主在晚上10点至早上7点期间尽量保持安静,避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六、宠物管理1.养宠物的业主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照顾和管理自己的宠物。

2.禁止在小区内放养凶猛或攻击性动物,以免造成伤害。

3.请业主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保持小区的卫生。

七、互助合作1.邻里之间应相互尊重,保持友好关系,互相帮助,共同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

2.如有需要,业主可组织邻里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3.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

八、违约处理1.对于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物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重庆市最新范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重庆市最新范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重庆市最新范本)第一篇范本:业主管理规约一:业主权利与义务1. 业主有权享受公共设施,并享有合理的使用时间和场所。

2. 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并遵守小区公共秩序。

3. 业主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自有房产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整洁卫生。

4. 业主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对小区管理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物业及设施管理要求1. 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功能完好。

2. 维护小区的绿化环境,及时修剪草坪和修整花草树木。

3. 建立小区物业维修基金,并及时使用于相关维护和修缮项目。

4. 对小区内的保洁人员进行培训,保障小区的卫生状况。

三:小区安全管理1. 建立小区安保措施,加强巡逻和监控设备的使用,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禁止外来车辆非法驻留。

3. 开展防火演习和消防设备的定期检验,保障小区内的消防安全。

4.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小区的电力安全。

四:争议解决机制1. 对于业主间的纠纷,先由业主委员会协助解决,如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业主间的纠纷应尽量通过和解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暴力或侮辱他人的方式。

五:其他规定1. 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宠物,以免对他人造成侵扰或危险。

2. 禁止在小区内擅自搭建阳台、增加建筑物的高度等行为。

附件:1. 业主大会议程模板2.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3. 安全巡逻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费:指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及时缴纳的管理小区所需经费。

2. 业主大会:指小区业主定期召开的会议,用于讨论和决策小区管理事宜。

3.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协助处理小区内的管理事宜。

第二篇范本:业主管理规约一:小区安全管理1. 建立小区安保措施,加强巡逻和监控设备的使用,提升小区的居民安全感。

2. 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禁止未经许可的车辆进入小区。

3. 定期检查和维修小区内的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安全。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_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物业实际,制定业主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

对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本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配合物业服务机构的物业服务活动,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第三条本规约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拟定;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并自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由业主委员会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监督业主对精心整理本规约的遵守。

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坐落位置:陕西省---------(市、县)---------区---------路(巷)---------号;物业类型:------------------;建筑面积:------------------;总户数:__________。

土地宗地号:__________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见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业主公约示范(精选3篇)

业主公约示范(精选3篇)

业主公约示范(精选3篇)业主公约示范篇1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随意停放车辆;(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1. 引言本业主公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小区的和谐、安全以及居民的权益保护。

所有业主和居民都应遵守该公约。

本公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住宅和公共区域。

在小区居住的每个业主和居民都有义务遵守并履行公约规定。

2. 公共区域使用规定1.所有居民都有权利使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但必须尊重其他人的使用权。

使用公共区域时,应保持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2.禁止在公共区域内进行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摆摊、演出和广告宣传等。

3.对于公共区域内的设施和设备,如花坛、健身器材等,居民使用完毕后应保持整洁并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状况。

4.禁止在公共区域内饲养宠物,如有需要,可使用专门的宠物园区。

3. 安全管理规定1.禁止在小区内从事危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燃放烟花爆竹、滑翔伞、放风筝等。

任何危险物品和设备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注册方可使用。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修改电路等可能引发火灾和电击等安全隐患的行为。

如有需求,需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批和施工。

3.禁止倾倒垃圾和污水到小区内的河流、沟渠和花坛中。

请将垃圾放置在指定的垃圾箱内,并按时垃圾分类倒置。

4.每个业主和居民都有义务关注小区的安全情况,如发现火灾、漏水、电路故障等安全问题,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4. 邻里和睦共处规定1.严禁在小区内产生噪音干扰邻居。

特别是在晚上10点至早上7点期间,应保持安静。

禁止在公共区域内高声喧哗、播放音乐或电视、敲打或抛掷物品等行为。

2.对于邻里间产生的纠纷和冲突,请居民通过和平对话和妥善解决。

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请物业管理处介入协调。

3.每个业主和居民都有义务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禁止在公共区域和自家门前乱丢垃圾或堆放杂物。

请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小区环境的维护工作中。

5. 公共交通和停车管理规定1.禁止在小区内违章停车。

居民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合理使用停车位。

2.对于访客的停车,请向物业管理处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业主临时公约(一)

业主临时公约(一)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业主临时公约(一)尊敬的业主们:大家好!根据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小区的社区环境和居住安全,我们特制定了一份业主临时公约,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一、小区环境卫生1.业主应每天注意保持院内卫生,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如发现乱丢垃圾行为,请及时劝阻或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2.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如发现,请及时清洗或报告相关人员。

3.爱护小区花草绿化,每户业主有义务定期、有规律地浇水、修剪植物,维护小区的整洁美观。

二、公共设施使用1.请业主注意爱护小区内公用设施,如门禁、电梯、照明等设备,请勿随意损坏或调整。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

3.禁止在公共区域携带宠物,如有需要,请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对他人造成困扰。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邻里关系维护1.保持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

2.禁止在晚间或其他不适当的时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生活。

3.禁止在公共区域进行商业性质的活动,严禁摆卖货物,如需商业活动,请选择合适的地点。

四、安保措施1.每户业主应保持门窗的良好状态,确保家庭的安全,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请及时报警或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小区,如发现可疑物品,请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3.禁止入侵他人私人生活空间,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以上是业主临时公约的部分内容,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最后,请大家签署这份业主临时公约,并将其保存在可见位置,以起到提醒和约束的作用。

如有需要,物业管理委员会将定期组织业主大会,大家可以提出建议或意见,共同促进小区的发展和进步。

祝愿大家生活愉快,谢谢!。

小区业主公约范例(深圳市)

小区业主公约范例(深圳市)

小区业主公约范例(深圳市)前言为了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治理效率,促进邻里和谐,特制定小区业主公约。

该公约旨在规范业主在小区内的行为,规避因不当行为而引发的纷争和不良影响,确保小区和谐共处。

规定第一条:文明公约1.业主应文明礼貌待人,不得大声喧哗、放任儿童乱跑、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2.楼道为通行区域,禁止私吞、挂物、摆放大件物品、在楼道内乱扔垃圾等行为。

3.禁止在小区公共区域吸烟、随地吐痰等行为。

第二条:房屋使用和装修1.业主应自觉遵守国家关于住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业主搬出公寓或把房屋出租、转让时,应先通知物业公司,并将房屋登记备案。

3.业主进行装修时,应提前向物业公司提交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颜色、样式等信息,并按照小区装修规定进行施工。

4.禁止在房屋外墙、阳台、窗户等部位悬挂物品,严禁在窗户外晾晒衣物。

第三条:车辆管理1.业主或其家属使用车辆时,应在指定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位或通道。

2.严禁在小区内进行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

3.业主或其家属的车辆引发的纠纷或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垃圾管理1.业主应在指定时间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位置,不得将垃圾乱扔乱放。

2.大型垃圾物品应该及时告知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清运。

第五条:保安管理1.业主、租户或其它居住人员进入小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并向门岗保安登记。

2.不得私自改建、删改小区监控系统、破坏小区安全防范设施等行为。

第六条:违规处置1.对于违反本业主公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利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情节严重者,物业公司有权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2.业主或其家属如果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法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本小区业主公约作为小区规范管理的标准,旨在加强小区居民的自我约束和监督,共同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同时也希望所有业主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业主公约,并形成良好的邻里关系与社区文明。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尊敬的业主:为了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制定了业主公约,希望您能积极遵守并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

以下为业主公约的具体内容:第一条尊重他人1.业主在小区内行为举止应文明有礼,不得喧哗、乱扔垃圾或者影响他人休息。

2.不得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影响通道和美观。

第二条爱护环境1.业主应当爱护小区绿化植物,不得随意砍伐、破坏或乱涂乱画。

2.不得在小区内乱倒污水、乱扔垃圾,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第三条安全防范1.业主须加强安全意识,不得私自改装燃气管线、电路线路等公共设施。

2.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楼道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社区自治1.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自治事务,支持物业和业委会的工作。

2.不得擅自在小区内组织集会、聚众闹事,不得扰乱小区正常秩序。

第五条卫生管理1.业主应积极配合小区卫生管理工作,不得私自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2.不得在小区内丢弃废弃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

第六条共建和谐1.业主应积极参加小区文明建设活动,促进邻里和谐关系。

2.不得在小区内进行饲养违禁动物,不得私自扩建违建或使用房屋。

第七条公共设施1.业主不得私自占用公共设施,如停车位、楼道、电梯等。

2.不得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如电梯、门禁等。

第八条物业服务1.业主应尊重物业工作人员,不得辱骂、恐吓、打骂物业工作人员。

2.不得私自扣留物业安排的工作人员,不得无理取闹。

【温馨提示】为了更好地履行业主公约,我们建议您将公约内容贴在小区显眼处或公告栏上,提醒业主们共同遵守。

希望我们每一位业主都可以为小区的和谐共处出一份力,让小区成为一个理想的居住环境。

第二篇示例: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第一条业主公约的目的为了维护小区的生活环境,促进业主之间的和睦相处,加强业主的自律意识,特制定本业主公约。

第二条业主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 业主有权享有小区内的基本生活权益,包括安全、安静、干净的居住环境。

业主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时将本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建设单位应将本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应当对遵守本规约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承诺。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建设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第四条本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五条本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坐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区划四至:东南西北第六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共有部分外,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针对单幢建筑物而言,包括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区域,以及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

此外,还包括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涵盖但不限于柱、梁、楼板、户外墙面等)。

(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气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装置等。

(三)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如道路、围墙、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施、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消防、智能化监控设施系统以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均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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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物业项目名称)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规约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权利人以及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但已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买受人或建造人。

使用人,是指业主以外的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第二章业主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2、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投诉,并得到答复;3、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及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建议权、表决权;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6、对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工作报告等的审议权;7、监督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8、对本物业区域内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进行检举、投诉。

9、10、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具有下列义务:1、严格履行物业管理中的各项法定义务;2、在出售、出租、出兑、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告知受让人本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并将本规约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3、执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4、维护本物业区域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5、遵守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6、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7、依照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各项费用;8、按照规定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9、10、第七条业主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本规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九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十条业主、使用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关系。

第十一条业主应按照物业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业主应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二条业主对设置于房屋内部的共用设备负有监管责任。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三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赔偿、废弃物清运处置、装修人员管理等有关事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按规定要求合理使用,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七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管理规定。

在不影响通行、消防和安全的情况下,确需经常占用道路或者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规定交纳场地占用费。

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1、;2、。

第二十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擅自改变所拥有物业的使用用途;(4)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共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5)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6)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7)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8)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等;(9)践踏、占用绿地,毁坏花草树木等;(10)损坏、涂抹、刻画区域内建筑小品等公共设施;(11)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12)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或以其他方式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13)擅自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遮阳光帘、遮蓬、花架等其他结构,不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外机且不进行滴水处理;(14)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伤内壁;(15)进行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16)法律、法规及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17)(18)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第二十一条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由业主自行负责,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的,服务费用由双方约定。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为防止水、气泄漏或火灾等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业主、使用人须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预留家庭主要成员的两种以上紧急联系方式;业主、使用人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对上述灾害发生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第二十四条发生危及他人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必须及时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第三方(如业主委员会或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六条当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或约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或约定分担。

第二十七条当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应予以配合;人为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和场地。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应按规定缴存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未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全体业主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由全体业主按照建筑面积共同分摊维修费用;部分业主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由部分业主按照建筑面积共同分摊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应按规定向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公布。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第三十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1、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3、;4、。

第三十一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本规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三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业主逾期不交纳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按规定应交纳的其他费用,业主委员会应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使用人追收,以保障本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停止欠费使用等公共设施,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以下用途:1、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3、第三十四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互助友爱,和睦共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业主违反本规约关于物业使用、维修养护等方面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者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业主违反本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业主之间因本规约发生的纠纷,由业主委员会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业主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九条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规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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