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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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基本要求、工艺技术、功能、设置要求、质量控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智慧高速公路,其它智慧公路、智慧城市道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8833 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8 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
GB/T 30699 道路交通标志编码
GB/T 31446 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
GA/T 484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JTG D82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YD/T 3400 基于LTE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总体技术要求
YD/T 3340 基于LTE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空中接口技术要求
T/CSIA 001 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GB 5768、GB 50688、GB 51038、JTG D82中的术语及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高速公路smart freeway
应用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采集道路、车辆、环境等多种数据,将人、车、路、环境信息互通,具备数据处理、融合、运算能力,能部分或全部自主形成执行策略,发布预警、引导和控制信息,实现管理、运营、出行服务自动、安全、高效的高速公路。
3.2
智慧高速公路交通标志smart freeway traffic signs
具备数字身份信息、物联网模块、通信模块、传感器等设备,能实现V2I的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以下简称“标志”)。
3.3
V2I vehicle to infrastructure
车载单元与路侧单元通信。
3.4
数字化交通标志digital traffic sign
具备数字身份电子信息的交通标志。该数字身份电子信息包括道路编号、位置、编码等信息。
3.5
静态信息标志static information signs
智慧高速公路中信息不可变的交通标志。
3.6
动态信息标志dynamic information signs
智慧高速公路中信息部分或全部可变的交通标志。
3.7
路侧单元road side unit,RSU
部署在路侧,可实现V2X 通信,支持V2X 应用的硬件单元。
3.8
车载单元on-board unit,OBU
安装在车辆上可与RSU 实现V2X 通信的硬件单元。
3.9
C-V2X cellular vehicle to everything
以蜂窝通信技术为基础的V2X 车联网。
3.10
智能汽车smart car
通过搭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运用信息通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具有部分或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新一代汽车。
4 工艺要求
4.1 标志的各功能模块、供电系统、板面、杆件、基础应一体化设计,并便于运输、安装和维护。
4.2 标志的板面背部、杆件宜颜色统一,性能应符合GB/T 23827 的规定。
4.3 标志杆件距离底部150 cm 处应镶嵌永久铭牌,内容包括:品牌、功能、规格、安装日期、主要部件制造商、维护联系方式等。宜采用二维码形式记录生产材料、维修养护注意事项、常见故障排除等信息。
4.4 标志的设计使用寿命:整体部件不少于7年,供电、物联网模块、通信模块、控制模块等易损件不少于3年。
5 功能要求
5.1 标志应数字化、设有传感器、物联网模块和通信模块。标志编码应符合GB/T 30699 的规定。
5.2 标志应能通过传感器、物联网模块方便智能汽车传感器识别。
5.3 静态信息标志应能通过RSU 或C-V2X 云平台,实现I2V 的单向通信。
5.4 动态信息标志应设有控制模块,应能实时接收与发布C-V2X 云平台或RSU 的动态信息。通过RSU 或C-V2X 云平台,可实现V2I 的双向通信。
5.5 动态信息标志还应符合GB/T 23828、GA/T 484 的规定
5.6 标志应具备逆反射性能,宜采用符合GB/T 18833 的IV类反光膜;同时标志板面应自带光源,当标志环境表面照度≤100 Lx时,光源应能自动开启。
5.7 白天在水平距离≥50 m处观察未开启光源状态的标志,其表面应无明显凹凸、气泡、皱褶、变形等缺陷;夜间在水平距离≥20m观察开启光源状态的标志,其表面色泽、显示亮度应均匀一致,没有射线光、阴影、眩光等现象。
5.8 RSU 支持Uu 和PC5 双模通信,具备边缘计算功能。RSU与标志实时信息交互,通信功能要求满足YD/T 3400 和YD/T 3340 的要求。
6 设置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5768.2、JTG D82的规定。
6.1.2 整体的、独立的LED 显示屏不可替代标志。
6.1.3 标志版面内嵌LED 显示屏时,应保持与版面一致的清晰的视认性能。
6.1.4 标志应配置能见度监测装置,在能见度≤500 m时自动开启光源。
6.1.5 标志开启光源状态时应为常亮模式。
6.1.6 指路、告示标志,除底板之外的文字、图形等信息宜自带光源。
6.1.7 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在开启光源状态时应保持完整的底板、文字、图形等颜色。6.1.8 动态信息标志发布的数据更新周期应≤3分钟/次,数据源应获得管理部门采信。
6.1.9 标志宜采用电网供电。采用太阳能、风能供电时,蓄电池满载状态下应能够满足标志在常亮发光模式持续工作240 h。
6.1.10 标志的通信、定位、网络、传输等技术应稳定、可靠。
6.2 设置规程
6.2.1 标志设置属于系统集成工程,应组织管理部门、信息运营、设备研制等单位开展联合设计。
6.2.2 标志设计应当结合地理环境、路网分布、路径规划、交通流态势、使用需求、服务对象等方面调研论证。
6.2.3 标志需模块集成,施工设计图中应强调功能与结构,不宜对材料工艺等细节要求。6.2.4 路径指引标志所处的位置距离地点≥10km ,≤120km ,且路径中有出口的,应采用动态信息标志。发布到达地点所需的行程时间、交通情况等信息。
6.2.5 立交枢纽、桥梁、隧道、长度≥5km的坡道,应设置动态限速系统。
6.2.5.1 智慧高速动态限速系统由环境、车辆、事件监测设备、RSU、动态限速标志、警告
标志等组成。可依据道路通行条件、气象条件、交通运行情况、特殊事件等数据动态调整限速值。动态限速标志应对应车道设置,可以视觉形式发布限制速度、调整限速原因,风险预警等信息,也可与OBU通信,实现V2I、V2V 。
6.2.5.2 智慧高速动态限速系统应按照GB 5768.5的有关规定,实现逐级限速。
6.2.6 视距不足的弯道、坡道等路段,应设置智慧高速超视距风险防控系统。
6.5.6.1 智慧高速超视距风险防控系统由监测设备、RSU、动态信息标志等组成。动态信息
标志包括动态线形诱导板、警告标志、限速标志等,可以视觉形式发布轨迹引导、风险预警等信息,也可与OBU 通信,为智能汽车提供视距补偿信息。实现V2I、V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