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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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工作细则

推免工作细则

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推荐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2011年9月8日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学部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择优录取,确保我学部研究生生源质量。

第三条按照学校《通知》的基本程序进行学部推免工作,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学校《通知》的附件7《大连理工大学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11年9月)执行,推免工作方案按照学校《通知》的附件8《大连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名方案》(2011年9月)执行。

第四条本工作细则报送研究生院审定、备案。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学部成立推荐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部部长担任,成员包括:研究生副部长,教学副部长,学生工作副部长,土木、水利和交通3个学院的研究生副院长,教师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3名)。

设秘书两人,分别来自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工办)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办)。

第六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部推免工作的政策、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2)审查、确定各本科专业推免生比例和人数;(3)审查、确定各研究生专业可接收的推免生人数;(4)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面试小组,组织面试;(5)组织、领导研工办和学工办具体开展推免工作;(6)审查、确定录取名单;(7)负责本工作细则的解释。

第七条研工办和学工办主要职责(1)学工办负责各专业本科生的成绩核定,根据学校《通知》规定,确定各本科专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人数,进行本科生推免工作动员,提交推免生材料等与本科生密切相关的具体工作事宜;(2)研工办负责确定各硕收推免生人数、准备面试所需材料、处理面试结果、上报学部推免录取名单等事宜;(3)研工办和学工办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完成推免工作。

关于毕业生清考安排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清考安排的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教务处2012年16号通知关于毕业生清考安排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使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决定2012年5月6日-5月20日进行本届毕业生清考考试工作,现将2012届毕业生清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5月6日至5月20日。

二、清考对象: 2012届毕业生。

三、考试要求:1、监考人员由开课单位安排,要求学院挑选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教师监考。

2、严格检查考生考试证,未携带考试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没有考试证的考生可到电教科(九号楼五楼)补办。

3、教务处考试科集中安排部分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清考(见附表)。

4、请各单位提前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考试科(一律按期末考试格式)。

5、考前必须要求考生清理考场环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

6、各教学单位要大力宣传考试纪律与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加强诚信教育,要求考生调整心态,沉着应考。

7、5月12、13日一号楼、二号楼不要安排考试。

8、重考成绩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附表部分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清考安排课程名称考试日期考试时间 (北京时间)备注高等数学(上) 5月6日10:00-12:00 务必提前将考试地点告知考生。

高等数学(下) 12:00-14:00 工程数学 16:00-18:00 大学物理 18:00-20:00 基础汉语 5月7日 18:00-20:00 阅读、口语 5月8日 18:00-20:00 无机及分析化学 5月9日 20:00-22:00 有机及分析化学 5月10日 20:00-22:00 基础实验 5月11日 20:00-22:00 大学英语Ⅰ 5月14日 20:00-22:00 大学英语Ⅱ 5月15日 20:00-22:00 大学英语Ⅲ 5月16日 20:00-22:00 大学英语Ⅳ 5月17日 20:00-22:00 理论力学 5月9日 18:00-20:00 材料力学 5月10日 18:00-20:00 测量学 5月18日 20:00-22:00 基础生物化学 5月9日 18:00-20:00 植物生理 5月14日 18:00-20:00 植物学1 5月15日 18:00-20:00 植物学2 5月16日18:00-20: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5月19日10:00-12: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2:00-14:00 形势与政策14:00-16: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16:00-18:00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18:00-20: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0-22:00 体育5月20日10:00-12:00。

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2012[1].04.26

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2012[1].04.26

中原工学院学生处、就业处文件就便字…2012‟05号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关于2012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工学…2012‟4号)文件要求,为了确保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有序进行,使毕业生温馨和谐文明安全的离校并顺利、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派遣及办理就业报到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理派遣及办理《就业报到证》所需材料(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有效的就业协议书;(二)办理人事代理的就业协议书及有关统计表(在河南省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同时需提供退函);(三)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书(因涉及毕业生较少,合同书中的用人单位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四)回原籍及“入伍预征”情况统计表;本条特别说明:凡我校报名登记“入伍预征”的毕业生,如果今年10月在原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而本人户口在我校存放的,此类毕业生要登记在回原籍统计表中,并在“是否入伍预征”一栏填写“是”,就业处将依据本统计表办理回原籍“报到证”,并将户口迁回原籍。

毕业生10月底前凭征兵预报名有关材料到当地征兵办公室报名。

如果没有被录用,再办理改派手续;上述四条内容包含的信息是我校制定2012届毕业生首次就业派遣计划的依据,派遣计划制定后,将上报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

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将依据此计划对我校毕业生进行派遣并打印《就业报到证》,各学院(部)务必要求毕业生本人进行签字确认,否则因派遣错误产生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需学生提交留校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就业处备案。

原则上毕业生档案不予留校,建议转至人才中心或放回原籍。

二、材料上交时间安排5月12日下午4:30前,统一将纸质材料(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就业处备案。

纸质材料的电子文件通过OA发至就业处史颖,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务必保持一致。

三、《就业报到证》的领取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当天下午到在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就业报到证》,回原籍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建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

建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

建筑工程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是反映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综合知识水平和代表学生见解、能力的学术成果,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也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是否实现的关键环节。

为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确保毕业设计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西欧教字〔2011〕29号)及《关于印发西安欧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西欧教字〔2008〕4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分院实际,现就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分院成立“建筑工程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组长:岳亚锋副组长:李景超成员:关宏洁王彩雪焦娜王霞刘耀芳严心娥王义豹王兴会冯革侠刘涛二、主要工作环节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1、2011年10月14日-11月20日,确定指导教师,精选并公布题目.2、2011年11月21日—12月6日,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3、2011年12月12日-16日,毕业设计前期检查、总结.4、2012年2月20日-5月3日,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分院组织中期检查、总结。

5、2012年5月4日—5月18日,毕业设计提交,并完成评阅、审阅。

6、2012年5月19日—27日,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

7、2012年5月28日—6月10日,完成成绩汇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遴选及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三、毕业设计工作分工(一)教学科职责1、拟定毕业设计工作总体安排,2011年12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

2、审核指导老师资格及指导学生人数,对开题工作进行小结,12月15日前将选题汇总表、指导教师情况安排报送教务处.3、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完成前期、中期检查总结.4、组织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小组,安排答辩的具体工作。

2012年应届毕业生管理规定

2012年应届毕业生管理规定

2012年应届毕业生管理规定应届毕业生是公司获取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公司当前推行“211战略”,重点招聘学历高、潜能好、素质优的大学生作为新鲜血液进入公司。

应届毕业生相对于社会招聘人员而言有一定特殊性,特别是90年之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对应届毕业生的管理有必要做详细的安排。

应届毕业生发展阶段实习期:应届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与学生证之前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3月~6月底。

营销轮岗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置业顾问的岗位上工作满六个月,这六个月即是营销轮岗期,营销轮岗期包含在实习期间在置业顾问岗位上工作的时间,营销轮岗期最早可以从3月算起,最晚于当年12月底结束,期间存在实习、试用、转正集中状态。

一、应届毕业生实习期管理(一)实习生定义:商学院招收的应届毕业生,经公司招聘流程筛选录用,在7月之前经公司统一安排在相应岗位上实习。

(二)入职流程实习生入职当天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和《三方就业协议》,具体入职办理流程参考《新员工入职手续》。

(三)实习时间安排实习生具体作息时间服从公司安排,每年的3~6月份,实习生上岗之后回学校需要履行请假手续回校准备论文,但请假不能超2个月。

实习期至实习生完成学业拿到毕业证、学位证正式上岗后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进入三个月试用期,实习生从实习到岗开始必须在营销岗位累计至少6个月。

(四)实习待遇公司提供给实习生以下补贴:1200元/月(满勤,如有请假扣除相应金额)。

实习生在实习期不享受租房补贴,在进入试用期后,租房补贴按照公司外派的标准发放。

(五)实习生义务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公司《行政人事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生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工作安排,并接受考核。

3.实习生每月提交一份实习报告至商学院分院,其内容可包括实习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及建议。

(六)实习生培训管理与考核商学院分院与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实习生的培训管理与考核。

1、商学院分院1)职责介绍实习生认识本部门员工及其工作环境。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芜湖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一)教师资格的申请原则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芜湖市教育局)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中规定条件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本年度只能向芜湖市教育局申请一次、一类教师资格认定, 一年内不得在其他认定机构重复申报。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思想品德合格;2、体检合格;3、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5、通过学校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1、4月13 日上午9:30,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到赭山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2、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16日8:00 至4月2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毕业生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后务必牢记报名号、密码、证件号码等,以便查询、修改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一)。

3、4月20日-4月28日,申请人在镜湖区医院(冰冻街)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为50元/人。

为方便学生交费,4月18日镜湖区医院派人分校区到就业指导中心以专业为单位收取体检费。

4、4月30日前,各学院将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以专业为单位整理,分校区报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1、各学院必须分专业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上报申报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项目及顺序如下:(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每份申请表封面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姓名、专业);(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3)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学院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1份;(4)身份证复印件(两面都要复印,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必须用A4纸复印)1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必须用A4纸复印)1份。

2012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2012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O12届学生毕业离校工作安排所属各单位:今年我院共有3650名毕业生。

为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学院总体部署,现将我院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12届学生毕业离校工作以“安全、和谐、节约、服务”为指导思想,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早准备,合理安排,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简便高效、安全有序地进行,使毕业生顺利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

二、工作要求1、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的宗旨,切实落实好所负责的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全院学生管理部门、各职能处室要为毕业生做一件实事,通过为学生做好服务,让学生心怀感激离校,同时注意人性化安排毕业生离校办理手续,简化学生离校手续。

3、团委、各系部要指导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收集好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做好欢送毕业生的活动安排。

4、全院召开毕业典礼会议。

5、财务处要落实毕业生学费催缴工作,资助中心要做好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同时注意问题学生的处理方式。

三、毕业生日常教育管理1、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要做到准备充分,耐心细致,正面引导,有的放矢,学工部门的老师和毕业班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中去,积极主动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要把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本着对学生既满腔热忱又严格要求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生离校手续,由各班集体办理(6月13日-6月19日),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1日。

毕业生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5月19日开始进行,如因毕业补考不及格而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再次补考将安排在下一年度进行。

对已返校的学生各系要认真组织好系部活动、各班级联欢晚会和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等。

3、未进行毕业证图像信息采集的同学,需查阅学院网站学工保卫处网页中《201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安排》,按照有关事项进行补照。

其它毕业信息需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公布的离校信息()。

河南工程学院关于2012年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南工程学院关于2012年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2年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系、部
2012届毕业生补考工作将于2012年4月9-11日进行。

具体安排入下:
一、打印补考名单,方法:进入正方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成绩综合处理—毕业补考。

二、印刷试卷,各系按补考人数(含往届毕业生)于4月6日之前到教务处文印室(校本部)复印试卷。

三、补考成绩于4月18日前录入完毕。

四、补考时间安排
五、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系在安排考试的时间段内自定。

六、各系所用教室安排(见附表一):
注:
1、时间地点若不够用请及时申请。

2、补考安排表(例表见附表二,请各系严格按照例表的格式制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3、补考安排表于4月6日12:00前提交教务处(后附电子表格发至963162145@)。

并及时通知学生。

4、补考结束后交叉课试卷于4月16日上午交予教务处,各系下午到教务处领取。

2012-3-19。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07•【字号】浙教电传[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5号)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为做好2012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是依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建立的常规性调查制度,调查结果将作为我省教学业绩考评和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依据。

毕业生调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调查工作的时效和质量,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工作。

二、报送方式本次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通过网络系统直接上传EXCEL文件的方式进行。

请各校管理人员登录网址:,查看并阅读上传指南中的具体操作方法后再自行上传。

三、报送要求1.本次信息中所报送的毕业生人数、毕业生姓名、专业等信息务必与2012年学校上报省高校毕业生指导中心的毕业生数据库中信息一致,不得漏报、错报或有意更改。

2.本次信息报送格式按附件中的要求进行,各校要确保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尽量补齐格式中所要求的字段内容。

3.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需再次核对、更新、检查上报的毕业生调查信息,特别注意邮箱格式和手机号码的更新。

4.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工作请务必于2013年1月20日前完成,报送完毕后请电话确认。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向东,联系电话:159****8738,电子邮箱:*******************.cn;联系人:刘海华,联系电话:*************,136****7778,电子邮箱:**************;信息报送技术咨询:*************、87299507。

2012届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表(学生)

2012届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表(学生)

没有上交《就业情况统计表》 没有上交《就业情况统计表》的同学要进行一对一谈话了解未 就业情况,谈话结束后才统一发放毕业证 学位证等。 后才统一发放毕业证、 就业情况,谈话结束后才统一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等。 就业公共邮箱 zfxyjiuye@
要求所有同学必须参加毕业典礼和毕业聚餐;聚餐学校给每人 35 元补助,每班另预留 1500 元班费作为聚餐费用支出。 ①办理离校手续当日,暂缓就业毕业生领取贴有条形码的暂缓 就业协议; ②办理离校手续当日,未申请暂缓就业的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 绍信。
7 月 1 日 调整改派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届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内容联系人会议,安排暂缓就业、就业派遣及考取研究 生工作 5 月 10-23 日 学生提交《暂缓就业申请表》和个人申请书并签名确认 5 月 15 各班上报月度就业信息 6 月 10-15 日 暂缓就业毕业生签暂缓就业协议 时 间 另 行 通 二级学院向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上报第二次就业方案,领取第 知 一批报到证 6 月 18 日中 学生提交电子版 《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发至就业公 午 12 点前 共邮箱 zfxyjiuye@) ;纸质表交学习委员。 (负责人: 林利惜) 6 月 18 日中 各班长将报名参加学校毕业典礼的名单及人数报就业公共邮箱 午 12 点前 (负责人:林利惜) 6 月 20 日上 学校毕业典礼 午 6 月 20 日下 学院毕业典礼(大礼堂) 、毕业聚餐(美华) 午及晚上 6 月 21 日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凭已完成的离校清单领取毕 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 。毕业生离校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2012届学生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会议的分工方案

2012届学生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会议的分工方案

2012 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工作方案目录一、基本情况 (3)二、组织领导 (3)三、会议时间 (4)四、会议地点 (4)五、工作任务 (4)六、工作要求 (6)附件1:2012 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各学院座次安排示意图 (8)附件2:2012 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学生家长及教师代表座次表 (9)附件3:2012 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安排表 (10)附件4:学士学位服着装规范和学位授予礼仪 (11)附件5:2012 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各学院学位服数量和对接单位 (13)附件6: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学生统计表 (14)附件7:临沂大学新校区平面图 (15)临沂大学2012 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工作方案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2012 年6 月22 日上午举行2012 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同时为彰显学位授予的庄重性、严肃性和神圣性,学校领导将为学士学位获得者代表颁发学位证书,为高标准完成会议的组织工作,有关工作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1、毕业生总人数:我校2012 届预计毕业生9314 人。

其中校本部普通本、专科学生8574 人(普通本科3860 人、“2+2” 1875 人、“专升本” 475 人、普通专科2364 人),费县分校、沂水分校五年一贯制专科学生740 人。

2、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根据我校毕业条件,第一批符合毕业条件的校本部普通本、专科学生为8140 人(其中普通本科3736 人、“2+2”本科1839 人、“专升本”本科465 人、普通专科2100 人),占校本部普通本专科预计毕业人数的94.94%(其中普通本科96.79%、“2+2”本科98.08%、“专升本”97.89%、专科88.83%);434 人(其中普通本科124 人、“2+2” 36 人、“专升本”10 人、普通专科264 人)暂不能在第一批审核中取得毕业资格,占校本部预计毕业人数的5.06%(其中本科层次1.98%、专科层次3.08%)。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焦作校区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焦作校区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文件万方学…2012‟9号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焦作校区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院属各单位:今年我院共有本科毕业生2918人,是我院建院以来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

为切实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毕业生毕业离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教育,倡导文明,扎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院对学生培养和教育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及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学院核心价值理念,积极开展毕业生离校教育活动。

1.以“感恩万方、感恩社会”为主题,积极开展“为母校奉献爱心、为同学送上关心、让家庭放心、让自己开心”主题教育活动。

“为母校奉献爱心”就是要在毕业生中间开展“上好最后一堂课”、“我为母校献言建策”、“我为母校留下什么”、“我为母校添光彩”等活动;“为同学送上关心”即要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既要做好表率,又要关心其他同学,特别是对目前暂时就业困难的学生,要积极、主动做好谈心、沟通工作,及时给予热情帮助和关心;“让家庭放心”就是各系要了解每个毕业生的毕业情况,及时通过手机短信、信件、电话等有效形式与其家长联系、沟通,让学生家长知情、放心;“让自己开心”即是开展毕业生晚会、我为师弟师妹做件事、体育友谊赛等活动,使自己在活动中获得愉悦心情。

2.以“牢记使命、志存高远”为主题,积极做好2012届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工作。

今年,是我院建院以来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又喜逢学院建院十周年,我院将按照隆重喜庆、庄严简朴、和谐安全的原则举行毕业典礼,学校和学院领导将亲自为每一位获得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学位,使毕业生牢记这一庄严神圣的时刻。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毕业典礼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使毕业生在离校过程中感受学校的关爱与温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走上新的工作和学习岗位。

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各二级学院
11月20日前
2.打印《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发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举办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机械、土木、材料、人文、农科等)
11月底前
4.组织参加省、市毕业生招聘会
5.回访100余家用人单位
6.邀请用人单位参加12月9日供需洽谈会
2011年
12月
1.举办金陵科技学院2012届毕业生供需洽谈会
3.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苏北计划宣传
4.回访毕业生就业实习单位
各二级学院
2012年
5月
1.毕业生就业情况周报
招就处、各二级学院
2.帮扶未落实就业毕业生
2012年
6月
1.毕业生就业情况周报
招就处、各二级学院
2.发放《毕业生登记表》,统计就业信息
6月15日前
3.上报《毕业生报到证申办信息汇总表》、《就业协议书》和相关的就业证明材料
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2011年
8月
下发“关于审核2012届毕业生生源数据的通知”
招就处
9月9日
2011年
9月
1.制作“2012毕业生专业、人数统计”宣传册
招就处
9月16日
2.制作“2012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
3.更新毕业生就业网
4.2012届毕业生信息统计、核对、上报
各二级学院
6月15日前
4.毕业生档案归档
6月底前
5.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重点帮扶
招就处
6.开具第一批毕业生报到证
6月20日前
2012年
7月
1.对已就业但未签订协议毕业生催促签订协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7.25•【文号】人社厅发[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

目前,2012届高校毕业生已陆续离校,其中尚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仍在寻找工作。

各地要将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开展实名登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认真做好登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摸清底数。

各地可以通过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提供、与教育部门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和基本情况。

(二)信息登记。

各地在摸清情况的同时,要认真填写《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

《登记表》中的信息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不漏项、不缺项。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引导 和 鼓 励高 校 毕业 生 到 城 乡基 层 、 中 继续 把高 校毕业生 就 业 工作 摆在 突 出重 二 、 要 位置 西部地 区、 艰苦边 远地 区和 部队建 功立业


1明确工作思 路和 目标任 务。 省级 主 管部 门、 . 各 各高校
3继续 实施 好各类基 层就业项 目。 省级 主管部 门、 . 各 各 高 校要 与有 关部 门密切 配 合, 筹实施 好 “ 统 农村 教 师特 岗
面促 进高校 毕业生 就业 。 保 2 1年 高校毕业 生离校 时初 确 02
极 设立 地方 项 目。 推动 出台本 省高校 毕业 生 到中西 部地 要 区和艰 苦边 远地 区基层单位就 业的学 费补 偿和 助学贷 款代

p li oi s政策解读 t c
三、 全面 推 进 大 学 生创 新 创业 工作 , 力争 实 现创业人数 进一 步增加
要深入贯彻 落实党的十七届六 中全 会 、 国务 院关于 进一步 《
做好 普通 高等学 校毕业 生就 业工作 的通知 》( 国发 (0 1 2 1] 1号 , 6 以下简 称 国发 1号文件 ) 神 , E 0 2 6 精  ̄ 2 1 年作 为 “ 落实 年 ”, 实加 大政 策和 工作 落 实力度 , 快 建 立和 完 善 高 切 加
展。
人 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 福建 省公 务员局 , 属各高等学 校 : 部
2 1年 , 国普 通高 校毕业 生规 模达 到 6 0 02 全 8 万人 。当前 我 国经济发展面 临的国内外环境仍 然十分复杂 , 稳定、 不 不 确 定 因素还不 少 ; 校毕业 生就 业总 量压 力和 结构性 矛盾 高 依然 突出, 就业 形势严峻 , 促进 高校毕业 生就业 的工作任 务 更 为艰巨繁重 。 各省级 高校毕业 生就业 主管部门 ( 以下简称 各 省级主 管部门 ) 及各高等学校 要认真贯彻 落实党中央 、 国 务院 的决策 部署 , 完善 政 策措 施 , 强指导 服务 , 加 千方百计 促 进 高校毕业 生就 业 。 就做 好2 1 年全 国普通 高校毕业 现 02 生就业 工作 通知如下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定稿)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定稿)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定稿)各班:为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给全体毕业生营造一个健康、文明、有序、和谐的毕业氛围,引导毕业生怀念母校生活,感恩母校培养,不忘师生情谊,谨记学校校训,承担社会责任,学院决定在2012届毕业生离校前夕组织开展以“心怀感恩,平安远行”为主题的毕业生“安全离校、文明离校、快乐离校”系列活动。

请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此通知开展丰富多彩的毕业生离校活动。

具体内容如下:一、活动主题:心怀感恩,平安远行二、指导思想:通过在毕业生中组织开展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增强毕业生对母校的感情,引导毕业生认真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同时号召毕业生在离校前为母校的发展再做一份贡献、再尽一份责任,为在校学生送一份真情、传一份经验,营造良好的毕业氛围,创造文明离校的校园环境。

三、活动时间:2012年5月25日—6月10日四、具体安排:1、营造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氛围。

学生工作处向全体毕业生发出“做文明毕业生,为母校添光彩”文明离校倡议书,悬挂倡导文明离校标语,制作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光荣榜等。

(6月1日前,学生处橱窗、主干道,学生工作处负责)2、举办毕业生座谈会。

学生工作处宿舍思政试点栋邀请优秀毕业生就他们大学时代的心路历程、求职感受、学习方法以及对未来人生之路的设想和展望等方面进行访谈,让毕业生们的宝贵经验成为低年级同学面对人生、勇往直前、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宝贵财富。

(6月5日前,学生宿舍11栋学生活动室,试点栋思政辅导员负责)3、积极开展“带走知识,留下爱心”的捐赠活动。

我院为2012届毕业生在学生宿舍设立爱心捐赠点,集中回收12届毕业生不准备带走的书籍、衣物、棉被等物品。

爱心捐赠点所收物品将在集中清理后转赠给学院特困学生。

(6月5日至6月8日,学生宿舍9栋前,学生工作处负责)4、留下一间整洁宿舍。

引导毕业生树立“我爱我家”的思想,离校前清理、打扫一次宿舍,留下一个干净、温馨的家。

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文件赣农大学工发[2012]6号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 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处:为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成才,全面发展,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激励毕业生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力创佳绩,现就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 2012届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优秀毕业生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毕业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CET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

3.本科毕业生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累计至少有2次获校(奖项指“三级奖或1次省级奖;专科毕业生累计至少有1次获校级奖。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荣誉。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就业意识强,在毕业生就业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优先评定在社会工作、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7.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可参照上述内容。

(二)毕业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根据《江西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评定。

四、评选要求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初评结果需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7天。

公示结束后,本专科生初评结果报学工处审核,研究生初评结果报研究生处审核。

初评结果审核无误后统一报学工处汇总。

2.参加评选的毕业生须填写《江西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江西农业大学校级三好学生(优干)登记表》。

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管理机构,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做好推免生工作对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工作机制和科学的名额分配机制,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推免生计划各有关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附件1、2、3、4确定的推免生名额安排推免生工作。

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促进推免生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的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

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合理流动。

凡有留校限额的高校推免生留校数量不得高于附件1中的留校限额。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各高校在发放《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附件5)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三、关于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2012年继续在部分高校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

推免对象和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仍按《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关于为支持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下达专项推免计划的通知》(教学司〔2007〕25号)和团中央关于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天津科技大学经管学院201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定稿)

天津科技大学经管学院201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定稿)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各教研室: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实我校2010年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基础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教务处关于2012年毕业论文的有关安排,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工作(一)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磊副组长:徐娜成员:苏津津田桂玲孙杰慕静张建三王晓燕徐荣贞张文胜吕月芬苏姗尹国琳各教研室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201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依据《天津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津科大教[2004]35号)的规定,制定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在总结2011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学生出勤、教师指导和成绩评定等各项工作,提高指导质量和毕业生的设计(论文)质量。

(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培训工作各教研室应选择有责任心和专业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根据历年所带本科生的质量优增差减调整所带学生数量。

鼓励与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合作,建立实习基地,联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做好初次指导教师的工作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校、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指导方式、方法。

(三)提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各教研室应按照《天津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津科大教[2004]35号)的相关规定做好选题工作,并注意做到以下四点:(1)选题的难度、深度和工作量需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提倡结合教师科研课题进行选题;(2)毕业设计类题目要强化工程基本训练,提高结合实际课题和设计型题目的比例;(3)毕业论文类题目需增加实际课题的比例,杜绝“大、空、高”的选题,并注意学生实地调研、资料分析和数据处理能力的培养;(4)为保证选题的严谨性,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选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教研室、学院、教务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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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1)--预计毕业申请
教务部·2011-10-21 11:04:00
各学院: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要求毕业的学生,应提前一学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的规定,现请各学院前来领取2012届本科预计毕业申请工作的相关资料,并请各学院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预计毕业申请工作时间安排及申请对象:
1.2011年10月24日—11月4日为2012届预计毕业申请时间。

2.凡是预计2012年毕业的在校学生(包括2007级(含)以上,2008级、2009级预计提前毕业的学生)都必须提出预计毕业申请,并在教务部下发的《深圳大学2012年本科预计毕业生名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上签名,签名的学生视为申请在2012年离校(学生需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与本人取得学分进行比较,若有结业资格不能获得情况产生的学生需慎重考虑预计毕业申请)。

未签名的学生视为不申请在2012年离校。

3.凡已在《深圳大学2012年本科预计毕业生名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上签字的学生,视为其已向学校提出了毕业申请。

届时若其已修学分数达不到专业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该生只能获得结业或肄业证书。

4.凡已提出预计毕业申请的学生,若需撤销预计毕业申请,务必在下学期开学初第1、2周内到教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申请在2012年毕业离校。

5.教务部在《深圳大学2012年本科预计毕业生名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名单中已统计相关学生现已取得学分和本学期在修学分,各学院需对结业资格有可能不能获得的学生提出风
险警告。

二、《深圳大学2012年本科预计毕业生名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填写要求:
1.下发的预计毕业生名单中有关学生个人信息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与招生录取数据保持一致,若需变更,请参照《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个人信息是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电子注册所需的内容,因此要求学生认真核实、填写,签名处必须由学生本人签署,今后若发生由于核实、填写不认真而导致的信息与个人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提前毕业的学生,学生在空白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名确认。

3.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及填表说明。

因各学院返回的名单将作为2012届毕结业学生名单,今后有关毕结业生名单的上报和证书制作将以此为依据,因此各学院核实后,请负责核实人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4日下班前将名单交教务部学籍室(219-5室)。




20 11年10月12日
附件:《学生手册》关于毕业论文和毕业生有关条款
一、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或进行毕业设计的资格
1.已提出毕业申请者;
2.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总学分的80%。

二、已提出毕结业申请而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处理:
1.未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分,但所获得的学分数不
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总学分的80%,可发给结业证书。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实践考核不合格而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结业证书。

3.凡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4.结业的学生,应在结业后一年内回校重修,经重修合格者,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报教部处审批,可换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一年内不回校重修、重修不合格或一年内重修合格但未申请换领毕业证书的,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5.对学满一学年以上,或者毕业时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所缺学分数不符合结业要求的,作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

(更新于2011-10-21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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