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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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2011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2011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2011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季度13个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6%。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对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可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四大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
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
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
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
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
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
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
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
广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新疆最低工资标准
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
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2012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十一)房地产业
42694
53215
32932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9135
47940
33874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5217
69567
37024
(十四)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193
43334
28575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
28434
43397
25472
(十六)教育
70380
行 业
全社会单位
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
其中:
不含私营
的单位
私营单位
全 省
40087
50813
32048
(一)农、林、牧、渔业
27638
42992
25840
(二)采矿业
34造业
33407
40270
29802
(四)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7911
86547
27159
72498
32658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78212
80273
41051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559
70698
29544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
和社会组织
75921
75921
注:行业分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2012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五)建筑业
36854
37235
36574
(六)批发和零售业
35808
50889
30823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17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2017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浙江省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类型
年平均工资
其中:在岗职工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
60665
56068
61099
56385
其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80750
73326
82642
74644Leabharlann 私营单位就业人员48289
45005
48219
44980
2017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2018〕7号
2017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665元,与2016年的56068元相比,增加4597元,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其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0750元,与2016年的73326元相比,增加7424元,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289元,与2016年的45005元相比,增加3284元,增长7.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

2013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2013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2013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含私营单位私营单位月平均数日平均数全省总平均44513元56571353022943.3396.711、农、林、牧、渔业47000279322327.6776.532、采矿业46043336132801.0892.093、制造业45895331862765.590.924、电、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3793281852348.7577.225、建筑业43251391133259.42107.166、批发和零售业54908337662813.8392.51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4156387603230106.198、住宿和餐饮业3582930096250882.45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6946460033833.58126.0410、金融业124711609615080.08167.0211、房地产业56607366643055.33100.45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2596377983149.83103.56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2352414813456.75113.65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6195336112800.9292.08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4727277182309.8375.9416、教育74700341482845.6793.5617、卫生和社会工作86220444323702.67121.73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3090321702680.8388.14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01186676.50219.5。

2011浙江最低工资标准

2011浙江最低工资标准

2011浙江最低工资标准
2011年,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230元,每小时10.5元。

这一调整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的情况进行的,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

首先,2011年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基于国家经济发展情况的。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物价水平逐渐上涨,劳动力成本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直接关系到其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

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同时,适当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也可以增加其消费能力,促进市场需求,推动经济发展。

此外,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还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合理的工资水平可以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同时,也可以减少劳动者的辛勤劳动所带来的压力,增强其对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总的来说,2011年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的基础上进行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

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

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浙江省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人社发〔2011〕18号分类导航:金融保险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浙江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2011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月人均160元,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为月人均148元,特殊调整基本养老金为月人均12元。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一)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

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69元的额度,根据 2009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

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71元,宁波市71元,温州市68元,湖州市68元,嘉兴市68元,绍兴市68元,金华市66元,衢州市64元,舟山市66元,台州市68元,丽水市64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71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月人均55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

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增加3元。

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731元,比上年增加5081元,增长16.6%;日平均工资为137.4元。

其中:不含私营经济的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660元,比上年增加5515元,增长12.4%;日平均工资为179.5元。

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计量单位:元行业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中不含私营的单位私营单位全省35731 46660 27572 (一)农、林、牧、渔业27698 39266 24954 (二)采矿业31545 36268 28999 (三)制造业29645 35266 26622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2715 92072 28981 (五)建筑业30727 32260 29689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6684 56899 30635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4119 95246 30692 (八)批发与零售业31918 47500 26801 (九)住宿和餐饮业26645 30428 23467 (十)金融业130071 133782 41807 (十一)房地产业39630 49856 30656 (十二)租赁与商务服务业33715 39949 29446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56519 69100 36251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6205 39643 24001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4955 39718 21045 (十六)教育67528 69516 29779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71263 73136 34078 (十八)文化、体育与娱乐业54850 66003 25900 (十九)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73808 73808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人民生活等相关统计数据的公报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11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971元,人均消费支出2043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071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44元。

2011年各地区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11年各地区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4-16
单位: 元
各地区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农、林、 年 地 份 区 合 计 牧、渔业 采 矿 业 制 造 业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 和供应业 建 筑 业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13969 15920 18200 20856 24721 28898 32244 36539
36638 28476 32095
36478 26684 29827
36941 29247 31568
83338 60437 56621 36068 41592 30430 45803
44376 30940 32462 20949 26824 19757 25387
35226 34349 35127 23258 33977 22375 32461
61509 31451 39901 26935 32850 24868 23845
32815 24029 24679 18188 22268 18268 21810
155763 71115 98135 46561 70532 38926 53148
48306 43305 42290 27250 36917 25857 29793
42417 43258 40320 71685 47805
26015 28173 28459 29560 31588
39677 37624 44721 55543 43855
25357 20836 26423 25284 28908
49623 33697 42036
68204 42633 60215
17085 18467 20253 22238 26085 30118 32242 35870

浙江温岭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浙江温岭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温人劳社险[2011]113号
关于调整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0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2号)和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含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温人劳社险[2011]105号),2010年度我省和我市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0650元和29884元,结合国家、省和我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2011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具体缴费标准见附表),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附:二○一一年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标准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调整保险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各镇、街道劳保所。

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
二O一一年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标准表。

国家统计局201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报告

国家统计局201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报告

201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452元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处于试用期人员;编制外招用的人员;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劳务派遣人员。

(2)工资总额:是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

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

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在
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9.05.31
•【字号】浙人社发〔2019〕24号
•【施行日期】2019.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
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9〕2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行业统筹单位,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2018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2019〕4号),确认2018年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与2017年的61099元相比,增加5333元,同比增长8.7%。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31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侵权纠纷案件系民事纠纷案件的重要类型,关涉民生。

为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就侵权纠纷案件审理中较为突出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供办案时参考。

一、受害人因享受医疗社保待遇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赔偿义务人因侵权应承担的医疗费用能否因此而减免?答: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在其享受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者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核销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的,系其与有关社会保险机构之间的关系,赔偿义务人的侵权责任不能据此减轻。

赔偿义务人抗辩从损害赔偿费用总额中扣除有关核销部分医疗费的,不予采纳。

二、误工时间是否必须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答:误工时间应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有关司法鉴定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一般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赔偿义务人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定残日存在不合理迟延的,误工时间可参照侵权行为直接所致的损伤治疗终结时间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中建议的休息时间来确定。

两者时间不一致的,一般应以相对在后的时间为标准确定。

当事人对治疗终结时间或者医疗机构建议的休息时间均有异议,且依现有证据无法确认误工时间的,人民法院可通过鉴定、征询专家意见等方式确定相应时间。

三、如何确定误工费的计算依据?答:当事人提交的有关误工费的证据宜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作出认定。

赔偿权利人未提供工资单等有关工资收入的直接证据,仅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且相对方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结合浙江省行业工资标准和其他证据综合认定收入证明的效力和误工费计算标准。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以及所从事行业的,可以参照“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

赔偿义务人提供证据证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经人民法院释明后,赔偿权利人拒不提供收入相关证据的,可依据赔偿义务人提供的证据确定受害人的收入或者所从事的行业。

2011年全省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11年全省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城镇居民人身赔偿相关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12566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06.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630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4241.3元 职工平均工资26535元/年、13267.5元/半年、2211/月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工资
行业 全省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零售业 住宿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址勘察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平均工资(元) 26535 11338 33479 24661 33277 21633 28513 39024 22324 20608 41879 22094 22481 43199 18202 26784 31773 29920 28622 31445

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柳沛【摘要】在民事审判实践中,误工费赔偿标准往往是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运用不同标准计算确定的误工费赔偿额差距达40%以上.合情、合理、合法的误工费计算方法应该是上一年度职工工资除以“年计薪天数”而不是“日历天数365”,这一理论不仅适用于“无固定收入者”,也同样适用于有固定收入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能在全国范围内将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予以统一.【期刊名称】《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3(026)003【总页数】4页(P146-149)【关键词】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作者】柳沛【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471人身损害赔偿案中的误工费计算标准直接决定着最终赔偿额的多少,事关争议双方的切身利益,本应在全国范围内有统一的计算方法,但事实并非如此。

现阶段,误工费计算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条,该条款将误工费的求偿主体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类。

由于有固定收入者情况变化复杂,而无固定收入者情况相对比较单一,本文重点研究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赔偿标准计算问题。

一、国内几种典型的误工费计算方法“误工费往往成为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法院处理案件的难点之一”。

[1]由于审判人员认识不一,国内不同人民法院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中误工费标准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多种方法,且计算出的赔偿数额相去甚远,这种差距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甚至出现了经济发达地区误工费标准还不如经济落后地区误工费标准高这种极不公平的情形。

本文选择国内有代表性的几种误工费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来深入探讨2012年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1.浙江省:误工费=年工资额/年天数(365)×误工天数。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2009年8月3日下发浙法民一明传[2009]14号《关于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4号文件》”),同年10月12日,民一庭又以浙法民一明传[2009]18号《关于误工费计算方法的通知》(以下简称“《18号文件》”)进行补充,认为误工费计算公式是:误工费 =年工资额/年天数(365)×误工天数。

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劳动就业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42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5914万人。

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34.8%;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9.5%;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35.7%。

2011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863万人。

图1 近五年全国就业人员产业构成情况单位:%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221万人,有553万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0万人。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

全年全国共帮助5.7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

组织2.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

图2 近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单位:万人图3 近五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单位:万人图4 近五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及登记失业率单位:万人,%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4.19万人,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内地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9.46万人。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

下发了《关于加强统一管理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管理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介机构和用人单位近13.3万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01万件,其中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活动4055起。

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水平。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浙江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浙江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浙江省2011年企业工
资指导线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浙人社发[2011]236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1.08.01
【实施日期】2011.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浙江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36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10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经综合分析,现将我省2011年全省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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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全省在
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2.04.28
•【字号】浙人社发[2012]139号
•【施行日期】2012.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2]139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各行业统筹单位,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2012]5号),确认2011年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的全社会单位)为35731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在
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7.06.06
•【字号】浙人社发〔2017〕66号
•【施行日期】2017.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7〕6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各行业统筹单位,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2016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2017〕5号),确认2016年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385元,与2015年的51719元相比,增加4666元,同比增长9.0%。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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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71
133782
41807
(十一)房地产业
39630
49856
30656
(十二)租赁与商务服务业
33715
39949
29446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56519
69100
36251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205
39643
24001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4955
39718
21045
(十六)教育
67528
69516
29779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71263
73136
34078
(十八)文化、体育与娱乐业
54850
66003
25900
(十九)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73808
73808
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计量单位:元
行业
全社会单位
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
其中:
不含私营的单位
私营单位
全省
357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
46660
27572
(一)农、林、牧、渔业
27698
39266
24954
(二)采矿业
31545
36268
28999
(三)制造业
29645
35266
26622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2715
92072
28981
(五)建筑业
30727
32260
29689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684
56899
30635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4119
95246
30692
(八)批发与零售业
31918
47500
26801
(九)住宿和餐饮业
26645
30428
23467
(十)金融业
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字体:[大中小]
日期:2012-04-12 16:57:43
发布机构:浙江省统计局
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731元,比上年增加5081元,增长16.6%;日平均工资为137.4元。其中,不含私营经济的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660元,比上年增加5155元,增长12.4%;日平均工资为1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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