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388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完善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井下采场、巷道安全管理,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特制定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汉中市矿业公司所属的井下开采单位及外来承包、承租的施工(开采)单位。
第二章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检撬工,并进行专业及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给检撬工配备良好的照明和检撬工具,并根据工具使用和现场实际需要定期更换、重新配备。
第五条井下检撬帮顶板作业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照明及监护,一人进行检撬,严禁在没有照明及监护下单人进行检撬作业。
第六条严格执行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检查制度,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实行日检查,值班长、代班长、专(兼)职检撬工要实行班检查,岗位作业人员要对本作业区进行随时检查。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规定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完善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井下采场、巷道安全管理,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特制定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汉中市矿业公司所属的井下开采单位及外来承包、承租的施工(开采)单位。
第二章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检撬工,并进行专业及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给检撬工配备良好的照明和检撬工具,并根据工具使用和现场实际需要定期更换、重新配备。
第五条井下检撬帮顶板作业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照明及监护,一人进行检撬,严禁在没有照明及监护下单人进行检撬作业。
第六条严格执行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检查制度,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实行日检查,值班长、代班长、专(兼)职检撬工要实行班检查,岗位作业人员要对本作业区进行随时检查。
第七条井下采场、巷道的检撬、处理、维护要与生产同步进行,要坚持“检撬、处理、维护”先行的原则。
第八条检查人员及检撬工发现问题当时能处理的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报告当班值班长,当班能处理的不留到下一班处理,处理不了的要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
威胁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及设备。
第九条作业区域及矿岩破碎带破碎较严重,检撬人员经检撬后仍然无法保证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及设备。
单位应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
第十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在帮顶板管理上要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做到区域划分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专(兼)职检撬工要对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巷道帮顶板管理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巷道帮顶板进行检撬,彻底清除帮顶板的浮石及危石。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8114(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roadway side and roof in non coal mine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完善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井下采场、巷道安全管理,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特制定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汉中市矿业公司所属的井下开采单位及外来承包、承租的施工(开采)单位。
第二章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检撬工,并进行专业及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给检撬工配备良好的照明和检撬工具,并根据工具使用和现场实际需要定期更换、重新配备。
第五条井下检撬帮顶板作业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照明及监护,一人进行检撬,严禁在没有照明及监护下单人进行检撬作业。
第六条严格执行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检查制度,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实行日检查,值班长、代班长、专(兼)职检撬工要实行班检查,岗位作业人员要对本作业区进行随时检查。
第七条井下采场、巷道的检撬、处理、维护要与生产同步进行,要坚持“检撬、处理、维护”先行的原则。
第八条检查人员及检撬工发现问题当时能处理的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报告当班值班长,当班能处理的不留到下一班处理,处理不了的要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施工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工作人员的操作、设备的使用、应急措施等。
1.3 术语定义(无分段语句,避免使用“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词语)二、安全管理职责2.1 矿山方2.1.1 建立健全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宣传培训。
2.1.2 负责监督和检查采场巷道帮顶板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2.1.3 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无分段语句)2.2 作业人员2.2.1 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2.2 参加由矿山方组织的安全培训,并按要求进行操作和设备使用。
2.2.3 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或者隐瞒。
(无分段语句)三、帮顶板施工前的准备工作3.1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帮顶材料的选择和使用、施工方法等。
3.2 确保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清理障碍物,消除滑倒、绊倒等安全隐患。
3.3 对施工区域进行检测,了解地质情况和帮顶板的设计要求。
3.4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滑鞋等,并进行检查和使用。
(无分段语句)四、帮顶板施工操作规程4.1 工作人员应仔细查阅施工方案,熟悉帮顶板的材料特性和施工要求。
4.2 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帮顶板的搬运和安装。
4.3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操作规范,确保帮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4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乱堆乱放材料,防止滑倒、绊倒等事故的发生。
(无分段语句)五、帮顶板施工后的安全管理5.1 检查施工质量,确保帮顶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2 清理现场,清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障碍物。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的安全,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的采场巷道帮顶板管理工作。
三、职责和义务1. 矿山领导层: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2. 管理人员:负责帮顶板的日常巡查、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矿工: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岗前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监督部门:负责对非煤矿山帮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四、帮顶板安全管理措施1. 采购合格产品:矿山应选择具有合格证书的帮顶板产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
2. 定期巡查:矿山应定期对帮顶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 定期检测:矿山应定期对帮顶板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帮顶板的强度、密度等。
4. 环境监测:矿山应定期对帮顶板周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帮顶板周围环境的稳定,防止发生地质灾害。
5. 危险源排查:矿山应定期对帮顶板周围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五、应急措施1. 应急预案:矿山应制定完善的帮顶板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2. 应急演练:矿山应定期组织帮顶板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紧急疏散:发生帮顶板事故时,矿山应及时组织矿工进行紧急疏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救援。
六、教育培训1. 岗前培训:矿山应对新进岗员进行帮顶板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基本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2. 集中培训:矿山应定期组织矿工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实地考核:矿山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核,检验矿工的安全操作能力。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矿山将依法依规进行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八、监督检查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矿山的帮顶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非煤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帮顶板安全,防止发生事故和削减安全隐患而订立的管理规定。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非煤矿山采场和巷道的帮顶板管理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1.矿山管理人员:负责订立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采矿人员:必需依照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帮顶板的安全。
3.安全人员:负责帮顶板的巡检和监控,并适时处理安全隐患。
4.作业人员:必需参加安全培训,谙习帮顶板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依照规程执行作业。
三、帮顶板安全管理要求1.帮顶板的设计:–帮顶板的设计必需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帮顶板的材料要求应符合安全要求,具有充足的强度和稳定性。
–帮顶板的施工要依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2.帮顶板的检查:–对帮顶板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适时发觉和处理安全隐患。
–对帮顶板的支护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支架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3.帮顶板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帮顶板进行维护和保养,如清理杂物、修补破损部分等。
–对帮顶板进行润滑和防腐处理,延长使用寿命。
4.帮顶板的加固与更换:–当显现帮顶板老化、断裂或者支架不稳定的情况时,必需适时进行加固和更换。
–加固和更换帮顶板必需依照相关的技术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5.帮顶板的事故处理:–发生帮顶板事故时,必需快速组织抢修和救援,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并实行相应的措施防止仿佛事故的发生。
四、帮顶板安全培训与教育1.对作业人员进行帮顶板安全操作的培训与教育,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本领。
2.培训内容包括:帮顶板的安全学问、操作规程、事故处理等内容。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适时更新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
五、帮顶板安全管理的措施与评价1.建立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2.对帮顶板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矿业技术的不断发展,矿山采掘深度逐步加深,对帮顶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帮顶板的安全性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山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矿山帮顶板的安全性,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制度目的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保障非煤矿山帮顶板的安全性,防止因帮顶板安全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制定本管理制度。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采场、巷道的帮顶板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于取得贵州省非煤矿山采矿证(许可)的单位。
4. 帮顶板选择及管理(1)帮顶板选择1.应选择质量合格、适用的帮顶板,并根据矿山的特点进行技术改进和升级。
2.对于新投入使用的帮顶板,应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并测试,达到检验合格标准才能使用。
(2)帮顶板管理1.矿山采场巷道的帮顶板应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具体周期和标准应按照帮顶板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和质保体系规定进行。
2.矿山采场巷道的帮顶板应在正常使用周期内更换,达到使用寿命后应立即更换。
5. 安全生产措施(1)帮顶板的安装、拆除作业1.帮顶板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预控措施。
2.帮顶板的拆除也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前应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控制措施。
(2)日常巡检1.帮顶板的巡检应由熟悉矿山工作的巡检人员进行,巡检内容应包括帮顶板的损坏、变形等情况。
2.巡检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处理,不能自行决策和操作。
6. 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对本制度规定的巡视检查、违规违章行为查处存在不力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管理和法律责任。
7. 效果评估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查,收集管理员工安全事件、事故情况及其处理效果,并对制度进行完善和提高。
8. 结语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山设备安全运行的保障措施之一,也为矿山经营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持和保障。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非煤矿山采场巷道的施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防备事故的发生,订立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工程的帮顶板安全管理。
三、管理要求(一)采场巷道帮顶板施工前,应做好认真的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经评审后方可开工。
(二)帮顶板施工的全部工作人员应在施工前接受相关安全技能培训,同时应了解帮顶板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三)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安全防范的关注和监管,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对于已发觉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适时实行相应措施解决,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五)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提示标识,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六)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清场作业,清理施工现场,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或隐患的存在。
四、安全管理措施(一)施工前,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保施工的安全性。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示牌,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并设置专门的施工区域。
(三)人员管理方面,应订立认真的安全培训计划,并实施到位,特别是有作业不安全性高的部分,应实行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四)对于已发觉的安全隐患,应立刻实行相应的措施解决,不得将埋藏的隐患留到后期处理。
(五)施工过程中,应订立认真的安全监控计划,实施监控,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清理作业,并在作业区域设置专门的安全提示标识。
五、安全应急措施(一)突发事故发生时,应立刻启动紧急预案,组织人员至安全站、避难点处集中,等待救援。
(二)如在施工过程中发觉有人员伤亡,应立刻进行急救处理,并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三)对于事故后的处理,应依照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和申报手续,适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以上关于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适用于非煤矿山帮顶板施工及其相关作业,是对于整个过程的安全监控和防范措施的强制规定,只有认真履行、切实实施这些要求,才能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当进行,保证施工人员安全,避开意外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非煤矿山采场和巷道施工作业中,针对帮顶板的安全管理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采场和巷道的帮顶板稳定,避免倒顶、塌方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安全责任: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矿长、技术负责人、巷道顶板支护专职人员、监理工程师等,要求他们各负其责,做好帮顶板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培训:要求对参与采场巷道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帮顶板支护工种的技能操作培训、安全知识培训等,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工作程序:规定非煤矿山采场和巷道的施工工作流程,包括巷道开拓、支护、巷道顶板处理等环节的操作程序,要求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施工作业。
4. 支护标准:明确帮顶板支护的技术标准,包括支护材料的选择、支护结构的设计等要求,确保支护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 监测控制:规定巷道顶板的监测要求,包括开展巷道顶板的定期检查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帮顶板存在的安全隐患。
6. 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一系列帮顶板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警示标识的设置、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采场巷道的安全。
7. 应急预案:制定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置流程、人员疏散等措施,应对突发事故,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具体的采场、巷道施工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同时,还应定期进行制度的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帮顶板安全管理水平。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5篇)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完善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井下采场、巷道安全管理,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特制定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汉中市矿业公司所属的井下开采单位及外来承包、承租的施工(开采)单位。
第二章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检撬工,并进行专业及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给检撬工配备良好的照明和检撬工具,并根据工具使用和现场实际需要定期更换、重新配备。
第五条井下检撬帮顶板作业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照明及监护,一人进行检撬,严禁在没有照明及监护下单人进行检撬作业。
第六条严格执行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检查制度,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实行日检查,值班长、代班长、专(兼)职检撬工要实行班检查,岗位作业人员要对本作业区进行随时检查。
第七条井下采场、巷道的检撬、处理、维护要与生产同步进行,要坚持“检撬、处理、维护”先行的原则。
第八条检查人员及检撬工发现问题当时能处理的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报告当班值班长,当班能处理的不留到下一班处理,处理不了的要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
威胁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及设备。
第九条作业区域及矿岩破碎带破碎较严重,检撬人员经检撬后仍然无法保证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及设备。
单位应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
第十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在帮顶板管理上要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做到区域划分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专(兼)职检撬工要对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巷道帮顶板管理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巷道帮顶板进行检撬,彻底清除帮顶板的浮石及危石。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进入井下采场、巷道作业前,对负责区域的采场、巷道帮顶板进行检撬,彻底清除帮顶的浮石及危石,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严禁顶毛作业。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员工宣传和培训,使其熟悉并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加强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技术研究和应用,不断提升帮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对采场巷道帮顶板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加固和修复。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章帮顶板安全管理责任第八条矿山企业应明确帮顶板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明确帮顶板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落实到相关人员。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帮顶板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对履职不当或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开展帮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章帮顶板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措施,加强对巷道帮顶板的支护和加固,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在巷道帮顶板上设置及时监测装置,对帮顶板的变形和位移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对巷道帮顶板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帮顶板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对巷道帮顶板支护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确保其质量合格,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制定并执行巷道帮顶板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预定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七条在进行巷道帮顶板支护和加固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矿工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
第三条管理层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对采场巷道帮顶板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矿山的实际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矿山单位”)应当依法独立承担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的安全管理责任,并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责任人和负责人。
第五条矿山单位应当加强对矿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掌握熟练的安全操作方法,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
第六条管理层要积极引进安全技术和设备,采取先进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采场巷道帮顶板的安全。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会议,研究解决安全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制度。
第八条矿山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救援装备,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十条矿山单位必须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帮顶板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矿山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帮顶板安全工作,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并确保职能部门的顶层设计、制度落地和执行。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要根据工作职责,落实好帮顶板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人员要加强对帮顶板安全工作的监管,及时发现、纠正和报告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十四条矿山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帮顶板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对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五条矿山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帮顶板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的知识,以及安全措施的正确使用方法。
非煤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范文
非煤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外的其他矿山,其开采过程中顶板稳定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非煤矿山顶板管理工作,保障矿工安全,制定了非煤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的顶板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顶板管理工作必须始终将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采取科学的预防措施,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减少矿工伤亡事故。
3. 综合治理原则:将预防措施、监测评估、技术支撑和紧急处理有机结合,形成一体化的顶板管理体系。
4. 职责明确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顶板分级管理1. 分级标准:根据矿山顶板的条件和风险程度,将顶板分为A 级、B级和C级。
A级:顶板条件好,无明显裂隙和变形,没有倾悬的岩块,无明显地应力的矿山。
B级:顶板条件一般,存在少量裂隙和变形,有倾悬的岩块,地应力较大的矿山。
C级:顶板条件差,存在严重裂隙和变形,有大量倾悬的岩块,地应力较大的矿山。
2. 监测评估:对不同级别的顶板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顶板的变形和破坏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顶板的管理级别。
A级顶板: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评估。
B级顶板:每月进行一次监测评估。
C级顶板:每周进行一次监测评估。
3. 预防措施:A级顶板:加强巷道支护工作,同时定期检查支护设施的完好性。
B级顶板:增加支护力量,增加支护设施的数量和稳定性。
C级顶板:采取更加严格的支护措施,如地压控制爆炸、钢梁支撑等。
4. 技术支撑: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加强顶板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提高非煤矿山的顶板管理水平。
5. 紧急处理:在顶板事故发生时,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并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责任与考核1. 建立非煤矿山顶板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落实岗位责任。
非煤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模版
非煤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煤矿山顶板的管理工作,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矿山顶板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的顶板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顶板分级管理是指根据不同矿山顶板的稳定性、岩性、结构等因素,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监测要求,对矿山顶板进行分类,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矿山顶板分级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质量优先。
第二章分级标准第五条矿山顶板分级根据顶板岩性、构造特征、地应力、煤岩厚度等因素进行评定。
第六条矿山顶板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A级、B级、C级和D 级。
第七条 A级顶板是指顶板岩性坚硬、结构稳定、煤岩厚度大于2m,地应力小于3.5MPa的矿山顶板。
第八条 B级顶板是指顶板岩性较硬、结构相对稳定、煤岩厚度大于1.5m,地应力小于4.5MPa的矿山顶板。
第九条 C级顶板是指顶板岩性较软、结构不稳定、煤岩厚度大于1m,地应力小于5.5MPa的矿山顶板。
第十条 D级顶板是指顶板岩性较软、结构不稳定、煤岩厚度小于1m,地应力大于5.5MPa的矿山顶板。
第三章分级管理措施第十一条 A级顶板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二)加强岩石力学参数的监测,确保顶板稳定;(三)设置稳定支护措施,如锚杆、预应力锚杆等;(四)对岩层解体、冲击地压等进行预测和预防。
第十二条 B级顶板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检测顶板裂隙情况,及时处理;(二)增强支护设施的稳定性,如加固锚杆,加装梁板等;(三)对岩层破碎、滑动等进行监测;(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控工作,及时处理地下水、涌水等问题。
第十三条 C级顶板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加强岩石力学参数的监测,密切关注顶板变形情况;(二)采取强化支护措施,如加固锚杆、喷射砼等;(三)对斜层、断裂带等进行定期检测和处理;(四)严格控制矿山开采速度,避免过度开采导致顶板失稳。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的采场巷道帮顶板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监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采场巷道帮顶板的安全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2. 采场巷道帮顶板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帮顶板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巡查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施工人员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遵守规定,确保帮顶板的安全性。
四、帮顶板管理措施1. 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根据巷道尺寸、地质条件和工程性质确定合理的帮顶板支护方式。
2. 采用优质材料,确保帮顶板的强度和稳定性。
3. 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测,确保帮顶板的完好无损。
4. 及时处理帮顶板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发现下沉、龟裂等问题,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5. 加强帮顶板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五、应急预案1. 建立健全帮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应急措施。
2. 组织定期演练,熟悉应急预案,并及时总结演练效果,完善应急预案的措施。
3. 发生帮顶板事故时,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人员疏散和紧急处理,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六、奖惩措施1. 对严重违反帮顶板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对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帮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奖励和表扬。
七、监督检查1. 进行定期的帮顶板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 重大事故后,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 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宣传曝光。
八、制度的执行1. 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 对于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整改工作。
九、制度的修订和完善1.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本制度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
2. 制度修订和完善应经过相关人员的讨论和审查,并进行公示。
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井下矿山必须严格按采矿设计要求留足矿柱和安全隔离层。
二、在沿脉掘进或回采作业中,必须严格保护矿一体顶板的整体连续性,保持顶板平整光洁无浮岩,以确保采掘作业安全。
三、矿山落实专人负责矿体顶板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规定在作业前先对矿场作业环境的矿体顶板及矿柱、安全层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可进场作业。
四、相邻矿一井之间,矿一井与露天矿之间,矿井与老窑之间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矿柱。
矿山各中段的井巷布置应留有足够的保障井上和井下安全的矿柱或安全隔离层。
以确保矿体顶板安全及采掘安全。
五、对矿体顶板发现构造破碎带地段,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支护防范措施,以确保采场作业场所的安全。
六、严禁在采掘作业中对矿体顶板和矿柱、安全层的毁坏。
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生产经营需要,适用于本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1. 矿长是本矿体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执行;2. 监理工程师负责矿体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及监督工作;3. 项目经理是矿体顶板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4. 班组长是所带班组内的顶板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和指导班组内的顶板安全工作;5. 矿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矿体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个人安全责任。
三、顶板管理要求1. 在矿体顶板工作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警示矿工注意顶板安全;2. 若发现矿体顶板有异常迹象,如龟裂、下沉等,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做好标识,确保人员远离该区域;3. 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移动性大、龟裂严重等危险情况应停止工作,并向班组长报告;4. 禁止私自拆除或撤离顶板支护装置;5. 严禁在矿体顶板下方堆放大量杂物,防止增加顶板负荷;6. 矿体顶板工作区应保持干爽,严防雨水浸泡,防止因水分进入导致的顶板负荷增加;7. 禁止使用对顶板具有破坏性的设备和工具。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非煤矿山采场巷道的帮顶板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帮顶板安全管理目标、管理职责、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和责任追究等方面。
第四条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保证帮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加强帮顶板的检测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七条严格履行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对帮顶板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帮顶板的巡查和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主动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负责对矿山企业的帮顶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出入采场巷道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戴防护装备,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禁止在帮顶板下放置重物,以免造成帮顶板破损。
第十五条禁止超载作业,采取合理的加载和运输措施,确保帮顶板的稳定。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挖掘工作面的距离,确保支护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采用适当的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保证帮顶板的稳定性。
第十八条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对帮顶板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九条设立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帮顶板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二十一条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出警示信号,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二十二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帮顶板安全培训工作,包括知识普及和操作技能培训。
第二十三条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进行考核,合格才能参与帮顶板作业。
非煤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非煤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确保非煤矿山顶板的安全稳定,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企业的顶板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安全第一顶板管理工作的首要原则是安全第一,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煤矿安全规定,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第四条分级管理非煤矿山顶板应当按照其稳定性进行分级管理,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岗位责任制矿山企业应当明确各岗位的顶板管理责任,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管理职责,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技术先导矿山企业应当重视技术研究和创新,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提高顶板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预防为主矿山企业应当以预防为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分级管理制度第八条分级标准非煤矿山顶板分级按照其稳定性、地质条件、工艺要求等因素进行分级。
分为 A、B、C、D 四个级别。
第九条管理措施不同级别的顶板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具体如下:(一)A 级顶板:要设置专门的顶板巡检员,对顶板进行实时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顶板问题。
严禁人员和设备在顶板状况不明的区域工作。
(二)B 级顶板:要定期进行顶板稳定性的监测,及时采取支护和加固措施。
严禁人员和设备在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区域工作。
(三)C 级顶板:在工作面进行顶板支护时,要采用先进的支护技术和设备,保证顶板的稳定性。
工作面严禁继续开采,直到顶板支护措施完成。
(四)D 级顶板:严禁开展开采作业,顶板应立即进行支护和加固,并尽快采取稳定措施。
第十条顶板管理日志矿山企业应当建立顶板管理日志,并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和保存,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监督第十一条安全培训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顶板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顶板管理的专业水平,掌握最新的安全技术。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非煤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模版
非煤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煤矿山的顶板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的顶板管理工作。
第三条非煤矿山的顶板管理工作应以安全第一原则为指导,严格执行,不得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非煤矿山应建立并落实本制度,通过加强顶板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五条非煤矿山的顶板管理工作必须由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且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非煤矿山应加强对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违章建筑和违章使用行为。
第七条非煤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条顶板管理责任制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对管理不到位或违反法规的行为负责。
第二章顶板管理职责第九条非煤矿山顶板管理工作应由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察部门、矿长、安全监察人员等共同负责。
第十条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整个矿山的顶板管理工作,包括下发相关文件,检查和监督工作进展情况,保证顶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的安全负责人负责顶板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对顶板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顶板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确定矿山顶板管理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提出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建议。
第十三条矿长负责矿山顶板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严禁违章施工和操作。
第十四条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矿山顶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章顶板分级管理制度第十五条非煤矿山应根据矿山所在地的地质条件和工程实践经验,制定相应的顶板分级管理制度,并报当地矿山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非煤矿山的顶板分级管理应按照矿山的地质条件、矿体规模、矿井深度、生产工艺等因素,将顶板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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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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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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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完善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井下采场、巷道安全管理,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特制定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汉中市矿业公司所属的井下开采单位及外来承包、承租的施工(开采)单位。
第二章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检撬工,并进行专业及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给检撬工配备良好的照明和检撬工具,并根据工具使用和现场实际需要定期更换、重新配备。
第五条井下检撬帮顶板作业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照明及监护,一人进行检撬,严禁在没有照明及监护下单人进行检撬作业。
第六条严格执行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检查制度,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实行日检查,值班长、代班长、专(兼)职检撬工要实行班检查,岗位作业人员要对本作业区进行随时检查。
第七条井下采场、巷道的检撬、处理、维
护要与生产同步进行,要坚持“检撬、处理、维护”先行的原则。
第八条检查人员及检撬工发现问题当时能处理的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报告当班值班长,当班能处理的不留到下一班处理,处理不了的要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
威胁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及设备。
第九条作业区域及矿岩破碎带破碎较严重,检撬人员经检撬后仍然无法保证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及设备。
单位应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
第十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在帮顶板管理上要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做到区域划分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专(兼)职检撬工要对本单
位所辖区域内的巷道帮顶板管理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巷道帮顶板进行检撬,彻底清除帮顶板的浮石及危石。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进入井下采场、巷道作业前,对负责区域的采场、巷道帮顶板进行检撬,彻底清除帮顶的浮石及危石,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严禁顶毛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作业区域内的帮顶板,发现浮石及危石及时处理,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掘进岩工在掘进完毕后,装药前要对工作面的帮顶、作业面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第十四条大断面巷道掘进完毕后,要对巷道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浮石及危石要立即处
理,发现矿岩破碎带破碎较严重情况时,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处理后仍然无法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单位应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桦甸矿业公司下发的《大断面巷道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井下大爆破、掘进爆破后,专(兼)职检撬工和作业人员要对各自负责辖区内的采场、巷道帮顶板进行检查,发现浮石及危石及时处理,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对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井下采场、巷道帮顶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联合检
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
2、在检查中发现井下采场、巷道帮顶矿岩破碎带破碎较严重,威胁人员、设备安全的要求生产单位立即停产,撤出人员及设备,并要求单位及时进行处理。
3、接到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需要对采场、巷道帮顶进行维护的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制定维护方案并及时落实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4、负责对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采准工程和日常生产维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5、加大检查频率及处罚力度,检查中发现顶毛作业,存在浮石及危石的,严格按桦甸矿
业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标准》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及考核。
6、负责按照《桦甸矿业公司A、B级危险源(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抓好采场、巷道帮顶板的分级控制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所负责危险源点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的井巷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岩石破碎带较破碎,要根据安全需要和下一步工艺变化,及时研究制定维护方案,满足实际生产需要,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积极配合安环部及井下开采和施工单
位,对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的采场、巷道帮顶板进行现场勘察,拿出维护设计方案并及时落实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3、负责对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开拓工程、采准工程和日常生产维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4、负责按照《大断面巷道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具体要求,对井下单位采准工程、日常生产维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岩石破碎带较破碎要及时提出维护意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自下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与国家、省、市及通钢矿
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相抵触时,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You Can Enter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