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细碎化增加“规模农户”农业生产成本了吗?——基于全国776个家庭农场和1166个专业大户的微观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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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土地流转作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手段,在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基层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持续优化土地流转结构,推动规模化经营与现代高效农业有机衔接。

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关注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存在思想顾虑。

一些农民群众思想比较保守,有“离乡不离土”的眷恋之情,虽然进城务工生活,但仍把农村土地当作自己归乡养老的“保命田二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措施更严,一系列扶持奖补政策相继出台,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担心流转后自身权益受损,宁可粗放经营承包地,也不愿对外流转。

部分群众习惯种植传统农作物,对发展现代果业、大豆一玉米带状种植等产业有抵触情绪,导致土地流转慢。

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

一些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私下流转土地时,只是简单的口头约定,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有的书面合同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时限、责任等一些条款与现行政策法规相冲突;有的农民缺乏契约精神,经常出现“一地二租”等问题,发生土地纠纷时,法院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大多难以认定。

加之一些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经费短缺,在信息收集发布、咨询服务、合同服务、地价评估、纠纷化解等方面功能发挥不充分,土地流转率偏低、流转价格不合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集中连片流转难度较大。

各地在包产到户时多采用优质地和劣质地搭配方式划分,导致农户耕地分散细碎化,形成规模连片地块难度较大,规模化、机械化作业困难,制约了集约化生产要求下的土地流转。

随着粮食安全战略全面实施,对耕地“非农化”、良田“非粮化”问题整治力度持续加大,要求流转土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作物,而一些经营大户为了追求高收益,更愿意利用集中连片土地大规模种植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大户的流转积极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奖励措施
设立奖励机制,对农业生产成绩突 出的农民给予额外奖励,进一步激 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责任制落实
签订承包合同
明确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权责关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承 包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民主管理
在农村基层组织中实行民主管理,让农民参与决策、监督和管理, 确保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
• 建立农民权益保障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 障机制,确保农民在家庭 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能够获 得稳定的收益和权益保障 ,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产 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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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深化农村改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与农村 其他改革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村 金融、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的现代发展与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05
案例分析与启示
案例一:成功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地区
安徽省小岗村
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小岗村 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 获得土地经营权,生产积极性提高, 农业生产取得显著增长。
未来发展方向与政策建议
• 实现农民权益全面保障。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各项权益得到充分保 障。
未来发展方向与政策建议
政策建议
• 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制定 更加完善的土地流转政策 ,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保 护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 的合法权益。
•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 。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应 用,提升农业生产的科技 含量,实现农业现代化。
江苏省华西村
华西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 上,发展乡村企业和集体经济,实现 了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1.20•【文号】•【施行日期】2014.11.2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2014年11月20日)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

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

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01•【文号】农办议〔2024〕74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4〕74号楼向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拓展农业大数据应用场景精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

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

在《“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对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进行了部署安排,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农业建设规划》,明确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的重点任务和建设内容。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国行政村通5G比例超过80%。

不断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累计建设益农信息社46.8万个,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超过10.8亿次。

三是推动数据互联互通。

以“全农码”为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农户、承包地块、宅基地宗地等对象赋码。

建设国家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绘制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开发可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使用的大数据公共平台基座。

目前,粮、棉、油、糖、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全产业链大数据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政策体系,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和“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中,明确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的具体任务安排。

论家庭农场优势、条件与规模

论家庭农场优势、条件与规模

论家庭农场优势、条件与规模作者:江帆来源:《农民致富之友》2017年第16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与落实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然而,由于生产力发展条件的限制,导致土地的规模相对较小且细碎化突出,小农意识较强,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新时期,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需要对农业生产关系进行适当地改进,以保证与生产力发展趋势相适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地经营制度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要尽快实现生产的规模化以及经营的商品化。

基于此,文章以家庭农场为研究对象,阐述其发展的优势、条件以及规模。

1家庭农场的优势分析家庭这一经济组织,在生产、决策以及分配等多个方面都具有明显的效率优势,而且交易的成本以及信息成本相对不高。

在家庭农场的经营背景下,能够使集体经营监督成本得以节省。

另外,家庭经营和生产的规模化并不存在矛盾,在发达国家大部分规模较大的农场以家庭经营方式发展。

家庭农场在家庭经营优势的基础上,也是农业生产当中效果最理想的方式。

相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适度,而且在土地适度经营的同时推动了土地规模经济的发展,有效地减少了农业生产的成本投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的经济利益。

在此基础上,家庭农场的经营更注重商品化,使得农业收入明显增加,有效地提升了农民生活的水平,这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无法比拟的优势。

2家庭农场的发展条件2.1需要新型的职业农民所谓的新型职业农民并非农业工人,也不是农业的投资者与企业管理者,指的是农业生产经营者。

作为新型职业农民,一定要具备普通农民特征。

农民就是长期居住于农村地区且以土地等生产资料长期进行农业生产的劳动人民。

农民的条件有四点:1)拥有定量生产性耕地;2)大部分时间进行农业劳动;3)农业生产与经营是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4)长时间居住于农村地区。

新型职业农民一定要满足以上条件,和非农民有效区分。

与传统的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在满足农民一般条件的基础上,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第一,作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且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第二,职业稳定性特征明显,将务农当做终身职业;第三,社会责任感较强,在文化知识丰富的基础上,可以灵活运用技术,并且注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规模化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作用与贡献

农业规模化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作用与贡献

农业规模化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作用与贡献发布时间:2021-05-06T06:40:57.745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4期作者:仇照天[导读] 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专业化、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趋势,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市 100872摘要:农业规模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在新的生产力水平上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把14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必然选择。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中可以看出,实现农业规模化是一个经济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路。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19大报告中指出,我国要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然要实现农业现代化。

本文正是通过梳理实现农业规模化的优势和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途径和阻碍,发现并揭示实现农业规模化究竟对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哪些作用。

关键词:农业规模化;农业现代化1.文献综述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专业化、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趋势,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条件。

实现农业规模化,不仅仅是实现耕地的规模化,还包括农业产业布局的规模化、农民合作组织的规模化、包括农业产业体系的规模化(刘奇,2016)。

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学者们认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增加农民收入、增加我国农产品竞争力、有效降低农业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

①在农民收入方面,由于小农生产已经成为了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约束,因此过去的农村承包地制度已经无法继续为农民创造收入,要想农民继续增收,就必须进行土地流转,在制度上进行革新。

进行土地流转一方面可以使生产要素聚集,便于采用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提高劳动生产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刘绍莲,2019);另一方面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渠道。

关于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的几点思考

关于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的几点思考

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是当前我国农村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也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

这个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针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思考也是多种多样的。

在本文中,我将站在大局的角度出发,对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一些个人观点和思考。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启发。

一、细碎化问题的根源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并非一朝一夕产生的,它有其深层次的原因。

是土地继承制度的问题。

在我国传统农村社会中,土地继承是按照家庭血缘和权力传承来进行的,导致了土地私有化程度的加剧,进而导致了土地细碎化。

是农村劳动力外流及农村人口红利逐渐减弱的因素。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了农村土地的闲置和细碎化。

是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农业生产方式。

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催生了土地的细碎化状况。

想要解决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就必须要从这些根源入手,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二、解决细碎化问题的思路针对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思考和解决。

可以通过土地整合和流转来解决细碎化问题。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户将零散的地块进行整合,形成规模化的经营。

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市场化来解决问题。

政府可以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鼓励农户将闲置的土地流转给有意愿经营的主体,从而形成规模经营。

也可以通过引导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来解决细碎化问题。

政府可以对大型农业企业和合作社进行政策支持,引导他们进入农村市场,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和经营管理。

还可以通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来解决细碎化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有效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进而推动农村承包地块的整合和规模化。

三、个人观点和思考在我看来,解决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和参与。

政府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农户进行土地整合和流转。

也需要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和引导。

农村社会组织可以发挥作用,引导和帮助农户进行土地整合和规模经营。

基于经营效率的家庭农场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研究

基于经营效率的家庭农场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研究
家庭农场的兴起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思路,但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问题仍需进 一步研究。
经营效率是衡量家庭农场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也是确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关 键因素。
研究意义
有助于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 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
农民收入。
有助于推进家庭农场的发展, 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
展。
有助于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农 业经营模式,为制定农业政策
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特性
土地适度经营规模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它随着社会经济发 展水平、农业生产技术条件、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
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确定方法
静态分析法
静态分析法是一种基于历史数据和当前市场环境,通过比较不同规模下的成本和 收益,来确定最佳经营规模的方法。
动态分析法
动态分析法是一种考虑未来发展变化的经营规模确定方法,它通过对未来市场环 境、技术条件、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分析,预测不同规模下的经营效益,从而确定 最佳经营规模。
100亩之间。
在这个适度的范围内,家庭农场可以 通过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降 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式
提高经营效率。
研究不足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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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的研究在一定 程度上揭示了土地经营 规模与家庭农场经营效 率之间的关系,但仍存 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我们的研究只关 注了土地经营规模这一 个因素,而实际上,家 庭农场的经营效率还受 到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 ,如农业技术、农业政 策、市场环境等。
综合评价
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不同规模的 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进行综合评价 ,为确定适度经营规模提供参考。
技术路线
首先,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 和经验进行梳理,明确研究问 题和方法。

乡村振兴-2022届精选热点考前押题

乡村振兴-2022届精选热点考前押题

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化国家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让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越走越有奔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

”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千方百计扩种大豆和油料,实打实调整农业结构,确保成效可考核。

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 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围绕耕地和种子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

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

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二)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

(三)保障“菜篮子” 产品供给。

(四)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五)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

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六)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

(七)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

(八)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中国农地“细碎化”及其治理之道

中国农地“细碎化”及其治理之道

中国农地“细碎化”及其治理之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热情,但也带来了农地细碎化的隐忧。

如何看待农地细碎化?农地细碎化的趋势如何扭转?以及农地细碎化所导致的困局如何破解?本文在梳理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提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农地细碎化:内涵、起因与功能(一)农地细碎化的内涵学界对农地细碎化内涵的认识,有一个逐渐全面和复杂化的过程。

王兴稳等(2008)认为,土地细碎化是指“农户拥有多块土地,其中,多数地块面积较小,互不相邻”。

孙雁等(2010)认为,上述基于土地产权视角的界定,忽视了土地利用类型和种植结构的影响。

基于中观研究尺度的视角,她们将土地细碎化定义为:“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影响,以及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某一土地利用类型难以成片、集中、规模经营,土地利用呈插花、分散、无序的状态”。

赵凯(2011)认为,以上对于土地细碎化内涵的认识都是从土地利用结构的属性上展开的,还不够全面。

基于前人研究,他提出土地细碎化的内涵应该包括土地细碎化的属性和引起土地细碎化的原因两个部分。

据此将土地细碎化界定为:“由于中国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制度和政策因素的影响,从而形成的一种农户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出现的呈现土地的块数相对较多、单个地块的面积较小且存在差异、肥沃程度不一致、家庭距离地块的远近不同等特点的农户经营土地的形式”。

这一定义比较全面地概括了农地细碎化的内涵。

(二)农地细碎化的成因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对土地细碎化的形成具有基础和结构性的作用。

因此,平原、丘陵和山区,土地细碎化程度似乎应呈现逐渐上升趋势。

但孙雁等人(2010)从中观尺度研究否定了这个看法。

她们发现:“低山区土地细碎化程度最低,其次是平原区,而丘陵区的破碎化程度最高”[2]。

不过,她们是将林地纳入了分析。

可见,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得到的相关结论会十分不同。

陈培勇等(2011)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土地细碎化成因的研究,“将土地细碎化产生的原因分为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

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的意见

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的意见

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

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

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

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

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开展吨粮田创建。

推动南方省份发展多熟制粮食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再生稻。

支持开展小麦“一喷三防”。

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

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

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

严防“割青毁粮”。

农业家庭农场优势的相关理论探讨

农业家庭农场优势的相关理论探讨

农业家庭农场优势的相关理论探讨目前我国农村的农地经营细碎化的现象非常严重,农业生产存在着严重的效率损失,导致我国当下的农业比较收益极为低下。

而发展农地规模经营叉有雇佣制大农场经营与家庭小农场经营之争,即使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赞成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但在实践中这种经营模式并没有显著的发展,思想上的认识不足、理念上的抱持不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本文通过对家庭农场经营进行理论的剖析,以期能为我国的农地规模经营起到一定程度的导向作用。

一、农业技术应用与农业生产规模关系的理论规模化、社会化的大生产是生产技术革命带来的产物。

我们知道,在西方产业技术革命以前,生产基本上都是手工生产、家庭作坊生产,只是在以蒸汽机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以后,才一步步地形成了工业的一体化、企业化、现代化大生产,而且产生了巨大的规模化、社会化效应。

马克思曾说,资产阶级凭借着新的科学技术,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随后,工业生产技术一步步提高,典型的就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产业技术革命接踵而来,工业生产的规模自然也越来越大,如跨国公司、工业巨头等频频出现。

其实在农业生产领域,道理应该是相同的,生产技术应用的程度就标志着生产规模的程度。

所以可以这样说,技术应用水平越高,其规模化程度越高,即技术水平越高,能够容纳的生产规模越大,也就是在高技术应用的条件下,规模越大,效率越高。

这可以从Deolalikar等人研究得到证明。

Deolalikar等通过研究发现,在较高技术水平条件下“IR关系”并不成立。

从此理论出发,笔者认为,现在世界农业的规模化程度远不如工业的规模化程度,根本原因就在于世界农业的技术应用水平远远赶不上工业领域内技术的应用程度。

这种情况在中国更为明显。

在低技术应用的条件下,只能适度地规模经营。

如果经营规模过大,则效率损失越大,自然人们就会倒回到规模相对小一点儿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理性经济人的经营本能。

家庭农场土地细碎化治理思路和实现路径浅析

家庭农场土地细碎化治理思路和实现路径浅析

2020.02我国当前土地细碎化的形成原因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地制度改革。

家庭承包制下的土地均分,土地分配时还要兼顾土地优劣,好坏搭配、远近搭配,最终形成了我国土地细碎化的格局。

在国家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各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背景下,家庭农场的土地细碎化治理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学界针对土地细碎化治理的研究主要有:刘彤等(2018)认为土地细碎化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顶层设计、体制变革等合力,系统推进农村治理的转型和创新。

席莹等(2018)提出全国各地区应结合村庄实际,采取多种适宜的土地调整形式,破解农地细碎化困境。

贺雪峰(2015)认为允许土地调整符合当前农村的实际,不仅有利于归并地权和地块,解决细碎化问题,而且有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梳理文献可知,对于土地细碎化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在治理途径、方法、模式上的分析较多。

鲜有文献针对微观经营主体的视角来分析土地细碎化的治理。

本文基于家庭农场的角度进一步探讨土地细碎化的治理,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参考。

1 土地细碎化的特征及对家庭农场的影响1.1 土地细碎化的特征土地细碎化特征表现在空间上耕地成不规则的块状的分布规律。

具体而言,就是农户经营土地规模小,拥有的地块数量多且每块土地的面积很小。

在现实生活中,就是一个农户经营一块以上的农田,这些田块分布各异且相互不连接,表现为“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影响,农地难以成片、集中、规模经营,土地利用呈插花、分散、无序的状态”。

1.2 土地细碎化对家庭农场的影响1.2.1 影响农户创办家庭农场的意愿农户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农业收入为主,创办家庭农场必须考虑成本。

从经济学角度,创办家庭农场的收益大于支出,但现实是要达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就必须流入多块土地,流入土地越多,成本越大。

成本高严重阻碍了农户创办家庭农场的意愿。

从效率角度,单个地块过于分散,不利于农业机械化和经营管理,增加了农户的劳动时间。

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经营——以联耕联种模式为例

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经营——以联耕联种模式为例

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经营——以联耕联种模式为例作者:暂无来源:《决策探索·下旬刊》 2017年第12期经济快速发展促使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使得当前农村出现空心化和农业生产人员老龄化的状况。

目前,农村土地细碎化和分散的小农经营模式并不适合政府着力推动的农业现代化,主流观点认为规模的绝对增大就一定能使利润提高的观点在现实农业生产中由于受到生产成本过高和监督成本的提高的影响而造成实际利润难以达到预期,所以,在适度土地规模下采用联耕联种模式的家庭农场既能提高土地产出率,也能使得老人种地的现象得以解决。

一、背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极大的自主经营权,保证了我国的粮食安全。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小农经营模式提高了农作物种植的精细化程度,土地的产出率和生产个体的劳动生产率也得到了很好的保证。

但同时也造成了我国的耕地细碎化现象。

针对耕地细碎化,当前的主流观点是将农户的土地进行集中,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和农业生产产业化,其具体的做法就是将土地进行市场化流转,鼓励有实力的大户组织生产。

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土地细碎化的难题,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难题。

小农户害怕出让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会有损失而不愿意将自己的土地经营权转让出去;土地的农作物产出率也不能得到保证;最为重要的是难以保证土地生产过程的监督。

联耕联种模式的前提是小农户对于土地经营权的牢牢控制,只是将小农户的土地集中起来,形成一定的土地规模,由外部提供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公共服务。

联耕联种既能够保障当前土地细碎化现状下提高产出率,也能够提高农户的家庭收入和实现国家层面的保障粮食安全。

二、主要特征(一)联耕联种模式下家庭农场的主要经营特征联耕联种模式下形成的家庭农户一般是农村中有一定的土地规模和对耕种土地有更多热情的农民,首先,他们在过去的农业生产中有对于一定规模的土地流转经验。

通过一定的调查发现,在耕地面积较大的东北地区,在农业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从事非农劳动之后,大量的土地撂荒。

浅析家庭农场:条件与规模

浅析家庭农场:条件与规模

浅析家庭农场:条件与规模吴宏林【摘要】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农业的发展曾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当前生产力发展的条件下也暴露出土地规模小、细碎化严重、小农意识强、农业收入增长缓慢等弊端.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必须适当改进现行农业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客观要求农地经营制度必须实现规模化生产、商品化经营.文章重点分析了家庭农场的条件和规模.【期刊名称】《统计与管理》【年(卷),期】2015(000)007【总页数】2页(P110-111)【关键词】家庭农场;优势;条件;规模【作者】吴宏林【作者单位】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正文语种】中文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土地适度规模化为基础,以企业化方式进行农业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

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家庭经营是家庭农场的主体,但这又与传统农业中的家庭经营不同。

家庭农场中的家庭经营是以企业化、集约化、商品化方式进行的社会化生产,而不是传统农业中的小农生产方式。

社会化生产客观要求家庭农场形成一定的适度规模。

因此,带有社会化生产方式的家庭经营是家庭农场的本质内涵,而土地的适度规模是家庭农场的外在表现。

家庭作为生产、决策、分配等方面均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的特征。

家庭农场经营可以节省集体经营中的监督成本,这是家庭农场与农业集体经营制度的边界。

家庭经营与规模化生产并不矛盾,国外有很多大规模农场采用的都是家庭经营的方式。

除了家庭经营优势外,从农业产业特点和世界农业发展规律来看,家庭经营也是农业生产最有效的方式。

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比较,家庭农场的优势在于一是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通过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实现土地的规模经济,从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利润。

能否节省农业生产成本是家庭农场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边界。

二是商品化经营,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条件下的小规模农户相比,家庭农场更强调商品化经营,通过商品化经营,可以增加农业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模式研究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模式研究

经济赵明正李广瑜张旭* 张颖摘要:本文介绍了河南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实现模式,并对各种模式进行了总结评价。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实现模式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模式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

得到的启示有两点:一是不同类型主体的有效配合可以发挥其各自的优势,提高经营效率;二是伴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从土地租赁向土地托管转变的趋势。

关键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引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单位在适当的土地面积上的经营,亦即在土地面积上能保证最佳经济效益要求的经营。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原住民国家,人均耕地面积狭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长期不能实现。

改革开放以后,出于公平的要求,农村土地对所有农户进行平均分配,更进一步加剧了土地分散化、细碎化。

随着农业生产技术不断进步,土地的分散化、细碎化阻碍了新型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成为制约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瓶颈。

因此,通过一系列措施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

作为中国最重要的农业大省之一,农业现代化在河南的实现关乎全国乡村振兴、中部崛起能否成功,而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又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现实中,随着农业劳动力非农就业程度不断提高,河南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类型丰富、模式多样,这对反映中国整体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特点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本文总结河南省关于促进土地市场主体的实现模式,对于全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实现模式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更加稳定,农民对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愿更加强烈,由此而带来的农业生产组织模式和土地流转模式灵活多样。

下面就对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模式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两个维度予以介绍。

(一)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要组织模式1.专业大户规模化经营。

随着特色农业的强劲发展,一些掌握农业生产技术且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种植养殖大户经营农业的能力水平较高,可实现农业经营的集约高效,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济。

您可知道发展家庭农场的障碍有哪些?

您可知道发展家庭农场的障碍有哪些?

您可知道发展家庭农场的障碍有哪些?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一些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也得到激发,对家庭农场这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亮眼辩景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考察,发现我国的家庭农场发展存在有如下障碍:障碍一:土地流转不顺畅、土地细碎化,实现规模经营难。

土地流转难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瓶颈。

家庭农场需要大面积、长期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实现规模经营,但受农民恋地情结、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土地流转难度加大,导致家庭农场无法从长期化角度对农场进行规划管理,长期性地投入资源。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国情,人地关系的紧张直接体现为农场规模太小。

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还不够熟悉,怕土地流转会失去承包经营权,影响自己的利益。

加之农村土地所承担的生存(社会保障)功能重于生产功能,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使不少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增强。

因此,家庭农场形成一定规模的难度较大。

障碍二:融资手段不丰富,家庭农场经营融资难。

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多数家庭农场固定资产不多,且多数以租赁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贷款能力有限。

银行业机构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仍然停留在专业大户层面,贷款方式、金额、利率等难以满足大规模种植业、养殖业发展的需要。

抵押担保瓶颈约束突出,如目前尚无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机设备抵押等方式获得贷款,也无银行针对家庭农场推出农机设备按揭贷款。

障碍三:市场需求信息获得的障碍。

当代农业生产已经脱离了传统的自给自足式的温饱型生产,即使是最小规模的农户经营也被裹挟进入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体系。

由于农户所拥有的市场信息资源滞后,从市场上获得的信号也滞后,所能采取的应对措施有限,极易造成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局面。

加上农户的规模经济性、科技水平等限制,导致市场上屡屡的农产品价格的暴涨暴跌现象,农户总是很“受伤”。

障碍四:农村空心化产生的技术和管理障碍。

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刘春友【摘要】我国农业是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这种家庭经营的格局导致土地要细碎化经营,不利于和现代化农业生产要素相结合。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这种经营方式已明显成为阻碍,迫切需要解决。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快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逐渐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等相结合的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社流转。

2014年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都把土地规模经营,作为增加粮食产量的主要措施重点强调。

【期刊名称】《吉林农业》【年(卷),期】2015(000)012【总页数】1页(P30-30)【关键词】土地规模化经营;好处;建议【作者】刘春友【作者单位】德惠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吉林长春1303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31 土地规模经营的优点土地规模经营,提高了持有者的整体实力,有利于吸收外资和扩大农业投入,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从事规模经营的农业生产可以获得更多的扶持和补贴,而“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是最容易获利的经营方式。

土地规模经营,使用机械化耕作,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动城市化发展进程;土地的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新机具的使用和推广,降低了人的劳动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大大增强农产品出口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土地规模化经营便于使用大型农业机械,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致富。

2 如何加快土地规模化经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农业与其他产业关系更加密切,因此,农业规模化发展已不再是农业的自身问题,而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

所以应该积极采取对策,加速土地规模化发展。

本人根据国内外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2.1 逐渐实现土地集中分田到户、土地由农民零散经营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土地再逐渐集中,规模化、连片作业也必将是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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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莲等:土地细碎化增加“规模农户”农业生产成本了吗?—— 基于全国 776 个家庭农场和 1 166 个专业大户的微观调查 77
业生产效率具有正向影响,土地细碎化使得农户可以 “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针对新型农
种植不同农作物,多种经营不仅有助于农户分散农业 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经营绩效、发展前景等方面搜
件,同时在调查过程中运用了 GPS 定位、录音和拍照 等技术手段。从抽样方法上来看,第一期调查主要采 用了分层随机抽样与两阶段抽样的方法,首先从全国 所有县(市、区)里随机抽取 150 个作为样本县①,其次
细碎化治理方面,研究认为农地细碎化表面上是地块 在样本县所在政府部门获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登
的细碎化实质上是农地产权的细碎化,要重新认识土 地调整的内涵 [14];农地细碎化治理是涉及经济、社会、 文化、空间等多种因素在内的农村社会治理过程 ; [15]
综述已有研究发现,土地细碎化问题在中国社会 长期存在 [4]。目前学界对农地细碎化问题的研究主要 集中在农地细碎化对农业生产效率、土地流转及其治 理 3 个方面。在农地细碎化对农业生产效率影响方面, 有研究认为农地细碎化导致农地的利用效率降低,因 土地细碎化而浪费的耕地面积比例高达 5%~10%[5-7], 土地细碎化会影响农户的时间分配 [8],超小规模分散 经营使大部分农户难以独立投资农业机械,进而降低 了农业技术效率 [9-10];也有研究认为农地细碎化对农
劳动强度,合理安排和统筹劳动时间投入,而且能够 集到大量一手数据资料。为提高调查效率和数据质
有效规避风险。在农地细碎化对土地流转影响方面, 量,两期调查均根据调查问卷专门开发了 APP 应用软
研究表明农地细碎化会导致土地流转交易成本的增 加 [11];农民的自发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剧了农地细碎 化 [12],只有当农户转入的土地与自家原有的土地相连 时,土地流转才会使农地细碎化问题减弱 [13]。在农地
记注册名单后采取等距抽样法抽取三类主体的具体 调查样本,之后开展入户调查。第二期调查则是在第 一期抽样的基础上,从已有的 5 191 个样本中按照一
在农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只有土地平整和土地权 属调整相结合,才能有效治理耕地细碎化 [16]。虽然已
定比例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样本进行追踪回访。 第二期实际共获得样本 3 817 个,其中包含农民专业
杨慧莲,李 艳,韩旭东,郑风田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 100872)
摘要:研究目的:实证检验土地细碎化对仅从事粮食作物经营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农业生产成本的影响方向及影响
程度。研究方法:采用半对数模型,利用全国范围内 776 个家庭农场和 1 166 个专业大户的微观调查数据。研究结果:
作业成本增加 1.01%,单位产量其他成本增加 0.94%。研究结论:相关部门在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过程中应更多关注
耕地的细碎化经营问题;未来需在明确土地权属的基础上鼓励并开展土地细碎化整治行动;应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在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时科学确定合理的规模边界。
关键词:土地管理;土地细碎化;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地块数量;生产成本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 2019)04-0076-08
1 引言
伴随快速推进的城镇化、工业化及第三产业发 展,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外转移对农村土地资源的重 新配置提出要求,“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成 为各界关注的重要课题。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 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强调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其扶持力度。2013 年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 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 度规模经营”;2014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 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鼓励地方扩大对家庭 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 服务组织的扶持资金规模”;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 强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1]。截至 2016 年底,全国规模农业经营户 398 万 户,农业经营单位 204 万个,农业经营单位数量较 10 年
土地细碎化对仅从事粮食作物经营的“规模农户”单位产量总生产成本具有稳定的正向影响,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
况下,地块数量每增加 1 块,从事粮食作物经营的“规模农户”单位产量总成本将上升 1.03%。从分项成本来看,在其他
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地块数量每增加 1 块,单位产量化肥成本增加 0.86%,单位产量种子成本增加 1.23%,单位产量机械
收稿日期:2018-10-24;修稿日期:2019-03-0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473256)。 第一作者:杨慧莲(1988-),女,甘肃武威人,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E-mail: topyhl@ 通讯作者:郑风田(1965-),男,河南正阳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管理理论与政策。E-mail: zft2000@
第 33 卷 第 4 期 2019 年 4 月
中国土地科学 China Land Science
Vol.33 No.4 Apr.,2019
doi: 10.11994/zgtdkx.20190306.083431
土地细碎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加“规模农户”农业生产成本了吗?
—— 基于全国 776 个家庭农场和 1 166 个专业大户的微观调查
前增长 417.4%。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 位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占全国实际耕种耕地面积的 28.6%[2]。作为规模农业经营户(简称“规模农户”)的 主要构成部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数量逐年增加 [3]。 有别于普通农户对自有耕地的经营,“规模农户”通过 流转土地的方式扩大其经营规模,但农地经营规模的 扩大并不意味着经营地块面积的扩大,由于流转土地 大多来源于小农户,地块大小、肥力状况各异,地块数 越多,土地细碎化程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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