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行政和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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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会计税务实务: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项目22项解析(二)

朝阳会计税务实务: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项目22项解析(二)

朝阳会计税务实务: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项目22项解析(二)得税,并允许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做税前扣除处理;2.企业收取和缴纳的各项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允许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作税前扣除处理;3.除上述规定者外,其他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不得税前扣除,必须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按照财税字[1997]22号文件执行政策规定时,应提供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和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具体规定,否则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在税前扣除,收取单位不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十四、建立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的企业出售给职工住房的损失为了筹集职工购房基金,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将住房折旧、住房出租收入、上级拨入住房资金及有关利息作为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单独核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和相关性原则,出售住房发生的损失不得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后企业出售住房(包括出售住房使用权和全部或部分产权)的收入,减除按规定提取的住宅共用部分、公用设施维修基金以及住房账面净值和有关清理费用后的差额,作为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

对于拥用部分产权的职工出售、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后,按企业和职工拥有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分得的出售、出租收入,以及职工将住房再次出售后,按规定收到返还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和所得收益,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停止实物分房前向职工出售住房,要按国家规定的房改价格收取房款,凡实际售价低于国家核定的房改价格所形成的财产转让损失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1 资本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2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3 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4 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5 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6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笔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国税发[2003]45号7 企业对外捐赠,除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3]45号8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9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实施细则》第十二条10 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11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12 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财税字[1995]81号13 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财税字[1996]79号14 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15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及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函[1997]472号16 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实施细则.》第十七条17 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超过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准予税前扣除国税发[1994]132号18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对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余额,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3]804号19 除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直接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国税函[2000]579号20 贿赂等非法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1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序号内容依据22 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3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4 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不得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5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的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国税发[2000]84号26 企业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和维修管理费国税函[1999]486号27 企业超过规定标准缴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一律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1]39号28 凡属于个人(集体)旅游等消费性质的机车船票,均不得在其受雇或投资的企业作为企业费用在税前扣除国税函[2004]329号29 关于纳税人支付给雇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或外单位人员的工伤事故医疗费用、赔偿款的处理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伤事故,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属于医疗费用,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不得在税前扣除穗地税发[2004]220号30 纳税人按照国家国资局《〈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89号)规定缴纳的资产占用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穗地税发[2004]220号31 纳税人根据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将清查出的资产损失作核销所有者权益处理的,该部分资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作纳税调整减少处理,即不得在税前扣除穗地税发[2004]220号。

2022-2023年执法资格《税务执法资格》证书考核易错、难点精编(带答案)试卷号:15

2022-2023年执法资格《税务执法资格》证书考核易错、难点精编(带答案)试卷号:15

2022-2023年执法资格《税务执法资格》证书考核易错、难点精编(带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45题)1.【判断题】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正确2.【判断题】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收入的55‰扣除正确答案:错误3.【判断题】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不得扣除正确答案:错误4.【判断题】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由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提供作出具体行政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正确5.【判断题】税收弹性系数小于1时,表明税收增长慢于经济增长,并且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有下降趋势。

()正确答案:正确6.【判断题】个人取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只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而不包括实物正确答案:错误7.【判断题】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应分别在各处收入来源地申报纳税正确答案:错误8.【判断题】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正确答案:正确9.【判断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县以下税务机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错误10.【判断题】税收保全措施是税收强制招待的必要前提,税收强制执行是税收保全措施的必然结果。

()正确答案:错误11.【判断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允许税前扣除的税收种类主要有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正确答案:正确12.【单选题】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是()。

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项目23项解析

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项目23项解析

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项目23项解析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国家法规和税收政策缴纳的一种税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需要排除一些特定的费用和支出,即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项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目前有23项不能扣除的项目,下面我们一一进行解析。

1. 各种罚款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违规行为,因此需要面对一些罚款。

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些罚款是不能被扣除的,因为它们不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费用。

2. 各种准备金企业会建立一些预备金,如剩余利润公积金、职工福利基金等,这些准备金同样是企业所得税前不可扣除的项目。

这是因为这些准备金必须要先通过企业所得税计算,然后再进入储备。

3. 各种捐赠企业在慈善和公益事业方面做出的捐赠也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

这是因为捐赠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不应作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一部分。

4. 各种非税性质的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是一种政府通过税费、收费等手段筹集的资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这些基金。

5. 各种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储备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会产生一些盈余,为防止这部分盈余被滥用,企业会将其纳入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储备中,这些储备也都不能被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 各种拨备企业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一些拨备,如坏账准备、库存准备等。

这些拨备也是不能被扣除的,因为它们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费用。

7. 各种投资损失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损失,但这些损失也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项目。

8. 各种保险费企业购买的保险费用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因为这是属于企业的保障支出。

9. 各种利息支出企业在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时会支付一定的利息,这些利息支出也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

10. 各种财务费用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活动时,可能会产生一些相关费用,如外审费、律师费等,这些财务费用同样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

11. 各种税收滞纳金和罚款企业在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的缴纳过程中如果出现延迟,将会产生一定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会计实务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解析

会计实务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解析

会计实务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解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是在企业计算所得税税额时应遵循的一种原则,其目的是合理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确保企业纳税的公平性与准确性。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税前扣除的项目和税前扣除的条件。

一、税前扣除的项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项目:1.成本费用:包括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与所得有关的成本和费用。

例如,原材料采购成本、员工工资福利、租赁费用、保险费用等。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按照成本费用的性质和用途,合理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2.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不可预见的损失,例如,设备损坏、库存损失等。

在计算所得税税额之前,企业可以扣除这些损失,以减少企业的所得额。

3.借款利息支出: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需要借款,为了支付借款的利息,企业可以将利息支出列为税前扣除的项目。

4.研究开发费用:一些企业为了推动科技进步和产品创新,可能会进行一些研究开发活动。

为了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国家税收政策允许企业将研究开发费用列为税前扣除的项目。

5.公益性捐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向公益事业作出捐赠。

为了鼓励企业的公益行为,国家税收政策也对企业的公益性捐赠予以一定的税前扣除。

以上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计算和申报这些项目,将相应的费用和损失进行扣除,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前扣除的条件除了确定税前扣除的项目外,企业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方可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合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必须是合法且合规的,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企业在计算和申报税前扣除项目时,应当遵守相关的税收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2.合理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必须是合理的。

企业在计算和申报税前扣除项目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合理的方式计算和申报相关费用和损失。

3.真实性:企业在计算和申报税前扣除项目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和证明。

财税实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汇总

财税实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汇总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政
策汇总
01
福利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
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3、《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四条。

2022-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2-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2-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印花税法规定,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计税。

A.价款金额B.报酬金额C.使用费金额D.研究开发费金额【答案】 B2、在企业所得税中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是()。

A.税收滞纳金B.向投资者支付的红利C.差旅费D.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答案】 C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以下()不在本栏中反映。

A.某药品经销单位被药监局依法没收的药品B.某电器公司将外购的钢材用于本企业装修厂房C.因违法被拆除的建筑物D.某商场将外购的商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答案】 B4、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进行纳税审核,发现该企业2020年3月份将福利部门领用的原材料2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经核实当月期末材料结存成本为50000元,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为80000元,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为120000元,当期产品销售成本为200000元,则税务师采用“按比例分摊法”计算的分摊率是()。

A.8%B.5%C.4%D.4.4%【答案】 B5、下列关于发票的说法,错误的是()。

A.自2020年2月1日起,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B.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C.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D.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答案】 A6、某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2019年5月购进大豆一批用于生产食用植物油。

当月销售1000吨食用植物油,主营业务成本为21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70%,大豆平均购买单价为6000元/吨。

20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疑难问题税务与会计处理实务(一)

20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疑难问题税务与会计处理实务(一)

20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疑难问题税务与会计处理实务(一)课程介绍:作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要内容,税前扣除一直都是企业的财税人员在汇算清缴工作过程中最为关注,也存在最多疑问的地方。

相比于收入的确认,税前扣除有更为严格的标准,如果在判断中存在理解的偏颇、操作的失误,那么都将对企业的税务合规带来风险。

您是否了解:商业保险是否都不能在税前扣除?营业外支出都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发票丢失就不能在税前扣除?所有的罚金、滞纳金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非正常损失转出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在税前扣除?铂略财务培训《20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疑难问题税务与会计处理实务》系列课程,精选20个企业常见的税前扣除难题,结合案例为企业从税务和会计处理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帮助企业减少因税前扣除操作不当或理解错误而带来的损失。

流程:20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疑难问题税务与会计处理实务(一)案例一:哪些罚款、罚金可以税前扣除K公司近期有六项罚款和罚息支出:-因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被工商部门处罚50000元;-公司的司机因交通违章被罚款800元;-向工商银行贷款,逾期归还,被银行加收罚息3000元;-以前月份少申报税款,向税务部门缴纳罚款及滞纳金10000元;-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K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出货,向对方公司支付违约金25000元,并取得相关发票。

请问:上述费用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于罚款、罚金的税前扣除法规是否有相应的要求?违约金单独取得发票是否合规?应该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营业税发票?案例二:非正常损失转出的进项税额的税前扣除P公司为食品加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盘点库存时,P公司发现上月购进的部分原材料发生腐坏,购进货物时进项税额已抵扣。

该批原材料的不含税金额为45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其中5000元为分摊的运费。

请问:该腐坏的原材料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应如何判定非正常损失和正常损失?如果作为非正常损失,转出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该批货物是因被盗发生损失,企业应当立刻采取何种行动,保存那些资料?案例三:各种餐费的税前扣除H公司2014年发生如下的餐费:a)年底公司组织年会,全体员工大聚餐,取得餐饮发票18000元;b)员工到外地出差,途中发生的餐费凭当地取得的发票报销,共计6500元;c)技术部门在郊区的度假山庄召开会议,中午由公司安排工作餐,共计1200元;d)董事会成员召开董事会,公司安排董事就餐,取得发票1500元。

会计干货之行政和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会计干货之行政和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行政和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案例概况
南方如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公司)是一在我国深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2016年9月19日与中国证监会就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于9月30日按照行政和解协议约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行政和解金3200万元。

问如意公司支付的行政和解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0号)。

二、实务分析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行政和解金,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在监管执法过程中,与涉嫌违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就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行政相对人按照行政和解协议约定交纳的资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0号)第一条规定,行政相对人交纳的行政。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2023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2023版)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号)第八十六条
1.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投资方利息收
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
入免税,发行方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2.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方利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表”第42行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的利息支出不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关联企业借款
2.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表”第18行次
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3.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
扶贫捐赠
门和直属机构对“目标脱贫地区”进行捐赠可据实扣除 2.“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 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填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 整明细表”第7行至第11行、附列 资料相关栏次
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 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 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 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第 九条
非金融企业 向金融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 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

会计实务:企业所得税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会计实务:企业所得税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的扣除项目如下所示: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
 2、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满足规定条件的坏账损失可以扣除;
 4、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扣除;
 5、业务招待费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扣除;
 6、企业发生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7、广告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
年度结转扣除;
 8、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
 9、企业向社保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性质的保险费用,
可在税前扣除;
 10、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 11、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用支出准予扣除;
 12、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含)以内的准予扣除;
 13、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5%(含)以内的准予扣除;
 14、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15、企业融资租赁所发生的租赁费不得扣除,但承租方所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所支付的利息等则可以扣除;
 16、企业实际所发生的现金折扣,是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行政罚款是否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行政罚款是否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行政罚款是否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遭遇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行政部门对企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些行政罚款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税务处理产生一定影响,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行政罚款是否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和阐述。

首先,行政罚款的性质与目的应该明确。

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做出的处罚,旨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与税收有所区别,行政罚款并非普通的经营成本,而是企业违法行为的代价。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要以税法规定的税法调整加减项为基础。

对于企业来说,只有经营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然而,行政罚款并非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本,不属于合理的费用支出范畴。

其次,根据《财政部关于内部控制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问题的公告》(2009年第38号)规定,行政罚款的处理应被列为行政事务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行税前扣除。

这意味着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行政罚款不应被视为税前扣除的费用。

此外,考虑到行政罚款本身的法律性质和目的,税收部门通常会将行政罚款列入税前利润的“非经营性损益”科目中。

在年度报表中,非经营性损益项目会单独列出,而且被纳入税前利润计算过程中的非经营性支出项目不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然而,有些企业主张将行政罚款视为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他们认为行政罚款是因违法行为产生的成本,应当作为经营成本计入税前利润的计算范畴。

然而,从法律和会计规定来看,行政罚款不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本,因此不应享受税前扣除的待遇。

进一步分析,如果将行政罚款视为税前扣除的费用,将会产生多重风险和问题。

首先,这可能会鼓励企业故意违法违规,以此减少纳税义务。

其次,这可能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更多不良行为,以获取所谓的“经营成本”减免。

这对宏观经济秩序和税收健康发展会带来负面影响。

最后,还应注意到,税收的公平性和正义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会计干货之合法性值得商榷的财税[2016]100号文

会计干货之合法性值得商榷的财税[2016]100号文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合法性值得商榷的财税[2016]100号文
9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6]第100号文《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我是国庆节次日才在网上读到。

该文件对于证券期货领域行政和解金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

其中最关键规定在于:行政相对人交纳的行政和解金,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在合法性上存有瑕疵和缺陷。

本文逻辑结构:
1、企业所得税上,财政部与税务总局皆无权自行规定不得扣除项目;
2、但它们有对《企业所得税法》已有规定进行具体化的授权;
3、这一不得扣除的规定来自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某项规定吗?
4、结论是否定的
5、表态。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规定不得扣除项目时,并无诸如: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不得扣除项目之类兜底性、授权性条款。

这说明,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并无权力直接规定哪项支出不得扣除。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基于《企业所得税法》第20条授权,也只能对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进行规定,并不能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自行规定不得扣除的项目。

【老会计经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支出

【老会计经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支出

【老会计经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 赞助支出, 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纳税人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 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 准确确认可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

笔者将不得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归纳如下。

公益性捐赠10种情形不得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 可在纳税时按一定比例税前扣除。

而实际操作中, 一些企业并不熟悉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 以为公益性捐赠都可以税前扣除, 殊不知, 以下10种情形的捐赠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限额不得税前扣除;未取得法定扣除凭据不允许税前扣除;直接捐赠给个人或单位不能税前扣除;不在捐赠支出名单内或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逾期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纳税申报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允许税前扣除;各种赞助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亏损企业公益性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非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核定征收企业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预提费用不得税前扣除预提费用, 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

一般而言, 计提预提费用的范围相当广泛, 如预提借款利息、预提保险费、预提租金、预提修理费用、预提产品销售业务费等。

税法规定, 除国家另有规定的预提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6种特殊情形外, 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经营性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企业经营性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企业经营性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编者按:2018年了,各位纳税人开始逐步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18年1月15日起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容易忽略的问题与大家讨论。

现就罚款能否税前扣除有关事项与大家探讨。

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发生罚款支出,那么罚款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我们从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两个方面简析如下:一、罚款支出的会计处理(一)行政部门的罚没支出税金罚款、工商罚款等行政部门的罚没支出都属于与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应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

即: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现金(二)企业经营性的罚没支出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惩罚,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应在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列支。

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现金二、罚款支出的税务处理(一)行政部门的罚没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4号)第十条规定,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注意: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行政性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

因此,由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纳税人作出的行政性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案例:城管部门对企业未按规定拆除违章建筑给予的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企业经营性的罚没支出企业支付企业之间的罚款如违约金、银行贷款逾期罚息、诉讼费、电力公司超量使用电力罚款等,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案例:吉祥公司2018年1月支付金融机构的银行贷款逾期罚息100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会计实务:罚款还是违约金,税前扣除要分清!

会计实务:罚款还是违约金,税前扣除要分清!
文章来源2017-10-12中国税务报聂敏
华税短评:根据税法的规定,罚款根据性质不同在能否税前扣除方面是需要区别对待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行政性罚款,行政性罚款因企业的经营活动存在行政违法性,往往违反了某方面的行政管理秩序,因此行政性罚款不得税前扣除。因经济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诉讼费等则关涉的为合同交易双方,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目的在于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允许企业做税前扣除。如何对二者做区分,企业应当特别关注。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本案中,湖北省物价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及《国家物价局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赋予主管检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执行机关,具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资格。对A企业2015年度脱硫电价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其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并且完全符合合法有效行政处罚(罚款)必须同时具备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因此,脱硫电价罚款属于湖北省物价局依法对A企业实施的行政性罚款,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企业2015年度脱硫电价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其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并且完全符合合法有效行政处罚罚款必须同时具备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罚款还是违约金,税前扣除要分清!
实践中,行政性罚款和经营性罚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罚款,应注意区分二者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不同。
实践中,可以把罚款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性罚款,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另一类是经营性罚款,主要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根据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惩罚。对于这两类性质不同的罚款,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其基本原则是: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行政性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按会计准则列支了营业外支出,为何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按会计准则列支了营业外支出,为何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按会计准则列支了营业外支出,为何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18-06-21 09:13:42来源:中国会计视野作者:Dufetax641 0 0 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很多财务人员存在这样的疑问,对于预估赔偿款、预提维修费用等业务,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已列支了营业外支出,为何税局不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其实,这属于税会差异问题。

接下来,笔者就结合3个实际案例为各位财务朋友们唠叨唠叨。

案例一、预估赔偿款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A公司是2008年11月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精密仪器设备生产和销售业务,该公司2017年自行申报销售收入1.37亿元,缴纳增值税287.2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83.4万元。

该公司在2017年营业外支出明细账中列支了预估赔偿款190万元,该笔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0月,A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按甲公司要求生产制造5台精密仪器设备,并不得晚于11月20日前交货,甲公司提前支付了部分货款90万元。

合同签订以后,因A公司自身原因,没有如其交货。

2017年12月1日,A公司因合同交付违约而被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给与经济赔偿。

根据A公司的法律顾问判断,最终的判决结果很可能由A公司进行赔偿。

经咨询专业人士评估,赔偿金额很可能在18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且该区间各金额发生的可能性相同。

因此,A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于12月31日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了预估赔偿款190万元。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预估赔偿款190 贷:预计负债190 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A公司一直未接到法院的判决,考虑到因诉讼需实际承担的赔偿金额无法准确的确定,而预估的赔偿款190万元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估的,具有合理性。

因此,A公司对营业外支出科目中预估的赔偿款190万元未做纳税调整处理。

那么,A公司的税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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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行政和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导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0号)第一条规定,行政相对人交纳的行政和解金,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案例概况
南方如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公司”)是一在我国深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2016年9月19日与中国证监会就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于9月30日按照行政和解协议约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行政和解金3200万元。

问如意公司支付的行政和解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0号)。

二、实务分析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行政和解金,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在监管执法过程中,与涉嫌违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就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行政相对人按照行政和解协议约定交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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