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中学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

(xx年x月x届x次教代会修订稿)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音乐、美术、体育、技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他们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学生课外活动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附件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视同班主任岗位的相关规定,结合音体美、技术教育教师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体音音乐、美术、体育、技术教育学科教师。

二、评选比例

对艺术(音乐、美术)、体育、技术教育教研组按教研组教师人数不超于30%的比例分别评选。

三、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德育处、教务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优秀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考核评选具体工作由校德育处牵头组织。

四、评选原则

坚持工作态度、岗位工作量与工作实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评选条件

优秀辅导员的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达80分以上具备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评选资格。具体细则如下:

(一)师德师风(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指导能力强,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

2.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各类教研及教师培训;积极参加体育、艺术、技术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积极探索辅导方法,取得显著成绩;

3.服从学校(包括处室、年段、教研组、备课组等)工作安排,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二)校园活动(70分)

1.组织开展校性活动(40分)

(1)组织开展全校性校园活动(40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