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职工重大疾病保险介绍

企事业职工重大疾病保险介绍
企事业职工重大疾病保险介绍

企事业职工重大疾病保险介绍

一、目的

因我们的工作及生活环境恶化,发生重大疾病的概率不断增加。但随着医疗水平提高,在治疗疾病上也有很大进步,基本上的重大疾病都可以被治愈,不过治疗的费用比较高昂,如果没有参加重大疾病保险,那么你就需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当你购买了此保险就可以获得现金理赔,以支付医疗费用等。

二、与基本医疗制度的区别

社会保障体系下的医疗保险均采用治疗后报销医疗费用的方式,病患必须先垫付费用进行治疗,并按药品类别及比例报销已产生的费用。

我们推出的此重大疾病保险采用确诊即支付的方式,让您在发生重大疾病时,可以使用保险理赔金支付治疗费用等。

三、保障方案

合同

所指

特定疾病,是指原发于特定部位的恶性肿瘤。

因意外伤害致残,按残疾比例一次或累计给付保险金*万。

四、公司介绍

*为客户提供咨询、投保和理赔服务,真正实现服务到基层,这是目前全市其他

任何保险公司都无法提供的优质服务。

五、报案及理赔

(一)报案方式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应在24小时内向本公司报案,并与经办人联系,以便

及时为您提供理赔服务。

报案电话:*(节假日)

(二)被保险人凭如下资料办理理赔:

(1)出险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2)二级以上(合二级)医院首次检验确诊报告;

(3)保险服务卡;

(4)出险人银行卡或存折首页复印件。

看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

看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重大疾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而目前保险市场上很多重疾险都对常见的十大重大疾病提供了保障,有很多人想购买,但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重疾险产品,不知如何选择,下面本文为大家介绍一下招商信诺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希望能在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提供帮助。 十大重大疾病包括哪些疾病 一般所说的十大重大疾病包括:1、急性心肌梗塞;2、严重Ⅲ度烧伤;3、主动脉手术; 4、瘫痪; 5、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6、脑中风后遗症; 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8、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9、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10、恶性肿瘤。 招商信诺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一:安享康健重疾保险B款 “安享康健重疾保险”不仅完全覆盖保监会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还另保障35种重疾。此外,该保险还具有以下特点:1、覆盖60种重疾。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首次确诊60种重疾中任何一种可赔付基本保额(其中第41种重疾为埃博拉病毒感染;第50种"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仅在被保险人18周岁前提供保障);2、覆盖10种轻症疾病。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首次确诊10种轻症疾病中任何一种可赔付基本保额的20%,合同继续有效;3、期满返还。生存至满期且无危重疾病理赔,超额返还所交保费110%(保险期间20年)/128%(保险期间至70周岁)/150%(保险期间至100周岁)。仅产生轻症理赔依然享受保费返还;4、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赔付基本保额或无息退还已交保费;5、第二

医疗意见。可为您咨询世界顶尖级医疗机构所组成的咨询网络,向您提供专业书面医疗建议。保障期内均可使用该服务;6、投保简单。不需要体检,电话即可核保,方便简单。 招商信诺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二:悠享康健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悠享康健”覆盖了30种重大疾病,不仅完全包括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所涵盖的疾病,还有20种重大疾病如:严重的多发性硬化、严重的Ⅰ型糖尿病、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等这20种重疾是十种重大疾病保险不能保障的内容,由此可见,“悠享康健”比十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更全面。这款保险只要投保人一经确诊,就会获得招商信诺一次性支付的全额重大疾病保险金,大病保险金可以直接用于治疗;并且无理赔记录,最高返还所缴保费的125%,同时投保人还可以先领取保险金,后看病,只要确诊就赔偿,1次性全额赔付保险金。此外,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罹患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额的20%,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后不幸身故,支付100%保额的身故保险金;15年交费期可保到70周岁,保障期长;同时可免费提供全球医疗专家的复诊及治疗建议,月缴,年缴2种方式均可,电话投保,不需体检,保单就可送上门。 招商信诺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三:康健无忧第二代重大疾病保险 招商信诺康健无忧第二代重大疾病保险专门针对社会中坚力量的中青年人士设计,全面囊括30种重大疾病,不需体检,无社保范围限制。同时还可获得以下保障:1、一旦确诊一次性支付保险金;外加长达3年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2、附加身故保障。保障期内身故,支付身故保险金;3、保费返还。保障期内未发生理赔,返还110%保险费,即可提供保障又能积累财富;4、缴费期短,保障期长。交10年可保20年,轻松无负担;5、投保

重大疾病保险的意义

重大疾病保险的意义 人们在面对治疗重大疾病的时候,常常束手无策,这也让人们对重大疾病保险的意义产生了依赖感,金钱往往会左右一个人的生死,想要让患者能有钱医疗,能在短时间里得到救治,需要的不仅是医疗上的掌握,更需要人们在选择保险范围之内能够做到有钱医治。然而,保险在整个医疗范围内的重大意义是一个人生命去留的关键。 一、重大疾病保险的相关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以投保人出现重大疾病为给付保险金赔付的疾病保险。即只要投保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产生了医疗费用,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补偿。按照保险期间的长短可以把重大疾病保险划分为两个种类,即:定期型和终身型;而如果按照给付的要求来划分,又可以划分为提前给付型和额外给付型;根据不同的投保条件划分,即为:为独立的重

大疾病保险和附加特约型的重大疾病保险;按照保费的流向来划分。即为:消费型和返还型。 二、重大疾病保险的意义重大 安全与保障,是每个人生命中最大的需求。在人一生中不同的阶段,面临不同的财务需要和风险,这种财务需求可通过重大疾病保险来安排。重大疾病保险的意义不仅在于提供生命的保障,也可以转移风险,规划财务需要,因此也成为一种理财的方式。重大疾病保险的意义重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1、教育:要养育子女成才,教育对于子女来说,扮演着重要的一环。但教育费用日益增加,子女的上学教育令家长担子顿然增加,为了令子女长大后有更多更好的选择,我家长应该由现在开始为他们做最好的打算,早日为孩子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2、寿命:人们为什么工作?绝大多数人都会回答:"赚钱"。人们需要平稳而向上的收入支付家庭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等各项开支。但人生无常,各种不幸的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样家人可能会突然失去经济支柱,有了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让家人以后的生活无忧; 3、理财:理财的重点就是将每个月的收入减去基本支出,得出余额,然后将余额合理地分配在投资、风险、储蓄和退休这四个方面,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令您的投资回报更加丰厚; 4、健康:身体健康,才有资格投保,等身体出问题了躺在病床上时,要投保就来不及了。身体健康的人活动相对较多,正因如此,才真正需要保险来保平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附件2: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实施细则(一年期) 为缓解职工因首次确诊患上本活动所列疾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的规定,制定《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实施细则》。 第一条活动的基本内容 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本活动所列的25类重大疾病的一类或多类时,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会员家庭经济困难。 第二条参加本活动的条件和办法 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陕西省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活动,成为本会会员。 参加本活动时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或非本单位职工不可参加本活动。 为保证会员享有公平的权益,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

第三条参加本活动的规定 1.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30元(每份),交纳会费后互助保障期在约定时间统一生效。互助保障期一经生效中途不得退出本活动。 2.本活动保障期为一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保障期满后,无论会员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纳会费不再返还。 3.会员所在单位应提供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最多参加两份重大疾病类保障活动,超出次数视为无效。对已参加活动的单位,本保障期内新增人员参加活动原则上将在下一保障期单位续保时统一办理。参加本活动,同一单位必须同等份数。 5.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在约定生效的互助保障期开始之日起,执行90日(含本数,下同)的观察期。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内按原份数继续参加本活动将不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超过15日后续保仍须执行观察期。 新增的份数一律执行观察期(含互助保障期未满而新增份数),保障待遇从保障活动生效日起计算。 首次确诊时间以病理检验报告诊断日期为准。 第四条参加本活动的待遇和相关规定 1.重大疾病保障待遇 (1)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含)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25类重大疾病的一类或者多类时,不享受领取重大疾病的互

单位大病保险政策你都清楚了吗

单位大病保险政策你都清楚了吗 单位大病保险就是单位为大家缴纳的保险里,包含了大病保险,也就是社会保险,现在,环境的影响、食品的不安全、辐射的工作,使得我国患上大病保险的人越来越年轻化了,很多人会选择去投保一份基础的单位大病保险为自己提供一份更好的保障。 事业单位儿童统筹医疗管理 医疗保险是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事业单位当然也会为员工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来为员工获得一定的保障。政府也出台了有关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1、事业单位哪些人员应参加本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局局机关除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在民办学校工作的原区内在编的公办教师。 2、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是多少?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档案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按本人档案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

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 3、个人医疗帐户的构成? 参加本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由区医保处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的部分),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35周岁以下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计入个人帐户;36—50周岁以下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计入个人帐户;51—60周岁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计入个人帐户;退休人员按其养老金的%划拨个人帐户。 4、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可以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1)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2)住院治疗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3)住院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段中的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个人自付。 5、参保人员可在哪些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 参保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我区范围内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显著位置悬挂医保机构颁发的定点标志铜牌。 6、参保职工如何办理住院和医疗费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因病经定点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凭医院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模板

编号: HT-2021802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模 板 Other special terms will be listed bellow.

[标签: titlecontent]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生产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发挥广大女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事)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经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于**(单位名称),合同中统称为企(事)业简称 本合同所称女职工包括:单位内所有在职的女性职工。 本合同有关照顾孕妇、产妇的条款,不适用于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女职工。 第二章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 第四条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五条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及

省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条由于正常工作调动,女职工到新的适合女性从事的劳动岗位时,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 第八条不得以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与女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第九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女职工。 第十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章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 第十一条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怀孕的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整个孕期检查次数约为8次,高危孕妇检查次数由医生掌握)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十三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十五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XX年5月,人保健康承保了浙江省XX市本级补充医疗保险。经过一年的运行,XX市人均住院费用由XX年的13314元降低到XX年的11994元,减少了1320元,市本级和三区的479人次得到1043多万元补偿,XX市政府建立起708万元的重大疾病风险基金,人保健康也实现盈利485万元,收到了政府和市场双赢的初步成效。XX年,XX市政府决定将全市80%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交由该公司,原保费收入达4450万元。 一、XX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有关背景 XX—XX年,太平洋寿险在经营XX市补充医疗业务期间,受诸多因素影响,累计亏损600余万元。XX年,XX医保中心自行运作,经营效果也不理想。XX年5月,在总结新农合商业化运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XX市政府决定将该业务交由专业的商业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浙江省分公司以“契约型”模式运作。根据协议,医保部门每月向职工征收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费后,将补充医疗的保费划转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提供相关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可将赔付与保费收入的差额部分留作公司利润,但不得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15%,即若赔付率低于85%,差额部分提留为重大疾病风

险基金。XX年,该公司承保18.63万人,原保费收入2236万元。 (二)主要做法 在与医保部门的合作中,人保健康改变了以往被动进行风险控制的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事中管理,充分利用两者资源,建立起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合署办公制度。针对医保中心经费不足、人手短缺的情况,在人保健康的建议下,保险公司和医保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的新模式。人保健康在医保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审核医疗费用,配合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并聘请医学资深人士提供医疗费用审核咨询。 二是建立信息平台和动态预警制度。通过参与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人保健康进一步完善了自身信息系统,实现对治疗情况的全程监控。同时,设立动态预警名单制度,及时提醒重特大病情、超标准医疗费用等,加强了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 三是建立授权巡查住院制度。经医保中心授权,人保健康获得了对病患住院情况的巡查权利,取得第一手医疗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不合理诊疗,从源头上控制了造假行为。 四是建立医疗费用先审核后支付制度。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置,对不合理费用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确认审核结果。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实施办法 健康是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基础,拥有健康就拥有幸福,健康是人们最宝贵的财富。但是疾病却时时刻刻威胁着人类的健康。 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等因素,使威胁女性的六大恶性肿瘤(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呈现发病率上升并有低龄化、群体化的趋势,为了保障广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使其患了重大疾病后能得到及时治疗和帮助,缓解因治疗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决定推出“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为女职工建立一道互帮、互助、自我保障的防线。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投保范围、对象本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且年满18至70周岁,尚未发现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互助保险计划。 第二条投保办法本计划采取团体投保制,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须有50%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须有50人以上参保;大型企业及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须有100名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投保人应向所在单位工会(投保单位)提出申请并缴费,然后由单位工会代理本单位女职工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互助保险期限分为三年期、六年期和十年期。从计划书签署之日算起,期满或被保险人患病

获得保险赔付后,保险责任自然终止。新投保人须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执行150天的医疗观察期。 第四条保费及保险金标准保费:三年期的每份缴费40元、六年期的每份75元、十年期的每份100元。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份至二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20000元。投保人一经参保,不可退保。保险期满,保费不退。 第五条缴费方式保险费可由个人全部缴纳,也可由工会及行政与个人共同负担。在计划书(保险协议书)签署当日一次性缴清。 第六条保险范围及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互助保险责任期内经单位所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具有病理检验条件的医院确诊,并经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鉴定小组鉴定为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之一或并发多项者,每份保险可获得互助保险金10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二份)。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后,保险责任终止。专家鉴定小组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和凡在四川省以外的医院确诊的,而省职工保险互助会认为有必要复诊的,必须至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指定的四川省省级以上(含省级)医院复诊,复诊费用自理。 第七条健康告知投保人应如实履行有关健康状况的告知义务,不应隐瞒。否则在悉知不实时,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有权解除已形成得互助保险责任及追回已发出的保险金。 第八条发病时间确认六种疾病以医院手术(含取活检)之日为发病及发现患病时间。 第九条报案及申请索赔时限被保险人从发病时算起,30日内必须报案,超过30日后报案,省职工保险互助会将不再受理,也不接受索赔申请。被保险人从发病时间算起,一年内必须申请索赔,超过一年,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

解读四种重大疾病保险

如今看病费用在不断升高,如果不幸患上重大疾病,那不但会给自己与家人带来沉重大家,而且看病所需要的费用也不是一个小的数目,对整个家庭的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小编建议大家办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为大家提供保障,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重大疾病保险相关知识! 常见的十种重大疾病包括:心脏病(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冠状动脉旁路手术、癌症、严重烧伤、瘫痪、爆发性肝炎、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那么,针对这些重大疾病,有哪些保险类别呢?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包括独立主险型、按比例给付型、附加给付型、提前给付型。那么,什么是独立主险型呢?什么是按比例给付型呢?什么是附加给付型呢?什么是提前给付型呢?下面就给大家仔细的讲一下这几种险种。 首先是独立主险型,此类险种主要赔付死亡和重大疾病的保险,而且死亡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赔付是各自独立的。例如,某投保人购买了20万元此类独立主险型的重疾险,若此人日后发生了重大疾病,就可获赔20万元的重疾险,死亡保险金额即为零;若日后未发生任何重大疾病,那么就可以获赔到20万元的死亡保险金额。 其次是按比例给付型的保险。此类保险主要是针对一些花费频繁且花费金额常常比较大的重大疾病,比如治疗恶性肿瘤、脑中风、瘫痪、糖尿病、失明或者肝病等等。若发生此类重大疾病,获得的赔付比例相对比较高。 第三是附加给付型保险。此类保险产品,也常出现在寿险的附加条约里,起到保障重大疾病与死亡高残等责任。此类产品有一个期限叫做生存期间,即被保险人自从患上某重大疾病(必须是保障范围内的疾病)到约定的某一时间为止的时间段。这类产品有个优势,就是被保险人不会因为获赔了重大疾病保险金而减少死亡保障金。 第四种是提前给付型保险。此类保险产品主要保障重大疾病、死亡或高残,总保险金额为死亡保额。此类保险的优势在于若被保险人患上了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那么被保险人便可提前获得一定比例的重疾保险金,以支持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开支等。

2019年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XX年5月,人保健康承保了浙江省XX市本级补充医疗保险。经过一年的运行,XX市人均住院费用由XX年的13314元降低到XX年的11994元,减少了1320元,市本级和三区的479人次得到1043多万元补偿,XX市政府建立起708万元的重大疾病风险基金,人保健康也实现盈利485万元,收到了政府和市场双赢的初步成效。XX年,XX市政府决定将全市80%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交由该公司,原保费收入达4450万元。 一、XX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有关背景 2002—XX年,太平洋寿险在经营XX市补充医疗业务期间,受诸多因素影响,累计亏损600余万元。XX年,XX医保中心自行运作,经营效果也不理想。XX年5月,在总结新农合商业化运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XX市政府决定将该业务交由专业的商业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浙江省分公司以“契约型”模式运作。根据协议,医保部门每月向职工征收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费后,将补充医疗的保费划转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提供相关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可将赔付与保费收入的差额部分留作公司利润,但不得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15%,即若赔付率低于85%,差额部分提留为重大疾病风险基金。XX

年,该公司承保18.63万人,原保费收入2236万元。 (二)主要做法 在与医保部门的合作中,人保健康改变了以往被动进行风险控制的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事中管理,充分利用两者资源,建立起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合署办公制度。针对医保中心经费不足、人手短缺的情况,在人保健康的建议下,保险公司和医保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的新模式。人保健康在医保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审核医疗费用,配合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并聘请医学资深人士提供医疗费用审核咨询。 二是建立信息平台和动态预警制度。通过参与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人保健康进一步完善了自身信息系统,实现对治疗情况的全程监控。同时,设立动态预警名单制度,及时提醒重特大病情、超标准医疗费用等,加强了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 三是建立授权巡查住院制度。经医保中心授权,人保健康获得了对病患住院情况的巡查权利,取得第一手医疗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不合理诊疗,从源头上控制了造假行为。 四是建立医疗费用先审核后支付制度。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置,对不合理费用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确认审核结果。如有分歧,由医保中心审核小组进行裁决确定。 五是发挥专业化优势,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理赔时效,承诺10个工作日支付赔款;利用自身服务网络,提供转外就医服务,解决患者异地就医难问题;推出健康评估、慢病管理、绿色通道等外延式服

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涵盖的重大疾病种类

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涵盖的重大疾病种类 1、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①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②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③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④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2、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3、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①原位癌; ②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③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④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⑤甲状腺癌(不包括未分化甲状腺癌及已发生淋巴转移的甲状腺癌)。 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胰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6、白血病 指恶性白血球过多症,出现全身脏器转移,经治疗仍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但慢性淋巴性白血病除外。 7、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①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②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劳动合同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生产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发挥广大女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事)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经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于xx(单位名称),合同中统称为企(事)业简称本合同所称女职工包括:单位内所有在职的女性职工。 本合同有关照顾孕妇、产妇的条款,不适用于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女职工。 第二章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 第四条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五条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

等。 第七条由于正常工作调动,女职工到新的适合女性从事的劳动岗位时,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 第八条不得以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与女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第九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女职工。 第十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章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 第十一条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怀孕的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整个孕期检查次数约为8次,高危孕妇检查次数由医生掌握)。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十三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十五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三十天;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四十二天;满七个月分娩,按正常产假对待。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疾病有哪些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疾病有哪些 虽然重大疾病保险已经被人们所熟知,但是也有朋友并不是很了解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保障哪些疾病,对此,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就一定要弄清楚其中的要保障的疾病,下面就向大家介绍重大疾病保险疾病的相关内容。 “乐康无忧”返还型住院医疗保障计划,兼具保险保障和保费返还双重功能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疾病有哪些在保险行业中,重大疾病保险疾病的定义是由保监委和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一共罗列了重大疾病二十五种,其六种患病机率最高的重大疾病是必需保障的,这六种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终末期肾病。如果针对人群为成年男性价格的保险产品所保障的疾病没有包含这六种病症的话,就不能作为重大疾病保险。 除了保监委所规定的二十五种疾病之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根据情况选择一些自己认为是重大疾病进行保障,也就是说很可能保险公司所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会超过二十五种。在选择的时候,弄清重大疾病保险疾病都有些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了解了这款保险产品所保障的疾病种类,才能知道最有可能患上的重大疾病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由于普通人的潜意识里会认为,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

围越大越好,保障的范围越大,对被保险人就越有利。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很多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会利用人们的这种想法,大力的去推荐保障范围大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而这些保险范围大的保险产品相应的保费价格就高了。可能有些人会说,花多一些的钱,买更多的保障是合适的,但是有没有想过这些保障范围内的疾病,有多少机率可以患上呢? 据资深保险人士指出,重大疾病保险的出险病种,一般只有常见的大概十种疾病,这十种常见的疾病所出险的数量占到了重大疾病保险出险数量的95%。其他的疾病的发病率非常低,可能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患上了。而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产品的时候,会把保险产品所保障的疾病需要的成本全部计算进保费里,也就是说保障疾病的种类越多,其保费负担也就越重。花更多的钱去保险一种或者几种不可能患上的疾病是否合适呢?相信这个问题只在投保人自己可以想明白。当然,如果经济能力允许的话,还是可以选择一些保障疾病种类多的重大疾病保险。 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疾病的案例 王先生在亲戚的介绍下,购买了一款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时间是2000年,保额是十万元,由于王先生常年在外地打工,所以只是委托亲戚办理了相关手续,而这款具体是做什么的,王先生并不怎么清楚这款保险是干什么用的。到了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为缓解职工因患上重大疾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办法,制定《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计划的基本内容 参加本计划后,在互助期内会员在首次发现患有所列的11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领取一定数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职工治疗、康复费用的不足。 第二条本计划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以下11类: 1、急性心肌梗塞:指由于心肌供血血管发生急性严重供血障碍,导致心肌细胞突然大片缺血坏死,出现心衰、休克,需要手术或介入治疗,其诊断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典型的胸痛症状、最近心电图的异常变化显示有心肌梗塞、心肌酶有异常增高。 2、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而必须接受心脏外科冠状动脉血管搭桥(旁路)手术。 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3、恶性肿瘤: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的恶性肿瘤,一般经病理检验或血液病检查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残及死因分类标准”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以下疾病除外:第一期何杰金(HODGKIN)氏病;各种原位癌;除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种皮肤癌。 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因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地衰竭(肌酐

清除率小于15%),而且必须接受定期血透、腹透治疗。 5、重要器官移植:指被保险人接受肾脏、心脏、肺、胰脏、肝脏或骨髓移植,其他器官或组织的移植不属于本计划保险范围。 6、白血病:指恶性白血球过多症,出现全身脏器转移,经治疗仍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但慢性淋巴性白血病除外。 7、颅内原发肿瘤手术:指对生长在颅腔内的肿瘤(不包括动静脉瘤、肉芽肿、囊肿、血肿)施行开颅摘除手术(不包括伽马刀等非开颅摘除手术)。 8、严重烧、烫伤:指烧、烫伤面积占30%以上(含本数);或者Ⅲ度以上烧、烫伤面积占10%以上;或者烧、烫伤面积虽然不足30%,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全身病情较重或已有休克者。②有复合伤、合并伤或化学中毒者。③重度吸入性损伤。 9、截瘫:指由于中枢神经系统或脊髓疾病(脊髓或脑原发疾病,包括脊髓良性肿瘤、脊髓空洞症、大脑瘫、脊髓血管瘤)所致肢体感觉运动障碍及两便功能障碍者。 10、多个肢体缺失:指因疾病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段以上)全性离断。 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一组中枢神经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需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的条件。 第三条参加本计划的条件和办法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或者正常劳动,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

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介绍

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介绍 在我国社会建设中,一直以来女性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女性的特殊性使得我们必须对她们更加关心。而女性保险的出现就解决了这一问题,它为女性朋友特殊生理期间及特殊疾病提供了健康保障。作为女性保险一份子的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则为一种重要的补充,为女职工的大病医疗提供经济补助。那么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是如何投保的、保费和保额是多少、保障范围是什么、怎样领取保险金的呢?本文将为你一一解答。 什么是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 大病互助险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单独或者与保险公司联合为了缓解女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性保险。 例如,四川达州市的陈女士2004年3月在公司工会的组织下,与其他女同事一起购买了一份10年期的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 大病互助险的保费和保额是多少

根据地方的政策及保险期限的不同,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保费和保额也不同。陈女士所在的达州市保险期限分为3年、6年和10年,3年期的保费为每份40元,6年期的每份为75元,10年期的每份为100元,而保额都是1万元,投保人可以投一到两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保费和保额都比较低,这跟该保险成立的目的相关,只是为了缓解女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而非全额报销医疗费用,更不是一种社会救济性质的保险。 大病互助险的保障范围 是保险就有其特定的保障范围,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也不例外。 陈女士所投的大病互助险的保障范围就包括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劲癌、外阴癌、输卵管癌这六大疾病。毕竟这些疾病的发病率相对较高,女职工患病的概率大,而且这种大病互助险的保费低,保险期限较长,故而无法保障更大范围的疾病。 保险金的领取渠道 2012年5月,陈女士被检查出患有宫颈癌,随即被安排进行手术,手术很成功。而陈女士所在单位的工会获知该情况后,立即向上级工会汇报,等陈女士出院后按照相关程序递交材料,然后通过所在单位的工会向其支付赔付金1万元。陈女士的医疗费通过医保报销了一部分,现又获得1万元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赔付金,为其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介绍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介绍 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许多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并且呈现出日益年轻化的趋势。针对这一趋势,许多保险公司推出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对于多种疾病给予保障,并且保障额外保障力度,很多投保人也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作为基本社会保险的有力补充,但很多人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保障范围及重疾的定义,今天小编一一做以解读。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社会保险的有力补充 大部分单位都为员工提供了“五险一金”的保障,很多人认为这部分保障已经足够,殊不知这5类保险只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属于社会保障体系。保险专家指出,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通常对于大病医疗设置一定的封顶线,而现实中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与所能获得的社保赔付之间,还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即使实际治疗花费未超过社保赔付上限,个人自

付的医疗费用对普通家庭可能仍然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因此,将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则是应对风险的不二之举。 现实中通过配置适当的重大疾病保险构建自己的完美人生的例子屡见不鲜,即使不幸罹患重疾,只要确诊的疾病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范围,即可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保证疾病治疗的及时性,避免因为经济压力而延误治疗,使患者安心治病,同时,也能有效帮助减轻疾病对个人及家庭带来的财务冲击。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弦外之音 很多人以为只要有基本社会保险再配上商业保险就可以万事大吉,衣食无忧了,如果您抱有这样的想法,未免有些过于感性。其实重大疾病保险都有其固有的保障范围,也存在一部分重大疾病不在其范围之内,因此,投保人要读懂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范围再乐观也不迟。 纵观各大保险公司的重疾险范围,可以发现,一般情况下有几类重大疾病不包含在其中,如: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员工重大疾病医疗期

员工重大疾病医疗期 员工重大疾病医疗期,员工在生病期间的福利保障是什么?下面是带来的关于2017年员工重大疾病医疗期的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员工重大疾病医疗期 一、医疗期间职工享有哪些待遇? (一)员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满为止。 (二)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479号)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479号)第6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关于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309号)第59条规定中的“病假工资”是针对尚未实行社会医疗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延用原来医疗保险规定而言的,而“疾病救济费”

是针对已经实行社会医疗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按照新的医疗保险规定而言的,是一种规范的提法。根据上述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五)关于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医疗待遇。根据《劳动法》第21条规定的精神,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限之内的,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可以享受医疗待遇。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患病医疗问题的复函》(劳办险字3号)和原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479号)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享受的医疗期限为3个月。 (六)病假工资的计算。生病对于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休息期间的工资计算,政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得十分仔细,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病休期间应得的福利。因此,我国政府于1951年2月26日由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与此相配套并同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一直沿用至今。 1、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职工工资(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职工工资性收入”)为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据此,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重大疾病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重大疾病 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为缓解职工因首次确诊患上本活动所列疾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的规定,制定《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实施细则》。 第一条活动的基本内容 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本活动所列的1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会员家庭经济困难。 第二条参加本活动的条件和办法 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重庆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活动,成为本会会员。 参加本活动时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或非本单位职工不可参加本活动。 为保证会员享有公平的权益,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

第三条参加本活动的规定 1、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30元(每份),交纳会费后互助保障期在约定时间统一生效。互助保障期一经生效中途不得退出本活动。 2、本活动保障期为一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保障期满后,无论会员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纳会费不再返还。 3、会员所在单位应提供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最多参加四份本活动,超出份数视为无效。对已参加活动的单位,本保障期内新增人员参加活动原则上将在下一保障期单位续保时统一办理。参加本活动,同一单位必须同等份数。 5、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在约定生效的互助保障期开始之日起,执行60日(含本数,下同)的观察期。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内按原份数继续参加本活动将不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超过15日后续保仍须执行观察期。 新增的份数一律执行观察期(含互助保障期未满而新增份数),保障待遇从保障活动生效日起计算。 首次确诊时间以病理检验报告诊断日期为准。 第四条参加本活动的待遇和相关规定 1、重大疾病保障待遇 (1)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含)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5类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 第一条投保范围、对象本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且年满18至70周岁,尚未发现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互助保险计划。 第二条投保办法本计划采取团体投保制,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须有50%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须有50人以上参保;大型企业及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须有100名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投保人应向所在单位工会(投保单位)提出申请并缴费,然后由单位工会代理本单位女职工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互助保险期限分为三年期、六年期和十年期。从计划书签署之日算起,期满或被保险人患病获得保险赔付后,保险责任自然终止。新投保人须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执行150天的医疗观察期。 第四条保费及保险金标准保费:三年期的每份缴费40元、六年期的每份75元、十年期的每份100元。每份保险金额

为人民币10000元,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至二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20000元。投保人一经参保,不可退保。保险期满,保费不退。 第五条缴费方式保险费可由个人全部缴纳,也可由工会及行政与个人共同负担。在计划书(保险协议书)签署当日一次性缴清。 第六条保险范围及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互助保险责任 期内经单位所在市及以上(含市级)、具有病理检验条件的医院确诊,并经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鉴定小组鉴定为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之一或并发多项都,每份保险可获得互助保险金10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二份)。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后,保险责任终止。专家鉴定小组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和凡在四川省以外的医院确诊的,而省职工保险互助会认为有必要复诊的,必须至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指定的四川省省缴以上(含省级)医院复诊,复诊费用自理。 第七条健康告知投保人应如实履行有关健康状况的告 知义务,不应隐瞒。否则在悉知不实时,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有权解除已形成的互助保险责任及追回已发出的保险金。 第八条发病时间确认六种疾病以医院手术(含取活检)之日为发病及发现患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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