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计划书(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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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项目计划书

土地项目计划书

促进土地资源合 理配置
保护生态环境, 实现可持续发展
提高土地价值, 增加经济效益
项目范围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建筑 面积等 项目地点:具体位置
项目名称:土地项目计划书
项目内容:土地开发、建设、 管理等
项目目标:实现土地资源的 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项目周期:预计开始和结束 时间
项目预期成果
土地开发:实现 土地资源的合理 利用和开发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技术 措施、质量标准等
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防止事故发生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施工进度计划:制定合理的施工 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施工质量管理:加强质量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质量保障措施
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经济效益:提高 土地价值,增加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改善 当地居民生活条 件,提高社会福 利
环境效益:保护 生态环境,实现 可持续发展
市场需求分析
市场需求:分析目标市场的需求情况,包括市场规模、增长趋势等
竞争分析:分析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渠道等方面的情况
用户需求:分析目标客户的需求,包括产品功能、价格、服务等方面 的要求 市场机会:分析市场存在的机会和挑战,包括市场空白、政策支持 等
资金筹措方案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等 资金分配:土地购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营等 资金使用计划:分期付款、分期投资、分期回收等 资金风险控制:风险评估、风险防范、风险应对等
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包括土地成本、建设成本、运营成本等 预期收益:包括租金收入、销售利润、增值收益等 投资回报率:计算项目投资回报率,评估项目经济效益 风险评估:分析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

土地工作计划书

土地工作计划书

土地工作计划书1. 引言土地工作计划书是对土地相关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的一份计划。

本计划书旨在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土地工作的规划和管理,我们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质量和产能;•促进农业、工业和城市化的协调发展;•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改善土地利用环境,提高生态系统服务能力。

2. 目标和策略2.1 目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科学合理的土地规划和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实现有效的资源利用。

•保护土地生态环境:加强对土地的生态保护,保护农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平衡。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优化农田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改善城市土地利用环境: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建设宜居城市环境。

•加强土地管理能力: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水平,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监管,促进土地管理现代化。

2.2 策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确保土地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强化土地生态保护:建立土地生态保护制度,加强对农田、湿地、森林等生态功能区域的保护和恢复。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根据农业发展需求,优化农田结构,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推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开发建设宜居城市环境。

•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加强土地管理能力,推进土地管理现代化。

•加强科技支撑:推动土地科技创新,提升土地利用技术水平,支持土地工作的规划和管理。

3. 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3.1 工作内容1.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要求,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2.优化农田结构:调整农田的布局和规模,提高农田的功能和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加强土地生态保护:建立土地生态保护制度,加强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恢复工作。

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全域规划文本

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全域规划文本

蕲春县蕲州镇总体规划(2016-2030)蕲春县蕲州镇总体规划(2016-2030)The comprehensive planning of Qizhou town,Qichun county(2016-2030)规划文本武汉华中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蕲春县蕲州镇人民政府蕲春县蕲州镇总体规划(2016-2030)The comprehensive planning of Qizhou town,Qichun county(2016-2030)项目名称:蕲春县蕲州镇总体规划(2016-2030)项目委托单位:蕲春县蕲州镇人民政府规划设计单位:武汉华中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甲级证书号:141175)院长:陈海忠教授项目负责人:黄亚平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首批注册规划师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项目组成员:王智勇、陶德凯、吴挺可、郑加伟、赵璨、郑有旭、仲早莺、周坤、高雅清、李纯、赵天如、龚子逸、杨柳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发展目标与定位 (2)第3章发展模式、路径与战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4章全域空间框架.. (5)第5章镇区用地布局 (9)第6章产业发展规划 (10)第7章旅游发展规划 (12)第8章综合交通规划 (13)第9章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18)第1节镇区公益服务设施规划 (18)第2节全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19)第10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2)第1节给水工程规划 (22)第2节雨水工程规划 (24)第3节污水工程规划 (24)第4节电力工程规划 (25)第5节邮政通信工程规划 (26)第6节燃气工程规划 (26)第7节环卫设施规划 (27)第8节综合防灾设施规划 (27)第11章生态格局与空间管制 (29)第12章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31)第1节环境保护规划 (31)第2节生态建设规划 (32)第13章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规划 (32)第1节镇区历史古镇保护规划 (32)第2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 (36)第14章绿地景观风貌规划 (37)第1节镇区绿地系统规划 (37)第2节镇区景观风貌规划 (40)第3节全域景观风貌规划 (40)第15章重大行动计划及近期项目库 (41)第16章政策保障机制 (43)第17章实施与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建立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的基础之上的一项长远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具有引领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等长远的职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现代化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地方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地取得长远成效和纵向协调的重要保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有情和理具备,既要考察目前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现状,并给出合理的规划思路,更要严谨的科学研究和论证其中的宏观经济因素、社会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考虑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城市、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和特点等方面,作出的规划方案才是符合格局与需要又能得到广泛认同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要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具有超前适度、综合平衡、循环利用、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等思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为重,全面考虑人口、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相互关系,不断优化土地利用格局,使土地资源得以最大化的集约利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开发与管理方面,要着重提出如何保障规划的有效执行效果,有理地解决与现实的利益冲突,与安全、节约、高效、优异的土地利用方针相统一,实现以合理的转换方式部分区域的城市化。

“规划先行,一步到位”成为了管理体系中极其重要的思想;而清晰的识别土地、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市场、加强管理、加大财年投入等措施,也不断推进土地利用区规划的建立和完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发展和利益最为广泛、最具有生态意义、最为悠远的一项规划,必须以人为本,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在区域、城市和基础设施规划等各个领域中,切实加强乡村的综合治理,推进乡村生态保护和建设,并通过持续完善土地政策,制定科学的工作指导方针,确保规划与事业发展的持续发展。

总之,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远有序的展望,能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下,建设全面前进的现代化城市,成为近年来全国各地需要积极预防总体规划的一项主要措施之一。

武昌2024城建计划书

武昌2024城建计划书

武昌2024城建计划书项目概述本文档旨在介绍武昌市2024年的城建计划。

武昌市作为中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城市,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优美的自然环境。

本计划的目标是进一步提升武昌市的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推动武昌市成为全国一流的现代城市。

项目内容该城建计划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内容: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武昌市的基础设施状况,本计划将重点进行以下改造和建设:•道路改善:修复和扩建主要道路,提高交通流畅度,改善市民出行条件。

•水电设施升级:加强对水电设施的维护和改善,确保供水、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城市绿化: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环境。

•垃圾处理:改善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

•公共交通:提高公交车辆数量和线路覆盖范围,优化公共交通网络。

2. 住房建设和社区改造本计划将通过以下措施改善武昌市居民的居住条件:•住房建设: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投入,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

•社区改造:改善老旧社区的基础设施,提升社区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

•社区配套设施:增加社区公园、健身设施等配套设施,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便利性。

3. 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本计划旨在推动武昌市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主要措施包括:•产业引导:通过引导、扶持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

•创新中心建设:建设创新中心,提供创新创业的场所和支持,培育新兴企业。

•旅游业发展:加强对旅游业的支持和推广,提升武昌市作为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4. 文化交流和城市形象提升本计划致力于推动武昌市的文化交流和城市形象的提升:•文化活动: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加强与其他城市的文化交流。

•文化设施建设:增加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的建设,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

•城市标志性建筑:打造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标志性建筑,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形象。

实施计划本城建计划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实施:1. 前期准备阶段•完善城建方案:根据市民的需求和相关专家的建议,制定详细的城建方案。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 研究区概况武汉是湖北省省辖市,湖北省省会。

位于江汉平原东缘,长江与汉水交汇处。

北距首都北京1190公里。

介于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l °22’之间。

东与黄冈市、鄂州市、大冶市接壤,南与咸宁市、嘉鱼县、洪湖市相连,西与仙桃市、汉川市毗邻,北与孝感市、红安县、麻城市相接。

南北最大纵距155公里,东西最大横距134公里,辖区总面积8549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71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460平方公里。

现辖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13个区。

总人口838.91万人,其中城市人口533.21万人。

地形属残丘性河湖冲积平原,山丘、湖泊与平陆相间,其中北部小片山地为大别山余脉。

海拔19.2~873.7米。

江(河)湖水面占总面积的25%。

主要河流有长江、汉水、滠水、府河、倒水、举水、金水、东荆河等。

较大的湖泊有梁子湖、涨渡湖、汤逊湖、东湖等。

呈东西向的两列低矮山系与南北向的长江在市区形成垂直轴线。

长江、汉水把市区分割为武昌、汉口、汉阳三部分,形成“三镇鼎立”的独特城市格局。

武汉市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

年平均降水量1284毫米,降水相对集中于6~8月,年平均气温16.4℃。

2 土地利用数量分析2.1 武汉市各土地利用类型数量概况据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008年武汉市农用地面积为556733.21公顷,占武汉市土地总面积的65.12%,其中耕地面积为338344.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58%;园地面积为1345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林地面积为87971.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9%;牧草地面积为184.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

建设用地面积为14827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3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1712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0%;交通用地面积为15378.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577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省政府审批的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省政府审批的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省政府审批的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27•【字号】鄂政函〔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省政府审批的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鄂政函〔2018〕52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关于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

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为统领,以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统筹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利用和综合整治,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格局。

三、要严格实施规划成果,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四、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本次调整完善成果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1.武汉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2.襄阳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3.宜昌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4.黄石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5.十堰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6.荆州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7.荆门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8.鄂州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9.孝感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10.黄冈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11.咸宁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12.随州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13.恩施州报省政府审批的市级、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14.仙桃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15.天门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16.潜江市报省政府审批的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17.神农架林区报省政府审批的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控制表2018年4月27日。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前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武汉市面临日益严峻的城市管理和规划问题。

为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武汉市政府于20XX年出台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旨在构建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本文将对武汉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介绍和分析。

规划背景自20XX年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委书记韩建国提出“修建国家中心城市武汉”的倡议以来,武汉市在城市规划和发展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逐步成为长江中游地区的政治、文化、金融、商贸中心。

但同时,城市交通拥堵、空气质量污染、城市景观破碎化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此更加需要制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目标《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既具有当代国际化气质又蕴含特有中华文化魅力的特色大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同时注重绿色发展、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吸引国际化人才,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该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目标:1.优化城市布局,打造具有特色的功能区:如商务区、文化区、教育区等。

2.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3.建设“智慧武汉”,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智能制造产业和创新产业。

4.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如建设“全域绿化系统”、加强水环境治理等。

市中心区规划市中心区是一个城市的核心,也是武汉市的中心地带。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未来市中心区的规划方向是“一带三轴”,即以江汉路商圈为中心,向东北延伸至汉口火车站区域,向东南延伸至万松园区域,向西南延伸至洪山广场区域,并建设一条跨越长江的大型和多层次轨道交通枢纽。

同时,规划重点发展金融、商贸、科技创新和旅游业等行业。

科技城规划武汉市拥有丰富的科研人才和创新资源,为了加强和发展高科技产业,武汉市政府计划建设“光谷科技城”。

该科技城总面积约为200平方公里,包括“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企业。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总则一、编制背景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武汉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为落实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建设部批准,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2.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际国内制造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区域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城乡统筹,建设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

3.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1)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促进工业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3)培育和提升金融商贸、科教文化、交通物流和通信信息产业功能,形成系统完整、特色突出、集聚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功能体系,增强中心城市多元化服务能力。

(4)建设城市快速道路系统和轨道交通系统,构建现代化的城市交通体系和高效便捷的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

(5)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绿化等重要的生态资源,建立空间管制体系,构建科学安全的生态格局。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总则1、规划背景在1999年2月5日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中提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

1998年武汉市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

经过近五年的建设,武汉市城市环境和景观面貌取得了很大改善,滨江滨湖的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初步形成。

为进一步适应武汉市城市功能提升,提高城市亲合力和个性魅力,继续实施以生态绿化景观为主体的城市人居环境创新,明确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根据国务院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决策要求,特制定《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是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为基础、依托城市空间总体布局的一项专项系统性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中有关绿化体系规划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指导思想和原则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本着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和人居生活环境,突出战略性和超前性,构筑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绿地系统格局的指导思想,在规划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则:(1)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通过城乡绿化空间的均衡、协调和互联布局,树立大绿化观和系统观,确保在武汉市域城乡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绿化生态体系,形成城市良好的生态背景和基础。

(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武汉市丰富的山水空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分布格局。

(3)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重视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以生态学的原理进行城市生态框架的布局和园林植物的配植,确保武汉市的物种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4)强调因地制宜和可操作性结合武汉市实际,利用各种立地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多种绿地类型;并通过划定各类绿线,实行“绿线管制”制度,促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七月目录一、现行土地规划实施情况 (1)(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二、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2)(一)适应“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二)适应两规动态合一、提高管理效率的需要 (3)(三)保障农业地区重点急需项目落地的需要 (3)三、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 (4)(一)指导思想 (4)(二)调整原则 (4)四、调整的主要内容 (4)(一)关于规划期限 (4)(二)关于耕地目标调整 (5)(三)关于基本农田目标调整 (5)(四)关于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5)(五)关于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5)(六)关于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6)(七)关于预留指标 (6)五、“三线”划定 (6)(一)城镇开发边界 (6)(二)永久基本农田 (7)(三)生态保护红线 (7)六、与相关规划衔接 (8)七、重点项目安排 (9)(一)综合交通 (9)(二)能源工程用地 (9)(三)市政设施用地 (9)(四)风景旅游用地 (10)(五)工业园区建设 (10)(六)新农村建设 (10)八、保障措施 (10)(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 (10)(二)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0)(三)加强规划实施公众参与 (11)(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11)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对《武汉市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一、现行土地规划实施情况《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于2014年6月获省政府批复(鄂政函〔2014〕95号)。

按照规划期限,至2015年已实施了6年。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1、充足的新增建设用地支撑了经济快速发展。

参考: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参考: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总则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年)》于1982年由国务院批准,修订于1988年,经过十多年的实施,武汉的城市面貌显著改观,旧城改建和新区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规划的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城市功能和整体环境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武汉相继被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开放港口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党和国家提出进一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以三峡水利枢纽建设和浦东开发开放为代表的长江沿岸经济走廊加速开发,都标志着武汉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战略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要求,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6—2020年)》为指导,特制定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2.总体规划本着尊重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跨世纪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顺应我国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的指导思想,突出“战略性、超前性、适应性、延续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重点内容为:(1)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合理引导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产业和人口的分布,提高用地集约性;(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优化主城功能分区,强化主城服务功能;(4)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保护历史遗存,继承和发扬独特的历史文化名城风貌;(5)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筑生态框架,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6)完善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实现基础设施的现代化。

3.总体规划期限为1996年至202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下世纪中叶。

近期规划期限为2000年。

中期规划期限为2010年。

4.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镇地区和主城三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即武汉市行政区域,面积8467平方公里;城镇地区规划范围包括主城、外围7个重点镇及其间的农业和生态用地,面积2256平方公里;主城规划范围以三环路以内地区为主,面积约85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具体划分见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第4部分)。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及趋势分析1 武汉市概况武汉位于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与汉水交汇处。

面积8488平方公里,市区被长江、汉水分隔成武昌、汉口、汉阳三镇,现辖13个区和3个国家级开发区,全市总人口831万人(湖北省总人口为6016万人),其中,7个中心城区人口为481万人。

武汉地处长江中游,素有“九省通衢”之称,是中国铁路、公路主枢纽之一,武汉天河机场是华中地区最大的航空港。

武汉是我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之一,是华中地区的科技文化教育中心同时,武汉也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流通中心和货物集散地,商品可辐射周边五省近4亿人口。

2 武汉市2008年土地利用现状2008年,武汉市农用地面积为556733.2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5.1%,建设用地面积为148273.7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3%,其他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6%。

土地垦殖率39.58%土地利用率98.16%土地农业利用率65.12%土地建设利用率17.32%3 武汉市历年土地利用情况(1996-2008年)年份建设用地总量农用地总量未利用地总量耕地面积1996 113464.17 591462.32 149982.34 403051.221997 114140.05 590952.21 149816.57 402536.011998 114955.21 590124.96 149828.66 401667.831999 117063.84 588126.99 149718.00 398755.372000 118539.08 586676.56 149693.19 396514.902001 120816.14 585279.87 148812.82 394956.382002 124842.45 581638.88 148427.50 389157.752003 127254.17 580168.74 147485.91 377558.752004 131449.97 577276.93 146181.93 373569.072005 139699.40 564608.53 150600.89 345119.352006 144541.08 560248.73 150119.01 340654.172007 148273.71 556733.21 149901.91 338344.27(表一)(图一) (图二)(图三) (图四)从图一中看出,在建设用地方面,从1996~2001年期间,建设用地的增加比较平缓稳定;在2002~2005年之间有个较大幅度的变化;2005年之后建设用地的变化基本趋于平缓。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doc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doc

附件6.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项目规划施工设计及预算编制的质量,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建〔2005〕169号)、《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等相关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和耕地开垦费项目。

地方投资的耕地开垦费项目以及其他投资类型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

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设计与预算的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沙洋监狱管理局项目的规划设计与预算由各地组织专家自行评审。

规划设计与预算通过专家评审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将市局审查意见、专家评审结论和规划设计资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

第四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必须是经省厅备案的相关单位。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承担的项目,由所属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选择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和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承担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选择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农垦系统项目,由省农垦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选择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的编制第五条项目规划设计,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批复的基础上,根据《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确定工程设计标准、工程建设内容。

规划设计的项目区范围、建设规模、地貌类型、新增耕地率应与立项批复一致,不得随意调整。

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见附件6.1。

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法,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的定额和要求进行编制。

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

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

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1. 引言武汉是湖北省的省会,也是中国的中心城市之一,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为了更好地发挥武汉城市的综合优势,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武汉市政府制定了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

本文将从城市圈规划的目标、范围、重点任务以及实施策略等方面进行阐述。

2. 规划目标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的目标是以武汉市为核心,形成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周边城市的协调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群。

具体目标如下:•加快武汉市乡村振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强化武汉市的综合交通网络,提升交通运输效率;•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发展;•提升环境质量,促进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效益。

3. 规划范围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的范围包括武汉市区及其周边的若干城市,主要包括: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

4. 重点任务为实现上述目标,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明确了以下重点任务:4.1 交通网络建设加强武汉市与周边城市之间交通网络的衔接,建设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整体交通运输效率。

同时,推动智慧交通系统的建设,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4.2 城市功能提升推动武汉市及周边城市的功能互补和协同发展,建设高等教育、科研、医疗、文化等领域的重点项目,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

4.3 城市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现代制造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的发展,在推动城市经济增长的同时,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创新能力。

4.4 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建设生态城市,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5. 实施策略为实现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的目标,采取综合施策的方法,具体策略如下:5.1 强化政策引导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资金和人才流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鼓励创新创业,提供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落户。

总体规划计划书

总体规划计划书
12.旅游资源现状及开发意向
13.相关地形图
14.对已有规划进行评价与研究(南漳县总体规划、薛坪镇总体规划及总规实施的情况)。
1.区位(宏观、中观、微观)(胡)
2.自然资源现状分布图(地质、山体、水文等)(王)
3.人文资源现状分布图(历史遗迹、历史街区、文化广场等)(王)
4.现状村镇体系分布图(胡)
土地利用评价图胡规划论证阶段3月13通过上位规划及现状资料的分析确定规划人口规模确定各项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及发展方向确定镇内部的道路交通系统红线宽度及断面形式确定主要的公共建筑生产项目用地的布局布置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等基础设施的干线走向及其用地安排绿化防灾环境卫生等工程
根据整个项目的工作深度和要求,预计整个工作周期需要16天时间,2012年2月29日展开工作,则预计项目将在2012年3月16日完成初步方案,各阶段时间分配与整体进度如下:
通过上位规划及现状资料的分析确定规划人口规模,确定各项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及发展方向,确定镇内部的道路交通系统、红线宽度及断面形式,确定主要的公共建筑、生产项目用地的布局,布置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等基础设施的干线走向及其用地,安排绿化防灾环境卫生等工程。
——
4
完成相关规划图纸
-3月16日
根据上阶段论证的结论,做出相应的规划图纸。
1.规划用地范围图(王)
2.土地利用规划图(胡)
3.规划结构分析图(胡)
4.公共设施规划图(王)
5.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胡)
6.分期建设规划图(王)
7.道路系统+断面规划图(胡)
8.绿地系统规划图
9.景观结构分析图(王)
10.蓝线绿线控制规划图
11.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图(胡)
12.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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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前言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必须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根据《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5~2020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立足于武汉市土地资源供需状况和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确定全市2016~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目标和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地区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的管控要求,布局和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提出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的调控政策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2016~2020年为规划期,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规划》是指导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加快中西部发展和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战略机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指导方针,统筹区域、城乡、近远期的用地需求,协调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为加快建设中部地区龙头城市和生态宜居滨江城市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立足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盘活存量、严控增量,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3、统筹各类各业土地利用,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4、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自然景观、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建设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生态文明城市。

5、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立土地利用规划在统筹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中的龙头地位,加强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规划任务(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科学划定土地利用分区,明确分区土地利用主导方向,制定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合理安排各区主要规划指标,强化对区级规划的目标调控和空间引导。

(二)保护土地生态资源严格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积极推进高产农田建设,稳步提高耕地质量;重点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合理安排生态建设用地,构建综合生态空间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力度,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制定不同分区生态建设的引导性措施,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三)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目标调控体系,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四)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确保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机制,制定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的激励政策;建立规划实施评价制度,促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推进"数字国土"建设,提高规划管理效率。

三、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等7个城区(以下简称"七城区")和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6个远城区,土地面积854909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一、土地利用现状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地处江汉平原东部,长江、汉江之滨。

地势北高南低,中部低平,以丘陵和平原相间的波状起伏地貌为主;土地适宜性广泛,利用程度较高。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05年末,全市农用地面积56460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6.04%;建设用地面积13969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34%;未利用地面积15060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62%。

农用地中,耕地占61.13%,园地占2.40%,林地占15.59%,牧草地占0.05%,其他农用地占20.83%;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占40.91%,农村居民点用地占35.24%,交通水利用地占20.50%,风景名胜设施及特殊用地占3.35%;未利用地中,水域占74.94%,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占25.06%。

(详见附表2)二、现行规划实施成效(一)增强了社会各界依据规划用地的意识《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土地征收与农用地转用提供了规划依据。

规划实施以来,国家和省、市严格依照土地规划审查、审批土地,对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对违反规划用地的行为严肃查处,增强了社会各界依据规划用地的意识。

(二)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全市依据规划实际划定基本农田322566公顷,涉及106个乡镇,10884个保护地块,建立了1730个标志牌,逐级签订了保护责任书,有效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全市非农建设共占用耕地10487公顷,其中,2000-2005年间,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耕地8049公顷,同期补充耕地8779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三)保障了城市建设发展合理的用地需求1997-2005年间,全市依据规划上报并获国家、省批准的项目净增加建设用地16084公顷。

其中,基础设施项目用地4005公顷,占总量的24.9%;居住用地1898公顷,占总量的11.8%;工业用地4809公顷,占总量的29.9%;社会发展等用地5372公顷,占总量的33.4%。

规划保障了绕城公路、天河机场二期航站楼、武广高速客运专线、阳逻电厂、神龙汽车二期、武汉市体育中心、新江汉大学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现行规划有效引导了建设项目集中布局,同时国家围绕规划实施推行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制度,通过对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用地预审,有效促进了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全市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1996年的4.2万元/亩提高到2005年的10.1万元/亩,年均增长10.3%。

三、现行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主要指标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禀赋条件不相适应1、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足。

1996年全市GDP占全省总量的26%,但上级规划分配的建设用地净增指标为1241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9394公顷,约占全省总量的10%。

1997-2005年,全市实际净增建设用地1608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0487公顷,在64%的时间段内使用了130%的建设用地增量指标和112%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2、耕地补充的途径与规划预期有差异。

现行规划要求全市补充耕地9900公顷,年均补充707公顷,1997-2005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6475公顷,年均增加719公顷,总体实现了耕地补充目标,但补充耕地的途径与规划不一致。

规划确定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增加耕地占补充耕地目标的比例分别为4%、56%和40%,而规划实施主要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为主,分别占实际补充耕地比例的33%和57%,受资金和手段限制,土地复垦仅占10%。

3、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

在数量上,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22400公顷,2005年实有耕地面积为345119公顷,基本农田占耕地的比例已达到了93.4%。

在布局上,由于优先把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导致城镇发展与基本农田保护之间的矛盾突出。

(二)市级规划的指导作用未充分发挥1、市、区两级规划的指导作用不够。

现行规划对市、区、乡三级规划的定位不明,将各级规划的作用都定位于指导项目用地报批,未能体现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宏观指引作用,即市级规划指导区乡级规划编制和修改,区级规划引导乡级规划用地布局的作用。

2、规划对建设不确定性应对不足。

现行规划严格按照乡级土地利用规划图(1:1万)划定的各类土地用途图斑进行管理,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土地用途要求,但实施中诸多不确定性与图斑刚性管理产生矛盾。

主要表现为:一是处于快速发展期的城镇实际用地与现行规划确定的建设区不完全相符;二是部分已列入规划的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中,对线路进行优化调整也被视为不符合规划;三是风景名胜区、生态旅游区等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具有不确定性,实施中常与规划不符。

因规划对不确定性因素预见和应对不足,导致规划修改调整较频繁。

3、缺乏保障规划实施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现行规划过于强调对终极目标的控制,忽视了对规划实施过程的引导。

主要表现为规划缺乏对耕地在省域范围内跨地区补充、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等,未能充分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差异明显1、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区域差异明显。

2005年七城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24.9万元/亩,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67平方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高。

而远城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2.2万元/亩,低于同期全国3.33万元/亩和全省2.65万元/亩的水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67平方米,高于同期全国130平方米和全省98平方米的平均水平。

2、农村居民点用地相对粗放。

按照现行规划,1997-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年均净减少734公顷,而规划实施以来,在农村人口略有下降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由1996年的40079公顷上升到2005年的49232公顷,年均增加915公顷。

(四)生态优先的理念在规划中未充分体现现行规划编制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保护耕地为重点,对生态环境主要以控制不被占用等被动性保护为主,缺少生态建设的主动性举措,客观上导致了规划生态保护和建设缺乏系统,建设力度不够,部分城市生态资源受到破坏,特别是主城周边一些大型山体、湖泊受到侵蚀,未能有效彰显武汉市特色山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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