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分类标准及教育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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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三违是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或安全生产规定等行为的总称。

三违行为不仅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还会损害企业的形象和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因此,企业必需建立完善的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奖惩措施,促进员工自我规范,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和可持续进展。

一、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一)安全生产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判;第三次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岗、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理。

2.私自操作、更改操作程序等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发生重点事故的,予以行政拘留。

3.在压力容器、高处、机具等不安全作业中违规行为: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以50元以上罚款;第三次予以撤岗、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理。

4.违反EHS体系要求,造成重点损失或事故的:相应的依法依规的惩罚。

(二)工作纪律违规行为5.在上班时间睡觉、打牌、看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以50元以上罚款;第三次予以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理。

6.请假、旷工等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判;第三次以50元以上罚款;三次以上,视情节予以暂扣薪资,警示解雇。

7.在职业工作中违反行业道德的行为: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以100元以上罚款;第三次取消年度优秀员工、取消晋升、停止年终奖金等奖惩措施。

(三)其他违规行为8.偷盗、挪用公司财务、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应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以企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参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等的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判;第三次由公司纪委处理,必要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制度要求(一)完善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包括三违事件的界定、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订立实在细则和流程,便利企业管理和员工参照;同时要健全日常检查和监管措施,将三违行为纳入考核管理体系。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可分为偶发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
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一
某企业负责人违章指挥,强令员 工冒险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造成多人伤亡。该负责人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某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未按照操作 规程进行操作,导致设备损坏和人 员伤亡。该操作人员被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案例三
某企业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 时间擅自离岗,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该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业规定
参照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对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进行处 罚。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根据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 的行为进行处罚。
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明确裁量标准
合理裁量
制定详细的裁量标准,确保自由裁量权的 行使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
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综合考虑“三 违”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 ,作出合理的处罚决定。
阐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危害 ,如导致事故、影响生产效率等。
处罚办法必要性
说明制定“三违”处罚办法的必要性,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01
明确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
时工、实习生等。
适用对象
02
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三违”行为,如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设备、
书面警告
对多次违反规章制度或情节较重 的员工,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 其签收,以示重视。
通报批评
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不良 影响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以 儆效尤。
经济处罚措施
扣发奖金
对违规员工扣发一定比例的奖金,以示惩罚 。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本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本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处罚,维护公司的安全、稳定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三违”指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三违”行为应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罚。

对于严重的“三违”行为,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分类第六条“三违”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一)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二)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第七条具体的“三违”行为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第三章处罚的程序和原则第八条对于涉嫌“三违”的员工,应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准确。

第九条调查核实应当采取听证、调查取证等方式,保证被处罚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对于“三违”行为,应当公正、公开、公正地进行处理,不得偏私。

第十一条对于同一“三违”行为,可以由多个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但最终的处罚决定应经过公司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四章处罚的措施和效果第十二条对于“三违”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停职(四)降职(五)开除第十三条对于不同情节的“三违”行为,应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依法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四条对于被处罚员工,应当记录其违纪事实、处理措施和效果,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宣传教育和预防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应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防止“三违”行为的发生。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管机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三违”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并在公司内部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

“三违”现象分类

“三违”现象分类

“三违”现象分类一、轻微“三违”迟到早退串岗上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长流水长明灯室内无人开电扇岗位卫生打扫不及时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点检不认真,不仔细岗位记录不标准不及时空车运行、负载起动设备卫生清理不及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闲书生产区乱丢杂物交接班记录不清上班干私活班中吵架、嬉闹焦炉炉门着火处理不及时不参加各种集体学习、活动不服从工作安排班中闲聊、闲逛厂内车速过快行车不按规定路线开车带学员上班不按时考勤点名带孩子上班工作岗位上穿短裤、裙子、拖鞋机床上堆放杂物板手当锤用跑、冒、滴、漏两穿一戴不齐全值班不及时报到检修前开停车未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每日生产数据等未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二、一般“三违”班中打盹班中喝酒脱岗纠缠领导、无理取闹损坏公物发现事故不及时汇报无证操作开车碰坏公物操作不当撞车开铲车碰坏大车箱开车不落顶碰车箱锅炉运行中供水不连续锅炉低水位、高水位操作上煤皮带维修清扫时不停机软水工不按规定向司炉工提供分析数据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不清炉门炉框红焦落地放焦红焦烧坏皮带集气道压力超过控制值测温不认真操作失误发生淤车混灌错灌仓未影响生产质量未按煤管组指令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维修人员对设备故障检修不及时岗位空值、替值旷班耽误工作危险作业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措施不全机井大阀门未按时关闭戴手套操作机床钳工在现场干活不戴安全帽电焊工接线时直接挂线检修大修时不挂牌作业打大锤戴手套私自用电炉破坏公物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跑油、冒油(罐溢流)跑苯偷盗公用物资未影响生产装煤未满未平透三、严重“三违”上班打牌、下棋班中睡觉人为损坏设备损失1000元以上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无计划停电停水停气(汽)(非客观原因造成的)锅炉烧煤气未按先点火后送煤气顺序操作司磅弄虚作假出现事故隐瞒不报对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不及时未发现不处理不汇报偷盗公用物资价值1000元以上破坏公用设施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开车碰坏重要设备酒后开车出现事故严重撞车禁火区无证动火厂内吸烟焦炉灭火不及时烧坏炉柱混灌错灌仓造成焦炭质量事故禁火区点火烧垃圾杂物未按规定制订安全措施擅自施工的破坏绿化区域花草树木的高空作业不配戴安全带危险作业无监护人进入化工容器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破坏消防设施致使不能用酗酒闹事厂区内打群架致伤人进煤复磅跑车重复司磅吃拿卡要勒索客户的损害工厂利益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不执行领导交付的临时工作。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办法是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其中,“三违”通常指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军事纪律。

针对这三类违规行为,一般有以下的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处罚办法: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改正、降低评级、吊销证照等处罚措施。

2. 劳动纪律违反处罚办法: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解雇等处罚措施。

3. 军事纪律违反处罚办法:对违反军事纪律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降职、开除军籍等处罚措施,并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可能会因各地区、不同行业以及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来制定具体的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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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文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文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文《三违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三违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定、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

第四条三违行为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两类。

第五条一般三违是指员工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定、职业道德规范等,但没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行为。

第六条严重三违是指员工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定、职业道德规范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三违行为,企业将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以起到警示作用,引导员工遵纪守法。

第二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对于一般三违行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员工注意规章制度。

2.书面警告:对于多次或者较大的违法行为,将给予书面警告,提醒员工认识错误,警示员工以后要遵纪守法。

3.扣除绩效奖金: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将扣除员工的绩效奖金,提醒员工责任意识。

4.暂停晋升:对于持续不改的违法行为,将暂停员工的晋升机会,促使员工进行深刻反思。

5.降低岗位工资: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将降低员工的岗位工资,惩罚员工经济利益。

6.停职调查: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停职调查,直至调查结果出来并进行处罚。

第九条对于严重三违行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组织调查: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将组织调查,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2.停职检查:对于涉嫌违法行为,将停职检查,确保调查的公正性和完整性。

3.辞退:对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给予辞退处分,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

4.移交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行为,将会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章违章处理程序第十条对于员工的违章行为,应当经过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收集证据:企业应当收集员工的违章行为证据,包括相关的监控录像、现场照片等。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5篇)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5篇)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4、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队站、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5、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处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党群宣传部门和商情信息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7、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五标”素质工程、“女工身边无事故”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三违”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三违”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三违”处理制度范文三违处理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企业规范运作和维护员工权益的关键措施。

为了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有效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三违处理制度,以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正常工作秩序。

一、三违定义及种类三违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按照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

1. 轻微三违:指员工在工作中的轻微过失或违纪行为,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小,且次数较少,可以通过教育、批评教育或口头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

2. 一般三违:指员工在工作中的一般违规或违纪行为,造成一定影响,次数较多,需要采取相应的制度性惩戒措施,如记过、降职、停薪留职等。

3. 严重三违:指员工在工作中的严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给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对于严重三违行为,将采取较为严厉的纪律处分措施,如开除、追究法律责任等。

二、三违处理程序1. 发现三违:职能部门或上级领导通过监督、检查、投诉等方式发现员工的三违行为。

2. 调查核实:对发现的三违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了解背景和经过等情况。

3. 提交报告:调查核实结束后,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调查报告,详细描述发现的三违行为和相关情况。

4. 惩戒决策: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对三违行为做出相应的决策和处理。

5. 执行惩戒:将惩戒措施告知被处理人并进行执行,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确保惩戒措施的执行力度和效果。

三、三违处理制度的目标三违处理制度的目标是明确员工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和谐关系,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

1. 规范员工行为:通过明确的三违处理制度,使员工清楚了解到不良行为的后果,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2. 提高工作效率:有了明确的三违处理制度,员工将更加专注于工作,遵守规章制度,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1]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1]

三违惩罚方法规章制度一、引言《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秩序供给了明确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维护工作秩序,订立和实施“三违”惩罚方法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员工违反安全生产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以及相应的惩罚制度。

二、定义1.“三违”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的行为。

重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企业内部规定,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劳动合同,违反工作任务调配。

2.“三违”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工作秩序混乱等问题。

三、违规行为分类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的违规行为,并实行相应的惩罚措施,将违规行为分类,实在如下:1. 安全生产规定违规行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如未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等。

2. 工作纪律违规行为•违反企业内部订立的工作纪律,如擅自离岗、迟到早退等。

3. 劳动合同违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任务和职责的规定,如私自调换工作岗位等。

四、惩罚措施依据员工的违规行为,实行相应的惩罚措施,实在如下:1. 安全生产规定违规行为惩罚•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通报其所在部门;•第三次违规:扣除奖金,并进行专项培训;•第四次违规:降低岗位评级;•第五次违规:建议解除劳动合同。

2. 工作纪律违规行为惩罚•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通报其所在部门;•第三次违规:扣除部分绩效奖金;•第四次违规:将警告记录纳入个人档案;•第五次违规:严重警告,建议调离本岗位。

3. 劳动合同违规行为惩罚•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通报其所在部门;•第三次违规:扣除奖金,并进行培训;•第四次违规:降低岗位评级;•第五次违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总结《“三违”惩罚方法规章制度》旨在明确员工违反安全生产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以及相应的惩罚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违”行为整改指南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违”行为整改指南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违”行为整改指南1. 引言本指南旨在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和整改安全生产标准化中的“三违”行为,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运行。

本指南主要包括“三违”行为的定义及分类、影响和危害、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2. “三违”行为的定义及分类2.1 定义“三违”行为指的是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等。

2.2 分类根据行为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三违”行为分为轻微违规、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三个等级。

3. “三违”行为的影响和危害3.1 影响“三违”行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产生严重影响,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危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也给企业带来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

3.2 危害- 轻微违规:可能造成事故隐患,并影响工作效率。

- 一般违规: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对员工健康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 严重违规:直接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三违”行为的整改措施和建议4.1 整改措施针对不同级别的“三违”行为,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 轻微违规:及时纠正,进行警示教育。

- 一般违规:加强培训,加强监督,进行整改。

- 严重违规:立即停工停产,进行全面整改和事故原因分析。

4.2 建议- 增加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

- 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

- 强化安全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行为。

5. 结论通过全面了解“三违”行为的定义及分类,明确其影响和危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运行。

在整改过程中,企业应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加强监督和巡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对“三违”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任何人不得有“三违”行为。

第二章处罚规定第五条违章指挥1. 轻微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

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六条违章操作1. 轻微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

2. 中度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七条违反劳动纪律款。

2. 中度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八条对于重复违章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处罚:1. 第二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2. 第三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3. 第四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九条对于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阻碍、干扰违章查处的行为,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三违”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罚。

第十一条对责任人的处罚,应当经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罚决定通知被处罚人,并说明理由。

三违管理制度

三违管理制度

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监管,提高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员工和企业的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包括职工、工人、管理人员等,对于在工作中存在三违行为的员工,本制度予以规范和处理。

第三条三违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企业的生产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等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发生三违行为的员工,本企业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分类和处罚第五条三违行为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三个级别。

第六条轻微三违是指员工的违规行为对企业生产安全造成轻微威胁,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于不良习惯和小错误等。

轻微三违的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七条一般三违是指员工的违规行为对企业生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于对安全规范的一次性违反行为。

一般三违的处罚方式包括扣减奖金、调整职位等,并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严重三违是指员工的违规行为对企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于恶意违规或者严重疏忽行为。

严重三违的处罚方式包括停职、解雇等,并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三章三违的处理程序第九条发生三违行为后,由当班负责人或者安全专责人立即采取隔离措施,保护现场和相关证据。

第十条当班负责人或者安全专责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同时组织调查小组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人和责任程度。

第十一条调查小组应对责任人进行询问和听证,并记录相关材料和证据。

第十二条调查小组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由主管确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并通知相关员工。

第十三条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当在一定时间内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及时纠正错误,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第四章法律保护和监督第十四条员工在遵守企业生产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前提下,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益和保护。

三违行为分类

三违行为分类

三违行为分类“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作业性违章1、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戴工作证。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厂区内吸烟。

3、酒后上岗。

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1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电工、动火等特种作业。

4.2司机无特种设备操作证开叉车。

5、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

6、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启用。

7、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7.1、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区域或警戒线。

8、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9、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10、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1、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

12、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 进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3、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 进行登高作业。

14、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15、未办理动土作业票,进行动土施工作业。

16、未办理吊装作业证,进行吊装作业。

17、特殊作业未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17.1各种作业票证上、签字不全、代签字。

17.2各种作业票证上自行篡改负责人、执行人、监护人18、作业时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19、作业时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

20、作业时起重机工作中,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

在高处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

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21、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22、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23、检修电器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24、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25、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及安全距离。

25.1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动火点与气瓶间距不足10米。

“三违”处罚细则(3篇)

“三违”处罚细则(3篇)

“三违”处罚细则《三违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强化员工对待工作、生活、安全、纪律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三违”行为是指职工在单位、工作、生活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作风纪律、职业操守等行为。

第三条对于发生的三违行为,应根据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和处罚标准第五条三违行为的分类如下: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指职工在工作中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操作设备不符合规程等行为。

2. 作风纪律违规行为:指职工在工作中失职、懒散、敷衍塞责,迟到早退,旷工,违规借调私用单位资源等行为。

3. 职业操守违反行为:指职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尊重他人权益,对上级领导和同事不礼貌,散布谣言,造谣传谣等行为。

第六条对不同的三违行为,处罚标准如下: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轻微者警告,并要求改正;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要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情节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2. 作风纪律违规行为:轻微者批评教育,要求改正;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限制晋升职位;情节严重者,调离原岗位,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

3. 职业操守违反行为:轻微者批评教育,要求道歉;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限制晋升职位;情节严重者,调离原岗位,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并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三章违纪处理程序第七条对于发生的三违行为,处理程序如下:1. 通知:单位应当及时向违纪人通知其违纪行为,并约定时间进行听证。

2. 听证:违纪人有权申请听证,单位应当组织听证会,听取违纪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记录相关内容。

3. 处理决定:单位应当结合听证会情况,依据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决定,并向违纪人送达处理决定书。

4. 不服申诉:违纪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组织提出申诉。

2024年“三违”处理制度(三篇)

2024年“三违”处理制度(三篇)

2024年“三违”处理制度“三违”是安全的大敌,是造成事故的根源,为了及时准确地对“三违”人员做出处理,达到减少“三违”杜绝事故,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三违”处理制度。

1、凡被抓到的“三违”人员下班后必须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教育,并于两日内写出书面检查,检查要实事求是地写清事实的经过,诚恳地认识错误,保证吸取教训,以后严格要求自己,不再违章。

2、处理“三违”要根据其危害程度、主客观因素,按照《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安全处罚暂行条例》和煤矿“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其认识态度,由安全部门定性处罚。

3、对严重的“三违”人员,必须实行过“五关”制度,即:停工学习关、检查关、亮相关、帮教关、经济处罚关,使职工群众从中受到教育。

4、严厉制裁再违章,凡一年内再次违章者,加倍处罚,三次以上违章或违章造成事故者从重处罚,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不接受安监人员检查,对安监人员有打击报复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除名,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追究2024年“三违”处理制度(二)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法制建设和社会文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给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带来了不良影响。

为了加强对这些“三违”行为的管理和处理,2024年,我国将出台一项全新的“三违”处理制度,以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一、三违行为的定义在新制度中,“三违”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德和违反组织规章制度三个方面的行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违反法律法规方面的行为:如盗窃、抢劫、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以及违反交通规则、违法开车、非法经营等行为。

2. 违反社会公德方面的行为:如谎言、诽谤、恶意中伤、虐待动物、破坏环境等行为。

3. 违反组织规章制度方面的行为:如违反公司的工作纪律、内部管理规定、违法操作等行为。

二、三违处理机制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新制度将建立以下三违处理机制:1. 多元化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三违行为性质和情节,设立了多种处理方式,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经济赔偿、社会教育和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

2023年“三违”处理制度

2023年“三违”处理制度

2023年“三违”处理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在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上也越来越进步。

然而,“三违”行为却成为了制约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公平正义,2023年,我国将推出全新的“三违”处理制度,以严厉打击和惩罚“三违”现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三违”定义和分类1. “三违”定义: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道德、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2. “三违”分类:a. 法律违纪: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盗窃、抢劫、贩毒等;b. 社会道德违背:指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行为,如不守信用、虐待动物等;c. 组织纪律违反:指违反组织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如违反职业操守、贪污受贿等。

二、“三违”处理机制1. 预防机制a. 宣传教育:加大对“三违”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b. 激励机制:建立奖励机制,对积极参与“三违”治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

2. 处理机制a. 纪律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如警告、记过、降职等,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维护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b. 法律制裁: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刑事拘留、判刑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c. 道德规范:对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进行道德谴责和批评,通过舆论监督和道德评价来规范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三违”信息公开和追责机制1. 信息公开:建立“三违”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示“三违”事件的处理结果,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公众监督。

2. 追责机制:对于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在“三违”处理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进行追责,严惩不贷,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现场的真实性。

四、依法论处“三违”行为的重要意义1. 维护社会秩序:依法论处“三违”行为,能够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蔓延,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和谐稳定。

三违分类细则

三违分类细则

三违分类细则“三违”处罚办法“三违”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处罚等次:轻微“三违”(50——100元)。

一般“三违”(100——300元)。

严重“三违”(300——500元)机电类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严重“三违”。

1、带电作业、明火操作或甩掉电气安全保护的。

2、井下供电出现电缆破口等严重失爆的(露出芯线或导致顶闸或破口长度达100mm或深度达10mm以上)。

3、局扇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或未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臵而作业的。

4、检修时,开关未打至零位、未挂停电牌;未执行“谁停电、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谁摘牌、谁送电”原则,私自进行送电。

5、低压设备开关存在多点启动的责任者。

6、发生其他同类性质、违反机电管理制度,可认定为严重违章的行为。

7、擅自甩掉机电设备各种保护装臵的直接责任者。

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臵、保护装臵失灵强行作业的直接责任者。

9、带负荷停送电、拆除电缆连接器不停电责任者。

10、无计划停电、停风、停水的责任者。

11、保护装臵失灵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12、检修溜子、胶带机时不停机、不闭锁作业者。

13、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失效而继续作业的责任者。

1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臵失效的责任者。

15、携带非防爆器材无措施入井或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者。

16、发生其他同类性质、违反机电管理制度可认定为严重违章的行为。

17、配电室无人值班、脱岗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一般“三违”。

1、设备带病强行作业、强行运转情节严重的责任者。

2、检修设备未执行停送电制度(不闭锁开关或闭锁挂牌无专人看护等)的。

3、擅自解除闭锁、送电。

4、井下低压电缆放电、放炮的责任者。

5、成批(两台及其以上)电气设备未经防爆检验下井使用的责任者。

6、临时抽放泵站无计划停运的责任者。

7、偷盗电缆未遂者(被制止)。

8、皮带运行中调整滚筒或清理滚筒旁积煤的。

9、袖口未系、穿戴不整齐接近设备转动部位的。

“三违”处理制度

“三违”处理制度
“三违”分类
根据性质、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 可将“三违”行为分为轻微、一般、 严重和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化工厂因员工违章操作导致爆炸事故,造成多 人伤亡和财产损失。
案例二
某建筑工地因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规定,导致高处 坠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三
某煤矿因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引发透水事故,造 成多人被困井下。
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 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三 违”行为的宣传教育, 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 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监督检查
加强了对“三违”行为 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 发现并纠正了一批违规 行为,有效遏制了事故 隐患。
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完善制度
根据实践经验和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三违”处理 制度,提高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危害程度与后果
人身安全危害
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残疾等严 重后果。
财产安全危害
可能造成设备损坏、财产损失 等不良后果。
生产安全危害
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降低 生产效率和质量。
社会安全危害
破坏社会稳定和谐,损害公众 利益。
02 制度建设与法规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安全生产法》
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于违反安全生 产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应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范 员工的劳动行为,确保员工遵守企业 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责任追究与处罚措施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等。
违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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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湖煤矿“三违”行为分类标准及教育处理办法薛湖煤矿二〇一四年四月序言安全是职工最大的福利,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

没有安全企业就没有稳定的生产环境,没有安全就没有正常的生活秩序,没有安全就没有职工温馨的家庭,安全生产是煤矿永恒的主题。

我国煤矿生产现状决定了人是安全生产的主题。

在安全生产中,人起着决定性作用。

具统计,煤矿企业发生的各类事故90%以上都是由于职工“三违”行为而造成的。

因此,减少和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三违”现象,是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薛湖煤矿始终坚持“安全为天”的安全管理理念,长期扎实有效地开展“三违”治理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有效遏制违章行为,规范对“三违”人员的教育与处罚,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然而长期以来,许多人把事故隐患同“三违”行为混淆,造成定性不准,降低了“三违”治理质量,引起职工的抵触情绪,不能使“三违”人员对自己违章行为所应受到的教育和处罚达到心服口服。

针对这一问题,薛湖煤矿组织人员编写了《薛湖煤矿“三违”分类标准及教育处理办法》,旨在促进“三违”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提高反“三违”质量,从而更好地搞好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让广大职工健康劳动、体面生活。

希望通过这本《薛湖煤矿“三违”分类标准及教育处理办法》,能够规范全矿广大职工对“三违”行为分类标准的理解,提高按章作业、按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齐心协力彻底治理“三违”,共同打造薛湖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为实现“一流矿井,本质安全”这一目标愿景和矿井长治久安而努力工作。

薛湖煤矿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一、解除劳动合同违章行为…………………………………………………………………二、共性部分………………………………………………………………………………………1、一般“三违”…………………………………………………………………………………2、严重“三违”三、开掘部分1、一般“三违”2、严重“三违”四、采煤部分1、一般“三违”2、严重“三违”五、一通三防部分1、一般“三违”2、严重“三违”六、爆破管理1、一般“三违”2、严重“三违”七、机电、运输部分1、一般“三违”2、严重“三违”八、地测专业1、一般“三违”2、严重“三违”九、其它十、薛湖煤矿安全管理20条红线十一、神火煤业公司安全生产26条红线十二、反“三违”要控制的23种特殊人十三、薛湖煤矿“三违”处罚细则薛湖煤矿“三违”行为分类标准及教育处理办法“三违”行为分类标准一、解除劳动合同违章行为1.酒后入井或酒后在矿院内滋事造成不良影响者。

2.一月内出现3次违章,半年内出现5次一般“三违”或半年内出现3次严重“三违”人员。

3.放飞车、乘坐皮带、溜子或扒坐矿车、蹬钩者。

4.乘罐笼时随意向井筒内乱扔东西者。

5.对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采取打击报复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6.私自把炸药、雷管等爆炸材料带出井或流入社会者。

7.在设备、人员未撤到安全地点就下令放炮者。

8.井下盗剥电缆者。

9.故意破坏监测系统使其无法正常显示真实数据者(违规悬挂、包裹、修改瓦斯监测探头的)。

10.瓦斯超限而违章指挥进行作业者。

11.利用工作权利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者。

12.防突、防瓦斯措施未采取到位而造假的责任者。

13.破坏井下安全设施、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4.钻探虚报进尺的。

15.无措施擅自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的。

16.井下打架伤人的。

17.穿化纤衣服或携带香烟、火种入井者。

18.效检超标生产,超循环进度掘进或回采的。

19.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20.违犯符合薛湖矿安全20条红线或公司26条安全红线条款的,或经矿研究认定的其它严重违章行为。

二、共性部分一、一般“三违”1.不穿防砸胶鞋入井的。

2.下井不带毛巾、不系帽带、井下脱矿帽的。

3.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或者工作人员矿灯不戴在安全帽上的。

4.一般工种未持证上岗的。

5.作业时不执行“手指口述”、设备点检、“六项签字”确认制度的。

6.井下看书的。

7.不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的。

8.高空作业1.8米以上不系安全带的。

9.不按规定佩带相关监测仪器、仪表的(瓦斯便携报警仪、电笔、塞尺等)。

10.大巷单人行走的;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的。

11.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存在火源的。

12.井下特殊岗位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3.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14.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15.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16.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17.上、下井人员不听从把钩人员正确指挥、接受检身的。

18.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罐笼、人车或猴车的。

19.入井前不检身、乘罐乘车不检查人数的。

20.乘人车、罐笼超员的把钩工。

21.井下机电峒室、皮带机头、油脂库等有关地点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的责任人。

22.罐笼、乘人车存在人员和小件货物混装的责任人。

23.地面机动车辆无证驾驶的。

24.使用车床、钻床时不戴防护眼镜,女工长发不盘在帽内的,规定穿防砸鞋而没有穿的。

25.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距明火不够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5米以上的。

26.氧气瓶没有防裂圈、安全帽、减压器或减压器没有安全阀的操作人员。

27.乙炔发生器没有回火防止器,中压以上的乙炔发生器没装压力表和安全阀的。

28.作业规程及措施不向施工人员贯彻学习、考试,不签字或代签的责任人。

29.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违反规程规定的。

30.用钻床钻孔时,手持工件钻孔的。

31.在喷漆时吸烟、电焊、气割、动用明火的。

32.在木工房、仓库、监控机房内吸烟的。

33.高层建筑支架不按标准架设作业的。

34.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责任人。

35.进入井口侯罐室不戴安全帽的。

36.下井领用的便携仪,上井未及时上交的。

37.班组不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并记录的,班中不执行“三三整理”或缺少记录或不认真执行的。

38.井下行走不走人行道,在轨道间行走的。

39.在罐笼口、猴车乘人点不排队或抢上、抢下的或乘坐猴车不文明、不规范的。

40.不沿专用上人架梯、通道攀登高层建筑物、井架的。

41.外来人员未经相关领导同意安排入井的责任人。

42.坐在轨道上休息的。

43.坐猴车时距前方人员间距小于规定者。

44.人车超员的责任人和监管跟车工。

45.乘坐猴车矿灯不打开或拖地的。

46.用倒链起吊设备,起吊点固定不牢的。

47.井下机电硐室门关闭并用铁链系着的责任人。

48.坐猴车用衣服或者袋子裹着头的。

49.人车发车时不挂防护链的,没发出停车信号提前打开安全门的。

50.井下各类牌板不及时填写或填写有误的。

51.井下嬉笑打闹、奔跑赶人车者。

52.提前升井或延点作业者(矿、队特殊安排的报告调度室的除外)。

53.在安全督查时用电话或者采取其他形式通风报信者。

54.点名不入井者(井上工、被排查的异常人除外)。

55.在支护不全、不牢或有危险的地点作业及逗留者。

56.矿灯照明不足微光作业的。

57.乘坐猴车时抢上抢下,在乘人设施上打闹的。

58.乘车时将身体或随身携带的工具等伸出车外者。

二、严重“三违”59.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室、安检科汇报的。

60.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或不积极组织整改的责任人。

61.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的责任人。

62.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3.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64.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65.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66.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67.无相应资质而进行特殊工种或关键岗位作业者,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上岗的。

68.没有经过安全培训下井的或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上岗的。

69.在井下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的。

70.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

71.空顶作业者。

72.带电搬迁、移动、打开电气设备及检修的。

73.罐笼存在人车混装或人与大件物品混装的把钩工。

74.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的。

75.交叉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76.行车工吊运物体时下面有人的。

77.起吊设备上站人的。

78.同时打开两道风门不及时关闭造成风流短路的。

79.现场不服从安检员或其他管理人员管理,违章作业制止不听的。

80.不参加班前会入井者。

81.作业期间未进行危险源辨识存在重大隐患者。

82.安全责任人及监管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者。

83.班队长不现场交接班的。

84.下井带手机、电子表的。

85.捡到爆破材料不上交者。

86.故意破坏达标设施的。

三、开掘部分一、一般“三违”87.炮掘架棚巷道迎头10米范围内的支架没有使用防倒设施或不全的。

88.掘进机前架棚与掘进机维修平行作业的。

89.掘进迎头前探梁的使用不符合规程要求的班组长。

90.扒装机少挡绳栏、护身栏而使用的责任人。

91.扒装机无照明灯作业的班组长。

92.扒装机支撑腿、卡轨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责任者。

93.井下施工中对电缆等没保护或保护不符合要求的班组长。

94.综掘机停止运转后,未将截割头放置到底板上的。

95.不使用综掘机防护栏的;开综掘机不开照明灯的。

96.正对溜子头、皮带机头操作的司机。

97.岩巷迎头锚杆连续3棵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或锚杆盘连续3个不接岩面的。

98.处理同一棚的两帮棚腿蹬出时,两帮同时施工的责任人。

99.在巷道整改支架时不采取防倒棚措施的。

100.用扒装机自身的绞车牵引扒装机的。

101.上下山迎头牵移扒装机后不上牢四个卡轨器就摘勾头的。

102.综掘机非操作侧未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或按钮失灵的。

103.用单体柱不拴安全绳的。

104.小于煤岩体最小抵抗线打眼爆破的。

105.喷浆混凝土前,不用高压水冲洗岩面的。

106.喷浆混凝土所用材料的标号、规格、材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07.锚杆安装时的预应力连续三棵不符合作业规定的。

108.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米或倾角大于30度的上山支护施工没有脚手架或没搭工作平台的。

109.炮采工作面或掘进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要求布置炮眼实行爆破的责任人。

110.掘进巷道支护达不到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的。

111.开扒装机、综掘机不开灯的;112.巷道维修一人单独作业的。

113.用钻打眼时钻杆前方或下方有人员工作的。

114.锚喷巷道前探梁安装卡环的锚杆,有3棵最大外露长度超过规程规定的。

115.维修倾斜井巷时上下段同时作业而未采取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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