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gq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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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股东变更申办所需材料和流程

外资企业股东变更申办所需材料和流程

外资企业股东变更申办所需材料和流程外资企业股东变更申办所需材料和流程公司成立之初,股东们根据各自的出资额缔结权力和义务关系,共享公司fa】展时的盈利,负担运营失败时的亏损。

当今商界,随着股份的流动和交易,资产重组的日趋频繁,股东身份和数量的变更是常有的事,只要根据公司股东内部的正式决议,便可申请股东变更。

那么,如何申办股东变更,它需要那些材料和流程呢?下面就让我们祥仁专家为您仔细解答吧!一、外资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资料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电子营业执照(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副本、IC卡(原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5、受让方股东的商业登记证(或护照)公证认证原件〔即股东的商业登记证(或护照)复印件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同时将这些材料译成中文并由翻译机构盖章。

〕提供3份。

6、受让方股东所在国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将这些材料译成中文并由翻译机构盖章。

)提供2份。

7、受让方投资企业审计报告和法人企业对于本次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8、出让方企业的审计报告(原件)。

9、原公司章程(复印件)。

10、原公司合同(复印件)。

11、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12、原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13、公章。

二、外资公司股东变更所需流程1、外经委申请股东变更批复。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2、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5或10个工作日)3、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4、税务登记证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7工作日)专家提醒:股东变更申办过程需要牵涉的部门类别多,提交的文件比较繁杂,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能一一列举,如需更准确全面的进出口权申办知识,请直接致电我司祥仁专家团队,我们将以精益求精的服务质量,为您排忧解难。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4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第8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第10项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8、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材料清单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材料清单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申报材料材料清单:1、企业关于股权变更、修改合同、章程的申请及地方商务部门的请示;2、股东会、董事会一致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②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出资期限及出资方式;③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④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⑤违约责任;⑥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⑦协议的生效与终止;⑧订立协议的时间与地点。

】4、公司其他股东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5、修改后的合同、章程,或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书(股权变更后企业为外资企业的只交章程);6、涉及委托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7、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8、股权受让方不是原股东的,中方股东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方股东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9、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文件及中文翻译件;10、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资产的,需提供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就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意见;11、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委派方签字、盖章的董事、监事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2、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备注:1、投资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后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

3、需由中方占控股或主导权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4、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要变更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到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

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股权变更的作价依据。

5、股权变更后变成内资企业的,需提交海关、税务(国、地税)等部门出具的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近年来,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不断增加,外商投资领域也逐步开放,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变更,如控股股东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这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而变更登记的材料要求非常严格,为保证变更登记效率和质量,需要对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进行明确。

一、控股股东变更材料规范1、控股股东变更协议书。

该协议书应包含变更双方名称、股权比例、变更事由、变更时间、变更程序等内容,同时应加盖控股股东和被控股股东的公章。

2、控股股东变更的法律审批文件。

如涉及外国控股股东,应提供相应文件(如批准文件、注册证明等)。

3、新控股股东的身份资料。

如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同时还需提供新股东的控制情况、股东间关系等。

4、原控股股东的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应具有确凿性,如银行转账凭证、出资到位凭证等,既要证明出资金额,还要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二、经营范围变更材料规范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该申请书应包含原经营范围和新经营范围、变更事由、变更时间、变更程度等内容,申请书应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章程。

章程应包含有关经营范围规定的条款,没有条款的应附加经营范围明确书。

3、新经营范围的批复文件。

需要提供最新的经营范围批复文件,如果原经营范围已经开展,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

4、新经营范围的法律依据。

涉及法律法规的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提供相关的法规文件。

三、其他变更登记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变更材料。

需要提供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原企业名称的营业执照、新企业名称的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明等。

2、企业地址变更材料。

需要提供企业地址变更申请书,同时还应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用地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董事、监事、经理变更材料。

需要提供变更申请书、新任人员的身份证明、简历等文件,如果涉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则需要提供股东大会的决议文件。

总之,对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材料的规范性要求比较高,需要注意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范提交相关材料,提高变更登记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必备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必备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必备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是一个申请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准备文件。

申请人需要提交完整的材料,以便确保申请能够被审核和批准。

本文将列举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所需的必备材料,并对每项材料进行阐述。

1.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是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最基本的材料之一。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应该写明变更的形式和原因,例如名称变更、股权转让、董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等。

该申请书需要署名并加盖公章,以便在审核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

2. 变更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在企业变更登记之后,申请人需要重新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并取得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这是申请人证明其身份和合法性的有力证明材料之一。

3. 税务登记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在变更登记过程中也需要重新申请税务登记证明。

税务登记证明可以证明企业纳税记录和税务法律规定的合规性。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一项重要的准备材料。

在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新的营业执照。

审查该材料的目的在于检查企业变更的合法性。

5. 变更后董事会或知名代表证明在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中,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变更后的董事会或知名代表证明。

该材料的目的在于证明企业管理层在变更后依然有效,从而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6. 变更协议及股东会决议书企业变更协议和股东会决议书是管理层在变更过程中达成协议的具体文件。

这两项文件通常包含有关变更事项的所有详细信息,例如变更的形式和过程,表决结果以及其他更多有关规定的信息。

7. 原股东的公证书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登记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向公证机构提交原股东的公证书。

这是为了对外证明变更前的股权状况,从而保障变更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总的来说,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所需要的必备材料不仅需要合法、真实,更需要详尽和完整。

这些材料不仅能确保备案申请的成功,还是企业完成变更的基石和有力保障。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和国际经济交流的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然而,外商投资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如股权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变更情况。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是维护企业稳定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流程及提交材料规范方面进行探讨。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流程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是指外商经营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发生以下变更情况时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的变更、企业类型变更、公司股东变更、股权结构变更、经营地址变更等。

变更登记流程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材料准备:根据具体变更情况准备对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表、股权转让协议、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2. 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指定的窗口。

3. 审理审批:市场监管部门将递交的材料进行审理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审批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补充材料或说明的情况。

4. 复印和公告:对于已经审批通过的申请,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在其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将办理完的登记材料递交给企业来进行文件备份和归档存档。

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变更登记材料是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的基础。

准确、详细、规范的材料提供能够使以下工作高效完成:审批和办理变更登记申请,保障企业变更后的知名度,足以证明股东变更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以下是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材料要求的说明:1. 变更股权结构材料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告(作为变更合同):公告的内容必须详细地描述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并准确说明所有股东的名称、持股比例、资本金出资情况,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原因。

转让协议(作为变更文件):转让协议应该准确地描述所有出售股份的交易(包括转让价格)的细节,以及买方和卖方之间为实施这些交易所达成的任何相关因素。

除此之外,转让协议还必须满足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审计要求。

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有哪些

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有哪些

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件、证件有哪些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资⾦的投资渠道也会影响着其相应的发展,但是企业的相关性质也是可以随着不断的发展⽽进⾏相应的改变的。

以下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于“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件、证件”的相关内容,欢迎您阅读。

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材料⼀、外商投资企业(下称企业)关于提前终⽌的申请书;⼆、企业所在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件(呈批请⽰);三、企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的决议;四、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五、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各⽅签订的关于提前终⽌合同或章程的协议;六、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七、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者单⽅提出提前终⽌申请的,还需提供有管辖权的⼈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效判决或仲裁书;⼗、企业中⽅材料(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供)1.企业中⽅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中⽅法⼈代表签署的签字授权书(如有关申请⽂件由法⼈代表以外的⼈员签署);⼗⼀、企业外⽅材料1.外⽅的公司注册证明⽂件(复印件),如外⽅以个⼈名义投资,提交合法⾝份证明(复印件);2.董事会全体成员(或法定代表⼈)签署的签字授权书(如有关申请⽂件由法⼈代表以外的⼈员签署);⼗⼆、法律、⾏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审批机关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三、投资者承诺书当将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时,应该事先准备好以上列出的相关材料,减少⼀些不必要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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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必备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必备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必备材料尊敬的有关单位:我公司属外商投资企业,并打算进行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相关法规及要求,我公司已准备齐全以下必备材料,现向贵单位提交申请。

一、变更登记申请书我公司已准备了一份变更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详细说明了变更的内容及理由,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请查阅附件1。

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表我公司已填写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表,该表格详细罗列了我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及所需变更的内容。

请查阅附件2。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已提供了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进行了公证。

四、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我公司已提供外商投资企业章程的复印件,并进行了公证。

章程中明确了我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重要信息。

五、外国投资者资格证明文件我公司外国投资者已提供其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进行了公证。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注册证明书等。

六、变更后的住所证明文件我公司已提供了变更后住所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进行了公证。

住所证明文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

七、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说明我公司已提供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说明,详细描述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内容及其合法性、可行性等。

八、其他必备材料我公司还准备了其他必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许可证件、资金证明文件等。

这些材料综合起来能够全面证明我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以上所陈述的必备材料已经准备齐全,希望贵单位能够核实后尽快办理我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

我们诚挚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合作,感谢您的关注与配合。

谢谢!此致敬礼[你的公司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5-1 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5、第 2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6、第 3 项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7、第 4 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住所变更后,需到原审批机关换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 1 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10、第 6 项外商投资企业迁移(跨原企业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申请迁移的企业凭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迁移证明(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批准证书)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5-2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 3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变更审批、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变更审批、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变更审批、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材料(商务局):1、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股权转让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②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③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④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⑤违约责任;⑥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⑦协议的生效与终止;⑧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⑨转股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企业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①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

(3)放弃优先购股权的声明(由不出让股权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注:转股协议书需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4)验资报告(复印件);(5)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6)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新的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

( (7)股权接收方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股东名录、董事会名录、股东或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以上材料需外国投资方提供,且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中国投资者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①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②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9)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质权登记编号: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
( ) 股质登记变字[ ]第号

根据申请,我局于年月日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手续。

现将变更后的登记事项情况通知如下:
质权登记编号: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
出质股权数额:
出质人:
质权人: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月日(注:本通知份数根据申请人人数出具,送达申请人。

)。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股权变更需报送的文件清单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股权变更需报送的文件清单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股权变更所需文件清单南京市江宁区投资促进局1、企业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书(原件);2、企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不设股东会的由投资各方各自做出决议,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做出决定(原件);3、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例如公司内其他投资者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文件)等(原件);4、修订后的合同、章程,或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正案,外商独资和外商合资企业只需提供修订后的章程或原章程及其修正案(原件);5、涉及委托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6、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7、审计报告(复印件)8、企业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合同、章程批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9、企业现持有的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10、股权受让方非原有投资方时,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中国投资者不可为自然人),新增外国投资者的还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足以支付首期出资)、《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原件);11、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载明公司股东会、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签名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2、企业关于拟转让股权是否存在第三方权益或收到限制等事项的说明(原件);13、环保、土地利用指标数据表;14、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说明:1.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出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⑵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⑶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⑷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⑸违约责任;⑹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⑺协议的生效与终止;(在协议生效条款中请特别标明“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⑻订立协议的时间与地点。

2.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⑴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的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⑵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出具得资产评估报告;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

北京外资公司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外资公司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外资公司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外资公司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材料
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以下是为大家的北京外资公司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股权转让协议;
2、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3、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受权委托书;
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
6、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8、营业执照正、副本;
9、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机关申请办理;
2、申请人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到达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展补正后到达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与决定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答应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答应决定。

4、颁证以及送证书。

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等登记事项的,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股权转让所需文件清单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股权转让所需文件清单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股权转让所需文件清单
(中方与外方之间)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企业的资格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己全部缴清,并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常运行。

三、办事所需的基本材料、文件:
1、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3、中方企业净资产证明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的协议(原件);
5、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原件),企业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6.新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新受让方资信证明(原件),应附中文译文(原件);
8、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9.守约方催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原件)(有一方违约时);
10、其他有关文件:如国有资产转让需要资产评估报告、国资办确认书和国有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意见。

更换批准证书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草表
2、企业修改后的合同、章程(原件)
3、中方高级人员登记表
4、董事委派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备注:
1、咨询代理机构必须按规定提交上述材料。

2、申报材料必须打印或用钢笔书写。

3、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一般文件、证件.pdf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一般文件、证件.pdf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一般文件、证件: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指定(委托)书》;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下列事项的,需另行提交以下文件、证件:变更企业名称: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2.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变更住所:1.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变更法定代表人:1.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相关决议或决定)增加注册资本:1.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验资报告(股东应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并应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验证);3.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4.上市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开发行新股),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5.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外资股份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红利转增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年度审计报告(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部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注意:股东以技术成果出资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的,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变更登记表格及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变更登记表格及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变更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原件提交工商部门)注:需提交股权所在公司设立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行政审批被取消的事项毋需提交。

3、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需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4、公司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关于股权出质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5、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提交商务部门)7、其它有关文件(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注:1、提交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2、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提交隶属企业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标注“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6、第6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地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分支机构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其隶属企业的经营期限。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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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 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 股权转让协议
7 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8* 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9* 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10*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第4项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项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第8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9、第9项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资信证明,即资本信用证明书,由与该
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

10、第10项“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
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

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

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1、第12项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对于非
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毋需提交第3项文件。

12、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原投资者及 持股比例 申请变更投资者及
持股比例
投资者类型
投资者证件类型
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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