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技术的概念及其作用

合集下载

大物证概念的建构及其司法意义

大物证概念的建构及其司法意义

“大物证”概念的建构及其司法意义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万毅2013-07-02 21:43:00 来源:检察日报现代司法证明活动中,物证因其客观性和稳定性而被誉为"证据之王",并被赋予较高的证明力。

司法实务中,"物证为王"已经成为质证和认证环节的金科玉律。

然而,与人证不同,物证具有特殊性,它本身并不会"说话",随意散落或被刻意隐藏在现场角落的物证,更不会自己走上法庭。

某一物证能否成为合法、有效的证据,往往取决于两个关键性的程序环节:一是物证是否被正确地提取、固定、保管和送检。

物证在提取、固定、保管、送检环节出现问题,往往导致物证来源不明或者被"污染"。

无论是来源不明的物证,还是"被污染"的物证,本质上都是"失真"的证据,不再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最终将丧失证据能力或证明力。

二是物证中所蕴含的案件信息能否被正确的"解读",即物证的鉴定方法和鉴定程序是否科学、合法。

不科学的鉴定方法或不合法的鉴定程序,都将极大地折损物证的证明价值。

这其中,第一个环节又是重中之重,因为,鉴定不过是对物证所蕴含的案件信息的一种"解读",若物证本身来源不明或者已经被污染,那么,即便后续的鉴定程序再科学、合法,据此作出的鉴定意见仍属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毫无证明价值。

在中外司法实务中,因为物证的提取、固定、保管或送检环节出现问题,最终导致物证丧失证明力的案例不胜枚举。

例如,在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中,被告人辛普森最终得以脱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辩方的法庭科学专家指出警方人员在提取和保管那些现场滴落的血痕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疏漏(如将本应用来包装干血痕样本的纸袋用于包装那些新鲜血痕,极易使血痕受到污染),以致该物证的证明力被严重削弱。

再如,我国前段时间引人注目的"王朝案",该案本为一起普通的入户抢劫案,之所以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提审、再审,耗时五年反复审理,并引发媒体和舆论的广泛质疑,主要原因就在于该案的关键性物证--提取有被告人指纹的红酒瓶来源不明,以致人们对该物证(指纹)的客观性、真实性产生了怀疑,进而动摇了整个案件的定案基础。

14、15、 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14、15、 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第二节 书证的意义
1、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往往 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证明案件事实具有明确、具体、 2、证明案件事实具有明确、具体、形象 的特点。 的特点。 不易毁损和灭失。 3、不易毁损和灭失。 是审查其他证据是否真实、 4、是审查其他证据是否真实、可靠的重 要依据。 要依据。
第四节 物证的运用
一、物证的收集 二、物证的保管 三、物证的审查判断
一、物证的收集
物证收集应当遵循客观、细致、及时、 1、物证收集应当遵循客观、细致、及时、 依靠群众和善于利用科技手段的原则。 具有多样性,包括公、 2、收集物证的主体具有多样性,包括公、 法等司法机关、当事人、律师。 检、法等司法机关、当事人、律师。 包括( 勘验、 3、收集物证的基本方法包括(1)勘验、 检查;( ;(2 搜查;( ;(3 扣押;( ;(4 检查;(2)搜查;(3)扣押;(4)深入 群众调查;( 调取。 ;(5 群众调查;(5)调取。
第十四章 物证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物证的概念和特点 物证的分类和表现形式 物证的意义 物证的运用
第一节 物证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形式、外部特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形式、外部特征、内在 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体和痕迹。 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体和痕迹。
特点:
以物质的存在方式、外部特征、 1、以物质的存在方式、外部特征、内在属性 证明案件事实。 证明案件事实。 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客观性。 2、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客观性。 在诉讼中一般表现为间接证据。 3、在诉讼中一般表现为间接证据。
第十六章 视听资料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视听资料的概念和特点 视听资料的意义 视听资料的运用

刑事科学技术模拟试卷4合1

刑事科学技术模拟试卷4合1

《刑事科学技术》模拟试卷(4)一、概念题(每题2分,共10分)1.刑事科学技术.刑事科学技术简称刑事技术,也称物证技术,是公安、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方法,收集、分析、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物证材料,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性技术手段2.调焦调焦是指调节物像相对的距离,使不同距离的景物按照一定的拍照要求清晰成像在像面上,或者将某些景物成像模糊的过程。

3.斗型纹斗型纹内部系统中心有一条以上的环形线,或螺形线、曲形线,上部及两侧由较多的弓形线包绕,下部由波浪线或横直线构成。

4.步态特征人行走时每只脚在起脚、碾脚、落脚过程中的运步规律特点5.笔迹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的形象系统。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1.运笔特征主要表现在(起笔)、(收笔)、(行笔)和(连笔)特征上。

2.摹仿笔迹按摹仿手法分三种:()、()、()。

3.凹陷状痕迹的结构包括()、()、()和()。

4.足迹按造型客体不同可分为()、()和()三种,其中()不能进行人身同一认定。

5.弹壳在发射过程中留下的痕迹特征有()、()、()、()、()。

6.近距离摄影中,理论上增大影像的方法有()和()。

7.感光度低的胶片,宽容度()。

8.左手伪装笔迹有机械性特点,表现为(左高右低)。

9.常见的制式枪弹是由弹头、弹壳、()和()构成的。

10.枪管的内表面叫枪膛,它可分为线膛、()和()三个区域。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正确的画“√”,错误的画“×”)1.照相机镜头焦距越长,视场角越大。

2.目前能进行红外线反射摄影的波段是750nm~1350nm。

3.弓型纹由内部、外围和根基三个系统所构成。

4.人行走时,碾脚过程中形成的主要痕迹是蹬痕。

5.穿鞋足迹不能对留痕鞋进行同一认定。

6.用石膏制模法提取足迹前,必须将足迹中的石块,树枝,树叶等杂物清除。

物证技术考试知识点总结

物证技术考试知识点总结

物证技术考试知识点总结一、物证的概念物证即以有形的、物理的形式存在的证据,在犯罪现场或者其他地方发现的、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有关的实物或痕迹。

二、物证的分类1.生物物证:指通过生命体的遗体或者遗留物如血液、毛发、唾液、尿液、精液、唇印等的鉴定。

2.器物物证:指任何一种物品,如武器、工具、纸张、银行卡、手机、电脑、摄像头等。

3.痕迹物证:指在犯罪现场或者其他地方留下的物证痕迹,如足迹、工具痕迹、车辆痕迹、火灾痕迹、爆炸痕迹、堆积痕迹等。

4.数字物证:指通过分析处理数字信息来鉴定犯罪事实的物证,如计算机取证、网络存证、手机取证、视频取证等。

三、物证的采集1.现场勘查:侦查员到达犯罪现场后,应当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查,对现场的情况及时做出记录与采集。

需要采集的物证包括死者、被害人(假如他们活着)、涉案人员、现场器物和现场痕迹等。

2.生物物证采集:血迹、唾液、尿液、精液等的采集应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使用无菌棉签、标本管等容器将生物物证取样,并据此做出鉴定。

3.器物物证采集:武器、工具、纸张等的物证采集应避免对物品本身造成污染。

使用无菌手套、医用夹子等工具进行采集,并据此做出鉴定。

4.痕迹物证采集:足迹、工具痕迹、车辆痕迹、火灾痕迹等的物证采集需要使用专门的工具,如粉刷工具、尺子、摄影机等。

四、物证的鉴定1.生物物证鉴定:对血迹、唾液、尿液、精液等进行鉴定,判断来源、种类、数量、性别、血型等。

2.器物物证鉴定:对武器、工具、纸张等进行鉴定,判断特征、结构、功能等。

3.痕迹物证鉴定:对足迹、工具痕迹、车辆痕迹等进行鉴定,判断来源、种类、特征等。

4.数字物证鉴定:对计算机取证、网络存证、手机取证等进行鉴定,判断数据完整性、真实性、来源等。

五、物证的分析1.生物物证分析:对血迹、唾液、尿液、精液等进行化学、生物学、遗传学等多方面的分析。

2.器物物证分析:对武器、工具、纸张等进行结构、成分、特征等方面的分析。

3.痕迹物证分析:对足迹、工具痕迹、车辆痕迹等进行痕迹学、物理学、地质学等多方面的分析。

法医学中的物证鉴定和鉴定技术

法医学中的物证鉴定和鉴定技术

法医学中的物证鉴定和鉴定技术物证鉴定在法医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通过对案发现场、被害人、嫌疑人以及其他相关物品的分析和鉴定,为犯罪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判决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

本文将对物证鉴定的概念、方法和技术进行详细介绍。

一、物证鉴定的概念和作用物证鉴定是指通过对案发现场、遗体、血迹、指纹、病理切片等物品的检测、比对、分析和鉴定,确定犯罪事实、解剖死因以及证明或排除某种特定的犯罪手段或犯罪嫌疑人。

物证鉴定在犯罪侦破和司法审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客观地还原案件的真相,为法官和陪审团提供科学的证据,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全。

二、物证鉴定的方法和流程物证鉴定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勘查、取证、化学分析、生物学分析、物理学分析等。

具体流程如下:1. 现场勘查:调查人员通过对案发现场的仔细勘查,收集物证信息和犯罪现场图像。

现场勘查需要严格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以确保物证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2. 取证:调查人员根据案件需要,对现场收集到的物证进行采集和封存,确保物证在整个鉴定流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 化学分析:物证鉴定中的化学分析主要用于检测和分析物证中的各种化学成分,如毒物、药物、爆炸物等。

化学分析可以通过色谱、质谱、红外光谱和核磁共振等技术手段进行。

4. 生物学分析:生物学分析主要用于对物证中的生物痕迹进行鉴定,例如DNA分析、血型鉴定、指纹鉴定等。

这些分析方法在现代法医学中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为犯罪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5. 物理学分析:物理学分析主要涉及物证中的物理特性,如纤维结构、纤维化学成分、玻璃碎片的特征等。

物理学分析可以通过光学显微镜、电子显微镜、红外光谱等技术手段进行。

三、物证鉴定的技术发展和应用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创新,物证鉴定的技术手段也不断发展和更新。

例如,DNA分析技术的出现将物证鉴定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它能够通过分析DNA序列和比对数据库,准确地确定物证来源和个体身份。

同时,纳米技术、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等也在物证鉴定中的应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案件侦破和证据鉴定提供了更准确和迅速的手段。

《证据法学》(熊志海)-第5、6章

《证据法学》(熊志海)-第5、6章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大致可以分为两 种类型:
其一是国家机关基于职权或者职责收集证据; 其二是诉讼当事人、其他公民、组织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 为了查明事实、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收集证据。
• 对于物证的收集,应当以曾经发生的待证事 实为对象,通过认真的勘验、调查甚至通过 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分析与待证事实有关的 各种物品、痕迹,只要发现其蕴含有该待证 事实的事实信息,能够据此得到证据事实, 这一证据事实又可以用来证明待证事实,就 应当作为物证加以收集。
(二)单一物证和鉴定物证 • 以物品中蕴含的事实信息是否需要专门的技术方 法识别,物证又可以分为单一物证和鉴定物证。
单一物证,是指物证中的事实信息并不需要专门的鉴定技 术、设备、程序,一般人都可以径行识别和解读的物品。 鉴定物证,是指物品中待证事实留下的事实信息必须通过 一定的技术、设备才能识别、解读的物证。
四、物证及其证据事实的认定
• 人们收集到物证,并从物证中识别和提取 到能够用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该待证事实留 下的事实信息以后,必然会对收集到的物 证及其中的事实信息进行事实判断,以发 现和认定从这一证据中能够得到的证据事 实。
• 在现代诉讼中,物证在司法证明中的运用主要分 为这样几个步骤: 第一,诉讼各方根据诉讼证明的要求,收集物证 并从中识别和提取待证事实留下的事实信息; 第二,各方当事人根据收集到的物证及物证中蕴 含的事实信息,认定这一物证能够揭示出来的证据 事实; 第三,各方当事人向法庭提交物证以及自己认定 的证据事实,接受对物证及其揭示的证据事实的调 查。通过对物证、物证揭示的证据事实进行的审查、 讨论,研究能否从举示的物证得到认定的证据事实; 第四,法庭对双方各自举示的物证以及证据事实 予以认定,决定是否将什么样的证据事实作为证明 待证事实的依据。

物证技术学

物证技术学

物证技术学第一章物证技术学导论一、证据的分类1.法定分类(1)物证(2)书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被害人陈述(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7)当事人陈述(8)鉴定结论(9)勘验、检查笔录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1)言词证据:口头证言,书面证言(2)实物证据·实在证据:案件中“实实在在的东西”·示意证据(复制件):不是真实的原物,而是对法官的一种辅助性视觉材料,有时是视听资料二、物证的概念与特点1.概念:依法收集的,与案件有联系的,能以其外形特征及所载字迹、符号、图像、声纹特征证明其与受审查的人、事、物、时、空存在联系,从而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物质性客体。

2.物质交换原理:埃德蒙•洛卡尔(Edmond locard):“每一次接触都会留下痕迹”。

每一名罪犯都会把某种东西带到犯罪现场,也会把某种东西带离犯罪现场。

3.物证双联论三、物证的分类1.通用分类法(1)物品物证(2)化学物证(微量、痕量物证)(3)生物物证(4)痕迹物证(5)文书物证(6)音像物证2.按存在形式分类(1)瞬间型物证:以短暂的形式存在,很容易消失或转变。

例如:气味、温度、痕迹和压迹、特征、湿度(2)图纹型物证:产生于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常以印痕、压痕、纹迹、标记裂痕等形式存在。

例如:血溅图案、玻璃裂痕形状、火燃烧图形、家具位置图、子弹、弹道的痕迹、足迹、痕迹的图案、轮胎或刹车时的痕迹、衣物或物品的痕迹图纹、火药残余物的形状、材料被破坏的痕迹、身体位置(3)条件型物证:由特定的事件或行为产生的。

如果没有认真仔细的记录,这种证据很可能发生变化甚至可以消失。

光、烟、火、位置(地点)、交通工具、尸体(4)转移型物证:可以由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接触产生。

(物质交换原理)3.按犯罪形式分类(1)杀人证据(2)盗窃证据(3)抢劫证据(4)强奸证据4.按物质类别分类(1)金属类(2)玻璃类(3)塑料类5.按证据的一般性质分类(1)物理(火器、工具、枪械)(2)化学(纤维、化学品、火药)(3)生物(血液、精液、毛发、组织)6.按证据物理形态分类7.按待解决的问题分类8.按产生证据的方式分类9.按证据的特殊类型分类四、物证的特征1.关联性(双联性):案件事实——物证——受审查的事实2.不可替代性:不可用任何其他同类客体替换,否则双联性便遭到致命的破坏3.客观实在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等待有专门知识的人对其进行识别、提取和使用4.对科学技术的依赖性:提取使用不能离开科学技术五、物证技术学概述1.概念:物证技术学(Physical Evidence Technology),研究物证技术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学科。

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作用

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作用

刑事技术研究的对象种类多,应用的技术和方 法涉及的学科范围广,刑事技术已经形成了若干相 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主要的分支学科有: (一)痕迹检验技术 (五)法医检验技术 (二)文件检验技术 (六)生物物证检验技术 (三)刑事影像技术 (七)警犬技术 (四)刑事化验技术 (八)其他
二、刑事技术的体系、原理 和方法
二、刑事技术的体系、原理 和方法
1、刑事技术的体系---警犬技术
警犬技术是使用警犬对犯罪分子遗留在现场的气 味所进行的同一认定。警犬具有气味鉴别的特殊功能, 对气味有极强的分辨能力,而人体气味各不相同,具 有特定性。警犬可通过现场遗留痕迹物品散发的气味, 鉴别与嫌疑人的气味是否相同而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反 映。经过特殊训练的警犬,对一些毒品和炸药的特定 气味,都会有明显的扒、叫反应。警犬技术的应用范 围主要包括:警犬追踪、警犬搜索、警犬鉴别等。
1、刑事技术的体系---痕迹检验
痕迹检验技术是运用痕迹检验的理论和方法, 发现、提取和检验案件中的各种痕迹,确定痕迹与 案件、痕迹与人或物的关系的技术。痕迹检验技术 主要包括:手印检验、足迹检验、枪弹痕迹检验、 工具痕迹检验和特殊痕迹检验等,特殊痕迹则包括 牙齿痕迹、车轮痕迹、畜蹄痕迹和分离痕迹等。
二、刑事技术的体系、原理 和方法
1、刑事技术的体系---法医检验
法医检验技术是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 与案件有关的尸体、活体及相关的物品材料进行检 验,以确定相关人的死亡原因、时间,致伤、致死 凶器,伤害程度,生理功能、劳动能力,是否患有 及患何种精神病等信息的技术。法医检验技术主要 包括:法医病理学检验、法医临床学检验、法医精 神病学检验等。
二、刑事技术的体系、原理 和方法
2、刑事技术的原理---同一认定

学生版第三讲 证据的分类

学生版第三讲 证据的分类
要厘清物证鉴定意见中“物证”的范围。物证,传统定义为 “以其内在属性、外部形态、空间方位等客观存在的特征证明 案件事实的物体和痕迹。”
狭义的物证是指物质、物品; 广义的物证则包含痕迹、文书、化学、生物、音像等,也就是
物证鉴定意见中作为鉴定对象的“物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增加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诉讼活 动,可以在法庭审判中就鉴定意见发表意见。这里“有专门知识的 人”,与一些国家的“专家证人”不同。
有观点认为,他们就鉴定意见发表意见只是审查判断鉴定意见的一种 手段,这种意见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因此不具有证据效力。
另外,还有观点认为,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具有当 事人证人的身份,这可以体现在《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六十一条第 二款,“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 问。”第三款,“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 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
处分性文书与一定的法律后果相联系,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或者消灭,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基于这一特点,处分性文书往 往能够证明案件中的关键事实,使案件中的争点得到证明。
3、普通文书和特别文书。
根据制作方式和程序方面有无特殊要求,可以将书证 分为普通文书和特别文书。
普通文书是在制作方式和程序方面,没有特殊要求的 文书,例如信件、日记、便条,借据、收据等。
书证的电子化 书证的证明力提升,公证模式,电子公证模式
最佳证据规则
第三节 证人证言
一、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以外了解有关案件事实情况的人,就
其感知的有关案件事实相关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与案件 有关的事实情况的陈述。 这里的证人是指对某一事件的全部或者部分事实有所感知, 并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该事实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在一些国家的人包括两类: 一类是事实证人,是指就自己感知的关键事实进行陈述的 证人 第二类是专家的人,是根据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就案件 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出意见的专门人士,这里的人又被称 之为意见证人。 我国诉讼中的证人属于事实的人

法医物证鉴定的内容

法医物证鉴定的内容

核 DNA与线粒体DNA
线粒体DNA
DNA芯片技术
将大量的探针分子固定于支持物上,然后与标记的 样本分子进行杂交,通过检测标记样本与探针的杂 交信号强度获取样本分子的数量和序列信息。
第四节
法医物证司法鉴定 证据意义的评估
概述:似然率 个体识别结论的表述
排除同一个体来源 不排除同一个体来源
亲权鉴定结论的表述
长度多态性分为:小卫星DNA、 微卫星DNA(STR)
小卫星DNA 微卫星DNA(STR)
重复单位 10—16bp 重复次数 几次—几百次 存在部位 染色体近端粒、着丝点
2—6bp 10—60次 任何部位
四、DNA多态性检测方法
STR—PCR 线粒体DNA的测序 DNA芯片技术
STR--PCR技术
血痕实验检验
预备实验 确证实验 种属实验 个体识别
预备实验
联苯胺法 酚酞实验 鲁米诺
确证实验
血色原结晶 氯化血红素结晶 光谱分析 细胞检验
种属实验
免疫反应:抗原+抗体 凝集反应
个体识别
ABO血型及DNA鉴定
出血部位的鉴定
根据血液中的组织细胞来进行鉴定
二、精液、精斑的鉴定
精液的组成 10%的固体,90%的精浆 一般检验 有嫩菜味,在紫外线下呈现荧光 定性及精虫检验 锌、酸性磷酸酶、苦味酸结晶法(精素+苦味酸=结晶) 碘化钾结晶(胆碱+碘=结晶) 种属分别抗人精检验(P—30血清) 精斑个体识别
三、唾液(斑)鉴定
组成 检测
第二节
法医物证鉴定的方法

物理学方法 化学方法 形态学方法 免疫血清学方法 生物化学方法 分子生物学方法 遗传学方法 电子计算机技术

物证技术概述

物证技术概述
第二节 物证同一认定的种类
一、按同一认定客体来源分类
按同一认定客体来源可分人身同一认定和物体同一认定。
二、按同一认定容体的检验依据分类,物证同一认定有以下几种:
(一)根据客体外表结构特征进行同一认定;
(二)根据人或高等动物的动作习惯特征进行间一认定;
(三)根据物体的特定组分进行同一认定;
(二)种属鉴别的作用
1.能帮助查明作案人的人身特点;
2.能帮助判断作案工具、凶器等物证的种类和生产、销售、使用等地域范围;
3.能帮助查明各类物证的组分、含量,确定它们是否能用于犯罪;
4.能为物证同一认定,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节 物证种后鉴别的分类
一、人的种属鉴别
第一节 物证种属鉴别的概念、及其任务和作用
一、物证种属鉴别的概念
种属鉴别是根据物质属性、特征的不同,对物质进行种类、状况归属的区分
二、物证种属鉴别的主要任务和作用
(—)种属鉴别的主要任务:一是解决物证属于哪个种类;二是解决物证来源及销售、使用的范围等,三是解决两个犯罪现场提取的物证,其种类、状况是否相同。
化学检验法,是利用某些物质和受检物证的作用,产生改变物质性质的化学反映的检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显色反映;
二、沉淀、结晶反应;
三、燃烧、焰色反映。
第七节 仪器分析法
仪器分析法是利用物理、化学等原理设计制造的各种分析仪器,对物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常用的仪器分析法有:色谱法、原子光谱法、分析光谱法、中子活化分析法和生物检验法等。 第三章 物证种属鉴别
(二)客体的特征必须在其特征反映体中得到良好的反映;
(四)咨体的特征必须能被人们所认识*
第五节 物证同一认定与种属鉴别的关系与异同

物证技术

物证技术
(三)茚三酮显现法
1、原理:又称宁西特林,有毒,能溶于水、乙醇、乙醚丙酮等。主要是与汗液中的氨基酸发生反应,显出的指纹呈现兰紫色。可以显现牛奶、血迹指纹。
2、适用范围:显现各种渗透性物体,特别是纸张上的汗液指纹,包括多年陈旧的指纹。
6、指尖纹线的偏斜位置和方向。其中拇指最为突出,指尖纹线左高右低为右手,反之为左手。
二、分析作案人个人特点
1、判断身高:。(1)手印全长×9.8=身高
(2)中指全长×21=身高
(3)食指全长×24=身高
(4)拇指头印全长×65=身高
(5)食、中环指头印长×80=身高
2、判断人的年龄:分为少年、成年和中老年期
1、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运用物证技术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寻找、发现、鉴别和提取可能与案件有关联的物质性客体。如刑事案件侦查。
2、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质客体,根据要求进行检验,以检验的结果帮助人们了解真相,并找出公正的解决方法。
(二)物证技术的任务
第二节物证技术鉴定的概念
一、概念:是法定鉴定机构中的专业鉴定人员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案件中物质性客体进行检验并作出书面结论的活动。
一、判断手位:
1、指尖的朝向。左手拿物体指尖朝右,右手拿物体,指尖朝左。
2、几个并列指纹的高低顺序。通常中指最高环指次之(70%人),具体还要联系遗留指纹时的动作、物体形状综合判断。
3、手指对应关系。根据拇指与其余四指把握东西时的对应关系来判断。
4、指纹纹线流向。
(1)弓形纹中心轴线左手向左,右手向右,帐形纹支撑线相反;
二、物证技术鉴定人:即物证鉴定机构中具有专门物证技术知识,并直接从事物证技术鉴定的专业人员。另外,根据案件需要,也可以请从事某一专业教学、研究的专家和教授参与鉴定。关键在于具备以下条件:

法医学物证检验

法医学物证检验

第十四章法医学物证检验第一节概述一、概念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体或物质痕迹,统称为物证。

法医学物证检验是指运用法医学、生物学、组织学、血清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及遗传学等知识和技术对生物源性材料所进行的检验和认定。

法医学物证检材包括人体的组织、血痕、分泌物(精液、唾液、阴道液、乳汁、汗液、眼泪等)、排泄物(大便、小便)、呕吐物、羊水、胎垢、脓液、毛发等。

有时,还包括动物的组织、血痕、毛发等以及某些植物性物质如花粉孢子、硅藻等。

二、法医学物证检验的意义可以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划定范围,可以为审理和判决案件提供科学依据,还可为解决其他问题提供证据。

在许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以及医疗纠纷的处理、灾害事故的清查和处理中都起重要的作用。

三、物证的发现、采取、送检四、物证检验及鉴定书物证检验在专门的实验室由专业人员检验。

检验前先明确检验目的、要求,核对检材。

检验时,先进行非破坏性检验,然后进行可能破坏检材原成分的检查。

检验时应尽量使用灵敏的方法,以节省检材,以便能重复核对。

应保留足够的检材作复验之用。

检验中应避免各种污染,以防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

对检验过程、检验方法、检验结果要详细记录,要对各项数据核实。

检验结束后要编写物证检验鉴定书送交委托单位,并就所剩检材征求委托单位意见,妥善处理之。

物证检验鉴定书是法医学鉴定书的一种,其基本内容与一般法医学鉴定书相似。

第二节血的检验一、概述二、血的检验的程序、方法和意义(一)血痕的肉眼检查(二)血痕的预备试验血痕的预备试验是初步检验,其特点是灵敏度高,操作简便、快速,费用低廉,故作为筛选试验较快排除非血痕的检材。

预备试验的特异性差,易出现假阳性反应,故试验结果阴性证明检材不是血痕,结果阳性只提示检材可能是血痕,需进一步作确证试验。

预备试验的方法很多,有联苯胺试验、酚酞试验、氨基比林试验、鲁米那试验、紫外线浓硫酸试验、孔雀绿试验、纸色谱法等。

(三)血痕的确证试验血痕的确证试验指检验血液的特有成分如血红蛋白及其衍生物或血细胞,以确切证明是血痕的试验。

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之辨析

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之辨析

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之辨析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物证技术、司法鉴定和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因其自身技术手段应用的结果被理论与实践模糊与混用而衍生弊害,阻碍了侦查活动的科学开展,制约了审判活动的效率,而且还困扰着刑事科学技术的运用和发展。

通过对三者混淆的成因进行分析而发现它们在技术涉及的研究对象、技术范围及其结果的功能上存在差距,应当一一予以区分,同时应当理顺三者的关系。

关键词:刑事科学技术物证技术司法鉴定辨析在整个刑事侦查领域,刑事科学技术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在侦查过程中开展侦查而使用的侦查技术,另一类则是在侦查过程中作为处理物证而使用的物证技术①。

正是由于这种定位,致使物证技术与刑事科学技术混为一团。

同时,由于刑事科学技术中还包含着鉴定痕迹物证的科学技术,又致使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的模糊和混用。

这些问题,不仅阻碍了侦查活动的科学开展,制约了审判活动的效率。

因此,有必要对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作出合理的界定,借助于厘清边界来扫除刑事科学技术运用和发展的潜在阻力,进而科学地对各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便发挥它们各自在诉讼过程中的绝对优势和应有功能。

一、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混淆之分析(一)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混淆之成因考察刑事科学技术在我国的应用有着悠久的历史,《秦简》中有关足迹、手印的应用记载,《洗冤集录》中利用各项技术手段破案便是明证。

然而,刑事科学技术作为一门公认的学科,历史并不是很长。

随着科学的发展不断分化和整合,作为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刑事科学技术逐渐发展成熟。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刑事科学技术的检验范围逐渐拓宽,检验技术越来越科学化,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及价值在刑事案件中也不断地体现出来,使得执法机关逐渐舍弃了传统的调查手段和方法,而越来越依靠科学技术,通过痕迹物证来寻找和认定罪犯,多学科的知识和手段也都被应用到刑事证据的检验和鉴定中来②。

物证技术的概念及其作用

物证技术的概念及其作用

物证技术的概念及其作用第一篇:物证技术的概念及其作用物证技术的概念及其作用(一)物证技术的概念物证技术,是指对案件中各种物证所进行的发现、记录、提取、显现、保管、检验和鉴定的科学技术的总称。

它不仅能够解决刑事案件中有关物证方面的专门性问题,也可解决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关于物证方面的专门性问题,因此是整个司法活动中解决物证专门性问题的科学技术。

长期以来,公、检,法机关以及法学界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解决物证专门性问题的技术进行了命名,如公安系统称之为“刑事技术”,检察院系统称之为“检察技术”,法院系统称之为“司法技术”,法学界称之为“物证技术”、“司法鉴定”或“法科学”等。

其实,“技术”、“鉴定”或“科学”与“物证技术”在主体内容上没有实质差别。

物证技术学的研究对象是物证,而物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通过研l究物证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各式各样的,物证技术与物理学(力学、光学、电学等)、化学、生物学等学科知识都具有密切的联系。

(二)物证技术的研究内容物证技术主要包括物证摄影技术、痕迹检验技术、文件检验技术、法医检验技术、物质成分检验技术、音像物证检验技术等内容。

1、寻找、发现、识别物证的技术。

任何一个刑事案件的侦破都是从寻找、发现物证开始的。

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往往是潜在的、微量的,如果不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和仪器设备就根难发现。

闻此,物证技术的研究内容包括在犯罪现场寻找、发现物证的各项技术。

同时,对在寻找、发现阶段找到的痕迹要进行识别,确定哪些痕迹可能是作案人所遗留的。

2、记录、提取物证的技术。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对已发现的物证必须进行记录、提取,这是证实物iIE与案件的关联性的重要步骤。

对物证的记录必须做客观、全面、准确,除了进行文字记录以外,还必须进行照相、绘图和摄像;对不同的物证要分别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予以记录,保证记录曲质量。

对现场所发现的各种物证,条件许可的情况都要进行提取。

物证的种类不同,提取的方法也各异,无论采取何种提取方法,一是要保证提取的质量,不能破坏、污染物证,要求按照规定的提取方法、要求和程序提墩;=是要征得事主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物证技术知识点总结

物证技术知识点总结

物证技术知识点总结一、物证技术的概念和作用物证技术是一种通过科学方法对物证进行分析、检验和鉴定的技术,以求得相关的证据信息,从而为犯罪侦查和刑事司法提供科学依据。

物证技术在犯罪侦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找出犯罪现场的线索,还原犯罪过程,解决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为检察机关和法庭提供具有法医学、物证学和犯罪学等科学依据的证据信息,有力地支持刑事诉讼工作。

二、物证技术的主要方法和步骤物证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和步骤:1. 收集物证犯罪现场勘查是收集物证的第一步,包括对犯罪现场进行外部勘查和内部勘查,对犯罪现场的搜集必然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不能乱来。

对于受害者的搜集亦然。

例如受害者的脱肤、破损面料衣物、受害者头发、痛苦残留物检查等。

2. 包装和标识物证在收集到物证后,必须进行包装和标识,以便后续的检验和分析。

包装和标识必须规范,要保证物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发生破损和混淆。

3. 实验检验对物证进行实验检验,主要包括痕迹检验、生物鉴定、烧伤鉴定等多种检验方法,主要目的是找出物证中的痕迹及其特征,为犯罪侦查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

4. 数据分析对实验检验的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归纳总结出物证中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并进一步分析犯罪过程和犯罪嫌疑人。

5. 鉴定结论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物证进行鉴定结论,提供专门的报告,供检察机关和法庭参考,为案件的侦查和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物证技术的应用领域物证技术在犯罪侦查和刑事司法中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痕迹检验痕迹检验主要包括指纹检验、足迹检验、鞋底痕迹检验等,通过比对和鉴定,可以确定犯罪现场和嫌疑人之间的联系,从而为犯罪侦查提供重要线索。

2. 生物学鉴定生物学鉴定主要包括DNA检验、血液鉴定、唾液鉴定等,可以通过这些检验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和与案件的关联度,为案件的侦查和审理提供科学证据。

3. 毒物鉴定毒物鉴定主要是对嫌疑人体内和犯罪现场的毒物进行检验和鉴定,以确定毒物的种类和来源,为案件的侦查和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生物物证学的概念类型提取方法

生物物证学的概念类型提取方法

生物物证学的概念类型提取方法
1.生物物证概念:来自于生物体的对案件真实情况具有证明作用的物质。

(1)生物体包括动物(包括人体)、植物和微生物。

(2)来自于人体的生物物证:各种体液、分泌液、排泄物及其斑痕,如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唾液、鼻涕、尿液、粪便、胎便、羊水及其斑痕等;各种人体器官组织,如皮肤、肌肉、心、肝、脑、肾等脏器组织;毛发、指甲、骨骼和牙齿这些不易腐败的组织
2.分类
(1)人体的各种体液(斑痕)、组织、毛发及表皮脱落物(2)各种动物成分
(3)植物的根、茎、叶、花、果与种子
(4)细菌与真菌等微生物
3.提取方法
(1)吸取法,适合液体检材提取;
(2)转移提取法,适合液体检材和斑痕检材提取;
(3)载体提取法,适合附着在轻而小载体上的物证提取;
(4)局部提取法,适合有重要鉴定价值的物证不能用转移法提取的,或附着在沉重而固定物体上和渗入物体内部的物证提取;
(5)镊子提取法,适合组织、毛发、烟头等固体物证检材提取;
(6)透明胶带提取法,适合毛发、纤维、血痂等微小的物证检材提取;
(7)静电吸附提取法,适合提取毛发、纤维细小物证检材。

微量物证食品鉴定

微量物证食品鉴定

微量物证食品鉴定摘要:一、微量物证食品鉴定的基本概念二、微量物证食品鉴定的技术原理与应用1.分析方法2.应用领域三、微量物证食品鉴定的发展前景与挑战四、我国微量物证食品鉴定技术的发展状况五、结论与建议正文:微量物证食品鉴定是一种利用化学、生物和物理等技术手段,对食品中微量的化学成分、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检测、鉴定和分析的方法。

它在食品安全、刑事司法、环境卫生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一、微量物证食品鉴定的基本概念微量物证食品鉴定是指在食品中寻找和鉴定微量的化学成分、生物标志物等物质,从而为食品安全监管、刑事侦查和科学研究提供科学依据。

它涉及到多种分析技术,如气相色谱-质谱(GC-MS)、液相色谱-质谱(LC-MS)、红外光谱、拉曼光谱等。

二、微量物证食品鉴定的技术原理与应用1.分析方法微量物证食品鉴定技术包括多种分析方法,如气相色谱-质谱(GC-MS)、液相色谱-质谱(LC-MS)、红外光谱、拉曼光谱、荧光光谱等。

这些方法具有高灵敏度、高分辨率、快速等特点,能够在微量样品中检测出目标物质。

2.应用领域微量物证食品鉴定技术在食品安全、刑事司法、环境卫生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食品安全方面,可以检测食品中的添加剂、农药、兽药、重金属等污染物;刑事司法方面,可以用于分析犯罪现场残留的生物样本,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环境卫生方面,可以监测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来源和传播途径。

三、微量物证食品鉴定的发展前景与挑战微量物证食品鉴定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将会在食品安全、刑事司法、环境卫生等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样品前处理方法不够完善、仪器设备成本高、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四、我国微量物证食品鉴定技术的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国在微量物证食品鉴定技术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不仅在分析方法和技术设备上有了很大提高,而且在一些领域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此外,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不断加大对此类技术的支持和投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证技术的概念及其作用
(一)物证技术的概念
物证技术,是指对案件中各种物证所进行的发现、记录、提取、显现、保管、检验和鉴定的科学技术的总称。

它不仅能够解决刑事案件中有关物证方面的专门性问题,也可解决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关于物证方面的专门性问题,因此是整个司法活动中解决物证专门性问题的科学技术。

长期以来,公、检,法机关以及法学界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解决物证专门性问题的技术进行了命名,如公安系统称之为“刑事技术”,检察院系统称之为“检察技术”,法院系统称之为“司法技术”,法学界称之为“物证技术”、“司法鉴定”或“法科学”等。

其实,“技术”、“鉴定”或“科学”与“物证技术”在主体内容上没有实质差别。

物证技术学的研究对象是物证,而物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通过研l究物证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各式各样的,物证技术与物理学(力学、光学、电学等)、化学、生物学等学科知识都具有密切的联系。

(二)物证技术的研究内容
物证技术主要包括物证摄影技术、痕迹检验技术、文件检验技术、法医检验技术、物质成分检验技术、音像物证检验技术等内容。

1、寻找、发现、识别物证的技术。

任何一个刑事案件的侦破都是从寻找、发现物证开始的。

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往往是潜在的、微量的,如果不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和仪器设备就根难发现。

闻此,物证技术的研究内容包括在犯罪现场寻找、发现物证的各项技术。

同时,对在寻找、发现阶段找到的痕迹要进行识别,确定哪些痕迹可能是作案人所遗留的。

2、记录、提取物证的技术。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对已发现的物证必须进行记录、提取,这是证实物iIE与案件的关联性的重要步骤。

对物证的记录必须做客观、全面、准确,除了进行文字记录以外,还必须进行照相、绘图和摄像;对不同的物证要分别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予以记录,保证记录曲质量。

对现场所发现的各种物证,条件许可的情况都要进行提取。

物证的种类不同,提取的方法也各异,无论采取何种提取方法,一是要保证提取的质量,不能破坏、污染物证,要求按照规定的提取方法、要求和程序提墩;=是要征得事主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显现、保管物证的技术。

案件现场遗留有大量的潜在的物证,必须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将其显现出来。

不管是在现场还是在实验室进行显现,都应当选择最佳显现方法,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只有将潜在的痕迹通过技术手段显现出来,才能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目的。

这是物证技术研究的重要内容。

物证的保留技术包括物证的包装、运送、管理以及存储等。

它是体现物证作用的关键环节,它的好坏对能否使物证起到证据作用有很重要的意义。

4检验、鉴定物证的技术。

检验、鉴定物证的技术主要包括如何利用物品、物质、痕迹所反映出的外部特征、属性等进行同一认定或种属认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