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的利与弊【草稿】
电视购物趋势
电视购物趋势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科技的进步,电视购物正成为一种新的购物趋势。
电视购物是指通过电视广播的方式展示商品并进行销售的一种购物方式。
它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
首先,电视购物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
消费者只需要轻轻一按遥控器,就能进入电视购物频道,随时随地浏览各类商品。
相比于传统的实体店购物,电视购物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消费者可以随时购物,无需排队等待。
此外,电视购物还提供了即时购物的功能,消费者可以随即下单购买商品,而不需要去实体店进行实际的购物。
其次,电视购物通过丰富的视觉和声音效果,能够更加直观地展示商品的特点和优势。
在电视购物频道,商品会以视频的形式展示,消费者可以看到商品的外观、功能、用途等多个方面的细节。
更重要的是,电视购物频道会配以专业的主持人或专家对商品进行讲解和推销,消费者可以听到商品的介绍和评价,从而更好地了解商品的品质和性能。
此外,电视购物还提供了诸多优惠和折扣活动。
很多电视购物频道会定期举办促销活动,例如打折、满减等,消费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心仪的商品。
同时,电视购物还提供了分期付款的选项,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减轻经济压力。
然而,电视购物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由于消费者无法实际接触和试用商品,只能依靠主持人或专家的介绍,因此存在一定的误导和信息不准确的风险。
其次,电视购物的商品种类相对较少,特别是在一些特定的领域,很难找到满足需求的商品。
再次,由于购物过程是通过电视广播进行的,消费者无法亲身感受商品的质地、口感等细节,容易导致购买后的不满意和退货问题。
综上所述,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新的购物趋势,具有方便快捷、直观明了、优惠便捷等优势,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
然而,我们在进行电视购物时要注意商品信息的准确性,选择信誉好的电视购物频道进行购物,以便获得良好的购物体验。
此外,电视购物仅作为购物方式的一种补充,我们仍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适合的购物方式,以满足我们的需求。
电视购物利弊摘要
电视购物利弊摘要随着电视购物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电视购物购买商品。
尽管这种购物方式方便了人们购物的体验,但是电视购物也存在着一些利弊问题。
电视购物的优点方便快捷与传统购物方式相比,电视购物的优点之一在于它的方便快捷。
不需要到实体店铺里寻找需要的商品,只需要坐在电视前就可以浏览商品,选购自己需要的物品。
这个过程不需要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减轻了消费者的压力。
促销效果好电视购物的另一优点在于它能够产生较好的促销效果。
因为电视购物通常会推出产品的折扣和其他优惠,而且还有主持人和客服的介绍和推荐,可以让消费者更加相信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进而促使消费者进行购买。
易于投诉和退货在电视购物中,消费者在购买后一定的时间内,可以选择退货或者投诉。
这个过程不需要额外的麻烦,只需要拨打客服电话或者在线提交申请就可以轻松完成。
这大大方便了消费者的维权,让他们对购物的体验更加放心和安心。
电视购物的缺点信息真实性难以确认在电视购物中,很难判断商品的真实性和质量。
虽然电视购物通常会和知名品牌或者生产厂家合作,但是产品的真实情况很难从电视介绍中了解,往往需要消费者自己进行研究和评估。
而且有时候消费者会因为所见和实际差异太大,从而影响到购物体验和权益。
价格不一定优惠虽然电视购物有时候会推出一些特惠和促销活动,但是价格不一定比实体店更便宜。
因为电视购物需要承担更多运营的成本,而且还需要支付客服人员和主持人的费用,所以可能需要在产品价格上加一定的溢价来保持盈利。
大力度销售推广电视购物通常会有主持人和客服的参与,会用较大的力度来推销其买卖商品。
而且这些主持人和客服通常会使用各种言语和行为手段来为货品打广告,这样有可能会让人觉得这是一种强制式的销售环境,使购物体验降低。
结论综上所述,电视购物的优点和缺点可以说相等。
电视购物带来了方便购物的体验,但也存在一些不方便和风险。
因此,购物者应该自己做好评估和调查,避免因为购物方式不合适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电视购物及网络购物优劣势分析
05
网络购物的优势
信息丰富性
商品信息全面
网络购物平台可以提供全面的商 品信息,包括商品的详细参数、 性能、外观等,方便消费者进行
比较和选择。
价格透明性
网络购物平台通常会列出多个商家 的商品价格和优惠信息,让消费者 可以很容易地比较不同产品在价格 方面的差异。
用户评价和反馈
网络购物平台通常提供用户评价和 反馈功能,让消费者可以了解其他 购买者的使用体验和对产品的评价 ,为购买决策提供参考。
电视购物及网络购物 优劣势分析
汇报人:
2023-12-01
目录
CONTENTS
• 电视购物概述 • 电视购物的优势 • 电视购物的劣势 • 网络购物概述 • 网络购物的优势 • 网络购物的劣势 • 未特点
定义
电视购物是一种通过电视媒体平台进行商品销售的商业模式,它通过电视广告宣传和推销商品,吸引消费者通过 电话或网络购买。
特点
电视购物具有直观、形象的特点,能够展示商品的使用效果和特点,同时结合广告、解说和演示等方式,具有较 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电视购物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电视购物最早起源于美国,20世纪 80年代进入中国,随着电视普及和 广告宣传技术的不断发展,电视购物 逐渐发展壮大。
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 ,电视购物逐渐与网络购物相结合, 形成了新的发展趋势。
服务水平
03
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
创新商业模式,提升用户体验
用户体验
优化购物流程,提高用户在购物过程中的体验。
个性化推荐
利用大数据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推荐服务 。
社交电商
结合社交元素,打造社交电商新模式,让购物更 加有趣。
电视购物现状、问题及对策
电视购物现状、问题及对策本文阐述了电视购物营销现状,分析了电视购物的特征和优势,探讨了电视购物运营模式,提出并分析电视购物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促进电视购物健康发展,提出了应该注意事项及建议。
标签:电视购物运营模式困境对策一、电视购物电视购物是一种新兴的渠道模式,归属于现代零售业。
它是无店铺销售的一种,取消商店实体,把零售商店,从现实搬到电视虚拟空间。
目前,我国的电视购物,一般是通过电视发布商品信息,电话预订,确认购买项目,送货上门。
二、电视购物优点1.电视购物具有强烈的广告效应在电视购物节目里,商品,通过光彩照人的模特示范,会给电视观众强烈的视觉冲击。
一般商品电视广告,只有短短的几秒,而电视购物节目,是由主持人和模特的专业演绎,详细的解说,将产品的使用效果展示到极限。
2.电视购物增强说服力电视购物邀请产品制造商,由工程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出发,详细介绍产品特征,技术要点,产品利益,电视观众对此会产生信任感。
3.电视购物瞄准消费者的需求在柜台营销过程中,消费者不便问,在服务人员不能详细演示、说明的情况下,而在电视购物节目里,能得到较好的解决,消费者对产品使用不了解、不清楚,可以反复收看电视购物节目,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QQ和电话实时进一步沟通。
4.电视购物具有无限诱惑力电视购物是通过跳秒的方式,告诉你所剩的选择时间和数量,营造一种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市场气氛,促使消费者尽快做出购买决策。
5.电视购物具有快捷方便特征消费者在家里,通过电话联系,告诉购物频道,你所需要的商品,一笔交易就算成功,一般在二天内,送货上门,为消费者节省了购物的时间和精力。
6.资金回笼快货到付款,或款到付货的支付模式,使电视购物企业的资金周转加快,有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7.电视购物是直销扁平化的渠道模式,节省了门市租金等大量的运营成本,这种优势,直接体现在产品的低价格。
相对于传统销售模式,电视购物产品,具有低成本、低价格的竞争优势。
比较传统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的方便性
比较传统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的方便性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互联网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人们购物的方式,传统的电视购物方式逐渐被互联网所代替。
本文旨在探讨传统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的方便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异同点。
一、传统电视购物的方便性传统电视购物最早出现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它的优势在于可以将商品直接呈现在观众面前,并在短短几分钟内向观众介绍商品的功能和特点。
观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订购,这种方式可以使观众在不离开家的情况下完成购物,并且可以起到避开购物中心人山人海和排队等待的效果。
另外,由于电视购物在电视台的播出时间有限,所以商品的品质和价格通常都经过了多轮挑选和比较,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更加放心,减少了可能的购物风险。
虽然传统电视购物有很多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特别是在商品的种类上和交付方式上存在限制,在传统电视购物中,商品通常是由电视台或有合作关系的商家提供的,因此商品种类相对较少。
此外,在交付方式上,传统电视购物通常采用快递邮递的方式,这会使交货时间相对较长,不能够做到即时交货。
二、网络购物的方便性相比较传统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的发展可以说是势不可挡。
近年来,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和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购物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认可和选择。
首先,网络购物的最大特点就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购物。
无论是在家中、办公室、公园还是旅途中,只要有网络的支持,就可以随意地浏览商品并进行购物。
这种便利性使得消费者可以在快节奏的生活中随时随地都能够解决购物需求,避免了传统购物方式中需要抽出时间到实体店购物的繁琐程度。
其次,网络购物的商品种类也非常丰富,可以涵盖电子产品、衣服、食品和日用品等各个品类,消费者可以轻松地找到自己需要的商品。
同时网络购物还涵盖了众多的第三方销售平台,提供了更加细致的商品分类和更多的购物选择。
再次,网络购物无论在支付方式上还是在交付方式上都做到了快速便利。
是否应该废除电视购物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电视购物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电视购物。
首先,电视购物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电视购物频道常常通过夸大其词的宣传手法来吸引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受到误导。
例如,一些产品在电视购物节目中被宣传为“神奇”、“绝无仅有”,但实际上质量并不如所宣传的那样。
这种误导性宣传不仅会让消费者花费冤枉钱,还可能对消费者的信任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电视购物也会加剧消费主义。
在电视购物节目中,经常出现“限时抢购”、“独家定制”等诱人的宣传词语,让人们产生购买欲望。
这种过度的消费主义观念不仅对个人财务造成负担,还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导致浪费和资源过度消耗。
最后,废除电视购物可以促进消费者更加理性地消费。
消费者在购物时应该依靠自己的判断力和理性思考,而不是被电视购物节目中的宣传所左右。
废除电视购物可以让消费者更多地关注产品的实际质量和性价比,从而更加理性地进行消费。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电视购物。
首先,电视购物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电视购物节目中常常涉及到各种各样的产品,包括家居用品、健康产品、美容产品等,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消费者可以通过观看电视购物节目了解到更多的产品信息,从而更好地满足自己的需求。
其次,电视购物可以带来便利。
对于一些特殊的产品,消费者可能无法在实体店铺中找到,而电视购物节目中却能够找到。
这种便利性使得电视购物成为了一种购物方式,为一些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购买渠道。
最后,电视购物也可以带动经济发展。
电视购物节目中所展示的产品大多来自各地的生产厂家,通过电视购物的宣传和销售,可以帮助这些厂家更好地推广产品,拓展销售渠道,从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电视购物虽然存在一些负面影响,但也有其积极的一面。
因此,不应该轻易废除电视购物,而应该通过加强监管和宣传合理消费观念的方式来解决电视购物存在的问题。
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言,“合理的行动是合理的思想的产物。
”只有通过理性的思考和合理的行动,才能更好地解决电视购物所带来的问题。
电视购物的优势
电视购物的优势有以下五点:
一.是它强烈的广告效应,无论穿的、戴的,都有光彩照人的漂亮模特先为你试穿试戴,把产品的效果展示到了极限;
二.是请产品制造商详细介绍自己的产品或者让产品的使用者现身说法,把产品的好处说到了极点;
三.是通过电视屏幕及时向你通报产品的价格、分期付款的次数、购买之后可以得到什么馈赠和试用期限等你最为关心的问题;
四.是通过跳秒的方式告诉你所剩的选择时间和数量,造成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感觉,让你立刻下定购买的决心;
五.是打个电话,告诉购物频道你需要的物品数量和银行账号,一笔交易就算成功;
对于电视购物经销商,有以下五个核心竞争力:
第一,经营成本风险低:电视购物事实上就是渠道扁平化的一种方式,尽量减少
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使消费者能
以与出厂价相近的最低价格购买到商品;其实施无店铺
直销模式,有效减少了店面及促销人员的支出,极大的降
低了经营成本;
第二,市场空间大:广阔的市场,架起消费者与厂商之间最快捷、最方便的息
通道;产品包罗万有,当前人们最需要什么,它就卖什么,
吃、穿、用、戴无所不包,健康食品、减肥用具应有尽
有;
第三,资金回笼快:款到即付或货到付款的支付模式使电视购物资金回笼快;
第四,品牌效应强:对企业来说,它不仅是种营销方式,更带有强烈的广告色彩,
是一种迅速打开产品知名度和销量的最有效方式;
第五,阐述力强:长时间的广告时段能让消费者更详细地了解产品的功能和优
点;更能近距离地贴近消费者;
第六,销售网络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电视的普及与现代物流的发展,极大的拓宽销售网络;更能近距离地贴近消费者;。
电视购物可信吗
电视购物可信吗反对高票(截止笔者看时也才25个,不过我看的时候排名第一)答案,强烈反对目前在电视购物行业工作,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很多电视购物都是靠谱的。
就我目前看到过、了解过和其他人反馈的信息来看电视购物绝大多数是不靠谱的。
如果非说有些岔产品可以买的话,仅限于擦碗布、拖布、毛巾、去污剂等家居用品。
其他的板块严重不建议触碰电视购物的初衷其实是让消费者在家也能买到实惠又好用的商品,这句话十分的扯淡在商言商,任何企业运营的初衷都不会是为了早日实现共产主义。
企业都是想赚钱的,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这个,并且非常客观的去理解,赚钱才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他才会想办法开发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服务去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攫取自己应得的利润。
当然了,你说电视购物看到了“让消费者在家也能买到实惠又好用的商品”能让公司赚大钱这样一个商机所以才发展,这个是说的通的。
但是答主那种立牌坊的表述方式,我必须强烈反对但是中国前期电视购物发展的时候就很混乱,所以现在有很多人质疑电视购物的诚信问题。
这半句话可以接受,确实比较混乱大部分电视台的电视购物是可信的这半句也同样扯淡,理由同上,不解释了。
可信的产品绝对够不上“大部分”这个词你在店里买的东西的价格是经过厂家、代理商、店铺等一层一层利益需求叠加后的价格,比如店铺的租金,营业人员的薪金等等这个对比勉强算是合格的,传统店铺确实这样而电视购物由于直接接触顾客,打个电话就发货,少了很多成本,所以有很多东西便宜是很正常的。
但是从上面的对比就得出下面的结论这就太扯淡了。
电视购物的成本一点儿不少,甚至比传统渠道更多,他的东西“便宜”来自于1、产品质量差,或假或防或残或次,这样的产品集中在贵金属、玉石、高档木料类产品199的金镯子,299的老坑冰种挂件,1999的红木套装……有脑子的自己想想吧2、假便宜。
这也是上面我在便宜上加引号的原因。
厂家因为三四五六18线小城市的消息闭塞灌输你产品便宜的假象,其实一点不便宜解释完了“便宜”再说成本1、电视台的广告费,一场动辄数万,乃至几十万2、节目采编制作3.产品包装。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电视购物?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电视购物?辩论辩题正方,应该全面禁止电视购物。
首先,电视购物存在着诸多负面影响。
首先,电视购物往往通过夸大宣传和虚假广告来吸引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往往受到误导。
例如,有些电视购物节目对产品进行夸大宣传,使消费者误以为产品的效果和质量远远超过实际情况。
其次,电视购物还会导致消费者过度消费和浪费资源,因为在电视购物节目中,产品往往被渲染成“限时特惠”、“绝无仅有”等词汇,诱使消费者冲动购买,导致资源浪费。
此外,电视购物还会对消费者的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由于电视购物节目的宣传手段和销售策略,很容易让消费者陷入消费陷阱,导致财务压力增加。
有研究表明,电视购物会导致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增加,从而增加了个人的财务压力。
最后,电视购物还会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电视购物的存在,很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变得浮躁和功利,而忽略了对产品质量和实用性的考量。
这样不仅会影响消费者个人的消费行为,还会对整个社会的消费文化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基于以上种种负面影响,我们认为应该全面禁止电视购物,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消费文化。
反方,不应该全面禁止电视购物。
首先,电视购物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对于一部分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便利的购物方式。
通过电视购物,消费者可以在家中就能了解到各种产品的信息,避免了外出购物的麻烦。
此外,对于一些老年人或者行动不便的人来说,电视购物更是一种重要的购物方式,因此全面禁止电视购物会对这部分人群造成不便。
其次,电视购物作为一种商业模式,也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宣传和销售产品的平台。
在电视购物节目中,一些小型厂家可以通过电视购物的渠道,将自己的产品推广给更多的消费者,从而带动了一部分企业的发展。
最后,对于一些有购物需求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购物方式。
全面禁止电视购物,等于是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利,这是不合理的。
我们应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电视购物节目的监管,来规范电视购物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电视购物?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电视购物?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全面禁止电视购物。
首先,电视购物存在着诸多问题。
在电视购物节目中,经常出现夸大产品功效的情况,消费者容易被误导,导致购买了并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
此外,一些不法商家也会利用电视购物平台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因此,全面禁止电视购物可以有效遏制这些不良现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电视购物对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产生了不良影响。
通过电视购物,消费者容易陷入冲动购物的陷阱,购买大量并不实用的商品,导致浪费和过度消费。
而且,电视购物还会加剧社会消费主义的倾向,让人们过分追求物质享受,忽视了精神层面的满足。
因此,全面禁止电视购物有利于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培养良好的消费观念。
最后,电视购物也给广告商和商家带来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通过电视购物,一些商家可以轻易地推销自己的产品,而其他传统零售渠道则面临竞争压力。
这种不公平的竞争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全面禁止电视购物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综上所述,全面禁止电视购物是有必要的,可以有效遏制不良商业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维护市场秩序。
因此,我们应当支持全面禁止电视购物。
反方观点,不应该全面禁止电视购物。
首先,电视购物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本身并不具有问题。
消费者在观看电视购物节目时,可以了解到各种新奇实用的产品,有机会购买到自己需要的商品。
电视购物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了推广和销售的平台,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因此,全面禁止电视购物将对这些企业造成不公平的打击。
其次,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并不完全受电视购物的影响。
消费者在购物时,会考虑产品的实际需求和性价比,而不是盲目受电视购物的影响。
因此,电视购物并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过大的负面影响,没有必要全面禁止。
最后,全面禁止电视购物也有违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利自主选择购物渠道和购买商品,政府不应该过度干预市场。
而且,现代社会已经有了多种购物方式,电视购物只是其中之一,全面禁止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社会反弹。
浅谈中国电视购物销售策略优劣势
浅谈中国电视购物销售策略优劣势摘要:电视购物作为新兴的产业,打破了商场购物的局限,将电视、网络、电话结合起来,购物再也不局限于商场,实现了消费者“足不出户”的消费理念,满足了消费者轻松购物的需求,为人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视觉新体验。
在国外,电视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主流渠道之一。
在国内,电视购物发展了十几年的时间,消费者对这种新生事物的接受程度也逐渐提高,逐渐涌现出了大批的电视购物巨头。
然而,这新兴的产品在不断崛起,并逐渐成为购物主流渠道之一的同时,在销售策略上又存在哪些优与劣呢,本文进行简单的阐释与探讨。
关键词:电视购物销售策略优势劣势一、电视购物销售策略的优势电视购物与传统零售方式相比,优势非常明显:1.降低制作的成本。
使节目制作费、广告费、进场费、时段费、装修费、管理费等多种费用成为过去时,吸引了更多地厂商。
2.全新的消费理念。
实现了消费者足不出户购物的愿望,迅速可靠的配送及付款制度使购物更加安全、快捷。
巨大的商机使得电视购物风起云涌。
它由投资方提供资金、运营经验和组织货源,电视台提供播出频道和时段,并联合专业物流公司、金融部门进行配送和结算,从而带动了厂商、媒体、物流、金融等多个产业链的发展。
电视购物频道以电视直销公司为主体,组织货源并制作成电视节目,租用电视台的频道和时段进行播出,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物流配送和资金结算。
它可以采用现场直播形式,可立即响应市场需求,并及时做出调整。
传统电视购物节目销售的多为“概念性”产品、价格空间大、质量缺乏保障,而电视购物频道中所推荐的产品偏向大众化,多为知名品牌且与观众的日常生活有更多关联,可信度更高。
通过电视媒体对产品功能、特性以及使用方法的综合介绍,可扩大与消费者的触及率、提升产品的影响力和公信度。
二、电视购物销售策略的劣势尽管电视购物频道的经营者声称电视购物频道和以往的电视购物节目完全不同,但是普通消费者对电视购物节目已经形成的恶劣印象在短时间内很难完全改变。
千万不要电视购物
千万不要电视购物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平时看电视,总能看到一些厂家在电视台做电视购物广告,而且一做就是10多分钟的广告,并且广告内容总把它吹得天花乱坠,与实际价值与质量完全相差太大;什么价值很高啦质量很好啦,东西很尊贵啦,让你赚足面子等等,平时要花至少10倍左右才能买到的东西此刻拨通订购电话立刻减半等等还会什么大礼包等,总会让大家看啦内心立即有所振撼,仿佛不马上订购就会失去十分宝贵的东西一样。
其实往往这样的购物广告全都是十足的骗子,广告打的都是心理战术广告,非让人看啦就会立刻产生购物欲望不可。
这帮家伙的目的就是要利用广告效果赚我们善良心者的钱。
因为有啦前面的广告效果振撼作用,当你打电话订购的时候它们也往往还会附随其它更加烂的东西及更高的价格将产品卖给您并且邮寄的手续费也比平时寄快递的费还高不少。
如果您在订购前上网刚好查到有人说这产品很差,电视购物广告厂商又刚好打电话给您问订购的内容时您告诉它说有人说电视购物的产品其实很垃圾时,它会告诉您如果真的很差的话那它们在电视台做的那么多广告不是把钱扔到水里啦什么啦等(正因为您会这么想所以我们都当真啦就不知不觉的进啦它们的圈套)。
当您拿到货付完款后快递员走啦,过后你仔细看看您买来的东西后良久你会发现您买来的东西简直就是垃圾。
根本一文不值。
此时想要退货退款投诉没门。
受骗的感觉。
说实在的我就上过这样的当,今后我也不会再看这鸟玩意电视购物的广告,也坚决不订购电视购物的东西。
也希望广大朋友们千万不要电视购物总之不管是什么内容的电视购物都全是骗人的垃圾产品。
不信的大家试试,您打一个电视购物的电话就算您没被接通或响一会您自己先挂机啦,保证它们立刻就记住您的来电一会或隔些时间它们会立刻打电话给您找您订购它们的垃圾产品。
订购后它们也会在一定的时期内会再次造访您说要送您什么价值几千元的东西然后那个物流费要高的吓人几百元的物流费。
当然有啦前面的上当受骗我当然不要它们的礼品啦,干脆就说礼品我就直接转赠给它自己啦。
是否应该取消电视购物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取消电视购物的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取消电视购物。
取消电视购物是有必要的。
首先,电视购物存在着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商品的问题。
许多电视购物节目通过夸大产品的功能和效果来诱使消费者购买,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的。
其次,电视购物节目中经常出现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消费者很难辨别产品的真实情况,容易上当受骗。
再者,电视购物节目的播出时间长,占据了大量的电视资源,影响了其他有益节目的播出。
因此,取消电视购物是有益的,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反方观点,不应该取消电视购物。
电视购物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首先,电视购物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购物渠道,可以在家中轻松购买到自己需要的商品。
其次,电视购物节目也为一些小型企业提供了宣传和销售的平台,促进了市场的竞争和多样化。
再者,取消电视购物会影响相关行业的就业和发展,对经济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应该保留电视购物,但需要加强监管,规范节目内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名人名句:“消费者的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欺诈行为都应该受到制裁。
”——罗斯福。
“市场竞争需要公平的环境,欺诈行为会扭曲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亚当·斯密。
经典案例:2017年,某电视购物公司因为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被曝光,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这一事件暴露出电视购物行业存在的问题,加强了人们对取消电视购物的呼声。
综上所述,取消电视购物是有必要的,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规范节目内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是否应该禁止电视购物——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电视购物——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电视购物。
首先,电视购物存在诱导消费的问题。
电视购物节目往往通过精心策划的营销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他们并不真正需要的产品。
这种消费行为不仅会浪费个人财产,还可能导致过度消费和浪费资源。
其次,电视购物存在欺诈行为的可能。
一些不法商家可能通过电视购物节目向观众宣传虚假产品或夸大产品效果,从而欺骗消费者。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
此外,电视购物还可能对观众的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过度关注购物节目可能让人陷入消费主义的泥沼,导致财务困难和心理压力。
而且,一些购物节目的宣传手法可能会让观众产生自卑感和不满足感,影响其心理健康。
综上所述,基于对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稳定的考虑,应该禁止电视购物。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电视购物。
首先,电视购物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通过电视购物,消费者可以了解到更多种类的产品,从而有更多的选择权。
这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提高产品质量。
其次,电视购物为一些小型企业提供了宣传和销售的机会。
对于一些没有实体店面的小型企业来说,电视购物是他们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重要途径。
禁止电视购物可能会对这些企业造成不公平的打击。
此外,电视购物也为一些消费者提供了便利。
对于一些行动不便或无法外出购物的人来说,电视购物是一种便捷的购物方式。
禁止电视购物可能会损害这部分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基于市场自由和消费者选择权的考虑,不应该禁止电视购物。
名人名句和经典案例:“消费者的选择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禁止电视购物将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某经济学家。
“电视购物节目中存在的欺诈行为应该通过加强监管来解决,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电视购物。
”——某法律专家。
案例,某国家对电视购物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管理,通过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和对商家的监督,有效解决了电视购物中存在的欺诈问题,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而没有完全禁止电视购物。
是否应该取消电视购物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取消电视购物辩论辩题正方观点:我认为应该取消电视购物辩论,因为电视购物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
首先,电视购物容易让消费者陷入冲动购物的陷阱。
在电视购物节目中,主持人往往会使用各种手段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他们在没有充分考虑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定。
这种冲动购物行为不仅容易导致消费者的财务损失,还可能让他们购买到并不实用的商品。
其次,电视购物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在电视购物节目中,主持人往往会夸大产品的优点,而很少提及其缺点或存在的问题。
这种信息不对称会让消费者对产品的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导致他们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
此外,电视购物还存在着售后服务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了电视购物节目推销的产品后,往往会发现产品的质量并不如所宣传的那样好,但却很难得到有效的售后服务。
这种情况会让消费者感到被欺骗,对电视购物失去信任。
因此,基于上述原因,我认为应该取消电视购物辩论,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反方观点:我认为不应该取消电视购物辩论,因为电视购物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首先,电视购物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了推广产品的机会,帮助他们开拓市场,增加销售额。
这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是有益的。
其次,电视购物节目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便利的购物方式。
在电视购物节目中,消费者可以通过观看节目了解到各种新奇的产品,而不需要亲自到实体店铺进行购买。
这种购物方式不仅节省了消费者的时间,还能够让他们在家中就能享受到购物的乐趣。
最后,电视购物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一些实用的产品。
虽然有些电视购物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也有很多产品是经过严格筛选和测试的,具有一定的品质保障。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视购物购买到一些独特的、高品质的商品。
因此,基于上述原因,我认为不应该取消电视购物辩论,而是应该通过完善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方式来解决电视购物存在的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保持电视购物的合法性和正常运作。
是否应该取消电视购物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取消电视购物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取消电视购物。
首先,取消电视购物可以减少消费者的不必要支出。
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商家往往通过各种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导致消费者在不需要的情况下进行消费。
据统计,许多消费者在看完电视购物节目后会出现冲动购买的情况,这会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
因此,取消电视购物可以减少消费者的不必要支出,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其次,取消电视购物可以减少环境污染。
电视购物节目中所展示的商品往往是以快速消费为主导,这些商品通常包装精美,但使用寿命短暂,导致大量的包装废弃物和商品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取消电视购物可以减少这种污染。
最后,取消电视购物可以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理性。
电视购物节目中的商品通常是经过精心包装和宣传的,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盲目跟风的消费行为。
取消电视购物可以让消费者更加理性地消费,避免因为受到广告的影响而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
反方观点,不应该取消电视购物。
首先,电视购物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在电视购物节目中,消费者可以了解到各种新奇的商品,这些商品往往是市场上难以找到的,因此取消电视购物会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其次,电视购物为一些小型企业提供了销售渠道。
许多小型企业往往没有能力在大型商场中销售他们的商品,而电视购物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销售平台。
取消电视购物将使这些小型企业失去了一个重要的销售渠道,对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最后,电视购物为一些特殊群体提供了便利。
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往往无法到实体商店购物,而通过电视购物可以方便地购买到他们需要的商品。
取消电视购物将使这些特殊群体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购物方式,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取消电视购物虽然可以减少消费者的不必要支出和环境污染,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理性,但也会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影响小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以及影响特殊群体的购物便利。
因此,不应该取消电视购物。
名人名句:“选择是一种力量。
电视购物及网络购物优劣势分析
电视购物是一种新兴的商品零售方式,多产品、多品牌、大众 化是现代电视购物的基础,以央视购物频道、湖南快乐购物为 例,其产品供应商不仅包括飞利浦、三星、海尔、联想、LG等 著名品牌,同时也包括众多中小企业的大众化生活化的家居商 品,商品品种多达上千个。
随着2006年8月1日禁播令的实施,大量“黑五类”撤出电视 购物频道,以手机为代表的数码产品迎头补上。
中国网通、太平洋保险、中国银行等都已进行电视购物的尝试, 而中国联通的新套餐补贴计划将通过橡果国际的电视购物平台推 出,各地用户只要拨打电视上的橡果全国统一销售号码,即可购 买手机产品,还可同时通过橡果电话中心和后台系统在本地号码 库几千至一万个联通号码中进行开放式选择。
从这些事实看来,中国电视购物往前迈进的步子无疑更加笃定。
15
• 电视购物的劣势(一)
过分功效承诺导致产品快速死亡
• 电视购物广告要在几分钟内抓住观众的眼球并促其购买,常用的 手段是突出产品神奇的功效,并且是在短时间内就能达到普通产 品长期都不能达到的效果。
• 一度泛滥的减肥、丰胸类产品,在主流电视媒体上公开宣称“服 用一天可减2至5公斤,最多的可减10公斤”;“10天即能使胸部 再度发育”等,因为有明确的功能承诺,消费者极易被打动,又 因为有明确的功效参照,如果产品功效没有达到自己的心理预期 ,消费者自然会产生“上当受骗”的感觉,并将这种不良的口碑 传播开来,紧接着,出现大量消费者抛弃该产品的现象。产品的 生命周期也就宣告终结。
广告投放则采取“垃圾时段+高密度轰炸”的策略。一个电购 片短则5分钟,长则20甚至30分钟,而卫视非黄金时段的广告 1分钟1次投放成本一般只有100-200元,相当便宜。通过整合 众多上星电视台狂轰滥炸。只要电话订购量足够高,就能收回 广告成本,迅速实现赢利。
电视购物的利弊
电视购物的利弊第一篇:电视购物的利弊自从电视广告消费进入中国,关于它的争论就从没有间断过。
近几年,运用电视广告消费实现快速发展的产品比比皆是,同时,因为电视广告消费引发信誉危机,甚至败走麦城的企业也数不胜数。
因此,人们对待电视广告消费的观点也大相径庭,有人“乐此不疲”,有人则视之为“洪水猛兽”。
那么,电视广告消费到底有什么优点和弊端,我们又该如何正确对待电视广告消费呢?在欧美日韩,电视广告消费已经成为消费者购物的重要方式。
电视广告消费最大的特点就是“短平快”,这也是众多产品,采用电视广告消费来进行营销推广的最重要原因。
短——短期赢利最大化电视广告与传统的15秒、30秒品牌或产品广告不同。
它的最直接目的就是挣钱、赢利。
电购产品向来遵循“低成本,高定价”的原则,一般电购产品的成本仅为定价的10-20%之间,从而保证充足的利润空间。
广告投放则采取“垃圾时段+高密度轰炸”的策略。
一个电购片短则5分钟,长则20甚至30分钟,而卫视非黄金时段的广告1分钟1次投放成本一般只有100-200元,相当便宜。
通过整合众多上星电视台狂轰滥炸。
只要电话订购量足够高,就能收回广告成本,迅速实现赢利。
而传统的品牌形象广告,至少持续投放3个月,才能对终端销售有明显的拉动作用。
相比起来,电购广告短期内就能实现赢利的最大化。
平——营销4P扁平化在传统的营销策略中,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等四大要素是相对独立的。
一个成功电购片则是营销4P的完美融合。
在产品上,电购的产品大多符合“新、奇、特”的原则,尤其是功能性产品,常常在广告中有诸如“3天见效”、“28天换脸”等明确的功效承诺。
即使是一些比较传统的产品,也会“创造”一套全新概念的理论体系,来表明产品的与众不同,让消费者不得不信,不得不买。
在价格上,既然是新奇特的产品,买卖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等,价格自然“水涨船高”,电购产品的价格一般要高出同类产品的一到数倍。
在渠道上,消费者看过广告直接电话订购,广告本身就兼任渠道、终端的职责,节省了大量的渠道、终端等各种费用。
电视购物研究报告
电视购物研究报告电视购物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购物方式,其在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本报告将对电视购物进行一系列研究,并对其进行分析和总结。
首先,电视购物的优势在于方便快捷。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视购物频道,随时随地购物。
无论是在家中、办公室还是外出旅行时,都可以通过电视购物轻松购买所需商品,无需亲自前往实体店面,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此外,电视购物还可以提供更多的商品选择,消费者可以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各种各样的商品,更容易找到自己想要的产品。
其次,电视购物还具有互动性强的特点。
购物频道通常会邀请专业销售人员为观众介绍商品的特点和使用方法,并解答观众的疑问。
观众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销售人员直接沟通,了解商品的详细信息,从而更好地做出购买决策。
这种直播形式能够增加观众的参与感,使他们更加信任提供的商品信息。
然而,电视购物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电视购物的价格不一定是最优惠的。
由于需要支付广告和相关费用,电视购物频道的商品价格通常较高。
对于追求实惠的消费者来说,电视购物不一定是他们首选的购物方式。
其次,由于消费者无法亲自接触和试穿商品,很难确定商品的质量和适用性。
这对于购买一些重要的商品(如衣物和鞋子)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最后,虽然电视购物频道提供了多样的商品选择,但是消费者却无法实时对比不同品牌和店铺的价格和质量。
总的来说,电视购物作为一种购物方式具有一定的优点和局限性。
对于那些追求方便和更多商品选择的消费者来说,电视购物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但对于那些对价格和商品质量要求较高的消费者来说,他们可能更倾向于去实体店面购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购物逐渐兴起。
消费者可以在网上购物平台上找到范围更广的商品,并且更容易对比价格和质量。
因此,未来电视购物可能会受到来自网上购物的竞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这只是暂时的分配,以后可能发生变化!!
本报记者姚芃
在国外盛行的电视购物,为什么到了中国就会出现这么多欺诈?并没有“原罪”的新兴商业模式为何会背上众多“罪名”?记者就这些急需答案的问题进行了专题采访。
盲区:是节目还是广告?主持人身份如何界定?
电视购物作为无店铺直销业态,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只是根据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电视直销广告管理的通知》,把它划为商业广告,其他均是整顿、禁播的通知、规范性文件。
但按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电视购物进行规范,存在盲区。
比如:电视购物到底是电视节目还是广告?
这个问题不清晰,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等一系列问题,必然是模糊的。
“就目前而言,这是个既说得清、又说不清的问题”。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告诉记者,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17号令),每套节目每天播放电视广告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套节目每天播出总量的20%。
从这个意义上看,未按广告对待。
从工商对广告的管理看,一是广告主支付费用,二是通过媒介发布,三是宣传自己的产品,有这三要素就按广告对待,适用广告法。
实践中虽对电视购物的管理在形式上有些弹性,以适应电视媒体的特点需要,但在实质上没有放开,绝对不允许有虚假、夸大和误导。
制定《节目标准》,将推动电视购物节目的规范化运作和发展,为电视购物节目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提供规矩,很有必要。
还有,主持人是何身份?应担何责?
电视购物节目中的主持人不同于代言名人,但又是整个节目、广告的顶梁柱,他们是什么身份?是演员?是类似于商场的导购员?是电视台代表?是广告主的代言人?他们以讲故事、现场演示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他们在所作的虚假和夸大宣传中承担什么责任?
李方午认为,电视购物频道中的主持人、播音员还有一些演员,基本上是电视商场的推销员,被称之为“代言人”。
我国广告法对代言没有明确界定,应该属于盲区。
国外把代言广告视为“证言广告”,广告中的产品介绍人必须是真实使用者,否则将面临处罚制裁。
国外对代言特别是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处罚甚为严厉,既要处罚传播媒体,又要处罚代言的名人。
曾有法国女演员代言了一款镀金戒指,声称戴上戒指30天后会有好运,结果遭到消费者大量投诉。
后来她被起诉并被判7天监禁。
李方午告诉记者,现行广告法的修改已纳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
对于广告代言的法律责任要列入广告法条款中,代言虚假广告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困境:两个监管者———工商部门和电视台为何缺位?
电视台播出电视购物节目,既是传播信息行为,又是商业销售行为,相关的商品制造商、货源组织商、包装营销商等利益各方又都与电视台密不可分,在利益同构的情形下,电视台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对同场竞赛的其他运动员怎么管?
电视购物归属商品零售业,是虚拟市场,理应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能否管得了电视台?
采访中不少人士所关注的问题,都涉及到电视台和工商部门,他们都是电视购物监管的主要部门。
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新闻媒体也汇入了商业化浪潮,“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体制使电视台的生存问题无从回避。
谈到电视购物乱象,想撇清电视台对利益的追求是不可能的。
李方午说。
中国是世界上电视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全国有900多家无线电视台和700多家有线电视台,各级电视台、有线台和教育电视台频道达3000多个,比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等国家的电视台总和还多。
竞争是残酷的。
伴随电视台频道数量增加,频道价值的减弱,广告是电视媒体生计的重要源泉,但17号令对广告时间的明确限定不能随意突破,而资源不断向优势的电视台集中,各级电视台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
一些地方电视台为了生存,出卖“离峰时段”上购物节目,为一些虚假宣传带来了可乘之机。
一位地方工商局局长如是说。
而另一个监管者———工商部门,该出手时出得了手吗?
“电视台有特殊的资源。
”这位地方工商局局长告诉记者,为了净化电视购物市场,他们曾查到两个“炸弹”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处以违法所得1至5倍的罚款,结果,被打了招呼的工商局连1倍罚款的罚单都开不出来。
一位普通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作为市场监管机关,工商局拥有处罚权,电视购物播放违法违规广告本应受到处罚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无论是电视台还是企业,也无论他们是由于握有舆论话语权还是由于对当地财政的贡献,他们对工商执法都有影响和制衡,能够让工商执法该出手时手出不去。
“电视购物作为新兴商业模式,健康发展所需要的市场管理体系还未形成”,李方午的介绍和分析很能代表大多数被访人士的观点。
入行门槛低,也是电视购物问题频出的一个因素。
据一位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搞一个电视直销公司,七八个人甚至三五个人加一辆汽车,几部电话加几个接线小姐就能搭起销售班子,公司就能开了,而商品、分销等事宜,就让供货的厂家承担。
从实际情况看,电视直销商的工作重心,就是千方百计包装产品、创意广告。
准入门槛低,使违法企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而电视购物节目从内容上说,属广电部门管;从广告形式上说,又由工商部门管,直销企业由商务部门管。
“可现在相应的规范不明确,出了问题很难办。
”这位执法人员说。
饱尝电视购物之苦的张先生认为,消费者在超市、商场买到货,可退、换;网上购物,平台运营商比如淘宝也会负责的;在市场摊位上买到假货,市场开办者也是要担责的。
对于电视购物来说,电视台就是虚拟市场,是销售平台,出了问题,电视台该负什么责任却没说法。
就这样,电视购物陷入到了一个与各方有关、但各方又都无法单独处理的怪圈。
就这样,电视媒体成了电视购物脑残式疯狂推销的最大帮凶,成了忽悠大众的最好工具。
当今社会电视狗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潮流,这种趋势越快,也有越多的消费者受到欺骗,对电视购物产生厌恶。
这是否与其所做的广告有联系?电视购物的弊端是否就是广告效应的欺骗呢?经过与老师和同学们的讨论,分析。
我们对课题研究的可行性进行了初步的论证,根据有关数据显示48%的体验者认为产品宣传存在夸大现象;44%的人认为广告宣传很虚假,同时有近67%的体验者反映产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
对此,我们将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修改得到我们所需要的结果,然后针对弊端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研究方法
本课题属于调查研究类课题,所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调查。
①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
②确定研究方法,分配任务。
③设计问卷,分发问卷。
④分析问卷。
⑤访谈相关人员。
⑥总结材料,撰写报告。
电视购物广告已经成为违法广告的“重灾区”。
在中消协对全国30余个主要电视频道进行的检查中,发现虚假违法电视购物广告占违法广告总数的比率竟高达61%。
电视购物广告看似复杂,其实都逃不脱“三股文”的模式。
一、神奇功效成份;二、离奇产品机理;三、消费者(专家)证言。
而在这三部分中,虚假违法现象十分普遍。
电购广告中的产品神奇成份和机理,基本上都是胡编乱造,根本没有科学性。
要么,此物质根本不存在,要么就是没有这种神奇功能,而那些所谓的研发机构也是子虚乌有。
所有这一切无非是想让观众相信,广告的产品是“新、奇、特”、“划时代”的产品。
而消费者证言更是明显违法,我国《广告法》明文规定,有明显功能的产品,是不允许用患者证言的,更不能与同类产品进行直接比较。
电购广泛采用的消费者证言,形式本身就是违规的,而某些证言十分恶俗,已经触及了道德底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