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物流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学生名单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 土木工程系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 应用化学系 市政工程系 理论与应用力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遥感科学与技术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金融与贸易系 外国语学院 经济系 经济系 物理系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物理系 营造与房地产系 物理系 数学系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 应用物理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程管理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计算科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0921101 理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921201 航天学院 0921202 理学院 09212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21203 理学院 0921203 理学院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工商测试与控制系 测控技术与仪器 女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测试与控制系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男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测试与控制系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男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女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女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女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女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女 管理学院 女 管理学院 女 管理学院 女 管理学院 男 航天学院 男 航天学院 男 航天学院 男 航天学院 女 航天学院 女 航天学院 男 航天学院 男 航天学院 男 航天学院 男 航天学院 通信工程系 通信工程系 通信工程系 通信工程系 通信工程系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会计系 会计系 金融与贸易系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航天工程系 航天工程系 航天工程系 航天工程系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财务管理 会计学 金融学
武汉理工大学物流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
物流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方案二○一一年十二月武汉理工大学物流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方案一、专业基本情况武汉理工大学的“物流工程”专业,前身是武汉交通科技大学的“设备管理工程”和“工业工程”专业,这两个专业分别创建于1992年和1999年。
进入21世纪后,在现代服务业的带动下,物流业得到迅速的发展,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我校将“工业工程”专业按照物流工程模式进行培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02年率先在我国高校提出设立“物流工程”专业,并成为我国高校第一个开设此专业的学校。
至今已有5届毕业生,为我国和我省的物流大型企业,特别是以港口为基地发展物流自动化设计和应用的企业,培养了从事物流自动化设计及应用的高级专门人才。
我校的“物流工程”专业的设立,为我国高校开设此专业提供了经验和示范,如今,全国已经有200多所高等院校都开设了此专业。
2008年,该专业成为湖北省“品牌专业”建设对象。
经过几年建设,武汉理工大学物流工程专业在专业条件、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建设、人才质量培养、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形成了鲜明的专业特色和优势。
同时,我校物流工程专业具有鲜明的工程背景,专业的本科生培养持续保持工程应用的教学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为我国的港口、交通等领域培养了一批物流工程技术人才,也深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本专业专职教师31人,其中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4人),副教授11人,讲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8人。
大多数教师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近五年来,本专业承担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和军品配套项目10余项,经费超过800万元,通过这些项目的研究,提升了物流工程专业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本专业现培养本科生约140人/年,硕士研究生约45人/年,博士生约6人/年。
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物流工程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工程实践能力,分别服务于交通行业的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的物流企业,大部分成为了院所和企业的骨干力量,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17.外语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外国语学院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为了鼓励学生发展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通知,定于2009年5月7日-6月4日期间对2007、2008级本科学生进行专业调整,为做好专业调整工作,外国语学院特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一、成立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王达金副组长:沈革武小组成员:马云霞王琼范静遐刘珍夏育林二、转专业的对象及各专业接受人数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关于2009年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通知》中有关要求,按照学校教务处转专业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可调整到外国语学院2008级各专业的人数为:英语专业8人,法语、日语专业各1人,共计10人。
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1、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法语、日语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知识,语音语调正确,口头表达能力强。
2、《大学英语》课程期末考试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转入英语系的学生,由英语系进行口试、笔试能力测试,根据其考核成绩来确定其转入同年级还是下一年级。
4、申请转入法语或日语专业的以英语为外语的学生只能转入下一年级。
5、申请转入法语或日语专业的以法语或日语为外语的学生,由法语系、日语系进行口试、笔试能力测试,并根据其成绩来确定其转入同年级还是下一年级。
三、转专业的考核方式转专业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专业系指定一名教师命题。
其中笔试考核内容为翻译和写作,主要考察学生对语法及词汇掌握的能力;面试考核内容为口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音语调和英语口头表达能力。
面试与笔试各占50%。
五、转专业的接受原则1、接收时按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申请转入学生经业务考核合格后,由学工办对该生进行思想素质和心理考核。
3、申请转入学生业务考核、思想素质和心理考核合格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方能转入。
4、转入各专业同年级的学生,需按专业计划要求补修必修课学分。
六、考核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考核时间为:2009年5月27日——2009年6月2日外国语学院2009.5.7。
湖北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湖北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一)本项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二)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转专业仅限于同一学科门类内,且只允许一年级学生在第一学期末、二年级学生在第三学期末申请转专业。
学生确有特殊原因,申请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应从一年级开始学习。
(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二、转专业的条件(一)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⒈通过学校举行的转专业考试;⒉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⒊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⒋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⒈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要求,而申请转入学生不能达到者;⒉拟跨批次转专业者;⒊在招生时享受了加分等政策照顾者,包括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预科生、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及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班学生;⒋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的程序(一)转专业考试流程:⒈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在规定学期的第15周前向教务处提出当学期转专业计划,一年级拟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数最高均不超过本学院一年级学生总数的4%,二年级拟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数最高均不超过本学院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⒉教务处在学期末前两周组织拟转专业学生报名,报名结束后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专业报名信息,接受学生调整转专业申请;⒊教务处在学期末最后一周组织转专业考试,根据各学院的拟转入专业计划择优录取。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以相应学期的通知为准。
考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将拟转专业名单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校长批准签发正式文件,学生在新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二)其他原因转专业流程:⒈学生确有特长的,在学期末前两周填写《湖北工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小发明、作品等;⒉学生入学后因病或生理缺陷的,在学期末前两周填写《湖北工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由本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检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开具其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证明;⒊非本人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在学期末前两周填写《湖北工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提供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转出学院审实具体情况;以上三种情况,均由转入、转出学院的院长签字同意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并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校长批准签发正式文件,学生在新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XX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学院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以下称学生)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二)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
第四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一)一年级学生或按大类录取培养学生;(二)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三)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不能跨学科大类。
(四)在校期间未办理过转专业,原则上在校学生只允许一次转专业。
第五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四)预科升本科学生、技能高考类考生申请转入其他专业者;(五)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六)根据教学资源或专业的特殊要求而限制转出专业的学生;(七)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八)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九)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六条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七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章管理和实施第八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务部门、招生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部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
第九条为保障各学科协调发展,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转入、转出比例。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程学分替换的管理办法-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程学分替换的管理办法
校教务字[200838]号
一、总则
为规范本科课程学分替换,加强本科课程学分管理,保证学分替换的科学性、合理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二、校内转专业学生学分替换原则
对于校内转专业学生的学分替换原则:作为替换学分的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课程性质、学时、学分不能低于现修专业被替换课程的要求,学分按照现修专业被替换课程学分计算。
三、采用不同培养模式的学生学分替换原则
对于拟与外单位或外校进行联合培养,采用“1+2+1”、“2+2”、“3+1”等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由相关学院提出修改培养模式的申请,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按照如下原则进行非本校修习课程与本校相关课程的学分替换:
在外单位、外校修习相关课程的成绩由修习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认定,并由对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加盖公章,方可作为替换我校课程学分的成绩依据。
作为替换学分的课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其学科层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课程类别等不能低于现修专业被替换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学分按照现修专业被替换课程学分计算。
四、本科课程学分替换程序
各学院依照上述原则进行课程学分替换,经学院教学分委员会认定,并由其负责人签字认可,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审批通过,方可生效执行。
五、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各专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2008年3月11日。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爱好、特长,尊重学生的意向,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专业认知、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学生对转专业的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转专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纪检处和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具体工作职责是:(一)制定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学校转专业考核,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接受学生咨询、审核转专业申请、具体组织转专业考核、上报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接收并安排转入学生学习事宜。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取得正式学籍且在校学习满一学期的大一学生;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3.符合转入专业相关要求。
(二)学生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出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等期满的学生,因该专业停招,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等特殊情况的。
第七条各学院按照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可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
湖北师范学院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pdf
6、从外校转入者; 7、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艺术类、体育类学生。 五、考试方法和录取原则 申请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大一学生, 必须参加 2015 年 3 月 5 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 为政治专业基础课, 考试时间为 100 分钟, 总分为 100 分。 按照公正、 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依转专业考试成绩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 单报送教务处,由学校审核、公示、正式录取。如考试成绩相同,有 科研成果的学生优先录取。 六、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湖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和教务处 发布的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进行。 七、试卷类型 试卷类型为政治基础课合卷,政治常识、经济常识、哲学常识、 历史常识、法律常识各占 20%左右。主要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 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
1、 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年级人数的 10% 2、 非艺术、 非体育类专业学生
三、可转专业条件 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入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 者) ,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校医院核准,确属 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1.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规范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程序, 确保学院转专业工作的 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婕
副组长:邓光君 夏婷婷 成 员:李福安 王浩 陈燕和 周芳
二、转专业对象及人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对象及人数: 招生专业 经济学 经济统计 国际贸易 财务管理 招生(录取)对象 招生(录取)对象必须符合以 下两个条件: 招生人数上限为该专业该 计划招生(录取)人数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12.29•【字号】鄂教学[2008]18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鄂教学[2008]18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转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转学工作的领导各高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高度重视高校学生转学工作。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校学生转学工作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制度,明确签批校领导、学籍管理部门在转学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省教育厅建立由厅领导主持的协调处理高校学生转学工作集体办公制度。
高校学生转学日常工作由厅高校学生处具体负责。
各高校要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校转学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以适当方式向学生公开。
二、坚持高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原则要求1、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2、学生转学,必须在同学历层次、同招生录取批次之间学校进行。
3、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跨省转学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4、严禁高校以先“借读”后转学等名义,接收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和非本校录取的学生报到入学;严禁接收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的学生到校就读。
5、各高校每年转出转入学生实行总量控制。
中央部委高校、省属本科学校原则上不突破上年录取学生总数的3‰,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不突破上年录取学生总数的5‰。
武汉理工学院-能动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能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和教务处关于“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我院定于2021年4月16日至5月24日,对2019级、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为做好转专业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成立2021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条件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条件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2.2019级以前的学生和已有过转专业记录的学生,只有满足条件2或条件3,才允许申请转专业。
3.以条件2或条件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或限制转专业(一)不予转专业的1.定向培养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3.已有转学经历者。
(二)限制转专业的4.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的学生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航海类专业;5.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只能在国际教育学院内部调整专业;艾克斯马赛学院学生,只能在艾克斯马赛学院内部调整专业。
6.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2018级及之前的学生,自主招生A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材料类所含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B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当年B类计划所属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C类计划(工商管理创业试点班)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2019级学生,不能转入学校当年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五、考核办法及接收原则1) 考核办法:学院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考查学生大学期间已修课程平均成绩(百分制),以及对转入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查其综合素质。
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和社会竞争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为确保各专业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每年转专业学生人数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确定;2.按高考招生分类(理工农医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不同门类间不能转专业;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单招考试录取者;2.专科升入本科者;3.已达到退学标准者;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资格或已办理试读者;5.二年级及其以上者;6.已办理过一次转专业者;7.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8.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对口援助计划等特殊招生类别学生;9.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第三条转专业条件和办理程序1.已取得正式学籍的一年级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之前所修读全部课程无考核不及格记录或在本专业排名前40%者,可在第二学期的十二周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XX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学院依据上述条件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后,将《XX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XX理工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进行选拔考核,考核办法及考核科目由教务处另行发文。
4.教务处在选拔考试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根据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接收计划数,将选拔初审结果报分管校长审核。
5.分管校长报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下发转专业通知单,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6.学校批准设立的教改实验班和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分流等涉及专业变更的,可按照实验班选拔方案和专业分流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后进行变更。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由教务处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允许转专业。
理工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
理工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秩序,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使转学、转专业工作能够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XX理工学院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学生。
第二章转学的条件第三条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本院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四条转学只能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间进行。
提前批次并有特殊要求所录取的学生,一般不予转学。
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原则上应达到转入院校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招生时为非计划内的;4.指标生、指令生、国防生、调剂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5.在同一城市院校的;6.部队院校转入地方院校的;7.初中起点大专班五年制的,前三年期间;8.大学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9.应予以退学的;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章转专业的条件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与要求转入专业相关专长(有省级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获奖等证书原件),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学院审核属实的;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具体标准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经学院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4.给优秀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开设绿色通道,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T0%的学生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资格。
在符合转专业规定的前提下,经本人提出申请,转出转入系同意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转入专业加试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教务处审批,择优转入;5.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及学院学科调整的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而调整专业者。
6.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复学时所录取的专业停招的,由学院安排转入相近专业。
华工转专业的方法
华工转专业的方法华工转专业是指华工学生从一个专业转到另一个专业。
以下是关于这个过程的10个方法:1. 确定专业转换的原因:华工需要明确为什么想转专业。
可能是因为发现自己对当前专业不感兴趣,或者发现其他专业更适合自己的职业目标。
2. 认真了解目标专业:在转专业前,华工需要深入了解目标专业的课程设置、学习内容和就业前景等信息。
这样可以确保转专业的选择是明智的。
3. 与目标专业的教师和学生交流:华工可以与目标专业的教师和学生交流,了解他们对专业的看法和体验。
这样可以帮助华工更好地评估自己是否适合目标专业。
4. 考虑相关专业:如果发现目标专业与当前专业完全不相关,华工可以考虑一些相关专业,这样转专业的门槛可能会较低。
5. 了解转专业要求:华工需要了解学校关于转专业的具体要求,如转专业成绩要求、申请截止日期等。
这可以帮助华工做出合理的规划。
6. 提前准备:在申请转专业之前,华工可以提前学习目标专业的一些基本知识,以增加自己的竞争力。
7. 与任课教师沟通:华工可以与当前专业的任课教师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支持自己的转专业申请。
他们的意见和推荐可以对转专业申请起到积极的作用。
8. 了解申请程序:华工需要了解学校的转专业申请程序,如申请表格、材料准备等。
这样可以确保自己的申请材料完整并按时递交。
9. 注重绩效:在准备转专业申请材料时,华工需要注重自己在当前专业的学习成绩和其他绩效。
这可以增加成功转专业的机会。
10. 接受结果:无论转专业申请的结果如何,华工都需要接受并尊重学校的决定。
如果无法成功转专业,可以考虑其他途径来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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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学院2009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
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及《关于2009年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的通知》精神,现对我院转专业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物流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赵章焰
副组长:聂微菁
成员:李玲芳周进军刘祥伟骆知文乔京
二、实施细则:
1.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平均学分绩的年级专业排名在前20%,无不及格课程;
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生所在学院确认,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注:满足条件二或条件三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只能在学校为其提供的专业中进行选择。
2.名额:
08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6人
物流工程专业 5人
物流管理专业 7人
07级:各专业可接收学生数按以下原则控制-转专业后的班级学生人数在38人以内,转专业学生的比例控制在2007级专业在校生人数的10%。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在校期间因违纪(或违法)受过处分(或处理)者;
2、委托培养的学生、定向培养的学生、体育特招生、艺术特长生、水上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的学生、国防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4、入学后已调整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5、申请转入专业的招生科类与本人高考科类不一致的学生。
4.我院不接收文科生
三、工作程序
1.本院学生申请转入其它学院的程序:
1)申请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由教学副院长签署转出的意见,交一份给学院教学办备查。
3)由学生本人将《审批表》交转入学院。
2. 其它学院学生申请转入本院的程序:
1)申请人应将转出学院签署过意见的《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物流学院教
学办。
2)教学办于5月21日,组织转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对符合学校《关于2009年普通全日制
学生转专业的通知》规定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
3)考核小组组长代表考核小组在《审批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
4)考核结果于校园网物流学院网页公示一周后上交教务处。
3.学院内部转专业的程序:
1)申请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物流学院教学办;
2)申请人与其他学院一起统一参与学院组织的考核。
四、考核方式
08级:
1.第一学期平均成绩+(英语+高数)÷2*0.25,占80%;
2.面试成绩,占20%。
包括:①申请人自我介绍(本人在原学院原专业学习情况、各种
奖励情况、心理与身体健康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等),简要陈述申请转专业的理由。
②申请人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
3.所有提交申请的学生需经学院考核小组按考核成绩排名择优转入,额满为止。
07级:三个学期的平均分成绩。
五、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1)学院接受申请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5月20日前
2)学院考核时间:2009年5月27日-2009年6月2日
3)面试时间:2009年5月28日下午2:30开始(周四)
4)面试地点:物流工程学院三楼会议室
六、其它
1.6月2日将考核结果公示于校园网物流学院网页,时间三天,接受师生监督。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院于6月5日将材料上报教务处。
2.咨询地点:物流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86562947
物流工程学院
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