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说
初中小说摘抄笔记(3篇)
第1篇一、前言初中阶段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也是培养阅读兴趣和文学素养的关键时期。
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和深刻的内涵,深受广大初中生的喜爱。
本笔记旨在记录和分享我在初中时期阅读的小说摘抄,希望通过这些精彩片段,激发同学们对阅读的兴趣,提升文学素养。
二、小说摘抄1.《骆驼祥子》(1)摘抄:“那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生活。
”分析:这句话体现了主人公祥子在经历了一系列挫折后,逐渐成长为一个独立的成年人。
(2)摘抄:“他像一匹饿狼,扑向了那片麦田。
”分析:这句话形象地描绘了祥子对生活的渴望和追求。
2.《小王子》(1)摘抄:“星星发亮,是为了让每一个人有一天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
”分析:这句话寓意着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星空,我们要努力寻找并珍惜。
(2)摘抄:“你要记得,你是一只狐狸,所以我希望你驯服我。
”分析:这句话表达了小王子对玫瑰花的情感,以及狐狸对小王子的信任。
3.《简·爱》(1)摘抄:“我决不把我的心交给你,即使你拥有整个世界。
”分析:这句话体现了主人公简·爱独立自主的性格和坚定的信念。
(2)摘抄:“我爱他,如同爱生命。
”分析:这句话表达了简·爱对罗切斯特的深情厚意。
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1)摘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分析:这句话强调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激励我们要珍惜时光,努力奋斗。
(2)摘抄:“钢铁是在旺火和骤冷中炼成的。
”分析:这句话寓意着人的意志品质需要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和磨砺。
5.《哈利·波特与魔法石》(1)摘抄:“勇敢就是,用恐惧的心,去做应该做的事。
”分析:这句话告诉我们,勇敢并不意味着没有恐惧,而是敢于面对恐惧,坚持自己的信念。
(2)摘抄:“只要我们在一起,就什么困难都不怕。
”分析:这句话体现了哈利·波特与朋友们之间的深厚友谊,以及他们共同面对困难的决心。
我的第一篇小说;_高三作文
我的第一篇小说;四外号教授本来是打算不再续写教授的,由于他也是我们寝室成员之一,并受大家的一再邀请。
请别误会,我并不是与他有深愁大恨,关键是我觉得对他我实在是无从动笔呀!教授真名为x洪波,第一次听见他的名字就让我联想到大海的波涛,汹涌澎湃!因为他有些孤僻,整天就知道看小说。
我觉得他已看成小说精了。
教授看小说我认为那是看到了一定的水平。
早上为了争取时间多看会儿小说可以只吃饼干不吃饭,一手抱包装袋,一手按油漆都快脱掉的手机按键。
而且你可以常常看见他把一块饼干静止放在那满是蛀牙的口中,先鼻音很重的叱笑两声,然后再把那块饼干放在嘴唇边细嚼细嚼。
知道的人是以为他在吃饼干。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嚼口香糖呢!教授的特别多得真是让人都无法理解,让我怎么说呢?平常我们在寝室里连续作战几个小时做功课,而他却先跷个二皇腿捧着诺基亚看小说。
看得那是垂涎欲滴啊!就更街道上乞丐看见烹香四溢的火鸡一样。
直到大概我们都快收工,那时他才慢不经心的拿课本出来。
教授看小说就像有三大定时炸弹,随时都会不定时的轰炸我们寝室。
一是傻笑,我猜他看到异能玄师来到异界漂亮妹妹害羞时,他就会为自己看懂其中的意林而傻笑。
因为平时我们说什么他都不肯理会,唯美女话题他才马首示瞻、寻归捣底。
他笑的那个突然啊,如果寝室墙上有只蝙蝠也得被他的超声波给振聋失足,摔倒在地,窒息而死。
特征二,爱学僵尸跳,我听党说教授这几天像是中了邪似的,爱学僵尸跳,让我们多留意一下。
刚开始我还不大相信,直到有天晚上…寝室只留下我和教授两人,我把青年文摘拿出来翻翻,而教授也和平常一样看《异界药师》,没等半个小时,我强烈感觉到一阵阵轻风在身后来回穿梭,他果然跳了,我的天啦!该不会真的中邪了吧,我心里暗暗焦虑,要是真是中邪了我一个人该怎么把他拖到医院呢?我慢慢回头想看个究竟,当时我与教授的距离不过3点几英尺,不到1/4柱香的时间,我用眼睛的余光向左右200度的面积来回扫荡,的确是他正紧闭双腿一蹦一跳的在不到30平方米的寝室来回跳跃。
我的长篇小说_五年级作文_3
我的长篇小说
上级说到,赛尔们又要到下一个星球了,这个星球就是——海洋星。
来到海洋星,平时默默不闻的流水似乎非常有精神,抓了贝尔、利牙鱼、布鲁……突然从海洋星最深处蹦出了一个鲨鱼,流水的利牙鱼突然说:“爸爸,我就跟着流水主人走了,再见!”钢牙鲨:水系boss,水圣的后代,正寻找相应的人。
钢牙鲨:“不准走,带走我的儿子,必须通过我!”于是钢牙鲨和流水的宠物伊优打了起来,“伊优,用拍打!”钢牙鲨用了咬碎,“伊优,用闪避,避开他的攻击!”钢牙鲨用冰之牙,没打中,“伊优,给他最后一击,水流喷射!”钢牙鲨失败了,他告诉流水:“我在等一个可以打败我的人,原来是你,你的爷爷是叫水圣吗?”流水:“对!”“就是你,过来,我给你配方,自己看吧!再见”
配方又来了,是什么,请听下回分解。
第1页共1页。
我最喜欢的小说 英语作文
My favorite novel is a captivating piece of literature that has left an indelible mark on my heart and mind.It is a book that I find myself returning to time and time again, each read revealing new layers of meaning and depth.The novels title is To Kill a Mockingbird,written by the esteemed American author Harper Lee,and it was first published in1960.Set in the fictional town of Maycomb,Alabama,during the Great Depression,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a comingofage story that centers around the lives of two siblings,Scout and Jem Finch,and their father,Atticus Finch,a lawyer.The novel is narrated by Scout, whose innocent perspective and keen observations provide a unique lens through which we view the events and characters of the story.One of the reasons why this novel is my favorite is because of its exploration of complex themes such as racial injustice,moral growth,and social inequality.The story is set against the backdrop of a racially segregated society,where the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 against African Americans are deeply ingrained.The trial of Tom Robinson,a black man falsely accused of raping a white woman,is a central plot point in the novel.Through this trial,Harper Lee exposes the deepseated racism in the community and the injustice that results from it.Atticus Finch,the moral compass of the novel,is a character that I greatly admire.He is a man of integrity and courage,who stands up for what is right despite the societal pressures and threats to his reputation.His defense of Tom Robinson is a testament to his unwavering commitment to justice and equality.Atticus also serves as a role model for his children,teaching them the importance of empathy,understanding,and standing up for what is right.The character development 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another aspect that I find particularly compelling.As Scout and Jem grow and mature,they learn valuable lessons about the world around them and the people in it.They come to understand the complexities of human nature and the importance of treating others with kindness and respect,regardless of their race or social status.The novel also delves into the concept of otherness,as the children learn to see beyond the superficial differences that divide people and recognize the shared humanity that connects us all.The writing style of Harper Lee is another reason why I hold this novel in high regard. Her prose is both descriptive and evocative,transporting the reader to the small town of Maycomb and immersing them in the lives of its inhabitants.The dialogue is authentic and engaging,and the narrative voice of Scout is both charming and insightful.Lees writing captures the essence of the time period and the setting,making the novel a vividand immersive reading experience.In conclusion,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my favorite novel because of its rich and nuanced exploration of themes such as racial injustice,moral growth,and social inequality.The characters are welldeveloped and relatable,and the writing style is both engaging and evocative.The novel serves as a powerful reminder of the importance of empathy,understanding,and standing up for what is right,even in the face of adversity. It is a timeless piece of literature that continues to resonate with readers of all ages and backgrounds,and it is a book that I will continue to cherish and revisit for years to come.。
我喜欢,我收藏,我推荐的(小说)
1、《歌尽桃花》作者:靡宝【书籍简介】:暗恋了数年的温柔英俊的邻居大哥哥即将结婚,失恋的谢怀珉同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借着同乘电梯的档儿开口表白。
可是人生就是那么奇妙,下一秒,电梯失重了。
当小谢同学再度张开眼睛时,她的世界已经完全颠覆。
镜子里黑瘦的小女孩是她的新身份。
神仙说,命格君系统有误,你就再等等吧。
这可要等到什么时候?百无聊赖的小谢同学,就这样开始了她啼笑皆非的穿越之旅——【类型】:穿越,古代,架空,借尸还魂,言情【我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采用第一人称的文文(后半段用的第三人称),我一直不喜欢第一人称的文,觉得有点假,但这篇文不一样,我还少有的看了第二遍。
语言诙谐幽默,是很大的亮点,我非常喜欢。
除此之外,情节也非常好,不狗血,很有看头。
虽然幽默诙谐,有时有点搞笑,但是,其中不乏纠结之处,让我很是难过的地方虽不多,但亦不少。
我非常喜欢,感兴趣的文友不妨看看!!!2、《重生之小资生活》作者:妩妩998【书籍简介】:大龄剩女的悲哀,刘沁前世相亲了n次都没把自己嫁出去,短短的一生却有太多的无奈和辛酸。
如今重生了,虽然生活根基仍然是那么差,虽然依然是种田,但她相信生活是需要经营的。
了解了未来十几年大致发展方向的她,定能让自己全家的平淡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让自己过上平凡的小资生活。
这次重生刘沁不求大富大贵,只愿小富即安。
【类型】:重生,现代【我说】:典型的重生回自己小时候然后努力改变自己,改变家人的命运的重生小说。
我很喜欢这种重生后努力改变的文文,尽管有些地方有点欠妥。
文中男主对女主的感情虽然开始的有一点莫名其妙,但是,这种从一而终的感情我一直特别的喜欢。
总的来说,有情节,有美女,有帅哥,有动人的感情,我很喜欢。
3、《重生之窈窕薯女》【书籍简介】:“我要爱情事业两得意!”流星雨之夜,被人称为薯女的宁青敏双手合什,闭眼,对着将要湮灭的流星雨用尽全部心思,全部力气,咬牙许愿.缓缓的睁开眼时宁青敏发现原来对着流星许愿有时真的能实现。
六年级作文小说:我的长篇小说(星系初开,赛尔号的初行。)(4)
六年级作文小说:我的长篇小说(星系初开,赛尔号的初行。
)(4)
上集说到,一个黑影正在看着快乐玩耍的柔草,黑影是谁,柔草会有危险吗?刷,从草丛里蹦出了一只大型蘑菇,它死死盯着柔草,像是有什么事。
蘑菇怪:11boss中草圣的后代,为草属性,可烈火却因克草系不分青红皂白,叫上了也克草系的追风向蘑菇怪发起了攻击,没想到,蘑菇怪身边突然出现一个光罩,弹开了小火猴和小莹峰(烈火和追风的宠物)。
又是一个没想到,在刚才蘑菇怪防御的一瞬间,柔草的身体突然也出现了光罩,难道……对,柔草就是草圣的后代,只不过是人型。
蘑菇怪走到柔草跟前,开口说了话:”我是草圣制造出来的精灵,我们家族世世代代守在这里,等待一个和我有感应的人,并把这个配方给她,现在,你就是我等的人,我也该回去了,又是一声刷,蘑菇怪不见了,柔草看着配方,上面画着一个布布种子一个加号,一个小豆芽,一个等号,等号后面好像被盖住了,但是柔草的手一摸,看见了,是一个新精灵,下面写着黄金布布……黄金布布是什么精灵?请听下回分解。
我喜欢的小说英语作文
When it comes to literature,there are countless novels that have captured the hearts and minds of readers across the globe.Among these,I have a particular fondness for a novel that has left a lasting impression on me.This novel is not just a collection of words on pages,but a journey that takes me through a myriad of emotions and experiences. The story unfolds with a rich tapestry of characters,each with their own unique personality and backstory.The protagonist,a character that I find myself deeply empathizing with,embarks on a quest that is both personal and universal.Their journey is filled with trials and tribulations,moments of joy and sorrow,and encounters that challenge their beliefs and values.The setting of the novel is vividly painted,transporting me to a different time and place. The authors use of descriptive language immerses me in the environment,allowing me to visualize the scenes as if I were there.The landscapes,the architecture,and the cultural nuances are all meticulously crafted,adding depth and authenticity to the narrative. One of the most compelling aspects of this novel is the plot.It is a masterful blend of suspense,drama,and emotion that keeps me engaged from beginning to end.The twists and turns are unexpected yet logical,making the story unpredictable and exciting.The pacing is wellbalanced,allowing for moments of introspection and character development without sacrificing the momentum of the plot.The themes explored in the novel resonate deeply with me.They touch upon universal human experiences such as love,loss,ambition,and the search for meaning.The author delves into the complexities of human nature,exploring the duality of good and evil,and the struggle between societal expectations and personal desires.The writing style of the novel is another aspect that I greatly appreciate.The prose is eloquent and poetic,yet it remains accessible and engaging.The authors command of language is evident,with a rich vocabulary and a keen eye for detail.The dialogue is natural and authentic,adding to the realism of the characters and their interactions.In conclusion,the novel that I love is a testament to the power of storytelling.It is a work of art that transcends time and space,connecting with readers on a profound level.The characters,the setting,the plot,the themes,and the writing style all come together to create a reading experience that is both enjoyable and thoughtprovoking.This novel has left an indelible mark on my heart and mind,and it is a story that I will carry with me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小说爱好者的分享我最喜爱的小说与分析
小说爱好者的分享我最喜爱的小说与分析
作为一名小说爱好者,我一直有着强烈的阅读热情和对优秀小说的
渴望。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百年孤独》,这是一本由拉丁美洲文学大
师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所写的小说。
《百年孤独》所展现的是一个由布恩迪亚家族构成的虚构城镇马孔
多的百年历史,在这段时间里,这个家族经历了繁荣、衰落、荣耀和
灭亡。
小说的丰富多彩的人物、世界观和布满玄机的情节,一度使我
深深沉迷其中。
作为一本值得深度分析的小说,《百年孤独》从哲学、历史、政治、文化等多重角度深入探讨许多人类命运中共性的话题,其中最为让我
感动的是对时间的描绘。
这本小说中的时间是一个环状的、又往前推进又不断回到原始点的
构造,这个特殊的结构力图呈现出时间的无限循环,而不是线性渐进
的方式。
这让我有一种超越时空的感受,和一股呼吸大自然的力量。
在马孔多这个地方,时间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生命从来不会消失成零,而是变化着不同的状态,它无处不在却难以捉摸,这启迪我去思
考关于时间、生命和人性等更深的话题。
总之,《百年孤独》的魅力比我所写的更多,读完这本书后,我深
刻理解到了一本小说可以被赋予不仅仅是好玩和娱乐的含义,还可以
是一部启蒙哲学、历史或者文化研究的经典之作。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什么 为什么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什么为什么我最喜欢的小说是什么?为什么喜欢它?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自己喜欢的小说,它们或让我们忘却烦恼,或引领我们探索未知世界,或激发我们的情感共鸣。
而在众多的小说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是由卡勒德·胡赛尼所著的一部小说。
这本书首次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它在文学界的声誉和口碑,许多读者纷纷评价它为一部触动人心的作品。
在阅读之后,我深深为这本小说所揭示的主题和故事所感动。
首先,这本小说以描述主人公哈桑和阿米尔之间的友情为核心。
哈桑是主人公阿米尔的家仆,他们两人不同社会地位的交集让我感受到了生命中的不公平和残忍。
尽管哈桑经历了许多苦难,但他对主人阿米尔的忠诚和友爱从未改变,这令我深感敬佩。
通过阅读这个故事,我意识到友情是一种无私的情感,它不受种族、地位或时间的限制,而是源自心灵的相知相惜。
这种真挚的情感感染了我,让我更加珍视我的朋友,并与他们建立起更加坚固的联系。
其次,小说通过揭示主人公之间的家庭关系,向读者展现了家庭之间的复杂性。
阿米尔和他的父亲之间的关系经历了许多挫折和考验,但最终他们能够通过对彼此的理解和宽容实现和解。
这个故事中反映出家庭成员之间的纠葛和矛盾,以及家庭中潜藏的爱和温暖。
通过阅读这个故事,我深刻意识到家庭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家庭是人们温暖的港湾,是爱与关怀的源泉。
因此,我更加理解和珍视自己的家人,并愿意为了他们的幸福和团结付出努力。
最后,小说也通过揭示战争对一个国家和人民的深远影响,展现了阿富汗历史上的不幸事件。
通过主人公阿米尔和他的家人的亲身经历,读者能够感受到战争给人们的生活和心灵带来的创伤和痛苦。
阿富汗的动荡历史不仅让我了解了这个国家的背景,更加让我思考战争的本质和对人类社会的毁灭性影响。
这本小说通过战争与和平之间的对比,呼吁人们珍惜和平,追求和谐。
综上所述,《追风筝的人》以其深刻的情感描写、对友情、家庭和战争的思考,以及对人性的探索而成为我最喜欢的小说。
我喜欢的小说作文
我喜欢的小说作文我喜欢的小说小说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给了我无限的想象力和情感体验。
在众多的小说中,有着一本特别吸引我的作品,它是《红楼梦》。
下面我将会详细描述我喜欢这本小说的原因以及它给我带来的深刻感受。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古代经典小说,由曹雪芹所著。
它以清代大观园为背景,通过复杂而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深入人心的人物塑造,展现了封建家族世界的繁华和沉寂。
首先,我喜欢《红楼梦》是因为它的人物塑造非常丰富多样。
小说中有着众多个性鲜明、经典的人物形象,每个人物都有着鲜活的特征,使得整个故事更加生动。
林黛玉聪明才智过人,但却性格高傲敏感;贾宝玉天真善良,却常为情所困;王熙凤机智聪慧,但阴险狡诈。
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人物,我感受到了不同性格和命运的碰撞,也对人性和生活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
其次,小说中的情节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小说中,平凡的人物遭遇复杂的情感纠葛和命运的转折,使得整个故事充满了戏剧性和悬疑感。
它既有宫廷权谋的斗争,也有家族内讧的矛盾。
通过这些曲折的情节,我被吸引并一直追随着小说的发展,渴望解开其中的谜团。
还有,小说中展现的家族、社会背景也给了我很多启示。
《红楼梦》通过对封建家族的描绘,展现出这一时代的社会风貌和人们的生活方式。
其中,对女性地位和婚姻制度的揭示深深触动了我。
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有的被迫订婚,有的被贬作妾室,有的在家庭纷争中挣扎。
这些情节使我思考女性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命运,也让我更加珍惜今天的平等与自由。
最后,小说中的一些句子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曹雪芹以他的独特语言和细腻的描写,将人物的情感和内心世界展现得淋漓尽致。
例如,“得意忘形九万年”、“黛玉简直是成了一把火”等经典句子都使我为之动容。
总之,我喜欢的小说《红楼梦》给了我关于人性、情感和社会的深刻思考。
它的人物塑造丰富多样,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背景描写栩栩如生,语言独特优美。
《红楼梦》是一本我反复阅读并从中获益良多的小说,它也让我更加热爱阅读和文学创作。
我的自创小说作文英语
In the heart of a bustling metropolis,where the concrete jungle roared with the symphony of life,there lived a young man named Ethan.He was not an ordinary man he was a dreamer,a creator of worlds,a weaver of stories that danced in the twilight of reality and fantasy.Ethans life was a tapestry of words,woven with threads of imagination and inked with the hues of his experiences.He spent his days in a small,cluttered apartment,surrounded by the echoes of his own thoughts and the whispers of his characters.His nights were filled with the glow of his computer screen,as he poured his soul into the digital pages of his novel.The novel was his masterpiece,a story that had been brewing in his mind for years.It was a tale of love and loss,of triumph and tragedy,set in a world where magic and technology coexisted in a delicate balance.The protagonist,a young woman named Elara, was a beacon of hope in a world teetering on the edge of chaos.Elara was a character that Ethan had poured his heart into.She was a reflection of his own dreams and aspirations,a symbol of the resilience and strength that he admired in people.She was a warrior,a scholar,and a dreamer,all rolled into one.Her journey was a mirror of Ethans own,filled with trials and tribulations that tested her resolve and shaped her character.The world that Ethan created was a living,breathing entity,with its own history,culture, and mythology.It was a place where magic was as common as the air,and technology was the heartbeat of society.The two forces were in a constant dance,creating a dynamic and everchanging landscape that was as beautiful as it was dangerous.As Ethan delved deeper into his novel,he found himself becoming more and more engrossed in the world he had created.The characters felt like old friends,their voices as familiar as his own.The plotlines twisted and turned like a labyrinth,leading him down paths he had never imagined.But as the novel grew,so did the challenges that Ethan faced.The pressure to create something extraordinary weighed heavily on his shoulders.He found himself questioning his abilities,doubting whether his story was good enough,whether it would resonate with readers.Yet,despite the doubts and the fears,Ethan pressed on.He knew that this novel was more than just a collection of words on a page it was a piece of his soul,a testament to his passion for storytelling.He poured his heart and his dreams into every sentence,everyparagraph,every chapter.And as the novel neared its completion,Ethan began to see the fruits of his labor.The characters came to life,their stories unfolding like a beautiful symphony.The world he had created was vibrant and alive,filled with wonder and magic.In the end,the novel was more than just a story it was a journey,a reflection of Ethans own life and experiences.It was a testament to the power of imagination and the resilience of the human spirit.As Ethan sat back and looked at the final draft of his novel,he felt a sense of pride and accomplishment.He knew that he had created something special,something that would touch the hearts of readers and transport them to the magical world he had built.And so,with a deep breath and a flicker of hope in his eyes,Ethan prepared to share his story with the world,to let it fly free like a bird,soaring high above the concrete jungle, carrying with it the dreams and aspirations of a young man who dared to dream beyond the boundaries of reality.。
我写的短篇小说
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生活着一群善良而勤劳的人们。
这里的天空总是那么湛蓝,云朵像棉花糖一样飘浮在空中。
小镇的中心有一棵巨大的梧桐树,它就像一位慈祥的老人,守护着这个小镇。
我是小镇上的一个普通孩子,名叫小明。
我热爱生活,喜欢用我的眼睛去发现身边的美好。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想要写一篇短篇小说。
于是,我拿起笔和纸,开始了我的创作之旅。
我的小说名叫《勇敢的小兔子》。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片美丽的森林里,住着一只小兔子。
小兔子非常勇敢,它总是敢于探索未知的世界。
有一天,森林里来了一只凶猛的大灰狼。
大灰狼四处寻找食物,吓得小动物们都躲了起来。
小兔子看到大家都很害怕,决定挺身而出,保护大家。
小兔子找到了大灰狼,勇敢地说:“你不要欺负其他小动物,不然我不会放过你的。
”大灰狼看到小兔子这么小,却这么勇敢,不禁笑了起来。
它说:“你这么小,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小兔子毫不畏惧,它说:“我虽然小,但是我有勇气和智慧。
我一定会打败你的。
”于是,小兔子和大灰狼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小兔子利用自己的灵活和机智,躲避着大灰狼的攻击。
它还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用石头砸向大灰狼。
大灰狼被小兔子的勇敢和智慧所折服,最终灰溜溜地离开了森林。
小动物们看到小兔子打败了大灰狼,都非常高兴。
它们纷纷跑出来,感谢小兔子。
小兔子说:“不用谢,我们是一家人,应该互相帮助。
”从那以后,森林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和快乐。
我写完这个故事后,感到非常自豪。
我觉得自己就像小兔子一样勇敢和智慧。
我把我的小说拿给爸爸妈妈看,他们都夸我写得好。
他们说:“这个故事很有意义,它告诉我们要勇敢面对困难,不要害怕挑战。
”我还把我的小说拿给老师看,老师也表扬了我。
她说:“你的想象力很丰富,语言也很生动。
希望你以后能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听了爸爸妈妈和老师的表扬,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写作梦想。
我决定以后要多读书,多写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地努力,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我写的短篇小说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坐在窗前,思绪飘向了远方。
突然,我有了一个奇妙的想法——写一篇短篇小说。
我想写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
在一个小镇上,有两个好朋友,小明和小红。
他们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
有一天,学校组织了一次野外探险活动。
小明和小红都非常兴奋,他们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探索大自然的奥秘。
在探险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挑战。
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互相帮助,共同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
当他们来到一条小河边时,发现河水非常湍急,无法过河。
小明和小红开始想办法。
他们四处寻找可以过河的工具,但是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
就在他们感到绝望的时候,小明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说:“我们可以用树枝和绳子做一个简易的木筏,然后划过去。
”小红听了,觉得这个办法非常好。
于是,他们开始行动起来。
他们找来了一些树枝和绳子,然后用绳子把树枝绑在一起,做成了一个简易的木筏。
接着,他们把木筏推到河里,小心翼翼地划了过去。
当他们终于到达对岸时,他们高兴得跳了起来。
在探险的过程中,小明和小红还遇到了很多其他的困难和挑战。
但是,他们始终没有放弃,而是互相鼓励,共同前进。
最终,他们成功地完成了探险活动,回到了学校。
通过这次探险活动,小明和小红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他们明白了,在困难面前,只要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
从那以后,小明和小红更加珍惜彼此的友谊。
他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一起成长。
他们的故事也成为了小镇上的一段佳话,激励着更多的人珍惜友谊,勇敢面对困难。
我觉得这个故事非常有意义。
它告诉我们,友谊是非常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朋友。
同时,它也告诉我们,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要勇敢地面对,互相帮助,共同努力。
我希望我的短篇小说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感动。
我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故事,并且从中感受到友谊的力量。
我的小说_高中高三作文600字
我的小说
整理东西翻出了曾经喜欢得不得了的小说,都是当时我特别宝贝的小说,如今却积攒了很多灰尘,可能是那个年龄最爱这类的言情小说吧,甚至于有时候还很羡慕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希望且经常幻想自己也是里面的那个灰姑娘,有一天会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或者霸道总裁,但是现在想来,还是挺搞笑的,当时怎么会有这种这么不现实的想法啊,我想也许,那就是青春吧,是那个年纪应该有的东西。
最大的乐趣就是中午午休的时候,我可以和朋友一起去书店逛一逛,我最喜欢闻新书的味道,有的人说喜欢新书的味道是因为铅中毒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每次买了新书都会闻一闻味道好不好闻,有时候甚至通过味道来选书,哈哈。
也许看到这,你会觉得我和朋友是一个超级爱学习的人了,但是我和朋友去书店都是去看有没有新的小说,像霸道总裁或者校园朦胧爱情故事的小说是我们的最爱,但每次我们也就是买一本杂志收尾,因为杂志几元一本,五六元我们还是可以负担的起,但是小说通常是几十元,我和朋友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还是不舍得花在小说上,如果有那种已经打开包装可以供我们阅读的书,那我们就会一直看到快上课了,才急忙跑回学校。
以前的自己也算得上是才华横溢吧,有理想,有想法,小说也不是白看的,我都会把自己看的小说和自己的想法加以整合,写出自己的小说,还没有写完就已经在同学中间传阅了。
可能真的是老了吧,现在的我却已经写不出小说了。
这些找出来的小说,我也不打算留了,还是卖掉吧,那个年龄的我已经长大了。
6上-1-我的小小说
课题第1课小孩也能写书——“我的小小说”教材版本格林教材课型小小说课时120分钟授课时间2015.9习作题目1、我的小学生活3、小小说自命题2、我的世界教学目标1、六年级素材作业指导,为学生今后要完成的每周素材作业做一次指导。
2、一周写一个小小说的一个章节。
3、了解小小说的特点及简单写作方法。
4、采用活动教学法、讨论法、对话法。
教学重难点1.激发学生写作愿望,培养自主作文的兴趣。
2、指导过程:写什么——怎么写——写得有意义3、该设立怎样的主题内容,适合自己写的,有写作的冲动是良好的开始。
教学准备教师:带几本典型的书,以此书的封面、目录、序、作者介绍等作为示范的丰富材料,深情并茂地讲述如何写好引人入胜的内容。
学生:图书室书目启发。
教学过程基础环节1、师生问候:提出新学期本年级本班努力目标;常规要求(老师自拟);欢迎班级新同学自我介绍。
2、第二课时学生草稿时收假期作文手抄报和好词句积累单,告知将参与第五届“格林手抄报大赛”及“优秀积累作业展”。
(已完成的,按用心程度各发金奖券1-3枚)新课指导师:【板书:学写小小说】很多同学可能会问,我这么小,能写书吗?为什么不能呢!郭敬明11岁开始写小小说,17岁出书。
别把写书看得多神秘,美国的小学生一入学,老师就要求他们写一本书:《我的一家》。
老师曾经给一个六年级作文班的孩子们一本书的封面,叫──《荒岛求生记》,封面挺漂亮,可是里面没有一个字,我告诉他们,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可是需要你们自己来写,嘿!没有一个孩子不愿意写的。
一、写什么呢?──写自己喜欢写的啦1、【随机板书】你可以写你的小学生活中难忘的事,从一年级或者回忆中难忘有趣的事和人写起,如: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第一次作弊、快乐老师、我的好兄弟……;写我的一家,写爸爸妈妈告诉你的成长历程;你可以写家里的那只小狗的历险故事;你可以写班里每天发生的有趣的事;你可以写有一天你突然变小了骑着一只天鹅环游世界……总之,写你喜欢写的就行了。
我的男人小说的结局
我的男人小说的结局
我曾经读过一本小说,名叫《我的男人》。
这本小说的故事情节错综复杂,让人难以忘怀。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说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她深爱着一个叫做杨斌的男孩。
在女孩的眼里,杨斌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男人,他有着高高的身材、阳光的笑容和温柔的性格。
女孩为了得到杨斌的爱,付出了很多很多,但是杨斌却总是对她若即若离,让女孩感到十分痛苦。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女孩生日那天。
女孩收到了一封信,信里写着杨斌对她的爱,以及他们在未来的生活。
女孩感到无比的幸福和感动,她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这是一个恶作剧。
杨斌并没有写那封信,是女孩的好友为了让女孩开心而写的。
女孩感到自己被欺骗了,她对杨斌彻底绝望了。
但是,命运的安排让她重新遇到了一个男人,他叫做王泽。
王泽是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他对女孩的好感让女孩感到十分惊讶,但是女孩仍然对他心存疑虑。
在故事的结尾,女孩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她选择了王泽,而不是杨斌。
女孩认为,王泽是一个对她好、可以给她幸福的男人,他值得女孩爱。
于是,女孩和王泽开始了一段浪漫的感情。
这个结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认为,女孩的决定非常明智,因为爱情不仅仅是感觉,还需要对方的关注和呵护。
女孩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如何去选择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男人,这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训。
总之,故事的结局让人印象深刻,它告诉我们,爱情需要付出,但也需要理智。
只有当我们学会了如何去选择和珍惜一个人的时候,我们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的长篇小说_五年级作文_4
我的长篇小说
上集说到,英卡洛斯和萨格拉斯的分别、谱尼和谱尼七兄弟的战斗。
今天我就来说一说英卡洛斯和萨格拉斯消失的事情,以及赛尔号的初行!
不知怎么的,一直井水不犯河水的圣和恶两势力,竟打起来了,又不知怎么的,在这场战斗中,又出现了11个精灵,它们用了“boss合击”平息了这场战争,并把谱尼和七兄弟封印在了一个隐形的空间里,但是这个空间一碰到铁就会显现,并可以让里面的精灵逃出来。
说说赛尔号吧,赛尔号第一次试飞的时候,带上了20个赛尔,分别叫柔草、流水、烈火、追风、迅雷、寒冰、地击、机攻、暗涩、苦普、龙力、圣坠、英力、萨量、(后7个的完全根据谱尼七兄弟的名字,用处应该知道了吧O(∩_∩)O)它们正带着赛尔号起航!
20个人在飞行中会遇到什么困难呢,请听下回分解。
第1页共1页。
我写的短篇小说
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生活着一群善良而勤劳的人们。
这里有蓝天白云、绿树成荫,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缓缓流淌。
我叫小明,是这个小镇上的一名普通小学生。
我热爱生活,喜欢用我的眼睛去发现身边的美好。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想要写一篇短篇小说,来记录下小镇上的点点滴滴。
于是,我拿起笔和纸,开始了我的创作之旅。
我想写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因为在我的生活中,友谊是最珍贵的财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两个好朋友,小刚和小强。
他们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成长。
小刚是一个勇敢而坚强的男孩,小强则是一个聪明而善良的男孩。
他们总是互相帮助、互相支持,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会放弃。
有一天,小镇上突然发生了一场大火。
火势凶猛,很快就蔓延到了小刚和小强的家。
他们看着自己的家被大火吞噬,心里非常难过。
但是,他们并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决定一起努力,重建家园。
小刚和小强四处寻找帮助,他们找到了许多善良的人们。
大家一起捐款、捐物,帮助他们重建家园。
在大家的帮助下,小刚和小强的家很快就重建好了。
他们非常感激大家的帮助,决定以后也要像大家一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从那以后,小刚和小强更加珍惜彼此的友谊。
他们一起努力学习,一起帮助别人,成为了小镇上的小英雄。
他们的故事也被人们传颂着,成为了小镇上的一段佳话。
我写完这个短篇小说后,心里非常高兴。
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我把这个短篇小说拿给我的老师看,老师看了之后,非常赞赏我的作品。
她对我说:“小明,你的小说写得非常好。
你用简单的语言,讲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友谊是最珍贵的财富,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朋友,互相帮助、互相支持。
”听了老师的话,我心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我决定以后要多写一些短篇小说,来记录下生活中的美好。
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感受生活,用爱去传递温暖,我们的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我写的短篇小说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坐在窗前,思绪飘向了远方。
突然,我有了一个奇妙的想法,我要写一篇短篇小说。
我拿起笔,开始在纸上写下我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小明的男孩。
小明是一个非常善良、勇敢的孩子。
他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小村庄里,村庄周围有青山绿水,还有一片茂密的森林。
有一天,小明听说村庄附近的森林里出现了一只凶猛的野兽,这只野兽经常袭击村民们的家畜,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小明决定挺身而出,去森林里寻找这只野兽,保护村民们的安全。
小明带着勇气和决心,走进了森林。
森林里非常安静,只有鸟儿的歌声和树叶的沙沙声。
小明小心翼翼地走着,时刻保持着警惕。
突然,他听到了一声咆哮,一只巨大的野兽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只野兽长得非常可怕,它有着锋利的爪子和尖锐的牙齿,眼睛里闪烁着凶狠的光芒。
小明吓得心跳加速,但他并没有退缩。
他想起了自己的使命,他要保护村民们的安全。
小明勇敢地面对着野兽,他大声地说:“你不要再伤害村民们的家畜了,否则我不会放过你的!”野兽听了小明的话,更加愤怒了,它向小明扑了过来。
小明灵活地躲开了野兽的攻击,然后拿起一根木棍,向野兽打去。
野兽被小明的勇敢和顽强所激怒,它更加疯狂地攻击小明。
小明毫不畏惧,他与野兽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在战斗中,小明发现野兽的弱点是它的眼睛。
于是,他瞄准野兽的眼睛,用力地扔出了手中的木棍。
木棍准确地击中了野兽的眼睛,野兽痛苦地咆哮着,转身逃跑了。
小明成功地赶走了野兽,保护了村民们的安全。
小明回到村庄,村民们都非常感激他。
大家纷纷称赞小明是一个勇敢的英雄。
小明听了大家的称赞,心里非常高兴。
他知道,只要有勇气和决心,就没有什么困难是无法克服的。
从那以后,小明更加努力地学习和锻炼,他希望自己能够变得更加强大,保护更多的人。
他的故事也在村庄里流传了下来,成为了大家学习的榜样。
在写这个短篇小说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小明的勇敢和善良。
他的故事让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退缩,要勇敢地面对。
第一次写小说范文
第一次写小说范文
一天,我看了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心血来潮,写了一本小说,吸引了无数的读者。
我想:我也要来写一本小说。
我找来一本崭新的笔记本,就开始我的写作了。
我先给我的小说取了个书名,叫《陈成冒险小说》。
主要内容当然就是我扛着枪去冒险啦。
写着写着,我碰到了不会写的“枪”字,就去问妈妈。
妈妈说:“作家可不能写错别字,也不能用拼音代替。
你还是去请教字典吧?”
这可真是个好主意。
有了字典这个好老师,我就可以不用求人啦。
我一边写一边查,一口气写了两个章节。
我兴奋地拿给妈妈看,妈妈看了直点头:“不错!不错!有作家的潜力!”我听了,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比得到我最爱的水弹枪还要高兴一百倍。
我突然想到,我最喜欢看的书里面都配有插图。
如果我的小说也有插图,不是更棒吗?说干就干,我又开始给我的小说配图了。
陈成的冒险小说还在继续哦,敬请期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写字台前的人
——刘珅
一
半夜,一阵如洪水即将决堤的尿欲将我从睡梦中扯醒。
极不情愿地下了床,揉揉惺忪的睡眼,看看钟,已是午夜12点1刻了。
离开了暖和的被窝,感觉身上的毛孔马上收缩了起来。
我匆忙了事,又躺到了柔软的席梦思上。
这时,我听见耳边隐隐约约传来“沙沙”的声响。
我起初以为是窗外风拂动树叶的声音,便没有太在意。
可这声音听起来十分的近,而且频率很高,就像是一只老鼠在我的耳边磨牙。
这当然是很诡异的事,我便下意识地睁开了眼……
我以前学哲学的时候,曾在书上看到莱布尼兹的一句话:天下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
我那时候很不以为然,于是从校园的香樟树上摘了无数片的叶子。
可是一片片地比较后,真的没有发现两片相同的叶子。
我从此十分坚定地相信这一真理。
可是,这一亘古不变的真理,在我睁开眼的一刹那全部土崩瓦解。
发现自己所坚信的真理被打破是多么地令我惶恐呀!我感到了与生俱来从未有过的恐惧,我敢说我的魂魄的一只脚已迈入了西天的大门。
一个人,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正坐在我的写字台前。
他神情凝重,一只手托着额头,另一只手则在纸上快速地写着什么。
“沙沙”的声响就是从他的笔下传出来的。
出于本能的恐惧,我强迫自己不能看他,可是我的身体又在剧烈地抖动着,根本无法入睡。
他到底是谁?是人还是鬼?他从哪里来?他要干什么?他为什么和我长得一模一样……一连串的问题迫使我不得不再次睁开眼睛,看看这到底是不是一个可怕的梦,还是纯粹是我臆造出来的。
可是,那个人依然存在,他的姿势依旧不改。
又是一阵战栗。
我竭力保持稳定,再次打量他。
他有着高高的鼻梁,轮廓分明的面部,薄薄的嘴唇。
对,正是我,因为他的嘴角还有一颗清晰可辨的痣。
我想就是双胞胎也不会有如此吻合的面部特征。
再看看他的眼睛,虽不大但犀利有神,茶色的瞳孔焕发出耀眼的光芒,像是一把利剑直指我的额心。
突然,他的眼珠子动了一下。
天哪,我怎么能看他的眼睛呢?根据光的反射定理,我能看到他,他也能看到我。
我吓得连忙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他会不会发现床上躺着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会伤害我吗?我双手紧抓被盖,慢慢地往上扯,终于盖住了头。
“沙沙”的声音渐行渐远,东方的晨曦愈显愈白……
二
由于受到了惊吓,第二天我9点才爬起来。
不过这并不要紧,因为今天是休息日。
父母倒是早就起来了,已为我准备好了早餐。
因为即将面临高考,父母对我格外关心。
妈妈还是那一贯的问候:“晚上睡得好吗?”我不禁想起了昨晚那可怕的一幕。
可是我不敢对父母讲。
因为我怕他们担心,更怕他们给我冠以“睡眠不好”之名给我买来一大堆的药剂。
一日恍惚。
可怕的夜晚又如期而至了。
今晚我特意很早就睡下了。
为了减少排尿,我几乎是滴水未沾。
可是不知睡了多久,我又听到了“沙沙”的声响。
天哪!这次不用睁开眼我也知道是什么?
我睡觉没有关灯的习惯,因此我费了很大的劲才睁开刺痛的眼睛。
又是他,又是那个姿势。
我多想按下床头的电灯开关,这样我就可以眼不见为净了。
可是我怕这样会惊动他。
别说是惊动他,就是他动一根手指我也会吓得魂飞魄散。
可就在这时,我该死的尿欲又来了。
怎么办?憋着总不是个办法。
我真想把它尿在床上,可是已经发育了二十年的大脑中枢已不会任我做这样的傻事了。
我就这样强忍着,祈祷着这个人快点消失。
一阵又一阵的痛楚在冲击着我。
我感觉自己的膀胱膨胀到了极限,马上就要爆裂了。
这样下去是要出人命的。
求生的欲望使我战胜了恐惧感:大不了跟那个人拼了。
于是,我慢慢地掀开了被子,身子已经侧到床沿上了。
席梦思床的弹簧发出的“吱呀”在万籁俱寂的深夜显得格外突兀。
我马上停了下来。
可是那个人好像全然不知,仍旧在那边不知疲倦地写着。
我稍微放大了胆子,穿上拖鞋马上跑进了卫生间。
我多想在厕所里不出去呀!可冬天逼人的寒气不啻尖利的银针,扎向我每一个毛孔。
我不得已战战栗栗地回到了房间。
那个人的姿势依旧不改。
我现在确信他是看不到我的。
于是,我的心里踏实了不少。
不久我就睡着了。
三
这几天我真是萎靡不振。
为了减轻自己的恐惧,我开始向遇到的每一个人讲述我的经历。
可他们都觉得我是在痴人说梦,一个个摇着头走开了,我又向老师倾诉我的烦恼,可他的表情让我更加受不了。
他甚至还对我说:“快要高考了,魔幻类的小说少看点。
”
天哪,这算是哪门子事呀!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相信我。
这些平时和我亲密无间的朋友为什么都不理我?
我开始陷入了极度的孤独和无助之中。
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不以为然的面孔,我真恨不得走上去抽他个一百巴掌。
可是,我不能这么做,我也不敢这么做,为了在这个世界生存,我只能容忍。
四
天空再一次落下了帷幕。
沙沙、沙沙、沙沙……
我已经有了在每个晚上12点1刻醒来的生物钟,尽管我很想改变它。
那个人依旧如塑像般坐在写字台前,手不停地挥动着。
我已无所无惧了。
我掀起了被子,想看看这个人到底在写些什么。
我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靠近他,我甚至能感受到他的鼻息。
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如此近距离地靠在一起,没有经历过此事的人是无法想象这有多么的神奇与诡异。
可是我不怕,我知道他看不见我。
我只想看看他到底在写些什么。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潦草的字迹和我如出一辙。
上面的内容更是令我震惊。
人的孤独的地方在于别人不能完全理解你的心情,但这有时也会成为心理的屏障,不然别人就能清楚地看透你,你赤裸裸的内心就会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你内心的鬼胎就很容易遭到打击。
可是这个人却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他所记下的,全是我内心的肮脏的想法。
包括我如何欺骗老师,如何暗算同学,如何诅咒朋友,还有我所干的一些见不得人的事等等。
这些丑恶的记录充斥着他的笔记本,且至少已有几百页了。
我看到的只是九牛之一毛罢了。
我开始十分的羞愧,然后又感到很愤怒。
最后,恐惧感占据了我的心头。
他怎么知道这些?要是这些被别人知道了怎么办?就在我想着如何销毁这些证据时,他似乎发现了什么,动了动身子。
我吓得连忙跑到客厅里,躲在沙发后面。
这时,他站了起来,并朝客厅走来。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
还好他没有朝我走来。
只见他打开了大门,朝外面走去。
出于好奇,我也跟了出来。
他走得很快,不久就穿过了我家外面的那条小道,进入了一片树林。
林子很小,马上就到了尽头。
我看见前面有很多人围在一块,像是在审判一个罪犯。
那个写字台前的人朝他们走了过去。
我突然感到了极度的恐惧。
不行,我要阻止他。
于是,我拣起了一块石头,悄悄地走到他的背后,朝他的后脑勺猛地一击。
他缓缓地转过身来,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片刻也不敢停留,以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家,钻到被窝里。
五
我从此终日恍惚。
我偷偷地去药店买了一盒安眠药。
我也改掉了夜晚睡觉不关灯的习惯。
因此,我再也没有醒来过。
当然,我再也没有看到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