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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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拓用地空间,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用地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国发[2008]1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0]55号)、《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等文件精神。确定选取了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作为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为确保该项目能在全面分析项目特点、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以及技术要求等问题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订本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根据土利用总厅规划,将若干块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
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l,政府主导,共同推进。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方式推进实施,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国土部门牵头组织,发改、住建、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及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调配合,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共同推进工作。
2.统筹规划,增减平衡。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并合理组织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适度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建新区
占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提高,并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水利建设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在封闭运行的项目区内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农用地不减少、耕地数量和质量不降低等增减动态平衡。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状况,结合地方生态、文
化、民俗等特点,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项目区应优先选择政府领导重视、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具有建设用地整理(拆旧)潜力的乡镇先行开展工作。根据自身的条件,调控实施进度,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方针,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的负担,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这些地区的示范,循序渐进,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4.尊重民意,保障权益。项目区选点布局要开展论证征求意见并实地踏勘,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及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拆迁补偿安置等,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程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的社会稳定。
5.生态优先,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实行生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危旧房改造以及自治区整村推进土地整理工作,促进城镇与农村及矿区工人村、建新与拆旧、自然形态与规划形态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挂钩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
建新地块数量和规模。建新地块中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民的土地面积不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建新地块中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应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入制、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地权属代表参与工程监理,监督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具体实施机构应依法组织厂矿设施、房屋拆除,并按照批复的拆旧区整理复垦规划设计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复垦。
根据长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集中各项涉农资金统筹开展老旧、空闲、粗放农村建设用地或废弃独立工矿用地等的拆迁安置以及整理
复垦,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结合项目区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土地灾毁防治和地质灾害防治,对农村道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建设,改善农村或矿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三、挂钩工作具备的基础和主要条件
通过对建设用地供需情况以及乡村空闲废弃建设用地整理
复垦潜力的摸底了解和意愿调查,我区已经具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条件:
(一)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区城镇化建设步
伐加快,对照《长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新增
建设用地指标和实际需要,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缓解发展用地指标问题,逐步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目标。
(二)当地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区拆旧地块所在的长洲镇龙华村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对该项工予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希望尽快启动项目。项目实施费用列入政府年度预算,开展前期投入资金有保证。
(三)群众积极性较高。拟申报的项目拆旧地块不涉及农民安置,土地权属人均表示同意将本区域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
(四)土地整理潜力较大。已选定的拆旧区现状地类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区内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水电排泄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村民对集中居住、统一规划新村、统一布局基础设施的愿望较为强烈。拆旧地块地形平坦,土壤未受污染,气候、水分和土质等条件均适宜复垦为旱地,种植蔬菜、玉米等农作物,土地整理潜力较大。
(五)建新地块土地开发条件成熟.拟申报项目区建新地块
所在区域的市政配套基础实施基本到位,开发条件基本成熟,土地征收环境良好,自治区下达挂钩周转指标后,可尽快组织土地征收和出让,既可保障部分城市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又可确保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