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O贷款风险分析与政策建议
中小型国企MBO分析
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式偿还债 务 .资本退 出渠道并不畅通。
由于 以上约束 . 我国相 当一部分企业的 M O带有员工持股 的 B 影子—— 经理层收购资金主要不是 借贷而是 自筹 财务 角度看 . 从 并不具有杠 杆收购的特征 ; 从管理者个人来说 . 获得所有权是一种
中小型国企实施M O的可行性 B
2中小型国企本身的特点使M O易于可行。目 . . B 前 国务院国 则表现出明显的中国特色——政府的意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 邀 .
资 委直接管理着 1 1 8 家中央大型 国企 .其中相当一部分可谓肩负 严重地损害了产权改 革过程 中的公平 原则 诚然 .由于我 国的 着国家经济命脉 .而且资产规模 巨大 .产权结构复杂 ,管理的任 资本市 场 以及产 权交 易市场不 完善 . 各级 政府在 实施 MB O中具 务 当然也相 当艰巨。如果对其 实施 MB O.则会使管理层的身份由 有重要 的指导作 用 .在 一定程 度上可 以制约 经理层 的 ” 租行 寻 单 一的经营者角色 变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双重 身份 .不符合 为 ” 。但是 .政府是通 过行政性命令进 行控制 .而不是通过融资 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 向。而相对于大型国企来说 .中小型国企 来控制 . 这是不利于 MB O的发展 的 有些政府有关人 员的思想不
( i i t于18年发现. Mk Wrh) 0 e g 9 是指 目 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 理层收购完成后的还款 渠道单 一。由于我国企业产权转让 市场还
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 ,从而改变公 司的所有权结构或 控制权 不活跃 ,造成企业股份的流动性很差 ,主要依靠增加企 业未来经 结构 .进而通过重组 目标公司 .实现预期 收益 的并购行为。 通过收购 ,企业的管理层集所有权 与经 营权于一身 .在某种 程度上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 。
我国推行MBO的现实问题和对策建议
经 济 论 坛
我国推行 MB O的现实问题和对策建议
何 建 武 ’ 卢 山冰 耿 瑞 霞 ’
( 1 . 西京 学 院教务 处 ; 2 . 西 北大 学经 济管理 学 院 陕西 西安
【 摘
7 1 0 1 2 3 )
要 】 本文针对我 国推 行 MB O 的现 实问题 , 提 出 了相关对策建议 。要 完善 法制环境 ; 大力进行金 融体制改革 , 设计 多样化 的金 融
层 靠发 行大 量垃 圾债 券筹 措大 部 分资金 。而在 我国 , 发行垃 圾 债券 是 不 允许 的 。落后 的 金融 体 制 、 比较 单一 的金 融 工具 使 MB O从 银 行 融资 的可 能性 非 常小 , 现行 法律 禁止 企业 用股 票或 资产作 为 抵押 向银 行贷 款 , 还 禁止 个人 以股 票作 抵 押 向银行 贷 款 收购 股权 , 这 些 导 致了 我国企 业推行 MB O时资 金来 源窄 , 融资艰 难 。 配套 的 中 介机 构 问题 多 。中 介 机构 可 以 提供 对公 司价 值 的标 准 化评 估 , 又可 提供 必要 的税 收和 法律 方面 的服务 以及参与 收购 策 略、 融 资 策 略 的 制 定 。但 我 国 的中 介 机构 服 务 很 不 发 达 、 不完 善 , 这 导致 MB O这 种需 要极 强 专业 性服 务 的操 作过 程难 度 增加 , 加大 了 MB O的收 购成本 。比如 , 我 国资 产评估 机构 水平参 差不 齐 , 一 些 评 估人 员 职业 道 德素 质 低下 , 会 计 师事 务 所不 独 立不 客观 做 假 帐 , 这 些易 造 成 国有 资产 或 明 或暗 的大 量 流 失 。要在 国企 改 制 中引 进 MB O, 必须 要有 成熟 的高水 平 专业 中介 服务 机构 , 而不 是 完全 由企 业 和地 方政府 自发 完成 。 资产 定价与 管理层价 值度 量问题 。在 MB O操作 中 , 资产 定价是 个关键 问题 , 决 定了 MB O的最终成 功与否 。国外对 资产定价 有一 套 完整规 范的定价规则 和方法 , 通常 聘请独立 客观 具有专业 资格的中 介 服务机构去具体运 作 , 更为重要 的是 , 国外的 MB O是在 一个公平公 开 的完 全竞争 市场下 集中竞 价进 行的 , 最 大限度 地保证 了公正 公信 。 在我 国的国企中 ,M B O的卖方是政府 , 买方则是 由政府 委派的管理人 员, 一 般来说作 为政府的代 表人 ( 国企 的上级主管 部门 )与政府 本身 的 目标函数存在 差异 , 他们 又与企业管 理人员有着 千丝万缕上 的连带 关 系, 这就导致 了寻租发 生的可能 。资产 定价较大程 度上取决于 企业 管理层与 政府代 表人的暗箱操作 , 幕后交易 , 标准化 、 透明化 、 规 范化程 度比较低 ,“ 分、 卖、 赏 ”普遍存在 , 难以对 目标企业进行市场化 的合理 定价 , 造成 了国有资产 流失 , 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如宇通客 车不公 布股 权转让价格 , 美 的两 次股权 转 、 止1 介格均低于每股净资产 。 管理 者风险和 MB O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 息不对称问题 。由于 国 有 产权所 有者虚位 , 企业由 内部人 控制 , 所谓 内部人控 制, 指在国有资 本 出资不 到位的情况 下 , 内部人利 用信息不对 称损害股东 权益和其他 相 关者利益的行为 。某些状态下 内部人利益与外部人利益相斥 。我 国 目前上 市公 司高管人 员与 国有股 的名义 代表之 间存在严 重 的信 息不 对 称 。有些公 司管理者 通过调 剂或隐藏利润或抽逃资金 ( 通过大量的 关 联交易 )的办法扩 大帐面亏损 , 然后利用账 面亏损逼 迫地方政府低
MBO内部融资方案
MBO内部融资方案MBO(Management Buyout)是指企业内部管理层通过资本市场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购买所处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行为。
MBO内部融资方案是指进行MBO交易时,内部管理层如何筹集资金购买股权。
1.银行贷款:管理层可以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以购买股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银行通常会要求管理层提供详细的财务数据、未来收入预测、资产评估报告等信息,以评估企业的借款能力和还款能力。
贷款的利率和条件将根据企业的风险和信用评级进行确定。
此外,还可以探索与银行合作进行共同投资的可能性。
2.资本市场融资:管理层可以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
融资渠道包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私募股权和债券投资者等。
这种方式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确保市场对企业未来发展的看好并愿意投资。
3.私募融资:管理层可以与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基金或其他专业投资者合作,从中筹集资金。
这种方式通常要求管理层向投资者提供详细的商业计划书、财务数据和未来收入预测。
投资者可能要求获得一定的股权或投资回报。
4.内部股权转让:管理层可以与现有股东进行谈判,以购买他们的股权。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避免与外部投资者分享控制权,保持更高的决策自主权。
管理层可以与现有股东商议购买股权的价格和付款条件。
5.员工股权计划:管理层可以向员工出售股权期权或股票,以换取他们的资金或努力的投入。
这种方式可以增加员工的责任感和动力,进一步凝聚团队力量,同时也可以筹集部分资金。
此外,管理层还可以采取多种内外结合的方式进行融资,以分散风险和增加融资的灵活性。
例如,通过与银行贷款结合发行债券,或与风投机构合作进行私募融资等。
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策略
加强与投资者关系
THANKS
感谢观看
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策略
xx年xx月xx日
MBO简介MBO的融资方式MBO的融资策略MBO的融资风险及控制措施MBO的融资案例分析MBO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contents
目录
MBO简介
01
1
MBO的定义
2
3
管理层收购MBO是指公司的管理层或员工为了获得公司的所有权而进行的融资活动。
MBO是一种企业重组的形式,通常是通过管理层或员工发起购买公司的股份来实现的。
在MBO中,管理层或员工通常会通过设立投资公司或通过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以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
03
MBO可以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
MBO的特点
01
MBO是一种内部融资的方式,通常不需要对外披露信息,因此具有信息保密性。
02
MBO可以使得公司的管理层或员工获得公司的所有权,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优点
管理层需要承担较大的资金压力,如果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可能会给管理层带来较大的财务压力。
缺点
内部融资
优点
银行贷款可以提供较大的资金支持,且利率较低,能够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
缺点
银行贷款通常需要企业提供抵押或担保,如果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信用评级和贷款额度。
银行贷款融资
优点
债券融资可以提供较大的资金支持,且债券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能够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
MBO企业的未来发展策略建议
管理层收购后,应注重加强企业治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加强企业治理
MBO企业应聚焦核心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MBO实施的利弊得失
国有企业MBO实施的利弊得失汇报人:2023-12-11•MBO背景与概念•国有企业MBO实施现状分析•国有企业MBO实施利益分析目录•国有企业MBO实施风险挑战•完善国有企业MBO对策建议•总结与展望01MBO背景与概念MBO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当时主要用于解决企业代理成本过高和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
MBO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企业重组和治理工具。
MBO起源与发展发展起源产权结构改革国有企业需要通过MBO等方式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引入民间资本,增强企业活力。
激励机制完善MBO可以建立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股权激励机制,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市场化运作MBO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改革需求MBO定义及特点定义MB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者收购”,是指企业的管理者通过融资等方式收购所在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对企业的控制权转移和资产重组。
特点MBO具有杠杆效应,即以较少的自有资金撬动较大的收购规模;同时,MBO通常伴随着企业战略调整、组织优化和激励机制改革等。
02国有企业MBO实施现状分析政策法规环境政策法规支持政府对国有企业MBO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推动MBO在国有企业的顺利实施。
法律法规约束MBO实施过程中,国有企业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等,确保MBO的合法合规性,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实施情况统计数据实施数量近年来,实施MBO的国有企业数量逐渐增加,显示出MBO在国有企业中的广泛应用和认可。
实施效果从已实施MBO的国有企业来看,大多数企业的经营绩效和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显著提升,证明了MBO的有效性。
成功案例展示案例一某大型国有企业在实施MBO后,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激励机制等措施,成功提升了企业整体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管理层收购(MBO)的运作环节步骤与风险
管理层收购(MBO)的运作环节步骤与风险管理层收购MBO(Man agementBuyout,)是并购的一种,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传统并购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并购方式。
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一种行为,从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资产等变化,以改变公司所有制结构,通过收购使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
MBO主要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经理层利用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其公司股东结构、资产结构和控制权结构,进而达到重组其公司目的,与此同时获得预期收益。
由于这种方式在解决并购最关键的融资问题上,是通过向目标公司的内部员工出售股权,在西方国家这一做法可以减免税收,减低并购成本而得以盛行。
MBO通过设计管理层既是企业所有者又是企业经营者的特殊身份,希望企业在管理层的自我激励机制,以及在高负债的外部约束下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也就是,MBO最重要的目标是做大蛋糕,管理层在蛋糕的增量中利用融资杠杆获得超额利润,同时给MBO融资的一方也在增量蛋糕中获得高额回报。
管理层收购的基本出发点是解决企业内部激励机制问题,降低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成本。
解决内部激励、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方式有许多种,而MBO是最直接的一种方式。
直观来看,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内部激励不足和扭曲的情况下,管理层收购不可避免地成为解决我国国有企业激励不足的一种选择。
在我国国企改革的大环境下,可能会更有成效。
一、MBO运作中涉及的主要环节。
首先是成立一家持股主体即设立一家公司,作为拟收购目标公司的主体。
壳公司的资本结构就是过流性贷款加自有资金。
设立新公司的原因是因为管理层作为自然人要实现对目标企业资产的收购,必须借助于法人形式才能实现。
可以说,这种方式开拓了国有股转让的一种新模式。
其次是有关收购的资金问题。
在国外,由于可利用的金融工具较多,管理层收购方可从银行获得大量贷款,甚至可以发行垃圾债券来筹措巨额资金。
MBO存在的问题(doc 5页)
MBO存在的问题(doc 5页)MBO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管理层收购(MBO)是指公司管理者或经理层通过借贷融资购买本公司股份,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股权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这种国际上通用的收购行为,在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中却发生了变异,出现了不少问题。
研究这些问题背后的动因,对于促进中国国有企业MBO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MBO在中国实践中的变异MBO发源于英国。
1980年,英国经济学家迈克·莱特(Mike Wright)在研究公司的分立和剥离时发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在被分立或剥离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被出售给了原先管理该企业的管理(或经理)层。
在当时的研究中,这种现象还没有名字,人们笼统地把它称之为“buy-outs”。
后来,英国对此类收购进行融资的主要机构工商金融公司(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Finance Corporation)把这种现象起名为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简称为MBO,该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MBO的出现并非偶然,在很大程度上,它可以说是20世纪70年代公司分拆的结果。
公司分拆是指大公司将部分非主导业务剥离出去,以便集中精力经营主导业务。
在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以前,公司发展的总趋势是:不断地寻求兼并机会,迅速扩大公司规模,很少出现通过公司分拆将公司变小的现象。
物极必反,20世纪70年代后,这种倾向开始逆转,很多过去因追求多样化而形成的大公司遇到了发展的障碍而不得不将公司拆小,即卖掉一些业绩不佳的辅助业务或子公司等,在很多时候,公司总部更愿意将小公司卖给原来经营公司的管理层,即所有权变更而管理层不变,这就是MBO。
中国MBO实践始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在MBO的实践中往往以廉价获取国有资产为主要目的,所以导致中外的MBO存在很多差异:1.目标动因不同。
MBO的运作方式及其关键问题(doc 11页)
MBO的运作方式及其关键问题(doc 11页)MBO的运作方式及其关键问题十六大报告提出国有资产要分级管理,要有计划地实施国有股减持,这为MBO从幕后走向前台提供了政策保障。
我国目前有11万亿国有资产,其中有2/3需要盘活,这幺多的国有资本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可选择的对象无非是外资、民营资本和身处其中的管理层,MBO必将成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配套、各类制度机制不健全,MBO市场的发展一直是举步维艰、陷阱重重,致使MBO从一开始引进我国就毁誉参半,成为争议的焦点。
业界需要规则,市场呼唤规范,只有在健全的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才能形成有效的市场、合法的收购主体、有法可依的定价模式和融资渠道,才能保证MBO的运作安全有效,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那幺一个规范的MBO方案是怎样运作的?我国在MBO运作过程中有哪些关键的问题及其管理者决策的依据是什幺?本文将对此进行初步的探析。
一、一个完整的MBO方案是怎样操作的MBO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从而使企业的原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的一种收购行为。
对于MBO的产生,理论界的主要解释是MBO节约了代理成本,这种节约体现在两个方面:诱导专用人力资本的投资是导致MBO的根本原因;信息优势使管理层实际获得了公司的控制权,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分离带来了经济学上的经典代理问题,而MBO使两权合一,节约了两权分离带来的成本。
从这里可以看出,MBO对我国企业改制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明晰产权、所有者回归;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股权激励,培育中国企业家阶层;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退出等。
MBO没有一个固定模式,也不存在保证成功的模式。
它的判断标准是能使企业的管理层、所有层都有一个比较满意的方案,而且在这个方案的基础上能够使得这个企业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我国上市公司MBO运作的案例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MBO运作的案例分析我国上市公司MBO运作的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了MBO(管理层收购)运作,这一运作方式在提振市场信心、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以某我国上市公司MBO运作为例,分析其运作模式及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某我国上市公司成立于1990年,专注于电子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然而,在近几年的竞争中,公司的市场地位逐渐下滑,经营状况趋于不稳定。
为了重拾市场竞争力,公司管理层决定实施MBO运作。
首先,管理层与外部投资者合作,共同成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SPV),该SPV由管理层和投资者按比例出资。
管理层以其在公司的权益作为出资,而投资者主要以货币资金作为出资。
通过合作成立SPV,既能有效整合管理层的资源优势,又能吸引外部资本的注入。
其次,SPV以一定价格从上市公司购买公司股权,完成管理层收购。
这一步骤的关键是确定公司的估值,并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完成股权转让。
在本案例中,公司的估值主要基于其过去几年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进行评估。
同时,设立独立的估值机构进行公正的估值工作,确保管理层和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
完成收购后,管理层开始全面进行企业改革和战略调整。
他们组织全体员工参与企业发展规划,提出新的战略目标和运营模式。
同时,注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此外,管理层还通过技术升级、市场开拓等措施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结果,经过几年的努力,该上市公司成功实现了转型升级。
其市场地位得到明显提升,销售额和利润率均呈现增长趋势。
此外,公司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先后推出一系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MBO运作不仅使得公司的经营状况得到改善,也提振了市场信心,增强了资本市场的活力。
此案例证明,MBO运作作为一种有效的企业治理模式,可以充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论我国上市公司MBO法律监管
论我国上市公司MBO的法律监管摘要:mbo是一个舶来品,从它被引入到我国的那一刻起就与我国的相关经济与法律环境格格不入。
十多年过去了,作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的一次大胆尝试,mbo在收购主体、收购价格、融资渠道、信息披露等方面依然存在不少法律监管缺陷。
本文试着针对上以问题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求为上市公司mbo的合法有效进行保驾护航。
关键词:上市公司 mbo 法律监管一、mbo在我国的发展概况mbo是一种杠杆收购,起源于英国,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购买本公司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者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并购行为。
从2000年粤美的在上市公司中率先实施mbo,到2001年上市公司进行mbo逐渐成为市场热点,而中国证监会2002年10月8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使上市公司mbo逐步走向规范化。
2003年4月7日mbo被财政部”紧急叫停”--在相关法规未完善之前,对采取管理层收购(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行为予以暂停受理和审批,待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后现作决定。
mbo元年的论断不攻自破,mbo却因此由明转暗,”曲线mbo”大行其道。
2005年4月14日,国资委、财政部共同发布的《企业国在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指出:”mbo只许4亿以下的中小企业尝试,大型国有企业暂不进行”,被理解为暂且默认了中小型国企向管理层转让。
2006年1月22日,国务院转发国资委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此份文件中虽然”管理层收购”的字眼荡然无存,全部换为管理层增量持股,并依然延续了此前对国企改制”严格基调”,让市场对”大型国企mbo再度解禁”充满猜测。
mbo之所以在我国发展得如此艰难、饱受争议,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水土不服,与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格格不入。
如果不加强与mbo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监管的力度,mbo 的大规模实施就容易引发诸如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内部控制以及金融市场风险等问题。
个人消费贷款贷前中后风险管理工作措施
个人消费贷款贷前中后风险管理工作措施个人消费贷款在金融市场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然而,贷款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了有效管理个人消费贷款的贷前、贷中和贷后风险,银行和金融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工作措施。
本文将从贷前、贷中和贷后三个阶段来探讨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工作措施。
一、贷前风险管理工作措施1. 完善贷款审批流程:建立科学、规范的贷款审批流程,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风险评估和贷款决策等环节,以确保贷款审批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加强风险评估:通过对客户的信用记录、收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客户的还款能力和风险等级,从而为贷款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和期限,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和还款能力来确定贷款条件,避免过度放贷和风险集中。
4.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对贷款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贷款决策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贷中风险管理工作措施1. 监测贷款使用情况:定期对客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正当的用途,避免客户将贷款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其他不当用途。
2. 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对客户的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贷款逾期或违约。
3. 提供个性化服务: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和风险等级,提供个性化的贷后服务,如延期还款、调整还款方式等,降低客户的还款压力,减少贷款风险。
三、贷后风险管理工作措施1. 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制度:建立贷后管理制度,明确贷后管理的职责和流程,确保贷后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加强还款管理:建立完善的还款管理系统,包括提醒客户还款、催收逾期款项等,确保客户按时还款,减少贷款违约风险。
3. 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定期对贷款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客户的还款情况和风险等级,调整风险管理策略,提前预防和化解潜在风险。
个人消费贷款的贷前、贷中和贷后风险管理工作措施是保证贷款安全性和避免风险的重要手段。
MBO实操中的难点及解决思路
MBO实操中的难点及解决思路MBO作为企业并购重组的一种模式,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曾经风靡一时,其发起的动因主要是解决经理人代理成本的问题,意在解决公司的所有者结构和控制权结构。
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各种融资工具的应用。
而中国的产权制度与西方截然不同,这也就决定了中国MBO的动因和特点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
在中国企业中,产权制度一直是个焦点问题,复杂又棘手。
MBO近一时期的蓬勃发展和广泛关注,实际上也是政府有关政策和规定的相继出台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阶段所需的合力推动的结果。
由于兴起的动因不同,加之中国证券市场还缺乏有效的融资工具,因此我国现阶段的MBO操作有着决然不同的特点,其面临问题也与西方迥然不同,这就决定了其解决方案必然是极其本土化的。
MBO实操中的难点及解决思路1.政策风险由于中国的MBO更多地担负着解决企业产权改革的使命,操作起来极为敏感。
尤其是目前在中国的证券市场,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其国有股东的变更需经国务院国资主管部门的审批,不仅要面对国有资产是否流失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而且审批时间不定,增加了交易成本和挫败等诸多不利因素,无形中给企业MBO 的操作增加了难度。
目前较多已公布信息的上市公司仍处于焦急的等待状态,且操作MBO的国内企业大多异常低调。
根据新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思路,地方政府在处置国有资产的产权变动时将会拥有更大的自主权,这也为推动MBO带来机会。
地方政府拥有最终审批权,将使MBO在政策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当然,由于目前仅停留在思路上,尚未有配套的可供操作的条文,具体内容需等到2003年“两会”后一段时间内方能见分晓。
相关链接: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国资改革思路的阐述四、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
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国有企业MBO实施的利弊得失
THANKS
感谢观看
融资风险
融资渠道受限
在国有企业实施MBO时,收购者可能面 临融资渠道受限的问题。由于国有企业 的规模较大,收购者可能需要通过多种 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如银行贷款、发行 债券、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如果融资渠 道受限,则可能影响其收购能力和收购 后的经营能力。
VS
融资成本高
由于国有企业规模较大、收购风险较高, 以及收购者自身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收购者可能需要支付较高的融资成本。这 可能会增加其财务负担,影响其收购后的 经营和发展。
信息披露不规范
在国有企业实施MBO过程中,信息披露不 规范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如果相关信息没 有得到充分披露或存在误导性陈述,可能会 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遭受损失,同时 也会影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04 国有企业实施 MBO的成功案例 分析
案例一:XX公司
背景介绍
XX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面临着市场竞争加 剧和经营效率低下的问题。
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有优势地位,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案例二:YY集团
背景介绍
YY集团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涉及 多个行业和领域。
MBO方案
YY集团的管理层提出了针对部分非 核心业务的MBO计划,以实现资源 的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实施效果
MBO实施后,YY集团在以下几个方 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资源整合
通过对非核心业务的MBO,实现了 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集中管理,提高了 资源利用效率。
杠杆收购
指收购方通过借债来获得目标企业的 股权,从而实现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 。
MBO的特点
1 2
收购方式灵活
MBO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收购 方式,如现金收购、股权交换、资产剥离等。
MBO存在的问题
MBO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管理层收购(MBO)是指公司管理者或经理层通过借贷融资购买本公司股份,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股权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这种国际上通用的收购行为,在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中却发生了变异,出现了不少问题。
研究这些问题背后的动因,对于促进中国国有企业MBO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MBO在中国实践中的变异MBO发源于英国。
1980年,英国经济学家迈克·莱特(Mike Wright)在研究公司的分立和剥离时发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在被分立或剥离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被出售给了原先管理该企业的管理(或经理)层。
在当时的研究中,这种现象还没有名字,人们笼统地把它称之为“buy-outs”。
后来,英国对此类收购进行融资的主要机构工商金融公司(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Finance Corporation)把这种现象起名为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简称为MBO,该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MBO的出现并非偶然,在很大程度上,它可以说是20世纪70年代公司分拆的结果。
公司分拆是指大公司将部分非主导业务剥离出去,以便集中精力经营主导业务。
在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以前,公司发展的总趋势是:不断地寻求兼并机会,迅速扩大公司规模,很少出现通过公司分拆将公司变小的现象。
物极必反,20世纪70年代后,这种倾向开始逆转,很多过去因追求多样化而形成的大公司遇到了发展的障碍而不得不将公司拆小,即卖掉一些业绩不佳的辅助业务或子公司等,在很多时候,公司总部更愿意将小公司卖给原来经营公司的管理层,即所有权变更而管理层不变,这就是MBO。
中国MBO实践始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在MBO的实践中往往以廉价获取国有资产为主要目的,所以导致中外的MBO存在很多差异:1.目标动因不同。
MBO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 MB . O信 息披露 的时效性问题
目前 已经实施 了 M O的上市公 B
前 ,理论 界对收购 价格 的公 正性 、 收 低 于公 司 20 0 0年 每 股 净 资 产 40 司的信 息披露尤 其是定 价依据 、 . 7 资金 购资金来 源的合法 性等等 , 资本 市场 元 ,深方大 的 MB O中第一 次股权转 来源和后续计划等重要信息没有得 到 上早 就充满 了质疑之声 。人们担心的 让价格 为 3 8元 , . 2 第二 次股权转让价 及 时 和 有 效 的 披 露 , 有 的 公 司 以变 也 是 , MB 在 O实施 的过程 中 , 如果 缺乏 格 为 3 8 ,均低 于公 司 2 0 . 元 O 0 0年 每 相 的方 式 完 成 了管 理 层 收 购 后 没有 将
一
致时 , 则可能损 害公司或其 他投 轻
层 通 过高 负债 融 资购买 本 公 司的股 资者利益 , 端者甚 至会成为掏 空或 对 的一 个 重 要 问题 是 , 哪 里 筹 集 这 极 从 权, 获得 本公司控制权 , 以达到重组本 挤 占上市公司资产和利润 的工具 。因 么 多的资金进行 收购 。因为 MB O所 公司并从 中获得预期收益为 目的的一 此 ,进 一 步研究 当前 我 国实施 MB 涉及的股权收购对 资金 的需求并不是 O
合法的非劳动收入 ”,这实 际上为在 反 映股 票 的 价 值 ; 一 方 面 国有 公 司 资能力 会更有 限。因此 , 另 银行 和其他
我国实施 MB O提供 了依据 。MB O作 所有 者 缺位 , 形成 内部 人控 制 , 内 金融机构必将成 为其举债对象 。而一 由 为企 业产 权制 度 改革 的一 种 相对 有 部人来 进行收购 , 难保证转让 价格 旦完成杠杆性 的 MB 公司财务杠杆 很 O, 效的形式 , 为国有企业 所有者缺 位以 的公正 性和合理性 。而且 , 由上市公 率一定 急剧上 升 , 即使公司 能够通过 及 国有资 本从 竞争 性领 域 逐 步退 出 司 管 理 层 组 成 的 新 公 司 对 上 市 公 司 迅 速股 份化 和 上市 或发债 降低 杠杆 提供 了一 条有效 的途 径 , 但是这 项工 进行 收购应属 于关联交 易 , 而我 国现 率 ,公司的债务工具 和权益工具也必 作对 于 中国企 业来 说确 实 是 一个 崭 有监管 方面 尚处 于空 白状 态 , 种状 将成为具有高风险的垃圾证券 。在我 这 新的课题 , 及到 国有产权持有 人的 态容 易产生违法 交易 , 涉 损害 公司 中小 国金 融不 良资产 比率较 高的情况 下 ,
MBO对财务的影响与信息披露——以某企业为例
MBO对财务的影响与信息披露---以某企业为例本文将探讨MBO对财务的影响以及MBO下的信息披露,以某企业为例进行分析。
MBO,即管理层收购,指由企业内部管理层发起的收购活动,旨在获得企业控制权并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利润。
MBO可以对企业财务产生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MBO可以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
由于MBO是由企业内部管理层发起的,他们对企业的经营情况非常熟悉,能够准确评估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MBO完成后,管理层将更加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减少浪费,从而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第二,MBO可以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管理层收购过程中,管理层需要自筹资金购买股份,因此他们将更加谨慎地对待财务风险问题。
管理层将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减少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等,从而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第三,MBO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结构发生变化。
在MBO完成后,管理层将成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可以对企业的财务结构进行调整。
他们可能会采取一些新的融资方式,例如向私募股权基金发行股份等,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
在MBO过程中,信息披露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由于MBO的特殊性质,决策和信息都掌握在企业内部管理层手中,因此需要加强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具体做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开MBO计划和进程。
在MBO进程中,企业应该及时向投资者披露计划进程和重要进展。
这将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经营走向,提高投资者信心。
第二,公开财务信息。
企业应该及时向投资者公开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特别是在MBO前后财务状况的变化情况。
这有助于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
第三,公开价格和收购信息。
企业应该向投资者公开MBO的价格和收购信息,以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如果企业在MBO过程中出现价格不公平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损失和不满。
综上所述,MBO对企业财务产生较大影响,同时需要加强信息披露。
企业应该充分考虑MBO的财务风险和财务结构变化,同时加强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MBO中的财务风险分析
MBO中的财务风险分析作者:吕坤容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第11期一、关于MBOMBO 这一行为在证券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出现较早,并且曾经盛行一时。
在中国管理层收购近几年才开始试行,并逐步兴起。
MBO 之所以出现并兴起是为解决管理层的成本问题,后来又成为融资的工具。
这种行为或者模式是在传统并购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为一种新型的并购方式;也是公司重视人力资源资本,提高管理有效价值的一种激励模式。
MBO 往往会与股权激励联系在一起,一般方案的设计者会让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出资成立一个职工持股平台,当然这个平台主体可以是一个新的公司。
作为收购主体,通过一次性或多次受让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从而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这种MBO 的设计让管理层既是企业所有者又是企业经营者,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让管理层具有了一种特殊身份。
实践证明,MBO 完成之后在激励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因而获得了广泛应用。
关于MBO 的方案设计的层面和内容很多,本文只就MBO 的财务风险进行浅显的论述。
二、MBO 的财务风险企业实行MBO 是一种市场行为,一般是企业在业务分拆、资产剥离、反收购、筹集资金避免财务危机等需求出现的情况下,才会实施。
在MBO 的过程中存在诸如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决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财务风险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不能完全消除,只能采取措施减少。
根据MBO 的特点,可以将财务风险分为三类:( 一) 内部人控制风险MBO 完成后,内部人控制风险主要来自三方面:MBO 后公司的内部人与第一大股东会利益趋同,管理层可谓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
如果对其不加约束和监督,将背离MBO 设计的初衷,大股东通过各种方式滥用控制权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所获的利益更为直接。
另一方面由于MBO 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在收购时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会通过设立的持股平台进行大量的融资,导致负债率较高,致使公司财务压力增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MBO贷款风险分析与政策建议
朱其龙徐燕2005.05.30 10:32:00理论动向
MBO是公司管理者利用借贷所融资金购买本公司股份,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和资产结构,实现对公司重组并获取收益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曾流行于西方国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逐步调整,MBO也成为我国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实现公有股权股份退出的一种形式,银行贷款是MBO的重要资金来源。
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非上市中小型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MBO资金相当部分来源于其经营管理层直接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一、存在问题
(一)贷款用途违规
《贷款通则》第20条明确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而MBO贷款无论是在合同中直接明确贷款用途为“购买改制企业股权”或是绕道而行,其实际用途就是购买股权,明显与该通则有关规定相悖,因此,该类贷款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应属违规行为。
(二)地方政府干预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政府对所属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有审批权,为推进企业改制,往往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企业MBO提供资金。
曾有某市政府为推进市属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制定了《关于市管企业经营者改制购股申请贷款及担保的管理办法》,并明确指定当地某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作为MBO贷款的发放行,使其承担了违规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而该金融机构也因政府指定而放松“三查”,随意发放贷款。
(三)信用风险突出
作为借款主体的自然人存在巨大信用风险。
MBO贷款的用途是购买企业股权,大部分借款人玩的是“空手道”,到期除了通过股权再行转让或由公司承贷置换个人贷款等非正常渠道外,不可能产生巨大的现金流,因此,该类贷款发放之初在理论上就决定了借款人基本无还款资金来源,其信用风险是先天和内生性的。
作为借款人信用支撑的改制企业存在经营风险。
MBO贷款还款的正常来源是借款人的年薪和红利,因此,改制企业的经营好坏是还款的关键。
作为公司管理层的借款人面临资金偿还压力,可能会扭曲经营行为。
(四)担保悬空不实
由于MBO贷款用途的特殊性,其信用风险十分突出,因此,落实好该类贷款的担保措施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银行接受的担保措施大多数因流于形式、手续不全或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担保无效或效力不足。
二、政策建议
(一)清理并停止MBO贷款。
要充分认识MBO贷款存在的信用、法律和操作等诸多风险,停办新的MBO贷款以及各种变相MBO 贷款。
对已发放的贷款要尽快收回,一时无法收回的要落实贷款责任和担保措施,强化贷后管理。
更换无效的或易引起纠纷的担保方式,完备各项担保的法律手续。
对借款人已经取得的股权未质押的要办理质押,防止借款人再次以该股权质押向其他银行进行循环融资。
密切关注企业改制进度和经营状况,了解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资金来源,动态评价贷款风险,及时采取风险补救措施。
(二)明确股本权益性投资贷款的法律责任。
《贷款通则》仅对借款人将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的行为进行了限制,并且留下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弹性空间,规定了银行对借款人挪用贷款用于股权投资有权采取停贷和提前收回等措施,但对银行明知借款用途是购买股权(或直接在合同中约定)还对其发放贷款的行为如何处理和追究责任却无任何规定。
目前对信贷资金违规入股市和银行对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有明确规定,但对MBO贷款在政策上是许可还是禁止仍是空白。
建议对银行违规发放股本权益性贷款行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处罚、追究责任人责任等惩罚性措施,以加强银行监管,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三)营造MBO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建议:从行政和法律上
进一步规范MBO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引发社会问题;拓宽MBO 融资渠道,设立和发行专项基金和信托计划,减轻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压力;完善股权质押法律,明确各种公司、企业等股份股权质押登记部门与手续,注重维护质押债权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健全金融监管法规,在政策上最终许可并规范MBO贷款,但在相关社会环境和条件尚未真正改善前,应当明确禁止或严格限制MBO贷款,防止MBO 风险转嫁给银行。
金融时报200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