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小学校禁烟的法律法规
学校控烟制度标准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园内所有活动场所。
三、制度内容(一)禁烟区域1. 校园内所有室内外区域,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办公室、食堂、宿舍、体育馆、卫生间等场所。
2. 校园内所有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汽车等。
3. 校园内所有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和设施。
(二)禁烟措施1. 学校设立禁烟标志,明确禁烟区域和禁烟要求。
2. 学校定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禁烟意识。
3. 学校加强禁烟巡查,发现吸烟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责任分工1. 学校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禁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各班级、各宿舍长要切实履行禁烟职责,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禁烟制度落实到位。
3. 学校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课、开除学籍等。
(四)奖惩措施1. 对积极参与禁烟宣传、巡查和举报违规吸烟行为的师生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师生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停课、开除学籍等。
四、实施与监督(一)实施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禁烟工作取得实效。
(二)监督1. 学校设立禁烟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和举报。
2. 学校定期对禁烟工作进行自查和抽查,确保禁烟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中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烟草专卖法》,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后勤主任、各班主任及校医为成员。
2. 设立禁烟办公室,负责禁烟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禁烟区域1. 学校内所有区域禁止吸烟,包括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图书馆、操场等。
2.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吸烟。
四、禁烟措施1. 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提醒师生禁止吸烟。
2. 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师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引导师生自觉遵守禁烟规定。
4. 定期开展禁烟检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师生进行通报批评。
五、责任分工1. 校长负责全面领导禁烟工作,确保禁烟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分管副校长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年级开展禁烟工作。
3. 德育主任负责组织全校师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
4. 后勤主任负责校园内禁烟标志的设置和维护。
5. 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禁烟教育,并监督学生遵守禁烟规定。
6. 校医负责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师生进行健康教育。
六、奖惩措施1. 对积极宣传禁烟、带头遵守禁烟规定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师生,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警告:对初次违反禁烟规定的师生进行警告,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戒烟。
(2)通报批评:对多次违反禁烟规定的师生,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戒烟。
(3)处分:对严重违反禁烟规定的师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各年级要高度重视禁烟工作,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通过以上禁烟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希望广大师生能够充分认识到吸烟的危害,自觉遵守禁烟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中学控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减少烟草危害,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
第三条我校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烟草控制的政策法规,积极倡导无烟校园,确保校园内无烟草销售和使用。
第二章控烟宣传与教育第四条学校将把控烟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育、讲座、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控烟意识。
第五条学校将定期举办控烟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师生的控烟参与度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将邀请专业人士来校开展控烟讲座,普及烟草危害的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
第七条学校将利用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控烟知识,扩大控烟宣传覆盖面。
第三章校园控烟管理第八条学校禁止在校园内销售烟草制品,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宣传。
第九条学校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在校园内展示、分发、交换、赠送。
第十条学校禁止在校园内吸烟,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校园道路等公共场所。
第十一条学校将设立吸烟区,供有吸烟习惯的师生使用,吸烟区应设置在校园外围,远离学生活动区域。
第十二条学校将加强对吸烟区的管理,确保吸烟区内烟头、烟蒂等垃圾得到及时清理。
第十三条学校将对违反本规定吸烟的师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学校将定期对校园控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学校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将设立控烟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师生员工对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七条学校将对控烟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学校将对控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小学控烟禁烟规章制度
小学控烟禁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小学生良好的健康习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学师生和工作人员,包括校内和校外场所。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控烟禁烟的长效机制,通过教育、宣传、管理等措施,促进师生全面禁烟。
第四条学校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师生的控烟禁烟权利,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管理和处罚。
第五条学校应当组织开展控烟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
第二章禁烟区域第六条学校内所有室内场所均为禁烟区,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
第七条学校内所有室外场所均设立禁烟区和吸烟区,禁烟区应当标明“禁烟”标识。
第八条禁烟区内不得吸烟,吸烟者应当到指定的吸烟区吸烟。
第九条禁烟区域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拥挤,不得乱扔烟蒂。
第十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临时禁烟区,如校园活动、校车等。
第三章吸烟者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严禁吸烟,违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吸烟者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戒烟,改掉不良习惯。
第十三条学校可以组织吸烟戒烟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四条学校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吸烟者的管理工作,发现吸烟行为及时制止。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控烟禁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巡查监督,发现吸烟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禁烟政策的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可以设置奖惩制度,对禁烟的师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者进行惩罚。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接受师生对吸烟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学校对于违反控烟禁烟规定的师生,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
第二十条情节严重的违规者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课、劝退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工作人员对于违规师生应当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主动配合学校处理。
第六章宣传教育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控烟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演讲、展览、讲座等形式。
小学禁止吸烟的规章制度
小学禁止吸烟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学生的健康,维护学校环境的清洁和整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禁止在校园内任何场所吸烟。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吸烟宣传教育,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学生远离烟草。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吸烟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学生、教师、员工的禁烟职责。
担任吸烟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理。
第二章禁止吸烟范围第五条学校内禁止吸烟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办公室、走廊、操场、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
第六条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也属于禁烟区域,学生、教师、员工在校外不得吸烟。
第三章禁烟标识第七条学校应当在禁烟区域内设置禁烟标识,提醒师生员工注意禁烟。
第八条禁烟标识应当醒目、明确,文字清晰,图案生动,起到有效提示作用。
第四章吸烟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吸烟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禁烟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学生、教师、员工发现有人在禁烟区域吸烟,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学校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处分等。
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对于有违禁烟规定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之一或几种:(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叫家长到校交涉(四)通报批评(五)缓过来处分第十三条对于有违禁烟规定的教师、员工,学校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
第十四条违反禁烟规定的学生、教师、员工,视情节轻重,学校有权对其进行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对之前已经禁止吸烟的规定不受影响。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吸烟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确保禁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相关部门所有,并最终由学校领导审批通过。
中小学控烟禁烟的规章制度
中小学控烟禁烟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校环境,保护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控烟禁烟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内所有区域,包括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体育馆、厕所等公共场所。
第三条控烟禁烟措施1. 校园内禁止吸烟。
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园内吸烟、携带点燃的烟草制品。
2. 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烟草制品零售店。
3. 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禁止在学校举办烟草赞助的活动。
4. 校园内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和烟具。
5. 学校设立吸烟区,吸烟区应设置在室外偏僻、通风处,并悬挂、张贴醒目的烟草危害宣传品。
6. 加强烟草危害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1. 学校成立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控烟工作的责任人。
2. 各部门应将控烟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确保控烟制度的落实。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
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4. 师生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第五条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吸烟的师生,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及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销售烟草制品的商家,由学校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师生有权予以制止和举报。
第六条宣传教育1. 学校应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力度,通过主题班会、讲座、海报等形式,提高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2. 教职工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控烟禁烟规定,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3. 学生应积极参与控烟禁烟活动,自觉抵制烟草制品诱惑。
第七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符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2024年中学学生吸烟处理条(2篇)
2024年中学学生吸烟处理条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学生吸烟管理,维护校园环境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校园内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教学楼、食堂、宿舍楼、校园周边等与学校直接相关的区域。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吸烟宣传教育,向学生普及吸烟对健康的危害以及遵守吸烟管理规定的重要性。
每个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的吸烟宣传活动。
第四条:各校应当建立学生吸烟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吸烟管理措施,监督学生吸烟的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
第五条:对于违反吸烟管理规定的学生,学校应当采取以下惩罚措施:(一)第一次违规:予以批评教育,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二)第二次违规:通知违规学生的家长,责令其进行约谈,开展家庭教育,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三)第三次违规:对违规学生进行警告,并通知家长,要求家长监督学生,配合学校进行约谈等教育措施。
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四)第四次违规:对违规学生进行严厉批评,并利用班级会议等形式对其进行公开教育。
(五)第五次违规:暂停学生在校园内吸烟场所的使用权,由学校提供特定场所进行约谈教育,并通知学生家长。
(六)如果学生在短时间内多次违规,或者情节严重,可以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如停学、开除等。
第六条:除了给予学生相应的处罚措施外,学校还应积极引导学生戒烟。
为此,学校应当建立戒烟辅导团队,提供心理辅导和戒烟帮助。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吸烟举报制度,鼓励学生积极举报吸烟行为。
对于通过举报查实的吸烟行为,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八条:校外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吸烟的监督执法,对违规吸烟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罚。
第九条:学校要定期统计和公布学生吸烟情况,报告校方和执法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改善管理状况。
第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生吸烟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各校有效管理吸烟问题。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吸烟管理评估制度,定期对学生吸烟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不合格学校要进行整改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禁烟控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区、教学点、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
第三条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禁烟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禁烟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禁烟范围第五条学校室内外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一)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会议室、报告厅等教育教学场所;(二)食堂、餐厅、超市等餐饮场所;(三)宿舍、公寓、教职工宿舍等住宿场所;(四)办公室、行政楼、教学楼等办公场所;(五)校园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室外场所;(六)任何可能产生烟雾的场所。
第六条禁烟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禁止吸烟。
第三章禁烟措施第七条学校实行全面禁烟,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销售、使用和携带。
第八条禁烟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吸烟,包括但不限于点燃烟草制品、吸食电子烟等。
第九条学校对禁烟区域进行严格管理,设立禁烟巡查员,负责巡查、劝阻和制止吸烟行为。
第十条禁烟巡查员发现吸烟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向吸烟者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其吸烟的危害和违反规定的后果。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师生参与禁烟控烟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举报吸烟行为的师生给予奖励。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的,由学校禁烟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一)首次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吸烟,进行教育;(二)再次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纳入其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评价。
学校禁烟管理制度禁烟场所
一、指导思想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禁烟场所1. 校园内所有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等室内场所。
2. 校园内所有道路、广场、花园、草坪等室外场所。
3. 校园内所有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厅、办公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
4. 校园内所有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校车、自行车、电动车等。
5. 校园内所有临时设施、工地等场所。
6.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
三、禁烟要求1. 校园内禁止吸烟,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2. 学校将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提醒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禁烟规定。
3. 学校将定期对禁烟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吸烟行为将进行劝阻、制止,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4. 学校教职工应带头遵守禁烟规定,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5. 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禁烟教育,提高学生的禁烟意识,营造无烟校园氛围。
四、责任分工1. 学校领导班子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禁烟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班级禁烟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学校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禁烟场所的巡查、监督和处罚工作。
4. 学校团委、学生会等组织负责禁烟宣传、教育和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五、宣传教育1. 学校将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广泛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
2. 学校将邀请专业人士开展禁烟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员工的禁烟意识。
3. 学校将组织学生参与禁烟志愿者活动,宣传禁烟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处罚措施1. 对违反禁烟规定者,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 对在禁烟场所吸烟者,一经发现,将责令其立即停止吸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3. 对违反禁烟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小学戒烟戒酒规章制度
中小学戒烟戒酒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中小学学生。
第三条中小学严禁在校内或校外的一切场所饮酒和吸烟,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戒烟戒酒规定。
第四条学校将组织开展吸烟、饮酒的危害性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抵制尝试的能力,引导学生远离烟酒等有害物质。
第二章戒烟规定第五条学生严禁在校内或校外吸烟,一经查实,将被视为违纪行为。
第六条学校将设立“戒烟宣传周”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向学生宣传吸烟的危害,并开展相关禁烟知识的教育。
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吸烟举报制度,鼓励学生主动揭发身边吸烟的同学,对揭发者将给予奖励。
第八条学生意外吸烟的,学校将进行记录,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章戒酒规定第九条学生严禁在校内或校外饮酒,一经查实,将被视为违纪行为。
第十条学校将开展“拒饮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学生对饮酒危害的认识,引导学生形成拒绝饮酒的观念。
第十一条学校将实行严格的酒精检测制度,对学生在校内或校外饮酒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测。
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学生参加饮酒活动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学校将对违反戒烟戒酒规定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戒烟戒酒规定的学生,学校有权进行停课留校、劝退等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将严格执行“一违一警示”的原则,对于违反戒烟戒酒规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警示教育,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改正不良行为。
第五章教师责任第十六条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应该以身作则,不得在校内或校外吸烟和饮酒,并应该对学生进行戒烟戒酒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识别戒烟戒酒的危害。
第十七条学校将对于在校内或校外吸烟和饮酒的教师进行处理,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学校将建立戒烟戒酒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学生和教师遵守戒烟戒酒规定。
中小学禁止吸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及校园内所有来访人员。
三、禁止吸烟区域1. 校园内所有建筑物内部;2. 校园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办公室、食堂、图书馆、操场、运动场等;3. 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禁止吸烟内容1. 禁止在校园内吸烟,包括但不限于烟草、电子烟、水烟等;2. 禁止在校园内销售、储存、传播烟草制品;3. 禁止在校园内提供烟草制品的赞助、广告宣传等。
五、管理措施1. 宣传教育(1)通过校园广播、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吸烟危害宣传教育;(2)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吸烟危害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3)开展禁烟签名活动,倡导师生共同抵制吸烟。
2. 监督检查(1)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禁烟管理工作;(2)设立禁烟监督员,负责对校园内禁止吸烟区域进行监督检查;(3)定期开展禁烟检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处理措施(1)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2)对屡教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3)对严重违反禁烟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责任追究1. 学校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禁烟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2. 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禁烟管理工作;3. 禁烟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工作;4. 教职工、学生及工作人员违反禁烟规定的,由所在部门或班级负责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八、奖励措施1. 对在禁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禁烟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师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中小学校园禁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以及进入校园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校园禁烟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师生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禁烟范围第四条校园内所有区域均实行禁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1. 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教学场所;2. 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区域;3. 体育场、运动场、健身房等体育设施区域;4. 校园道路、广场、花园等公共区域;5. 校车及其他交通工具。
第五条禁止在校园内销售、储存、运输烟草制品。
第三章禁烟措施第六条学校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校园禁烟工作。
第七条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第八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禁烟教育,监督学生遵守禁烟规定。
第九条教职工管理部门负责对教职工进行禁烟教育,监督教职工遵守禁烟规定。
第十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校园内的禁烟区域进行巡查,制止违规吸烟行为。
第十一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禁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禁烟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在学校禁烟区域内吸烟的,由安全保卫部门或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屡教不改的,可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宣传教育第十七条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如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提高师生对禁烟工作的认识。
第十八条学校邀请医疗卫生专家进行讲座,普及吸烟与疾病的关系,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标题】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良好学习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
【第四条】学校应当设立明显的禁烟标识,并保持明显的禁烟提示。
【第五条】禁止在学校室内任何场所吸烟,包括办公室、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公共休息区等。
【第六条】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指定吸烟区域,并应当配置相应的吸烟设施。
【第七条】禁止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吸烟活动,禁止向学生推广烟草产品。
【第八条】吸烟者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控烟规定,不得在非指定区域吸烟。
【第九条】吸烟者需遵守尊重他人的原则,不得在他人面前吸烟。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师生的禁烟宣传教育,提高禁烟意识。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禁烟工作,及时举报吸烟行为。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的个人,学校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对其进行禁烟教育。
【第十三条】对多次违反本条例的个人,学校可以采取停课、劝退等措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各项控烟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本条例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附则】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并于全校范围内执行。
小学校禁烟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我校特制定本禁烟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禁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小组长:校长3. 副组长:副校长4.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体育教师、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人员三、禁烟范围1. 校园内所有场所,包括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馆、食堂、操场等。
2.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烟草销售点。
四、禁烟规定1. 校园内严禁吸烟,包括电子烟、水烟等。
2. 教师在校内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区域吸烟。
3. 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教育。
4. 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应自觉遵守学校禁烟规定,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5. 各部门应加强对禁烟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师生对禁烟工作的认识。
五、禁烟措施1. 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禁烟警示标志,张贴“禁止吸烟”等标语。
2. 定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禁烟工作的认识。
3. 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 加强校园巡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六、奖惩制度1. 对积极参与禁烟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处理。
3. 对拒绝接受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七、实施时间本禁烟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范文(2篇)
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范文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根据国家《控制吸烟条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人员的吸烟行为。
第三条控制吸烟的基本原则: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划定烟区。
第四条控制吸烟的目标:建设无烟学校,提高全体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第二章吸烟地点管理第五条学校内所有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实验室、室外公共区域等公共场所为禁烟区,不得吸烟。
第六条学校可设立专门的吸烟区,吸烟区应设置明显的标志,且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对周围环境没有污染。
第七条新建学校应设立室外吸烟区,吸烟区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不能影响他人。
第八条学校应在操场、篮球场、花坛等室外公共区域设置禁烟标识,明确禁止吸烟。
第三章师生吸烟管理第九条学校全员禁烟,教职工、学生一律不得在校内吸烟。
第十条违反禁烟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报单位。
第十一条违反禁烟规定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教育和警告。
第四章宣传教育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吸烟危害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控烟知识,加强吸烟危害防控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开展吸烟危害的科普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对师生进行吸烟危害的讲解。
第十四条学校可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公告等途径发布吸烟禁令,并不定期进行巡查。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学校内吸烟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学校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学校内学生、教职工的吸烟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学校对违规吸烟的教职工和学生,应根据违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学校应设立吸烟危害防控先进个人和集体奖励制度,对在吸烟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2023年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2023年学校吸烟管理规定一、前言吸烟对公众健康造成重大威胁,包括烟草直接引起的危害以及吸烟引起的二手烟危害。
为了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提高学校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学校及其附属机构,旨在控制和限制吸烟行为。
二、宣传与教育学校应加强对烟草危害的宣传教育,通过课堂讲座、社团活动和校园广播等形式,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和吸烟对健康的危害。
学校应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戒烟活动,并为戒烟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吸烟区域设置学校应在校园内设置指定的吸烟区域,合理划定吸烟区域的位置和范围。
吸烟区域应设立明显的标识,便于识别。
四、禁烟区域划定学校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等室内场所,体育场地、学生活动区域等室外场所应划定为禁烟区域。
禁烟区域应设立清晰的标志,提醒人们遵守规定。
五、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学校及其附属机构禁止在校内销售烟草制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开设烟草销售店铺,不得向学生售卖烟草制品。
六、禁止吸烟宣传学校及其附属机构不得进行吸烟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和推广烟草制品。
禁止在校内张贴、散发与烟草有关的广告和宣传材料。
七、吸烟管理责任学校应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吸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吸烟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吸烟管理培训。
八、吸烟行为处罚对于违反吸烟管理规定的师生员工,学校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励、记过、记大过等。
同时,学校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暂停或解聘教职员工,开除学生等。
九、吸烟管理监督和检查学校应定期对各类场所进行吸烟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学校应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对违规吸烟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十、法律法规的依据本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吸烟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将依法举报并配合相关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园禁烟规定及处罚条例通知
校园禁烟规定及处罚条例通知在过去的几年里,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实行校园禁烟规定,这不仅是为了维护校园环境卫生,更是为了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优秀人才的教育机构,我校也根据相关法规,制定了全面的禁烟条例,希望通过这些规定,帮助大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同营造一个更加舒适安全的校园氛围。
禁烟的必要性众所周知,吸烟不仅会对个人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还会对他人的生活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在校园内吸烟不仅会污染空气,影响学习和工作效率,更会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给学校的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基于此,学校决定全面禁止校园内吸烟,希望通过这一措施,维护师生的身心健康,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
禁烟规定校园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吸烟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香烟、电子烟等。
无论是在教学楼、宿舍楼,还是其他公共区域,一概不得吸烟。
任何人员(包括师生、工作人员及校园内的访客)在校园内一经发现吸烟,将被予以口头警告。
如果屡次违规,学校将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学籍或档案。
对于屡次违规或拒不改正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课乃至开除学籍等。
学校将在各个区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对违规吸烟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理。
学校将定期组织禁烟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鼓励大家共同参与到校园环境建设中来。
处罚细则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吸烟行为。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记入个人学籍或档案。
第三次违规:停课1-3天,并罚款50-100元。
第四次及以上违规:开除学籍或解聘,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希望通过以上禁烟规定和处罚措施,大家能够自觉遵守校园禁烟的相关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我校将持续加强管理,切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大家营造更加安全、健康的校园生活。
关于在中小学校禁烟的法律法规
关于在中小学校禁烟的法律法规第一篇:关于在中小学校禁烟的法律法规关于在中小学校禁烟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
第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轻工业部《关于宣传吸烟有害与控制吸烟的通知》1、烟草制品要积极采取减毒措施。
2、为使空气清新,保护群众的健康,建议在群众聚集的医院、会场、剧场、电影院、幼儿园、公共汽车等公共场所和通风不好的集体作业场所禁止吸烟。
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可另设吸烟室。
3、鉴于青少年正在生长发育时期、最容易受烟草中有害有毒物质的毒害、建议教育部门在学校进行宣传教育,并作为纪律禁止大、中、小学生吸烟。
国家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吸烟有害健康。
在校园里吸烟,不利于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也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
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根据中央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
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
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学校治理,完善禁烟措施。
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
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
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中小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包括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
第三条禁烟工作应遵循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禁烟范围第四条我校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1. 校园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等室内场所;2. 校园操场、运动场、停车场等室外场所;3. 校园内所有车辆及交通工具;4. 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
三、禁烟措施第五条加强宣传教育1. 学校应定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2. 通过班会、家长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普及烟草危害知识;3.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禁烟政策。
第六条制定禁烟规章制度1. 制定详细的禁烟规定,明确禁烟范围、处罚措施等;2. 将禁烟规定纳入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执行力度。
第七条加强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禁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定期对校园内禁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3. 鼓励师生举报违规吸烟行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第八条加强家校合作1. 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册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禁烟政策,提高家长对禁烟工作的认识;2. 鼓励家长监督子女不吸烟,共同营造无烟家庭;3.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禁烟工作,共同维护校园禁烟秩序。
四、处罚措施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在校园内吸烟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1. 首次违规吸烟,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2. 再次违规吸烟,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罚款;3. 严重违规吸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处以罚款;4. 严重违反禁烟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违反禁烟规定的教职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禁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禁烟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教职工以及校园内所有人员。
第三条禁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宣传教育为主,严格管理为辅;(二)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禁烟范围与要求第四条禁烟范围:(一)校园内所有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等公共区域;(二)校园内所有道路、绿化带、操场等室外区域;(三)校园内所有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电动车、汽车等。
第五条禁烟要求:(一)禁止在校园内吸烟、吸电子烟、使用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二)禁止在校园内销售、传播、储存烟草制品;(三)禁止在校园内吸烟或携带烟草制品的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禁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禁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三)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四)定期检查禁烟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一)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禁烟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二)保卫部门:负责对校园内吸烟行为进行巡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三)后勤部门:负责对校园内公共区域进行巡查,确保无烟蒂、烟头等残留物;(四)教职工管理部门:负责对教职工进行禁烟宣传教育,加强对教职工宿舍、办公室等场所的巡查。
第四章宣传教育第九条加强禁烟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禁烟意识。
第十条通过以下途径开展禁烟宣传教育:(一)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海报等形式进行禁烟宣传;(二)邀请专家进行禁烟知识讲座;(三)组织学生开展禁烟主题活动;(四)将禁烟教育纳入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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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小学校禁烟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
第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轻工业部《关于宣传吸烟有害与控制吸烟的通知》
1、烟草制品要积极采取减毒措施。
2、为使空气清新,保护群众的健康,建议在群众聚集的医院、会场、剧场、电影院、幼儿园、公共汽车等公共场所和通风不好的集体作业场所禁止吸烟。
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可另设吸烟室。
3、鉴于青少年正在生长发育时期、最容易受烟草中有害有毒物质的毒害、建议教育部门在学校进行宣传教育,并作为纪律禁止大、中、小学生吸烟。
国家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吸烟有害健康。
在校园里吸烟,不利于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也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
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根据中央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
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
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学校治理,完善禁烟措施。
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
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
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教育局:2014年12月16日印发巴教发【2014】215号《关于印发<巴州中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定位不合格:
第15项在校内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我校在2013年11月1日出台了《库尔勒市第十四中学禁烟规定》,其中明确规定:
1、如发现教师在校内吸烟,一次扣款100元;
2、第二次发现扣款200元,即列入当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