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级第十五届学生会规章制度(暂定版)
学生会规章制度目录
学生会规章制度目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自治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学生会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群众组织,代表全体学生利益,为全体学生服务,履行监督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应当坚持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广泛团结、动员和服务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得从事损害学校和全体学生利益的活动。
第五条学生会根据学生的愿望和需求,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并及时向学生通报和反馈信息。
第六条学生会会长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的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学生会代表、学生会干事等,所有成员都应忠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主要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包括外联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等,负责不同领域的工作,具体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需要进行任命。
第十条学生会代表是全体学生参与学生会事务的桥梁和纽带,应当积极向学生会反映学生意见和建议,争取学生权益。
第十一条学生会干事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骨干,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具体分工由学生会主席团安排。
第三章学生会选举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成员自主推举产生,按照学生会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
第十三条学生会代表由各班级推选产生,学生会代表数量应当与各年级学生人数相适应,确保代表制度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第十四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选聘和聘任,根据学生会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任职。
第十五条学生会干事由班级干事推选产生,级联推选产生,确保学生会干事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当组织和开展多样化、有益于学生发展的活动,包括文艺演出、运动竞赛、学习讲座等。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因时因势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如迎新晚会、校庆活动、爱心义卖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管理,加强学生会内部的纪律性和凝聚力,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和与学生会有关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权利1.学生会成员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不得发表有悖于党和国家政策的言论。
2.学生会成员有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利参加与学生会有关的会议、座谈、讲座等活动。
3.学生会成员有在学生会内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四条义务1.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学生会成员应当珍视和维护学生会的声誉,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团结。
3.学生会成员应当服从学生会主席和其他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领导。
第三章学生会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人,掌握学生会的决策权。
主席需要履行以下职责:1.召开和主持学生会的各类会议,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会议等;2.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公务,并对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和工作进行教育、引导和监督;3.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会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常务副主席承担学生会主席分配的任务,协助主席完善建设学生会。
主要职责如下: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代理主席的职责;2.协助其他学生会干部执行工作任务;3.对部长和干事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督促。
第七条学生会部长学生会设立以下部门:1.组织部;2.宣传部;3.文体部;4.学习部;5.外联部;6.规划部。
每个部门均设立一个部长,部长负责领导各自部门的工作。
部长的职责主要包括:1.确定本部门工作方向和总体计划;2.组织制定本部门内部规章制度;3.负责部门内所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4.报告本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八条学生会干事学生会部门每个部门聘请不同等级的干事,包括:1.高级干事:协助部长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承担重要任务的完成。
2.中级干事:以部门安排为主,熟练掌握本部门工作,并能按时完成任务。
学生会规章制度(精选5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精选5篇)学生会规章制度(精选篇1)为了加强对高密校区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护日常的工作秩序,落实人员的职责,创造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办公室管理制度1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或者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非学生会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自习。
2各部门进行会议与办公时做好明确的记录。
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当日值班登记表的备注处以“部门,借用时间段,负责人签名”的形式填写登记信息。
负责人签名不得代签。
3各部门在未安排值班人员期间借用办公室的需提前一天联系秘书处秘书王佳。
4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处理。
第二条办公室值班制度1 办公室值班时间为:一二节08:15---10:10三四节10:10---11:50五六节13:20---15:10七八节15:10---17:00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不准迟到早退,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
凡是违反规定者一律记录,一周一通报。
通报一次给予批评并告知本部部长,通报两次取消值班资格。
2值班人员到达办公室后进行签到和会议记录,负责卫生的打扫和桌椅的整理。
确保离开时办公室整洁,否则追究该值班人员所在部门责任。
3值班人员达到办公室后若发现办公室脏乱或者桌椅不整齐的现象及时联系当天值班负责人,由负责人联系交接前的值班人员安排所在部门给予罚值日处理。
4值班人员确保人在门开,人走门窗锁。
5遇特殊或者紧急情况及时与当天值班负责人联系。
6值班人员值班时需带工作证。
学生会规章制度(精选篇2)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二工作方面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三个人考核方面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学生会规章制度(精选篇3)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纲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纲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管理,促进学生会成员积极参与学校事务,提高学生会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纲》。
二、组织管理2.1 学生会组织架构1.学生会由主席团、相关部门和小组组成。
2.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主管。
3.相关部门包括秘书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等。
4.小组包括项目策划小组、志愿者小组等。
2.2 学生会成员的选拔和管理1.学生会成员的选拔应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和民主选举原则进行。
2.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履行职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生会成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升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2.3 学生会会议制度1.学生会应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和部门例会。
2.学生会会议应有议程和纪要,确保会议的效率和纪律。
3.会议决议应及时落实,相关人员要按时完成任务。
三、工作管理3.1 学生会各部门职责1.秘书部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管理学生会文档资料和协调学生会内部事务。
2.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对内和对外宣传工作,包括海报设计、校园公告发布等。
3.文化部负责组织学生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4.体育部负责组织学生体育活动,提倡健康生活方式。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在学生会工作中发挥专业的职能作用。
3.2 学生会项目策划与执行1.学生会应积极开展校内外项目策划与执行,提升学校形象和服务水平。
2.项目策划小组负责项目的立项、预算、推广和执行工作。
3.学生会项目应符合学校的发展方向和学生的实际需求。
4.项目工作完成后,学生会要及时总结,反馈意见和建议。
3.3 学生会与学校的协作与沟通1.学生会应与学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定期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
2.学生会应及时反馈学生的意见和需求,向学校提供有关学生生活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3.学生会要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活动和会议,展示学生的风采和优秀品行。
四、考核制度4.1 学生会成员的考核标准1.学生会成员应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生会规章制度文件
学生会规章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校园文明和谐,维护学生的权益,规范学生会的运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经学生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学生利益的组织,履行监督、协调、服务和管理职能。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全校学生,表达同学心声,维护同学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学校教育管理规定和上级学生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学生会负责人名誉为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主席团为学生会最高领导机构。
第六条学生会在学校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协助校方完善学生自治能力,发挥学生在管理中的作用。
第七条学生会工作不得干涉校务矛盾,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和同学权益,维护学校和同学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生会负责以公正、公开、民主、科学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向同学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部事务。
第十条学生会部门设置包括宣传部、组织部、生活部、外联部等,各部门负责自身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包括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部长,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选举产生,由全体学生自由选举,选举产生的学生会成员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要协调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同学服务,实现校园和谐与团结。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学生会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工作、特殊活动和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学生会日常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主席团协调各部门工作,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
第十六条学生会特殊活动要提前制定详细方案,组织好各项活动,保障同学权益和安全。
第十七条学生会会议议程要提前确定,主席团主持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决议,执行会议决定。
第四章学生会工作内容第十八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校园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制作、信息发布、校园文化建设等。
第十九条学生会组织部负责学生组织管理,包括各类社团管理、团体活动组织等。
第二十条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学生生活服务,包括食堂管理、卫生保洁、学生活动等。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第一条:学生会宗旨学生会是学校团组织的助手,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方针,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原则学生会组织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条:学生会机构设置学生会机构设置要精简高效,遵循合理分工和协作原则。
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设负责人一人,工作人员若干。
学生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工作小组。
第四条:学生会选举制度学生会委员会成员的选举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候选人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经验。
选举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学生会领导机构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学生会会议制度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职能部门会议。
会议内容要充实,形式要灵活。
会议记录要详细,决定要落实。
会议要注重效率,防止形式主义。
第六条: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文化活动,开展学生自主教育和管理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七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经费来源限于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学生会经费使用要合理、透明,接受学生代表大会和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学生会干部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经验。
学生会干部选拔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利用学生会职务谋取私利。
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运行,加强学生会的自律和管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培养学生会成员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而制订。
第二条学生会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学生会成员是指被学生会选举或委派的人员。
第三条学生会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并且遵守学校的教育方针和工作要求。
第四条学生会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且为学校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进步、公正、勤奋。
学生会成员应当秉承这一宗旨,做到爱岗敬业,服务全体学生。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学生会由主席团、部长团和代表大会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
第八条部长团是学生会的工作机构,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和干事,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九条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学生会成员组成,负责选举主席团和部长团,以及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章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学生会成员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自由表达个人的看法和观点。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有参与学生会活动的权利,并且有权利提出活动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学生会的规定和决议,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学生会的秘密。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拖延任务的完成。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和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应当定期召开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和部长团会议,研究解决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宜。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校的整体形象。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并严格审核各类经费的使用。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与其他组织和部门进行良好的合作,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并且自觉接受学生会的监督和指导。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纲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提高学生自治能力和综合素质,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校和学生会的和谐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主组织,代表学生利益,开展各项综合活动的团体。
第三条学生会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学生会是学生在学校及社会实践锻炼、发挥个人才能的有效平台,旨在培养学生敬业、团结、民主、进取的精神风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专业部门和班级部门。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第七条常务部门设立文化、体育、学术科技、社团、人力资源和宣传等,负责学生会各项具体工作。
第八条专业部门由各专业学生自主选出负责人,组成文学艺术、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四个专业学科。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常务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自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且可连任一届。
第十一条专业部门和班级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与学年相同。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需具备较高的学术成绩和思想品德,符合学校的基本要求,且不能同时担任校级其他组织职务。
第四章权力和责任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提出会务方案和发展规划,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
第十四条常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相关活动,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专业部门和班级部门负责履行各自的职能,宣传组织相关活动,并向常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带头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
第五章违纪和处罚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如有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学生会纪律委员会的约谈和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如在职期间有工作不力、贪污腐败、违背组织决策等行为,将受到学生会纪律委员会的调查和处理,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分。
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一、自新生进入学生会起,需以身作则,做到以下规定:(一)遵守校纪校规,凡被学校查出违纪行为,直接辞退。
(二)若需因个人原因退出学生会,先向部长说明原因再向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待主席团与辅导员统一意见后,方可退出,否则视作辞退。
(三)每两个月对部门干事的考核中,干事两次都在考核倒数后三名者,将其直接辞退。
(四)期末将对学生会内部部门评定,实施末尾淘汰制,将总评分数最低的部门部长辞退。
二、例会制度:(一)提前五分钟到会。
(二)如有旷会,例会后三日之内找主席团说明情况。
(三)请假,若有重要事处理,需要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会前5分钟将假条交至主席团审核。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笔和工作牌。
并做好会议记录,组织部会不定期抽查部分部门笔记,纪检部将检查每次例会成员工作牌佩戴情况,所有情况将记入每月考核。
(五)会议期间,需将手机调为静音,保持会场安静。
不得做任何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三、工作制度(一)每学期,每个月必须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统一交到办公室。
由办公室检查后,不合格者直接打回,重写。
(二)各部门组织活动,提前两周交活动策划,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工作结束后两天内将活动照片分别发至宣传部,网络部,办公室。
(三)有重大活动,主办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全权负责,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服从安排。
若出现意见,可活动后向主席团汇报,但不影响正常工作。
(四)若有活动需要我院学生会参加时,需要找组织部签到,并作安排。
四、财务制度(一)各部门需报账,必须出示正规手写发票。
(超市小票,不予报账)。
(二)部门有活动需购买物品时,需提前列好清单(打印除外)交至主席团审核,签字。
(三)每个月报账两次(每月一号与十五号),逾期部门等待下次报账,有大型活动可单独报账。
(四)办公室和信联部每月15日将账本交至主席团。
五、部门考核制度(一)每个部门初始分为100分。
(二)每周开例会,如有迟到者,迟到五分钟以内到会,部门扣1分;迟到五到十分钟到会,部门扣2分;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会,部门扣3分。
学生会规章制度附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附则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活动管理,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自治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依法独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生发展,服务全体师生。
第三条学生会依据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学校领导指导。
第四条学生会实行学生自主管理、教职工指导、学校领导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会各级组织应当密切联系学生群众,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积极为学校发展和学生提供服务。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应当保持朴实、勤奋、诚实、正直的品行,严禁以学生会身份谋取私利,损害学生和学校利益。
第七条学生会各级组织应当加强组织建设,提高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团结、务实、创新。
第八条学生会财务管理严格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保障公开透明,防止财务风险。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委会、办公室等机构。
第十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第十一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领导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推动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常委会是主席团的议事机构,由主席团成员组成。
第十三条常委会负责审议和决定学生会的重要事务,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等部门组成。
第十五条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团和常委会处理相关事务,保障学生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章选举产生第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常委会成员、办公室负责人等干部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规则由学生会章程和选举条例确定,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会领导班子的选举应当坚持党组织的领导,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十九条学生会干部选举应当注重干部能力、作风和诚信,选拔优秀、有责任心、有爱心的学生担任学生会领导岗位。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名称为学生会,英文名称为Student Union,以下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内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传达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培养学生领导力和组织能力。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公平。
第六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学校党委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组织部门和事务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对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决策学生会的方针政策。
第九条学生会设立常务部门,包括文化部、科技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提供相应的学生服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事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宣传和行政等事务的处理,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学生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如社团部、志愿者部等,以开展更加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周期为一学年,每年选举一次。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2)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正直、公正、公平,诚信守信。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主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据多数票原则确定当选主席。
第十六条学生会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确定。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高级干部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学生会的运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在学校和学生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第十九条常务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如文化部组织文艺演出,科技部组织科技竞赛等。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三篇)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学生会是高校学生自己组织、自我管理的一个群众团体,其目标是服务同学、代表同学及维护同学权益。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生会的各个部门,规范部门工作流程,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有序进行,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部门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样例,总计约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是指学生会各个部门根据学生会章程及校园相关规定制定的部门工作规范,为规范部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而制定。
第二条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席团、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等。
第三条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经过学生会主席团的审议和学生会全体会议的批准。
第四条学生会各个部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可以在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部门细则,但不得与学生会章程及校园相关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学生会各个部门应当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和高效。
第二章学生会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决策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总体规划、组织、领导,并监督指导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秘书处是学生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各项日常事务、文件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收支的核算、管理、审批、监督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
第四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外部宣传工作,包括学生会公告的撰写、学生会活动的宣传、校园媒体的合作等。
第五条学生会学术部负责学生会的学术研讨和学风建设工作,包括学术讲座的组织、学术竞赛的组织、学术期刊的编辑等。
第六条学生会文艺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包括文艺演出的策划、文艺团队的管理、文化活动的组织等。
第七条学生会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体育运动组织,包括体育比赛的组织、运动会的策划、体育设备的管理等。
第三章学生会部门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人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1. 会长和副会长的选举必须经过全体学生的投票,任期为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 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且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
3. 学生会成员必须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并且要为学校争光,为同学们服务。
4. 学生会要严格执行会议议程,保证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5. 学生会成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6. 学生会必须依法申报和公布任何经费支出和收入,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7. 学生会必须尊重学生群众的意见和利益,积极为他们服务,解决学生们的实际问题。
8. 学生会必须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9. 学生会必须定期向全校师生公布工作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10. 学生会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争做学校的模范组织,
为全校师生做出积极贡献。
学生会规章制度(3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生会工作,增进学生会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推动学生会的工作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开展学生活动,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民主、开放、公正、有责任心。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加强学生间的沟通与交流,重视并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有主席团、办公室和各类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职能。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职责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组织,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学生代表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召集、主持和组织各类学生会会议,协调内外部资源,推动学生会的工作开展。
第七条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组成。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的具体运行事务,包括会议记录、文件管理、活动策划等。
第八条各类部门是学生会的分工机构,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学术部等。
各类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并按照学生会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九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办公室和各类部门成员均由学生组成,选举或推举产生。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主席团由全体学生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每届学生会主席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一条办公室成员由主席团推举,并经全体学生代表通过审议确认,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二条各类部门成员由主席团根据需要提名,并经全体学生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三条如果学生会主席或办公室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应由主席团决定补选或委派其它成员代理。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在校内校外维护和践行学校的校风、校纪,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服从组织和上级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享有参与学生会决策的权利,有权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学生会是学校中组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重要机构之一。
为了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行,维护学校秩序,提升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特制定以下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一节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主席、副主席、部长等职位。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并任期一年。
第二节学生会部门学生会设有各个职能部门,包括学术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等,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成员任命产生,人员由学生自愿报名并经过面试选拔产生。
第二章学生会会员资格与权利第一节入会资格任何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学生会,经过面试合格后即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二节会员权利1. 学生会会员享有参与学生会活动、发表意见、参与决策等权利。
2. 学生会会员享有获得学生会提供的各类资源与服务的权利。
3. 学生会会员享有享受学生会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选拔与管理第一节干部选拔1. 干部选拔活动一般在每学年年初进行,根据学生会工作需求进行招募。
2. 干部选拔采取面试、考核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素质综合评估,选拔最合适的人选。
第二节干部管理1. 学生会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示表率。
2. 干部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与服务第一节学生会活动学生会要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学生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校庆活动、主题演讲、社会实践等,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节社区服务学生会应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为社会做贡献,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第五章学生会纪律与处罚第一节学生会纪律学生会全体成员应遵守学生会纪律,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持秩序、严禁违法乱纪等。
第二节处罚措施对于学生会成员违反学生会纪律的行为,学生会主席团可以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申诉等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其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学生会各部门规章制度
学生会各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提高学生会工作效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各部门及其成员。
第三条学生会各部门应遵循学生会宗旨,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各部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部员若干人。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门设置应根据学生会工作性质和实际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办公室、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科技部、社会实践部、女生部、权益部等。
第三章选举与任用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的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程序进行。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二)学习努力,成绩优良;(三)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的任用,应根据个人特长和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工作岗位。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学生会主席职责:(一)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工作;(二)代表学生会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决策;(三)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学生会成员和学生监督。
第十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负责学生会的某一方面工作;(二)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职务;(三)协调各部门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各部门部长职责:(一)主持部门日常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二)负责部门成员的管理和培训;(三)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配合学生会整体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副部长职责:(一)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部门的某一方面工作;(二)部长不在时,代理部长职务;(三)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勇于创新。
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管理与监督、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三、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第二章细则学生会的工作部门为纪检部、环保部、出勤部。
纪检部:负责早自习,午自习的纪律检查,校园内违纪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负责各班级包干区卫生的检查,以及学生破坏校园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出勤部:负责早上和中午迟到和旷课的检查。
学生会主席负责三个部门工作的汇总和记录,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协调、帮助该部成员完成工作。
礼仪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一)穿奇装异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二)校内骑车、溜车的(扣1分)(三)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染指甲、化妆的(扣1分);(四)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吸烟喝酒、脏话不断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扣1分)(六)不尊重老师、以大欺小、侮辱同学的(扣2分)(七)到班级执勤时应该给予值班老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检查,顶撞、辱骂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的(扣2分)。
例会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自律,规范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提高学生会组织的执行力和凝聚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所有学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并参与学生会的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的,代表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利益,服务学生群体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所有学生都有权利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五条学生会必须按照《学生会章程》开展工作,并定期向全校学生报告学生会的工作情况。
第六条学生会必须团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供有益的服务和项目给学生。
第七条学生会任期一般为一学年,每年重新选举产生。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八条学生会由主席团、部门和班级代表组成。
第九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和财务4人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领导和日常工作的协调。
第十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体育部、文艺部、科技部等,每个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一条班级代表是学生会与全体学生之间的桥梁,负责向学生传达学生会的工作动态,并收集和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学生会每周至少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主持,讨论学生事务和制定相关决定。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三条学生会的职责是代表全体学生,维护学生权益,提出建议和改进方案,组织和开展有益的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权利向学校和教职员工提出合情理的建议和要求。
第十五条学生会有权利参与学校相关决策的讨论和制定,并提出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学生会有权利组织和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满足学生的需求,提供学习和娱乐的机会。
第十七条学生会有权利行使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职责,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平和透明。
第十八条学生会有权利向学校和社会各界申请经费和资源,用于学生事务和活动的开展。
第四章学生会的义务和责任第十九条学生会成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参与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必须维护学生的权益,做好学生的代表,积极反映学生的诉求和意见。
学生会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一)提前十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干事工作细节条令,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八)每次活动举办活动时一定留下照片存档,做好活动材料。
第四章考核制度(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纲_规章制度_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纲第一部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是在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的指示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长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一体,成为我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是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体现互助友爱,培养全校在校学生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是全校在校同学的利益代表,维护在校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团、办公室、学生会各部门(社会实践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学习部、宣传部)。
第二部细则一、学生会工作准则第一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本本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三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与全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之上。
第四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第五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第六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第七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职责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
2)各个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3)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以及报告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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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制度一.总则:
学生会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淮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的管理,推动第十五届学生会健康、有序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在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违背宗旨进行活动。
学生会各部门可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学生会的成员应该了解学生会的各项制度,以便于更好的让学生会这个大家庭有序,稳健的发展。
二.细则:
(一)学生会各部门职责简介:
主席团:
主席职责
对学生会内部工作总体统筹。
每两周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并主持例会,指导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并及时发现问题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督促检查各部工作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各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使部门在计划和总结中,获得经验,从而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
及时督促各部工作的完成,帮助协调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副主席职责:
协助学生会主席开展工作,制定全局性工作计划并执行主席分配的任务。
协同秘书处进行学生会组织成员纪律维护,认真传达主席决定,指导所分管部门工作。
秘书处:
职能:制定完善学生会规章制度;文件(包括合同)起草,各种表格、模板(报名表,评分表,考核表等)的制作整理;会议记录;初步审核策划书;活动后期资料整理;人事工作;调解内部问题;内部通讯;计算机学院院刊。
办公室:
职能:资金筹集;与校内外店家企业沟通;与其他院学生会沟通联系;财务管理;物料管理;采购;学生会物资借用登记。
宣传教育部:
职能:对外通讯;活动跟踪拍照;简报编写;记者团队管理;各社交平台管理;计算机学院院刊;校团委网站本院账号管理;学生会网站管理;海报(包括设计喷绘海报);展板;横幅。
公关部:
职能:管理礼仪队;培训主持人;布置会场;培训本院参加校级比赛选手的谈吐礼仪;承接校学生会活动(文史哲艺;职业生涯;金话筒;就业公关礼仪;辩论赛)
科技部:
职能:营造学院学术氛围;与计协、IT爱协紧密联系;发掘计算机人才;承办计算机知识普及讲座;基础知识大赛;PPT大赛;熟练掌握院内电子设备(音响,投影仪等)
文体部:
职能:迎新晚会;运动会;内部联谊会;篮球赛;微电影;篮球队管理。
青志部职能:
送水活动;寝室文化创意布置比拼;乡村小学计算机知识普及;公益社会,服务实践。
三.学生会具体管理条例:
(一)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与会人员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1.与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会,不准迟到或无故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分管主席或部长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在册;
2.秘书处、宣教部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准备签到、黑板书写等会议筹划工作;
3.签到时间为会议开始时间前15分钟至会议开始时间前5分钟;
4.请假必须得到分管主席或部长口头答应或纸面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并且须及时向秘书处通报详细情况;
5.秘书处需在会议进行时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各部组织活动时,需在活动开始日期的前两周将此次活动的工作策划纸质档交给主席团审阅,电子档发送至秘书处备份,并且于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递交方式同上此外,需将所拍摄的实景照片随电子档一并发送至秘书处备份;
2.举办活动时,无论何种情况,均须照相以记录实际活动情况,
2.各部门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3.秘书处负责弄好学生会电子档案制度,把书面文件进行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三)财务制度
1.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2.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办公室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3.学生会日常开支由院团支部书记审核、批准、报销,由主席团进行日常监管。
4.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主席团与学院老师进行审核。
5.开销100以下时只需上报分管主席进行审核,超过100须向主席汇报情况,并进行审核;
6.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或收据,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办公室进行审计和监督。
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策划书上写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
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
7.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
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取得主席批准。
8.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9.学生会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制定、审查,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四)值班制度
秘书处安排周一至周五由专门人员进行值班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值班需签到,并且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事假、病假须先向本部部长请假,随后本部部长将情况及时通知秘书处;
(五)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量化明细。
1.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本考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并接受全体学生会成员监督。
(3)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在进行学生会换届选举或其他重要评选时的重要依据。
3.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时:
A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B迟到、无故早退一次各扣3分;
C 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
D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
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时,成员参加并表现良好者,每次加2~4分;
2.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3.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4.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5.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
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6.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0分以上的为合格,40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合理情况主席团协商统一意见之后交由秘书处对条例予以适当调整与修改。
(二)学生会各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