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外资在华并购门槛提高 系列制度出台

合集下载

外资24条内容

外资24条内容

外资24条内容外资24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资企业经营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于2020年6月28日正式实施。

以下是外资24条的内容:1. 扩大市场准入,取消或放宽外资企业的股比限制。

2. 提高外资企业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准入门槛。

3. 支持外资企业在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发展。

4. 放宽外资企业在银行、证券、基金管理等金融领域的经营范围限制。

5. 支持外资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

6. 放宽外资企业在电信、互联网、文化娱乐等领域的经营范围限制。

7. 放宽外资企业在汽车、船舶、飞机等制造业领域的股比限制。

8. 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

9. 支持外资企业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领域的投资。

10. 放宽外资企业在能源、电力等领域的经营范围限制。

11. 提高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让方面的保护。

12. 放宽外资企业在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方面的准入限制。

13. 简化外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程序。

14. 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15. 支持外资企业在农业、林业、渔业等领域的发展。

16. 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17. 放宽外资企业在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的经营范围限制。

18. 支持外资企业在旅游、餐饮、酒店等服务业领域的发展。

19. 放宽外资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准入限制。

20. 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国家科研和教育项目。

21. 放宽外资企业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领域的经营范围限制。

22. 提高外资企业在国有企业购买股权或资产的准入门槛。

23. 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设立和运营。

24. 提高外资企业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话语权。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是指为了规范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并购企业的行为,保护国家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中国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政策。

本文将从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影响等方面全面介绍这一暂行规定。

背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在境内设立企业或者并购境内企业,使得中国的经济发展形势良好。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监管日益严格,为了维护国家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中国政府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制定了暂行规定。

主要内容1.审查程序与标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需要按照中国政府的规定进行审查,包括对外国投资者的资质进行审查,以及对境内企业所属行业的影响进行评估。

审查标准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传统产业升级、护理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等。

2.信息披露与保密:外国投资者应依法向中国政府提供并购境内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投资者的背景资料、交易方案、融资计划等。

同时,外国投资者也需要遵守中国的信息保密规定,确保相关信息不会被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3.国家安全保护:中国政府将国家安全视为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涉及到的行业和领域,例如军工、能源、通信等,会受到更加严格的审查和监管。

如有必要,中国政府可采取限制性措施以维护国家安全。

影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暂行规定对中国经济发展和国际投资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

首先,这一规定增加了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境内企业时的审查程序和标准,加大了投资者的经营风险。

同时,也加强了中国政府对境内企业国家安全的保护,防止敏感行业和关键技术被外国控制。

其次,信息披露和保密的要求增加了外国投资者在并购过程中的合规成本和难度。

外国投资者需要提供详细的信息并确保信息安全,为此可能需要额外的资源和技术支持。

最后,这一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的并购活动施加了限制,例如对军工、能源等敏感领域的投资将受到更加严格的审查和监管。

完善外资并购法律制度

完善外资并购法律制度

完善外资并购法律制度外资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通过购买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资产来投资或参与经营活动的行为。

外资并购不仅有利于推动我国企业实现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的转型升级,还能加快我国经济的国际化进程,促进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来我国进行并购,完善外资并购法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应该加强对外资并购的监管和审核力度。

我国应建立健全外资并购项目审批制度,确保外国投资者的并购行为合法合规。

同时,加强外资并购的信息披露和公示制度,提高对外资并购情况的透明度,方便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此外,应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后续监管,确保外国投资者履行承诺并积极参与企业管理,防止投资者向企业注入低效能和无效能资源。

其次,应完善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制度。

外资并购往往带来市场垄断的风险,可能损害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为避免外资并购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我国应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加强对外资并购行为的监管,对涉及到市场垄断的外资并购项目加强审查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同时,加大对市场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秩序。

此外,应加强对外资并购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

外资并购往往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交易,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为了保护我国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外资并购造成知识产权流失和侵权现象。

总之,完善外资并购法律制度对于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来我国进行并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对外资并购的监管和审核、完善反垄断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金融行业监管等措施,可以促进外资并购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强大支持。

中国力推外资参与国企混改放宽限制并出台多项政策

中国力推外资参与国企混改放宽限制并出台多项政策

中国力推外资参与国企混改放宽限制并出台多项政策【词汇网-企业调查报告】除了国内民营企业,中国政府还希望吸引外资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改。

据《经济参考报》,国家正推出多项政策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简化程序,放宽限制,特别是下一步将继续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谈及原因,一位国资人士表示:“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的外资并购空间巨大,另一方面也是推动中国国企优化调整机制、增强活力的需要。

”上述人士同时透露,目前各地方国资也在酝酿配套政策和方案。

上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推动上海国企吸引外资等企业参与本市国资调整和国企重组。

上月中旬,国务院发文要求促进外资增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文件明确提及,要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明确要求制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除了在多个方面出台税收减免和财税支持措施之外,国务院文件还指出,对于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依法取得的利润、股息等投资收益,可依法以人民币或外汇自由汇出。

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兑现向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

目前,部分外资已经出现在央企混改名单里。

今年6月,东方航空集团旗下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混改就引入了普洛斯投资作为战略合作者,占股10%。

此前,中石化、中信集团等企业也都不同程度地在混改中引入了外资。

当然,鉴于法律、经商环境等存在诸多异同,外资参与中国国企混改还存在一些障碍。

《证券日报》此前援引国资国企改革研究人士刘兴国的观点称,外资参与国企重组和混改面临的主要困难将是股权比例的确定。

此外,外资对于公司财务透明度和公司治理规范性方面的严格要求,也可能会为国企带来较大压力。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未来应通过进一步完善董事会治理等方法,解决外资进入国企时同股不同权的问题。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根据题目要求,我将为您撰写一篇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的文章。

请注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企业的并购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并保护境内企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政策。

本文将就外国投资者并购的相关规定进行探讨。

一、外国投资者并购的定义和形式外国投资者并购的定义较为广泛,既包括外国企业购买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也包括外国企业与境内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等方式的合作交易。

并购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公开收购、私下交易、资产置换等。

二、外国投资者并购的影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对相关方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首先,在经济层面上,外国资本的引入可以提供境内企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促进国内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其次,在市场层面上,外国投资者的参与可以引入更多国际品牌和优质产品,扩大市场竞争,提高消费者福利。

然而,外国投资者并购可能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资本外流、国家安全等问题。

三、外国投资者并购的规定和政策为了更好地管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行为,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产业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政策。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1. 外国投资准入规定:国家设立相关机构对外国投资者的准入进行审查,限制或禁止某些领域的外国投资。

2. 反垄断审查:对大规模并购交易进行反垄断审查,以避免外国投资者形成垄断地位,损害市场竞争。

3. 国家安全审查:针对涉及国家安全敏感行业的并购交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防止外国投资者对关键领域产生控制力。

4. 信息披露要求: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境内企业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交易的透明与公正。

5. 合规监管:加强对外国投资者的合规监管,确保其并购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减少可能的违规行为。

四、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者并购的态度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者并购的态度多元化。

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欢迎外国投资者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其经济发展。

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管理及政策研究

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管理及政策研究

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管理及政策研究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加快了市场开放的步伐,也使得中国的制度体系逐渐与国际接轨。

在此背景下,如何管理外资并制定合适的政策,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一、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管理1.外资准入管理外资准入管理是指政府对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公司或者进行收购等投资行为时的前置审查工作。

外资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必须先借助外商投资审批机构进行申报。

在审批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后,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准入管理。

当前,中国的外资准入管理主要体现在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投资自由负面清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

其中,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阐明了外资放缓审查、公平待遇及其广泛适用等重大原则;投资自由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规定了外资准入管理的权限、内容等。

2.外资监管外资监管是指政府对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管、监督的工作。

监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资企业的合规与税收问题。

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照税收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最近几年来的几起外资企业涉税案件为例,可以看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外资企业合规与税收问题,措施之一就是对违规企业进行惩罚。

外资监管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标准、检查、执法等方式,以便有效提高外资企业的合规性。

3.市场准入环节市场准入环节是指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开展经营活动的过程。

这也是外资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最复杂的管理环节。

中国政府正在努力推动市场化改革,为各类企业赋予更多的市场操作自由。

外资企业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市场准入,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二、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政策1.产业规划政策为了引进外资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中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产业规划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了优惠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

以优惠政策为例,政府鼓励外资企业在中国的高科技、环保、新能源等领域进行投资。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是指在国外资本市场上融资的外国企业或个人,通过购买或合并方式来控制境内企业或参与其经营,以获取经济利益或增加市场份额。

为了规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行为,保护国内市场竞争秩序和国家安全,各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首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主要涉及到投资准入、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等方面。

对于投资准入方面,一般要求外国投资者根据国内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登记注册、资格审查和执照申请等程序。

国家安全审查是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进行全面评估的措施,一些关键领域如军工、能源等在并购方面会设置更高的安全审查门槛。

此外,反垄断规定则是为了防止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境内企业来垄断市场,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进行监管,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其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还涉及到行业限制和国际条约的约束。

在一些关键领域如金融、电信、互联网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些国家实行的是负面清单制度,限制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投资,并购。

此外,国际条约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双边投资协定等。

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框架下,各国政府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行为进行着相应的监管和限制。

最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还涉及到信息披露和再投资等方面。

为了保护股东权益和市场透明度,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报备相关信息。

此外,一些国家还会要求外国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再投资,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技术转让。

总体而言,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是各国政府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市场竞争秩序和国家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章。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外国投资者的行为,在充分利用外资的同时,保护国内市场和企业的利益。

这些规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会因法律法规、经济状况和国家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但其核心目标是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市场竞争秩序。

中国外资政策历史演变

中国外资政策历史演变

中国外资政策历史演变一、概述中国外资政策是中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涉外投资政策和措施。

这些政策和措施旨在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技术水平、扩大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本文将从外资准入政策、外资优惠政策、外资限制政策、外资监管政策等方面,介绍中国外资政策的历史演变。

二、外资准入政策外资准入政策是指中国政府对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所制定的政策和规定。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采取了较为开放的外资准入政策,鼓励外资进入中国市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外资准入政策也发生了相应的调整。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外资企业的注册程序、税收政策、外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政府逐渐放宽了外资准入领域,包括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产业等。

同时,中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营商环境等,进一步吸引外资进入中国市场。

三、外资优惠政策外资优惠政策是指中国政府对外资企业所提供的税收、财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制定旨在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主要采取了税收优惠、土地优惠等措施,鼓励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政府逐渐完善了外资优惠政策体系,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贷款优惠等方面的政策。

此外,中国政府还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制定了差异化的优惠政策,以进一步促进外资企业的发展。

四、外资限制政策外资限制政策是指中国政府对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所采取的限制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少。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中国政府逐渐加强了对某些领域的外资限制。

例如,在关系国家安全和战略性产业等领域,中国政府对外资的进入采取了更为严格的审批和管理措施。

此外,中国政府还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制定了差异化的限制措施,以进一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准入制度对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影响分析

准入制度对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影响分析

准入制度对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影响分析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外商投资目的地之一。

然而,尽管中国已经开放了其市场,外资企业仍受到了各种各样的限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准入制度。

准入制度是指政府为进入市场设置的条件和规则。

这项政策对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

二、准入制度的定义准入制度是指内外部意见协调机制中的一种模式,是各种行政管理手段的集合体,它是支配市场参与者进入市场的条件和规则的所有系统和机制,此系统和机制在满足市场稳定和发展的前提下,应具有公平、合理、透明和可操作性四大基本要素。

三、准入制度对中国市场的影响1. 市场垄断准入制度限制外资企业的进入,因此导致市场上的竞争减少,容易出现垄断。

国内企业会因此产生壁垒,限制外资企业的发展。

2. 创新能力受限外资企业通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技术,这些优势会促进其在市场上的活力,但是准入制度会限制外资企业的进入,因此导致外资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有所受限。

3. 产业结构和经济质量的提升由于准入制度的存在,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门槛较高,因此对中国市场的产业结构和经济质量的提升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这使得中国的市场环境得到了合理的优化。

4. 我国经济的发展面临挑战由于准入制度的存在,外资企业难以进入中国市场,这就使得我国企业在面对国际竞争的时候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因此,准入制度应该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准入制度的实施方式1. 管制型准入通过政府的行政审批和管制手段,确保市场准入的质量和效果,对于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有明确要求的行业采取适当的限制和管理性举措。

2. 市场取向型准入将市场取向的理念引入准入制度的设计中,政府不干预市场,给市场主体更多的自由度和决策权,重点关注市场准入规则和操作环节的合理性。

3. 莫须有式准入即没有明确规则的形式,它通常出现在经济法制空白的领域或是政策缺失或是政策生效不到位的情况下。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一、引言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是指外国主体通过收购境内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以实现对该企业的控制或参与管理的行为。

外商并购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也面临着一系列法规和规定的限制。

本文将系统介绍我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二、法律框架1. 《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对外商投资活动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外商投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等事项。

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也有相关规定进行引导和约束。

2.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管理办法》我国还制定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管理办法》,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行为、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些管理办法为外国投资者合法并购提供了指导。

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准入条件1. 业务范围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业务范围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定,不得涉及限制或禁止的行业。

对于敏感行业,可能需要获得特殊审批。

2. 资金实力外国投资者必须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确保能够承担并购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有些情况下,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

3. 执照和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在进行并购前,必须合法设立公司或组织,并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

未经合法注册的外国实体不得进行并购活动。

四、并购流程1. 市场调研外国投资者首先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行业潜力和风险等情况,为后续决策提供参考。

2. 谈判与尽调在确定并购意向后,外国投资者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并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确保并购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3. 签订协议确认交易细节后,双方签订并购协议。

协议中包含了转让价格、交易条件、后续合作等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五、并购后的管理1. 人员管理外国投资者在完成并购后,需要合理安排企业内部人员,并进行管理规范。

对于原有员工,也需要进行培训和调整。

2. 战略规划外国投资者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并购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管理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管理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管理规定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开放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涌入中国市场,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和并购活动。

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投资并购境内企业是一种重要的方式来获取市场份额、技术、人才等资源,加强自身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优势。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两个方面来分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所涉及的主要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分析外资法外资法是中国对外商投资最核心、最基础的法律规范,其中第四章和第八章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变更和并购规定。

外资法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准入方式、外资依法享有的权利、外资投资企业的监管制度等一系列问题。

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必须遵守外资法规定的投资准入、资本构成、企业形式、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义务。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变更和并购需要符合本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规定。

外国投资者在股权变更和并购的过程中必须进行审批或备案。

同时,外资法还规定了外资的比例限制,对于某些行业来说,外资比例达到一定程度后,必须进行股权转让和退出。

国务院令《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行政法规,于2006年实施。

这一规定总结了中国实践中的经验,规定了适用的范围、基本原则、审查标准、程序、保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适用范围: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和重组。

•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和技术引进,维护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秩序。

•审查标准:审查的关键是是否损害国家安全、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考虑到两者之间的平衡。

•程序:并购审查报告、并购核准文件、情报报告、并购后报告等一系列程序。

•保密:所有审查过程和结果应该保密,除非另有法律规定。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是中国目前最核心、最基础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管理规定。

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政策与防范

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政策与防范

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政策与防范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比例越来越高,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而企业在追求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和挑战。

因此,建立健全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政策和防范措施显得尤为必要。

一、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政策1.外商投资法和负面清单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外商投资的基本原则和经营范围,并进一步规范了外资企业的准入、运营和退出机制。

而负面清单则是对投资的一些行业和领域进行限制或禁止。

全面推进负面清单的制度建设,是保护国家安全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措施。

2.优惠政策为吸引外资,中国政府对一些产业给予优惠政策,如税收、资金等方面的减免和扶持。

同时,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促进外资向高铁、新能源、信息技术等高技术领域集聚。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保障中国政府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并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司法体系,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同时,加强对侵权和盗版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二、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防范1.规避政策风险外资进入中国市场需要了解行业政策和规定,防范政策风险。

比如了解负面清单中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以及对本行业的准入标准。

此外,要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2.强化合规管理外资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合规经营。

对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宣传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同时要确保企业管理透明,避免合规问题导致的经营风险。

3.防范人力资源风险外资进入中国市场,需与中国的劳动法规相适应。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途径和工作环境,同时确保员工权益。

此外,建立完善的员工流程和风控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员工恶意侵权、窃密等行为,减少企业人力资源风险。

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政策和防范措施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制定的政策为企业提供了优惠政策和保护,同时企业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战略。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规制刍议(全文)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规制刍议(全文)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规制刍议内容据联合国贸发组织的数据显示,20XX年前,外资在我国的并购仅占它们在华直接投资总额的5%,而仅仅从20XX年1月到20XX年6月,这一比例突然上升到63.6%,两年半的时间几乎增加了近十二倍,并在近几年内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

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确实可以使国内市场更好的利用外资,提升国内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扩大销售额,增加利润,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近年来外资并购选择的大都是我国的行业龙头企业,且基本都是绝对控股,长此以往,被外资并购的国内企业势必会沦为外资攫取巨额利润的工具,国内相关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也必将被外资蚕食,这就会在相关市场产生垄断的倾向,从而对我国的国内产业造成不小的危害,进而影响到我国的GJ经济安全。

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必要性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来资本涌入国内市场的趋势愈演愈烈。

外资企业看重我国市场的进展前景和巨大潜力,利用自己的资金及技术优势纷纷并购民族企业。

外资并购确实为我国市场带来了进展所需的一定份额的资金及先进的治理经验和技术,但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治理体制的缺陷,外资并购的负面影响呈扩大趋势。

(一)外资并购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对经济学的意义而言,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指已有的国有资产消逝了,或者说国有资产没有实现保值增值。

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是不可幸免的一种经济进展潮流,而我国由于治理体制的欠缺,至今没有建立独立、公正的资产评估部门,因此在并购过程中,诸如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信誉、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流失显得尤为严峻。

(二)外资并购会导致民族品牌的流失外资并购我国的民族品牌,给我国的民族品牌带来了负面影响,这样的实例并不少见。

20XX年美国吉列公司宣布,已经买下我国电池生产商南孚电池的多数股权,这一举措使得南孚成为了吉列公司的子公司,并购初期,人们普遍看好南孚公司的进展前景。

而南孚被并购后至今,却有一半的生产能力被闲置,正渐渐地失去活力。

外资参与中国内地企业的合并和收购的规定

外资参与中国内地企业的合并和收购的规定

外资参与中国内地企业的合并和收购的规定1.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1.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1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就业、维护公平竞争和国家经济安全,依据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

第3条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4条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投资者资格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国投资者独资经营的产业,并购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需由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产业,该产业的企业被并购后,仍应由中方在企业中占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禁止外国投资者经营的产业,外国投资者不得并购从事该产业的企业。

第5条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依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登记。

审批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

提高外资并购门槛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提高外资并购门槛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提高外资并购门槛严防国有资产流失8月9日晚间,商务部网站披露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专家认为,这一规定在为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提供法律依据的同时,也显示出中国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决心。

新规由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并将于2006年9月8日起施行。

作为2003年《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修正案,新规以超过原规定一倍的篇幅,对外资并购的具体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一方面对外资企业境内并购的范围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约束,强化了审批环节和反垄断审查;另一方面也试图对外资并购的操作环节,特别是对SPV(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跨境换股等技术细节,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使得大部分的并购案有规可依。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员叶檀说。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首次涉及“外资并购”中此前备受争议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

依据《规定》内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规定》还要求,当事人未予申报,但其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商务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贸易博士梅新育表示,这表明中国的外资并购法规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在趋向完善,可操作性更强。

外资并购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FDI(外商直接投资)方式,相比直接设厂的FDI方式而言,股权并购的成本和风险更低、对并购后的市场预期也更加清晰,因而颇受外资青睐。

一个明显的例证是,自2005年以来,中国的外资并购案例骤然增多。

从金融业、机械工业的中国国有大型企业的战略引资,到蒙牛、无锡尚德等民营企业的私募,外资的进入开始在中国引起争议。

而具有花旗集团背景的投资基金CVC将入股中国造纸龙头企业——G晨鸣并成为第一大股东、美国高盛集团等欲购得中国食品行业龙头——双汇集团整体国有产权的传闻更是加重了国人“外资并购目标定位行业老大将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质疑。

中国外资并购新规凸显五大亮点

中国外资并购新规凸显五大亮点

中国外资并购新规凸显五大亮点9月8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外资并购的原则、条件、程序、例外和监管等作出更加明确、详尽的规定。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首先,外资并购新规明确了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并购对价的相关规定,并依据中国现行的有关外商投资、税收、外汇管理、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等法律法规对以股权作为对价的并购予以规范。

“这其实是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交换并购境内公司,这一规定为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增加了渠道。

同时,开拓了境内企业海外上市融资的渠道并加强了相关监管。

”商务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这样评价。

据了解,新修订的《规定》由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共同签发。

增加了国资委、证监会两个部门,主要考虑到外国投资者所并购的境内企业,有的是国有企业,有的是上市公司。

此外,新规定在国有股权转让、防止国家税收收入流失、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以及公共利益、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商务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防止“假外资”回国投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和待遇,新修订的《规定》加强了对境内企业通过海外注册公司反向并购国内企业的监管。

这位负责人说,新修订的《规定》首次强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必须符合中国的产业、土地和环保等政策,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纳税,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

这些规定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为防止外资并购威胁国内相关产业,新规定明确指出,商务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新华网。

我国政府放松外资在华并购限制的经济学解释

我国政府放松外资在华并购限制的经济学解释

我国政府放松外资在华并购限制的经济学解释
余晓东;胡峰
【期刊名称】《财经研究》
【年(卷),期】2003(029)008
【摘要】"十六大"前后一系列法律文件的相继出台是与中央"抓大放小"的国有资产改革决策相配套的.随着中国政府对外资在华并购限制的完全解冻,会有越来越多的外资选择并购方式进入我国.本文通过一个模型的深入分析,指出我国放松外资在华并购的限制主要是基于提高我国福利水平的考虑.该模型还表明,外资在华并购的速度和时机对社会利益最大化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我国政府应尽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外资在华并购的实施细则.此外,我们还证明了政府对外资并购的目标企业提前进行"包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总页数】7页(P34-40)
【作者】余晓东;胡峰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上海,200433;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系,上
海,20006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6
【相关文献】
1.论我国放松外资并购限制后制定《反垄断法》的现实意义 [J], 胡峰
2.外商在华并购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应分析——兼论可汇案后外资在华的发展前景
[J], 曹耘心
3.外资在华并购3年增长12倍拿什么来约束外资恶意并购? [J], 王红茹
4.外商在华投资状况分析与外资在华并购形势预测 [J], 张建宾;马莉
5.论外资公司的在华并购行为——由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引发的思考 [J], 曾方薇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外资在华并购新动向与应对策略

外资在华并购新动向与应对策略

外资在华并购新动向与应对策略概述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外资在华并购交易规模逐渐增大。

外资企业通过并购可以快速进入中国市场,获取技术、品牌和市场份额等优势。

然而,在中国的商业环境中,外资并购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风险。

因此,了解外资在华并购的新动向,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对外资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外资在华并购的新动向1. 行业聚焦外资在华并购交易的行业聚焦逐渐变化,从过去的制造业向金融、科技、医药等新兴行业转变。

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新兴行业吸引力不断增强,外资企业纷纷将目光投向这些领域。

2. 本土化趋势为避免并购交易过程中的政策风险和文化差异带来的挑战,外资企业越来越倾向于与本土企业进行合作或共同并购。

通过与本土企业合作,外资企业可以更好地适应中国市场,并利用本土企业的资源和网络优势。

3. 知识产权保护随着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外资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

在进行并购交易时,外资企业需要细致审查目标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并制定相应的保护策略,以减少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4. 环境与社会责任外资企业在进行并购交易时,也需要考虑目标企业的环境与社会责任情况。

中国对于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要求越来越严格,外资企业需要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环境政策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在交易中进行充分尊重和合规操作。

应对策略1. 资源整合与优化外资企业在进行并购时,需要充分考虑目标企业的资源优势和差距,并进行资源整合与优化。

通过合理安排组织结构和流程,有效整合并优化双方的资源配置,以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2. 深入了解中国市场在进行并购交易之前,外资企业需要深入了解中国市场的政策、法律、文化和消费者需求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与本土企业合作或雇佣当地专业人才,可以更好地适应中国市场,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市场营销策略。

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外资企业在进行并购交易时,需要加强对目标企业的知识产权审查,并与专业律师团队合作,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商务部等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商务部等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商务部等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佚名
【期刊名称】《生活用纸》
【年(卷),期】2006(000)020
【摘要】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等六部门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外国投资
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并宣布自今年9月8日起施行。

专家指出,新(《规定》的出台将使我国反垄断审查规则更加细化。

(《规定》指出,如果被并购企业为境内上市公司,还应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外资并购境内上市公司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总页数】1页(P4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2
【相关文献】
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3月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 [J],
2.论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立法--《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中反垄断规则评析 [J], 漆彤
3.外资并购的准入管制和反垄断管制——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J], 张国平
4.国家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J], 伍安国
5.《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内容演变探析 [J], 张广荣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资在华并购门槛提高系列制度出台
从3月5日开始,《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已经过去了20天,其截止日期是4月10日。

这是商务部按照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的实施方案。

“在外国投资者以并购方式进行的投资逐步增多的趋势下,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系列制度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正在通过立法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德和衡律师集团外商投资业务部丁旭律师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从‘两税并轨’(对外资与内资征收同一比例的所得税)到对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中国实现了对外资‘超国民待遇’到‘平等待遇’的过渡,伴随中国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外资在华的并购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丁旭说。

外资在华投资将受重大影响
外资在华的“斩首式”并购,早已引起了国人的警惕与担忧,比如之前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凯雷收购徐工,都引发了舆论对产业安全的反思。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近年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

有鉴于此,《通知》将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做了很宽泛的规定,界定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这恰恰与外资在华的投资趋势形成呼应,值得注意的趋势是,近年来,外国投资人改变了在华投资的主战场,逐渐由直接投资建厂的方式,改由借并购进入相关产业领域,因为直接投资建厂需要进行土地厂房的审批,需要考虑人员技能,以及市场渠道的建立,随着中国本土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各行业优秀企业,外资投资人逐渐意识到,相较于直接并购来说,投资建厂模式见效慢,而且极易为竞争对手超越。

”丁旭告诉记者。

“而在并购方式的选择中,外资逐渐形成了三个‘必须’的并购习惯甚至是并购战略的基本要求,即必须绝对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预期收益必须超过15%。


从某种意义上讲,《通知》对外资在华的投资行为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不过,商务部跨国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志乐告诉记者,“我们不能片面地理解《通知》,而要将其与国务院9号文(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5月发)连在一起来看,9号文提到要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而《通知》则是在9号文的基础上进
一步规范外资的投资行为,是规范而非限制。


《通知》引发了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并购审查的多重困惑,欧盟商会竞争子工作组主席Francois Renard就表示了这方面的担忧,他认为,“从操作的角度来说,如何将安全审查与反垄断法中提及的合并控制审查对应仍有待澄清。


不过,来自君合律师事务所的桑滨学律师对《通知》做出了解读,他认为,“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程序是商务部在外资并购审批中对部分需要进行安全审查的项目额外适用的一项程序。

原来适用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包括并购规则、反垄断、国有产权转让和评估、以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的规定仍将适用于进行安全审查的项目。


“一个外资并购项目可能同时在商务部进行三项审查,即常规的外资并购审查,反垄断审查和最新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商务部如何在一个项目中协调这三项审查仍有待观察。


桑滨学律师同时指出,“外购安全审查将大大延长一些外资并购项目的审批时间,按照《通知》所设定的审查程序计算,对于不需要报请国务院决定的审查项目,商务部和联席会议最长需要95个工作日走完安全审查的全部流程,对于报请国务院决定的审查项目,审查流程可能更长。


“同时,外国投资者对于判断其并购交易是否适用安全审查依然缺乏明确的指南,对于一些界限模糊的并购项目,外国投资者为避免违规不得不将其提交商务部进行安全审查,这将导致审批时间的延长。


受到影响的特别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外国投资者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境内企业股权的交易通常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实践中很少被视为外资并购而适用《并购规则》,《通知》的出台,将使这类交易不仅适用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而且由于所有适用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项目都必须报商务部进行外资并购审批,此类交易也将适用《并购规则》。

“目前,该项要求是否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公司制或合伙制人民币基金仍然有待观察。

”陈江律师提醒说。

“此外,《通知》对外国投资者取得实际控制权的解释非常宽泛,由于红筹上市前的股权重组通常无法避免境外拟上市主体通过股权、合同等方式实际控制境内企业,并且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在投资境内企业时通常要求对董事会拟议重大事项具有否决权,《通知》可能对于部分红筹上市和外资私募股权投资交易产生影响。


而企业界人士显然对商务部门的善后处理条款更为敏感,《通知》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行为对国家安全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联席会议应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终止当事人的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消除该并购行为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此条规定有些模糊,应当包含了两层意思。

并购过程中和并购结束后。

那么,之前的
并购行为是否也会受到影响,是否也可能被撤销呢?”一位外商投资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不过,这在国际实践中并不是没有先例,在美国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中,就授权美国总统在法律无法保护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随时阻止、撤销威胁到国家安全的交易。

”丁旭告诉记者。

间接并购成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通知》中,虽然涉及到了股权投资、增资以及实际控制权的问题,但对外国投资者的间接并购导致的间接控制却没有谈及,这从某种意义上称得上是《通知》的漏洞。

”丁旭告诉记者。

因为在2006年商务部发布10号文之前,中国国内不少企业曾在维尔京群岛等避税岛国注册了特殊目的公司(SPV),并通过该公司控股了国内的资产或企业,以谋求海外上市,这些深具眼光的企业目前在国内的发展有的还很不错,由此不排除外国投资人通过并购SPV 来并购国内的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将对国家的产业安全造成影响。

事实上,在私募融资、上市、并购越来越火爆的2011年,很多专业机构都在推出各种各样的专业化结构设计,以规避国内的限制性政策。

值得借鉴的是,美国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对间接并购做出了近乎严苛的规定,美国在外资管理方面的重要法规《埃克森-弗罗里奥法令》对交易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及“外国控制”都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列明了种种间接性的外国控制情况。

上海小耘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的谈亚军律师就告诉记者,“在中国企业全球化的背景下,基于国家经济安全审查的法规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以避免外国投资人通过法律结构的设计曲径控盘国内战略性产业。


《通知》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同业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认为特定项目需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可通过商务部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

对此,君合所律师认为,“由于外资并购项目的当事方通常会在交易文件中约定严格的保密义务,并且《通知》未规定商务部如何将其受理的并购审批项目向上述单位披露,目前尚不知道这些单位如何了解特定并购项目及其正在进行并购审批的细节。


“无论如何,外国投资者或被并购企业在国内外的竞争对手可能会利用这条规定阻止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并购活动。


而一位外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审查制度将只包括外国投资者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情况,这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规定是类似的,已经习惯欧美规则的我们并不觉得有什么突然。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外资在华的并购习惯因安全审查而不得不放弃的话,在美元贬值,而在人民币利率不断提升的背景下,这些资本很可能会转而成为投机性资本,转借其他渠道进入国内,成为‘热钱’,这一现象值得警惕。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