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示范文本

合集下载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三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三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作业安全,确保每位出入井人员能够安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第三条出入井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人员、检修人员、巡检人员等。

第四条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是指在出入井环节对人员进行清点、检查身体状况、器材器械等进行检查的制度。

第五条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应与《矿井安全规程》、《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法规和规程相一致。

第二章井下工作区第六条井下作业区域是指采矿井、矿筒和其他各类巷道。

井下工作区域包括采矿作业区、巷道交叉口、转载站、作业面等。

第七条出入井人员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入,并进行清点与检身。

第八条井下作业区域应设置专门的允许进入标志,未经允许或未携带相关证件的人员禁止进入。

第九条出入井人员在井下工作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入和离开工作区域,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第三章清点与检身第十条出入井人员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进行身份验证和器械检查。

第十一条身份验证包括对出入井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位等进行确认,并录入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器械检查包括对出入井人员所携带的工作牌、工作证、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出入井人员应按要求配备并佩戴相关安全装备。

第十四条检查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五条检查人员对出入井人员携带的器材器械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六条出入井人员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后,需随时保持身体健康状况,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

第四章体弱者处理第十七条若出入井人员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出现体温异常、眩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中断检查,并送至医务室进行急救处理。

第十八条出入井人员身体不适,严禁参与井下作业,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并送至医务室接受治疗。

第十九条体弱者可以根据医务室意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轻度工作,以保障其健康和安全。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管理,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检查员等。

第三条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是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得到全体井下作业人员的共同遵守。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不断加强与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工作等。

第二章入井检身管理第七条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入井检身,包括穿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和工具,符合矿山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八条入井检身由负责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的专人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入井登记表。

第九条入井检身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齐全、合格的安全帽、防护鞋、防滑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二)检查人员是否佩戴符合要求的呼吸器具、防毒面具等呼吸系统防护装备;(三)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适当的眼部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面罩等;(四)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适当的耳部防护装备,如耳塞、耳罩等;(五)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适当的装备,如安全带、吊装工具等。

第十条入井检身不合格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整和更换装备,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第十一条入井检身作为井下作业前的必要环节,必须在每次进入井下前进行,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入井检身登记表应当详细记录每位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的姓名、所属单位、检身结果,以备查阅和核对。

第三章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第十三条出井后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确保所有进入井下的人员能够安全出井。

第十四条出井人员清点由负责井下作业的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并填写出井人员清点记录表。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二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二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入井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四条具体的入井检身方式和上下井人员清点方式由现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必须符合本制度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第六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纳入本制度。

第二章入井检身制度第七条任何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之前,必须接受入井检身。

第八条入井检身的内容包括对人员身体状况、穿戴的工作服装、工具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九条入井检身必须由监工或现场负责人亲自进行,确保入井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人员在入井检身时,必须配合监工或现场负责人的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检查结果记录在入井检身表上,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检查结果如出现问题,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并重新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经常发生检查问题的人员,可暂时禁止其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三章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第十四条上下井人员清点由现场负责人进行。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之前,必须进行人员清点。

第十六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包括记录人员的姓名、工作岗位、班次等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确认人员信息后,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清点表格上的要求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如果发现人员清点信息存在错误,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纠正,并重新进行清点。

第二十条对于经常出现清点错误的人员,可采取限制其上下井的措施,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四章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第二十二条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井下作业中发生事故的,除了依法追究责任外,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入井人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维护矿山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稳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入井人员检身包括体检、验光和化验等检查项目。

检测结果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入井。

第四条矿山企业要明确入井人员检身的责任部门和检测机构,并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矿山企业要定期组织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培训,提高其检身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矿山企业要保证入井人员检身的机构、设备和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体检第七条入井人员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和专科检查。

第八条一般体格检查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呼吸、视力和听力等。

第九条专科检查项目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确定,包括心电图、胸透、肺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职业病检查等。

第十条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井工作。

不合格者必须接受治疗并重新体检,直至合格为止。

第三章验光第十一条入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视力才能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入井人员验光必须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入井人员验光结果分为五级:一级视力、二级视力、三级视力、四级视力和五级视力。

第十四条一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二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不低于0.8;三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为0.6以上;四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为0.5以上;五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5。

第十五条入井人员验光结果合格者方可入井工作。

不合格者必须进行眼部治疗,并重新验光,直至合格为止。

第四章化验第十六条入井人员化验主要针对职业病和急慢性病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入井人员化验项目根据工作的特殊要求确定,包括血液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肺功能、职业病检查等。

第十八条化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入井工作。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1)未戴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

(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4.调度室应随时与矿灯发放室和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矿灯发放室、自救器发放室、井口检身室都必须将出、入井人员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井工煤矿是通过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来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1. 入井检身制度:- 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身程序,包括体温、呼吸、血压等生理指标的检测,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 检身人员会对每个人员的身份证或矿工证进行核对,确保身份真实。

- 人员进入矿井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设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一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照教育培训制度接受入井培训,且培训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

第二条入井人员必须穿戴统一配备的工装,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第三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用胶靴,随身携带自救器、数字式瓦斯检查器和矿灯。

第四条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用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井后清点的方式进行,调度室做好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清查工作。

第五条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

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或穿安监标志服),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所有入井人员自觉接受把罐工的检身。

在人员入井通道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

第六条凡入井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车(候罐),统一按规定进行入井前安全宣誓及安全确认,严禁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候车(候罐)。

第七条井口检身工经过安全宣誓和安全确认后,方可允许人员入井,入井人员要逐一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第八条检身人员发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发现强行入井者,立即汇报安监部信息站,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第九条职工所佩戴的“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损坏、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矿灯房审领“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否则,严禁入井。

第十条入井前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禁喝酒。

第十一条非防爆型电子仪器、仪表严禁携带入井,特殊情况确需入井,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下井进行照相、摄像等工作时必须使用防爆设备,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入井。

第十二条人员携带工器具长度超长、超重等物件下井时,严禁人、物同车(罐),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要经调度室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入井。

第十三条乘座罐笼、人车人员数不得超过乘坐规定,严禁超员乘座罐笼、人车。

第十四条把罐工负责挂好防护链,经全面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未打停车信号,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煤矿检身站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

煤矿检身站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

煤矿检身站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一、前言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清点制度,严格执行,从源头上确保矿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清点制度适用于煤矿检身站的出入井人员清点工作。

三、工作责任1. 检身站站长负责清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清点工作的规范进行;2. 检身站工作人员每日轮班,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保证清点的准确性;3. 井下调度员负责将出入井人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汇报给检身站,确保清点的准确性。

四、流程和要求1. 出井清点:a. 出井人员依次到达检身站,按照座位号顺序排队等候;b. 出井人员将身份证件(或工作证)交给检身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c. 检身站工作人员根据出井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进行录入,并进行身体检查;d. 检身站工作人员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表上,并将出井人员的身份证件(或工作证)交还给其本人;e. 出井人员离开检身站,按照所在区域和班组的要求有序返回工作岗位。

2. 入井清点:a. 入井人员按照所在区域和班组的要求到达检身站,将身份证件(或工作证)交给检身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b. 检身站工作人员根据入井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进行录入,并进行身体检查;c. 检身站工作人员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表上,并将入井人员的身份证件(或工作证)交还给其本人;d. 入井人员根据指令有序进入井下工作岗位。

五、异常情况处理1. 若出现身份证件信息与实际人员不符的情况,检身站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领导并进行核实处理;2. 若出现身体状况不正常的情况,检身站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人员的健康安全;3. 若出现人员清点缺失或重复的情况,检身站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应的责任人,并进行核查处理;4. 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检身站工作人员应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六、责任追究1. 如检身站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清点制度进行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2. 如相关部门未及时履行职责,导致清点工作出现问题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3. 如出入井人员违反清点制度,拒绝清点或伪造身份证件,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二、入井检身制度范文1. 入井之前1.1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装和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1.2 所有工作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参加入井安全培训,了解入井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1.3 入井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获得医生签发的入井许可证。

身体不适或患有某些疾病的人员将被暂停入井资格。

1.4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入井许可证和身份证,并由负责人进行核实。

2. 入井程序2.1 入井前,所有人员必须排队等候,不得插队或擅自进入井下。

2.2 入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齐全、佩戴是否正确,工具是否完好等。

2.3 入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入井检身,检查内容包括身体是否适合进入井下、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4 入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井下的安全区域、禁止区域等,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3. 入井记录3.1 每位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在记录册上签名,确认已接受入井检身和安全培训。

3.2 每位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和入井许可证,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井下。

3.3 各分队负责人要及时汇报每天进入井下的人员名单给现场安全人员,做好工作人员进出井的记录。

三、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1. 上井前1.1 所有上井人员要准时到达上井口,不得迟到或早到。

1.2 上井前,所有人员必须排队等候,不得插队或擅自上井。

1.3 上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确保个人防护装备齐全、佩戴正确,工具完好等。

1.4 上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身份确认,核实身份证和工作证是否齐全和有效。

2. 上井程序2.1 上井时,工作人员必须有序排队,按先后顺序依次上井。

2.2 上井时,负责人必须清点人数,确认与记录的人员名单无误后方可上井。

2.3 上井时,负责人必须对上井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核对身份证号码和人员名单,确保无错误。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井口安全时刻牵动着每一个井下工作者的心。

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井下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公司制定了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障每位井下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同时也能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和责任心。

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入井检身制度范文: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顺利进行,特制定入井检身制度,以供全体井下工作者参考与执行。

1. 出门前检查:每位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之前,都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应认真检查自己的装备是否到位,确保所有安全设备都齐全并正常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对于特殊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相关警示标志物品并按要求进行佩戴。

2. 检查身体状态: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之前,需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包括体温、血压、心率等生理指标的测量。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暂时停止下井作业,直至身体状况恢复正常方可下井。

3. 仪器检验:作业人员在下井前应对所携带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并确保仪器正常工作。

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设备或进行修理,方可下井作业。

4. 井口互查:在下井前,作业人员应与同伴相互检查保障。

双方应核对装备的齐全性,并且检查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只有在双方确认都没有异常情况的情况下,方可下井进行作业。

5. 入井检身报告:每位井下作业人员在通过井口前,需将完成入井检身的情况进行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个人身体状况评估、装备齐全性检查、仪器设备检验以及井口互查情况。

报告应交由上级负责人进行审核并备案。

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为保证井下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以供全体井下工作者参考与执行。

1. 上井清点:上井人员在井口集结等候时,由领班或工长带领进行清点。

领班或工长应当仔细核对每位上井人员的人数以及身份,确保所有人员都已到齐并准确记录。

2. 离岗清点:回到井口上岸后,每位下井人员都应当进行离岗清点。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1. 概述煤矿是一种高风险行业,要确保矿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 入井检身制度2.1 检身时间每位矿工在每次入井之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频率接受全面的身体检查,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适于在地下工作。

检身时间应提前规定,确保足够的时间进行检查。

2.2 检身项目入井检身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肺活量等常规体检项目。

此外,在煤矿行业工作的矿工还应接受肺功能检测、心电图等特殊检查,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可以适应煤矿环境。

2.3 检身记录每位矿工的入井检身结果应详细记录在检身表中,并妥善保存。

检身表应包括矿工的个人信息、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结果等。

2.4 入井资格根据矿工的入井检身结果,对其给予合理的评估。

只有通过入井检身的矿工,并被确认身体状况适合在地下工作的,才能获得入井资格。

3.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1 进井登记每位矿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之前,必须进行进井登记。

进井登记应包括矿工的个人信息、工作时间、工作任务以及所属的工作组等。

3.2 出入井记录每次出井和入井时,都应有专门的记录人员进行记录。

记录应包括矿工的个人信息、进出井的时间、出入井的区域、工作任务等。

3.3 井口监控在煤矿井口的入口处应设立相应的监控系统,用于实时监视出入井人员的情况。

监控系统应能够清晰记录每位矿工的出入井时间和人数,以及相关工作组的信息。

3.4 出入井人员清点每次出入井时,出入井的矿工应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清点。

清点应以确保人员数量的准确性为目标,避免遗漏或多数情况的发生。

4. 监督与执行4.1 监督机构煤矿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与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2 人员培训所有入井矿工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要求。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模版(3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模版(3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井下生产安全,强化对入井人员的管理,随时掌握和控制实际入井人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控股煤矿。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使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制定《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度》,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

第二章入井前规定第四条煤矿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准入井,新工人要签订师徒合同。

第五条临时人员入井,要明确审批程序,进行入井培训,配带临时入井证,并由本矿人员陪同。

外来人员无本矿人员陪同,不得入井。

第六条各区队、班组必须召开入井班前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并配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等。

第三章入井登记第八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考勤、登记。

第九条煤矿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入井人数的规定,并在井口公示当班入井人数。

第十条考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做好出、入井人员登记、清点、统计工作。

第四章出入井检身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入井:(一)未戴安全帽、自救器、人员定位卡和矿灯者;(二)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三)穿化纤衣物者;(四)被测试饮酒者;(五)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疲劳上岗者;(六)因工作、家庭及其它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七)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八)生产作业人员未持有关安全资格证者;(九)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煤矿安全规程》第666、667、668条所列病症)。

第十二条检身员有权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许入井;检身员有权维持井口乘车秩序以及井口其他安全事项;检身员应将当班检身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入井后规定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遇有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撤出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第十四条所有入井人员要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井工煤矿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安全和管理提出了高要求。

为了确保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井工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只有合格的人员进入矿井进行工作,并记录下每个人的进出情况,以便在发生不测时进行追溯和调查。

为了实施这些制度,应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

下面是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入井前检身要求:(1)对所有进入矿井进行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呼吸系统、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

只有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矿井。

体检报告必须保存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2)入井前,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熟悉矿井工作环境、了解应急措施、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等。

(3)入井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特别是对于进入井下的设备和工具,要进行消毒防疫,以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2. 入井检身程序:(1)在入井口设立专门的检身室,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检查。

对每个人员进行全面体检,包括测量体温、查看体检报告、检查呼吸系统、视力和听力。

(2)检身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医护人员应随时准备进行急救。

(3)对于有疑似疾病的人员,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

如有必要,应及时请专科医生进行会诊。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出井清点要求:(1)所有从矿井出来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

清点包括身份核对和人数统计,确保每个人都安全出井并记录下来。

(2)出井清点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不得有差错和遗漏。

出井人员应按规定顺序排队,以便进行有序地清点。

2. 入井清点要求:(1)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

清点包括身份核对和人数统计,确保每个人都符合入井条件并记录下来。

(2)入井清点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不得有差错和遗漏。

入井人员应按规定顺序排队,以便进行有序地清点。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3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3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确保井口作业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制定本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井下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建筑工地、隧道施工等行业。

二、定义1. 入井检身:指在进入井下作业现场之前,经过相关程序进行人员身体状况、装备和工具的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的程序。

2. 上下井人员清点:指在进行上下井作业时,通过清点人员名单或使用其他可靠的方式确认人员的准确数量。

三、要求与步骤1. 入井检身a. 所有进入井下作业现场的人员,在进入井口之前必须接受入井检身程序。

b. 入井检身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i. 测量身高和体重,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ii. 检查人员的体型和身体状况,确保能够适应井下作业的环境;iii. 检查人员的工作装备和防护装备,确保符合相关规定;iv. 验证人员是否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v. 检查人员是否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并确认其状态良好;vi. 检查人员是否已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心肺功能等;vii. 必要时,进行酒精测试,确保人员无饮酒现象。

c. 入井检身程序由专门人员进行,记录检查结果并签字确认。

d. 所有入井检身的记录将存档,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

2. 上下井人员清点a. 在进行上下井作业时,应按照所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清点,确保人员数量准确无误。

b. 清点人员名单应包括人员的姓名、工号、部门、工种等信息。

c. 清点时,可采用手工计数或使用电子系统记录,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d. 清点结果应由班组长或相关负责人负责核实,并与上下井人员确认。

e. 清点结果将记录在作业日志中,并定期进行审核和归档。

四、责任与义务1. 人力资源部门:a. 负责制定并推行入井检身程序,确保所有进入井下作业现场的人员能够接受必要的检查和培训。

b. 负责收集和存档入井检身的相关记录,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

2. 班组长或相关负责人:a. 确保所有所属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入井检身程序。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将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入井人员检身(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

(2)检身工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入井:1)未穿防冲服,未戴防冲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自救器不完好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未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7)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情绪波动的人员;(4)外来人员入井未在矿井对接部门人员带领下入井的和未填写外来人员入井告知书的;(5)入井人员携带有其他违禁物品的。

第二条入井、出井人员清点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检身工统计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来人员入井必须在矿井对接部门人员带领下入井的,由对接部门填写外来人员入井告知书,并告知外来入井人员入井安全须知。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违禁品时,及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由调度指挥中心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调度指挥中心应随时与人员定位管理系统、井口检身工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三对口。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井口检身工必须将出井人员情况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第三条考核(1)检身工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漏检的每发现一次,考核50元,如造成爆破物品流失的,按照矿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考核。

(2)每一入井出井人员要积极主动接受检查,不得拒绝,否则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携带烟火物品或爆破物品的,按照矿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考核。

(3)检身工要做好当班出入井人员的登记,不得漏考、多考,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当班检身工100元。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模版(3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模版(3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模版为了即时准确掌握矿井井下作业人数及分布情况,防范出入井人员携带危险品和烟火,保证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针对矿井安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检身制度1、检身方法:采用人工检身和仪器检测方法。

2、检查的内容;(1)检查入井人员是否酒后入井,携带有无禁止入井的点火物品、烟草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2)检查入井人员是否穿化纤衣服和严禁携带未经允许的仪表、电子表、手机等非防爆物品入井。

(3)检查井口____米范围内有无烟火。

(4)检查出井人员是否偷盗井下炸药、电管等违禁物品出井。

(5)检查入井人员的矿灯、安全帽、自救器等是否配带齐全,是否完好,穿戴是否整齐。

(6)检查入井人员携带的锋利工具是否套上防护套。

(7)检查乘坐人车入井人员是否扒、蹬、跳,并制止超长件带入人车,开人车前检查人车的安全链是否挂好。

3、对检身人员要求(1)公司综合部治安队设立井口检身站,并坚持____小时值班。

检身人员必须做到按时手上交接班,严禁脱岗、睡觉,否则处罚____元。

(2)各单位出入井人员要积极配合井口检身工作人员的检查,严禁拒绝检身以及与检身人员发生争吵或打架等行为。

(3)各单位出入井人员必须从公司指定地点出入井。

严禁从其它地点出入井。

(4)负责井口检身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井口检身人员要对每一位出入井人员逐一检查,不得不检和漏检,发现有偷盗和违反规定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向调度室汇报。

(6)对出井人员检查的重点是单独出井的、带有背篓的、背包和有物品的人员,检查是否带有电管、炸药以及其它物品出井;入井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烟、火、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喝酒入井,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7)乘坐人车的出入井人员必须在人车场接受检身。

治安队安排好人员,保证每天大班人车进出人员进行检身。

不能只检进,不检出,对违章进出者要给予处罚。

(8)综合部治安队要加强对检身人员的管理,每周要对检身人员进行巡查二次,发现漏检、脱岗、不检查者给予检身人员帮教或处罚。

2024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1.检身人员必须对每一个下井人员检身,防止入井人员携带违禁物品或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入井。

2.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入井检身,不论何职务的人员下井前都必须接受检身,入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身。

3.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员不准入井,不听劝阻强行入井的,检身工应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检身人员应尊重接受检身的入井人员,不得以检身为名侮辱入井人员。

4.检身人员应做好出、入井签名登记记录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出井人员,应向项目部值班领导汇报,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2024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二)【导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行业的安全监管也日益重要。

尤其是在矿山行业,作为一项高风险的行业,必须加强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的制度,以保障工人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一、背景】矿山是一个危险且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工人的安全。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矿山行业因为安全事故而导致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必须完善井下人员管理制度,特别是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二、制度的目的】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井下工作的人员的身体状况良好,并且及时了解每位工人的位置信息,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找到失踪的人员。

同时,该制度还可以提供给井下工作人员一个安全感,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安全得到重视。

【三、制度的内容】1. 入井检身:每位工人在入井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包括身体状况、体重等指标的测量。

这可以确保工人的身体状况良好,能够适应井下的工作环境,并且减少因为身体问题导致的事故发生。

2. 出入井登记:每位工人在入井和出井时都必须进行登记,记录他们的身份信息、入井或出井的时间以及目的地。

这些登记信息将被保存到一个中心数据库中,以便日后的查询和审计。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为了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效率,有效实施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至关重要。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工作人员在进入和离开井下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清点,以减少事故风险,促进煤矿的正常运营。

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我们制订了以下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请您审阅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煤矿入井检身制度1. 入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和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明方可进入井下工作区域。

2. 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和其他必要的安全装备。

同时,必须携带个人识别卡和呼叫器,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在入井通道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包括随机抽查的金属探测仪检查,以排除携带危险物品的风险。

4. 工作人员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呼气酒精测试,以确保没有酒后工作的情况发生。

5. 入井通道设有视频监控设备,以监测进入井下的人员和检验其安全状态。

6. 提供特殊服务的工作人员(如怀孕的女性、身体不适员工)需向上级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井下。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出入井前,每名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自己的识别卡,并按工作人员流程逐一通过。

2. 在出入井的过程中,每名工作人员的识别卡将被扫描或刷卡记录,以确保他们已经离开或进入井下。

3. 各工作区域设置出入井登记簿,每位工作人员在出入井时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名,并在离开时进行注销。

同时,所有人员出入井下的时间和工作区域都应有详细的记录。

4. 出入井通道设有人脸识别系统,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或离开井下。

5. 出入井通道设置门禁系统,并配备安全警报装置,以及违规闯入报警功能,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能够进入或离开井下。

6. 煤矿管理部门应随时记录进入和离开井下的人数,并与每日工作计划相匹配,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7. 出入井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呼氧测试和安全培训,并得到相关证明,方可进行工作。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旨在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在入井前进行必要的检身工作,并对上下井人员进行清点,以防止遗漏和误判。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入井下进行作业的人员。

二、定义1. 入井检身:指进入井下前进行的身体状况和装备的检查。

2. 上下井人员:指进入或离开井下的工作人员。

三、程序和要求1. 入井检身1.1 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前需接受相关部门的身体状况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禁忌病史。

1.2 井下作业人员需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3 对于特殊作业人员,如高温作业、化学品接触等,应进行额外的防护措施,具体措施根据作业环境和内容确定。

1.4 入井检身工作由专门的安全员或负责人进行,记录每位进入井下的人员的身体检查结果及所佩戴的防护装备。

2. 上下井人员清点2.1 上下井地点应设置专门的清点区域,负责清点的人员需具备清晰的听力和观察力,确保不遗漏任何人员。

2.2 上井人员需依次进行清点,确认人数与入井前的人员名单一致。

2.3 上井人员清点完成后,需由负责清点的人员负责将结果告知监护人员或相关部门,确保准确无误。

2.4 下井人员在下井前需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身体状况良好。

2.5 下井人员在离开井口时,需准确报告自己的离井,由负责清点的人员进行记录。

2.6 下井人员离开清点区域后,清点工作结束。

四、责任和控制措施1. 监护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

2. 清点区域由专门的清点人员负责,确保工作人员的准确清点和记录。

3. 入井检身过程的数据记录和统计需妥善保存,便于追溯和分析。

4. 定期进行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和改进。

五、附则1. 本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所在企业或部门相关人员所有。

2. 在井下作业时,需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的安全和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井上井下人员的身份可靠,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入井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三、入井检身程序1. 井下人员应提前30分钟进行入井准备工作,包括穿戴所需工装、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等。

2. 入井点设有检身区域,井下人员应进入检身区域进行检身。

3. 检身前,井下人员应解下任何可能影响身体检查的配饰,如手表、项链等。

4. 检身区域设有专门检查人员,井下人员应配合检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 身体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指标,确保井下人员身体健康适宜进行作业。

6. 井下人员通过身体检查后,检查人员将签发入井证明,并将其记录在相关登记本中。

7. 井下人员应将入井证明随身携带,以备井上人员查验。

四、井下人员清点程序1. 井下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前,应由井口监护人员进行清点。

2. 清点时,井下人员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工作证、身份证等。

3. 井口监护人员应核对井下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其本人是否一致。

4. 清点完成后,井口监护人员将记录井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签署确认。

5. 井下作业结束后,井下人员应与入井人员进行清点,确保每个人员都能安全上井。

6. 清点过程中,井下人员应出示入井证明,入井人员应核对入井证明与井下人员是否一致。

五、井上人员清点程序1. 井上人员在上井前,应提前与井下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2. 井上人员应记录井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与井下人员进行核对。

3. 上井后,井上人员应与事前确认的井下人员进行清点,确保每个人员都能安全上井。

4. 清点过程中,井上人员应出示井下人员清点记录,井下人员应核对清点记录与自己是否一致。

5. 清点完成后,井口监护人员应签署确认,并将清点记录进行备案。

六、违规处理1. 井下人员未按照入井检身程序进行检身的,不得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2. 井下人员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不得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4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4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背景介绍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煤矿作业环境的复杂性和潜在的安全风险,煤矿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控制事故发生的风险,确保煤矿工人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应运而生。

2.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2.1 入井前检身2.1.1 入井前应检查的项目入井前检身是为了确保煤矿工人的身体状况符合安全上岗的要求。

入井前应进行的检查项目包括:-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个体的健康状况,包括心脏、肺部、呼吸系统等各项指标。

- 身体适应能力:个体是否适应井下高温、高湿等特殊环境的能力。

- 身体缺陷:检查个体是否有身体缺陷,如视力、听力、四肢残疾等,以确定其是否适合从事煤矿工作。

2.1.2 入井前应检查的程序- 医疗体检:煤矿工人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身体健康。

- 体温检测:入井前应对工人进行体温检测,以排除有发热症状的工人。

- 井口检查:工人在进入井下之前,应接受检查,确保身体适应井下环境。

2.2 入井后的安全防护用具2.2.1 矿工帽矿工帽是煤矿工人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用于保护头部免受破碎物体和坠落物体的伤害。

2.2.2 矿用安全鞋矿用安全鞋是矿工个人保护装备的一种,具有防震、防砸、防刺穿等功能,用于保护脚部免受损伤。

2.2.3 矿灯矿灯是矿山工人必备的安全装备之一,用于照明和指示。

3.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1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每个矿工在进入井下和离开井下时都能被正确清点,以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避免人员漏报和多报的情况发生。

3.2 清点程序3.2.1 入井时的清点- 入井前,应由专门负责矿工清点工作的人员对矿工进行逐一清点。

- 清点时,应核对矿工的身份证明和井下工作证,并确认各人员是否在岗。

- 清点时,应注意工人的身体状况,确保没有发热和其他不适症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即时准确掌握矿井井下作业人数及分布情况,防
范出入井人员携带危险品和烟火,保证矿井正常的安全生
产秩序。

针对矿井安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检身制度
1、检身方法:采用人工检身和仪器检测方法。

2、检查的内容;
(1)检查入井人员是否酒后入井,携带有无禁止入井
的点火物品、烟草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2)检查入井人员是否穿化纤衣服和严禁携带未经允
许的仪表、电子表、手机等非防爆物品入井。

(3)检查井口20米范围内有无烟火。

(4)检查出井人员是否偷盗井下炸药、电管等违禁物
品出井。

(5)检查入井人员的矿灯、安全帽、自救器等是否配带齐全,是否完好,穿戴是否整齐。

(6)检查入井人员携带的锋利工具是否套上防护套。

(7)检查乘坐人车入井人员是否“扒、蹬、跳”,并制止超长件带入人车,开人车前检查人车的安全链是否挂好。

3、对检身人员要求
(1)公司综合部治安队设立井口检身站,并坚持24小时值班。

检身人员必须做到按时手上交接班,严禁脱岗、睡觉,否则处罚50 元。

(2)各单位出入井人员要积极配合井口检身工作人员的检查,严禁拒绝检身以及与检身人员发生争吵或打架等行为。

(3)各单位出入井人员必须从公司指定地点出入井。

严禁从其它地点出入井。

(4)负责井口检身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井口检身人员要对每一位出入井人员逐一检查,不得不检和漏检,发现有偷盗和违反规定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向调度室汇报。

(6)对出井人员检查的重点是单独出井的、带有背篓的、背包和有物品的人员,检查是否带有电管、炸药以及其它物品出井;入井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烟、火、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喝酒入井,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7)乘坐人车的出入井人员必须在人车场接受检身。

治安队安排好人员,保证每天大班人车进出人员进行检身。

不能只检进,不检出,对违章进出者要给予处罚。

(8)综合部治安队要加强对检身人员的管理,每周要
对检身人员进行巡查二次,发现漏检、脱岗、不检查者给予检身人员帮教或处罚。

(9)检身人员上岗时,严禁随身携带烟火及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安监人员要不定时进行抽查。

(10)检身人员要负责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礼貌、持证着装上岗。

(11)违反以上规定按矿“三违”处罚规定执行,并对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二、出入井清点制度
1、凡井下作业员工,必须经公司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在工资科办理相关手续后,凭工资科出据的书面证明,所属单位队干方可到综合队办理矿灯牌,到安监处办理入井证。

2、矿灯牌编号、矿灯号必须与每个员工对应,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做到专人专灯,机运队及各使用单位要
建立矿灯牌办理发放登记制度。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入井人员清点统计制度,各单位地面值班队干要及时准确把当天各班出入井人数报公司调度室,矿调度室认真做好记录以备查。

4、各单位现场跟班队干要做好生产现场作业人员清点和统计工作,做到班中人数向队三汇报,下班后及时向队汇报当班职工出入井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慌报。

5、全矿每位职工必须持“珙泉煤业公司入井通行证”,在井口接受检身,并将入井通行证交给检身人员保管,方可入井。

出井时经检身人员检查后,返还通行证,无通行证检身人员不得放行,否则对检身人员罚款30元/次。

同时矿灯房负责入井人员的时间记载,矿灯房如发现在规定时间内还有未出井的人员时,立即向公司调室汇报,公司调室室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并采取措
施。

6、对入井通行证的管理:①、每人一证,不得转借或替用,否则对转借人或替用人罚款50元;如通行证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安监处补办,并罚款10元,如临时情况无法补办,可由调度室当班值班员签署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限用1天。

②、井口站检身人员必须妥善分类保管好入井人员的入井通行证,不得遗失,不得错发、乱发。

否则一次处罚20 元。

出井人员必须由检身人员亲自送还入井证,职工不得自行进入取证。

否则对自行取证者罚款20元。

③、对于临时需入井人员,包括上级领导和外来人员,入井前先在更衣室的登记本上,填写好入井记录后,由更衣室管理人员发一张“临时入井通行证”,持证入井,出井后,由更衣室管理人员收回临时入井证,并妥善保管。

④、井口检身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出井人员清点,发现在规定时间内还未出井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追查人员的下落情况。

7、未参加班前会或没有考勤者不得入井,如私自入井的人员,队、部门查到后必须给予帮教并处罚30元。

8、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监处,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