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版中国药典无菌检验-中翎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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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可按药典中的处方制备培养基,亦 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 。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制备好的 培养基应保存在2 ℃ ~ 25℃、避光的环境, 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3 周内使用; 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内使用。
无菌试验过程中也应检查空气中的菌落数,方法要求同上
无菌检查法 试验前准备 器具灭菌:与供试液接 触的所有器具应采用可靠方 法灭菌,置压力蒸汽灭菌器 内121℃30min,或置电热干 燥箱内160℃2h。
无菌检查法 试验前准备
配制培养基所需器具:
无菌检查法 试验前准备
常用器具与稀释液:
无菌检查法 试验前准备
促生长试验:用于证明生长培养基能够支持微生物 生长的技术操作。 假阴性:实际阳性的无菌试验结果被变成了阴性。 假阳性:实际阴性的无菌试验结果被变成了阳性。 需氧菌:在代谢中,有氧条件下才能生存的微生物。 厌氧菌:在代谢中,没有氧的条件下才能生存的微生物。 无菌保证水平(SAL):灭菌后产品上存在单个活微生物 的概率。“无菌医疗器械”表示为医疗器械中,有残存微生物的医疗器械的概率小于10 ,即一百万件中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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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细菌:为单细胞微生物,其细胞分化不完善,无完 整细胞核及核膜、核仁,直径一般为1μm ~ 10μm。
真菌:为多细胞或单细胞微生物,其细胞分化完善, 有细胞核和各种细胞器,故易在体外生长繁殖,直径一般为 10μm ~ 100μm。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所需设备
超净工作台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所需设备
环境及人员要求
2015版中国药典四部 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P396) 9206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P398)
无菌检查法 环境要求
无菌检查法 环境要求
隔离系统
பைடு நூலகம்
无菌检查法 环境要求
无菌室在消毒处理完毕后,应检查空气中的菌落数。 TSA琼脂平皿 在30℃~ 35℃培 养48h证明无菌 取3只放无菌操作 台或超净工作台平 均位置打开上盖, 暴露30min后盖好 3只培养皿上 生长的菌落 数平均应不 超过1个
过滤装置(无油真空泵、滤杯、滤头、滤瓶、微孔滤膜、夹子)
环境及人员要求
无菌检查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试验环境必 须达到无菌检验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应严格遵守 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 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 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 )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 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确认。隔离系统应定期按 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 合无菌检查的要求,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 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 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什么是无菌检查法?
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生物制品、医疗 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 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试验的目的:将供试品或其浸提液接种于培 养基内,以检验供试品是否有细菌和真菌污染。
灭菌: 杀灭或除去特定环境或物品中一切微生物的过 程。目前国际上规定,灭菌过程必须使灭菌物品污染的微 生物存活率减少到10-6及以下。 微生物: 必须用光学显微镜或电子显微镜才能观察到 的微小生物。微生物具有一定的形态与结构,并能在适宜的 环境中迅速地生长和繁殖,如细菌、病毒、真菌等。 无菌:是指某一物体或某一环境中不含有活的微生物。 无菌技术:是指在微生物试验工作中,控制或防止各类 微生物的污染及其干扰的一系列操作方法和有关措施,其 中包括无菌环境设施、无菌试验器材以及无菌操作。
恒温培养箱(至少2台)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所需设备
压力蒸汽灭菌器 压力蒸汽灭菌锅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所需设备
电热干燥箱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所需设备
集菌仪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所需设备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所需设备
红外电热灭菌器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所需设备
电子天平 精确度:0.01g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所需设备
光学显微镜
环境及人员要求
2015版中国药典四部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P391) 微生物实验的各项工作应在专属的区域进行,以 降低交叉污染、假阳性结果和假阴性结果出现的 风险。无菌检查应在B 级背景下的A 级单向流洁 净区域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 不低于D级背景下的B 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2015版中国药典无菌检验
2015 《中国药典》无菌检查法修订说明 1. 无菌检查法收载于《中国药典》一、二、三部附录中, 一部和二部内容一致。 2. 2015版中国药典以2010 年版二部的“无菌检查法”为基 础,将一、二及三部内容整合,并进行了修订。保留了生物 制品无菌检查法的特点,如检验数量、硫乙醇酸盐培养基 接种份数和培养温度等。 3. 检验环境修订为“必须达到无菌检查的要求”。 4. 改良马丁培养基修订为“胰酪胨大豆液体培养基”。 5. 方法验证试验修订为方法适用性试验。 6. 由于培养基的改变,培养基的灵敏度和方法适用性试验 也进行了修订。 7. 修订了表1、表2、表3 的内容。
无菌操作:是指在无菌环境条件下,在对无菌制品或 无菌器械进行检验的过程中,能防止微生物污染与干扰 的一种常规操作方法。 培养条件:用于促进微生物发育、生长和繁殖的生 长培养基和培养方式的组合。 抑细菌/抑霉菌试验:用选定的微生物来演示某些物 质的存在能够抑制这些微生物的繁殖。 培养基: 是人工配制的生物营养物质,即用人工的 方法将多种物质按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需要配成的一 种混合营养物。
环境及人员要求
2015版中国药典四部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P388)
从事药品微生物试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 教育背景。 实验人员应依据所在岗位和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在确认他们可以承 担某一试验前,他们不能独立从事该项微生物试验。应保证所有人员 在上岗前接受胜任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等方面的 培训,如无菌操作、培养基制备、消毒、灭菌、注平板、菌落计数、 菌种的转种、传代和保藏、微生物检查方法及鉴定基本技术等。经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保证自身安全,防止 微生物在实验室内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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