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doc
猪屠宰点工人规章制度
猪屠宰点工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猪屠宰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人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猪屠宰点工人,包括屠宰工、切割工、清洗工、检验工等。
第三条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工作安排。
第四条工人应当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严禁饮酒和吸烟。
第五条工人应当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不得携带物品进入工作区域。
第六条工人必须按时到岗上班,不得擅自请假,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报备。
第七条工人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工作状态集中,不得打闹、聊天,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第八条工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变更作业方式或使用不合格工具。
第九条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条工人必须遵守卫生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乱丢垃圾、吐痰等行为。
第十一条工人必须密切配合同事之间的工作,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工人必须遵守公司的其他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工作安全规定第一条工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第二条工人在操作电动切割机等机械设备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避免发生意外。
第三条工人在操作刀具时,应当注意安全,不得擅自使用损坏的刀具。
第四条工人在搬运猪体时,应当注意力集中,避免猪体掉落伤人。
第五条工人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不得忽视安全问题。
第三章工作纪律规定第一条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公司规定。
第二条工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反将受到批评教育和记过处分。
第三条工人不得私下接受他人贿赂,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发现将立即严肃处理。
第四条工人不得互相压榨,要和谐相处,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五条工人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不得隐瞒不报。
第六条工人在接待外部人员时应当礼貌待人,不得对外泄露公司机密。
第七条工人在工作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当积极举报,不得包庇纵容。
屠宰检操作规程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结果处理4.4.1 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5.检疫申报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受理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 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屠宰场规章制度
屠宰场规章制度本文为了确保屠宰场的规范运作,提高屠宰效率和产品质量,特制定以下的屠宰场规章制度,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一、工作安全为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安全和屠宰场的正常运行,以下措施必须严格执行:1.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工业标准的防护服,并正确佩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
2. 禁止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火源应远离易燃物质。
3. 操作电器或机械设备前,必须确认设备正常工作,并正确使用操作开关。
4. 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工作区域,确保设备和通道的畅通。
二、动物屠宰为确保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屠宰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屠宰场必须持有合法的执照,并定期接受卫生环境检查。
2. 所有屠宰动物必须经过合法的检疫和检验,并在屠宰之前予以打针麻醉。
3. 屠宰作业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区域进行。
禁止将活动动物带入该区域。
4. 屠宰过程中,必须确保器械的清洁和锋利度,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 所有屠宰动物必须在屠宰后立即进行剥皮和肢解,以保持肉类的新鲜度。
6. 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严禁将废弃物随意倾倒。
三、卫生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以下卫生要求必须严格执行:1. 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严禁患病或携带传染病的员工参与屠宰过程。
2. 屠宰场必须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场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
3.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培训,学习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卫生要求,并持证上岗。
4. 使用的切割板、刀具等必须经过清洗和消毒,以防止交叉污染。
5. 屠宰场必须定期对水源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四、信息记录为了追溯屠宰过程和确保产品质量,以下信息必须准确记录:1. 所有屠宰动物的来源和去向必须记录,包括供应商信息、到达时间和数量等。
2. 屠宰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温度和时间等必须详细记录,以备查证。
3. 产品的包装和出厂日期、批次号等必须标示在包装上,以便追溯和监督。
五、违规处理为了保持屠宰场的正常运行和规范秩序,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必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1. 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口头警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再次培训,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
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定。
1. 屠宰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 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具。
3. 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二、卫生规定。
1. 每日对屠宰场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保持场内环境整洁。
2. 严格执行肉类卫生标准,确保屠宰品质量安全。
3. 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治疗。
三、环保规定。
1. 严格控制废水、废液和废渣的排放,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废弃物和污水,不得私自排放或
倾倒。
四、质量管理规定。
1. 严格执行肉类质量标准,确保屠宰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对每批屠宰产品进行严格检验,不合格品必须及时处理并追
溯原因。
五、安全防范规定。
1.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2.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其他规定。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屠宰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操作。
2. 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屠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
以上规定为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生猪屠宰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生猪屠宰企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生猪屠宰企业,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生猪屠宰企业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猪屠宰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依法经营,保证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屠宰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质量。
第五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卫生。
第六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操作流程稳定、规范。
第七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九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可溯源性。
第十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期限内有效。
第十二条对于生猪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应当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法规,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生产计划,制定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和责任清单,确保生产过程的合理有序。
第十五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加强对原材料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生产过程的全程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第十七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确保产品的合格率。
第十八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检测机制,定期对成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与卫生。
生猪屠宰规章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屠宰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生猪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猪屠宰企业的屠宰管理,目的在于确保生猪屠宰过程安全、卫生,保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公共卫生。
第三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员工素质,保障生产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屠宰质量追溯体系,实行全程可追溯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五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生猪屠宰企业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工作程序、责任义务等,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设立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和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第八条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执行,负责生猪屠宰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质量安全体系的建立和执行,负责监督生产、检验、检疫等工作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设立屠宰室主任、质量安全管理员等职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十一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十二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设立屠宰、分割、包装等各个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每道工序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三条屠宰员应当具有相关证书,熟悉屠宰技术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分割员应当熟练掌握分割技术,切割产品规格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包装员应当熟悉包装要求,保证产品包装卫生干净。
第十六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培训制度,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七条生猪屠宰程序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四个一”原则,即一机一刀一刀具一线体系。
生猪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doc
生猪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篇一: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汇编屠宰场场长岗位工作职责一、负责屠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是本场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并落实责任人,保证全场生产规范运行。
三、负责落实屠宰场发展规划,保证硬件设施建设达到法定标准,并检查督促相关制度规范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台帐,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配合驻场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生猪进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场。
及时协调规范处理检疫检验中出现的问题。
六、加强出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肉品安全放心。
七、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场的环境卫生。
八、及时主动解决好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内安全稳定。
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等有关规定、标准,熟练掌握动物卫生检疫检验技术,做到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不徇私情,规范检疫。
二、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场生猪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场待宰,并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疫检验台帐》,检疫证明逐日收齐,按月装订。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生猪屠宰检疫是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国家对畜禽产品实施的一项重要监管措施。
生猪屠宰检疫的目的是通过对生猪进行检疫、监管和检测,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疾病传播和食品安全问题。
(一)入场检疫1. 生猪进入屠宰场后,首先需要进行入场检疫。
检疫人员对生猪进行外观检查,检查生猪的体温、呼吸、精神状态和行为举动,以及是否有明显的疾病症状和异常情况。
还需检查生猪的检疫证明、运输证明等相关文件。
2. 对于没有明显异常的生猪,入场检疫可以通过。
对于有异常情况的生猪,需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并酌情处理,不合格的生猪需要进行隔离或者退回。
(二)屠宰前准备1. 入场检疫合格的生猪,需要进行屠宰前的准备工作。
包括定点屠宰场的登记、称重、储存、分类等工作。
2. 需要对屠宰场的环境和设施进行检查和清洁消毒,确保屠宰场的卫生安全,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三)屠宰检疫1. 屠宰前,对生猪再次进行检疫。
检疫人员对生猪进行细致的观察,检查生猪的皮肤、毛发、眼睛、鼻子、口腔、耳朵、乳房、生殖器等部位,以及内部器官和腔体。
(四)宰前检验1. 屠宰前,需要对屠宰生猪进行宰前检验。
检验员对生猪的皮肤、肉色、肌肉质地、肿瘤、脓肿、肿胀、水肿、出血、异色、肠道杂物等进行检查。
(五)屠宰处理1. 进行屠宰处理。
屠宰刀具需要进行消毒并定时更换,避免屠宰过程中出现交叉感染的可能。
2. 需要对屠宰后的猪肉进行处理,包括清洗、消毒、包装等工序,确保屠宰后的猪肉卫生安全。
(一)检查生猪的外观和行为状态1. 注意观察生猪的体温、呼吸、精神状态和行为举动,以及是否有异常情况。
(二)检查生猪的身体状况2. 对生猪的内部器官和腔体进行检查。
(三)检验生猪的肉品质和卫生状况(四)确保屠宰场的卫生安全。
屠宰场制定各项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确保屠宰场生产、安全、卫生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屠宰效率,保障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屠宰场管理部:负责屠宰场全面管理工作,包括生产、安全、卫生、质量、环保等。
2. 生产部:负责屠宰场生产线的日常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范。
3. 安全部:负责屠宰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
4. 卫生部:负责屠宰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屠宰产品卫生安全。
5. 质检部:负责屠宰产品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6. 环保部:负责屠宰场环保工作,确保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得到有效处理。
三、生产管理制度1. 生产计划:生产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报管理部批准。
2. 生产流程:生产流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屠宰场规定进行,确保生产过程规范、高效。
3. 人员管理:生产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屠宰技术,熟悉生产流程。
4. 设备维护:生产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产品质量: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培训:安全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安全检查:安全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4.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卫生管理制度1. 环境卫生:卫生部应负责屠宰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2. 个人卫生: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等。
3. 屠宰卫生:屠宰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卫生规范,确保屠宰产品卫生安全。
4. 消毒防疫:定期对屠宰场进行消毒防疫,预防疾病传播。
六、质检管理制度1. 质检流程:质检部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屠宰场规定进行质检。
2. 质检人员:质检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熟悉质检流程。
3. 质检记录:质检部应建立质检记录,确保质检结果可追溯。
生猪屠宰企业规章制度内容
生猪屠宰企业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猪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猪屠宰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生猪屠宰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章以及食品生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五条生猪屠宰企业应设立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生产计划、流程设计、生产过程监控等工作。
第六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原料采购程序、验收标准、记录管理等要求,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合规。
第七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作业标准,制定清洁消毒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生产环境卫生。
第八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并能及时追溯产品来源,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三章品质管理第九条生猪屠宰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要求,建立健全品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第十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十一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防止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不合格产品处理程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及时处理,避免流入市场。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四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生产过程中食品安全问题的控制,保障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对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生猪屠宰检疫是针对屠宰场内活体猪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下面是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1.进场检查:疫区内的猪只在运输到屠宰场之前,需要进行进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疫区内是否有疫情报告、病死猪处理制度是否完善、车辆、人员是否做好防护等。
2.入场检查:进场检查合格的猪只需要再进行一次入场检查,主要检查项包括体温、健康状况、耳号是否与证件一致等。
3.隔离观察:猪只入场后,需要在隔离区进行观察,观察期间对猪只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等。
4.屠宰前检查:进入屠宰环节之前,对隔离观察期内猪只进行最后一次检查,主要包括体温、体质、身体是否有异常等。
5.屠宰:通过前面几个环节的检查合格后,可以进行屠宰,屠宰过程中需要注意卫生条件、环境温度、屠宰工具的清洁度等。
6.检疫取样:在屠宰过程中,需要对猪只进行检疫取样,取样部位包括腹腔淋巴结、肾上腺、肝脏等。
取样之后,需要送往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测。
7.屠宰检查:屠宰结束后,需要进行屠宰检查,主要检查项包括猪肉细菌总数、沙门氏菌、副溶血性链球菌等。
8.合格证明:经过检疫检查合格的猪只,可以获得相应的合格证明,作为放行和销售的依据。
1.健康检查:对猪只进行健康状况的检查,包括体温、活动度、呼吸是否正常、毛色是否鲜亮等。
2.疫情检查:进场前、入场时、屠宰前等环节,需要对猪只来自疫区,或疫区内是否有疫情报告等情况进行检查。
3.耳号核对:入场时、屠宰前对耳号与证件是否一致进行核对,防止猪只流向混杂。
5.屠宰环境卫生:屠宰场内需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包括保持通风、干净,清洁宰杀设备等。
6.检疫取样规范:取样时需要选择合适的部位,保持取样器具的清洁,避免交叉感染。
7.检疫报告及记录:对检疫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检疫样品编号、检测结果、合格数量等。
8.对不合格猪只的处理:对于检测不合格的猪只,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将其投放市场。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猪肉已经成为了人们餐桌上的重要食品之一。
而猪肉的质量安全也是消费者十分关注的问题。
为了确保屠宰后的猪肉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屠宰场对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进行了严格规定。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一、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1. 送检程序生猪到达屠宰场后,首先需要进行送检程序。
送检程序是指生猪运抵屠宰场后,由生猪交易的双方卖方与买方将生猪无害性证明以及相关检验或检测数据报送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屠宰。
2. 检验程序送检程序合格后,接下来就是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是指在屠宰前对生猪进行各项检验,确保生猪的安全卫生,化验检测项目有: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疫霉病等。
对生猪进行检验,检验员会进行外观检查、体温测定、血液检测、组织检疫等相关项目的检测。
3. 屠宰程序经过检验合格后,生猪进入屠宰程序。
屠宰程序中,需要对生猪进行宰前净化、麻醉、杀伤等过程。
确保生猪在屠宰过程中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且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4. 检测程序屠宰之后,还需要进行检测程序。
检测程序主要是对屠宰后的猪肉进行各项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肉质检测、菌落总数检测、病原菌检测等。
确保屠宰后的猪肉符合卫生标准,可以放心食用。
5. 包装程序检测合格后,猪肉会进行包装程序。
包装程序是指将经过屠宰后的猪肉进行分割、真空包装等程序,以确保产品的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以上就是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其中每一个环节都十分重要,可谓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1. 生猪检验标准生猪检验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不同地区可能有相应的生猪检验标准,但基本的要求大同小异,主要是对生猪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测,确保不患有传染病。
2. 屠宰环节要求屠宰环节要求屠宰刀具要保持锋利,确保杀伤效果,减少猪肉受到伤害。
同时在屠宰过程要注意卫生,保持操作场所清洁。
另外需要对屠宰场的卫生条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达到卫生标准。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一、前言屠宰场是一个专门进行动物屠宰的场所,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严格执行对于确保屠宰过程的安全、卫生与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屠宰场的十项管理制度,以确保屠宰过程的合规性和优良品质。
二、动物检疫制度1. 动物检疫前登记制度:屠宰场应在动物进场前,按照相关检疫规定进行登记,记录动物来源、数量等信息。
2. 动物检疫人员培训制度:屠宰场应组织检疫人员定期参加培训,提升其动物疾病识别和预防能力。
三、屠宰前准备制度1. 屠宰设备检验维护制度:屠宰场应定期检查维护屠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卫生。
2. 屠宰场清洁消毒制度:屠宰场应设立专门清洁消毒队伍,定期对屠宰场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杜绝交叉污染。
四、屠宰作业制度1. 屠宰作业日志记录制度:屠宰场应完整记录每天的屠宰作业过程,包括屠宰数量、动物来源、原料供应商等信息。
2. 屠宰作业流程控制制度:屠宰场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流程控制方案,明确各个环节操作规范,确保屠宰过程的卫生与质量。
五、屠宰后处理制度1. 屠宰后废弃物处理制度:屠宰场应规范处理废弃物,包括动物尸体、内脏、血液等,保证环境卫生和生态平衡。
2. 屠宰后检验抽样制度:屠宰场应制定抽样检验制度,抽取样品进行相关检验,确保屠宰产品的合格性。
六、包装运输制度1. 屠宰产品包装规范制度:屠宰场应确定统一的包装规范,确保屠宰产品的鲜活和卫生。
2. 屠宰产品运输卫生制度:屠宰场应确保运输车辆的卫生,确保屠宰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七、预防接种制度1. 预防接种计划制度:屠宰场应根据动物疫情和政府要求,制定可行的预防接种计划,保障动物健康。
2. 预防接种记录管理制度:屠宰场应建立预防接种记录管理系统,详细记录每次接种的动物数量、种类、接种时间等信息。
八、质量安全监控制度1.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管理制度:屠宰场应建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管理制度,确保屠宰产品具备出场条件。
2. 屠宰产品抽检制度:屠宰场应定期抽取样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生猪屠宰点车间规章制度
生猪屠宰点车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猪屠宰点车间的管理和生产活动,保障生产秩序,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屠宰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生产环节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加强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做好生产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建立健全的生产档案和记录制度,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存和管理。
第七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章生产工艺第九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按照屠宰要求,做好生猪的宰杀工作。
第十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按照卫生标准,做好生猪的清洗、除毛等工作。
第十一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保证宰杀过程的卫生,避免污染生猪肉。
第十二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做好生猪肉的加工和储存。
第十三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设置专门的灭菌设备,保证生产环境的清洁。
第十四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制定好食品安全检测计划,对产品进行检测。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六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建立健全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十八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建立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提高产品的质量。
第十九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建立生产计划和生产任务的落实机制,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
第二十一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加强对生产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生产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第二十二条生猪屠宰点车间应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结果处理4.4.1 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5.检疫申报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受理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 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生猪屠宰工序管理规章制度
生猪屠宰工序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猪屠宰工序的管理,确保屠宰操作安全、卫生、合理高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猪屠宰场的屠宰操作管理,包括屠宰前、屠宰中、屠宰后的规范操作规定。
第三条生猪屠宰工序管理应当遵循安全、卫生、环保、法规合规等原则,确保出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条生猪屠宰工序管理应当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作业程序规范、岗位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屠宰场应当保证人员配备充足,技术操作符合规范,设备设施完好,确保屠宰工序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屠宰场在进行生猪屠宰工序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行为。
第二章屠宰前操作管理第七条屠宰前,应当对生猪进行检疫,排除疫病猪,确保屠宰操作安全。
第八条屠宰前,应当洗净屠宰刀具、器具,保证卫生安全。
第九条屠宰前,应当做好生猪的冷藏处理,保证生猪肉质保鲜。
第十条屠宰前,应当对屠宰场进行消毒处理,保障操作环境清洁卫生。
第三章屠宰中操作管理第十一条屠宰中,应当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屠宰中,应当保证刀具锋利,确保屠宰作业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屠宰中,应当及时清理血污并消毒,保持作业环境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屠宰中,应当按照屠宰所需,对生猪进行宰杀、剖宰等操作。
第十五条屠宰中,应当做好肉品分离、分级、包装等工作,确保出品质量。
第十六条屠宰中,应当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次生污染。
第四章屠宰后操作管理第十七条屠宰后,应当对屠宰场进行全面清洁,打扫卫生。
第十八条屠宰后,应当做好屠宰废弃物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第十九条屠宰后,应当及时核对屠宰数量及质量,确保无误。
第二十条屠宰后,应当做好出品的冷藏、运输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管理第二十一条屠宰场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屠宰工序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屠宰场应当配备专业监督人员,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生猪屠宰场规章制度
生猪屠宰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猪屠宰场的管理,提升生猪屠宰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水平,保障生猪屠宰场的正常运转与生产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猪屠宰场的日常管理及屠宰工作,是保证屠宰场安全、合理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生猪屠宰场进行规范管理,鼓励生猪屠宰场采取科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生猪屠宰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环保和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管理规定第五条生猪屠宰场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合法开展屠宰业务,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第六条生猪屠宰场应当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和食品安全。
第七条生猪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从进场检验到屠宰加工再到销售环节的追溯体系,做到全程可追溯。
第八条生猪屠宰场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屠宰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第九条生猪屠宰场应当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生猪屠宰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卫生监督人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章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生猪屠宰场应当建立严格的生产卫生管理制度,做到生产一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制度健全。
第十二条生猪屠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生产卫生设施设备,包括洗手间、消毒室、废弃物处理设施等,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环境。
第十三条生猪屠宰场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监管,做好生产场所和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避免传染病的传播。
第十四条生猪屠宰场应当规定生产人员着装要求,严格执行人员卫生规范,保证生产人员身体健康,杜绝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生猪屠宰场应当建立卫生档案,对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十六条生猪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预先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生猪屠宰厂车间规章制度
生猪屠宰厂车间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1. 为规范车间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猪屠宰厂车间全体员工,任何人不得违背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作制度1. 全体员工应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2.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打瞌睡、违规操作等行为。
3. 工作中如遇到问题需及时向主管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活动,如聊天、打游戏等。
第三条安全制度1. 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
2. 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如有故障应及时报修。
3. 严禁在设备运转时随意更改设备调节参数,应由专人操作。
4. 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险情应立即停工,并向主管汇报。
第四条卫生制度1. 车间应保持整洁干净,严禁乱扔废弃物。
2. 每天结束工作后,应将工作台面、地面等清理干净。
3. 厨房与卫生间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 严禁在工作区域吸烟、吐痰等影响卫生的行为。
第五条纪律规定1.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喧哗、打架等违纪行为。
2. 全体员工须恪守公司规定的服饰要求,不得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规范的服装。
3. 严禁私自带入或转移公司财产,一经查实将受到惩处。
4. 违反规章制度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开除处分。
第六条奖惩措施1. 对认真学习、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工作的员工给予表扬奖励。
2. 对擅离职守、违规操作、影响工作秩序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处分。
3. 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损坏公司利益的员工予以严惩,情节严重者将辞退。
第七条其他规定1. 全体员工应保护公司机密信息,禁止泄露公司机密。
2.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定期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3. 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4.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将提前通知。
生猪屠宰厂车间规章制度共计602字,特制定上述规章制度,旨在规范车间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希望全体员工遵守规定,共同努力,确保车间正常运作。
屠宰场管理规定
屠宰场管理规定屠宰场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一、屠宰场生猪进厂验收制度1、生猪到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清点生猪、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予以卸车。
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无耳标生猪进场。
2、卸车后,验收员要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照检验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健康猪赶入待宰圈,可疑猪赶入隔离卷。
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3、对查出的可疑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在检查中发现烈性传染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屠宰、运输、上市,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5、生猪必须经“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屠宰。
6、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圈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生猪卸车后,运输车辆应进行消毒后离场。
7、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验检疫台账》,检疫证明逐日收齐并按月装订保存。
二、生猪停食静养管理制度一、待宰猪临宰前必须停食静养不少于12小时。
在生猪静养期间要停食,宰前3小时要停止喂水。
二、保证生猪在待宰圈内享有充分活动空间,保持自然静养状态。
三、在生猪静养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与生猪静养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待宰圈。
四、生猪静养管理人员定期对静养生猪进行巡视,及时按规定处理疑似病猪、残猪和死因不明生猪等不宜进入屠宰车间屠宰的生猪。
三、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人员上班前应配备好各种检验工具、用具,穿戴好工作服进入工作岗位。
工作完毕,对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
应以相关法律、规程为准则,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职责。
(一)、宰前检查1、待宰检验: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验有无病猪漏检,并检查生猪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执行。
2、送宰检验:生猪送宰前(应报检),检验(疫)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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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1生猪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为加强我省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特制定生猪屠宰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屠宰检验要点,供各地生猪屠宰厂参考使用。
一、引用的相关标准。
1、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2、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3、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 17996-1999)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 12694-90)5、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二、生猪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见附图。
三、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
按照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对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如下:1、入厂检验:1.1 索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2 检查是否灌水。
2、病健分离。
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2.1 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2.2 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
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2.3 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2.4 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3.1 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3.2 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3.3 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
4、待宰检验:4.1 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4.2 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5.1 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5.2 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3.3要求执行。
5.3 检查生猪淋浴时是否按照7的要求执行。
6、签发《准宰证》6.1 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
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6.2 《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7、淋浴7.1 尽可能除去体表内的污物;7.2 水压不宜过大,水温应当适中,尽可能不惊吓到生猪;7.3 应从各个方面进行淋浴。
淋浴间应设臵不同方向和角度的喷淋装臵。
8、致昏(麻电)8.1 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
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作用时间1-3s,盐水浓度5%;自动电麻器:电压不超过90V,电流不应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8.2 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臵后,再进行麻电。
8.3 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注意自身的防护安全。
8.4 猪被麻电后应保持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
9、刺杀放血9.1 从麻电致昏到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的刀口长度约为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
9.2 正常情况下应当采用吊挂放血。
9.3 放血时,操作人员一手抓住猪前脚,另一手握刀,刀尖向上,刀锋向前,对准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0.5-1.0cm处向心脏方向刺入,再侧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和静脉,不得刺破心脏。
9.4 刺杀时不得使猪呛隔、淤血。
(即不得刺破气管)9.5 应配备两把放血刀,消毒后轮流使用。
10、头部检疫。
(具体操作由检疫人员进行,在此不予叙述)主要目的是为了检疫炭疽和结核。
11、浸烫。
11.1 放血后的猪屠体应用喷淋水或清洗机冲淋,清洗血污等污物。
11.2 按猪屠体的大小、品种和季节差异,控制浸烫池水温。
一般为58—63℃,浸烫时间为3-6min。
11.3 浸烫时,不得使猪屠体沉底、烫老。
11.4 浸烫池应有溢水口和补充净水的装臵。
11.5 浸烫池中的热水应及时更换,以保证烫池水的清洁。
12、打毛(脱毛)。
12.1 打毛应采用合适的打毛机进行。
对于特大猪只,也可采用人工刮毛的方式。
采用人工刮毛时,不得使猪只落地,可搭建适合人工操作的刮毛操作台。
12.2 经机械脱毛或人工刮毛后,应对猪只进行洗刷浮毛、污垢后,再将猪体提升悬挂、修割、冲淋。
12.3 猪只进行洗刷浮毛、污垢时,建议采用平板操作台或者吊挂洗刷,不建议采用清水池。
13、燎毛、刮黑。
有条件的企业,建议配备燎毛、刮黑设备,以清除屠体内的残毛、绒毛。
条件达不到的企业,也可以采用酒精喷灯燎毛、手工刮黑的方法。
但严禁采用松香和沥青进行拔毛。
14、修整。
通过燎毛刮黑后,对屠体的外观等再进行一次修整,以除去残毛、浮毛、燎黑的皮肤等。
15、统一编号。
15.1 对没有设臵同步检验线的中小型屠宰厂,必须采用统一编号的方法进行对照检验。
15.2 在每头屠体的耳部、腿部外侧,用变色笔进行编号,字迹应清晰。
15.3 不得漏遍、重遍。
15.4 在开膛后,也应当对内脏进行统一编号。
16、体表检验。
16.1 对屠体的体表和四肢进行全面观察,剥皮猪还要检查皮张,检查有无充血、出血和严重的皮肤病。
当发现皮肤肿瘤或皮肤坏死时,要在屠体上做出标志,供胴体检验人员处理。
16.2 检查颈部耳后有无注射针孔或局部肿胀、化脓,发现后,应做局部修割。
16.3 检查屠体脱毛是否干净,有无烫生、烫老和机械损伤,修刮后浮毛是否冲洗干净,剥皮猪体表是否残留毛、小皮,是否冲洗干净。
17、开膛、净膛。
17.1 雕圈:刀刺入肛门外围,雕成圆圈,掏出大肠头垂直放入骨盆内。
应使雕圈少带肉,肠头脱离括约肌,不得割破直肠。
17.2 挑胸、剖腹:自放血口沿胸部正中挑开胸骨,沿腹部中正线自上而下剖腹,将生殖器从脂肪中拉出,连同输尿管全部割除,不得刺伤内脏。
放血口、挑胸、剖腹口应连成一线,不得出现三角肉。
17.3 拉直肠、割膀胱:一手抓住直肠,另一手持刀,将肠系膜及韧带割断,再将膀胱和输尿管割除,不得刺破直肠。
17.4 取肠胃:一手抓住肠系膜及胃部大弯头处,另一手持刀在靠近肾脏处将系膜组织和肠、胃共同隔离猪体,并割断韧带及食道,不得刺破肠、胃、胆囊。
17.5 取心、肝、肺:一手抓住肝,另一手持刀,割开两边隔膜,取横隔肌交备检(旋毛虫检疫)。
左手顺势将肝下揪,右手持刀将连接胸腔和颈部的韧带割断,并割断食管和气管,取出心、肝、肺,不得使其破损。
17.6 冲洗胸、腹腔:取出内脏后,应及时用足够压力的净水冲洗胸腔和腹腔,洗净腔内淤血、浮毛、污物,并摘除两侧肾上腺。
(严禁在未摘除内脏的情况下进行冲膛)18、内脏检验。
屠体挑胸剖腹后进行,首先,检查肠系膜淋巴结和脾脏,随后对摘出的心肝肺进行检验,当发现肿瘤等重要病变时,将该胴体推入病肉岔道,由专人对照检验、综合判定和处理。
18.1 肠系膜淋巴结和脾脏的检查。
首先检验胃肠浆膜面上有无出血、水肿、黄染和结节状增生物,触检全部肠系膜淋巴结,并拉出脾脏进行观察。
对肿大、出血的淋巴结要切开检查,当发现可疑肿瘤、白血病、霉菌感染和黄疸时,连同心肝肺一起将该胴体推入病猪岔道,进行详细检验和处理。
胃肠内容物清除后,还要对黏膜面进行检验和处理。
(对于胃肠黏膜面的检验,可直接观察肠胃颜色,如果对于肠内出现血肠样的,必须进行检验,如无异常,可以不检)18.2 膀胱和生殖器的检查:剖腹后,还应注意观察膀胱和生殖器有无异常,当发现膀胱中有血尿、生殖器有肿瘤时,要与胴体进行对照检验和处理。
同时,还应对种公母猪晚阉猪进行判定。
18.3 心肝肺的检查:18.3.1 心脏检验:观察心包和心脏有无异常,随即切开左心室检查心内膜。
注意有无心包炎、心外膜炎、心肌炎、心内膜炎、肿瘤和寄生虫性病变等。
18.3.2 肝脏检验:观察其色泽、大小有无异常,并触检其弹性有无异常,对肿大的肝门淋巴结、胆管粗大部分要进行切检。
注意有无肝包膜炎、肝淤血、脂肪肝变性、肝脓肿、肝硬变、胆管炎、坏死性肝炎、寄生虫性白斑和肿瘤。
18.3.3 肺脏检验:观察其色泽、大小是否正常,并进行触检。
发现硬变部分要切开检查,切检支气管淋巴结有无肿大、出血、化脓等病变。
注意有无肺呛血、肺呛水、肺水肿、小叶性肺炎、肺气肿、融合性支气管肺炎、纤维素性肺炎、寄生虫性病变和肿瘤等。
气管上附着的甲状腺进行摘除。
20、整理内脏。
20.1 分离心、肝、肺:切除肝隔韧带和肺门芥蒂组织、摘除胆囊时,不得使其损伤、不得残留;猪心上不得带护心油、横膈膜;猪肝上不得带水泡;猪肺上允许保留5cm 的肺管。
20.2 分离脾、胃:将胃底端脂肪割除,切断与十二指肠连接处和肝胃韧带。
剥开网油,从网膜上摘除脾脏,少带油脂。
翻胃清洗时,一手抓住胃尖冲洗胃部污物,用刀在胃大弯处戳开10cm的小口,再用洗胃机或长流水将胃翻转冲洗干净。
20.3 扯大肠:摆正大肠,从结肠未端将花油撕至与小肠连接处约15-20cm,割断,打结。
不得使盲肠破损,残留油脂过多。
翻洗大肠,一手抓住肠的一端,另一手自上而下挤出粪污,并将肠子翻出一小部分,用一手二指撑开肠口,另一手向大肠内灌水,使肠水下坠,自动翻转。
经清洗、整理的大肠不得带粪污,不得断肠。
20.4 扯小肠:将小肠从割离胃的断面拉出,一手抓住花油,另一手将小肠末梢挂于操作台边,自上而下排除粪污,操作时不得扯断、扯乱。
扯出的小肠应及时采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