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合集下载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6页)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6页)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使我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公文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三、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应配备相对稳定的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四、公文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现行的有关规定,保证公文的正确性。

公文处理工作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

五、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和学校秘密的安全。

六、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党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和指导全校各级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学校党政公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收发、登记、审批、传递、催办、归档和销毁。

第二章学校常用公文种类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二、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三、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四、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制度,任免人员,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有关单位办理和需要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五、通告适用于公布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要求,针对2023年大学学院公文处理,制定暂行办法如下:一、公文的分类和处理流程(一)分类根据公文的种类和用途,将公文分为一般公文和重要公文两类。

1. 一般公文:指一般的通知、文件等,不涉及重要决策或重要事件,处理流程相对简单。

2. 重要公文:指涉及重要决策、重要事件或须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公文,处理流程较为复杂。

(二)处理流程1. 一般公文的处理流程:(1)起草: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起草,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

(2)审核:由公文管理部门或领导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则进入下一步。

(3)发布或发送:由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或发送至相关部门或人员。

2. 重要公文的处理流程:(1)起草:同样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起草,经过严格的审稿、修订和核稿工作。

(2)审批: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如需学校校长签署则需上报至校长办公室。

(3)批复: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批复并签署公文。

(4)发布或发送:由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或发送至相关部门或人员。

二、公文的格式和要求(一)格式1. 公文应采用规定的公文格式,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等。

2. 公文应注明公文类型、文号、密级、紧急程度等相关信息。

3. 公文中的内容要准确、简练、清晰,表达方式要规范、得体。

(二)要求1. 公文的起草应明确目的、要求和内容,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公文中的文字要正确、无误,不得出现错别字、语病等问题。

3. 公文的发布或发送应及时、准确,并做好登记和备案工作。

三、公文的归档和保管(一)归档1. 公文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标准进行归档。

2. 归档时应注明公文的分类、文号、日期等相关信息。

(二)保管1. 公文的保管应妥善存放,防止损毁或丢失。

2. 公文的电子备份应进行定期备份,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以上为2023年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18页)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18页)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党政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我校公文质量,参照中央机关、国家机关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的公文,是指本校党政部门在党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及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运行。

第六条全校各级党政部门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认真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学校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校属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我校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经学校党委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决策,奖惩有关部门和人员;撤消校属各单位不适当的决定等。

(三) 意见适用于对学校党政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四)通告适用于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学校传达上级单位的指示;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校属各单位的公文;发布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传达要求校属各单位办理和需要教职员工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人员任免等。

(六)通报适用于学校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请示适用于学校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八) 报告适用于学校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九)批复适用于学校答复校属各单位的请示事项。

(十)规定适用于学校党政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大学公文处理规定

大学公文处理规定

大学公文处理规定为推进我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GB/T9704-2012)以及省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校内公文是传达指令、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是加强领导、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

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办文规定,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逐步实行网上办文,促进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公文实行统管理。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指导全校的公文处理,全校各单位应有一名负责人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均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文秘人员(报学校办公室备案)负责本单位日常公文的处理工作。

公文处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四)公文处理必须准确、及时、安全,各级领导应经常督促文秘人员迅速准确地进行公文的登记、运转、催办、立卷和归档。

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尚未公布的文件,不得上网或向外传播。

二、公文种类校内主要使用的公文种类有:(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对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任免和聘用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转批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长沙理工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催办督办功能,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湘办发〔2012〕40号,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条学校公文,是学校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性体式的文书,是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公布学校决议和决定,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本办法所称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应当带头遵守《条例》与《细则》。

校属各单位办公室应确定专职人员(一般应为综合管理主任干事)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其他校属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本办法所指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

适用于学校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设立(撤销)机构(组织),变更或撤销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三)通知。

适用于学校(或学校授权的职能部门)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相关单位办理、周知或执行的事项;学校批转职能部门的公文,发布规章,任免人员。

(四)通报。

适用于学校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告知重要情况。

(五)报告。

适用于学校向上级机关或校属各单位向学校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

(六)请示。

适用于学校向上级机关或校属各单位向学校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

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X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文处理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制发的各类公文是党务、行政、教学业务等各项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实施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工具。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必须正确运用这一重要工具,为学校发展建设和深化改革服务。

第三条学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党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各类公文处理及指导、督查、检查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的公文处理制度,确定专人处理本部门公文。

第五条除涉密公文和有专门规定、特殊情况外,学校的公文处理工作一般通过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办理。

第二章公文的种类、形式及适用范围第六条公文种类及其适用范围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执行。

学校常用法定公文种类包括: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

还包括在实际工作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事务文书,如工作要点、计划、规划、总结、调査报告、规章制度、会议文件、信息、简报等。

第七条学校各级各类公文发布的主要形式及其适用范围:(一)发文机关标志为《中共XXX大学委员会》(发文字号:沈开大委〔20xx〕x号)的公文。

主要用于向上级党的机关报告、请示重要工作等。

(二)发文机关标志为《XXX大学》(发文字号:沈开大〔20XX〕x号)的公文。

主要用于向上级行政机关报告、请示重要工作等。

(三)发文机关标志为《中共XXX大学委员会文件》(发文字号:沈开大委发〔20xx〕x号)的公文。

主要用于传达贯彻上级党的机关指示精神;发布学校党委决定、决议、工作要点、中层干部任免、党内规章制度、通知、通报等。

(四)发文机关标志为《XXX大学文件》(发文字号:沈开大发〔20XX〕x号)的公文。

XX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XX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XX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2000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和《XX 市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京政发[2001]1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遵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各单位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公文主要种类第三条我校常用的公文种类是:㈠决定:对学校内部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所使用的公文。

㈡请示: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请求指示或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㈢报告:向上级领导、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

㈣批示、批复: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㈤通知:发布各类规章、办法、规定,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位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公文,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公文。

㈥通报:表彰、批评,传达重要会议精神或情况时所使用的公文。

㈦函:平行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联系工作、询问或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㈧会议纪要:传达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发文目的、要求,公文的内容、行文的关系等正确选用公文种类。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五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密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日期、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其中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印章、成文时间为必不可少的要素,其它要素视具体情况选用):㈠发文单位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应当排列在前。

㈡秘密公文应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

2024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4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4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根据2024年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和程序:
1. 公文的分类:根据要求和内容的不同,公文分为通知、通告、指示、通报、报告、批复、函件等多种类型。

每种类型的公文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和要求。

2. 公文的撰写:公文应当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客观、准确的论断、完整的内容为基本原则。

同时,应当遵循统一标准的格式,包括标题、正文、发文单位、签发人、日期等要素。

3. 公文的审批流程:公文在发出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

一般情况下,公文的起草人需要经过审核后,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公文会被送往发文单位的公文档案部门进行备案。

4. 公文的传送和保存:一般情况下,公文会以书面或电子的形式传送。

为了保证公文的安全和完整性,需要在传送过程中进行签收,并在档案部门进行备份和保存。

5. 公文的保密和归档:一些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公文需要进行保密处理。

对于已经完成任务或有历史价值的公文,应当按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留,以备后续查阅和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规定和程序,具体的办法可能因不同的大学学院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参考相应的文件和规定,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 1 页共 1 页。

大学校内公文处理办法(WORD2页)

大学校内公文处理办法(WORD2页)

大学校内公文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学校党政工作需要,使学校校内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内公文是在学校党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学校依法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主要包括学校规范内部管理、处理各种校内事务形成的公文和学校与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联系工作形成的公文。

第三条校内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原则,按照国家公文处理规定,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四条党校办是学校校内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负责校内公文处理工作。

第五条校内公文处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公文起草(一)拟稿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草拟公文。

公文起草应做到公文种类使用正确、公文格式合乎规范、公文内容准确精炼。

具体要求可参见《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二)拟稿人填写拟文签。

公文起草完毕后,拟稿人应按要求在拟文签上填写公文印数、校对人、标题、主送和抄送单位、缓急程度等并签名。

拟稿单位要准确填写公文印数,公文印制完毕后原则上不得加印。

(三)拟稿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拟稿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公文内容和拟文签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签字。

二、公文核稿(一)党校办收文、登记。

拟稿人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拟制公文送党校办处理。

党校办收文时应审查拟制公文是否确需行文、拟文签项目是否填写完整等,确认无误后收文并登记。

(二)会签。

拟制公文若有涉及到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党校办应负责送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行文后再核稿;若有分歧,拟稿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文。

(三)党校办核文。

会签完毕后,由党校办秘书核稿,核稿重点为: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指示精神;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公文内容是否准确精炼等。

若需对拟制公文进行较大修改,应与拟稿单位协商并征得其同意。

学校(大学)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学校(大学)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学校(大学)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和XX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校各行政部门(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指导学校行政部门(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学校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行政公文的拟制、校核和呈批。

(二)行政公文的核发、印制和用印。

(三)行政公文的签收、登记、分发和传递。

(四)行政公文的拟办,请办、承办和催办。

(五)行政公文的传阅。

(六)行政公文的利用、管理、清退和销毁。

(七)行政公文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行政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少而精的原则,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学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令:发布重要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用“令”。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三)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通告:紧急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在一定范围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周知的事项,用“通知”。

(六)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请示: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用“报告”。

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八)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为了规范大学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制定本《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所称大学公文,指大学内部和大学之间互相协调、交流和沟通所采用的书面文件,包括公告、通知、报告、决定、命令、指示、备忘录、纪要等。

2. 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适用于所有大学的内部及与外部单位、个人之间的公文往来。

3. 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坚持法律法规、保密原则、公文格式规范等基本要求,确保公文内容规范,处理流程合理,保密工作到位。

4. 大学公文处理部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规划,充分利用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实现网络化处理。

二、公文的处理流程1. 公文的起草(1)公文的起草人必须遵照国家、地方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以及大学的有关规定,本着尽量简明扼要、语言亲切抒情、逻辑清晰连贯的原则,进行公文的起草。

(2)起草人应就公文格式、名称、文号、缘由、要求、签名等问题规范处理。

(3)起草人应在起草后,认真把公文排版整理,确保格式上的规范相同。

(4)复杂的公文,有必要请领导意见,对意见做到恰当的处理。

2. 公文的审查(1)起草完成后,公文应提交审查人审核。

(2)审查人应对公文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格式、名称、文号、缘由、要求、签名等。

(3)审查人所有发现的问题和瑕疵都必须向起草人指出,并协助其予以修改。

(4)审查人按各公文的性质、等级、用途及机密程度,进行审查后签章,并收回公文备存。

3. 公文的签署(1)公文签署应根据公文的类型、等级、用途及机密程度等进行合理安排,由授权人或上级领导签名,只有经过签署才能发出或传达。

(2)签署时必须检查公文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误,是否严格机密。

4. 公文的传递(1)公文的传递应尽量采用网络方式。

(2)如必须采用邮寄等传统方式传递时,应为公文装订封套,并加盖公章封存,邮寄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快递或专用邮递,确保公文的安全性、保密性。

xx大学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xx大学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xx大学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高等学校党政管理工作的需要,实现我校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校的公文是校党委和校行政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在处理党务、群团、教学、科研、后勤、产业等工作时使用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颁发规章制度,施行党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交流情况的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在内的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党政分开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五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是全校党政公文处理的归口管理机构,主管和负责指导校党政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某某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某某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某某大学公文处理办法一、前言为了保证某某大学公文的规范、科学、高效处理,特制定此办法。

二、公文的定义公文是指某某大学各类机构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包括公文、请示、报告、备忘录、函件、通知、通告、命令、决定等。

三、公文的分类公文可分为行政类、教学类和科研类三类。

1. 行政类公文是指处理某某大学行政事务所发出的各种公文; 2. 教学类公文是指处理某某大学教学事务所发出的各种公文; 3. 科研类公文是指处理某某大学科研事务所发出的各种公文。

四、公文的处理流程公文的处理流程包括起草、审批、签发、分发及归档等环节,具体如下: 1. 起草环节是指由起草人填写公文各项内容,并提交给审批人核对; 2. 审批环节是指由审批人审核公文内容,进行审批意见的填写,并提交给签发人签署; 3. 签发环节是指由签发人对公文进行签署,将公文发送至分发人; 4. 分发环节是指由分发人对公文进行分发工作,包括直接向指定的收件人发送,或者通过公文流转系统进行传递; 5. 归档环节是指对已经处理完毕的公文进行整理、归纳、存储或者销毁等操作。

五、公文的格式及要求根据公文的性质和类型的不同,公文格式可能会不同,但所有的公文都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 完整性:公文内容应包括必要的信息,且无遗漏; 2. 正确性:公文内容应当准确无误,语句通顺; 3. 规范性:公文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公文管理系统为了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某某大学建立了公文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 公文起草:提供公文起草功能,支持多人协作起草; 2. 公文审核:提供公文审核功能,支持多级审核流程; 3. 公文签发:提供公文签署功能,支持各级领导签署; 4. 公文分发:提供公文分发功能,支持直接发送以及通过公文流转系统进行传递; 5. 公文归档:提供公文归档功能,支持按照类别进行归档。

七、公文处理的注意事项在处理公文时,务必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文种、文号、主题、日期、发文人、收件人、公章等项目填写公文各项信息; 2. 公文内容必须严谨、真实、客观,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内容; 3. 公文应当统一使用某某大学的公章和字头,并标注该公文的保密等级和紧急程度; 4.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处理公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可以对内对外行文。除“两办”外,校部机关各部门一般不准对外正式行文。校部机关各单位对外行文,只限业务对口单位的工作联系及开具相关证明等;对内,按职权范围,可直接向校内各单位行文,也可互相行文,但文件头不许冠以“文件”字样,且只限于发通知、报告、请示、函等文种。
第十一条校部机关以外的校内其他单位一般不直接对校外行文,应按业务范围,由校部机关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履行对外行文手续。
“两办”(党务系统到党办,行政系统到校办)统一编号并接受审核,经文秘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送校领导签发。公文印制之前,还应到“两办”接受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由“两办”负责人复核签字后方可印制、用印、发送。对于不按照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的文稿,退回拟稿单位补办。
第二十九条领导对贯彻上级文件和下级请示、报告的批示,要及时转给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项,应由主管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和答复。
第三十条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向发文单位或办公室说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及时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几个单位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校部机关各部门简称和对内对外发文字号按有关规定执行。
4.界栏线,指文头与正文之间的分隔线,党的文件红线中间断开置一五角星,行政文件用一条红线。
5.标注签发人。学校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姓名。
6.秘密公文应标明秘密等级,秘密等级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种,标注在文件首页左上角。“绝密”、“机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六、通报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
七、报告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请示
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用于答复请示事项。
十、函
用于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十一、规定
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二、会议纪要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在将公文送主管校领导签发之前,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公文内容、文字表述、文种使用、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并认真填写发文纸。在公文印制之前,各单位文秘人员要负责认真校对。
第二十二条“两办”对以学校党委和学校名义对内行文和对外行文负责程序审核和复核。校部机关各部门以学校党委和学校名义对内发文或对外行文,在送校领导签发前,应到
2.文件名称,由发文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位于文头的正中央,一般为套红印刷大字。此处也可以不加“文件”二字,只印发文机关名称。以学校党委名义对内、对外发文使用“中共zz大学委员会文件”文头纸;以学校名义对内发文使用“zz大学文件”文头纸,对外发文使用“zz大学”文头纸。
3.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号及该年度的发文顺序号组成。发文年度一律用公元纪年全称,括于六角括号“〔〕”内,置发文机关代字之后,发文顺序号之前。发文序号不编虚号(即1不编001号),不加“第”字。发文字号标注位置一般应在文件名称正下方,如标注签发人,发文字号可居左与签发人位置对应。无文件版头时,发文字号应放在标题下右侧。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各单位应有一位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负责全校党政公文的管理工作,以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各单位须配备文秘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
4.附件。指为正文作补充说明或印证参考的材料。公文如有附件,一般应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印章位置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号,附件首页左上角注明附件的顺序号。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
5.发文机关。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几个单位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三、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标明中文含义。日期要写具体的年、月、日。
四、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章节序数的写法要分明。一般排列顺序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㈠”,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⑴”。
第十八条主管校领导、单位领导审批公文应认真负责,文件主批人要签署自己的意见、姓名和时间。
第十九条各单位起草的公文,内容涉及其他单位的,主办单位应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并会签。意见不一致时,主办单位要如实向主管校领导反映各方意见。
第二十条规范性文件,上会前须学校政策法规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时须由政策法规部门会签。
第九条校部机关各部门发文格式,采用国家标准的信函式格式。即文件头用发文机关名,置于距上页边30毫米处,一般用小标宋字体;发文机关全称下4毫米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毫米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毫米。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条学校各单位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正式公文(或称文件)包括三个部分:文头部分、行文部分、文尾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若干项内容。
一、文头部分一般由份号、文件名称(或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界栏线等组成,有些文件还在文头中标注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
1.份号,是指一份文件在总印数中的顺序号,标在文头的左上角。一般情况下,可以不使用份号。
8.印章。除会议纪要外,公文一律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印章盖在发文机关名称的位置,应注意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
9.附注。公文如有附注,应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其中,“请示”必须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三、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等。
第二十五条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文秘人员要送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然后送校领导批示后办理。
第二十六条文秘人员应按办公室负责人签注的意见,及时、准确地进行分发,一般都应在当天分发完毕。紧急公文,文秘人员应提出办理时限,做到随到随处理。领导亲收的文件,要及时送给领导本人,不拖不误。对已确定分发范围的一般文件、资料、简报等,文秘人员可直接分发。
X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某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部署学校工作、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协调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全校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6.成文日期。一个单位发出的,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一个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文件,以通过日期为准。发文时间一般标注在发文机关的右下方。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注明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
7.如遇公文正文恰好满页,发文机关和发文时间须另起一页,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页,不得采取注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第五章发文办理
第十五条发文办理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十六条草拟公文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规定,应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转发文件,如被转发文件标题文字过长,可以适当地压缩文字、概括内容,但不能以被转发文件的发文字号代替文件标题。
2.主送机关。指承办或处理公文的单位。主送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主送机关应写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居左顶格。
3.正文。正文是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正文位于标题或主送机关下方。
六、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八、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写法,应严格遵守《zz大学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指引》。
第十七条校部机关各部门对内对外行文均应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发,方可打印上报或下发。学校规范性文件,须由校长发布。
第二章公文主要种类
第六条学校公文的主要种类有:
一、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消下级单位、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决议
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三、意见
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四、通告
用于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用于发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机关公文,批转下级单位、部门的公文,要求下级单位、部门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第二十七条校领导和各部门的领导参加上级机关会议带回的文件、上级机关直接邮寄给各单位的涉及全校性的重要文件,要及时送交“两办”登记后,按收文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凡需领导传阅的文件,应附上传阅卡。如需二位以上领导传阅的文件,办公室主任签注传阅意见后,由文秘人员组织传阅。文件传阅时,严禁个人、部门横传及扩大阅读范围。领导同志应抓紧时间阅读文件和签批处理意见,阅后退还文秘人员,不要拖拉、积压,以免贻误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