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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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权利与义务

股东会权利与义务

股东会权利与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之一,拥有重要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会的权利是指股东在公司决策中拥有的表决权和监督权,而股东会的义务则是指股东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一、股东会的权利1. 表决权:股东会是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场所,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表决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选举董事、审议年度报告和决定利润分配等。

在表决过程中,股东的表决权应按股权比例计算,大股东无权垄断决策。

2. 监督权:股东会作为公司治理的监督机构,拥有对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监督权。

股东会可以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议和监督,确保董事会的决策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3. 参与权:股东会是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参与公司决策的讨论和决策过程,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进行投票和建议。

二、股东会的义务1. 信披义务:股东会有义务确保公司信息的公平披露,及时向股东和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避免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2. 保护股东权益的义务:股东会有责任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股东会应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防止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滥权行为。

3. 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4. 独立性与独立董事的义务:股东会应保持独立性,独立决策,不受其他利益方的影响。

同时,股东会应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对公司的决策提供客观、独立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股东会的责任1. 决策责任:股东会是公司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承担由决策所带来的责任和风险。

2. 监督责任:股东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3. 信息披露责任:股东会应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地向股东和投资者披露信息,防止信息不对称和虚假陈述,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股东权利及义务

股东权利及义务

股东权利及义务一.股东的权利的划分主要是三类:表决权、诉讼权和资讯权。

二.股东权利主要范围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

如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议,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内拥有了表决权,也就相应的拥有了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公司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等。

2.查阅权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查阅权是各国公司法的普遍规定,而且不能以章程加以限制或剥夺。

范围有:公司财产清单、年度帐目、董事或经理室和监事会成员的名单、以及必要时集团总帐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报告,或者必要时,经理室和监事会以及审计员提交的报告;经审计员核实确认的向薪水最高人员支付的报酬总金额,这些人员的人数。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按照《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所谓的同等条件,主要就是价格条件。

4.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按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获得股权后,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

但是,股东为了转移投资的风险或者收回本金,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或股份。

当然,我司的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

5.红利的分配权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

作为投资者向公司出资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

要分配红利,首先要有可分配的利润;而且各国公司法对红利的分配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对此,《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是: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年公司股东十大权利解读

年公司股东十大权利解读

年公司股东十大权利最新解读20XX年公司股东十大权利最新解读1、股东身份权出资者将自己的资产投入公司后,资产脱离自己,变成了公司资产,股东换取的是首先是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表达在:(1)公司向股东签发的文件,如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2)公司向国家备案的文件,如公司章程等。

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否那么,如果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尽管可以取得股东地位(如隐名股东),但却不能对抗第三人。

2、参与重大决策权中小投资者可以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股东重大事项决策权的主要内容包括表决权、提案权、召集权和质询权。

(1)如何才能有效地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呢?作为股东,您有权查阅上市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并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以进一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及相关业务活动。

这有助于您更有效地参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2)股东是否只有到股东大会现场才能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呢?不是。

上市公司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表决。

以投资者购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为例,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都可以通过上交所系统或上交所认可的其他股东大会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选择、监视管理者权(1)股东通过参加股东会,有权选择股东代表董事;(2)通过选择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再去选择经理层;(3)股东通过股东会可以选择监事;(4)通过选定的监事、董事来监视经理层。

4、资产收益权:核心是分红权投资者购置上市公司股票,成为该公司股东的重要目的之一,就在于获得收益。

股东获得资产收益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司分配股利、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以获得差价收益(即资本利得,也就是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收益)和参与公司解散结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分配等。

上市公司分配股利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

公司股东的三大基本权利

公司股东的三大基本权利

公司股东的三大基本权利作为一个股东,你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

在所有的股东权利中,公司股东的三大基本权利是最重要的。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尤其是对于那些在股市中投资的人们。

如果你是股东,那么你需要知道的这三个基本权利是:投票权、分红权、和财务信息的观察权。

第一,投票权。

股东在公司中的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就是投票权。

投票权让你能够选择公司中的领导者、影响重要的决策、以及对公司的经营方针进行投票。

例如,如果公司计划进行一项大规模的收购,股东可以发挥投票权以影响该决策的最终结果。

第二,分红权。

股东的另一个基本权利就是分红权。

在公司获得利润的情况下,股东可以通过分红权分享公司的收益。

这通常以现金、股票、股息的形式来表现。

股东可以选择将分红再次投入股票,以获得更高的回报率,也可以选择获得现金分红,以满足财务需求。

第三,财务信息观察权。

股东的另一个基本权利就是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观察。

公司需要定期发布财务报告,让股东了解公司的业绩表现、资产和负债状况等相关信息。

作为股东,你需要知道公司的财务报告,以便了解公司的盈利情况和发展潜力。

在所有这三项基本权利中,投票权是最为重要的权利,因为它可以让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此外,分红权也是重要的权利,因为它可以让股东分享公司的收益。

最后,财务信息观察权可以让股东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

在决定是否成为一家公司的股东之前,你需要了解到这三大基本权利。

如果你拥有这三项权利,则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并从公司的成功中受益。

公司法中的股东权力行使

公司法中的股东权力行使

公司法中的股东权力行使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拥有特定的权力和责任。

公司法是对公司治理进行规范的法律框架,其中明确了股东的权力和行使方式。

本文将探讨公司法中股东权力的行使,包括股东权利的种类、行使限制以及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影响等方面。

一、股东权力的分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权力可以分为核心权力和附属权力。

1. 核心权力核心权力是指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所享有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力。

其中包括:(1)表决权:股东在公司重大决策上享有表决权,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形式行使。

股东大会是公司内部的最高决策机构,股东通过表决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选举董事、修改章程等。

(2)收益权:股东享有公司的收益权,包括分红权和享受公司资产增值的权益。

分红是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一种方式,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比例获取相应的分红。

2. 附属权力附属权力是指股东在公司管理和监督中的权力。

其中包括:(1)监督权:股东有权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股东可以提出质询、要求新增议案或行使少数股东权利等,以确保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诉讼权:股东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股东认为公司的决策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求合法权益。

二、股东权力的行使限制虽然股东权力在公司法中得到了保障,但其行使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1. 表决权比例限制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稳定经营,公司法对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

例如,某些重大事项可能要求股东以超过一定比例的表决权才能通过。

这种限制可以防止少数股东通过表决权操控公司决策,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2. 董事会制约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它对股东权力的行使起到重要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董事会可以限制股东权力的行使,例如拒绝股东提出的不符合公司利益的议案,或者通过合理的决策来保障公司的长期利益。

3. 股东契约股东之间可以通过签订股东契约来约束彼此的行为,并对股东权力的行使进行进一步规定。

股东出资协议书的股东权益与股东权利

股东出资协议书的股东权益与股东权利

股东出资协议书的股东权益与股东权利一、引言股东出资协议书是股东在公司内部签署的一份协议,旨在明确股东权益与股东权利的相关约定。

本协议旨在确保股东之间的平等和公平,并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本文将围绕股东权益与股东权利展开论述。

二、股东权益的确立在股东出资协议书中,股东的权益得到正式确立。

股东根据出资额度的大小,享有相应比例的股权。

股权不仅给予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还赋予了他们分享公司经济成果的权益。

股东的权益不受其他任何人非法侵害,同时,股东也应尽力保护公司的利益。

三、股东权益的保护为保护股东的权益,股东出资协议书约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首先,协议规定了公司在利润分配时的比例和方式,确保股东合理分享收益。

其次,协议明确了若有其他股东侵犯股东权益或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股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协议中还规定了股东在公司事务上的决策权,确保股东在公司经营中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四、股东权利的行使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在公司内部享有的一定权力和权益。

在股东出资协议书中,明确了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

首先,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依法行使投票权。

通过投票权,股东可以对重大事项及公司经营战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要信息,并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再次,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和优先收益权,以保障其合理的权益。

五、股东权益与公司发展的关系股东权益与公司的发展密切相关。

股东权益的保护和行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只有在股东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股东才会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意见,助力公司实现稳定健康的增长。

同时,公司的发展也会增加股东权益的价值,促进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结论股东出资协议书的签署,是股东权益与股东权利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举措。

通过对股东权益与股东权利的明确规定,能够保障股东在公司内部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有序运营。

股东权益和股东权利的平衡,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细致管理。

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投资者拥有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即拥有公司股份,他们也将拥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是拥有股份,控制公司和享受其利益的人,他们在公司实施决策时具有一定的权利,但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

首先,股东有权在公司的大会继续表决。

在公司大会上,所有股东都有权行使其各自持有股份额对公司进行决策的权利,例如,选举董事会成员、通过财务报表、决定配股、改变公司的组织结构、通过公司的发展战略等。

其次,股东可以行使股东行使权,即在不参加公司大会或实施其他行动的情况下,行使其在公司中的行使权。

一般来说,股东有权代表投票,交易股份并受益,要求获得公司信息,拒绝董事会的行为,提出诉讼要求公司损害赔偿,在某些情况下,也有权改变公司的经营方式。

最后,股东也有义务。

在中国,股东有义务履行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的决定,并有义务出资支付公司的资本金和对公司的责任,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的资金,不得擅自处置公司的财产,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或公司大会决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

总之,股东权利和义务是公司实施决策的重要方面。

股东除了参加公司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外,还有义务履行其作出的决定,并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只有在权利与义务之间取得平衡,公司才能正常运
行,并取得良好的发展。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 目前股东权利和义务
股份公司目前是企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是公司的重要参与者,拥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成为股东除了拥有股权外,股东还有不同的权利:
(1)权利参与公司的活动和管理:首先是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决策等管理活动,从而对公司的战略管理有实际作用。

(2)享有股利:股东可以享受公司利润分红,即可以分红方式享受公司利润,从而增加自己的财富。

(3)具有优先认购权:股东还可以优先认购公司发行的新股,从而获得更多的股份,扩大自己的股份比例。

股东拥有的权力也有相对而言的义务:
(1)如果股份购买涉嫌违规行为,股东应负责。

(2)股东还应该勤奋管理股份,遵守证券法律法规。

(3)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守信履行公司职责。

股东拥有特定的权利也有一定的义务,因此在投资股份公司之前应仔细阅读章程,充分了解公司现状,避免投资风险。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文件名称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本岗位
直属领导
生效日期
编制/日期
总经理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事项
明 细
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出席股东大会,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管理决策权。
2、参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要求公司为其投入的资本签发出资证明书。
4、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5、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8、按照董事会规章,行使职权。
管理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
5、维修、设备更新、装修、节日送礼、大宗购物1-10万等费用支出进行审核,接到报告后24小时给予答复,疑难问题3天内批复;10-20万内的提请董事会决议;20万以上的报董事长批复。
6、对工程维修、施工进行监督,并有权对工程质量、费用结算等进行审核。
7、有权监督公司各项工作,对违反制度人员有权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6、公பைடு நூலகம்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7、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8、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二、义务:
1、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廉洁奉公,公开、公平、公正。
4、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股权分配的法律权益与股东权利

公司股权分配的法律权益与股东权利

公司股权分配的法律权益与股东权利在当今商业世界中,股权是公司治理和所有权结构的核心。

公司股权的分配涉及到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权益和相应的权利。

本文将探讨公司股权的法律权益以及股东所拥有的权利。

一、公司股权的法律权益1. 所有权权益公司股权的基本形式是股东对公司资产的所有权。

持有公司的股份意味着股东在公司中具有所有权权益。

这包括对公司收益的分享以及对公司财产的监督和控制权。

2. 参与经营和决策权股东通过持有公司股份,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决策过程。

他们通常拥有在公司事务中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并有权参与重要决策的讨论和表决。

这确保了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影响力和决策的公平性。

3. 基本信息披露权作为公司的股东,他们有权接受公司的基本信息披露。

这意味着公司必须向股东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业务运营和重大决策的信息,并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这有助于保护股东的利益,提供投资决策的依据。

二、股东的权利1. 获得股息和红利作为公司股东,他们有权获得公司的股息和红利。

股东持有的股份将决定他们对公司利润的分配权益。

这是投资回报的一种形式,可以通过现金分红或股票转增的方式实现。

2. 股东会议权利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或其他相关会议,并有权在会议上发表意见和提问。

股东会议是股东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管理层和讨论重要事务的场所。

股东的投票权影响公司决策的结果。

3. 转让和转售权股东通常有权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转售。

这使得股东可以随时变现,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其投资组合。

这也反映了股东作为所有权人的灵活性和支配权。

4. 监督公司管理层的权利作为企业所有权的代表,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管理层,并行使股东对公司财产和利益的保护职责。

他们有权审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并要求解释和调查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

5. 公司资产分配权在公司解散或清算时,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有权分享公司资产的清算所得。

根据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将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完整版)公司法股东权利有哪些?

(完整版)公司法股东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权利有哪些?(1) 基本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 一般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账簿查阅权。

我们知道很多公司的股东是很有钱的,因为作为一个公司的股东就有公司的股份,赚取的财务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当然除了钱多之外还是有很多其他的权利,股东的权利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主要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那公司法股东权利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这是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的基本规定,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倡导“股权文化”思想的新《公司法》都是围绕这一规定而展开。

新《公司法》力图通过各项具体的制度安排,让公司股东的权利落到实处。

因此,在公司的设立、经营、变更、解散、清算、注销等过程中,股东行使权利的方式各有不同。

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章程被称为“公司自己的宪法,是公司内部的自治法。

”设立公司须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公司才能得以成立。

公司成立以后,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有权制定公司章程的主体仅限于股东。

公司成立以后,股东可以通过形成股东会表决修改章程。

因此,股东拥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权。

▲二、显示股东身份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就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比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显示该出资人的股东身份。

若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没有得到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登记机关的书面确认,该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股权确认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证明股东身份的凭证有许多:除了股东名册以外,还有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这几项法律文书均需要有股东签名);公司向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以及工商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等。

股东权利及义务

股东权利及义务

股东权利及义务一.股东的权利的划分主要是三类:表决权、诉讼权和资讯权;二.股东权利主要范围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议,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内拥有了表决权,也就相应的拥有了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公司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等;2.查阅权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查阅权是各国公司法的普遍规定,而且不能以章程加以限制或剥夺;范围有:公司财产清单、年度帐目、董事或经理室和监事会成员的名单、以及必要时集团总帐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报告,或者必要时,经理室和监事会以及审计员提交的报告;经审计员核实确认的向薪水最高人员支付的报酬总金额,这些人员的人数;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按照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主要就是价格条件;4.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按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获得股权后,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但是,股东为了转移投资的风险或者收回本金,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或股份;当然,我司的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5.红利的分配权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作为投资者向公司出资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要分配红利,首先要有可分配的利润;而且各国公司法对红利的分配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对此,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是: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6.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当公司依法终止清算后,还有剩余的财产,这时候股东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三.股东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股东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如下义务:1.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股东认缴出资后,就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圾东认缴了出资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3.资本的充实责任为防止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股东负有资本充实的责任;这种责任可能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不得抽逃注册资金;二是公司设立后,股东负有填补资本的义务;。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股东是公司的股权持有者,拥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享有一定的权益和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以下是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的详细解释:一、股东的权利:1. 股东权益: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享有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的利润收益,包括分红、股息等。

股东还有权以优先购买的方式参与公司增资扩股等股份变动活动。

2. 股东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投资计划、重要决策等,包括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活动。

3. 股东表决权: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权对公司事项进行表决,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决定分红等。

表决权是股东行使自身意愿和决策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股东的义务:1. 保守商业秘密:股东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公司机密信息给竞争对手或其他违法行为。

2. 支持公司发展:作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积极支持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活动,遵守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规定,以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3. 缴纳股本款额:股东应按照约定的价款和时间履行款项的缴纳义务,确保公司的股本金完整。

4. 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作为股东,需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三、股东的注意事项:1. 注重风险管理:作为股东,应认识到股权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需注意分散投资、正确判断市场风险、了解公司的经营风险等,避免因风险导致投资损失。

2. 理性参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东履行权益的重要场所,股东应理性参与,根据公司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支持公司发展。

3. 保护自身权益:股东需积极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若发现公司违法行为或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4. 及时了解公司信息:股东应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要决策等信息,以便更好地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5. 理性投资决策:股东应理性对待股权投资,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要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盈利能力。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书/协议书甲方:(股东姓名或公司名称)乙方:(股东姓名或公司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为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的股东,为明确双方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协议),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股东权利1. 甲方享有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等。

2. 乙方享有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有权按照法律、章程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股息或红利。

3. 甲方和乙方均享有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第二条股东义务1. 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与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保证合法合规经营公司。

2.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议义务。

3. 甲方和乙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与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不得利用其股东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三条信息披露1. 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向公司披露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变动情况。

2. 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本市场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披露内幕信息。

3. 甲方和乙方应配合公司完成信息公开的工作,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保密义务1. 甲方和乙方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 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披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3. 甲方和乙方对于其获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五条争议解决1. 凡因执行本合同(协议)发生的争议,甲方和乙方应力求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通过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协商,补充协议应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以及对本合同的终止应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协商一致。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自双方之间的合作结束之日终止,但与本合同的终止相关的条款应继续有效。

股东的权利和责任

股东的权利和责任

股东的权利和责任
一般说来,股东是一家公司的所有者,更具体的说就是他们通过
投资购买或拥有一家公司的股票。

拥有股票的股东获得公司提供的权
利和义务,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股东权利
1、参与公司做出重大决策的权利:股东应当有权参加公司有关重大事
项的决策,如选举董事会成员、确定董事会的报酬、获批与变更公司
的章程,等等。

2、享受股息收益的权利:每年,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在其股票上对股东支付股息的权利。

3、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的权利:公司必须向股东提供其财务报表、财务
报告、会计凭证和法律文件等相关资料,以满足股东查询公司运作情
况的权利。

二、股东责任
1、遵守公司有关规定的责任:所有股东都有义务按照公司的章程和法
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不得有违反其义务的行为。

2、对公司的出资义务责任:公司上市时,股东根据筹集资金的需要,
应当按照相应种类和数量出资,通常是根据股东持股数量来确定投资
额度。

3、参与公司股权转让等过程责任:如果由于一些不可抗力,股东要求
出售股权或想要购买新的股权,股东也有参与其中的责任。

试论述股东、股权、股东资格、股东权利概念及相互关系。

试论述股东、股权、股东资格、股东权利概念及相互关系。

股东、股权、股东资格、股东权利是公司治理中的基本概念,它们之间存在密切的相互关系。

1. 股东: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或机构。

股东通过购买股票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并有权参与公司决策。

股东是公司的最终所有者,他们的利益应该得到保护。

2. 股权:股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包括投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

股东的股权比例越大,其在公司中的话语权也就越大。

3.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是指个人或机构具备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等。

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4.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的权利,包括投票权、收益权、信息权和保护权等。

股东的权利应该得到充分保障,以确保股东的利益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股东、股权、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是公司治理中的基本概念,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密切。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享有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并有权参与公司决策。

股权是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包括投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

股东资格是指个人或机构具备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的权利,包括投票权、收益权、信息权和保护权等。

这些概念之间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

股东权利及义务

股东权利及义务

股东权利及义务一.股东的权利的划分主要是三类:表决权、诉讼权和资讯权。

二.股东权利主要范围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

如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议,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内拥有了表决权,也就相应的拥有了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公司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等。

2.查阅权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查阅权是各国公司法的普遍规定,而且不能以章程加以限制或剥夺。

范围有:公司财产清单、年度帐目、董事或经理室和监事会成员的名单、以及必要时集团总帐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报告,或者必要时,经理室和监事会以及审计员提交的报告;经审计员核实确认的向薪水最高人员支付的报酬总金额,这些人员的人数。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按照《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所谓的同等条件,主要就是价格条件。

4.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按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获得股权后,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

但是,股东为了转移投资的风险或者收回本金,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或股份。

当然,我司的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

5.红利的分配权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

作为投资者向公司出资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

要分配红利,首先要有可分配的利润;而且各国公司法对红利的分配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对此,《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是: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股东具有什么权利,要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具有什么权利,要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具有什么权利,要承担什么责任股东可以参加公司的股东⼤会,但是并不是每个⼈都有决定权,那股东具有什么权利,要承担什么责任?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股东的权利主要规定在公司法第三⼗⼋条,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由职⼯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形式⼀致表⽰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件上签名、盖章。

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股东的义务:(⼀)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个⼈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是以实物、⼯业产权、⾮专利技术、⼟地使⽤权出资的,进⾏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额再次缴款。

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经记载,就应发⽣效⼒。

公司章程股东权利义务

公司章程股东权利义务

公司章程股东权利义务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根本管理规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东权利义务以及公司运营的各项事项。

本文将从股东的角度出发,探讨公司章程对股东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股东权利股东权利是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盈利分配权: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在公司盈利分配中的权益,包括股息分配、红利再投资等。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盈利分配权,并获得与其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分配收益。

2. 出资决策权:股东在公司章程中享有出资决策权,可以决定是否增资或减资,以及具体的出资比例和方式等。

出资决策权保障了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和掌控能力。

3. 公司治理权:股东在公司章程中享有公司治理权,包括选举董事、监事和经理,审议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

股东可以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对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进行监督。

4. 转让权: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股权转让权利,包括限制股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等。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由地转让自己的股权,实现资本流动和股东利益变现。

二、股东义务股东义务是公司章程对股东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出资义务:股东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出资款项。

同时,股东还有义务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再次出资,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2. 信任义务:股东有义务对公司的利益忠诚,并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内部信息。

股东不得利用自身信息谋取私利,不得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

3. 遵守章程义务:股东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会议、表决等程序。

股东应积极参与公司事务,履行与公司决策相关的义务,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

4. 责任义务:股东有义务承担与其持股比例相匹配的公司债务,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股东应在公司面临经营风险或财务困难时积极承担责任,保护公司的利益。

三、章程修订公司章程是股东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但随着公司经营发展和法律法规变动,有时需要对章程进行修订。

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股东的权利有哪些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或叫投资⼈。

股东亦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有权出席股东⼤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商企业的投资者。

那到底股东的权利有哪些?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股东的权利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进⾏简单的归纳和分类。

⼀、共同的权利:1、以认缴的出资额、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2、享有资产收益权;3、对公司重⼤事项的决策参与权;4、为公司选择管理者的权利;5、公司登记事项查询权;6、提请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的权利;7、有可以被选择为⾼级管理⼈员的权利;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1、共同制定章程的权利;2、签订股东协议的权利;3、按期⾜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追究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4、获得出资证明书的权利;5、股东获得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权利;6、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使股东权利的权利;7、及时请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份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权利;8、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9、合理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10、提请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11、按实缴出资⽐例或按约定分配红利和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12、获得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13、要求公司按照章程分红权;14、参加股东会的权利;15、代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16、义务主体不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义务的,代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权利;17、有监督股东会按程序正常召开的权利;18、对股东会会议记录记载真实性进⾏监督的权利;19、有按出资⽐例或按章程规定⾏使表决权的权利;20、股权依法转让权;2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股权,享有优先权;22、反对决议的股东享有要求公司收购权;23、公司不收购股权向法院起诉权;24、股东资格继承权;25、百分之⼗以上表决权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26、参加清算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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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对股东权内容的立法规定几趋一致,然而对于股东权性质的认识在理论界却颇多分歧,特别是涉及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中对国家股的性质认定、对国家与企业的相互关系等问题更具争议,因此对股东权性质问题的探讨仍具重要意。,我国法学界对股东权性质的认识主要有三种观点,即股东权所有权说、股东权债权说和股东权社员权说。[1]股东权所有权说认为股东权的性质属于物权中的所有权,股东权就是股东的财产所有权,是股东对其投入公司的财产享有的支配权。笔者认为,在所有权特征中,所有权为完全物权,即它是一种总括的、全面的,一般的支配权,全部囊括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除法律限制外,不受任何他人单方面的限制,有充分的自由。股权显然没有这一特性,它对物质形态的财产,甚至对价值形态的表现形式股票的收益和处分都不是完全自由的。[2]股东权债权说认为股东权的实质为民法中的债权,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股票即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股东的股息红利权是一种债务请求权。针对债权说,笔者认为,债权说中没法解释股权权能中管理参与权的合理性,债权除纯粹的财产关系外,对债务对象绝对没有干预的权利;债的履行和股权的实现也有明显的差异,债的履行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履行后其权利即告结束,而股权的实现是通过股票转让或者分配股息和红利的方式完成的,在股权实现后,其权利并没有消失。
(三)建立类别股东制度。类别股指在公司的股权设置中,存在两个以上的不同种类,不同权利的股份,如普通股和优先股就是两种不同的类别,建立类别股的实质是限制优势股东的优势,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一项涉及类别股东的权益议案,一般要获得类别股东绝大多数同意才能通过,如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只有获得持该类别面值总额的四分之三以上的绝大多数同意或该类别股东经分别类别会议的特别批准,才能通过决议。这样,少数股东就能够为自身的利益对抗大股东的不公正表决。
一,公司股东权的性质
公司的成立取决于股东的出资,所以在公司的组织机构中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被公司法赋予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享有的权利称为股东权,股东权的内容一般包括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两部分,其中财产权是核心,是股东出资的目的所在,管理参与权则是手段,是保障股东实现其财产权的必要途径。财产权主要包括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发给出资证明或股票请求权等;管理参与权则主要包括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权、对公司董事等管理人员的任免权、对公司财务的审计监督权等。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资产收益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知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二)构建利害关系股东回避制度。它指股东在处理与自己相关事项时其行使的管理参与权应该回避。我证监会在2000年5月18日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确立了关联交易股东表决权回避制度。规范意见第34条规定“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这一规定是对公司法欠缺类似条款的一项有益弥补但规范意见将表决权回避仅限于关联交易,适用范围过于狭小。其实,像选举、罢免董事、免除董事或股东的义务和责任都应该包括在利害关系股东回避制度中。
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释:
[2]参见杨紫煊:《论公司法人财产权和股东财产权的性质与客体》,载于《北京市经济法课题研究论文集》1996年9月。
[3]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83页。
[4]参见张国键:《商事法论》,台湾三民书局印行,1980版,第239页。
(四)完善股东诉权制度。当公司董事会或公司大股东的行为或决议损害了公司利益或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应享有对侵权人的民事索赔权。我国《公司法》对公司高管人员和公司机关的侵权行为规定了三种制度;一是第61条“利益归入权”即当董事经理从事了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二是第63条“职务违法赔偿制”,指当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是第111条“股东诉权”指当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反行政法法律,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上述三条规定存在最大的问题是操作性不强,到底由谁提起诉讼,诉讼的结果又归谁,法律上都没有规定。股东作为间接管理者,其提起诉讼更没有法律依据。
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法律制度的完善
从股权内容里,我们分析发现,股东的权利得不到实现很大程度是由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概括性,特别是在程序操作方面,仅仅有零星的规定;小股东的权利得不到切实的保障,大股东能随时利用其控股优势侵害小股东的权利,因此对优势股东的限制已显得非常有必要了;在司法救济方面,股东的诉权仍不够完善,在管理参与权被侵害,或公司利益被侵害而间接损害股东利益时,我国还没有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在上面,我们分析了股权的性质,认为财产权是绝对要保障的,管理参与权在保障其它股东财产权是可以限制的。我们在这里构建以下制度,进一步加强财产权的保护,而对管理参与权特别是优势股东管理参与权进行限制。
[3]股东权社员权说认为股东出资创办作为社团法人的公司,成为该法人成员,因而取得社员权。社员权是一种独立类型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笔者认为,社员权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涵义,在社员权本身的性质尚需从法律上明确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用其来说明其它权利的属性,即使按照社员权说学者的阐释,社员权是一种综合性的,包括人格权、财产权、管理权等多种内容的资格权,但这也没有揭示该权利的东权利是指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对公司的权利。各经济发达国家一般都通过各类经济法律法规对股东权利进行界定。我国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也对股东权利做出了规定。归纳起来,股东权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一)完善具体操作程序。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具体的权利,其权利的实现很大程度依赖于程序的保障。在管理参与权方面,股东大会召集权、建议权、质询权,每种权利都需要一套相应的法律程序规定。股东大会召集权,必须明确持10%以上的股东要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时,需向哪个部门提出请求,提出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如不答复又可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及责任部门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在财产权方面、股利分配请求权应该是一种由股东自由支配的权利,个别股东提请股利分配时必须明确其提请的对象,必须多长时间回复,不回复的法律后果,直至最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5]参见杨建华:《商事法要论》,台湾三民书局印行,1984年版,第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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