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建筑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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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表(施工与验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表(施工与验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输变电工程施工与验收)执行情况检查表编制单位:编制日期:使用说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及(房屋建筑部分)在输变电工程建设中是必须要执行的。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应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和安全方面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向监理部项目报审;监理项目部应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施工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由于强制性条文内容较多,无法写进表格内。

为了方便检查,本表中的标准及条文号与汇编中是一一对应的,使用中如有疑义,具体内容应对照原标准文本。

在使用中如有本表中未收集到的条文,请汇总后提交生技部,以将条文汇编不断完善二○○七年八月《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汇总表(输变电工程)工程名称:编号:《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普定35kV鸡场坡变II期扩建工程页脚内容。

《土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记录表

《土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记录表

《土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记录表————————————————————————————————作者:————————————————————————————————日期: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记录■土建检查日期:年. 月. 日执行标准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款号条款内容对应部位条款执行的符合性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适用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符合□不符合5.0.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适用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备条件。

□符合□不符合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本工程无此种情况。

□符合□不符合6.0.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适用于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符合□不符合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履行情形
履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部工程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2001)
3.03
建筑电气
分项工程
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1.7 9.1.4 11.1.1 13.1.1 14.1.2
15.1.1 19.1.6 21.1.3 22.1.2 24.1.2
履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部工程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2001)
3.03
主体构造
分项工程
1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4—2002)
4.1.1 4.1.3
主体模板
2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4—2002)
5.2.1 5.2.2 5.5.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5.2.1 5.2.2 5.5.1
《钢筋焊接0.5 5.1.7 4.1.3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构造技巧规程》(JGJ95—2003)
3.1.3 3.1.4
差不多钢筋
6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4—2002)
7.2.28.2.1 8.3.1 7.4.1
1.0.3 3.0.5 5.1.7 4.1.3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构造技巧规程》(JGJ95—2003)
3.1.3 3.1.4
差不多钢筋
6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4—2002)
7.2.18.2.1 8.3.1 7.4.1
《通俗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考查方法标准》
(JGJ52—2006) 3.1.10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全套记录表格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全套记录表格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全套记录表格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附件一)附表1 基本要求附件一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判定”填写说明:1、A表示符合强制性标准; B表示可能违反强制性标准,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C表示违反强制性标准;D表示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

2、由多项内容组成为一条的强制性条文,取最低级判定为条的判定。

附表3 混凝土结构工程“判定”填写说明:1、A表示符合强制性标准; B表示可能违反强制性标准,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C表示违反强制性标准;D表示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

2、由多项内容组成为一条的强制性条文,取最低级判定为条的判定。

“判定”填写说明:1、A表示符合强制性标准; B表示可能违反强制性标准,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C表示违反强制性标准;D表示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

2、由多项内容组成为一条的强制性条文,取最低级判定为条的判定。

“判定”填写说明:1、A表示符合强制性标准; B表示可能违反强制性标准,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C表示违反强制性标准;D表示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

2、由多项内容组成为一条的强制性条文,取最低级判定为条的判定。

“判定’’填写说明:1.A表示符合强制性标准;B表示可能违反强制性标准,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C表示违反强制性标准。

2.由多项内容组成为一条强制性条文,取最低级判定为条的判定。

附件二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为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我部最近批准发布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等7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14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新版规范”,详见附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
(房屋建筑部分)
检查人:检查时间:2009年06月25日
“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
(房屋建筑部分)
检查人:检查时间:2005年11月13日
强制性条文执行整改复检记录
检查人:检查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
(房屋建筑部分)
检查人:检查时间:2006年10月09日
强制性条文执行整改复检记录
检查人:检查日期:2006年10月15日
“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表
(房屋建筑部分)
检查人:检查时间:2006年10月09日强制性条文执行整改复检记录
检查人:检查日期:2007年06月10日。

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GHQSFD-DLJL-FJJC-钢筋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5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1、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H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mni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

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倍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

复验结果。

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

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0注: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

呈脆性断裂。

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符合要求试验报告编号: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符合要求报吿编号: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剌和徹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03)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a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的规定。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检查表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检查表

区域公司项目分期缺陷描述现场图片规范名称强条条款影响范围(栋、单元、户数)交付风险应对措施
某某区域某某公司魅力之城一期楼梯栏杆扶
手高度仅为
0.85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999(2003版)
4.1.3 楼梯踏步扶手高度不应
小于0.90m。

楼梯水平栏杆长度
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
小于1.05m。

涉及5栋300户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说明:
1、交付风险主要说明该问题是否对交付造成风险,如拒收、退房、索赔等;
2、风险应对措施主要说明风险应对方案、包括纠正预防措施、整改时间安排、涉及费用、对客户的统一说辞等。

3、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设计部分)(附录C)

3、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设计部分)(附录C)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变电站建筑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设计部分)建筑设计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表C.1.2 编号:注: 1 本规范中采用的沥青均指石油沥青,不包括煤沥青和煤焦油等材料.2 石油沥青纸胎油毡和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系限制使用材料.3 在Ⅰ、Ⅱ级屋面防水设防中,如仅作一道金属板材时,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建筑设计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表5.3.2 卷材厚度选用表《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表6.3.2 涂膜厚度选用表《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附表:注:1、主控通信楼当未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等级应为丙类2、当地下变电站、城市户内变电站将不同使用用途的变配电部分布置在一幢建筑物或联合建筑物内时,则其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除另有防火隔墙措施外,需按火灾危险性类别高者选用。

3、当电缆夹层A类阻燃电缆时,其火灾危险性可为丁类。

注:1、建(筑)物防火间距应按相邻两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烧构件时,则应从其凸出的燃烧物时,则应从其凸出的部分外缘算起。

2、相邻两座建筑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且无门窗洞口、无外露的燃烧屋檐,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3、相邻两座建筑较高一面的外墙如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两座建筑物门窗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m。

4、生产建(筑)物侧墙外5m以内布置油浸变压器或可燃介质电容器等电气设备时,该墙在设备总高度加3m的水平线以下用设备外廓两侧各3m的范围内,不应设有门窗、洞口;建筑物外墙距设备外廓5~10m时,在上述范围内的外墙可设甲级防火门,设备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其耐火等级不应小于0.90h。

表11.5.3 室外消防栓用水量注:当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时,变压器室外消防栓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

建筑防火设计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检查表

建筑设计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备注栏中列举不符合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建筑设备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备注栏中列举不符合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建筑防火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备注栏中列举不符合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勘察和地基基础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1、边坡安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是破坏后果很严重,二级是破坏后果严重,三级是破坏后果不严重。

2、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检查意见栏列举不合格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结构设计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检查意见栏列举不合格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施工质量(总则)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检查意见栏列举不合格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施工质量(地基基础)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检查意见栏列举不合格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施工质量(混凝土结构工程)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检查意见栏列举不合格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施工质量(钢结构工程)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检查意见栏列举不合格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施工质量(砌体结构工程)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检查意见栏列举不合格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施工质量(防水工程)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施工质量(装饰装修工程)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施工质量(给排水工程)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³”并在检查意见栏列举不合格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数量及方法评价判定原则及依据评价结果符合不符合一、工程资料(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1水泥、外加剂、掺合料 检查不少于2个批次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

判定为“不符合”。

依据:《混凝土验收规范》第7.2.1、7.2.2条,《砌体验收规范》第4.0.1条。

2 钢筋及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材料 检查不少于2种规格且每种规格不少于2个批次主要受力钢筋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检查不少于1个批次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

判定为“不符合”。

依据:《混凝土验收规范》第5.2.1、5.2.2条,《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第3.0.6条,《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第7.0.1、7.0.3条。

3 砖、砌块、后置埋件 检查不少于2个批次的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产品的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

判定为“不符合”。

依据:《砌体验收规范》第3.0.1、5.2.1、6.2.1、9.2.1条。

4 预拌混凝土、砂浆检查不少于2个批次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不齐全的,判定为“不符合”。

依据:《混凝土验收规范》第7.4.1条,《砌体验收规范》第5.2.1、6.2.1、9.2.1条。

5 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紧固件连接材料检查不少于1个批次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检验报告。

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

判定为“不符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照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照检查表
19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应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1.0.9)
查验相关资料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暂无质量事故
20
枢纽工程导(截)流前,应进行导(截)流验收。(6.2.1)
查验相关资料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核查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相关条款
□满足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未编制
11
施工缝及冷缝必须进行层面处理,处理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4.7.1)
检查施工缝或冷缝工序评定表
□满足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未编制
混凝土工程《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12
拆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3.6.1)
4
对施工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SL17-2014-5.7.6)
5
应制定冲洗带油甲板的环保防护措施及发生油污泄露事故的急救预案(SL17-2014-5.7.7)
急救预案
□满足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未编制
6
施工船舶应符合下列安全地求:(SL17-2014-5.7.9)
检查相关记录
□满足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未编制
17
施工单位应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做好书面记录,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送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单位根据抽检资料核定单元(工序)工程质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序)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应书面记录备案,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并在相应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注时。

工程施工现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工程施工现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检查施工记录
34
4.7.1施工缝及冷缝必须进行层面处理,处理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
现场查看
35
3.6.1拆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按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方可拆除。
检查开挖、支护施工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现场查看
4
5.5.5当特大断面洞室设有拱座,采用先拱后墙法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和加固拱座岩体。拱脚下部的岩体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拱脚下部开挖面至拱脚线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顶拱混凝土衬砌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检查开挖措施计划;现场查看
5
11.2.8对存在有害气体、高温等作业区,必须做专项通风设计,并设置监测装置。
现场查看
29
9.5.2滑模施工现场的场地和操作平台上应分别设置配电装置。附着在操作平台上的垂直运输设备应有上下两套紧急断电装置。总开关和集中控制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现场查看
30
9.7.1露天施工,滑模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应单独设置,不应与保护接地混合。
现场查看
31
混凝土工程
1.0.3施工前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验证碾压混凝土配合比的适应性,并确定其施工工艺参数。
2采用溜筒运送喷射混凝土混合料时,井口溜筒喇叭口周围应封闭严密。
《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SL377-2007
现场查看
13
疏浚与吹填
5.7.6对施工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

强制性条文检查表

强制性条文检查表
7.2.2
外加剂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必要时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7.4.1
混凝土强度和试件留置
施工记录、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8.2.1
外观质量
缺陷情况记录、技术处理方案和处理后验收记录
8.3.1
尺寸偏差
缺陷情况记录、技术处理方案和处理后验收记录
9.1.1
预制构件性能检验
出厂批量及结构性能检验报告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2-92
设计要求、施工组织、施工措施、观察记录
5.4.5
黄土湿陷
施工措施、沉降和裂缝观测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4.1.3
施工用水
用水措施、排水措施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3.7.2
基坑边界周围
排水沟、降排水措施
3.7.3
基坑周边
严禁超堆荷载
3.7.5
基坑开挖
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措施
抗震钢筋
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中的钢筋强度实测值
5.5.1
钢筋安装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6.2.1
预应力筋力学性能检验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3.1
预应力筋安装
预应力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6.4.4
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限制
张拉记录
7.2.1
水泥进场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0.4
工程验收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程序、报告内容
6.0.7
工程备案
备案准备、时间
地基基础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强制性条文建筑检查表

强制性条文建筑检查表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2.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
2.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
2.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2.1
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3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气体、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4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
5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控制装置;
6电动防火门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
7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
8火灾警报装置;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9.3.1
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01-04(面板)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01-04(面板)
2宜掺用适量粉煤灰或其他掺合料,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水灰比应不超过0.5,可根据施工条件、当地气候特点选用,宜尽量取小值。
4坍落度应根据混凝土的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决定。
当用溜槽输送入仓时,溜槽入口处坍落度宜控制在3cm~7cm,视气候条件选用。
25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DLT5128-2001
16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
4.5.10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已入仓的不合格的混凝土必须清除。

执行
19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
4.5.13混凝土浇筑期间,如表面泌水较多,应及时研究减少泌水的措施。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

执行
22
(2)牵引钢丝绳的承载能力为总牵引力的5~8倍;
5
《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32—92
5.4.6陡坡上的滑模施工,应有保证安全的措施。牵引机具为卷扬机钢丝绳时,地锚要安全可靠。牵引机具为液压千斤顶时,应对千斤顶的配套拉杆作整根试验检查,并应设保证安全的钢丝绳、卡钳、倒链等保险措施。
7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
8.1.8面板与趾板混凝土浇筑必须保持连续性。如特殊原因中止浇筑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超过允许间歇时间的混凝土拌和物应按废料处理,严禁加水强行人仓。浇筑混凝土允许间歇时间(自出料时算起到覆盖上层混凝土时为止)应通过试验确定。

执行
26
8.3.10混凝土浇筑应遵守以下规定:
1混凝土入仓必须均匀布料,每层布料厚度应为250mm~300mn。止水片周围混凝土应辅以人工布料,严禁分离。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A001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A001
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部分,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监理和施工人员能够遵守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
DL5009.2—2004
第3.0.2条
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爆破(压)、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5.2.10.2条
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实际按每条桩一组试块,每基承台一组试块,单个承台方量超过100m3时取一组。
9
GB50233-2005
第5.2.10.3条
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
第5.2.9条
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试块养护条件与基础基本相同。
7
GB50233-2005
第5.2.10.1条
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实际按每条桩一组试块,每基承台一组试块,单个承台方量超过100m3时取一组。
8
GB50233-2005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执行到位
7
DL5009.2—2004
第3.0.9条
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8
DL5009.2—200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云南滇东煤电二期(雨汪煤电一体化)工程2×600MW电厂部分厂区B区水土保持
施工单位
云南恒苑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Ⅰ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ⅡDB11/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合格(√)不合格()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部质检员: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填表日期: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花卉种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大树移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
苗木管理
符合规范要求
移植苗木修剪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苗木养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草坪养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
园路、广场面层
符合规范要求
卵石面层质量验收记录
定刑大理石、广场砖、花岗岩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
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说明

自检意见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安装室外检验批质量
验收记录
4
绿化种植材料
符合设计要求
植物材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二)绿化种植材料工程质量收记录3栽植土
符合规范要求
栽植土基层处理检验批质量验收表
栽植土进场检验批质量验收表
2
植物栽植
符合规范要求
苗木种植穴、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树木栽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已交底交底证明书材料质量验收合格证和质量检测记录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证件和数据具备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合格证质量检验单工程施工控制已执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水循环管道安装和线管敷设防腐层无损伤符合规范要求室外给水管道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安装室外检验批质绿化种植材料符合设计要求植物材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二绿化种植材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栽植土符合规范要求栽植土基层处理检验批质量验收表栽植土进场检验批质量验收表植物栽植符合规范要求苗木种植穴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树木栽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花卉种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大树移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苗木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移植苗木修剪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苗木养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草坪养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园路广场面层符合规范要求卵石面层质量验收记录定刑大理石广场砖花岗岩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自检意见合格验收结果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精品文档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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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动阀控制装置;
12消防联网通信;
13系统内的其它消防控制装置。
5.1.4
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设计的各项系统功能进行验收。
5.1.5
系统中各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功能等的验收数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各类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工程#2、4标段
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通风与空调)
表TJ-21编号: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检查时间
标准条款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支持性材料
执行标准名称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3.0.11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工程#2、4标段
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建筑水消防)
表TJ-19编号: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检查时间
标准条款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支持性材料
执行标准名称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5.4.6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5.5.4
灭火剂输送管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6.1.5
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试验。
7.1.2
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表D1、D2进行核查验收有一项不合格判定不合格。
8.0.3
应按检查类别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按F表做好检查记录。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工程#2、4标段
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表TJ-25编号: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检查时间
标准条款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支持性材料
执行标准名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2火灾报警控制器(含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验。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其他各种用电设备、区域显示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5 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4.3.2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压装置。选择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捡漏装置减压装置应符合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2.2
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5.2.7
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5.2.4
防爆风阀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自行替换
5.2.7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6.2.1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6.2.2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火灾探测器(含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可燃气体报警)和故障信号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验);
2)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进行抽验,但抽验总数应不少于20只;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9.3.1
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10.2.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结论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9.3.1
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10.2.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结 论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7.2.1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7.4.1
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9.2.5
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6.2.9
手动密闭阀安装,阀门上标志的箭头方向须与受冲击波方向一致
7.2.2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
11.2.1
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2)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3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6.2.3
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2.5
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8.0.1
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8.0.13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1 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本规范附录F要求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轻缺陷项(C)。
2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且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结论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2.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3.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2.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工程#2、4标段
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建筑给、排水)
表TJ-18编号: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检查时间
标准条款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支持性材料
执行标准名称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气体、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4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
5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控制装置;
6电动防火门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
7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
8火灾警报装置;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
2.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
2.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2.1
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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