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10年8月) 201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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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本目标

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激励公司高管人员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匹配、高管薪酬与员工工资水平协调,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兼顾的原则,以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为中心,既要切实体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经营与决策中的特殊作用及其人力资本价值,又要进一步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关系。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范围的人员,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结构

1、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殊奖励+福利补贴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固定部分,按12个月发放。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浮动部分,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考核情况挂钩发放。

(3)特殊奖励:凡在公司年度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管人员,公司可以给予特殊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执行。

(4)福利补贴: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和公司关怀性福利。

2、长期激励: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探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性重要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

第五条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比例为70%:30%。

年薪标准表: 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 合计

总经理 21 7 3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0.5~17.5 4.5~7.5 15~25

第三章 薪酬发放

第六条 基本年薪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个月基本年薪月发放额度12÷=

第七条 绩效年薪发放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标准×公司经营业绩系数×个人绩效系数×(任职月数÷12)

1、绩效年薪标准:根据年薪标准表确定。

2、公司经营业绩系数:

公司实现年度利润目标,经营绩效薪酬兑付标准与绩效年薪相同。

公司实现年度利润低于目标利润的70%时,不兑付经营绩效薪酬。

公司年度实现利润在目标利润的70%~100%之间的,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兑付经营绩效薪酬。

公司年度实现利润高于目标利润,可按年度利润增长的一定比例提高经营绩效薪酬兑付标准,但年度经营绩效薪酬最高不超过基本薪酬的3倍。

3、个人绩效系数: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

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月薪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新入职高级管理人员定薪原则

新入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内部晋升、外部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定薪原则如下:

1、内部新晋高级管理人员:从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表岗级的起点薪等开始。

2、外部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双方的谈判结果,在高级管理人员岗级的薪酬区间内确定薪酬等级;外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要求超出《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表》薪酬范围的,采取谈判工资制。

第十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并造成经营结果异常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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