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关于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 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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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确保各方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监管协议。

二、监管主体。

1. 募集方,指需募集资金的主体,如企业、项目方等。

2. 投资方,指向募集方提供资金支持的投资者或机构。

3. 监管方,指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备监管资质和信誉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三、监管内容。

1. 募集资金账户的设立。

募集方应当在监管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接收投资方的资金,监管方对该账户进行监管。

2. 资金监管。

监管方对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流入、流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向双方提供资金监管报告。

3. 资金使用监管。

募集方应当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资金,监管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并向投资方提供监管报告。

4. 监管结果公示。

监管方应当及时向投资方公示监管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向、使用情况等。

四、监管责任。

1. 募集方责任。

(1)提供真实、准确的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使用资金;(2)配合监管方的监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监管方的监督和检查。

2. 投资方责任。

(1)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向募集方提供资金支持;(2)对监管方提供的监管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及时提出质疑和意见;(3)在必要时协助监管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 监管方责任。

(1)严格依照协议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2)及时向双方提供监管报告,公正、透明地履行监管职责;(3)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双方报告风险情况。

五、监管费用。

监管费用由募集方和投资方共同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管方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募集方承担。

六、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经监管方确认后生效。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文琴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文琴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文琴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2【案件字号】(2020)赣01民辖终9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建华祝春芳彭岚【审理法官】陈建华祝春芳彭岚【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文琴【当事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文琴【当事人-个人】赵文琴【当事人-公司】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赵文琴【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合同履行地证明【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上诉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住所地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属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管辖范围。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欧菲光劳动合同书》,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为深圳。

本案合同履行地应当在深圳宝安区。

上诉人并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变更。

故一审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一审裁定处理结果并无不当。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3 05:07:15【二审上诉人诉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赣0192民初310号民事裁定;2、本案由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欧菲光: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欧菲光: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1 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 项目承办单位概况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系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独立经营、自主盈亏。

1.2.1项目承建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单位法人代表:蔡荣军1.2.2 承办单位简介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公司”或“欧菲光”)计划筹办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

深圳公司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本19200万元,是一家以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为主业的股份制上市公司,公司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技术为依托,长期致力于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及相关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欧菲光研发实力雄厚,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拥有一支包括高级工程师、博士、硕士在内的高素质研发队伍,公司先后与西安工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联合成立了研发机构以跟踪和消化世界光电薄膜行业的最前沿技术。

欧菲光始终将研发工作作为公司发展的战略支撑点,从2007年至2010年,欧菲光研发投入累计金额超过了7000万元,充足的资金投入为欧菲光的技术研发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自成立起,欧菲光就视产品质量为生命线。

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认证体系,对生产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出货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准。

欧菲光装备有来自德国、日本、美国等地国际顶级的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拥有千级洁净厂房20000余平方米,现有员工5000余人,具有很强的规模量产响应能力。

主营产品之一——红外截止滤光片已经占据全球该细分市场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另一主营产品——触摸屏的月出货量已超过100万片,是国内触摸屏行业的主流供应商。

002456欧菲光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002456欧菲光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欧菲光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2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亏损251,246.99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盈利8,554.95万元。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2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亏损231,057.21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盈利4,934.85万元。

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同时,实现了扭亏增盈,企业经营管理有方,企业发展前景良好。

二、成本费用分析欧菲光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445,959.3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397,428.0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9.12%;销售费用为3,818.2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86%;管理费用为15,135.9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39%;财务费用为7,160.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61%;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745.1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39%;研发费用为20,671.8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64%。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3,818.2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720.49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40.35%。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增长的同时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企业销售活动取得了明显市场效果,销售费用支出合理。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15,135.9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8,784.6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9.42%。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36%,与2022年三季度的6.16%相比有所降低,降低2.8个百分点。

三、资产结构分析欧菲光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1,752,064.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973,256.81万元,主要以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4.07%、23.94%和19.86%。

非流动资产为778,807.23万元,主要以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12.25%、10.94%和6.5%。

募集资金监督协议书三篇

募集资金监督协议书三篇

募集资金监督协议书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募集人):____________乙方(监督人):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募集资金活动的监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1 本协议中的“募集资金”是指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1.2 本协议中的“监督”是指乙方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甲方募集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募集资金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等情况。

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募集资金活动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以便乙方进行监督。

2.3 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可能导致募集资金安全问题的,有权及时制止并通知甲方。

2.4 乙方应当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监督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监督工作,与募集资金活动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3.2 甲方应当确保募集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3.3 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约定的监督费用。

第四条监督费用4.1 乙方根据甲方的募集资金规模、募集期限等因素,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计算监督费用。

4.2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监督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募集资金出现安全问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督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科大讯飞: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科大讯飞: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公告编号:2020-028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17号)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10元/股。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9]6464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6,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5,481,001.53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账户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结合募集资金项目“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增加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近日,公司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信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1、公司已在中信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2301011600579970 ,截至 2020 年4月21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000 万元整。

034易董信息披露参考模板——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034易董信息披露参考模板——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XXXX的批复》(证监许可[20XX]XX号)核准,XXXX年XX月XX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的方式】发行XX,发行价格为XX元【单位】,募集资金总额XXX,XXX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XXX,XXX元。

募集资金已于XXXX年XX月XX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X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XXXX会师报字[XXXX]第XXXX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如适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XX届董事会第XX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XXXX 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说明: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则上市公司为甲方,如果由上市公司子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则上市公司及该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为甲方)。

《三方监管协议》的项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截止_____年__月__日,专户余额为_____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_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了解您的客户与反洗钱调查问卷

了解您的客户与反洗钱调查问卷
.{>, ?<}{>除了监管审查外,贵机构是否设有内部稽核部门或委任其他独立第三方定期对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政策及操作规程进行审查?<}
{>, ?<}{>若是,多长时间审查一次?<}
{><}{>是否<}
.贵机构是否使用在我行开立的清算账户向下游银行提供清算服务(即代理行嵌套账户业务)?若是,请说明如何管控下游银行洗钱风险。下游银行是指在贵机构开立清算账户并经过贵机构在我行开立的清算账户进行清算业务的银行。
{>, .<}{>若是,请指出该国家名称。<}
{><}{>是否<}
.{>?<}{>负责监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监管机构的名称是什么?<}
三、反洗钱政策、操作方式及操作规程
.{>?<}{>贵机构是否制定了书面的、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政策和操作规程?<}
{><}{>是否<}
.贵机构是否评估面临的洗钱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反洗钱政策及流程?
{><}{><}
{>( )<}{>请提供贵机构董事会或管理层成员的姓名(若空间不足可添加附件)<}
最终受益人(指最终拥有或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或客户所办理的交易最终受益的自然人,包括对客户施加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姓名:
国籍:
居住国: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业务信息<}
{>:<}{>与我行保持业务关系的目的:<}
{><}{>是否<}

欧菲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0-08-02

欧菲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0-08-02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 h e n z h e n O-f i l m Te c h C o.,L td.(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控股股东欧菲控股、股东香港裕高、股东恒泰安科技、欧菲控股股东蔡丽华及香港裕高股东蔡高校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蔡荣军、蔡高校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郑伟鹤及监事蔡华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同创伟业和创新资本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苹果信仰”恐慌蔓延 立讯精密暴跌2200亿,欧菲光出局,谁能扛得住

“苹果信仰”恐慌蔓延 立讯精密暴跌2200亿,欧菲光出局,谁能扛得住

产业·公司Industry & Company68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欧菲光(002456.SZ)被踢出苹果产业链以后,不论规模大小,不管盈亏与否,也不看对苹果的营收占比,几乎所有的苹果产业链企业股票都在一路下跌,不少投资者“夺路而逃”,最恐怖的莫过于龙头立讯精密(002475.SZ),至3月24日收盘,公司市值较曾经的4400亿元高点,跌去了2200亿元。

欧菲光出局,苹果供应链股票下行3月19日晚间,欧菲光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对被“踢出苹果产业链”一事给出说明。

欧菲光称,3月12日,公司收到境外特定客户的通知,对方计划终止与欧菲光的采购关系。

业内普遍认为,该境外特定客户就是苹果公司。

梳理欧菲光的公告发现,2019 年,苹果订单占其营收比22.51%,2020年占比提升至30%。

2021年二季度开始,苹果订单陆续终止。

雪上加霜的是,原本为苹果业务准备的各项资产与存货也要减值。

欧菲光预计,减值测试后,2020年净利润可能为负。

欧菲光的2020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0年盈利8.8亿元,同比增长72.70%。

这一业绩足够傲娇,撑得住其全球触控行业龙头的地位。

遭遇被出局的黑天鹅以后,3月20日,欧菲光创始人蔡荣军表示,近日境外特定客户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终止合作,这是受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客观性影响。

“苹果信仰”恐慌蔓延立讯精密暴跌2200亿,欧菲光出局,谁能扛得住?《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李永华 |湖南报道插画:《中国经济周刊》美编 孙竹 2021.3.30中国经济周刊 CHINA ECONOMIC WEEKLY69编辑:杨琳*******************美编:孙珍兰除境外特定客户之外,公司其他客户业务仍有较大的规模,公司不会因特定客户业务停止而倒下,反而可以去掉包袱,聚焦核心业务和核心能力,轻装上阵,高效发展。

2020年7月14日,在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前,欧菲光股价创新高,市值超700亿元。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两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方):(全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乙方(监管银行):银行(全称),营业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_________(公司性质),拟通过合法渠道募集资金用于_________(具体用途),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募集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基本信息1.协议名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监管项目:_________(项目全称)3.监管期限: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且所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止。

4.监管范围:本协议项下甲方募集的全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募集资金账户设立1.甲方应在乙方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_________),用于存放和管理本协议项下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项目相关的资金收付,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三、资金管理规定1.募集资金应按照甲方事先制定的使用计划及预算进行使用,任何偏离计划的使用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

2.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转移资金至其他账户。

四、监管职责与权利1.乙方职责:o监督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o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

o协助甲方完成信息披露及对账工作。

2.乙方权利:o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报告。

o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纠正,并视情况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五、信息披露与对账1.甲方应定期(每月/季度/年度)向乙方及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明细等。

欧菲光: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欧菲光: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公告编号:2020-02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生物识别”)、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欧菲”)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具有资质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同意为南昌光电、南昌生物识别、广州欧菲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内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以及于2019年10月8日披露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

2020年4月8日,南昌生物识别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合同》,详细情况如下:一、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10589412H成立日期:2014年8月7日企业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501房间法定代表人:鲁志云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002456欧菲光2023年上半年经营风险报告

002456欧菲光2023年上半年经营风险报告

欧菲光2023年上半年经营风险报告一、经营风险分析1、经营风险欧菲光2023年上半年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为1,146,510.94万元,表示当企业该期营业收入超过这一数值时企业会有盈利,低于这一数值时企业会亏损。

企业当期经营业务收入未达到盈亏平衡点,经营业务不安全,经营风险较大。

2、财务风险企业净利润为负,负债经营是否可行,取决于能否扭亏为盈。

经营风险指标表二、经营协调性分析1、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从长期投资和融资情况来看,企业投资活动所需的资金没有足够的长期资金来源作保证,企业长期性资产投资存在221,180.53万元的资金缺口,需要占用企业流动资金。

营运资本增减变化表(万元)长期投资136,929.96 -21.22 100,913.2 -26.3 81,812.66 -18.932、营运资本变化情况2023年上半年营运资本为-221,180.53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48,830.65万元相比下降了188.89%。

3、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从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协调情况来看,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能够为企业带来187,985.89万元的流动资金,经营业务是协调的。

经营性资产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存货408,500.02 -43.23 337,363.47 -17.41 227,935.29 -32.44 应收账款572,325.35 -44.17 455,928.45 -20.34 377,785.22 -17.14 其他应收款9,076.15 -89.57 46,515.68 412.5 79,054.11 69.95 预付账款9,051.66 133.39 7,485.83 -17.3 4,308.01 -42.45 其他经营性资产93,916.23 -70.96 35,611.09 -62.08 24,965.89 -29.89合计1,092,869.42-49.38 882,904.52 -19.21 714,048.52 -19.13经营性负债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应付账款342,395.01 -66.73 305,440.3 -10.79 512,499.1 67.79 其他应付款5,432.46 -3.84 7,594.64 39.8 4,130.37 -45.61 预收货款502.11 - 203.36 -59.5 903.86 344.46 应付职工薪酬38,860.06 -16.42 17,641.95 -54.6 22,773.59 29.09 应付股利0 -100 0 - 0 - 应交税金2,777.02 -82.9 2,359.51 -15.03 9,753.95 313.39 其他经营性负债550,625.42 -1.75 362,832.74 -34.11 351,973.55 -2.99 合计940,592.09 -43.46 696,072.5 -26 902,034.41 29.594、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营运资金需求为负187,985.89万元,2022年上半年营运资金需求为186,832.02万元。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文答案:以下是一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范文: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三方签署,即:甲方:[募集资金机构名称]地址:[募集资金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人电话]乙方:[投资者姓名/公司名称]地址:[投资者地址]电话:[投资者电话]丙方:[监管机构名称]地址:[监管机构地址]电话:[监管机构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募集资金机构,具备从事募集资金业务的资质和能力;2. 乙方希望通过甲方进行资金的募集和投资,双方达成一致,并进一步需要一个监管机构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法合规性;3. 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监管机构,具备监管资金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基于上述情况和各方的共同意愿,三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募集资金的监管,并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募集资金的监管安排)1. 乙方将其投资资金存入甲方指定的资金账户中,并委托丙方作为监管机构对资金进行监管;2. 甲方委托丙方承担募集资金的监管职责,并确保资金不被挪用或滥用;3. 丙方将确保资金账户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协议的规定,对资金的使用进行限制和监督;4. 乙方委托丙方定期向其提供资金账户的监管报告,包括资金的收支情况、余额等,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第三条(风险提示和责任)1. 乙方应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投资的风险,甲方和丙方对投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2. 甲方和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资金账户的安全性和投资的合规性,但不对市场变动和投资风险承担责任;3. 如因第三方的非法侵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资金损失,甲方和丙方应负有一定的补偿责任,但金额不超过乙方实际投资金额。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2. 在有效期内,本协议应受到各方的遵守和执行;3. 任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4. 双方都有权利根据需要提前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应提前提供[提前解除期限]的书面通知;5. 协议终止后,资金账户中的余额经丙方核实后将返还给乙方。

600879 _ 航天电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600879 _ 航天电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公告编号:2013-026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596号核准文件,以公司总股本811,040,784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并以6.01元的价格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获得募集资金总额为1,373,262,480.5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48,480,344.82元,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中证天通[2013]审字1-118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硚口支行(下称“硚口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硚口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一、公司已在硚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2001226408053011175,该专户仅用于公司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硚口支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国泰君安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XX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针对我司投资业务相关谣言的声明(2024年)

XX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针对我司投资业务相关谣言的声明(2024年)

XX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针对我司投资业务相关谣言的声明
近日,有大量关于某芯片公司与XX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谣言和不实报道在网上流传。

对于这些不负责任、完全失实的信息,我们已经完成取证并上报有关部门,并作严正澄清如下:
XX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投资公司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X年参与某芯片公司融资,此举为正常的财务投资行为。

先后参与该芯片公司多轮融资的,共计有多支国家与地方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以及20多家财务投资机构。

作为该公司的众多股东之一,XX科技有限公司既不是最早的投资者,也不是投资规模最大的投资者,更不是在数轮融资中起主导地位的投资者。

同时,XX科技有限公司既不参与该芯片公司的直接管理和运营,更与该公司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或技术合作。

自X年以来,我们和多家友商旗下的投资公司或相关的国家和地方产业基金,已经共同投资了数十家半导体公司。

这些公司在推动芯片供应多元化和国产技术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不少都成长为了业内众多友商的重要供应商。

我们重申,XX科技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坚决反对通过不法手段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但也坚决反对通过歪曲解读新闻事件、拉踩抹黑等手段误导公众,恶意贬低他人合法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XX科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三方共同签署:甲方(募集资金方):__________乙方(监管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丙方(投资方):__________公司鉴于甲方拟进行募集资金活动,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乙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对甲方募集资金活动进行监管。

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各方在募集资金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1. 甲方应当在乙方的指导下,开立专门的募集资金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募集到的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乙方的监管。

3. 甲方应当将募集到的资金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将募集到的资金存入其他账户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1.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募集资金活动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实时监控,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等。

3.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

4. 乙方发现甲方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丙方。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1.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2. 甲方应当及时、完整、真实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乙方的监管和丙方的监督。

3.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募集资金监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五、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予以处理:(1)要求甲方限期改正;(2)暂停或终止监管;(3)报告监管部门并公开披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三方共同签署:甲方(募集资金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鉴于甲方拟进行募集资金活动,乙方愿意向甲方投资,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以及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丙方作为监管银行,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划转及使用进行监管。

为此,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募集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的使用,并明确各方在募集资金活动中的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储与划转1. 甲方应在丙方处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金必须存入该专用账户。

2. 乙方应按照约定将投资款项支付至甲方在丙方处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甲方需划转资金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经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划转。

三、资金使用与监管1. 甲方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报丙方备案。

2. 甲方使用资金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违法违规活动等。

3. 丙方有权对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调阅相关资料等。

4. 若发现甲方违规使用资金,丙方有权暂停资金划转,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四、信息披露与报告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和丙方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 丙方应定期向甲、乙双方提供募集资金监管报告。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挪用募集资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和丙方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投资或未及时足额投资,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若丙方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甲方违规使用资金或造成乙方损失,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争议解决如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定向发行协议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定向发行协议

NJBJ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协议发行人:NJBJ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八月目录第一条定向工具的发行与认购 (4)第二条募集资金用途 (5)第三条信息披露 (6)第四条投资人保护 (8)第五条发行人的权利及义务 (18)第六条投资人的权利及义务 (19)第七条保密义务 (20)第八条变更 (21)第九条定向工具发行的终止 (22)第十条信用增进的安排(如有) (23)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24)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26)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27)本协议于20XX年8月由下列各方订立:一、NJBJ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二、本协议附件三《投资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所列明的机构,作为有意愿购买定向工具的定向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鉴于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金融企业法人,拟采用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以下简称“定向发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人已聘请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聘请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聘请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

3.投资人具有投资定向工具的实力和意愿,完全了解发行人定向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性质及认购或受让所面临的相关风险,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

经友好协商,本协议各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表意真实的原则,就定向工具发行及申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向工具的发行与认购1.1发行人决定向交易商协会提交注册金额为壹拾伍亿元人民币的定向工具。

1.2发行人将在每次发行前确定定向工具名称、发行金额、期限、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等发行条款和条件,并告知定向投资人。

1.3投资人愿意参与发行人在前述注册额度内的任意一期的定向工具发行,并有权根据当期定向工具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决定是否提交认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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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公告编号: 2010-030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69号”文核准,于2010年7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2,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091.40万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7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282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投资3.5亿人民币投资设立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其中使用超募资金2亿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丙方)、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丁方)于2010年11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91709102242,截至2010年11月16日,专户余额为20,000.00万元。

该账户仅用于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除非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乙方、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

丁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郝智明、金晓荣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乙方、丁。

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丁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丁方督导期结束之日(201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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