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调解的六种方式

离婚案件调解的六种方式

离婚案件调解的六种方式

唤起旧情法。唤起旧情法,就是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夫妻相互谅解,共同向和好方向转化。

消除隔阂法。消除隔阂法,就是利用一定数量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事实来消除一方的怀疑。消除疑心是调解和好工作的关键一环。

打破幻想法。打破幻想法,就是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的离婚企图,打破再婚的幻想。要打破其幻想,审判人员除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外,必要时可以与过错方所属单位联系,采取一定的措施。

儿女情长法。儿女情长法,实际上是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之情,促使双方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使夫妻关系向好的方向发展,最终达成和好协议。审判人员讲解离婚会给家庭亲属带来的痛苦,特别是给自己所疼爱、喜欢的子女所带来的痛苦是非常巨大的。这时,有些当事人会特别伤感、悔恨,重新慎重考虑离婚问题。

批评教育法。批评教育法,是对诉讼当事人的缺点给予恰如其分的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最终达到双方谅解的方法。审判人员的批评教育,一方面促使过错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的危害性,从而改正错误;另一方面让无过错方的委屈与痛苦得以倾诉,保持无过错方心里平衡,从而促使夫妻和好。

“冷处理”法。“冷处理”法就是在一定时间内不急于处理的办法,使当事人正在冲动的情绪降温,从而能冷静地慎重地考虑离婚问题。“冷处理”的过程实际上是使双方当事人冷静思考的过程。通过冷静思考,多数当事人会发现自己的不足和对方的优点,为夫妻和好提供良好的前提。

除此之外,法制宣传教育,邀请有关领导、亲朋好友做工作,也是调解和好工作不可忽视的方面。当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案件应另当别论。

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剖析-精选模板

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剖析 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剖析 一、纠纷基本情况 20xx年8月份,家住贾庄的王某来到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当场听取王某诉说事情原尾。 此次恩怨还要从王某的次子结婚说起,王某有两个儿子,分别为长子盖了一套平房,为次子盖了一套尖顶房,相比而言次子房屋面积相对较大,为了公平起见,于是达成协议王某夫妻二人将终身与次子一起生活。但由于婆媳关系不和,生活中矛盾不断。后次子离婚,由人劝说又复婚,为避免婆媳关系恶化,经村委会调解,王某夫妻二人便在另一块宅基地(现居住处)盖房生活,由于次子急需盖房,经人协调,将此宅基地以10000元的价格让给次子。由于先前协议表述不清,当王某次子买砖在此块宅基地盖房时矛盾再次发生,双方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归属产生歧义,王某次子意气用事退回砖块导致损失2万元,加之先前的种种误会,次子认为二老对其不公,并在外扬言对王某“活不养死不葬”,并试图对其打击报复,王某对次子的怨恨也不断加深要“断绝父子关系”,并自述次子的“罪状”纸张一摞,几度要将次子告上法庭。 二、调解过程及结果 一个巴掌拍不响,调解人员立即赶往王某次子家中对事情的经过再次进行了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调解人员深入贾庄村民当中对此次纠纷进行调查,当调解人员对此次纠纷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从矛盾点着手,以调解小组的形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调解人员不耐其烦的多次进行调解,从情理、法律、道德等多方面、多渠道开展调解工作,讲明利害关系,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王某现居住宅基地由次子无偿使用,其上的全部附着物所有权以10000元价格让与王某次子,在不影响王某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其次子有权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进行处分,王某不得干涉。

司法调解案例分析

司法调解案例分析 篇一: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3 人民调解排纠纷,保持工作排后患 在**乡的工伤调解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受轻伤的工人不敢全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因为那无异于和老板闹僵关系并面临被老板解雇命运,但是如不全力争取,自身权益将会受损。2013年10月08日,**司法所便接到这样一位纠结的农民工的调解申请。 2013年08月30日,农民工黄某在**某石业有限公司上 班时左脚大拇指被叉车砸伤,导致左脚大拇第一、第二关节外侧处骨裂,医疗费用已花费约1500元,自事发到申请当日,黄某都在厂里休息未能复工,在赔偿数额上与厂方协商 不成引发工伤纠纷。黄某在申请时除提交自身受伤证明外,另外向司法所调 解员提出要求,希望能够保住工作,不然今年将无法挣钱回家过年。对于黄某的申请,调解员高度重视,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认为本起调解应采取灵活的方法进行。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先约谈厂方代表,在轻松的氛围中就工伤事宜进行了解。并向先厂方做思想铺垫,就工伤事故的法律知识进行简单的宣传和说明。后再对黄某进行约谈,了解其真实的想法,并就其中不合理的诉求进行委婉的劝导,使之对调解有清楚的目的和底线。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司法所调解员认为双方面对面调解的时机成熟,并将双方约到司法所进行调

解。 为了保障黄某权益,司法所在双面调解时同样也注意把握轻松的氛围,避免任何一方紧张激动的情绪出现。并就黄某在厂方上班期间优秀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说明,同时也将厂方丰厚的职业待遇和良好的职业保障进行强调,使得在调双方都对对方持有良好的印象。 在水到渠成后,适时攻破本次纠纷的难点便提上议程,司法所调解员直接提出黄某的申请要求,要求企业方赔偿后不可以无故解雇与黄某的劳动关系,厂方未过多犹豫即答应。于是调解协议很快即达成,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司法局**司法所 2013年12月24日 篇二: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 人民调解案件 案件标题 房屋转让起纠纷人民调解融冰霜 案情简介 2011年9月13日xx镇新村居委会一组村民刘甲将自家祖屋以及屋前的承包田共约㎡以总价29万元的价格长期转让给xx林场八组村民肖乙和刘丙两人,双方签订了。事后镇政府及国土部门知晓刘甲买卖田地之事,依法对刘甲进行了教育,告知刘甲买卖田地是违法的,土地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刘甲向肖乙和刘丙提出解除合同,双方由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

案例一:饶某某与吴某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17年8月23日 矛盾纠纷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调解组织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供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张永星 审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曹晶 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吴仲侬 海南省司法厅基层处郭光星邢冠群 司法部基层司熊飞郑文彪罗厚如 司法部研究室卜开明郑先红朱腾飞 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调委会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6日21时,海口市某路,饶某某驾驶小轿车与正横穿马路的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吴某某被立即送医救治,至调解时仍处于昏迷状态。交通事故发生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7年3月8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复议,撤销之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于2017年5月17日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饶某某在未能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行,未

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且事故发生后,指使他人顶包,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过错较重,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某不走人行横道、在未确认安全情况下横穿道路,过错较轻,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吴某某重伤昏迷,其妻子吴某梅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时间又要在医院陪护吴某某,故吴某梅委托其子吴某全权处理事故调解等相关事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划分以及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共同向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从事故发生到最终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中间间隔3个多月,为支付吴某某在医院住院、抢救和治疗费用,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已是债台高筑。现在吴某某仍处于昏迷状态,进一步救治急需巨额医药费、住院费。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认真研究,立即选派了交通事故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隋某某、文某某等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经调查,了解到:驾驶人饶某某认为是吴某某不经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擅自横穿交通标线控制的路段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过错在对方,自己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补偿,但不能太高。伤者吴某某家属则认为,横穿道路虽有一定的过错,但驾驶人饶某某没有注意观察,开车不专心,没有及时根据路面情况采取刹车制动、转向变道或者停车等待等措施,从而导致碰撞发生,这才是事故的根本原因。事故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至今,使一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治疗尚未终结,后续费用还是个“无底洞”,要求除了承担伤者住院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以及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等赔偿外,还要承担后续治疗费等,合计应一次性赔偿100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离奇纠纷伤脑筋巧妙计谋化干戈2011年8月份的一天,合峪司法所迎来了一批嵩县车村镇的群众,当听完这批群众的反映后,司法所同志都感到很离奇很纳闷,从业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离奇的案件。 事情要从2011年2月份说起,嵩县车村镇农民王某,过完年后就留下家中两岁的幼子与智障的妻子外出打工。可他刚刚外出一月不到,就接到家里电话,说王某的岳父岳母在王某外出后不久就将智障的妻子接走,至今未归。王某当时不以为意,就让自己父母到妻子的娘家接人。一个月过去,王某父母始终未将妻子接回,岳父岳母的态度也让他很纳闷,每次去接都满口应承过几天就送闺女回去,可是始终不见妻子回家。想到两岁的幼子已经两个月未见母亲,王某只好从外地回来,从此他开始了艰难的接妻路程。 直至2011年8月10,王某已来回车村与合峪接妻子回家20多次,可每次都无功而返,岳父岳母的态度从一开始的答应过几天送回,到现在找各种理由拖延妻子回家。老实巴交的王某无可奈何,只得求助合峪司法所。 听完当事人的陈述后,司法所同志问了几个问题:“王某,你在家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谩骂、殴打智障的妻子?”王某直接找来自己的邻居为自己作证,从结婚到现在从未打骂过妻子。接着问王某的婚姻是否存在第三者插足?王某也找到证人证明自己从来没有。而且证人还证明王某夫妻俩一直很恩爱,尽管妻子是智障,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可是对王某也是温柔体贴,感情一直很好。又问王某岳父岳母

拒绝将女儿送回家中,是否问他索要财物?王某回答:来接20多次了,岳父岳母从来没提过要钱要物的事。 了解完这些,司法所同志当时都愣了,不存在家庭暴力,不存在第三者插足,妻子娘家也未索要钱物。可是为什么始终不让一家人团聚?解铃还须系铃人,司法所同志马上通知王某岳父李某到司法所接受调解。李某的态度也是让司法所同志很纳闷,问李某为什么不让女儿去丈夫家?他回答女儿在婆家受虐待,问哪里受虐待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只是说王某对女儿不好。问能否现在让他女儿回婆家,让他们一家团聚?李某回答:暂时不行,要让女儿在家多住几天。于是司法所同志就耐心的劝导,从婚姻法讲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夫妻感情讲到母子亲情。整整一天,李某始终态度如一,说不出任何理由,只是要求让女儿在家多住几天。司法所同志感到很伤脑筋,一个人做一件事总要有他的理由和目的,李某的表现没有理由那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于是司法所同志决定中止调解,调查清楚李某真实的想法再行调解。 第二天,司法所同志走访群众调查了解,终于了解到李某真实的想法。经群众反映李某在将女儿接回家中的这段时间,曾多次扬言当时王某只给了5000块彩礼就把闺女嫁了,现在嫁个女儿彩礼怎么也得两万,言语中颇有自己吃亏上当的感觉。可李某却又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不愿意邻居们说他为了钱把女儿卖了,就从来不提钱的事。了解这一情况后,司法所同志马上通知双方继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同志提出让王某支付给李某一些钱时,李某顿时大怒,叫嚷着

司法调解案例分析

司法调解案例分析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 例上报材料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真情调解,情系百姓---------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调节机构: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调解员:XXX XXX 当事人基本情况: 叶里哈提男 __族 33岁 XXX市XXX乡牧民新村村民 魏贤礼男汉族 47岁 XXX市XXX乡XXX村村民 案情简介:

xx年7月25日早8时许,叶里哈提骑着摩托车赶往特吾勒水库工地打工,行驶到XXX村村民魏贤礼的农家乐门口时,魏贤礼家的狗忽然从路旁桥墩下窜出,从摩托车后方绕到了前方,叶里哈提紧急刹车,因车速较快摩托车侧翻,导致叶里哈提右腿骨折。 事后当事人双方因事故原因发生争执,叶里哈提认为因魏贤礼家的狗追赶造成其摔倒骨折的原因,魏贤礼家应赔偿其损失。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驾驶摩托车不慎摔倒,与自家狗追赶没有关系。叶里哈提百般无奈下来到了司法所,请求予以调解。经过研究,司法所决定由乡调委会和村委会出面,为双方进行调处和化解,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经过: 调委会介入后,立即联系XXX村委会主任、书记了解详细情况,并找到相关当事人、目击证人核实情况。确认叶里哈提摔倒是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人员。双方见面分外眼红,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谩骂争论。调解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吵闹,在征求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直奔主题。叶里哈提表示要求赔偿其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摩托车修理费等合计5000元。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摔跤是因其自身车速过快,自家

狗追赶只是次要原因,魏贤礼表示只会承担部分医药费,其它损失由叶里哈提自己解决。 经过几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 1、魏贤礼同意赔偿叶里哈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 3000元; 2、 3、叶里哈提摩托车损坏程度较轻,修理费用自理;双方协议签订过后,不得再由此发生任何争执。双 方握手言和。 案件心得: 这是一起赔偿纠纷。叶里哈提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受伤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在多次商讨未果后,找到司法所和乡调委会。抓住矛盾的症结,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是本起纠纷调处成功的关键。调解员尊重事实,灵活变通,反复协调,最后保证了纠纷化解。

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律师强烈推荐)教程文件

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律师强烈推荐)

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 王荣洲律师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通常是双方不能协议一致,要闹到法院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离婚。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气氛要融洽的多,协议离婚双方基本还能做到好聚好散,做不了夫妻,毕竟相识一场,运气好的还可以做做朋友,大度点的还能互相送祝福。协议离婚还有个好处就是方便孩子探望权的形式。 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气氛就没那么融洽了,双方已经谈不拢了,那只能到法院打官司,这时候双方是充满敌对情绪的,先把双方折腾个半死,然后再回到谈判桌上,能谈好的,法院调解离婚,否则法院判决离婚。诉讼离婚很多时候对双方都是一个痛苦的折磨过程,一般得经历下面三个阶段。 一、怒——想离婚门都没有 一听说要离婚,立刻火冒三丈,大骂:你个陈世美,你前贫贱,后富贵,现在发达了,要把老娘甩了,门都没有。其实夫妻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绝非一日之功,一般都是经过长时间酝酿和积累的最后摊牌。一般都得先告知对方,看双方能不能好聚好散协议离婚,实在沟通不了的或分歧较大的,才会走上诉讼离婚,很少在事先不沟通的情形下直接到法院起诉的。虽然之前对方就提出过离婚

的事,但总以为是夫妻间闹别扭,吵闹而言,不是当真,当收到法院离婚诉状时,还时很气愤的,居然玩真的。 当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一般是做不到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之处,从而加以改进,以便挽留这段婚姻,而是开始诉苦,说,自己是如何相夫教子的,如何伺候老人的,如何放弃自己的事业支持老公的事业的,是怎么怎么的勤俭持家的等等,我为他和这个家付出那么多,我有什么错,他居然还要跟我离婚,这还有天理吗,他在外面肯定有狐狸精了等等,总是都是对方王八蛋。呜呜呜呜,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越说越苦,越说越怒。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一下,那就是什么样的人离婚比较坚决。一方越坚决,另一方会越怒,会觉得没面子,会认为怎么可以一点不念旧情呢。 1. 凤凰男离婚比较坚决 问凤凰男为啥要离婚,答活的憋屈、窝囊。凤凰男十年寒窗苦读,寄予了整个家族的希望,从山沟沟来到大城市,取了孔雀女,住在丈母娘家,孔雀女一家有恩于他,但施恩者并没有给予受恩者应有的尊严。特别当凤凰男的父母来到大城市,孔雀女及其父母没有给与凤凰男父母应有的尊重时,那基本就是最后一根稻草了,凤凰男就这么忍让着,一旦翅膀长硬,离婚之坚决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宁可净身出户也要分开。 凤凰男在他那农村的老家,一说起来都是很有面子的,大学毕业,娶了大城市的媳妇,有车有房,工作有前途,不要太滋润。人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陈某与项目部 之间的房屋损害赔偿纠纷 一、案情介绍: 2014年5月27日,建桥项目部在李家村二组施工时,由于同时使用几台压路机开工,并且施工地点离李家村二组村民陈某的宅基地较近,使得陈某家的部分院墙被震裂。事情发生后,陈某及其家人在施工地点阻挠项目部继续施工,要求项目部进行赔偿。项目部负责人张经理与陈某家人多次进行了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由于陈某的阻挠影响了工程进度,项目部负责人张经理多次到李家村村委会寻求解决办法,但李家村委会最终调解无效,于是告知双方当事人到镇调委会寻求解决办法。2014年6月6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 在当事人申请调解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认定为房屋赔偿产 生的争议。陈某及其家人要求项目部必须赔偿房屋损失30000 元整,项目部不予接受。调解员到陈某家实地查看了院墙受损情 况,询问了左右邻居事发当时的情况,并到项目部施工地点进行 了调查,确定了申请房屋的裂缝是因为施工导致的,施工方应给 予赔偿。根据受损程度及修补难度由调解员调解双方确定赔偿事

宜。为妥善处理陈某房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员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陈某请专业的机构对房屋受损程度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参考本市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以及本市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索赔。但当事人陈某嫌麻烦没有做相关鉴定。调解员约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其讲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征地补偿相关条款等。双方当事人在调委会的调解下,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协议。 三、调解和履行结果: (一)项目部赔偿陈开强房屋受损费用20000元整。 (二)自达成协议后陈某及其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项目部施工。 (三)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在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的当天,项目部一次性支付给陈某现金20000元整。 四、点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大量的市区重点项目都涉及到土地征收或拆迁,由此引发的征地补偿纠纷越来越多,类似于陈某房屋受损赔偿的案件也会越来越多,而陈某案件只是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 第三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依据当事人的委托,在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其它秘密。 第六条律师不得同时接受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委托代理,不宜在为一方提供法律咨询后,再向另一方提供法律咨询。 第七条律师代理婚姻案件,应注意当事人双方心理、情绪的变化对案件的影响,注意用适当的心理引导方式配合依法处理案件。 第八条律师代理婚姻案件,应注意把握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与委托人保持适当距离,在办案期间,不得与委托人产生情感纠葛。 第二章律师提供离婚法律咨询 第一节客户来访前的准备 第九条当事人来访之前,律师应告之来访路线、停车位置等来访信息。 第十条在客户预约时,律师或助理应首先大概了解客户的案情,对于继承、变更抚养权或者涉及离婚协议的案件,律师应通知客户带好遗嘱、离婚协议或者相应的法律文件。 第十一条若在律师事务所接待,接待咨询应在整洁、安静的会议室进行。会客室应放置干净清香的餐巾纸,以便当事人在情绪激动时使用。 第十二条接待律师应穿着规范、大方、得体。 第十三条律师接待面谈咨询,应提前安排前台接迎当事人。 第十四条当事人进会议室后,律师可以稍候几分钟会谈,方便客户适应环境及了解律所。 第十五条律师进入会议室后,应先自我介绍,并可以递上名片,以便以后客户与自己联系。 第十六条若咨询收费,律师应在客户来访前告之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十七条律师在接待咨询开始前,应先就咨询收费问题再与客户确认。

典型调解案例申报材料

典型调解案例申报材料 拆迁补偿酿矛盾人民调解促和谐 河西镇人民调委会 拆迁补偿酿矛盾人民调解促和谐 ---河西镇司法所经典“调解案例”申报材料 调解机构:河西镇人民调委会 案情: 2011年4月7日,30多人来到河西镇政府,他们径直走进党委办公室,无视政府人员一起混喊拆迁补偿过低要求提高补偿标准,他们的到来打破了河西镇原有的工作秩序。 调解经过: 为彻底改变河西集镇脏、乱、差现状、政府决定将河西集镇纳入全县县城改造范畴之

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由于河西集镇居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遂想起通过集体上访这种途径以求提高补偿标准。 当时看到这一局面,镇干部决定通知派出所,前来对上访人员进行控制,以免发生恶劣的事件。河西镇调委会主任看到这一局面,认为不能通知派出所,群众们如果看到警察他们的情绪会更加激烈,反而会误解河西镇政府,这样会使矛盾更加恶化。于是镇调委会立即介入将上访群众劝说到河西镇调委会进行了解。河西镇调委会的介入恢复了镇党委办公室正常工作秩序。 调委会采用先安抚后调解的手法,首先采用很轻松的交谈方式,让群众先开口,倾听他们的心声,并认真的记录每一位群众的不满和要求,当群众情绪被安抚下来后,调委会根据群众反映的拆迁补偿过低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意见,并告知群众要相信政府,政府会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看到调委会的态度,来访的群众纷纷离去,表示等待政府给一个合理地答复。 之后调委会将上访情况汇报于镇党委。镇党委、政府把此事作为当前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亲自部署,组成工作组。调委会联合工作组走访调查了60余户居民,进行了挨家挨户不厌其烦的做解释和劝说工作。并多次召开不同类型的群众会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拆迁户全都签订了拆迁协议,并全部兑现了拆

人民调解案例分析

界址不清起纷争 令狐采学 家住油坊镇邻丰村的印氏兄弟俩,因宅基地界址一直模糊不清,经常发生争吵,近期哥哥要重建围墙,而弟弟认为重建的围墙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进而阻止哥哥重建围墙,一方要建,一方不让建,双方闹的不可开交,现场火药味十足,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进行调解,现经镇调解中心、土管所、派出所、邻丰村调委会及当事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调解: 1、双方界址以村调委会丈量的实际尺寸为准,以前所谓的界桩均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作废。 2、双方界址的具体尺寸如下:双方原有宅基地总长度为东西43.8米,南北39.4米。现南北无争议,东西从哥哥印某房子的东墙皮向西平移27.6米为哥哥所有,其余为弟弟所有。 3、双方界址南北均有界桩为凭,由南至北为直线,无任何弯曲。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更改界桩位置,否则由北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负责。 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而宅基地则更是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这在广大农村显得尤为重要。一直以来,宅基地问题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

这些纠纷如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往往矛盾激化,由简单的宅基纠纷,演化成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繁荣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今年一季度以来,本镇共调处21起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占矛盾纠纷调处案例的四分之一。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好农村社会日益突出的宅基地纠纷问题,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对于基层矛盾调解工作者来讲,既是职责所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一、宅基地纠纷产生的原因: 俗话讲,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那么困扰农村工作的宅基地纠纷逐年增多,并难以处理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农村中宅基地私有观念的普遍存在,分家时的习惯作法及农民建房时普遍存在的封建迷信思想,是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也是产生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后难以解决的主要原因。 (二)、我国法律对土地权利体系规定的不系统,不完善,是宅基地争议案件大量产生,受理部门处理时难以裁决的客观原因。 (三)、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是土地权属纠纷案件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我国目前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主要表现在确权发证和村镇规划两个方面。 (四)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机制上的缺陷,是造成宅基地纠

(案例分析题)农村矛盾人民调解的实例

一些人民调解的实例-帮助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方法 (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照合法性的原则,严格依法律调解,对纠纷的解决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可循时,依照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处理。 (二)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的时候,应当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一方面应当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的要求,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应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这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要求。 【案例A】已年近七旬的黄老汉怎么也没想到,在经过自己院子地坝边时,被挡在那里的鸭儿篱笆绊了一脚,引来一场邻里纠纷。一天,家住赵家镇黄老汉到坡上去,走到地坝边,见有鸭儿篱笆挡住,便举步迈过去,没想却被鸭儿篱笆挡[hide][free]了一下,摔倒在地上,动弹不得。有人见状,急忙通知其家人将其背回了家。回到家,黄老汉便喊周身痛,不能动,卧床不起。这下急坏了黄老汉的几个儿子,他们认为这件事应该找邻居张老师。于是几个儿子不把父亲送往医院,反而将人抬到张老师家,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找张老师说清楚,赔偿父亲的损失。调解员老李闻讯后立即与镇村社干部一道前往解决。经过调查查明,张老师与黄老汉同院子居住。因其他几家邻居喂鸭子较多,影响院坝卫生,为了保持公关环境的清洁,张老师主动编织了一块长320厘米。宽53厘米的篱笆用木桩固定在地边,不让放出去鸭子进院坝,以免污染环境,没想到却绊倒了黄老汉。张老师认为,篱笆是自己挡的是事实,但目的是为做好事,黄老汉自己摔倒,根本与自己无关。黄老汉被绊倒既然不是自己故意造成的,就没有什么责任。对方则认为,鸭儿篱笆是张老师的,绊倒了黄老汉,不找张老师找谁?并要求张老师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各持已见,僵持不下,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员老李听完了双方的陈述,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各自的观点,明确指出,本案中,张老师是出自善意保护公益,不是纯粹为了个人利益,从某种程度上说,黄老汉也是张老师公益之举的受益人之一,所以张老师主观上无过错。而黄老汉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无过错且是受害人。因此,双方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主观上都不具有过错。本案不同于一般的侵权纠纷,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因为无过错原则仅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本案更不适用特殊侵权行为的规定;而应适用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原则又显失公平时,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公平原则,张老师应分担部分民事责任,而黄老汉自己也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双方听了调解员老李对法律的宣传和讲解后,张老师当场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黄老汉对此无异议。老李还批评了黄老汉的几个儿子,做事冲动,指出发生纠纷后,应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不能靠人多欺压他人。最后,老李对黄老汉及他的儿子和张老师说:“我们都知道远亲不如近邻。黄大爷的儿子不和老人同住,平时老人有个头疼脑热多亏张老师照料。张老师一家是双职工,孩子下学回来也常得到黄大爷的关照。虽然这回发生了点不愉快,但大家都别往心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目录 总则 第一章案件的受理 第一节律师接待咨询 第二节律师接受委托 第三节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的委托 第四节收费 第二章立案前的准备 第一节立案前准备工作的容 第二节证据的收集整理 第三节调解 第三章立案及开庭前阶段 第四章一审诉讼程序 第五章二审诉讼程序 第六章其他特别程序 第七章结案后的工作 第八章非诉讼业务 第一节律师代写法律文书 第二节律师提供其他非诉法律服务 附则

总则 第1条制定目的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执业行为,为律师从事婚姻家庭法律服务提供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引。本指引并非强制性或规性规定,仅供律师在执业中参考与借鉴。 第2条指导思想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过程中,应当以构建和谐家庭及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 第3条行为规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首先要遵守《中华人民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等规性法律文件,在此前提下结合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的专业特点参考以下操作指引。 第4条业务特点 4.1诉讼业务的委托人为自然人。婚姻家庭案件是与人身关系密切联系的案件,案件性质决定了委托人为自然人而不能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特

性。 4.2某些业务中律师的代理授权受到限制。婚姻家庭纠纷具有人身关系的属性,且受委托人感情因素影响较大,建议代理律师通常情形下只接受一般授权代理。 4.3当事人情感因素影响业务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涉及当事人甚至其他家庭成员的情感因素较多,因此要求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特别注意当事人心理状态和情绪表现的变化,冷静处理家庭纠纷,将法学的技能与其他的社会学知识综合运用来办理法律业务。 第5条工作原则 5.1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5.2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应当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其他秘密。 5.3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结合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在处理过程中注意当事人双方心理、情绪的变化,将心理疏导方式适当地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协助当事人冷静处理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5.4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注重调解的原则,尽可能地促成双方当事人理性平和地解决纠纷。 第6条适用围 6.1本操作指引主要适用于律师从事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包括代理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婚姻效力及撤销婚姻纠纷、离婚损害赔偿纠纷、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司法所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 例上报材料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真情调解,情系百姓 ---------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调节机构: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调解员:XXX XXX 当事人基本情况: 叶里哈提男哈萨克族33岁XXX市XXX乡牧民新村村民 魏贤礼男汉族47岁XXX市XXX乡XXX村村民 案情简介: 2012年7月25日早8时许,叶里哈提骑着摩托车赶往特吾勒水库工地打工,行驶到XXX村村民魏贤礼的农家乐门口时,魏贤礼家的狗忽然从路旁桥墩下窜出,从摩托车后方绕到了前方,叶里哈提紧急刹车,因车速较快摩托车侧翻,导致叶里哈提右腿骨折。 事后当事人双方因事故原因发生争执,叶里哈提认为因魏贤礼家的狗追赶造成其摔倒骨折的原因,魏贤礼家应赔偿其损失。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驾驶摩托车不慎摔倒,与自家狗追赶没有关系。叶里哈提百般无奈下来到了司法所,请求予以调解。经过研究,司法所决定由乡调委会和村委会出面,为双方进行调处和化解,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经过:

调委会介入后,立即联系XXX村委会主任、书记了解详细情况,并找到相关当事人、目击证人核实情况。确认叶里哈提摔倒是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人员。双方见面分外眼红,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谩骂争论。调解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吵闹,在征求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直奔主题。叶里哈提表示要求赔偿其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摩托车修理费等合计5000元。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摔跤是因其自身车速过快,自家狗追赶只是次要原因,魏贤礼表示只会承担部分医药费,其它损失由叶里哈提自己解决。 经过几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 1、魏贤礼同意赔偿叶里哈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 3000元; 2、叶里哈提摩托车损坏程度较轻,修理费用自理; 3、双方协议签订过后,不得再由此发生任何争执。双 方握手言和。 案件心得: 这是一起赔偿纠纷。叶里哈提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受伤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在多次商讨未果后,找到司法所和乡调委会。抓住矛盾的症结,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是本起纠纷调处成功的关键。调解员尊重事实,灵活变通,反复协调,最后保证了纠纷化解。 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指导各

郭某与桂某等人劳务纠纷-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郭某与桂某等人劳务纠纷 【案情介绍】 2011年11月14日晚22点20分左右,有从甘肃、四川、河南、安徽、125团等地来头台乡沙东村打工者十余人,来到在头台司法所求助,申请司法所帮助调解,讨要其当日拾滴灌带的工资,共计:2750元。 【调处过程】 头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简单了解情况后,头台司法所长吕德文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奔赴雇主住所,展开案件的了解调查和走访工作,迅速掌握了案件的第一手事实资料。并且,组织调解人员针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情况,简单进行了分析讨论后认为:1、雇主和这些农民工并未直接进行过任何工资和其他方面的协商,只有将召集这些农民工的那位司机李某找到,确定了李某给出农民工的拾滴灌带的条件与其农民工意见一致,才能进一步与雇主协商;2、雇主在这件事情上对于授权自己的司机找人干活,却不知情,连具体的工资条件都不清楚,不合乎常理,这中间可能存在互相推诿,以求拖欠这些农民工工资的嫌疑,也不能排除雇主确实因为其他原因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3、现在,还有

一个最主要的情况就是,李某不能赶到现场,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但雇主并没有否认这些农民工给他干活,只是在工资意见上不能达成一致,所以在雇主身上,只要将他接受工资的计算标准,这件事就可以解决了。 于是,工作人员首先争取联系李某。但是李某不能来到现场,并且在第一次与当事人司机通话后,当事人司机电话关机,调解工作更是难上加难。这些一天都没吃饭的农民工中一些妇女冷的卷缩着身体在房屋角落里,眼泪汪汪的用渴望的目光看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吕德文几经沉默,又一次次拨通电话与但是司机有关的其他人,电话与当时在场的雇主主管等,工作人员也想尽办法耐心对李某进行劝说:1、农民工和他都是一样的劳动者都是给他人干活,本身他 们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生活上也很困难,工资的能否及时结付都直接影响他们的吃饭和其他生活问题;2、不管当时老 板对他怎么说的,但是最终是他与这些农民工形成了口头约定,这些农民工也履行了约定义务,口头约定已经形成了口头协议,发生了实施法律效力。他是负有责任的;3、他只 有尽快想办法将这些农民工的工资尽快结清,他才能在这件事上不承担责任。并且,这只有尽快让雇主同意工资的支付,才能把这些农民工的工资结清等。最终在第二天凌晨1点35分,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司机李某达成一致意见,李某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失足落水丧命真情化解获赔栾川地处伏牛山山区,每逢秋季天气多变。2011年9月,雨水像断了线的珠子连续下了一周仍不见停,河面水位上涨,浪花像发了怒的狮子咆哮着翻滚向前…… 9月15日,栾川县合峪镇酒店村康某骑摩托车冒着大雨从大清沟回家,行至马路湾路段见河水暴涨水位漫过爬上桥,康某似乎没有意识到危险,他抱着侥幸心理想从爬上桥上冲过去!由于水流湍急,当康某骑车到河中间时,急流将康某连人带车冲翻到河水中,康某随水流被冲到落差十余米的水潭里就再也没有上来。看见的人慌了神,赶忙呼救:“快来人!大水把人冲走啦!”。当大伙赶到岸边,只看见汹涌的洪水翻起的浪花,哪里还能见到人的踪影?政府工作人员、消防员、村组干部都急忙赶来,立即展开打捞工作。最终,在高速公路技术员的帮助下将康某遗体打捞上岸。 随着打捞工作的结束,矛盾纠纷也随之而来。原来以前村民从大清沟到酒店村都是沿乡村公路出行,后来修高速路将公路挖断致使河流改变流向,造成爬河桥管洞堵塞,桥面积存河沙,并且形成下游十余米的落差。康某家属认为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为此康某的家属将死者遗体抬到高速路施工工地要找高速路项目部讨说法,声称不赔偿50万元决不罢休。高速路项目部负责人认为他们对事故没有责任,看在人情上给5000元丧葬费。双方意见悬殊僵持不下,这

给调解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通过商讨解决方案,最终决定:一方面稳定家属情绪,疏导教育;另一方面同项目部负责人再次勘察现场充分了解情况。 合峪司法所的同志理解康某家属的心情,耐心地开导家属:第一,修高速路是国家造福于民的重点工程,修路不能不改变原有的地质地貌。第二,康某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见在爬河桥水位上涨、水流湍急的情况下自己强行渡河的行为可能发生危险地结果,但因康某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康某溺水死亡,其本人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因此,你们只谈客观条件是极端的做法,这样是不利于矛盾的化解。 通过现场勘察、走访现场民工,项目部负责人认识到事故与施工队改变环境存在着必然联系。见事情有所进展,司法所同志抓住时机对双方继续调解,调解进行了一次两次三次……经过四天地昼夜奋战,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4.3万元的赔偿协议,司法所同志松了一口气,一场群体性上访事件终于平息了,高速路施工队又恢复了正常施工。

人民调解案例多例

出口骂人伤人心出手打人终赔偿 2009年9月26日早上9点,广纳镇铁山村彭某在邻居李某屋后叫骂李某的鸡把他的菜吃了,李某在厨房内叫彭某别骂,彭某看到李某在窗子处,就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向李某打来,李某及时躲闪没打上。引发双方对骂。随后彭某赶到李某后院坝趁李某不在意时一拳将李某打倒在地,庚即离去。李某带着伤痛前往彭某家论理,走到彭家院坝时,彭某与家人又将李某按倒在地,造成李某双脚、腰部、头部均受伤。 李某受伤治疗花去医药费1500元,彭某拒绝支付,李某求助村人民调委会解决,经多次调解,双方各不相让,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矛盾加剧。 10月13日,广纳司法所受理了此案,并协调广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处理。并派员提取证据、走访群众、听取村调委会意见、分别与当事人座谈等方式,了解事发全过程后,组织开展调解,经过双方的陈述和辩论,调解员从中抓住了问题症结,首先明确指出彭某打人事实属实,是违法行为;同时,就李某治疗期间费用进行当场计算核定为1406元。从谁是谁非谈到邻里交往,从法律规定谈到做人的道德准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说服引导,彭某受到了法律和道德的教育,当面向李某承认了错误,并赔情道歉;李某因彭某的真情所感化,接受了彭某的道歉,最后协商达成由彭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926元,李某自愿放弃检查费480元赔偿的协议,并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履约条件丧失合同当场解除 松溪乡祭田坝村三社村民罗某多次上访要求处理其与祭田坝村三社间的荒地承包合同纠纷。洪口司法所受松溪乡党委、政府的指派,在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参与下,对荒地承包纠纷进行了调解。 1991年12月,罗某与祭田坝村三社签订荒地承包合同,随后罗某便在荒地上种植了五倍子。1993年因修九沙路将其承包荒地一部分占用,毁坏了部分五倍子树。当时区委、区公所给予了一定补偿。罗某继续管理着余下的荒地,随着市场变化,五倍子市场价格下跌,罗某便在承包地内种植了河麻柳防风固沙。其后几任社长先后将此荒地分别划给另外6户群众。今年初,罗某以交纳过承包费200元准备继续开发此地,遇到村民阻止,引发纠纷。在调解的过程中,罗某提供不了交纳承包费的任何依据,村社财务账目上无此笔收入的记载。 通过大量人证、物证的证实和合同法、物权法的解读,让基层干部、罗某和6户承包户知晓了法律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是罗某的承包关系解除; 二是罗某应交纳的承包费和应承担的违约金不再收取; 三是罗某享有其种植的麻柳树的收益权,处置麻柳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并与承包该地的六户农户达成限期处理意见 乘客受伤车主赔偿 何某申请铁溪司法所受伤纠纷调解处理时,陈述:2009年10月2日,李某将摩托车借与其外甥杨某,何某乘坐杨某驾驶借来的摩托车行至铁溪镇鲁家河(小地名),不慎被摔翻到了3 米高的河坝,造成何某头部受伤,在铁溪中心卫生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在何某住院期间杨某去向不明。 铁溪司法所立即与车主李某就何某陈述的事实进行核实,得到李某属实的认可后,组织何某、李某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人员向当事人解读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并就何某依法应该

律师离婚案件代理词

离婚案件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皖西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代理人出庭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诉,查阅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开庭后,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质证,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如果原告离婚决心已定,被告决不强求,但孩子的抚养权应归属被告。并请求原告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自2005年起,原告不断有外遇,经常夜不归宿,而且原告的工作性质经常出差,生活也无规律,经常赌博。并且,原告脾气暴躁,性格偏执,经常教给孩子仇恨。更严重的是,原告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孩子偷偷带走,不让其上学,时间长达几个月,如果孩子跟着原告生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第4款之规定,孩子不应判给原告抚养。况且,孩子刚满8岁,年龄尚小,更需要母爱,故希望法院将孩子判给被告抚养。原告年收入达50万元,而且工资单上的工资也过万元,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之规定,希望法院按照该条法律规定判决原告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二、如果原告执意要离婚,请求法院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平均分割价值124万元房产,装修费27万元,和婚后购置的长沙景泰家园的160平方的房产及20万工商银行存款,及股票若干。 2005年4月购置面积为200平方XXX小区XX幢XXX室。当时已付房款53·164196万元,装修费27万元。现房价已涨到124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位于XX小区XX幢XX室160平方米的房产房价也已涨。 三、原告经常对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原告应赔偿给被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原告人脾气暴躁,性格怪异,经常为生活琐事对被告大打出手,自从原告有外遇以来,更是变本加厉,公然挑衅,实施家庭暴力,造成被告身心俱伤,数次住院治疗,造成被告精神上极大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被告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该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因此原告作为过错方,就应向无过错方的被告支付精神抚慰金。 综上所述,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请法庭依法公正判决。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采纳。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年老夫妻居无定所一筹莫展 一纸协议圆满解决喜笑颜开 冯春明、姜秀华与四子之间的赡养纠纷 【纠纷情况】 冯春明,系邗上街道原冯庄村冯六组居民,共养育四子:冯华喜、冯华其、冯华吉、冯华果。2005年底,冯六组拆迁,冯华吉先行拆迁,并安置于幸福小区。冯春明与其他三个儿子后拆迁拿房,冯春明自此一直与老大一起居住,相安无事。但至2007年,冯春明夫妻因家庭琐事想要回自己在拆迁中的面积,单独居住,父子五人由此产生矛盾。11月,冯春明在胸口挂“还我主权”的牌子,手里敲着锣,腰间系着导尿袋,带着患病老伴,情绪激动地来到街道上访,要求政府帮他们解决家庭内部安置房分配及赡养矛盾。 【调解经过及结果】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拆迁引起的赡养纠纷。接案后,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一方面立即与冯庄社区取得联系,向社区知情人员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迅速行动,按提供的名单、地址、电话及时与冯春明的四个儿子联系,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希望当事人能统一思想,尽快参加调解。可是事情并不一帆风顺,因为之前冯春明夫妇与四个儿子就因房产分配及赡养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五人都不愿与对方对话,都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可是冯春明现在身体状况令人堪忧,诉讼程序必耗时较多,如何

尽快解决此事,让老人能够尽快安享晚年成了摆在调解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他们决定与社区“各个击破”,每人负责劝说一方。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多次的电话与上门终于让三人看到了调解员解决此事的诚意和能力,双方也终于同意召开家庭会议,对此事进行协商。 调解前,街道调解员仔细查阅了当时的拆迁协议及拿房记录,并走访了事情的知情者,做到心中有数。调解时,调解员先是对冯春明的身体状况进行阐述,并说出了老人家希望全家和睦,安享晚年的希望。然后再提出召开这次家庭会议要解决的问题,即冯春明的房产分配及今后的赡养问题。会上四人仍是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争锋相对:老三认为自己先行拆迁,在房产分配上没有多拿任何父母的面积,这是老大、老二及老四的问题。且如果父母愿意分开居住,其本人愿意赡养,但是如果仍与老大居住,自己将不负责赡养,因为父母的房产全部被其他三人拿走,谁拿房谁赡养。而老大、老二和老四均不承认自己所拿的安置房中有父母的面积。针对他们之间存在分歧,调解人员与社区及时进行分头工作,调解员一方面拿出调查的证据,将老大、老二、老四三人应拿面积与实际面积进行对比,让他们对自己多占的面积无法辩解,另一方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赡养的规定对他们进行解释。社区工作人员则不断从风俗人情及周围群众的真人真事对他么进行劝解,让他们一要让周围百姓认为兄弟间是团结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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