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科研收入确认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高校科研收入确认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高校科研收入确认的思考和建议杨桦武汉大学摘要:政府会计制度从今年开始在我国高校正式实施,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后,相较从前的收付实现制,对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对高校科研收入确认的几种方式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选择的策略,探索如何更好地在高校中落实政府会计制度。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高校;科研收入;确认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1月1日在我国高校正式实施,新的会计制度实行“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对高校的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特别是在财务会计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需要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准则,在分析高校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实质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政策,确保高校的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各类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或监督、管理的需要,帮助科学全面地对高校进行绩效评价。
一、权责发生制对高校科研收入确认的要求在原来实行的预算会计中,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科研收入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引入权责发生制后,高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与高校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财务报告中的收入是指财务收入,财务收入与预算收入不同,财务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高校的科研收入一般都有一定的研究期限,将跨几个财务报告期,如何在相关报告期合理确认和可靠的计量科研收入就成为高校面临的课题。
二、高校科研收入确认的方法及选择《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高校基于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确定合同完成进度。
所以对于科研事业收入高校实际上有以下几种收入确认的方法可以选择。
浅析《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
浅析《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也变得愈发重要。
对于高校而言,科研收入的确认及管理是一项重要而繁琐的工作。
在《政府会计制度》的指导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与会计处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本文将对《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进行浅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及其应用。
我们需要了解何为《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是为国家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制定的会计制度,其目的在于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对于高校而言,《政府会计制度》也是适用的,包括科研收入的确认与管理。
在进行高校科研收入确认时,需要遵循《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保证收入的正确确认和合理使用。
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与一般企业收入不同,高校科研收入往往涉及政府科研项目经费、企业委托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多种形式。
在确认科研收入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类型收入的特点,并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合理处理。
针对政府科研项目经费,高校需要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入确认。
科研项目经费往往具有严格的使用限制和管理要求,高校需建立健全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和成果完成情况确认收入。
高校还需及时向出资单位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在确认政府科研项目经费收入时,还需注意相关税收政策的影响,合理安排税收筹划,避免税负过重。
对于企业委托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收入,高校也需要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管理。
在确认委托研究收入时,需要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情况,正确确认收入并及时履行相关税收申报义务。
而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入,高校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使用和报告,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高校在确认科研收入时还需要关注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高校需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科研收入的准确核算和及时反映。
政府会计改革下有关科研事业收入确认的思考
ACCOUNTING LEARNING77政府会计改革下有关科研事业收入确认的思考赵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摘要:结合某高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践,分析科研事业收入确认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尝试提出解决对策,以期对其他高校及事业单位持续深化《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起到一定参考作用。
关键词:政府会计改革;高校;科研事业收入;难点和问题;对策引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以来,各高校积极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目前还缺乏统一的做法指导,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科研事业收入情况,开展各类收入对比分析,影响制度发挥作用。
因此,笔者站在高校一线财务工作人员的角度,尝试提出兼顾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以期对高校开展此类业务提供参考。
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于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意义自2019 年 1月 1 日起各高校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正式施行《政府会计制度》。
“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既能够反映预算执行效率,还可以展现资产负债情况和运行成本,对高校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绩效评价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研事业收入确认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目前,各高校的科研项目管理方式以及信息化水平有所差异,实际开展情况较为复杂,《政府会计制度》提供的科研事业收入确认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难度。
科研事业收入确认的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一般在收到明确的项目来款时,借记“资金结存”,贷记“科研事业预算收入”等科目;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不能按照来款全额直接计收入,而是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且“应当根据业务实质,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
”[1]其中第四种方式以“实表1 科研事业收入确认账务处理表序号收入确认方式时点财务会计预算会计特点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收账款借:资金结存贷:事业预算收入实际操作中,支出金额在科研来款额度内,因此,收入小于预收账款,一般不会涉及应收账款科目。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科研事业收入也成为高校财务收入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本文将就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组成高校科研事业收入主要包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和社会资助支持的项目收入、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技术开发收入等。
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和社会资助支持的项目收入是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组成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因此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确认和核算机制。
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对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来源、金额和时间进行确认。
高校需要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科研事业收入的政策和规定,明确哪些项目是符合政策扶持的,哪些项目是可以获得资助支持的。
高校需要建立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流程,明确科研项目的资金来源、项目周期、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等信息,确保科研事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高校需要建立科研事业收入确认的档案和资料,便于监管部门进行审计和核查。
四、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为了更好地确认和核算高校科研事业收入,在新制度下,高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
高校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明确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职责,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
高校需要建立科研事业收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科研事业收入的及时采集、记录和汇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高校需要加强内部审计,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科研事业收入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六、结语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在新制度下面临新的挑战和要求。
高校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确认与核算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确保科研事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相信随着新制度的不断完善和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新收入准则下科研设计收入确认思考
新收入准则下科研设计收入确认思考作者:郭慧梅来源:《财经界·中旬刊》2020年第10期摘要:新收入准则颁布,建立了统一的收入确定模型,通过五步法模型完善企业收入确定。
旧收入准则下科研设计收入确认方法存在差异,新收入准则颁布对各个行业收入确认带来巨大影响。
本文基于新收入准则,对我国科研单位不同业务模式下科研设计收入确认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 ;科研设计 ;收入确认一、引言科研单位是是我国科技研究的重要构成,以科研研究为主营业务。
不同与传统生产单位,科研单位主要承担不同研究课题,针对特殊领域技术展开研究。
业务特点在于以提供知识产权为主,产品服务不固定。
随着国家逐步放开科研设计咨询行业服务价格,科研行业竞争逐步激烈,主要通过市场竞争,与潜在需求方签订合同,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科研、咨询、设计等服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对方提供设计、报告文件等相关资料,业主按照合同进度向科研单位支付科研设计费用。
原准则下,收入确认主要依据原收入准则以及建造合同准则,但是当前社会商业模式日益复杂,交易合同细节较多,导致在收入确认实务中科研设计咨询收入确认存在诸多问题。
新收入准则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建设合同等交易方式收入确认统一为五步法模型,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关键节点,对复杂交易模式以及多重交易按下是收入确认会计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新收入准则下,科研设计收入以合同作为收入确认的起点,因而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拟定好合同条款,明确合同权利以及义务、合同规定的价格,这样在后续收入确认环节能够准备进行识别收入确认条件。
同时新收入准则摒弃了风险报酬转移为确认条件的主观判断,引入履约进度按照合同完成度进行收入确定,不仅能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且还有利于改善不同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的适用性问题。
二、不同业务模式下科研设计收入确认分析本文以国内某知名研究院为例,甲研究院成立于1974年以科研创新、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工程设计与承包等为主营业务。
浅析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
浅析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随着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科研收入的确认变得越来越重要。
对于高校来说,科研收入是支撑科研事业发展的重要经济来源。
然而,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是按照“实际收入、实际支出、实际盈余”原则来执行的。
具体来说,就是高校在进行科研活动时,必须合规合法,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收支管理。
首先,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存在的问题是:会计化不及时。
在政府财政拨款到位之前,高校科研活动产生的收入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和确认。
但是,由于高校的科研活动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有些项目在完成以后才能进行会计处理。
这就导致了会计化的不及时,无法准确反映高校科研活动的真实情况。
其次,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存在的问题是:核算方法不合理。
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了各项科研收入必须按照实际收入和实际支出进行核算。
而在高校的科研活动中,有些收入是直接与支出相对应的,如研究经费、设备费等;有些则是由于产生了一定的供给关系而形成的,如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等。
这就需要以合理的方式核算科研收入和支出,以准确反映高校科研事业的财务状况。
第三,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存在的问题是:信息披露不充分。
高校在进行科研活动时,涉及到了多方面的信息披露。
例如,项目进展情况、收入情况等需要得到充分的披露。
但是,由于高校科研领域的特殊性,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充分情况。
这就需要高校加强自身的信息披露,提高科研事业的透明度,增加公众对高校科研事业的信任度。
应当加强高校科研收入的管理,提高高校科研事业的财务可控性,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强化预算科研经费监管。
高校科研事业的收入与审核需要得到严格的审核与监督,政府应加强对高校科研事业的监管,加强对高校的指导,引导高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高校也应加强自身的管理与信息披露,提高自身的公信力。
总之,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存在着会计化不及时、核算方法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浅析《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
浅析《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摘要】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高校科研项目经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金额及时拨付并核算。
科研成果转化收入必须严格确认,科研合同收入及其他科研相关收入也需要按规定执行确认流程。
高校在政府会计制度下科研收入的确认务必准确无误,对财务管理具有重要影响。
建议高校加强科研收入的内部管理,确保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得以充分遵守,从而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高校、科研收入、确认、规定、经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转化收入、合同收入、财务管理、内部管理、执行、重要性、建议。
1. 引言1.1 政府会计制度的背景政府会计制度作为我国政府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已经成为规范公共财政活动、提高财政透明度和责任性的重要手段。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加强政府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运用,也为各级政府提供了更加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以支持政府的决策和监督。
政府会计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是政府财务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对于提高政府财政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保障国家财政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今天日益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政府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将在更大程度上提升政府的财政管理水平,促进财政管理体制的现代化和民主化发展。
1.2 高校科研收入的重要性高校科研收入的重要性在当前高校经济发展和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科研收入不仅可以为高校提供财务支持,促进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还可以带动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推动科研成果的产生和转化。
科研收入也是高校提高财务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提高高校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科研收入还可以促进高校的教学科研一体化,推动高校教师在科研方面的积极投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正确认识和合理管理高校科研收入对于高校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高校应该充分重视科研收入的重要性,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实现科研收入的最大化利用,推动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
浅析《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
浅析《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随着我国高校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科研收入也逐渐成为高校的重要经济来源。
《政府会计制度》作为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对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提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政府会计制度》的角度,对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进行浅析,以期为高校会计核算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一、高校科研收入的概念高校科研收入是指高校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技术合同收入、专利权使用费等。
这些收入来源于高校对科研成果的贡献,是高校科研事业的重要经济支撑,对于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高校的科研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府会计制度》作为国家行政单位的会计准则,对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收入的确认时间根据《政府会计制度》,高校科研收入应当在收入发生时确认。
具体来说,科研项目经费收入应当在项目启动后按照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逐步确认;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应当在技术成果转让协议签订时确认;技术合同收入应当在技术开发合同签订时确认;专利权使用费应当在专利权转让或许可协议签订时确认。
这些要求能够保证高校科研收入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为高校的科研活动提供经济支撑。
《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标准也作出了规定。
具体来说,高校科研收入应当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即具有经济利益流入且可靠计量。
应当能够可靠地确认收入的金额。
这些要求有助于保证高校科研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高校的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
《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方法也作出了一些规定。
具体来说,高校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确认方法。
科研项目经费收入可以按照项目进度按比例确认;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以按照转让协议金额确认;技术合同收入可以按照技术开发服务的价值确认;专利权使用费可以按照专利权的使用期限确认。
这些规定有助于高校根据科研收入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确认方法,为会计核算提供合理的依据。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随着高校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和重视程度的提升,新的政策和制度对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从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的背景、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高校科研事业发展迅速。
科研事业收入是高校科研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支持和推动科研项目的开展和科研成果的转化。
在过去的一些年份中,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存在一些问题,如收入的确认标准不统一、核算方法不规范等,影响了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问题1. 收入的确认标准不统一由于不同高校、不同科研项目之间存在差异,目前对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标准还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
有些高校按照科研项目的经费到账为准来确认收入,有些高校则按照科研成果转化的金额来确认收入,导致了不同高校之间的确认标准不一致。
2. 核算方法不规范在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核算中,存在一些核算方法不规范的问题。
一些高校存在收入错账、支出错账的情况,导致了收入和支出的核算不准确,影响了科研事业收入的真实反映。
2. 完善核算方法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核算方法应该规范化。
应建立科研项目的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制度,确保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能够被准确地核算到,避免收入和支出错账的情况发生。
还应加强对各项核算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管理人员的核算意识和能力。
3. 加强内部控制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必须建立在健全的内部控制基础上。
高校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预算管理、经费使用、科研项目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当前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的收入确认与核算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随着高校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科研成果的转化和经济效益逐渐成为高校发展的重要支柱。
在过去的实践中,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在传统的管理体制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往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突出问题,如财务数据不够精确、管理水平不够专业、核算口径不够一致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高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需要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为高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部分的内容至此结束。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在当前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高校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供理论支持。
具体目的如下:1. 分析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认知和核算方法,了解其特点和规定。
2. 探讨相关概念的含义和作用,明确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确认与核算的具体流程和标准。
3. 分析影响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确认与核算的因素,如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等。
4. 通过案例分析,深入了解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5. 总结研究成果,提出建议展望,促进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确认与核算工作的规范发展和提升。
2. 正文2.1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是当前高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随着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收入确认和核算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要,因此需要对新制度进行全面的研究和探讨。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是指在新的管理体制下,高校应如何确定科研项目的收入以及如何进行核算。
这需要对科研项目的资金来源、收入的确认时间点、收入的确认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科研事业也日渐重要。
而在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高校科研事业收入来自于各种渠道,如科研项目的拨款、技术转让、合作开发、专利技术等等。
在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首先,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
例如,国家对于科研项目拨款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高校应当确保项目经费的支出符合相关要求。
其次,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核算应当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机制。
一方面,高校应当对收入来源进行分类、明确,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另一方面,高校应当对收入项目进行分类、明确,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合规合法。
在核算过程中,高校还应当注重数据采集、细节把控,保证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此之外,高校在确认和核算科研事业收入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收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研事业收入的来源种类较多,例如:科技成果转化、专利技术收益、科研项目经费等等。
高校在确认和核算收入时,需要确保各个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在任何方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数据是否准确可靠?在确认和核算收入时,高校需要对数据采集和处理进行严格把控,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因为数据问题导致错误核算和错误决策。
3. 是否遵循规章制度的要求?高校需要遵循规章制度的要求,在确认和核算收入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国家财务管理的要求、高校内部管理的要求等等,确保核算结果的规范性、透明性和合规性。
总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机制,并注意数据准确性和遵守相关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和规范,为高等教育事业和国家的科研进步做出贡献。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高校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值的提升成为高校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为了更好地促进科研创新和提高高校的科研事业收入,新制度下对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显得尤为重要。
传统上,高校科研事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科研项目经费、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值创收等方面。
在过去的发展中,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收入确认标准不清晰等。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亟待完善和规范。
本文旨在探讨新制度对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影响,分析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确认的依据和核算的方法,同时剖析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确认存在的问题和核算的挑战。
最终,提出针对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建议,为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问题,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准确把握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情况对于科研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本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新制度对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影响,探讨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确认的依据和核算的方法,分析现有问题及挑战,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为未来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管理提供参考。
本研究旨在为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提供指导,推动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创新与完善,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作出贡献。
2. 正文2.1 新制度对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影响新制度对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影响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新制度可能会导致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来源和结构发生变化。
在过去,高校科研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政府的科研经费支持,但是随着新制度的实施,可能会出现更多来自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科研资助,从而使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多元化得到进一步发展。
新制度可能会对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数量和质量产生影响。
由于新制度可能会提高科研经费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高校可能会更加注重科研项目的实质性成果和社会效益,从而导致科研事业收入的质量得到提升。
浅析《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
浅析《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政府会计制度》是中国国家财政部颁布的重要会计制度,其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及报告制度。
在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方面,《政府会计制度》也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进行浅析,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应遵循《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高校科研收入应当按照收入确认原则进行确认,即科研项目实际收入的发生时间和金额等可以可靠计量的发生应作为确认科研项目收入的依据。
科研项目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实质核算、信实记录、及时披露、谨慎处理的基本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批准、执行、结题等各个环节。
具体来说,科研项目的收入确认应当与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相挂钩,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科研项目的收入得到及时、准确的确认和核算。
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应当注重合规合法。
在进行科研收入确认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遵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规定,确保科研项目的收入合规合法。
要对科研项目收入的来源、性质、金额等进行认真审慎的核实和记录,严禁虚假开具、违规收入,确保科研项目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应当注重对外披露和信息公开。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高校科研项目收入的确认和核算应当及时披露和公开,向社会公众、相关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高校科研项目收入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依据《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来进行。
只有遵循规定,保证科研项目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才能为高校科研工作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促进科研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随着国家对高校科研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增强,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成为了当前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新制度下,对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思考和规范,以确保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本文将就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在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在权责发生的同时确认收入,而不是依据收款或付款的时间来确认收入。
这可以有效避免操纵收入的情况发生,确保收入的真实性。
应当遵循收入与相关成本的匹配原则,即将相关成本与收入相匹配确认,以反映收入的真实经济效益。
还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收入的确认进行谨慎性评估,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控制,以确保收入不会出现虚增或增值现象。
在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核算方法需要更加科学合理,以反映收入的真实情况。
应当采用全面成本法进行收入的核算。
全面成本法是指将所有直接和间接成本都计入成本的核算方法,可以更准确地反映收入的成本构成和收入的盈利水平。
应当采用综合核算方法进行收入的核算。
综合核算方法是指将所有相关因素都纳入核算范围进行综合核算,以确保核算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还应当采用成本价值法进行收入的核算。
成本价值法是指根据收入的成本价值进行核算,以反映收入的真实经济效益和盈利水平。
通过以上核算方法的应用,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真实情况,为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财务支持。
针对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应当建立健全的收入确认与核算制度。
高校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收入确认与核算制度,明确收入确认的流程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收入确认与核算工作。
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高校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收入确认与核算内部控制机制,严格规范收入的确认流程和标准,防范收入操纵和虚增等行为的发生。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随着我国高校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科研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成为了高校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在新的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的收入来源多样,包括来自国家科研项目的资助、企业委托研究项目的收入、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以及其他各类科研项目的经费等。
收入确认与核算工作,对于高校积极推进科研工作、提高科研绩效、保障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项收入的来源和确认核算的具体程序,确保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应建立规范的制度。
在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的收入来源愈加多元化,建立规范的收入确认与核算制度至关重要。
高校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收入确认标准,将各类收入按照来源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确认与核算程序。
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于各个渠道,应当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和来源建立相应的收入确认标准,以确保不同项目的收入得到正确确认和核算。
高校还应当建立科学的收入核算制度,对项目的支出、收入进行详细核算,实现科研项目的全程跟踪。
只有建立规范的制度,才能够提高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应加强内部控制。
在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的收入确认与核算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
为了降低风险,高校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高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收入确认与核算管理体系,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成本开支、收入确认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在科研项目的立项阶段,高校应当严格审核项目的财务预算,明确资金的使用用途,规范项目的支出和收入核算,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高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和收入确认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一切违规行为,确保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应加强信息化建设。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随着我国高校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科研收入逐渐成为高校财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从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的意义和目的、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思路和措施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的意义和目的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科学、合理、规范地记录和管理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确保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高校科研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持。
具体来说,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和目的:1. 保证高校科研事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能够确保高校科研事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反映高校科研事业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为高校科研事业的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 促进科研事业的持续发展。
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规范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管理行为,促进科研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当前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缺乏科学合理的收入确认与核算标准和方法。
由于高校科研事业的特殊性,缺乏科学、合理的收入确认与核算标准和方法,导致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2. 政策法规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
当前,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的政策法规不健全,存在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同时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不够规范和严谨。
3. 缺乏专业人才和相关培训不足。
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需要专业的财务人员和相关的培训体系支持,但目前高校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加之相关培训体系不够健全,导致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解决思路和措施4. 建立健全科研事业收入的内部控制机制。
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确认的思考——基于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的最大变化就是核算基础由收付 实现制改为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 行权责发生制。因此,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虽然预 算会计的账务处理不变,但在财务会计上的账务处 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采用预收款方式确认的事业收入,在实际收
[关键词] 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确认
政府会计制度从 2019年 1月 1日起开始正式 实施,虽然大部分高校都完成了新旧制度和信息系 统的转换,但目前也仅仅是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了 账务处理,一些难点和困惑仍然困扰着高校财务人 员。比如固定资产折旧、收入确认、合同管理、资产 管理等等还没有真正达到会计制度的要求。尤其是 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问题,基本上还处 于一种无解的状态。
个项目分别进行确认。 4.需要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包括合同管
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不但要实现 各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更重要的是各系统要 完全对接,实现业务协同。但目前来看,能达到这一 要求的高校还很少。由于规模较大的高校往往科研 项目在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个,如果收入确认中 的某个环节需要人工干预,是无法操作的。
第 30卷第 5期 Vol.30 No.4
教育财会研究 STUDIESOFFINANCEANDACCOUNTINGINEDUCATION
2019年 10月 Oct. 2019
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确认的思考
———基于政府会计制度
杨 涛
(重庆大学 计划财务处,重庆 400030)
[摘要]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核算基础由原来的收付实现制变为权责发生制,收入确认问 题成为制度实施的难点问题。尤其是高校的科研事业收入,具有项目多、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管理 复杂等特点,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在实际工作中非常困难。虽然在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大部分 高校采用“以支定收”的方式进行了收入确认,但这种方式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试图在分析会计 制度变化对收入确认和账务处理带来的变化、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既符合制度要求, 又兼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科研事业收入确认方法,供高校会计工作者参考使用。
新收入准则下科研设计收入确认思考
新收入准则下科研设计收入确认思考
科研设计收入确认是指企业在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过程中,通过
销售技术或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所获得的收入。
在新收入准则下,科
研设计收入确认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确定合同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并明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应当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审查,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
要求。
2.确认收入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收入,并将其分配到相应的会计期间。
在
确认收入时,应当考虑到交付时间、服务期限、客户满意度等因素。
3.确定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本,并将其分配到相应的会计期间。
在
确定成本时,应当考虑到材料费用、劳动力费用、设备折旧费用等因素。
4.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在进行科研设计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客户无法支付款项或者发生坏账等情况。
因此,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同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5.披露信息
企业在进行科研设计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例如,应当披露收入来源、收入确认时间、成本分析等信息。
总之,科研设计收入确认是企业在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过程中所获得的收入。
在新收入准则下,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确认收入、确定成本、计提坏账准备并披露相关信息。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高校科研事业也日益成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
而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也成为高校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新的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将更加规范与透明。
本文将就这一话题展开探讨。
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是指高校通过科研活动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的确认和核算过程。
科研事业收入的金额和来源,直接反映了高校科研活动的水平和质量。
对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是高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将更加规范。
在过去,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定,高校对于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往往存在着不一致和不规范的情况。
一些高校可能存在虚报收入或者不合理确认收入的情况,导致管理混乱和资源浪费。
而在新的制度下,高校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管理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也将更加健全完善。
高校需要建立科研事业收入的规范管理制度,明确收入的确认标准和程序,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还需要加强内部审核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收入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这样一来,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就更加规范、透明,有利于提高高校整体管理水平和科研事业的发展。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将更加注重科研质量和社会效益。
科研事业并不是简单的经济活动,更重要的是其对于学术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
在确认和核算科研事业收入时,高校需要更加注重科研成果的质量和社会效益。
一些低水平、低质量的科研成果,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并不具有真正的意义,甚至可能对学术信誉和社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高校在确认科研事业收入时,需要建立科研成果评价的标准和机制,评估成果的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对于那些真正对学术领域和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给予更多的经济回报。
这样做可以更好地激励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投入科研活动,也有利于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还需要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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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科研收入确认的思考和建议
作者:杨桦
来源:《财会学习》2020年第12期
摘要:政府会计制度从今年开始在我国高校正式实施,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后,相较从前的收付实现制,对高校科研收入的确认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对高校科研收入确认的几种方式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选择的策略,探索如何更好地在高校中落实政府会计制度。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高校;科研收入;确认
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1月1日在我国高校正式实施,新的会计制度实行“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对高校的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特别是在财务会计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需要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准则,在分析高校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实质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政策,确保高校的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各类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或监督、管理的需要,帮助科学全面地对高校进行绩效评价。
权责发生制对高校科研收入确认的要求
在原来实行的预算会计中,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科研收入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引入权责发生制后,高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与高校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财务报告中的收入是指财务收入,财务收入与预算收入不同,财务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高校的科研收入一般都有一定的研究期限,将跨几个财务报告期,如何在相关报告期合理确认和可靠的计量科研收入就成为高校面临的课题。
高校科研收入确认的方法及选择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高校基于合同完成進度确认事业收入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确定合同完成进度。
所以对于科研事业收入高校实际上有以下几种收入确认的方法可以选择。
合同时间完成比例法
这种科研收入确认的方法是指科研收入按科研合同的已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来确认。
高校的科研收入主要来自于财政资金的科研项目、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科研人员
在获批纵向科研项目后与主管部门签订任务书,规定了研究的执行年限,横向科研合同一般也会明确合同期限。
所以合同时间完成比例法比较直观,有合同作为依据。
但是科学研究具有不可预知性,纵向课题可能存在延期的情况,横向合同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的付款进度往往不可控,付款方是根据科研项目执行情况和自身财务状况来决定是否付款,而不是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比如签订的一些两年期合同,往往四五年后才能完成研发,合同才履行完毕,甲方才会支付合同款。
因此采用应收款方式不符合高校科研的实际,预收款方式更为合理。
另一方面,高校的科研合同一般由科研管理部门来管理,财务部门往往缺乏基础数据,因而合同时间完成比例法不太适合目前高校科研管理的实际状况。
工作量完成比例法和完工进度测定法
这两种科研收入确认的方法非常相似,是指按照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来确认高校的科研收入。
在高校的实际工作中科研合同项目较多,如果要准确确认收入需要对科研项目进行逐项分析。
基于项目研究进度的方法由项目负责人来确认科研收入最为合适,但科研人员本身不具备财务专业知识,他们难以理解按年度确认项目科研收入的做法,这也额外增加了科研人员的负担,在实践中难以操作。
完成合同成本比例法
这种科研收入确认的方法也可称为“以支定收”,是指科研收入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认。
“以支定收”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强,数据在财务系统中容易取得和统计。
并且符合现阶段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对财务验收和结余资金的相关规定,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未验收通过或整改后验收通过,结余资金需原渠道返回主管部门。
如果验收通过,可在依托单位留用两年,届时未使用完也需原渠道返回主管部门。
如果按合同期限确认收入,不能准确反映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有可能发生确认完收入,主管部门又要求退回的情况。
这种确认收入的方式也有其缺点,那就是支出在项目执行期的发生不均衡,特别是部分横向项目存在支出较少,结余较大的情况,如果科研人员长时间不办理结题,将导致科研收入难以确认。
在高校中会计核算中落实好科研收入确认工作的建议
由于长期以来,高校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引入权责发生之后,会计信息质量将得到提高。
同时,对会计基础工作、保障条件和会计人员素质有了新的挑战,为保证政府会计制度在高校得到有效落实,本文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选择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科研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立足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最为适合的科研收入确认方式有助于政府会计制度在高校核算中的落实,从而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
各高校的管理方式不同,
如果具有较为完善的科研合同管理体系,每个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包括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环节都能准确及时的记录并反馈给财务部门,可以选择合同时间完成比例法,这种确认方式简单直观,有了基础数据的支持,实现也较为容易。
如果单位没有全面系统地对科研合同进行管理,财务部门依靠核算系统取得科研项目支出的数据更为可行和有效,选择“以支定收”更为合适。
推进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
推进学校科研项目和经费全过程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更好落实政府会计制度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学校的科研系统和财务系统相互衔接,互联互通,使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网上审批、经费上账、信息查询一体化,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和便捷化水平。
在准确的基础数据基础上,科研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确认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为决策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重视对高校会计人员的理论培训
长期以来,高校都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基础进行核算的,相较权责发生制而言,会计处理较为简单,也不需要会计人员职业判断。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大大提高了,要准确地把握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就要先进行理论学习,转变思维,对权责发生制的内涵和要求弄懂吃透,有助于对会计事项的分析更加透彻,并能根据准则的要求和自身的经验对复杂的事项做出职业判断。
因此,高校应重视从根本上提高财务人员会计的理论水平,不能只强调学会会计软件操作,要使科研收入确认和计量符合实际,使政府会计制度得到真正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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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侍丽静.新制度下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J].会计之友,2019 (17):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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