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
浅谈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
浅谈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是新形势下拓展监督领域,完善监督机制的新课题,该文从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修养的必要措施、全面考察领导干部的依据四个方面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
标签:监督党风建设反腐倡廉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方针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深化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首先,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反腐倡廉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指出:“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应该看到,中央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大案、要案得到严肃查处,一批省部级高官的相继落马,对贪污腐败起到了有力的震慑。
但在此高压态势下,依然出现了“前腐后继”的现象。
这些除了机制、体制方面的原因外,与“八小时以外”的自律不严,他律不到不无关系。
从查处的案件中也可以看到,无论是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还是生活作风案件,其违纪行为的发生时,绝大多数是在八小时以外。
尤其是节假日,或领导干部出差、生病、提升、调动以及家中操办红白喜事的时候,更是违纪案件的高发期。
其发生地也多半是在领导干部的家中,或出差地、宾馆、饭店等地方。
因此说,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全面、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
其次,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2005年1月,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
《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监督制度一直备受关注,但是往往大家更关注的是工作时间内的监督制度,对于领导干部在工作之外的监督制度却鲜有人提及。
事实上,领导干部在工作之外同样需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以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首先,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需要建立健全。
这包括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监督其在家庭生活中的财产变化情况,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就业情况报告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家人谋取私利。
这些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监督领导干部在家庭生活中的行为,提高其廉洁自律意识。
其次,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需要强化。
除了建立监督制度之外,还需要通过定期的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核查等方式,对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状况和家庭成员就业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可以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邮箱等渠道,让公众参与监督,对领导干部在家庭生活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合力。
再次,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需要加强。
在监督领导干部的家庭生活行为的同时,还需要对其在社交活动、人际关系等方面进行监督。
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行为往往也会影响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因此必须加强对其在社会活动中的行为的监督,以确保其廉洁自律,不受不良因素的影响。
总的来说,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是保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手段,只有建立健全、强化监督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才能有效地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领导干部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他们的行为合法合规,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 的启示与思考
关于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启示与思考在当前社会中,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干部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领导者,他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今天,我将围绕这一主题,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进行深入探讨,并就此展开我的观点和思考。
对于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启示,我们可以借鉴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些监管机制。
在企业中,领导者不仅要承担管理责任,更要担负起示范作用。
企业会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制度,对领导者的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这个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行为规范等,形成了一种权责相统一的管理模式。
如果将这些机制引入到对干部的监管中,定能够更加有效地防止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发生,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和廉洁作风。
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可能会对其身份、形象和声誉带来极大影响。
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管,也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形象和声誉。
在当今社会,信息传播的速度极快,一些不当的行为很容易被媒体和公众曝光,进而引发社会舆论的质疑和批评。
有效监管干部的八小时以外活动,不仅是对他们个人的保护,更是对政府形象的维护,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也需要考虑到干部本身的工作特点和需求。
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干部的工作压力是非常大的,他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监管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时,也要兼顾到他们的工作需要,适当放宽一些限制,给予他们一定的自由空间,以便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结合我个人的观点和理解,我认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首先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包括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等,形成权责相统一的管理模式;其次要注重对干部形象和声誉的维护,及时处理一些不当行为,避免对他们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最后要兼顾干部的工作特点和需求,给予他们一定的自由空间,让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管,贵在落实重在坚持
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管,贵在落实重在坚持
2015-8-18《南方都市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八小时外”监管,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隐私权的侵害,而是确有必要的一项举措。
制度虽好,不能自施,更不能“一针见效”。
不仅工作时间要遵纪守法,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社交、休闲活动也将纳入纪委严格监管之下!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强化监督。
有网民说,此次广东敢为天下先,提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管,不止是接管监管真空地带,更是有的放矢、有备而来。
去年广东惠州纪委调研组对此进行了调研,近八成受访者认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八小时外”监督有必要。
此外,还对监管对象、范围、主体、时间、处理方式作出了针对性规定。
也有网民说,制度虽好,不能自施,更不能“一针见效”,因此,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管,贵在落实重在坚持。
首先,要打破一些领导干部的认识误区。
比如,将“八小时外”监督视作怀疑、猜忌、不信任以至监视、打小报告,造成被监督对象不高兴、心理负担,这是第一步。
其次,要将“八
小时外”监管与完善健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定期汇报制度相结合。
建立干部信息库,要求领导干部把个人爱好、生活习惯、社会交往、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家属子女等重要情况上报组织备案,而这,也将使“八小时外”监管有的放矢。
三者,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社会监督与媒体监督,执法监督与家庭监督等多元监督相结合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无死角。
此外,还要在不断的监督过程中摸索经验,让监督更有力。
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评价一个干部,“八小时之内”的政绩是主流,“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是支流,管好“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不出纰漏就行了。
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
全面了解和正确使用干部,不仅要看“八小时之内”的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还要看“八小时以外”的业余嗜好、家庭关系以及交友情况。
否则,只看表面现象而看不到本质,只看到“能”和“绩”而看不到“德”和“廉”,了解和使用干部就不可能全面、准确。
笔者认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一、要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少数领导干部为何管不住业余生活,容易在“八小时之外”滋生腐败行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是不良的心理、不健康的道德、不完善的人格起了作用。
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办法应当是加强教育,而且应向“八小时以外”拓展。
一要解决好世界观问题。
通过“*”重要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个“总开关”,它决定着领导干部的人生追求,支配着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为。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动力之源,是领导干部经受住各种考验的重要保证。
二要解决好自律问题。
对领导干部的约束,一方面要靠外部监督,但更要靠内在的主观约束和自我监督。
从内外因的作用上,后一种约束和监督更为重要。
俗话说得好,“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领导干部如果真正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就能在思想上设防,在生活上寡欲,在行动上慎独,就能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
三要解决好警钟常鸣问题。
要开展理想信念、服务宗旨、职业道德、艰苦奋斗、勤政廉政等专题教育,对少数在八小时之外有不良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教育,通过提醒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核对谈话等方式进行正面规劝、告诫,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
浅谈如何有效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优质】
谈谈如何有效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2010年6月8日八小时之外通常是指上班时间以外的业余时间,也是纪律难以约束的时间段。
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之所以大多滋生在八小时之外,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上班时间内他们的行为受到单位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多方监督和约束,众目睽睽之下使腐败无从下手;二是在上班时间内有大量的日常工作需要处理,没有时间和精力从事营蝇苟狗之事,何况还要为自己制造一个“勤廉双优”的假象,所以八小时之外就成为少数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危险时间,这就让那些别有用心、腐蚀拉拢者有了可趁之机,于是个别党性不纯、自制力差、意志薄弱的领导干部就被稀里糊涂拖下了水,甚至踏上了不归之路。
如何有效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彻底消灭监督盲区,最大程度地关心和爱护干部,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切实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一)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教育。
要增强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的自身免疫力就必须加强廉政自律教育,以正在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加强理论学习,尤其要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
加强党性锻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金钱、美色和各种利益的诱惑,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二)认真开展珍惜领导岗位教育。
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对待和处理名利,真正做到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誉所喜,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以实际行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领导岗位,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部下负责。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监督内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要以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维护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和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一)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社交圈”的监督。
重点监督在各种社交场合是否讲党性讲原则,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是否注重自身公众形象,有无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是否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傍大款”;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不该管的事项等。
(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生活圈”的监督。
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严格要求,有无包庇、纵容等违反党性原则的行为。
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边工作人员是否接受利益关系人的馈赠和招待;有无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与民争利的行为;有无大操大办或参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事宜;是否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无通奸、包养情人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是否按规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
(三)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休闲圈”的监督。
重点监督有无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行为;是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他艺术品、奢侈品收藏和交易;有无违规兼任书画协会等社团组织职务;有无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摄影、钓鱼、骑术、游艇等“雅尚”休闲活动;有无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是否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
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思考(精简篇)
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思考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思考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
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是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几年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表明,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一)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
相当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八小时以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排挤,群众监督是找荐,思想上消极抵触。
对来自上级、同级或下级的监督不太愿意接受,把正常的监督与不信任、怀疑、猜忌、甚至监视等同起来,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闹对立,逐步使自己置于监督的盲区中,造成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依然。
(二)监督管理力度不到位。
由于受方方面面的影响和干扰,干部监督力度很难到位,有的监督流于形式,有的根本无法监督。
实际状况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舆论监督太弱,群众监督没用。
大贪官胡长清在日记中的一句话,颇耐人寻味:假如江西新闻媒体能自由些,他们能像美国的记者曝光克林顿一样,敢于报道我的绯闻,我这个省委常委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
在监督过程中,各级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群体也没有真正付诸于实际行动,没有主动出击,缺乏监督经验和办法,领导不够重视,工作顾虑较多,畏难情绪较大。
(三)群体监督管理不全面。
当前的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主要是针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制定的制度和规范较多,很多领域、很多群体仍处于监督盲区,没有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其产生的负面性、腐蚀性、攀比性难以清除。
比如当前社会反映较大的教育腐败、医疗卫生腐败、政府采购中的腐败、工程招投标中的腐败等等,对这些领域、这些群体仍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其腐蚀性已严重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人民群众的反映十分强烈,同样严重地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思考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思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成份、利益主体、社会组织以及人们的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逐渐扩大,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也趋多元化。
面对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带来的种种考验,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灯红酒绿的种种诱惑,干出一些有悖于社会道德、有悖于组织原则、有悖于党纪法规的事来,从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近三年来,××县纪委监察局相继查处了14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就占了13名,占科级干部违纪案的93%。
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如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等违法违纪案)都一再说明:“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
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是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
有的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吃请;有的下乡检查指导工作时吃,同城谈工作也吃;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的宴请、赠送或提供的高消费娱乐。
酒桌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山珍海味、名酒名烟,应有尽有,一顿吃掉上千元。
酒足饭饱之后又是跑歌厅、游舞池、洗头泡脚、桑拿按摩,甚至接受色情服务。
有的在单位有钱时挥霍着吃,单位无钱时赊账吃。
无休止的吃喝,既吃坏了身体、吃穷了单位、吃垮了酒店,又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
一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
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在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再加上搞腐败的人大都用隐蔽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发觉。
因此,“八小时以外”腐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监督难度大。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不平等竞争的负面影响。
谈谈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问题
中共郑州市耍党校学报2004#第4期(总第70期)行政管理探讨谈谈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问题赵秋霞(中共偃师市委党校,河南偃师471900)摘要: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既是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课题,也是对干部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关键词:干部;管理;教育;监督中图分类号:D5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701(2004)04-0029一(021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指加强对干部特城市里装饰豪华、生意火爆的中、高档饭店。
工薪阶层是不别是领导干部业余时问活动的监督.使干部在“八小时以敢伺津的。
在那里豪吃痛饮.暴殄天物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外”所从事的活动既遵纪守法,又健康有益。
做好这方面的暴富了的私企老板:另一种是掌握有行政权力和职能权力工作。
对于全面开展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的公务员。
这后一种人的消费资金,要么是公款通吃.要么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是私人贿请。
这种食的诱惑在一些干部“/kd,时以外”的生一、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活中.已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活动内容。
就是在这种觥筹交加强对干部“Ad,时以外”的监督,既是对干部监督工错中.他们消弥了意志,丧失了原则.败坏了党风,毁掉了自作提出的新课题,也是对干部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己。
(2)色的诱惑。
改革开放既催发和引进了先进的文化和生的新要求。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新课题和新要求,是由以下状产力,也诱使西方腐朽生括的侵入和旧社会的沉渣泛起。
这况决定的:些年屡禁不止、或明或暗顽强存在的性服务便是突出表现1.随着社套生活环境的变化.干部“八小时以外”面临的之一。
有些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嫖娼狎妓、包二奶、养情人,诱惑多。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发生了很一些不法分子更是利用美色作为征服我们的干部、谋取不大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生活水平法利益的武器.其中为数不少的干部因之而毁掉前程。
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理应监督
领导干部掌握着党和人 民赋 予的权 力 ,工作之余并不意味着权力及其影 响的自动休 眠一
领导千部 “ 八小时以外 " 理应监督
‘ l 叶怀贯
在 全 面 从 严治 党 新 形 势 下 ,加 强 对 党员 干 部 特别 是 领 导 千部 “ 八 小 时 以外 ” 的 监督 ,是 应 有之 义 、必然 要 求 。但 社 会 上 仍 有一 些片 面 认 识 ,有 的 认 为 “ 八 小 时 以 外 ” 是个 人 时 间 、组 织 无 权 干涉 ,有 的 认为 “ 八 小 时 以 外 ” 只要 不 出大 问题 、小 节 上 无关 紧 要 ,有 的认 为 “ 八 小 时 以外 ”的 监督 根本 难 以做 到 。这 些似 是 而非 的观 点 , 在部 分 党 员千 部 中很有 “ 市场 ” 。但 细究 起 来 ,貌似 振振 有 词 ,实则 经不 起 推敲 。 “ 八小 时 以外 ” ,并 不意 味 着领 导干 部想 干 什 么就 干
节 点、特殊 时段的监督检查 ,有 时可以在党内民主生活
会 上 ,让 领导 干 部 讲 一讲 节 假 日是 怎 么过 的 ,婚 丧 嫁 娶 等 事 宜 是 怎 么 办 的 ,有无 新 的 重 要情 况 。要善 于 打 听 东 家长 、西家短 ,对有 信访 举 报 的党员 干部 ,对有 苗头 性 、 倾 向性 问题 的 党员 干 部 要及 时约 谈 ,或 让 其 写 个材 料 说 明情 况 ,做到 关 口前 移 。对 领 导 干部 报 告 个 人有 关 事 项 要 进行 抽 查 ,把 组 织 日常掌 握 的 问 题 与个 人 报 告结 合 起 来 ,相 互 印 证 ,看 是 否如 实 进 行 了 报告 ,有没 有欺 瞒 组 织 的 问题 。做 到红 红脸 、出出汗 ,扯 扯 袖子 、咬咬 耳 朵 ,
(完整word版)浅谈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
从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现状看,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因位于“人前”,“众目暌暌”,往往监督相对有力,而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人后”,不引人注目,监督往往相对乏力。
不少事实表明,领导干部的“三圈”不可能完全剥离,“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
生活和社交中的庸俗堕落最终将导致权力的腐败。
因而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必须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监督的内容要从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向“八小时之外”监督延伸,不断拓展监督的空间。
一、“八小时之外”监督的范围和内容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成员,在八小时之外,拥有自身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是合理的正常的社会现象,本身无可非议。
但从近几年披露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尽管主要是与工作时间内行使权力有关系,但时间诱因大都在八小时之外。
当前,我们存在一个比较突出的误区,就是把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放在了他们的工作环节中,没有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他们的“生活圈”、“社会圈”成为盲点、空白,这就容易导致那些自我约束意识能力差的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生活作风出现问题。
所以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入手,监督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干部个人生活方面。
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作风是否正派,有无经常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情况。
二是个人交往情况。
看其八小时之外与什么人交往,是否与“大款”接触过多、过频,是否自觉抵制灰色收入等。
三是家庭生活方面。
看其对家属子女的要求是否严格,家庭消费与家庭收入是否基本相符,等等。
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和特点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1、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
浅谈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科学监督的几点思考
浅谈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科学监督的几点思考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就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进行有效监督。
把八小时外的表现作为考核、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从而增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自律意识。
标签:政工;党员思想建设;监督1 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八小时外科学监督的必要性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反腐倡廉的新理念,是“以德治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应该引起各级党委、纪检监察组织和组织部门的高度重视。
1.1 防治公权力被异化的必然要求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
它来源于私权力,是私权力实现的手段与保障。
公权力在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的同时也具有其内在局限和异化特质。
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手上都有一定的公权力,不加强监督极易被异化。
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而加强权力的监督是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关键。
1.2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上班时间有单位制度约束、工作缠身,无暇顾及腐败,八小时外就放松自己,不去学习思考,而忙于应酬,燈红酒绿中不知不觉就走入违纪违法之路。
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各有其不同特点,但都有共同特点,即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多发生于八小时以外,存在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到位,表明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越来越成为廉政监督的“弱点”和“盲点”。
1.3 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生活,但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事关党和国家的形象。
胡锦涛同志指出:“如果党员干部不能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果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会失去生命力,更谈不上先进性。
【调研报告】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思考
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思考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权力的监督是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关键。
八小时以外是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腐败的“黄金时间”,是监督的“弱点”和“盲点”。
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是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易腐败行为的具体表现一是行为上的交织与延续。
八小时以外与八小时以内腐败行为往往相互交织。
八小时以外的腐败行为往往与八小时以内的腐败行为难以完全割裂开来,腐败分子的特性决定了其发生腐败行为完全可以不分时间地点,在八小时以内未能完成的事项及权钱交易,完全可以延续到八小时以外完成。
八小时以内的办公场所受到同事、领导和群众的诸多监督,党员干部往往不敢在八小时以内为所欲为;而到八小时以外,则属于个人的私生活,其隐蔽性导致腐败行为往往难以被发觉。
因此,八小时以外与八小时以内腐败行为存在相互交织的现象。
二是时空上的随意。
党员干部腐败行为总得寻找最佳时间和地点,对于权钱交易的双方来说,往往不会计较交易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但在权钱交易上八小时以外的较八小时以内的更具有随意性。
八小时以外更是成为党员干部腐败行为的多发时段,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节假日则是腐败的“最佳时机”,交易地点上则可有能选择办公场所、家里、宾馆,或相距数百公里的异地城市。
三是两面性的表现。
时下,有不少贪官很善于、惯于“表演”,在台上、会上,他们大讲特讲反腐败的重要意义,而在台下、会后、八小时以外,则大行腐败之事。
这些双面贪官讲起反贪反腐头头是道,却在暗地里大搞以权谋私。
他们在众人面前一脸严肃,正襟危坐,在人后却是另一副嘴脸。
地区检察院原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田XX在工作岗位上严查贪污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行为,常常给人上“政治纪律课”,还找涉嫌犯罪人谈话;水利局原局长王XX在大会、小会讲反腐倡廉振振有词,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可是他们自己确在背后搞腐败、搞权钱交易,成为台上台下两种人,人前背后两个样,八小时内外两面性。
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2篇
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2)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 (2)精选2篇(一)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对执法过程以及执法结果的监督,可以防止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防止滥用职权: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可以有效遏制权力滥用行为的发生,使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减少违法行为的风险。
3. 保护民众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可以确保他们在工作时间以外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进一步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4. 塑造良好形象:加强监督可以提高检察机关的形象和信誉度,树立检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支持。
5. 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八小时以外”监督,可以促使检察干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自律能力,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十分重要,不仅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也有助于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 (2)精选2篇(二)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可以有效提高检察干警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工作之外更加关注案件进展和业务情况,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司法公正。
2. 预防和打击腐败现象:加强对检察干警的“八小时以外”监督,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过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一些腐败问题,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3. 保障司法权威:加强对检察干警的“八小时以外”监督,有助于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只有检察干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更加坚定。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摘要:一、引言1.领导干部的重要性2.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必要性二、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定义和目的1.定义2.目的三、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内容1.工作时间以外的行为监督2.私人生活的监督四、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实施1.监管部门的职责2.监督方法和手段五、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优势1.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2.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六、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挑战与应对1.面临的挑战2.应对策略七、总结正文:一、引言领导干部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在8 小时之外,可能会出现一些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如违规兼职、参与赌博、接受贿赂等。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他们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
二、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定义和目的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是指在领导干部的工作时间之外,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
目的是确保领导干部在8 小时之外也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内容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作时间以外的行为监督,如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的活动、社交圈等;二是私人生活的监督,如家庭生活、个人品行等。
四、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实施为了确保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有效实施,监管部门需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8 小时之外活动的了解和掌握;二是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三是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同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互联网等,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五、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优势8 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使他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此外,该制度还有助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纯洁领导干部队伍,增强党和人民的信任。
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
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第一篇: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检察干警工作之外的社会活动空间在不断扩大,活动方式和内容也日趋多样化。
一些社会上的不法之徒抓住“八小时外”的时机,腐蚀拉拢检察干警;而我们的部分检察干警也在工作之余放松了自我的约束,没能挡住诱惑,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八小时外”腐败。
近年来,极少数检察干警在“八小时外”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被查处的案例经常见诸于报端,其中不乏天津市检察院前检察长李宝金这样的高级检察干部,尤其是“双面人”(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道貌岸然,八小时外五毒俱全)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的腐败本质上是对检察权的违规操作和非法延伸,不但有损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更有损于法律和检察机关的威信和公信力,危害极大,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政治问题。
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结构的各种要素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尤为紧迫和必要。
一、检察干警“八小时外”腐败的概念及主要表现一个人的活动环境和范围,通常可以划分为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三大块。
工作圈是以固定职业为纽带、以工作联系单位和个人为交往对象的社会生活范围;八小时外则包括生活圈和社交圈,是工作时间以外在家庭、社会与家人、外界交往的社会生活范围。
生活圈以血缘、家庭关系为纽带,以亲属朋友为交往对象;社交圈则是以与外界的某种契合点为纽带,以价值取向、生活态度相同或相似的客体为交往对象。
“八小时外”腐败指的就是在“生活圈”、“社交圈”发生的腐败行为。
具体表现有:一是行贿受贿,搞权钱交易,获取非法利益,放纵犯罪。
有的接受当事人贿赂,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本应批捕、起诉的案件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帮助犯罪分子逃脱打击。
有的是将数罪认定为一罪,重罪认定为轻罪,不具备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具有从轻、减轻情节,使犯罪分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引言在现代社会中,领导干部的作用至关重要。
他们承担着领导和管理组织的责任,对于促进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领导干部的行为也需要受到监督,以确保他们的权力不被滥用、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保障他们在工作之外的行为符合道德和职业要求。
为何需要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1.政务透明度:领导干部在工作之外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公共资源的利用和权力的滥用。
建立监督制度可以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公众的期望和利益。
2.避免腐败:领导干部如果没有适当的监督,可能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监督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3.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干部的行为对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
监督制度可以防止他们在工作之外从事违法活动,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措施1. 法律法规的规定•领导干部的行为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组织的规章制度。
•对于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确保领导干部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约和制裁。
2. 公示制度•领导干部的工作之外的收入、财产和投资等信息应向公众公示,以增加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相关信息公示应及时、准确,并对公众进行解释和回应。
3. 审计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工作之外行为的审计制度,对其收入和财产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其来源合法、合规。
•审计结果应向公众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 职业道德要求•领导干部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不道德的活动。
•建立职业道德评估机制,对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估和监督。
5. 举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工作之外行为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对于举报行为,应建立保护机制,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的意义和影响1.提高政府透明度:通过建立监督制度,可以增加政府的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
2.减少腐败行为:监督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减少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新】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如何进行监督的思考(最新)
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如何进行监督的思考(最新)随着生活方式逐渐多元化,社会各种价值观相互冲击,党员领导干部面对的选择和诱惑越来越多。
从近几年查处的相当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仍然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有效监督,已成为当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
一、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的必要性(一)是防止公权力被“私利化”的必然要求。
公权力在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的同时,也具有其内在局限性和易私利化特质。
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手上都有一定的公权力,是公权力的掌控者和行使者,不加强监督极易被私利化。
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而加强权力的监督是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关键。
“八小时以内”是对党员干部责任心和事业心的考验,而“八小时以外”是对党员干部品质和修养的考验,越有权力的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 越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职务和权力的“余热”。
因此,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是当前反腐形势的必然要求。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一大批大案、要案受到严肃查处,一批省部级以上高官相继落马。
从查处的这些腐败案子来看,无论是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还是生活作风案件,其违纪行为的发生时,绝大多数是在“八小时以外” ,表明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越来越成为廉政监督的“弱点”和“盲点”。
除了机制、体制方面的原因外,与“八小时以外”的自律不严、他律不到不无关系。
党员领导干部在上班时间有单位制度约束、工作缠身,无暇顾及腐败,八小时外就放松、放纵自己,不去学习思考,而忙于应酬,灯红酒绿中不知不觉就走入违纪违法之路。
(三)是加强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生活,但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都事关党和国家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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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作者:张国献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2010年第02期
摘要: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是新形势下拓展监督领域,完善监督机制的新课题,该文从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修养的必要措施、全面考察领导干部的依据四个方面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
关键词:监督党风建设反腐倡廉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方针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深化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首先,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反腐倡廉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指出:“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应该看到,中央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大案、要案得到严肃查处,一批省部级高官的相继落马,对贪污腐败起到了有力的震慑。
但在此高压态势下,依然出现了“前腐后继”的现象。
这些除了机制、体制方面的原因外,与“八小时以外”的自律不严,他律不到不无关系。
从查处的案件中也可以看到,无论是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还是生活作风案件,其违纪行为的发生时,绝大多数是在八小时以外。
尤其是节假日,或领导干部出差、生病、提升、调动以及家中操办红白喜事的时候,更是违纪案件的高发期。
其发生地也多半是在领导干部的家中,或出差地、宾馆、饭店等地方。
因此说,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全面、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
其次,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2005年1月,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
《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监督包括“八小时以内”监督和“八小时以外”监督,只有“两个监督”都到位了,才能真正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
对此,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也要注意。
第三,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是提高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必要措施。
“不修其身,虽君子而为小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无论他“八小时以内”工作能力和水平如何高,如果“八小时以外”不注意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也会变成品格低下的人。
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联系日
益频繁,活动空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面临着“市场考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桃色陷阱”等充斥在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不断冲击着领导干部的道德底线。
在诱惑面前,个别领导干部置党性原则于不顾,热衷于“拜把子”、“认干亲”、“傍大款”,甚至拿原则作交易,严重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的形象。
据有关资料显示,领导干部作风腐化案件在所查处的案件中,高居第二位,仅次于贪污受贿案,并且呈逐年递增的态势。
而贪污受贿案件当事人又往往伴有生活腐化,加上这个因素,比例就更高了。
这一现象,已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
2006年,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而落马,显现出中央将领导干部生活圈纳入反腐视野的迹象。
因此说,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密切关注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对端正党风,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的良好形象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是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的必要措施。
第四,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全面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任何一个人都有其“两面性”,做为一名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有些权力,尤其是领导干部,更是掌握着相当的实权。
如果不能做到洁身自好,其灰暗的另一面就会凸显。
在现实当中,领导干部权威并非仅限于“八小时以内”,往往会在“八小时以外”发生作用,甚至影响面更大。
特别是“同学会”、“老乡会”等社交圈,大打亲情牌。
同时,在这个圈内的位置往往是与职位的高低、权利的大小相联系的。
稍有不慎,很容易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所谓的“亲情”,大搞不正之风,甚至进行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所以说,如果对“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和空间疏于管理的话,一些意志薄弱的人就有可能产生违纪甚至犯罪,事实也一再证明了这点。
因此,要真正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做到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就要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进行有效监督,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以及从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监督盲区,为组织上准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科学的依据。
“八小时以内”重在考其“能”和“绩”,“八小时以外”则重在察其“德”和“廉”。
在全方位的监督和考察中,那些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八小时以内”一个样、“八小时以外”又一个样的“两面人”在这种考察中必然会露馅,从而避免“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
当然,由于“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主要表现环境,其腐败形式具有生活化的特征,有一定的特性,如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公车私用和公款旅游、染赌近黄、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钱敛财,甚至乱搞两性关系等等。
加之许多人的思想当中存在着“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无用论”、“冲突论”、“影响论”等模糊认识,加大了其工作难度。
但是,作为新形势下拓展监督领域,完善监督机制的新课题,只要各级党组织切实提高认识,以“八小时以内监督”为基础,在完善“八小时以外”机制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新载体,注重发挥社区、家庭和舆论多种监督主体作用,就一定能够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