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华北理工大学15-16春重修班及自修通知
2015-2016学年春季重修班及自修重考通知根据我校学生不及格情况、校区及本学期课程设置情况,现将本学期重修班及学生自修重考安排通知如下:一、重修班安排1、重修班开设课程清单:本学期将针对不及格人数较多的课程开设重修班,相应校区的学生可直接参加重修班进行修读,课程清单见下表。
具体课程上课时间安排第五周周五(4月1日):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重修班课程一览表序号开课学院课程号课程名开课校区预计开设课堂数1 机械学院H03010 工程图学主校区 12 机械学院H03201 工程材料主校区 13 化工学院H04001 普通化学大学道 24 建工学院H05001 工程制图A-1 大学道 15 建工学院H05003 材料力学A 大学道 16 建工学院H05022 建筑力学A主校区 17 电气学院H11009 电路-1 主校区 18 电气学院H11302 自动控制原理主校区 19 理学院H19001 高等数学A-1 大学道 110 理学院H19001 高等数学A-1 主校区 111 理学院H19002 高等数学A-2 主校区 112 理学院H19003 高等数学B-1 建设路 113 理学院H19007 高等数学D 建设路 114 理学院H19013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主校区 115 理学院H19018 大学物理A-2 主校区 116 理学院H19022 大学物理B-2 大学道 117 理学院H19022 大学物理B-2 主校区 118 理学院H19037 软件设计基础VB 主校区 119 外语学院H20001 大学英语-1 建设路 120 外语学院H20003 大学英语-3 主校区 12、重修班重修程序:(1)重修班的课程,学生本人不用选课,教务处统一将未通过课程的所有学生名单统一置入重修班,学生于第五周周五(4月1日)可在课表中查询具体的上课时间地点,并按要求进行修读。
(2)如果成绩未通过但重修班中没有名单或者不能修读但重修班仍有名单的学生,需要填写《华北理工大学学生重修班、自修重考申请表》(见附件)申请添加或删除重修班课程,并于第六周周四(4月7日)前统一交学院教学办,教学办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科。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成绩警示及重修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成绩警示及课程重修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成绩警示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各学院应按学期及时向获得有效学分少于总学分的60%的学生下发《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成绩警示告知单》,对于之前已获“成绩警示”并且再次出现一个学期获得有效学分少于总学分的60%的学生,应予下达《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退学警示告知单》。
告知单模板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二、关于毕业班学生重修2014级毕业班学生本次重修是最后一次重修考试,各院部要为毕业班学生所有不及格课程(含实用英语、计算机基础等以证代考的课程)按排重修,并通知到学生本人。
本次重修结束后学分仍未达到毕业资格要求的学生将不得正常毕业。
所有公共课程重修时间统一为3月20-4月2日进行。
三、关于2015级、2016级学生1.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2.因故参加缓考后不及格的学生。
3.凡擅自旷考、作弊者,不予重修,对确有认错表现者,经所在学院批准,可给予一次重修机会。
4.实行以证代考的课程(实用英语、计算机基础等)直接参加省水平考试,不参加重修学习。
四、课程重修的办理程序教务处公布不及格课程名单(通知学生上网查询本人成绩,若有疑问请与教务科汪老师联系),各开课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不及格课程名单确定本学期开设重修课程计划,重修学生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报名,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报名结束后,各开课部门公布重修名单、重修课程开课计划,组织重修班教学。
注:公共必修课重修由学生直接将报名表交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交公共课开课部门组织重修学习。
五、课程重修的方式及学时原则上要求重修采取单设重修班的方式进行,学时规定如下:(1)凡重修人数在1-10人的重修课时不得超过该课程的正常学时的1/4,且不超过4学时。
关于做好2015-2016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2016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各系:2015-2016年第二学期的课程重修工作即将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修方式: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本学期继续组织课程重修。
凡同一门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达30人以上的,由学院组织开设重修班。
凡重修人数未达学院组班要求的,应随低年级跟班重修,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需到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填写《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冲突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准予不随堂听课。
二、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要求对组班重修学生的学习,在考勤、作业布置和批改、答疑、成绩评定等方面与其它正常课程学习要求相同。
组班重修课程考试在组班重修课程结束后单独进行考试,跟班重修课程考试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如通过则以实际成绩记载,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和绩点;如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及格及以上成绩均按“60”分记载。
三、重修报名方式及缴费方式2015-2016年第二学期可予重修的课程在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为12月1日09:00至12月8日16:00,网上缴费开放时间为12月1日09:00至12月8日16:00,各系应及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上网报名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后根据提示进入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完成在线支付重修学分学费(按160元/学分计核),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重修报名成功。
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重修报名缴费情况及时反馈至学生处,12月15日再开放一天网上报名,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15年12月15日08:30至16:00)报名,报名后根据提示进入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完成在线支付重修学分学费(按160元/学分计核),报名的学生网上缴费开放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08:30至16:00,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重修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上报的数据确定组班课程,并于2016年1月8日前在教务处主页公布组班重修课程信息,发出教师授课任务通知书。
教务通字[2011]第35号关于学生课程重修的通知
经贸学院教务处 [2011]第35号关于组织学生课程重修的通知各系: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组织学生进行课程重修,为保证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资格凡我院学生均有报名资格,包括在读的学生、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已经结业但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取得学位资格的学生。
二、重修分类1.不及格重修期末考试不及格,需要达到毕业要求而进行的重修。
2.绩点重修期末考试已经及格,需要达到学位要求而进行的重修。
三、时间安排1.重修报名第四周周四至周日。
2.重修安排第五周-第七周。
3.重修授课第八周至第十七周。
四、报名程序1.不及格重修报名本学期不及格重修除选修课程外一律采用网络报名。
具体报名程序详见附件1(电子模版见教育教学网站下载区)。
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咨询教务处。
其中自学重修(跟班免听)的需要另填写单子模板见附件2(其中包括绩点重修和选修课程的自学重修学生)。
2.绩点重修与选修课程重修报名本学期绩点重修和选修课程的报名仍采用手工报名,模板见附件2(电子模版见教育教学网站下载区)。
3.体育课程重修报名在校生体育课程重修与体育课外活动重修由各系依据名单(附件3)统一手动报名。
重修安排见附件4。
五、报名要求1.前期准备报名前学生必须学习《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程重修管理规定》到教育教学平台进行课程查询,选择可以跟班重修的班级信息。
选择时必须注意重修的时间段不可与正在学习课程的时间段相冲突,否则重修报名无效,并该生下一学期不允许参加课程重修。
2.报名原则(1)报名跟读的课程信息必须与原课程信息一致,否则成绩无效。
(2)如果没有可选择的跟读班级则学生必须选择上课时间为“冲突课”的时间段报名,各系依据学生报名数据统一组织,满足20人以上的可以组班重修。
不足20人则本学期不予开班。
(3)对于计算机类既有实践又有理论的课程在报名时,需要同时选择一个理论时间段和一个实践课程时间段而且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教师必须为同一教师,如若不按要求报名则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天津财经大学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及选修选课安排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及选修选课安排一、重修报名1、本学期我校重修工作采取通过青果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非毕业班同学(13-15级)需在3月9日(周三)12:00至3月15日(周二)16:00通过登录教务系统选择“学生成绩”选项下的“重修报名”来确认本学期修读的重修课程。
未在有效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重修报名的同学会被系统判定为放弃参加本学期重修课程的学习,本学期教务处将无法再为其安排重修课程。
(注意:1.“重修报名”中列选的课程为该生本学期能够可以选择重修的课程,不包含未开设课程。
2.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学生仅有一次重修机会,故以往学期重修未通过的课程不允许再次报名重修。
3.12级毕业班同学不需网上确认,请等待教务处后续通知。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登录新版教务系统(学生入口)</jwweb/>登录教务系统首页“学生成绩”选项下的“重修报名”,如图所示:页面右侧将列式本人未通过课程中本学期可以报名参加重修的课程,学生自主选择需要报名的重修课程,在该行最后点击“申请”确认报名,此时选择报名课程所在行的“状态”一栏会出现“已受理”,表示该课程报名成功,如图所示:2、学生报名成功后于3月18日(周五)12:00再次登录系统在“教学安排”下“教学安排表”中查询报名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以及地点。
3.重修课程自教学周第4周开始上课。
二、全校选修课工作安排(选修课选课网站与重修报名网站网址不同)1、本学期的全校选修课安排在周六3、4教学单元授课,请同学们到“信息查询”网址查询全校选修课的试听课表;2、试听课表只适用于教学第一周与第二周。
3.同学们要在两周试听结束后上网正式选课,教务处根据选课结果确定全校选修课课表,该课表适用于教学第三周至学期末;选择网络课程的同学注意:网络课程于第四周周五登录/开始网课学习,并于第12周周五(5月20日)上午10:00之前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作业提交,第13周周二上午9:00开始到周五上午10:00结束(5月24日-27必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一、选课管理总则1.本次选课按年级分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第一阶段:面向对象:所属年级为2013级及以后入学各年级学生。
选课类别:跟班重修课程。
时间安排:2016年10月31 日9:00- 11月1 日9:00。
第二阶段:面向对象:所属年级为2013级及以后入学各年级学生。
选课类别:自学重修课程。
时间安排:2016年11月2 日9:00- 11月6日17:00。
第三阶段:面向对象:所属年级为2012级及以前入学各年级学生。
选课类别:跟班重修课程。
时间安排:2016年11 月8 日9:00- 11月9 日9:00。
第四阶段:面向对象:所属年级为2012级及以前入学各年级学生。
选课类别:自学重修课程。
时间安排:2016年11月9日17:00-11月10日17:00。
2.不同年级和不同类型的选课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选课阶段中的时间安排进行,逾期无法办理。
3.所属年级为2013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每门课程重修最高次数限定为2次,同学一定要慎重报名,珍惜重修机会。
对于附件2-新旧课程号课程替代汇总表(本一本三)中所列出的可替代课程,重修替代课程(号)或者被替代课程(号)均计入同一门课程的重修次数,第三次及以后重修的报名数据均认定为报名无效,不予记录和认定成绩。
4.不允许跨校区和跨类别(统招生和城市学院学生之间)选课。
5.课序号为500、501、503及504的课程,是专门针对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学生开设的课程,其他学生不允许选择此类课程,否则,选课结果无效。
6.选课模式: 本轮选课采取直选式:先选先得,课余量递减,直到课余量为0学生就不能再选了。
7.选课的课程由课程号+课序号组成,课序号代表同一门课不同的课堂,例如数据库应用技术的【课程号】为0806034220,有10个课堂,则【课序号】分别为“01”、“02”……“10”,分别由不同的教师、不一定相同的时间上,所以建议同学在选课时,特别是跟班重修选课时一定要注意所选课程的【课程号】和【课序号】。
学生课程重修的暂行规定123号(试行)
西建华[2012]123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学生课程重修的暂行规定
(试行)
为加强学生课程重修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本科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允许学生自愿申请课程重修,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学生课程重修暂行规定:
一、上一学年教学计划内课程考核(含补缓考)不及格门次在3门(含3门)以下的学生,可以申请重修未通过课程,但原则上一学期内所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12个学分。
二、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未通过者,必须重修。
三、转专业或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修读其它年级的课程,必须到教学管理部办理相关重修手续。
四、凡是违纪、缺考及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时数的1∕3(含1∕3)者,不准参加课程补考,必须重修。
五、凡是学院举办辅修班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安排重修。
六、每门课程只允许重修一次,原则上随下一年级进行(2010级、2011级学生可跨年级重修)。
无故不参加重修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不再予以安排。
七、符合课程重修的学生,在该课程开课前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辅导员签字确认,携带相关证明到教学管理部办理手续,根据学院安排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对于随意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成绩视为无效。
八、本规定自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九、本暂行规定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学校学生重修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重修管理规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适应高校发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及格课程不再组织毕业前补考,改用学年重修,学生须在每一个学期后,对经过期初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进行重新修读,并跟下一年级学生一起就读。
现为做好重修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重修对象在校学生。
二、课程重新选择的范围1.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A类)和限定选修课程(B 类),经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2.必修的实践环节(C类)(含独立设置实验)成绩不及格者;3.考试旷考、违纪、作弊者;4.缓考不及格者;5.课程合格,但自愿参加重修者。
三、重修课程选择1.课程重新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原开课时间的下一学年对应学期内进行。
学生毕业的最后一学期申请重新学习可不受对应学期的限制。
2.同一课程重新学习人数达到15人以上(含15人)时可单—1—独组班。
重新组班上课的,教师课时量按照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规定的教师工作量计算;人数不足15人原则上不组班,安排跟班(跟下一年级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重新学习;若下一年级无相同课程又不能开班,或因培养方案变更而不再开设时,可采取学生自学、教师辅导、答疑等方式进行重新学习。
3.组班重新学习的上课时数原则上为原时数的50%,组班重新学习安排课余时间上课;跟班重新学习的,根据相关课程表安排学习;安排辅导的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在老师的辅导下进行学习,召集组织工作由辅导教师负责。
4.学生因重新学习而发生碰课,允许申请课程间断性听课,但听课的时数不应少于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并应完成全部的作业,方可参加考试;实践课程不得采取间断性听课的方式;每学期间断性听课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5.组班、跟班或个别辅导的重新学习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组织人员根据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进行试卷命题和改卷。
跟班重新学习的课程考试与听课所在班级考试一起进行。
6.重新学习课程与其它所学课程在考试安排上发生冲突,学生所在学院、开课学院应尽量进行协调,若确实无法调整,学生应先参加其他所学课程的正常考试,重新学习课程申请缓考,考试时间和下一学期的期初补考同时进行。
关于2015届毕业生重修课程提前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学生)
关于2015届毕业生重修课程提前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各毕业班学生:
为了保证 2015 届毕业班学生能按时、顺利离校,现将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提前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请相关学生5月4日~5月15日(第10周周一~第11周周五)到各开课单位报名申请(专业课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基础课到行政楼530),申请时学生需在重修课程提前考核报名表的相关课程本人姓名后签名,不允许代签,凡不签名者视作不申请提前考核。
学生若申请了提前考核,不能再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
考试课程安排在5月25日—5月29日(第13周)进行,考查课程、实践性环节、体育等含毕业班学生的课程考核,由开课单位、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请学生主动跟任课联系。
船建学院报名地点:船海土木楼350
机械学院报名地点:船海土木楼408
电信学院报名地点:经管数理信息楼A228
商学院报名地点:经管信息楼A530
材料学院报名地点:材料化工楼318
附:2014/15第二学期毕业班学生需要申请重修课程提前考核名单
教学工作部
2015-4-29。
《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矿大银院发…2013‟86号印发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基础课部、思政课部、博雅教育部、各系,机关各部,后勤集团:为严格执行学分制实施办法,特制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现印发执行。
此通知。
附件:1.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2.学院重修申请表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2013年7月9日报:学院董事会,院领导承办单位:教学工作部党政工作部印发存档2份(共印25份)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第一条课程重修是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下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重修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修对象1、经过补考后,成绩仍不及格的;2、独立开设的必修实验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不及格的;3、旷考和考试违纪的;4、不能按期毕业的或未取得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
第三条重修方式学生重修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
当前学期有相同的开班课程,并且与正常上课不冲突、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申请跟班重修。
在校生重修一般应在下一学年内完成。
已毕业的学生课程重修须在取得毕业证后一年内完成。
学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五门(毕业生除外)。
第四条教学要求参加重修的学生与所跟班级其他学生一起参加正常教学与考勤,任课教师对重修学生应严格按课程教学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成绩考核1、重修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学单位具体落实,原则上均应在学院考试周内组织重修考试。
2、若重修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发生时间冲突,可申请重修缓考。
3、没有取得重修资格的学生不得进入课堂修读课程和参加重修课程考核,否则,考核成绩无效。
4、重修考核按实际成绩记载,计算取得相应的课程绩点。
在校生重修不及格者可参加毕业前学校统一组织的清考。
6、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课程成绩登记表”(备注内注明重修),在考试结束三天内交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录入教务系统,将登记表原件存档,复印件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016级学生(含往届生)公共必修课程重修考试的通知
2016级学生(含往届生)公共必修课程重修考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前期“关于开展2016级学生(含往届生)必修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重修考试安排在4月13-14日。
现将公共必修课程重修考试的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请相关课程归口系院部根据以上安排准备试卷、签到成绩表,安排好监考教师等,需要统一印刷的在4月8日前到教务处文印室印刷。
请学生所在系院将具体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并且提醒学生参加考试的时候务必带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迟到2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参加体育、
体质测试重修考试的学生需要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关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本学期网上重修报名工作已开始,参加重修学习的学生必须登录个人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网上跟班报名,若学生未在网上跟班报名,将无法参加本学期的重修学习。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重修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9时至2月27日9时二、重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1、登录路径:学生进入我校主页,从页面的左下方“快速链接”栏中的“综合教务”进入“新教务管理系统”,重修学生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2、重修选课:网上选课→重修选课→查询课程选中需重修课程,点击“跟班重修选课”后(选报重修课程一定为本学期所开课课程,否则将无法报名),将弹出本学期可选课程窗口,点击要选的课程即可。
重修选课成功后,将显示以下界面重修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月27日—28日携带学生证或者一卡通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学生所在学院办理重修听课证。
三、其他事宜1.2015级报名重修学生,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重修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划扣学费的银行卡上,学校将批量划扣重修费用,请重修学生及时查询重修费用划扣情况,若未划扣成功,重修学生本人需到钟楼交费大厅刷卡交费。
2. 学生只能重修本学期所开设课程,无特殊情况应为各学年秋季学期的课程。
3.重修选课原则上选本学院低年级所开课程,不要跨学院选课。
4.计算机类及艺术类通识平台选修课及2014,2015级选修课程的重修,重修学生也必须在网上选课,原则上选本学院的课程。
5.重修选课结束后,重修学生及时查询重修选课情况,按时跟班上课。
6.学生应携带重修证跟网上选定的班级参加重修,因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不能跟班上课者,学生写免听申请,经任课老师签字批准后,可以免听部分或全部课程。
但应参加平时考核。
7.需补修课程及由于教学计划变更、课号变更无法网上重修选课的学生,应在重修选课时间内到学院教学办办理相关手续,各学院教学办汇总后于2月27号将电子版发送教务科(汇总表见附件一)。
关于做好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doc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历届因课程成绩不合格未能毕业的学生,凡满足《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中重修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课程重修,未申请重修仅完成网上选课的同学不得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重修方式(一)跟班重修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内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需要重修的学生可以在网上选课后跟班重修,所选课程不能与本人课表中已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
跟班重修的学生,参加课程结束后的统一考试,不提前组织单独考试。
(二)自学重修因课表时间冲突等客观原因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可申请自学重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不跟班听课,只随班参加课程考试。
(三)编班重修1. 对于部分课程不及格人数达到开班要求的,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可单独开设重修班,并由开课学院报送编班重修计划。
2. 本学期未开设课程原则上不接受学生重修申请,若有特殊情况,请相关学院提前报送重修计划到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无备案的学生重修成绩一律无效。
以上编班重修计划表(样表见附件1)由开课学院于第3周周二(3月8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OA站内信,王俊信箱。
二、申请办法及时间安排(一)本人申请需要重修的学生于第3周周一(3月7日)前在学院教务办报名,并填写《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报学院审批。
(二)学院审批学院于第3周周二(3月8日)前对学生重修资格进行审核。
在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但因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只在第七或第八学期给予一次重修机会。
各学院应认真审核申请课程提分重修的学生,充分考虑教学资源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进行网上重修选课。
(三)网上选课1. 选课时间:第3周周四至周六(3月10日10:00至12日23:00)2. 网上操作步骤:进入“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网上选课→重修选课→通过下拉框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出现本学期该课程所有教学班,在其中选择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不冲突的教学班,点击“选定”,教学班容量已满则不能选课,同时勾上课程重修标记。
西安工程大学15-16(二)临潼重修上课安排ZT
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院年级总学时周学时起止周次机电工程学院2015纺织与材料学院2015管理学院2015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5电子信息学院2015计算机科学学院2015理学院2015纺织与材料学院2015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2015管理学院2015机电工程学院2015电子信息学院2014计算机科学学院2014理学院2014纺织与材料学院2014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201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4电子信息学院2014纺织与材料学院2014管理学院201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4机电工程学院2014电子信息学院2014计算机科学学院2014管理学院2014计算机科学学院2014081115数学分析(A)Ⅲ理学院20142486-8082201理论力学(A)机电工程学院20142486-8纺织与材料学院201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临潼校区重修6-84126-92486-83286-96-94161246-81646-94161646-9线性代数(B)概率论与数理统计(C)081118高等数学(A)Ⅰ工程力学(B)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C)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高等数学(B)Ⅰ线性代数(A)0811110811040811050811070811090811100822046-9416工程力学(B)082204上课时间授课教师授课地点周六上午8:10-11:50周日上午8:10-11:50 李莉D-292周六上午8:10-11:50周日上午8:10-11:50王玲B-133区重修上课安排D-2108D-2112B-133D-288周六上午8:10-11:50周日上午8:10-11:50D-2110周六上午8:10-11:50周日上午8:10-11:50李萍贾悦利丁小丽李冬艳D-286韩福娥成涛牟全武成立花D-282D-284周六下午14:00-17:30周六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8:10-11:50周六下午14:00-17:30D-2108周日上午8:10-11:50张娟娟D-2108韩福娥周六上午8:10-11:50。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运行安排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运行安排调整的通知校属各教学单位:2016年1月8日校长办公会决定,2015年寒假景华校区不再搬迁,现对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做出调整。
请各单位根据调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学生教学校区安排1.西苑校区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原计划增加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护理学院3个学院2012级、2013级以及法医学院2013级普通本科生,现撤回景华校区。
调整后西苑校区安排机电工程学院、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农业工程学院、软件学院4个学院的全部学生。
另外安排法医学院、护理学院2011级和医学院2011级部分普通本科生,法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和医学院2014级、2015级的普通本科生以及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和护理学院专升本学生。
2.开元校区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原计划增加法医学院2011级、2012级普通本科生,现法医学院2011级普通本科生撤回西苑校区,法医学院2012级普通本科生撤回景华校区。
调整后开元校区安排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化工与制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工程学院、国—1—际教育学院18个学院的全部学生。
3.景华校区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原计划搬空。
调整后景华校区安排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法医学院、护理学院4个学院2012级、2013级普通本科生。
4.周山校区(保持不变)周山校区安排动物科技学院、农学院、林学院3个学院的全部学生,以及医学院2011级部分普通本科生。
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关键时间点教学运行安排(保持不变)—2—教务处二O一六年一月十三日—3—。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毕业年级学生往届生重修考试安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毕业年级学生、往届生重修考试安排通知2016.6.3为确保按预期完成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的教学任务,使学生顺利毕业离校,学院定于6月13日至6月17日(教学周第15周)进行毕业年级学生的重修考试。
具体安排见下表。
说明:1.以上表内的课程,如果毕业年级学生错过本次考试而参加低年级的期末考试,将错过2012级毕业生毕业信息电子注册时间。
2.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只安排一次。
如果参加本次考试且成绩仍不合格,不得参加低年级的期末考试,学生离校时办理结业手续。
3.其他课程,毕业年级学生参加低年级的期末考试(见学院2015-2016学年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近期公布)。
4.其他实验课程以及专业选修课程的考试,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来进行,学院不再单独下发通知(除任课教师委托学院教务办公室需要在学院主页上发布的课程之外)。
5.毕业年级学生(通过再修的学生除外)和往届结业学生均可参加本次考试;毕业年级通过再修的学生只能参加本学期低年级的期末考试;其它年级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6.按校发〔2005〕168号《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学生在校最长年限为规定学制基础上延长两年;即四年制的最长年限为六年,五年制的最长年限为七年。
学生结业后,要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回学校参加未通过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
毕业年级学生和往届结业生,请不要错过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考试时间年级考试课名考试地点6月13日周一9:00-11:302012级、往届结业生操作系统逸4096月14日周二9:00-11:302012级、往届结业生计算机系统结构逸4096月15日周三9:00-11:302012级、往届结业生编译原理与实现逸10阶6月15日周三9:00-11:302012级、往届结业生编译技术逸10阶6月16日周四9:00-11:302012级、往届结业生离散数学Ⅰ逸4132012级、往届结业生组合数学逸4136月17日周五9:00-11:302012级、往届结业生数字逻辑电路逸4092012级、往届结业生微型计算机技术及应用逸4092012级、往届结业生信息安全数学基础逸4092012级、往届结业生网络协议分析与故障诊断技术实验逸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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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决定继续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重修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面向对象
1.重修面向对象为全校各级各类学生。
2.学生修读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此次重修:(1)经学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在课程考核中被认定考试违纪、作弊以及考试旷考者;
(3)取消课程考试资格者。
3.课程考核已通过者不允许再次重修。
二、重修方式
(一)重修方式有如下三种,以跟班重修及单组班重修为主:
1.跟班重修。
学生申请随低年级所开课程插班重修。
2.单独组班重修。
根据需要,针对部分课程,教务管理部门提前在教务系统设置单独组班重修,学生可选择单独组班重修。
上课时间安排下午或周末。
3.自学重修(跟班或跟单组班)。
确因重修课程与自己的正常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而不能参加课程的教学过程学习的,学生可申请自学重修(实验类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课程除外),仅需参加期末考试。
(二)校本部体育课重修选课方式
1.校本部学院,包含学院为管理学院、信息学院、自动化学院、机电学院、旅游学院、广告学院、特教学院。
学生体育课重修不进行网上选课,学生需填写《北京联合大学学生体育课重修申请表》(附件3),到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二层)祖老师(64900990)处报名重修。
选课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3月23日。
2.其他学院,体育课在系统里正常选课或按照本学院的通知要求进行选课。
三、相关要求
1.为保证学习效果,节约学校教学资源,学生报名时请慎重选择参加重修课程的门数,原则上每学期选择2门,最多不超过3门。
2.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跨校区报名参加课程重修,特殊情况需跨校区重修选课的,需报校教务处处理。
3.重修课程不设学期初补考,原则上不予办理缓考。
4.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同时间同试卷同标准评定成绩。
5.重修课程考核成绩构成:
1)跟班重修的课程考核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
构成比例与正常课程相同;
2)单独组班的课程考核成绩构成比例由开课部门确定,不做统一要
求,同开课方案一起交一份开课说明留教务处备案。
3)自学重修的课程考核仅由期末考核成绩构成,教师录入成绩时,
将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均按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即可。
6.重修课程考试的成绩记入重修成绩栏,按实际成绩记载,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7.按教学班打印课程成绩单,由开课单位存档。
四、具体操作流程
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选课报名。
本次选课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时间及内容:
第一阶段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3月23日,面向选择跟班及单组班重修的学生;第二阶段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30日,面向选择自学重修的学生(即使上课时间冲突也可以选择)。
逾期未参加选课的同学,将不予以补选。
2.注意事项:
(1)使用IE浏览器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操作;
(2)第一阶段学生选课名额主要根据教室容量进行限制;第一阶段系统会自动判断学生上课时间是否冲突,冲突的将不允许选择;学生若因
上课时间冲突可选择单独组班重修(若系统有预设)或在第二阶段选择自学重修;
(3)对于第二阶段报名参加单独组班重修的学生,基础部、外语部、社科部的课程单组班设置为一门课程两个单组班级,一个为跟班上课班级,有平时成绩;一个为自学单组班,参加期末考试班级。
(4)报名成功的重修课程会在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生个人课表中显示,学生可于选课结束后进行相关查询并按时上课,于考试周前进行相关查询并按时参加期末考试;
(5)对于选择跟班或跟单组班自学重修的学生,需填写《北京联合大学学生课程自学重修申请表》(附件2),于3月24日-4月1日办理自学重修手续。
需要经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同意后,由开课单位、任课教师和学生本人各自留存一份,逾期不办理将被取消重修资格。
五、特别说明
1.各开课单位可依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需参加重修学生数据,提前预设单独组班重修方式,并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信息的开课方案(附件1)上报校教务处,同时交一份课程的开课说明留教务处备案。
由校教务处在系统内做好设置。
第一阶段单独组班重修报名结束后,各开课单位会同教务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决定是否开设此班,并于2016年3月24日将结果上报校教务处,教务处在系统里做将不开课程的学生选课数据删除,以便第二阶段学生查看自己第一阶段选课是否成功,若报名单独组班的课程没有开设,学生须进行跟班自学重修选课。
2.各开课单位在安排正常课程考试时,必须将参加本课程重修考试的学生人数统计在内,同时按年级错开考试时间,避免重修学生与其正常主修课程在考试时间上的冲突。
个别学生确因考试安排冲突原因,应先参加正常主修课程的考试,同时到重修课程开课单位备案并办理缓考手续,可参加重修课程的学期初补考。
3.非体优班、实验班同学在选择重修课程时请尽量避免选择以下实验班级及体优班级课程:管理实验班1501B、旅游实验班1501B、信息实验班1501B、管理体优班1501B、管理实验班1401B、旅游实验班1401B、信息实验班1401B、管理体优班1401B、管理金融1301B(实验班)、管理工
商1304B(体优班)、信息软件1301B(实验班)、旅游旅管1301B(实验班)。
4.第一周补考成绩录入完成后,本学期学籍处理后异动至低年级的学生无需选课,由各学院教务部门负责置课,具体相关规定以学籍科发的学期初学籍处理通知为准。
5.因教室座位资源有限,系统处理数据将采取先报先落实的原则,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
联系人:毕菁华
联系电话:64900763
E-mail:ldyx@
附件1:单独组班重修上课方案示例
附件2:北京联合大学学生课程自学重修申请表
附件3:北京联合大学学生体育课重修申请表
附表1:2015-2016-2学期应该重修课程的学生名单
北京联合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