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我国静态财产税制度的构想
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
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摘要】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增加税收公平性和降低制度成本,进一步优化财政税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在这方面,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简化税收流程、加强税收征管和加大执法力度来优化税收制度。
要注重提高税收公平性,减少税收差距,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实现税收制度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目标。
为此,建议政府在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方面,要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不断提高税收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财权与事权的合理分配,推动税收制度更加公平和有效。
【关键词】财政税收制度,完善,优化,征管,公平性,经济发展,降低成本,总结,展望,建议。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在过去几十年中得到了不断完善和调整,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财政税收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和挑战。
中国是一个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其制度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当前,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存在税制过于复杂、税负过重、税收征管不够完善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税收制度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增加税收公平性,促进经济发展,降低制度成本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1.2 问题提出当前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虽然在不断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包括税收征管不够严格、税收保障措施不够健全、税收公平性有待提高等。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这些问题给中国的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迫在眉睫。
税收征管不够严格导致税收收入流失严重。
当前存在大量的偷税漏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发展。
改革完善财产税征收政策
改革完善财产税征收政策财产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对于实现国家财政稳定和经济调控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的财产税征收政策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就如何改革完善财产税征收政策展开讨论。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财产税征收制度。
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应注重社会公平,避免对不同收入阶层的人群造成过重的负担。
当前财产税的征收对象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导致该领域的税负过重。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将财产税的征收范围扩大至其他一些领域,如股权、珍贵艺术品等,以实现财产税的公平征收。
其次,我们需要简化税收征收程序,提高征收的效率。
目前的财产税征收程序繁琐复杂,缺乏透明度,给纳税人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因此,我们应通过简化税务手续和优化税收征收系统,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的成本。
同时,我们还可以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提高税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三,我们需要加强对财产税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财产税属于高风险的税种之一,容易出现逃税问题。
因此,我们应在税收政策中加大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对逃税行为的监测和打击能力,以确保财产税的有效征收。
同时,我们还可以加强对纳税人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的税收自觉性,减少逃税行为的发生。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财产税收入的使用和管理。
财产税收入应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等公共福利。
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的财产税收入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财产税收入真正用于惠及人民群众。
综上所述,改革完善财产税征收政策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征收制度,简化税收征收程序,加强对财产税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财产税收入的使用和管理。
只有通过这些举措,才能够实现财产税的有效征收,为国家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财产税制模式改革发展思考
综合财产税制
将纳税人所有财产综合评 估后统一课税。
混合财产税制
结合分类财产税制和综合 财产税制的优点,对不同 类型和不同价值的财产分 别课税。
当前财产税制模式存在的问题
重复征税
01
分类财产税制容易导致对同一财产的重复征税。
税收公平性不足
02
综合财产税制可能忽略不同财产的实际价值差异,导致税收公
平性不足。
政策法规调整
政策法规的调整对财产税制模式 产生重要影响,需要对其进行改 革以符合新的法规要求。
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社会经济发展对财产税制模式提 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对其进行改 革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改革发展思考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通过对财产税制模式的改革发展思考,旨在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征管难度大
03
混合财产税制需要准确评估纳税人所有财产的价值,征管难度
较大。
财产税制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优化税收结构
改革财产税制可以优化税 收结构,提高税收的公平 性和效率。
促进经济发展
合理的财产税制可以促进 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经 济发展。
缩小贫富差距
通过改革财产税制,可以 更有效地调节社会财富分 配,缩小贫富差距。
05
财产税制模式改革面临的挑战 与对策建议
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预测
税收公平性问题
财产税制改革可能引发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 的税收不公平现象,导致社会矛盾加剧。
财政收入波动
改革过程中可能因政策调整导致财政收入波动, 影响政府预算平衡和财政支出安排。
制度衔接问题
财产税制改革涉及多个税种和部门的调整,需要 协调好制度衔接问题,避免出现税制混乱现象。
[论文]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一)
[论文]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一)财产课税制度是一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4年税制改革曾对我国财产课税制度作了一定程度上的完善,但相对于所得税制、商品税制来说,财产课税制度改革的步子要小得多。
目前我国财产课税制度在税种设置、税制设计、组织收入等方面有其明显的不足,因此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财产课税制度,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公平、有效、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产课税体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世界各国财产课税的发展概况及对我国的启示财产课税历史悠久,曾是各国政府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目前世界各国都已开征并着手建立一套种类齐全、功能完整、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财产课税制度。
从财产课税的实践来看,根据应税财产的形态不同可分为动态财产税和静态财产税。
动态财产税是对转移或变动中的财产课征的财产税,主要包括遗产税和赠与税。
静态财产税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拥有的财产进行课税,是财产课税的主要组成部分。
同时静态财产税依据其征收方式不同,分为综合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
综合财产税,又称为一般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的全部财产实行的综合课征。
这种财产税的应税范围较广,原则上包括纳税人所有或支配的全部财产。
实行综合财产税制度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加拿大、德国和新加坡等。
特种财产税,又称个别财产税,是对特定类型财产课征的财产税,主要包括土地税、房屋税、车辆税等。
发展中国家一般实行以土地、房屋和车辆为课税对象的特种财产税制度。
综合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虽同属财产税系,具有一定的共性,但在税制设计、征管方式、课税对象和作用侧重点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
前者课税范围较广、公平性较强、筹集的收入相对较多,但计征方法比较复杂,偷逃税问题比较突出。
后者以土地、房屋和其它特定的财产作为课税对象,课税范围相对较窄,但不宜隐匿虚报,计征方法相对简便。
发达国家由于居民的纳税意识较强,征管手段比较先进,征管制度比较严密,多选择综合财产税制度并普遍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我国财产税制的改革思路
煤矿安 全生 产的产 品与设 备 , 可 以灵 活运 用财 也 税杠杆 , 将财政 补贴重 点指 向煤 矿生 产 等具有 带
动作用 的先 导产 业 以及 有 利 于 煤 矿 安 全生 产 的
高新技 术 产 业 , 障煤 矿 安 全 生 产 项 目资 金 投 保
入 ; 府还可 以通过 选 择 税 种 、 定 课税 对 象 等 政 确 措施把 握税 负 , 调节 分 配 , 对 于 初 级 品 的利 用 或 课 以重税 或对 于煤矿 安全 生产予 以轻税 , 来体 现
可
来 支 持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 用 免税 、 税 、 速 折 采 减 加
旧、 建立 保税 区 等税 收优 惠 手段 , 大 减轻 煤 矿 大
纳税人 的负担 , 激发生 产积极 性 , 高生 产效 率 ; 提 也可 以通 过税 收惩罚 , 对于 不利 于煤 矿安 全 生产 的对象 , 采取税 收加成 、 双重 征税 、 收滞 纳金 等 征
1 征物 业 税 。重 点 是 : 是 将 现 行 房 产 .开 一 税 、 市 房 地 产 税 、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以 及 相 关 城 城 收 费合 并 为 在 房 地 产 保 有 阶 段 统 一 征 收 的 物
动会 直接影 响煤 矿企业 留存 的税后 利 润量 , 因而
税收通 常被煤 矿企 业纳入 经营 成本 之 中 , 成 为 并
整 来影 响和 引导其 经济行 为及 发展 状况 , 现对 实
于煤 矿安 全生 产的监 管作 用 。
( 田风摘 自《 财经 问题研究) 0 8年第 1期《 ) 0 2 中国煤
矿 安 全 的财 税 政 策 设 计 》 )
投 入水平 和提高 产品技 术含量 , 进科 技研 究 成 促 果 向直接 生产力 的转换 , 支持煤 矿 企业 不 断进 行
完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之我见
商 业 砌 角
完 昧 善 一 财 ~ 我 国 产 ◆ 累 税糕 制一 度 完 班 N
对于所得 税制 、商品税 制来说 ,财产课 税制度 改革 的步伐要 小得 多。 目前我 国财产课 税制度 税制设计 、税种设置、组织收入等方 面
管难度较大和税源较少等 原因 . 多发展 中国家没有开征遗产税 很
和 赠 予税 。
国外经验表 明 ,发达国家都已基本建立 了一套 多税种协调配 合、 功能健全 的财产课税制度 。 发展 中国家虽然受经济 发展 条件 、
财产课税 制度将会逐步完善 。
近年来 .财产课税制度经过若 干年 的发展 .呈现 出许 多以前 税收征管水平 等因素的制约 ,但大多已 开征 了多个财 产税税种 , 没有的特点 1 财产课税在整个税收体 系中的主体地 位不复 存在 , . 但仍是
意一 Biblioteka 有的全部财产实行的综合课 征。这种财产税的应税范围较 广 ,原 则上包括纳税人所有或 支配 的全部财产 。特种财产税又称个别财 种
税和车辆税等 。综 合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 系 .具有 一定的共性 .
从各 国财产 税 的实践上 来看 ,财产 税 的计 税依 据大体 有三
土地 面积 .市 场价值和其他 价值 ( 如账 面价值 ) 目前在市 。
一
面仍具有所得税和商品税没有的功能和特点 .它能有效的补充这两
有主导地位 .但 由于 它能起到其他 税种难 以达 到的独特调 节作 个税系的不足。如商 品税不能对不动产 .继承财产进行课征 所得 税对不使用资产和未实现的资产收益无法课税等 。因此 ,财产课
税 的地位 比较稳定 .仍然是现代税 收制度的重要 组成 部分之一 。 2 财产课税是地方政府 收入 的主要来源 .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作者:莫塔荣来源:《财会学习》2014年第04期一、被“曲解”的分税制财税改革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破题之要。
我国目前最基本的财税制度是自1994年开始实施的分税制。
分税制的核心是将所有的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央地共享税,其实质是以准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
我国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度,将增值税(75%)、所得税(60%)以及消费税这三大主体税种划归中央,而只将一些小税种归地方,从而中央掌控了大部分的财政收入。
(一)分税制的缺陷分税制实施20年来,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最近却一直饱受诟病。
很多人都将造成当前财税诸多弊端的根源归结于分税制。
大家普遍认为当前的财税体制存在以下几大缺陷:1.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中央和地方在财政收入上的比重大体为50%:50%,而支出上的比重却为20%:80%。
地方事权过多而财力不足,因而得大量依赖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造成地方“跑部钱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2.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整体无效率。
现有的研究大多认为,中央转移支付对经济的正向作用不显著,甚至存在负向拖累,缘于转移支付造成的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和带来的激励扭曲可能降低经济增长的潜力。
3.地方债务问题日趋严重,土地财政盛行。
中央财力越来越稳固,但地方特别是县乡财政日益困难,地方积累了巨额的显性债务、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
地方政府的支出越来越多地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直接推升房地产泡沫。
4.财政支出结构和税制不合理。
中央的财政支出结构近几年已逐步向民生方向倾斜,而地方的财政支出结构仍有待优化。
当前税制并不合理,地方税基并不稳固。
另外,整个税收结构抑制个人创业和企业投资。
本质上,分税制带来的上述缺陷都是由财权和事权不匹配造成的。
(二)导致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真实原因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实际上是在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和本级财政支出之间的缺口,这是确实存在的。
完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探讨
的财产税。发展 中国家大多选择 了以土地 、 为主要课税对 房屋 象的个别财产税 ,以土地面积或财产账面价值为计税依据 , 且 多采用差别 比例税率 ( 土地税多为累进税 ) 。在房地产税收体
般是 , 先建成 的房产成本低于后建成房产 的成本 , 但是受地理 位置等客观 因素 的影 响 , 两种房产 的市场价值可能相 同, 可 也 能历史成本低的房产市场价值超过历史成本高 的房产价值 。 若
系 中, 国相对更重视对房地产保有税类 的征收。如英国, 各 来
自房地产保有的不动产税 、 经营性不动产税收收入 占总税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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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 我 国财产 课 税 制 度探 讨
张 波
四 川 师 范 大 学 成 都 6 0 6 108
摘要 :文章 在 简要介 绍 国外 财 产课 税 发 展 的基 础上 . 阐述 了 当前我 国财 产课 税 制 度 存 在 的 问 题 . 出 了完善 我 国财 提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 1 财产税属 于地方税体 系 . 3
财产税制体系的建立提供实践上的经验 , 同时也可 以为国内学 者研究我 国财产税制的问题 和解决方案提供启示和借鉴 。
1 已较完备 的国家财产课税体 系 . 1 许多 国家从早期对不动产课征不同税名 的财产税 , 到现代 遗产 税和赠与税 、 净值税的普遍征收 , 逐步使 财产课税从单一
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_财政学论文完整篇.doc
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_财政学论文制度,加强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
4、有关财产课税制度的设计。
(1)完善房产税的设想。
首先改革内外有别的房产税制度,对外资征收的房地产税改为与内资统一的房产税,内外资一视同仁。
其次,扩大税基。
房产税是我国财产税制的主要税种,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虽从城市扩大到农村,但对城乡居民住宅免税。
随着住宅商品化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拥有的房产将会不断增加,应在一定条件下,对私人拥有一定数量的房产课税,扩大房产税税基,税率可适当从低。
再次,建立和完善房产估价制度。
房产估价历来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我国的房产估价刚刚起步,估价制度很不完善。
要注重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房产专门估价机构和一支富有实践经验专职估价人员,提高专门估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加强对房产评估方法的研究,逐步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房产评价方法体系,为房产税的计征提供科学的依据。
房产管理部门应密切配合税务部门,提供相关的税务资料。
最后,房产税宜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但中央政府对房产投资规模应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可在税率的制定上有中央政府确定税率幅度,各地依据本地区的情况和房屋等级最后确定税率。
这样既保证中央有一定的宏观调控权,又能体现和照顾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
(2)完善土地税的设想。
从加强对土地的取得、占用和转让等各环节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的角度出发,首先改革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全国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占有使用征收一般土地税,征税范围从城镇扩展到农村。
农村收益水平低、负担重是客观事实,但我们可以通过减少各种摊派、清理各项收费以及改革现行农业税制,在保证农民总体负担水平不变或略有下降的前提下征收一般土地税,且规定较低的税率予以照顾。
这既有利于统一我国的土地税制,又有利于规范农村收益分配关系。
税率的设计上可在现行按照土地位置标准基础上,同时采用土地用途标准,使前者起到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后者达到调节土地使用结构的目的。
试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
试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摘要:财产税是历史上最悠久的税收,是现代国家三大税收体系之一,具有其它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历史上,财产税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早期。
虽然经历了多年的变迁,但财产税依然是许多国家税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税种,这源于财产税有着其它税种所没有的优势。
本文了阐明财产税的含义及特征,并分析了目前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财产税制度改革的设想,建立我国以多种税种为主的全新的财产税体系。
关键词:财产税制度改革财产税属于直接税,它不易转嫁,也不容易隐匿,在我国税制体系中为辅助性税种,以弥补流转税和所得税的不足,未来它将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税种。
财产税在一个均衡的地方税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它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而丰富的财政收入。
大多数国家的财产税现状也表明财产税在其地方政府收入中占重要地位。
1 财产税的含义及特点1.1 含义财产税又称财产课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于纳税人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等及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
国家可以选择某些财产予以课税。
对各种财产课征的税,按一般税收分类方法,统称为财产税。
财产税属于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
它通常不是课自当年创造的价值,而是课自往年度创造价值的各种积累形式。
财产税的课税对象一般可分为不动产(如土地和土地上的改良物)以及动产两大类。
动产又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前者如耐用消费品、家具、车辆等,后者如股票、债券、借据、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当今世界各国对财产课征的税主要有:房屋税、土地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税、流动资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1]。
1.2 特点1)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的位置固定,标志明显,作为课税对象具有收入上的稳定性,税收不易逃漏。
2)征收财产税可以防止财产过于集中于社会少数人,调节财富的分配,体现社会分配的公正性。
浅谈财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浅谈财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作者:李蕊来源:《速读·下旬》2016年第05期摘要:财产税在大多数国家的地方财政收入中占重要地位,面对我国日益严重的地方财政危机,迫切需要加快财产税制改革。
但是,现行的财产税制存在着诸如税制结构混乱、重复课征、计税依据不合理等问题。
本文正是基于加快财产税制改革角度,提出了完善财产税制结构、加强财产税的相关制度立法、完善财产税管理体制几点建议。
关键词:财产税;房地产税;遗产税一、我国现行财产税制现状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备的财产税制度,而且财产税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较低,并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在我国广义的财产税应该包括: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它不是单一地某个税种,而是由一个税收体系组成。
但是大部分的发达国家的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
由此可见我国现行财产税制体系中税种设置不合理,且存在着重复课征现象。
但是由于财产税属于直接税类,税负难转嫁,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职能,再加上营改增后地方财政收入骤减,而财产税又是地方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加快财产税制改革增大其所占比重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保障地方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的建设,加快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现行财产税制存在的问题(一)税基狭窄,税种设置不合理我国财产税的征收只是针对于几个税种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征收,并未像发达国家一样拥有房地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由此造成了我国的财产税税种设置的不合理,本应该是财产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遗产税与赠与税却并未开征,造成了财产税税收的流失。
而且目前作为我国财产税主要组成部分的房产税只是对城镇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房产征税,对农村的房产均免税,使税基狭窄,更加加剧了财产税收入的骤减。
同时,由于我国房地产税尚未立法,对于不动产、房屋和土地分别征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等,增加了征管成本。
对我国财产税体系建设的思考
对我国财产税体系建设的思考1. 引言1.1 财产税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完善财产税体系也能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在当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情况下,通过对富裕人群的财产征税,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财产税的征收也可以遏制财富过度集中的趋势,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财产税体系建设不仅仅是一项税收制度的改革,更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只有完善财产税体系,加强征管,推动财产税制度的改革,才能更好地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2000字】2. 正文2.1 我国现行财产税体系存在的问题一、税基窄化问题。
我国目前的财产税主要是房产税和车辆购置税,税基较窄,财产税种类单一,征收对象较少,难以形成全面的财产税体系。
二、税收效率低下。
现行财产税征收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征收制度不够完善,导致税收效率低下,难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优化。
三、征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财产税的征管体系存在漏洞和灰色地带,造成逃税漏税现象普遍,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影响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税收公平性不高。
当前财产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较低,对富人和高收入群体征收的压力较小,导致税收公平性不高,影响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
五、税收监管不到位。
我国财产税征收缺乏有效监管和执法力度,征收管理手段落后,难以保证税收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征收。
我国现行财产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亟需进一步改革完善,才能更好地发挥财产税在宏观调控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2 完善财产税体系的建议在完善我国的财产税体系时,首先应该建立一个全面、科学的财产税征管体系。
这包括完善税收法规、加强税收征管和监督力度,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有效性。
应该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应该逐步扩大财产税的征收范围,增加税收的公平性。
目前我国的财产税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而其他财产领域,如金融资产、股票资产等往往被忽略。
应该逐步扩大财产税的征收范围,逐步建立覆盖各个领域的财产税体系。
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的措施探讨
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的措施探讨2013年,我国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担任副组长,而财政税务部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重要部门,因此财税改革势在必行。
尽管我国才财政税收在当前社会经济下,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如果不采取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将不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将会面临多重危机。
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针对当前财政税务中的弊端作出完善改革。
标签:完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措施每一年的“两会”都会针对我们财政税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因为众所周知,财政税收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良好的财政税收能够保障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行,能够为重大的民生项目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持,使得国家平稳发展。
财政税收的体制自建国以来多次调整改革,满足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和国家人民需求,只有不断改革发展,才能使得财政税收更好的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竞争日益激烈,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财政税收工作力度,并提出更为之有效的措施,以便于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全国各族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同时要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提升国家在地区的安全稳定性影响,这些都离不开国家财政税收的背后支持。
所以说,只有在国务院领导下,不断深化财政税收改革,才能保障国家行为。
下文将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进行论述。
一、财税改革的意义自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予以调控国民经济生活,财政税收按部就班能够满足社会的发展和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财政税收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企业重组、个税调节等需要财政税收不断提升,解决新经济形势下的各项问题。
因此,进行财政税收改革,有利于推进经济越来越好的发展,平衡各方利益,减少贫富差距使得国家和人民越来越富裕。
改革完善我国静态财产税制度的构想
改革完善我国静态财产税制度的构想
刘植才
【期刊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6(024)003
【摘要】历史悠久的财产税在当今各国的税收体系中依然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聚集财政资金和调节社会经济方面发挥着其他税种难以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特殊的经济社会条件所限,我国的财产税制度始终未得到充分发展,影响了税收整体功能的优化.文章从剖析我国现行静态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简并税种,统一开征物业税的改革主张,并就物业税制度的设计提出物业税应以不动产的"标准应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这种选择虽然在理论上并非最优,但比现行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更为合理,且能适应我国的税收征管环境,不失为一种"次优"的选择.
【总页数】5页(P14-18)
【作者】刘植才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天津,3002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2
【相关文献】
1.七论改革完善我国科技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论改革完善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J], 罗继荣;刘建华
2.十一论改革完善我国科技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论改革完善科技人力资源保育工作 [J], 罗继荣;罗贤明
3.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构想 [J], 陈怀珍
4.我国财产税税制改革的基本构想 [J], 王联实
5.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构想 [J], 刘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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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构想
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构想陈怀珍【摘要】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税收形态,财产税虽然在当今各国的税制体系中已不再占据主体税地位,而成为与流转税和所得税相配合的辅助性税制成分,但它在筹集财政资金、公平分配社会财富与调节社会经济方面依然发挥着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介绍财产税的定义、特点和作用,从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两方面分析了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同时借鉴美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经验,从税率、税基以及完善主体税种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我国财产税制的建议.【期刊名称】《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4(010)003【总页数】4页(P344-347)【关键词】财产税;静态财产税;动态财产税;制度缺陷【作者】陈怀珍【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2在我国,财产税虽然只是与流转税和所得税相配合的辅助性税制成分,并非占据税制体系的主体地位,但它在筹集财政资金、公平分配社会财富和调节社会经济方面依然发挥着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我国现行财产税制度体系仍然很不完善,存在着税种缺失、税制落后于市场经济脚步、相关课税制度不完善、房产税与土地增值税重复课税等问题,这也是导致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改革和完善现行的财产税课税制度,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财产课税体系,对加快和稳定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它不是税种的名称,而是对“财产”征税的税种归类,即一个税系[1]。
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自然资源和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的种类和表现形式不断增多,财产税的形式也日益多样化。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依据,财产税可分为以下几类:根据征收范围和课征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财产税和特别财产税两大类;根据课税对象形态的不同,可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根据财产存续时间的不同,可分为经常财产税和临时财产税;根据课税标准和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量财产税和从价财产税等等[2]。
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
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摘要财产课税制度是一种重要的财政手段,对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的财产课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适用范围狭窄、征收方式不完善等。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引言财产课税制度是指国家对个人或企业的财产进行征税的制度,目的是通过税收的方式调节财产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然而,我国的财产课税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重构和改进,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问题分析1. 适用范围狭窄目前我国的财产课税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和车辆等有形财产上,而忽视了无形财产和金融资产的征税。
这导致对于高净值的个人和企业来说,能够通过转移财产形式来避税,从而使得财产课税制度失去了一部分效果。
2. 征收方式不完善当前我国的财产课税主要使用的是固定税额或者按比例征收的方式,缺乏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没有考虑到个人和企业的实际经济能力,征税水平存在不公平现象。
设想与改进措施1. 扩大税收适用范围针对适用范围狭窄的问题,可以考虑将财产课税的范围扩大,包括对无形财产和金融资产的征税。
具体措施可以是设立针对无形财产的专项税,如对知识产权、商标等进行征税,以及对金融资产的适当征税,如对高额银行存款、股票和基金等进行征税。
2. 个性化征税方式为了改善征税方式不完善的问题,可以考虑采用更加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征税方式。
每个纳税人应该根据其财产规模、类型和经济能力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征税方案。
例如,可以设立分级税率,根据财产规模和类型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征税率,以提高税收公平性。
3. 强化监督和执法为了确保财产课税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加强税务部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税务部门应该加强对财产课税的信息收集和监控,对于出现避税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罚,以维护税收公平和社会经济秩序。
4. 完善法律法规在重构财产课税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
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 (一)
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一)引言财产税是一种税收形式,目的是通过对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征收税费来增加政府的收入。
在我国,财产税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手段,起到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我国现有的财产课税制度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
现状分析目前我国的财产课税制度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然而,这些税收方式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财产课税制度的发挥作用。
首先,现有的财产课税制度的税率过低,征收的税费不足以满足国家财政需求。
这导致了财政收入的不稳定,难以支持国家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其次,现有的财产课税制度存在着征收方式不合理的问题。
例如,房产税的征收基础是根据房产的面积、地段等因素进行评估,而忽视了房产的实际价值。
这样的征收方式导致了税收的不公平,给高价值的房产所有者带来了不公平的税负。
另外,现有的财产课税制度缺乏激励机制,无法有效地引导财产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使得一些财产所有者放弃了对财产的有效利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的不公平。
设想针对当前财产课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设想来重构我国的财产课税制度,以实现更加公平、有效和可持续的税收模式。
1. 提高税率首先,我们可以考虑提高现有财产课税制度的税率,以增加税收的收入。
通过提高税率,可以更好地满足国家财政需求,支持社会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当然,在提高税率的同时,需要考虑到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避免给纳税人带来过大的经济负担。
2. 优化征收方式其次,我们可以优化现有财产课税制度的征收方式。
例如,在房产税的征收中,可以采用按照房产的实际价值来进行评估和征收。
这样可以增加税收的公平性,减少高价值财产所有者的税负。
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权威、公正的评估机构,使征收的标准更加科学、客观。
另外,在征收车船使用税时,可以根据车船的排放等级来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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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 . 2 . 1 4 No 3
20 0 6年 6月
Jn 06 u .2 0
改 革 完善 我 国静 态 财产 税 制 度 的构 想
刘 植 才
( 天津财经大学 , 津 天 30 2 ) 0 22
摘
要 : 史悠 久 的财产税 在 当今 各 国的税 收体 系中依 然是 不 可或缺 的组 成部 分 , 聚集 历 在
主张, 并就 物业税 制度 的设 计提 出物 业税应 以不动产 的 “ 准应 税价 格 ” 标 为计税 依 据 。这种 选
择 虽然在理 论上 并非 最优 , 比现行房 产税 和城 市房 地产税 的计 税依 据更 为合理 , 能适应 我 但 且 国的税 收征 管环 境 , 不失 为一种 “ 次优 ” 选择 。 的
还是作为公平社会财富分配 、 调节社会经济的手 段, 依然 发挥 着其 他 税种 难 以替 代 的作 用 。特 别
是 在许 多 国家 的 地方 税 制体 系 中 , 产 税 的地 位 财 更是 举 足轻重 。根 据 国际货 币基金 组织 (MF 的 I )
统计 ,0 9 %以上 的国家 , 中央一级政 府都有财产
关 键词 : 制改 革 ; 产税 ; 态财产税 ; 业税 税 财 静 物 中图分 类号 :8 2 4 F 1,2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7— 7 4 2 0 ) 3— 0 4— 5 10 9 3 ( 0 6 0 0 1 0
财 产税 作为 一种 历 史悠 久 的税 收形 态 , 然 虽 在 当今 各 国的 税 制体 系 中 已经 不 再 占据 主 体 税 地位 , 它无论作为政府筹集财政 资金的工具 , 但
财政 资金和 调 节社 会 经 济方 面发 挥 着其他 税种 难 以替代 的作 用 。但 是 , 于特殊 的经 济社 会 由 条 件 所限 , 国的财 产税 制度 始终 未得 到 充分发展 , 我 影响 了税收 整体 功 能的优化 。 文章从剖 析 我 国现 行静 态财产税 制度存 在 的缺 陷入手 , 有针 对性地 提 出简并税种 , 一 开征 物业 税 的改革 的发 展创 造 了条 件 。而 随 着社 会 主义市场 经 济体 制 的 确立 与发 展 , 会 成 社 员之 间财 富 占有 量 差距 不 断 加 大 , 要 求 财 产税 也 在调 节财 富 分 配 、 进 社 会 公 平 、 造 和谐 社 会 促 打 方 面发 挥更 为重 要 的作 用 。 鉴于 上 述 情 况 , 国 我 从 2 纪 8 代 中期 起 陆续恢 复对 内资 企业 的 0世 0年
税 收人 。如 果 把 地 方 政 府 征 收 的财 产 税 也 包 括 在 内 , 界上几 乎 每个 国家都 开征 了财产 税 。 世 然而 , 由于 特 殊 的经 济 社 会 条 件 所 限 , 国 我 的财 产税 长期 未 能 得 到 充 分 发 展 。 在 计 划 经 济 体制 下相 当长 的 时间 内 , 产税 仅 设置 城市 房 地 财 产税 和 契 税 两 个 税 种 , 且 在 17 而 93年 “ 并 税 简 种” 之后这 两个 税种 基本 上 仅 限 于对 个 人 和外 资 企业 征收 。这使 得 我 国财 产 税 的功 能 极 度 弱化 。 改革 开放后 , 国 的生 产 资料 所 有制 逐 渐 呈 现 出 我
房产 、 土地 征税 , 19 新开 征 了土地增 值税 , 于 94年 并于 19 97年对 契税条 例重新 进行 修订 , 而初步 从 形成 了一 个 由房 产 税 、 镇 土 地 使 用税 、 市 房 城 城 地产税 和 契 税 、 地 增 值 税 等 税 种 构 成 的 、 态 土 静 财产税 与 动态财 产税 相 配 合 的财 产税 制度 体 系 。 这 一税 制 体 系在 贯 彻 政 府 对 房 地 产 行 业 的 产 业 政策 、 调节 社 会 财 富 分 配 、 进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以 推 及 为地 方政 府筹 集 财 政 资 金 等 方 面 发 挥 了积 极 作 用 。然而 , 随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 别 是 社 会 特 主义市 场经济 体 制 的不 断 发展 与 完善 , 一 财 产 这 税 制体 系 已经 显 露 出太 多 的缺 陷 和历 史 局 限性 。 除去 因遗产税 、 与税 等 动 态财 产 税 的缺 位 而 影 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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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4卷
第 3期
郑 州 航 空 工 业 管 理 学 院 学 报
J u n l fZ e g h u I s tt fA r n u ia n u t Ma a e n o r a h n z o n t u e o e o a t lI d su n g me t o i c
多元 化 的局 面 , 民 经 济快 速 发 展 , 会 财 富 迅 国 社
响我国财产税制结构 的完整性 、 造成其功能 的缺 欠 之外 , 现行税 种 特别 是 现 行静 态 财产 税 存 在 的
缺 陷也是 制 约 我 国 财 产税 制 度 总体 功 能不 强 的 重要 因 素 。本 文 将 从 剖 析 我 国现 行 静 态财 产税 制度 的缺 陷人 手 , 就其 改 革 与完 善 提 出相 应 的对
作者 简介 : 刘植才 (9 6一) 男 , 15 , 河北任丘人 , 教授 , 主要从事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设 计与完善方面的研究 。
收稿 日期 :06—0 20 3~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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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 行 静态 财 产税 制度 的构 成 及 其存
在 的缺 陷
( ) 国现行 静 态财产税 体 系构成辨析 一 我
在税 收理 论 界 和税 务部 门 , 房 产 税 、 市 对 城 房地 产税 的静 态 财 产 税 属 性 基 本 上 已经 形 成 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