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

合集下载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金融专业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金融专业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金融专业题库附答案(基础题)单选题(共30题)1、()是以经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标的金融机构。

A.商业银行B.金融调控C.一般金融机构D.中央银行【答案】 A2、根据巴塞尔协议Ⅲ,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

A.2%B.2.5%C.3%D.1%【答案】 B3、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

A.10天内B.2个月内C.3个月内D.6个月内【答案】 A4、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确定了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风险权数,即将不同类资产的风险权数确定为五个档次,分别为( )。

A.0,20%,40%,60%,80%B.0,10%,20%,50%,100%C.10%,20%,30%,40%,50%D.10%,30%,50%,80%,100%【答案】 B5、金融机构按照活动领域分类,可以分为()。

A.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B.直接金融机构和间接金融机构C.一般金融机构和金融调控、监管机构D.存款类金融机构、契约型储蓄机构和投资性中介机构【答案】 B6、储蓄机构最基本、最常用的存款方式为()。

A.定期储蓄存款B.定活两便储蓄存款C.个人通知存款D.活期储蓄存款【答案】 B7、在开拓新业务或交易对象的法律权利未能界定时,银行尤其会受到()的影响。

A.信用风险B.市场风险C.法律风险D.流动性风险【答案】 C8、如果其他情况不变,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卖出有价证券,货币供应量将()。

A.减少B.增加C.不变D.先增后减【答案】 A9、银行信用可以集小额资金为巨额资金,可以将短期资金长期融通使用克服了商业信用在()上的局限性A.数量和期限B.质量利效率C.风险和收益D.形式和内容【答案】 A10、下列指标中反映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是()。

A.不良贷款率B.成本收入比C.资本充足率D.资本利润率【答案】 A11、我国规定,储户逾期支取定期储蓄存款,逾期利息按()。

第二章(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章(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和银行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的种类,包括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两类。

票据结算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结算方式;非票据结算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和信用卡等结算方式。

(支付结算的主体为:银行、单位、个人)(二)支付结算的特征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六条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表明,支付结算与一般的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不同。

(支付结算:广义的包括现金结算,狭义的支付结算仅指票据结算)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所谓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

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即为无效。

《支付结算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为了保证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以使其业务正常进行,中国人民银行除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格式有统一的要求外,还就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作出了基本规定。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在支付结算中是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票据结算方式主要包括了汇票、本票、支票结算方式,除票据及现金之外的结算方式均为非票据结算方式。

比如: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信用证等。

下面的文字重点来解析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非票据结算方式主要有:一、汇兑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二、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指根据买卖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的适用条件:(1)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4)如果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三、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同时,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四、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买方)的申请向受益人(卖方)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信用证结算方式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

五、银行卡1.单位卡(1)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入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2)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初级会计证考试经济法知识点

初级会计证考试经济法知识点

初级会计证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支付结算法律制度》①基本定义: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简单说呢,就是在经济往来中怎么把钱又安全又准确地付出去或者收回来,用什么方式来清算这些钱的流动。

②重要程度:在初级会计证考试的经济法中非常重要。

因为这涉及到日常生活和企业运营中金钱往来的基本规范,就像规则一样,大家做经济交易时都得按照这个来,占的分值也不少。

③前置知识:需要对基本的经济活动概念和货币的概念有一定的了解,像什么是买东西,什么是卖东西,钱有哪些计量单位类似这些基础概念要知道。

④应用价值: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网购用银行卡付钱、去超市刷银行卡或者企业之间的大额转账都是支付结算的实际应用场景,对企业来说,正确的结算能保障资金安全,避免财务纠纷,对个人而言也能保证消费转账之类操作的准确性。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经济法里处于比较中心的位置,和很多其他知识点比如票据法等都有关系,因为很多经济活动的最后环节都是通过支付结算完成的。

②关联知识:和税收征管有一点小联系,比如税款的缴纳方式有时也涉及到支付结算的渠道。

和企业财务会计也有关,毕竟企业财务会计中资金的收支最后也通过这些结算方式。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这个部分内容比较琐碎,各种结算方式的规定、票据的种类与特性等都得牢记,挺难的。

- 关键点:每种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流程规范是关键,像汇兑是怎么进行的,托收承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等。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高。

经常以选择题、判断题或者不定项选择题的形式出现。

- 考查方式:会考查对各种支付结算方式概念的理解、程序的掌握、不同票据的区别等。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狭义的支付结算就是指银行转账结算。

打个比方,广义的就像咱们日常生活中小商小贩可能收现金或者手机付的款这些全算,狭义的就主要是通过银行这个正规渠道的转账付款之类。

4种票据结算方式

4种票据结算方式

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转账银行汇票票据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现金结算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托收承付——国企用非现金结算非票据委托收款(支付结算)信用卡——单位和个人用汇兑票据和结算凭证上不可更改的是: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是单位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时使用的结算方式商业汇票的承兑总结:商业汇票(法人及其他组织—单位用,个人之间不能用,相当于一张欠条,银行或购货方承兑,该欠条欠款时间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拿着票去找付款人,问他票据到期后会不会给自己付款;如果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就是接受了承兑,那么持票人就等着到期后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可以了;如果付款人拒绝承诺到期付款,就是拒绝承兑,那么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人开具拒绝证明,然后拿着拒绝证明去找自己的前手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权;提示付款,就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拿着票据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参见表格来理解一下:提示承兑期限: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的背书1.记载事项在票据法中,票据行为附条件的,因行为不同,其法律后果均不同:(1)出票时付款附条件的,票据无效;(2)背书时附条件的,视为无条件;但该背书是有效的(3)保证附条件的,视为无条件;但该保证是有效的(4)承兑附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以上背书和保证附条件的,都只是所附条件无票据效力,但该背书和保证都是有效的。

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题库(完整版)

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题库(完整版)

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题库(完整版)1 2021 年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题库(完整版)单选题1.支付结算按支付工具的不同,可分为()。

A、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B、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C、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D、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答案:B 解析:本题目考察支付结算知识点。

(1)按支付的货币形式不同,可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

直接以现金支付的,称为现金结算;通过银行存款划付清算方式进行的,称为转账结算或非现金结算。

(2)按支付工具的不同,可分为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票据结算有汇票、本票和支票结算;非票据结算有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行卡和国内信用证结算等。

(3)按支付的地域不同,可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

2.以下属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是()业务。

A、存款B、贷款C、投资D、结算答案:D 解析:结算业务属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3.根据2018 年2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

A、2.5%B、3%C、3.5%D、4%答案:A 解析:根据2018 年2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贷款拨备率的基本标准为 1.5%~2.5%,拨备覆盖率的基本标准为120%~150%。

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4.持卡人存入保证金存款__ 元,存期为3 个月,假定月利率为6‰,则到期利息为()元。

A、620B、700C、720D、900 答案:C 解析:应付利息=本金_月数_月利率=__×3×6‰=720(元)。

5.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中,存款货币和现金货币流通的总渠道是()。

A、银行B、财政收入和支出C、货币的流通D、资本答案:A解析: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中,流通中的货币实际上主要是由银行信贷提供的,银行是存款货币和现金货币流通的总渠道。

支付结算的方式有哪些

支付结算的方式有哪些

学乐佳--专注深圳会计培训、深圳会计实操培训、深圳会计考证培训
支付结算的方式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标准,一般支付结算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方式类别,那通常支付结算的方式有哪些呢?在本文中将为大家介绍说明。

支付结算一般可分为两种,分别是:
1、按结算采用的形式划分:
依结算采用的形式不同,结算可分为现金结算与非现金结算。

现金结算一般是指当事人直接用现金进行货币收付并了结其债权债务的行为,通常受现金管理制度的制约,主要限于个人与单位之间结算七点一下的另行收支以及单位对个人的有关开支。

而非现金结算则是指当事人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的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的账户来完成货币收付以及清洁债权债务的行为,又称为转账结算或是银行结算。

2、按结算采用的工具划分
按结算使用的工具可区分为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两种。

票据结算是以票据作为支付工具来清洁货币收付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而非票据结算则是客户间以结算凭证为依据来清结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比方说银行卡、汇兑等。

支付结算所依照的原则有: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银行进行结算时,需根据存款人的委托,将款项支付于其指定的收款人;对于存款人的资金,除了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须由其自由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则。

即是银行在办理结算的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办理,不承担任何垫付款项的责任。

4、其中托收承付方式,须有购销合同方可使用。

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有哪些

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有哪些

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有哪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目前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一)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具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当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限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使用银行汇票时应注意: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一个月,逾期的票据,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当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人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但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收受银行汇票的企业,应特别注意审查票据的有效性;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支付结算的方法【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支付结算的方法【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2.支付结算是一各要式行为 所谓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如果该 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即为无效。支付结算行为亦必须符合中国 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第 九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 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 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 证,银行不予受理”。中国人民银行除了对票据结算凭证的格式有统一的 要求外,对于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填写也提出了基本要求,例如:票据和 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和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 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 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止的签章 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 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 责任。与此同时,当事人对在银行的存款有自己的支配权;银行对单位,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个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 或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支付结算是一项政策性强,与当事人利益息息相关的活动,因此,必 须对此实行统一的管理。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中国人 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 国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中国人民银行 各分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根据需要 可以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 银行分,支行负责组织,协商管理,监督本辖区的支付结算工作,协调 处理本辖区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以根 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并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行内的支付 结算工作,调解,处理本行内分支机构的支付结算纠纷。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支付结算办法》第五条规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 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 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坏社会公 共利益。”支付结算的当事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支付结算活动。 支付结算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支付结算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1)依结算采用的形式划分

票据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票据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票据的结算方式有哪些票据结算方式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结算方式,除票据及现金之外的结算方式均为非票据结算方式。

包括: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信用证等。

一、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使用方式:(1)签发支票:必须使用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支票内容和签发日期,但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更改时须由签发人在更改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章,且账户须有足够的支付金额;(2)支票取现:收款人须在支票背面背书;(3)支票转账:委托收款的支票或经背书转让的支票须按规定背书;(4)支票挂失:已签发的支票(必须已填写收款人名称)遗失,可以在付款期内向银行申请挂失,如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5)支票的领用与注销:存款人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再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账户结清时,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还回开户行注销。

二、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使用中须注意的内容:(1)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2)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3)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银行,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

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本人的身份证证件。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 10000元和50000元,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三、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结算方式大全

银行结算方式大全

银行结算方式大全12009年11月02日星期一 10:102009-09-23 09:45国家规定的支付结算方式包括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两类。

票据结算包括: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非票据结算包括信用卡、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汇兑和信用证结算方式。

支票如何购买?购买支票款如何处理?在银行开户的存款人领购支票时,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持支票购领证(购领证上有指定办理银行业务的人员姓名)及指定人员身份证,由指定人员到银行办理购买手续。

银行对上述单证审核无误后,即可将支票售给存款人。

购买支票款由银行从存款人账户中划转,存款人根据实际购买金额,编制付款凭证,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时应注意: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

具体应注意:(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数字到“元”位置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个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Y”。

【CPA-经济法】 第9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

【CPA-经济法】 第9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

【CPA-经济法】第9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1】结算账户账户撤销: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知识点2】非票据结算方式1.汇兑2.托收承付3.委托收款4.国内信用证(1)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2)银行只是对单据进行表面审核,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及劳务。

(3)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贸易合同相互独立,不受其约束。

(4)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5.银行卡(1)计息收费:①贷记卡非现金交易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最低还款额待遇等优惠。

②信用卡透支利率:取消上下限管理,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协商确定。

③违约金、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不得计算利息。

④不得收取超限费和滞纳金,可以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

(2)使用:信用卡ATM取现上限=1万/日,柜台取现协议约定。

6.预付卡(如:超市购物卡、公交卡、电信充值卡等)【知识点3】票据概述——三票通用【知识点4】票据关系——三票通用票据关系:基于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而发生的、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非票据关系:《票据法》指利益返还关系,民法指票据原因关系,如购销活动等。

1.票据权利(1)付款请求权(第一次请求权):一般是对主债务人或付款人的权利。

(2)追索权(第二次请求权):付款请求权未满足时,向偿还义务人所主张的票据权利。

【示例】&→B→C→D提示:x(承兑人)D对x为付款请求权,D对A、B、C、x为追索权。

2.票据责任(义务):包括主债务人+次债务人。

提示:汇票主债务人为承兑人;本票主债务人为出票人;被保证人是主债务人,则保证人属于主债务人。

【知识点5】票据权利的取得——三票通用1.取得原因:依据票据行为(出票、背书、质押、保证等)或法律行为(继承、合并分立、再追索等)取得。

提示:电子商业汇票,采用数据电文方式记载出票、转让等事项,电子签名方式签章。

支付结算有关的基础知识

支付结算有关的基础知识

专题四支付结算有关的基础知识——帮您熟悉各类支付结算工具【解释】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一、银行结算账户【基本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非票据结算1.汇兑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

2.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3.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4.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5.银行卡、预付卡(1)单位银行卡(人民币卡)①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②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

③单位人民币卡可以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支取现金。

(2)贷记卡①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

银行支付结算方式

银行支付结算方式

银行支付结算方式票据结算包括: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非票据结算包括信用卡、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汇兑和信用证结算方式。

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

各种方式概述如下: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

6.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票据结算的类别

票据结算的类别

一、票据结算的类别(一)汇票按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是出票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者银行的汇票。

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汇票、跟单汇票光票(clena bill)汇票本身不附带货运单据,银行汇票多为光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保险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

按付款时间──即期汇票、远期汇票即期汇票(sight bill,demand bill)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

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按承兑人──商号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号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兑人是银行的远期汇票。

按流通地域──国内汇票、国际汇票。

(二)本票本票又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商业本票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也称为一般本票。

商业本票可分为即期和远期的商业本票一般不具备再贴现条件,特别是中小企业或个人开出的远期本票,因信用保证不高,因此很难流通。

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银行本票。

(三)支票记名支票是出票人在收款人栏中注明“付给某人”,“付给某人或其指定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①见票即付②异地③提示付款期限为最长不得超过个月④两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⑤自付证券
①见票即付②同城③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日内④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⑤委付证券
①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②委付证券
转让/支现
①银行汇票可转帐,填明“现金”的可支现。但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可支现。
②银行汇票为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


保证
①保证的概念: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所做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②保证的效力: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连带责任
背书
①背书的概念: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超过时效或丧失权利的仍有民事权利
超过付款期限
①汇票/支票:提示付款时,开户银行可不予受理,但持票人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出票人仍然应当对持票人承担支付票据的责任。
②本票: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追索
金额
被拒金额+利息+费用
票据
的特征
①完全有价证券
②金钱证券
③流通证券(不承受其前手在票据的瑕疵)
④文义证券
⑤无因证券(票据权利的产生是有因的,但票据权利的行使却是无因的)见【案例】
⑥要式证券
票据的当事人
①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②非基本当事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
票据
行为
成立的条件:
③背书不得记载的事项:1)附有条件的背书,记住【案例】2)部分背书
④禁止背书:是指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等类似文句,以禁止票据权利的转让。分为:1)出票人的禁止背书(正面)2)背书人的禁止背书(背面)记住【案例】
追索的当事人
①追索权人——最后的持票人和已为清偿的票据债务人。
②偿还义务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
追索
原因
①被拒绝付款②被拒绝承兑
③人死亡或逃匿④人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追索
程序
①取证明②发出追索通知(取证明之日起3日内)
追索对象的确定和责任承担
①《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见【案例】
②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即回头背书或还原背书或逆背书),对其后手无追索权,对其前手有追索权,但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见【案例】
②背书的记载事项:1)背书人签章—绝对记载事项2)被背书人的名称—绝对记载事项,但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背书日期—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日期的,并不无效,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特征
①见票即付②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③异地④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有效期限为出票日起2年
①约期付款(定日、出票后定期、见票后定期)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与其他组织间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③同城或异地④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7※《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的规定,※8持票人不※9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10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11人民法院不※12予受理,※13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为出票日起2年
※对票据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出票日起6个月
另外
禁止签发的支票:
①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支票
※※后果:除退票外1)银行罚款: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2)出票人赔偿金:票面金额的2%
记载事项: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类同银行汇票,少“付款人名称”
记载事项:类同商业汇票,少“收款人名称”
另外:可授权补记
1)支票金额
2)收款人名3)称
※签发支票可用碳素墨水笔或墨汁笔填写
承兑
①承兑是商业汇票特有的制度,定日、出票后定期(提示承兑为汇票到期日前)、见票后定期(提示承兑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②商业汇票可转让,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贴现
①分定额(1000,5000,10000,50000)和不定额
②银行本票可转让,注明“现金”的只能支现且可作成“委托收款”背书
①现金支票(仅支现,不可转让)
②转帐支票(仅转帐)
③普通支票(可支现可转帐,但左上角划两条并行线的划线支票仅转帐)
记载
事项
记载事项: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出票或确定的金额(银行汇票为出票,商业汇票为确定)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
票据
结算
(狭义的)
A、汇票
、本票
(银行本票)
、支票
、银行汇票(即期汇票,未记付款日期的商业汇票也视同即期汇票)
2、商业汇票(远期汇票)
①银行承兑汇票
②商业承兑汇票
概念
由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①行为人(法人和自然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见【案例】
②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无缺陷。
③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见【案例】
④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票据
权利
1、付款请求权——第一顺序请求权2、追索权——第二顺序请求权
※1※票据权利是双重请求权,※2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不※3是选择性的,而※4是有一定的顺序的,※5即只有付款请求权遭拒绝后,※6持票人才能行使追索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