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质量检查报告
资产评估质量检查报告
首先,资产评估质量检查报告通常包括对资产评估过程中所涉及的资产的详细描述,包括资产的基本信息、所在位置、使用状况等。
其次,报告会对资产评估的方法和过程进行评估,包括评估所用的数据来源、评估技术和工具等,以确保评估过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此外,报告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包括资产的价值、风险等方面的评估结果,并提出评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资产评估质量检查报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可以帮助相关利益相关者了解资产评估的真实情况,包括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状况,为决策提供客观的依据。
其次,通过对评估过程和结果的检查和评估,可以发现评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改进评估方法和流程提供参考。
最后,资产评估质量检查报告还可以作为评估结果的正式文件,为相关的法律和商业活动提供支持和依据。
总的来说,资产评估质量检查报告是资产评估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通过对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全面检查和评估,为相关利益
相关者提供了客观、可靠的资产评估信息,具有重要的决策和监管意义。
资产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资产评估报告是提供能够让相关机构全面了解评估情况的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其内容应当完整,符合相关法规的的要求。
一。
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1. 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2.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声明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3.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4.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二、正文1.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一)绪言;(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三)评估目的;(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六)评估基准日;(七)评估依据;(八)评估方法;(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十)评估假设;(十一)评估结论;(十二)特别事项说明;(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十四)评估报告日;(十五)签字盖章。
2.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委托方全称):×××(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
中评协[1996]0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现行市价法的适用条件为:
1.存在着三个及三个以上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
2.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并且可以量化。
第五条 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委托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规定,并做到内容全面、具体,含义清晰准确。
涉及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应由委托方按规定办妥资产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评估业务委托。
第二十二条 评估基准日是评估结论开始成立的一个特定时日。在形成评估结论过程中所选用的各种作价标准,依据也要在该时点有效。
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准确、合理,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特发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本规范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及时转发给本地资产评估机构,并在评估实践中遵照执行。
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一九九六年五月七日
一个评估项目只能有一个评估基准日。在征求委托方意见的基础上,评估机构选定评估基准日。选择的评估基准日,应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核验资产,并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评估过程中要及时地调整不适宜的基准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10•【文号】国资发产权[2013]64号•【施行日期】2013.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各中央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提高评估备案工作效率,国资委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5月10日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改制重组、产权流转等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下简称《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单位),按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对应当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指引。
第二章备案工作程序第三条企业发生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应当按照《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等文件规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
第四条在资产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企业应当就工作情况及时通过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向备案管理单位报告,包括评估基准日选定、资产评估、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和相关审计等情况。
必要时,备案管理单位可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五条企业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将备案申请材料逐级报送备案管理单位。
资产评估报告(合集15篇)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合集15篇)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
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产评估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产评估报告1一概述(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2.评估报告书摘要;3.评估报告书正文;4.备查文件;5.评估报告书装订。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一)评估报告封面载明下列内容:1.评估项目名称;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服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一)评估机构应以较少的篇幅,将评估报告书中的关键内容摘要并刊印在评估报告书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关方了解该评估报告书提供的主要信息,方便企业在注册等情况下的使用;(二)“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评估报告的统一格式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并署明提交日期;(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1.首部;2.绪言;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4.评估目的;5.评估范围与对象;6.评估基准日;7.评估原则;8.评估依据;9.评估方法;10.评估过程;11.评估结论;12.特别事项说明;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16.尾部。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具体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资产评估报告是提供能够让相关机构全面了解评估情况的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其内容应当完整,符合相关法规的的要求。
一.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1. 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2.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声明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3.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4.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二、正文1.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一)绪言;(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就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日; (十五)签字盖章。
2.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委托方全称):×××(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
资产评估报告(通用11篇)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一、什么是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是指评估师根据相关的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二、资产评估报告(通用11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
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产评估报告(通用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产评估报告1一、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最重要的事其实,不用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数值太较真,报告的具体数值也没有那么重要,因为报告的制作者与阅读者之间的信息一定是不对称的,作为报告的阅读者,无论你怎样绞尽脑汁地自己调节基础数据和参数都未必能得到那个反应“真实”的数字。
但是,认真读报告却是必要的,因为你只有对报告的假设、逻辑以及评估倾向等内容进行了分析之后才能对评估值、交易各方的目的、交易各方的利益格局有一个更为清楚的认识。
翻开一份资产评估报告,阅读者最应该了解的关键内容包括: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评估方法、评估结论、有效期。
除以上内容外,报告中经常还会有一段话,大致的表述如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别小看了这最后一句话,不能说的秘密经常就藏在这里面。
为了理解以上关键内容,我们需要从更大的一个视角出发,这个视角要求我们从理解什么是“企业价值评估”开始,因为正是有了企业价值评估这一行为,才会有资产评估报告这一结果。
二、什么是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者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等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也就是说,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可以有三类,一是企业整体价值、二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三是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附件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应当执行其他准则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是指根据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干预,不得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七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资产评估业务,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
第三章资产评估程序第八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履行下列基本程序:明确业务基本事项、订立业务委托合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随意减少资产评估基本程序。
第九条资产评估机构受理资产评估业务前,应当明确下列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二)评估目的;(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四)价值类型;(五)评估基准日;(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七)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八)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九)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正文:----------------------------------------------------------------------------------------------------------------------------------------------------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为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提高资产评估审核确认工作水平和效率,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并在审核确认评估报告以及检查监督评估工作中贯彻执行。
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反映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为以后修改提供参考。
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一九九六年五月七日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范”)。
第二条本操作规范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确定资产现行公允价格而进行的各项资产评估,包括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时按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其审核验证。
第三条本操作规范为资产评估基本操作的规范意见,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规范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专门予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本操作规范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修改和重新颁布。
第二章资产评估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第五条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通知财资〔2017〕4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通知财资〔2017〕4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单位: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政部2017年8月23日附件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应当执行其他准则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是指根据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干预,不得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七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资产评估业务,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
第三章资产评估程序第八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履行下列基本程序:明确业务基本事项、订立业务委托合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实施时间】1996-05-07【发布单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为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提高资产评估审核确认工作水平和效率,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并在审核确认评估报告以及检查监督评估工作中贯彻执行。
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反映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为以后修改提供参考。
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范”)。
第二条本操作规范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确定资产现行公允价格而进行的各项资产评估,包括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时按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其审核验证。
第三条本操作规范为资产评估基本操作的规范意见,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规范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专门予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本操作规范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中国资产评估会协会负责修改和重新颁布。
第二章资产评估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第五条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
评估报告分为完整评估报告和简明评估报告。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资产评估相关的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对评估报告内容进行陈述。
评估报告不得存在歧义或引起误导。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性质、委托方和评估报告使用者要求,选择恰当的评估报告类型。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业务需要采用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时,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受到限制无法实施完整的评估程序时,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披露受到的限制、无法履行的评估程序和采取的替代措施。
第十条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方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第十一条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方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评估报告使用方式,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使用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不承担因评估报告使用不当所造成后果的责任。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签章后,由评估机构以恰当的方式提交给委托方。
第三章评估报告内容第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报告类型,确定评估报告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
第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评估报告类型;2. 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3. 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4. 评估目的;5. 价值类型;6. 评估基准日;7. 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8. 评估依据;9.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0. 评估结论;11.声明;12.评估报告日;13.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14.附件。
《评估报告》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
价值类型
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市场价值及其定义。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应当说明选择理由及其定义。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基准日,并与业务约定书的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评估报告应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时重点考虑的因素。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
报告内容详略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要求。
评估程序受限时的处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仍需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xxxx年xx月xx日;
2.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评估依据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遵循的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及取价依据等。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略)
评估明细表体系要求
无
被评估单位为两家以上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按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分别自成体系。
评估说明组成
无
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和出具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出具的专业报告。
第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资产评估报告”名义出具书面专业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得有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供必要信息,使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资产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人要求合理确定。
第七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因法律法规规定、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资产评估基本程序,经采取措施弥补程序缺失,且未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但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说明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如果程序受限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无法判断其影响程度的,不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第八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第九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
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资产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资产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章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第十一条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声明、摘要、正文、附件。
第十二条资产评估报告的声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评字[1999]91号
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1999年3月2日财评字[1999]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和审核标准,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告我部。
总则基本内容与格式一资产评估报告书一、概述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三、评估报告书摘要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五、备查文件六、评估报告书装订基本内容与格式二评估说明一、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二、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四、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五、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六、评估依据的说明七、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八、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九、评估结论及其分析基本内容与格式三资产评估明细表一、概述二、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总则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三、本规定所称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格式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活动后,按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要求,向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和委托方出具的涉及该评估项目的评估过程、方法、结论、说明及各类备查文件等内容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格式;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公司资产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所有公司部门和员工都有责任严格遵守本制度,对公司资产进行妥善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公司资产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对公司资产的有效管理、合理配置,保证公司资产的价值最大化,确保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资产质量管理制度是公司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资产采购管理第五条公司对于新增资产的采购需要进行提前预算,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公司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第六条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公司的采购政策和要求,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资产的质量和性能。
第七条采购人员在采购资产时应当认真核对资产的参数和型号,确认资产的是否符合公司需求,并在验收时进行全面检查。
第八条采购的资产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入库登记,对于固定资产还需进行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并及时上报到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资产使用管理第九条公司所有资产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借用、挪用、转让、出租、抵押、担保或变更资产用途。
第十条负责资产使用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资产的状态,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十一条对于出借或租用公司资产的情况,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签订相关借款或租赁合同,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第十二条公司资产的报废和淘汰,需要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出售公司资产。
第四章资产维修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资产维修需要委托有资质和信誉的维修公司进行,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证书和经验,确保维修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司的维修流程和规定,严格按照维修方案进行操作,确保维修保养的效果。
第十五条维修工作完成后,需要经过验收,并填写维修记录,做好维修记录的保存和备份,以备日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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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数据的汇总分析和讨论
3.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编写 4.资产评估报告的签发和送交 (三)资产评估报告编制的技术要点
1.文字表达方面的技能要求 2.格式和内容方面的技能要求 3.评估报告书的复核及反馈方面的技能要求
三、评估报告实例
P374-379
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增资
四、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利用
五、投资者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利用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商场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第三节
资产评估报告的应用
一、委托方对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 1.作为资产交易作价的基础资料 2.作为企业进行会计记录或账项调整的依据 3.作为履行评估协议和支付评估费用的主要依据 4.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也是有关当事人因资产评估纠纷向 纠纷调处机构申请调处的申诉材料之一。
二、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利用
1.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的利用,大体了解评估机构从事评估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组
织管理水平。
2.是对评估结果质量进行评价的依据。
3.作为研究、分析、完善和改进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和自律管
理的资料。
三、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利用 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 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金融和法院等有关部门。
第二节
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及编制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内容
至少应包括:
1.评估委托人及办公报告使用者 2.资产评的对象和范围
3.评估目的和估价时点
4.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和定义 5.评估方法及其重要参数确定的依据和过程
6.评估结论
7.评估人员署名的重要声明
二、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
(一)资产评估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照评估协议的要求,合乎委托方的需要。 2.内容真实、逻辑严密、格式规范、叙述简练 3.迅速准确,在约定的时间提交评估报告。 (二)资产评估报告编制的步骤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只能按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目的使用报告,一份评估 报告只允许按一个用途使用。
2.只能在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内使用报告,超过评估报告有 效期的,原评估结果无效。 3.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必须符合 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程序要求后(目前来说主要是评估报告 须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核准或备案)方可使用。 4.作为企业会计记录和调整企业账项使用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有 关资料,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作用
1.是为委托方提供估价服务的渠道和形式 2.是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3.是有关管理机构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4.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和
重要组成。
三、我国资产评估报告规范回顾
1991年国务院以91号令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2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和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中规定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内容
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1993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和发布了《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 规范意见》(国资办发[1993]55号) 1999年,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颁布的《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 告基本内容和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7年11月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2008年11月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作用
第二节 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及编制
第三节 资产评估报告的应用
第一节
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概念及作用
一、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概念 (一)资产评估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是评估师按照评估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的并由其所在评估机 构向委托方(客户)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二)资产评估报告的类型 1.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和单项资产评估 2.完备评估报告、总结评估报告和限制使用评估报告 3.正常评估报告、评估复核报告和评估咨询报告 4.追溯性评估报告、现实性评估报告和前瞻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