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DOC 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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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申请表【模板】

表1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申请表【模板】

格式文本范例

表2 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办理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业务的(《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对应的3.1,3.2项),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

2、本申请表中所涉金额栏目,均按注册币种折算后填写阿拉伯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境外放款额度登记”指境内主体向境外机构放款,需到外汇局办理额度登记。

4、“境外放款额度变更登记”指境内主体已登记的境外放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境外借款人所在国家/地区、境外借款人类型等发生变动的,需到外汇局办理额度变更登记。

5、“境外放款注销登记”指已登记境外放款业务中止,需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

6、“正常注销”指境外放款期限到期,且本息已全部偿清的情况下注销。

7、“非正常注销”指境外放款由于债务豁免、债权转股权等原因,在本息未完全归还的情况下注销。

8、“境内放款人名称”指境内放款主体,根据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填写。

9、“境内放款人代码”,根据境内主体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填写。

10、“境内放款人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

11、“境外借款人名称”指境外借款的主体名称。

12、“境外借款人类型”指境外借款主体是否属于境外投资企业、特殊目的公司等特殊类型主体。

13、“是否委托贷款”指该笔放款是否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

14、“所在国家/地区”指境外借款人的注册国家/地区。

15、“境外放款总额度”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总额。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申请表格是保证申请事项真实性的重要依据,申请人承担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的责任。在特定外汇收支形势下,外汇局可要求申请人说明相关资本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二、《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等14类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格式见“七格式文本范例”(表1-14)。

三、在办理业务时,外汇局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合规性和一致性进行认真审核。为进一步促进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以“简洁、能说明问题”为原则,可不要的材料全部取消,若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已有相关记录或外汇局已留存过的材料尽量不要求申请人再次提供,最大程度简化材料要求。业务办理完毕后,对于业务申请书(表)等应留存原件,其他材料可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在受理本操作指引中直接投资项下相关业务时,如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交部分规定材料的(除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关键性材料外),外汇局可在确定交易真实合法的前提下,凭申请人提交的补充提交承诺书先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并要求申请人于承诺期内将材料补足。

四、除另有明确时限要求外,外汇分(支)局应当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副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在20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前,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及理由。需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业务,外汇分(支)局应当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表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新设类)

表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新设类)

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

二、外

商投资

企业外

汇登记

申请表

(新设

类)

(注:房地产

类企业需增

填承诺书(后

附))

国家外汇管

理局

分局/外汇

管理部

中心支局/

支局):

本公司

称:

,为:( )独资企业 ( )合资企业 ( )合作企业 ()其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国籍:外国投资者注册地:

外国投资者最终控制人:外国投资者最终控制人国籍:

(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或B):

A( ) 因外国投资者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本公司保证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个人或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B( ) 外国投资者主要经营业绩 (资产负债、盈利情况、市场覆盖率、预期利润、参与国外竞争等情况) :

特此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后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信息表》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表

承诺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中心支局/支局):

本公司除已订立并通过审批的公司章程、合资合作合同等法律文件外,中外方投资者没有订立任何其他的法律文件对合营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私下约定或变更,没有私下订立股权回购、资产回购、减资、股权变更等协议保证任何一方实现固定回报或其他债务性融资。

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三、验资询证申请表(流入类)

股东1本次到资信息(汇总)[1]

股东1本次到资形式信息(明细)[2]

注:1、若一个股东的缴款人多于2个或同一缴款人缴款次数多于2次,可复制[2];若验资股东多于一个,应同时复制 [1]、[2]。2、表[2]根据出资形式的不同应动态调整:当出资形式为“现汇”时,表[2]不变;当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事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事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事指南

一、跨境信贷业务 (1)

(一)事项名称: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签约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2)

(二)事项名称: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外债提款、还本付息备案 (5)

(三)事项名称:内保外贷签约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6)

(四)事项名称: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 (10)

(五)事项名称: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 (11)

(六)事项名称:外保内贷履约款结(购)汇核准 (12)

(七)事项名称:境内机构境外放款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10)

(八)事项名称: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 (11)

(九)事项名称: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备案及变更 (12)

二、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17)

(一)事项名称: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17)

(二)事项名称: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及变更登记 (20)

(三)事项名称: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登记 (22)

(四)事项名称: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事项名称: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 (23)

(六)事项名称: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 (24)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业务 (26)

(一)事项名称: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结售汇业务资格初审 (26)

(二)事项名称: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除外)外汇业务备案管理 (26)

(三)事项名称: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除外)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29)

四、资本项下个人外汇业务管理 (30)

(一)事项名称: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表4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表4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表4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非货币形式出资确认登记、债权投资回收登记、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和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清算登记业务的(《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对应的2.1~2.7项),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

2、本申请表中所涉金额栏目,均按注册币种折算后填写阿拉伯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请根据申请内容勾选申请事项,若勾选“境外投资企业变更登记”,请选择变更类型,变更类型可多选;

4、“境外投资企业外汇登记”指境内主体在境外以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取得境外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5、成立方式中的“新设”、“并购”和“其他”根据“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的设立方式勾选;

6、“境外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境外投资企业因清算、股权转让等原因,中方不再控制境外公司,需办理境外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7、“境外投资债权回收登记”——指中方以债权出资方式汇出资金后,如需调回债权出资金额,需先办理债权回收登记;

8、“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境内主体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后,如需将该部分资本变现调回境内,需先到外汇局办理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

9、“境外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境内主体获得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之前,如因项目前期调研、招投标等原因需汇出资金的,需办理境外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10、“其中:购付汇金额”指境内主体需汇出境外资金中的外汇现汇和人民币购汇金额之和;

11、“其中:跨境人民币金额”指境内主体需汇出境外资金中以跨境人民币方式直接汇出的金额;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年版全文)(doc221页)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年版全文)(doc221页)

资本项目外汇

业务操作指引

(2017年版)

目录

第一部分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1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1

1.1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1

1.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备案/审批4

1.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备案/审批5

1.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调减或取消备案/审批7

1.5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8

1.6非银行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资格审批9

第二部分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11

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11

一、跨境信贷业务11

2.1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11

2.2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签约(变更)登记13

2.3财政部门和银行外债登记18

2.4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提款备案21

2.5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备案22

2.6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24

2.7内保外贷签约(变更)登记25

2.8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集中登记管理28

2.9内保外贷注销登记29

2.10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30

2.11外保内贷履约款结(购)汇31

2.12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32

2.13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33

2.14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34

2.15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36

二、证券投资管理业务37

3.1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37

3.2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38

3.3境外上市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9

3.4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变更登记40

3.5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登记40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一、背景

二、业务范围

三、操作流程

1.风险评估与合规审查

银行应对交易对手进行风险评估,并对其进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贪腐等合规审查。

2.业务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交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包括投资方案、相关合同和协议等文件。

银行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核实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3.外汇审批

银行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审批。

4.外汇交易

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额度和条件,为客户进行外汇交易。交易金额必须符合外汇管理局的规定。

5.结算与报告

银行应及时为客户进行结算,并按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交易信息。

四、操作要求

1.合规性要求

银行应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确保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合规性。不得接受、居间或参与任何非法、违规的资金流向。

2.信息报告

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其报告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交易信息。同时,应妥善保管业务资料,提供备查。

3.风险防控

银行应加强与交易对手的风险管理,监测并防范交易风险。在较大风险的情况下,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并停止或暂缓该项业务。

4.内部控制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并进行内部审查与风险评估。

五、监管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对银行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进行监管,包括审批、抽查、核查和行为监管等。银行必须配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报表。

六、风险提示

1.汇率风险:外汇业务受汇率波动的影响,银行应向客户充分说明汇率风险,客户需承担相应的汇兑风险。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办理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办理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办理指引

1. 背景介绍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是指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银行间债券投资、其他投资等在内的跨境资本流动活动。为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办理流程,本文档提供了详细的指引。

2.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办理流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办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2.1 申请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前,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申请表格:提供统一的申请表格,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资金来源等内容。

•资金证明: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如合法合规的企业资金流水、财务报表等。

•业务计划书:对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等业务,需要提供详细的业务计划书,包括投资方案、预期收益等。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2.2 外汇管理部门审批

外汇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批。审批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材料审核:外汇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业务计划合理可行。

•内部审批:外汇管理部门会进行内部审批流程,将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风险评估:外汇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决策审批:根据审核结果和风险评估,外汇管理部门会做出决策,批准或者拒绝申请。

2.3 审批结果通知及资金操作

外汇管理部门在完成审批后,将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如果申请获批,申请人需要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资金操作。

资本项目外最新汇业务操作指南(DOC 164页)

资本项目外最新汇业务操作指南(DOC 164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目录

第一部分总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1)

1.1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业务的审批 (1)

1.2部分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审批 (2)

1.3 短期外债地区余额指标的审批 (3)

1.4 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的审批 (4)

1.5 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项下特殊情况的资金汇兑核准 (5)

1.6 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的审批 (6)

1.7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汇业务市场准入的审批 (7)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及开立账户的审批 (8)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关闭账户的核准 (9)

1.1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本金汇出的核准(开放式中国基金

除外) (10)

1.11 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购汇额度的审批 (11)

1.12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的审批 (12)

1.13 保险资金境外运用投资额度的审批 (13)

1.14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投资付汇额度的审批 (14)

1.15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准入的审批 (15)

第二部分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16)

一外商直接投资管理业务 (16)

1.1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外资房地产企业除外) (16)

1.2 新设外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 (17)

1.3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外商投资房地

产企业除外) (18)

1.4 外资并购设立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 (19)

资本金账户销户、开户流程

资本金账户销户、开户流程

资本金账户销户、开户流程

一、浦发银行销户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外汇局提供)

2.《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内部审批表》(外汇局提供)

3.贵公司在浦发银行的资本金账户对账单(开户日至打印日)

4.公章

5.外汇登记证(IC卡)-有待商榷

6.情况说明

主要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我公司于X年X月X日在浦发银行XX支行开立了资本金账户,账号……,外汇局核定的账户限额为……,目前已到位

的投资本金为……。

因托管业务需要,现申请在招商银行大连中山支行开立资本金账户,并将剩余的限额……转至招行。

特此申请

123

X年X月X日(二)业务流程:

1.到浦发银行打印对账单;

2.到外汇局申请变更浦发银行账户限额;

3.浦发银行在直投系统中对外汇局的核准件进行反馈,并调低账户限额;

4.向外汇局申请到招商银行开户。

二、招商银行开户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外汇局提供)

2.《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内部审批表》(外汇局提供)

3. 公章

4. 外汇登记证(IC卡)-有待商榷

5.情况说明(同浦发银行销户的情况说明)

(二)业务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外汇局申请招行开户的核准件;

2.持开户证明文件(同人民币账户开户文件)到招商银行开户。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申请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申请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申请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黄石市中心支局制

附1

新设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书面申请格式

外汇局黄石市中心支局:

我公司是由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为。中方,外方。其中外方出资,占比,以(标明外币种,如美元、港币等)现汇或其它合法财产(如实物、外方所得人民币利润、无形资产等)出资。营业范围为。

以下详细说明:

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外国投资者和主要经营业务不明的,注明“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被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省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字样。

现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公司(盖章)

年月日

附2

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书面申请格式

外汇局黄石市中心支局:

我公司是由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为。中方,外方。其中外方出资,占比,以(标明外币种,如美元、港币等)现汇或其它合法财产(如实物、外方所得人民币利润、无形资产等)出资。营业范围为。

以下注明:

“本公司的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和资产关联,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内部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的相关支付结算安排均遵守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隐瞒监管部门私自交割的违法行为。如存在虚假陈述,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字样或如实表述公司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资产或其他得重大利益关联关系。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最新版)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最新版)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非货币形式出资确认登记、债权投资回收登记、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和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清算登记业务的(《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对应的2.1~2.7项),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

2、本申请表中所涉金额栏目,均按注册币种折算后填写阿拉伯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请根据申请内容勾选申请事项,若勾选“境外投资企业变更登记”,请选择变更类型,变更类型可多选;

4、“境外投资企业外汇登记”指境内主体在境外以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取得境外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5、成立方式中的“新设”、“并购”和“其他”根据“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的设立方式勾选;

6、“境外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境外投资企业因清算、股权转让等原因,中方不再控制境外公司,需办理境外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7、“境外投资债权回收登记”——指中方以债权出资方式汇出资金后,如需调回债权出资金额,需先办理债权回收登记;

8、“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境内主体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后,如需将该部分资本变现调回境内,需先到外汇局办理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

9、“境外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境内主体获得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之前,如因项目前期调研、招投标等原因需汇出资金的,需办理境外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10、“其中:购付汇金额”指境内主体需汇出境外资金中的外汇现汇和人民币购汇金额之和;

11、“其中:跨境人民币金额”指境内主体需汇出境外资金中以跨境人民币方式直接汇出的金额;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申请表格是保证申请事项真实性的重要依据,申请人承担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的责任。在特定外汇收支形势下,外汇局可要求申请人说明相关资本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二、《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等14类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格式见“七格式文本范例”(表1-14)。

三、在办理业务时,外汇局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合规性和一致性进行认真审核。为进一步促进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以“简洁、能说明问题”为原则,可不要的材料全部取消,若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已有相关记录或外汇局已留存过的材料尽量不要求申请人再次提供,最大程度简化材料要求。业务办理完毕后,对于业务申请书(表)等应留存原件,其他材料可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在受理本操作指引中直接投资项下相关业务时,如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交部分规定材料的(除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关键性材料外),外汇局可在确定交易真实合法的前提下,凭申请人提交的补充提交承诺书先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并要求申请人于承诺期内将材料补足。

四、除另有明确时限要求外,外汇分(支)局应当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副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在20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前,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及理由。需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业务,外汇分(支)局应当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年版全文)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年版全文)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年版全文)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

目录

第一部分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1)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1)

1.1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2)

1.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备案/审批 (4)

1.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备案/审批 (5)

1.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调减或取消备案/审批 (7)

1.5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 (8)

1.6非银行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资格审批 (9)

第二部分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12)

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12)

一、跨境信贷业务 (13)

2.1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13)

2.2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14)

2.3财政部门和银行外债登记 (20)

2.4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提款备案 (23)

2.5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备案 (24)

2.6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 (25)

2.7内保外贷签约(变更)登记 (26)

2.8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集中登记管理 (29)

2.9内保外贷注销登记 (31)

2.10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 (31)

2.11外保内贷履约款结(购)汇 (33)

2.12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 (33)

2.13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 (34)

2.14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 (36)

2.15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 (37)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附表四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境内企业名称:注册币种: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非货币形式出资确认登记、债权投资回收登记、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和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清算登记业务的(《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对应的2.1~2.7项),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

2、本申请表中所涉金额栏目,均按注册币种折算后填写阿拉伯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请根据申请内容勾选申请事项,若勾选“境外投资企业变更登记”,请选择变更类型,变更类型

可多选;

4、“境外投资企业外汇登记”指境内主体在境外以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取得境外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5、成立方式中的“新设”、“并购”和“其他”根据“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的设立方式勾选;

6、“境外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境外投资企业因清算、股权转让等原因,中方不再控制境外公司,

需办理境外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7、“境外投资债权回收登记”——指中方以债权出资方式汇出资金后,如需调回债权出资金额,需

先办理债权回收登记;

8、“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境内主体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后,如需将该部分资本变现调回境

内,需先到外汇局办理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

9、“境外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境内主体获得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之前,如因项目前期调

研、招投标等原因需汇出资金的,需办理境外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10、“其中:购付汇金额”指境内主体需汇出境外资金中的外汇现汇和人民币购汇金额之和;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DOC 41页)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DOC 41页)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DOC 41页)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有关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是保证申请事项真实性的重要依据,申请人承担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的责任。

2、外汇局除收取的申请书是原件外,其余材料均收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外汇局应通过相关业务系统办理本规程业务,并严格履行相关内控制度。

4、外汇局应建立相关非现场核查制度,对银行是否按照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操作情况进行相应核查。

5、外汇局受理本规程中相关业务时,申请人确属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提交部分规定材料的(除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关键性材料外),外汇局可在确定交易真实合法的前提下,凭申请人提交的补充提交承诺书先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并于承诺期内将材料补足。

6、外汇局针对本操作规程尚未明确规定,但申请人确有合理需求的业务,应认真研究上报上一级外汇局。相关管理原则明确的,分局可按照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个案业务集体审议会处理。

7、在特定外汇收支形势下,外汇局可要求申请人说明相关资本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1.1前期费用登记

1.2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1.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1.4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注销

1.6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验资询证及出资确认登记

1.7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转增资)验资询证

1.8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

1.9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方出资确认登记

1.10非居民买卖境内商品房基本信息登记

1.11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对外支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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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新设类)

(注:房地产类企业需增填承诺书(后附))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中心支局/支局):

本公司名称:,为:( )独资企业 ( )合资企业( )合作企业 ()其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国籍:外国投资者注册地:

外国投资者最终控制人:外国投资者最终控制人国籍:

(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或B):

A( ) 因外国投资者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本公司保证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个人或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B( ) 外国投资者主要经营业绩 (资产负债、盈利情况、市场覆盖率、预期利润、参与国外竞争等情况) :

特此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后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信息表》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承诺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中心支局/支局):本公司除已订立并通过审批的公司章程、合资合作合同等法律文件外,中外方投资者没有订立任何其它的法律文件对合营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私下约定或变更,没有私下订立股权回购、资产回购、减资、股权变更等协议保证任何一方实现固定回报或其它债务性融资。

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三、验资询证申请表(流入类)

股东1本次到资信息(汇总)[1]

股东1本次到资形式信息(明细)[2]

注:1、若一个股东的缴款人多于2个或同一缴款人缴款次数多于2次,可复制[2];若验资股东多于一个,应同时复制[1]、[2]。2、表[2]根据出资形式的不同应动态调整:当出资形式为“现汇”时,表[2]不变;当出资形式为“实物”时,表[2]中“对应的核准件编号”、“对应的银行参考号”应改为“对应的报关单编号”;当出资形式为“无形资产”时,表[2]中“对应的核准件编号”、“对应的银行参考号”应改为“评估报告编号”;当出资形式为“其它货币”时,表[2]中“对应的核准件编号”、“对应的银行参考号”应只保留“对应的核准件编号”。3、上表中“缴款人名称”与“验资股东名称”可以不一致,但由此而产生非外汇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申请验资询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验资询证申请表(减资类)

股东1本次减资信息[1]

单位:元

注:若验资股东多于一个,应复制[1]。

五、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六、境外投资企业登记信息表

注:1、若境外、境内投资者超过一个的,可复制表2.3、2.4、2.5进行填写;2、表2.5中,1=1.1+1.2+1.3+1.4;4=4.1+4.2;6=1+2+3+4+5

七、境外投资购付汇核准信息表

单位:元

注:上表中6=6.1+6.2+6.3+6.4,6.4=6.4.1+6.4.2

八、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基本信息登记表

九、特殊目的公司融资情况登记表

十、国家外汇管理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

(SAFE)REGISTRATION FORM FOR QULIFIL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Signatu re of the authorizee of QFII’s board):

十一、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

十二、贸易系统企业信息情况表

十三、关于进口延期付款核准事项的申请函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

我公司主要经营等业务,前十二个月货物进口项下对外付汇总额为元(币种:),现向你局申请如下事项:□我公司根据现行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核定的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为美元,预计本年度延期付款对外付汇累计发生额为美元,现申请调整进口项下延期付款基础比例至%。

□我公司已办理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笔,合计元(币种:),因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美元未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确认,现申请核准确认。

□我公司年月日已办理提款登记延期付款元(币种:),在海关签发日期后天办理延期付款登记,因超期限登记不

能对外付汇,现申请予以核准。

□我公司年月日已办理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项下等信息有误,现申请核准修改提款登记信息。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汇发[2008]30号文规定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申请事项及附件所列说明材料属实。若有虚假行为,我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另附:有关进口合同、贸易结算方式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情况说明材料)

公司(公章)

二OO年月日

十四、关于进口预付货款核准事项的申请函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

我公司主要经营等业务,前十二个月进口项下对外付汇总额为元(币种:),现申请如下事项:我公司已以办理预付货款付汇登记笔,合计元(币种:),因超过企业预付货款可付汇额美元未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确认,现申请核准确认。

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汇发[2008]56号文规定办理预付货款登记手续,申请事项及附件所列说明材料属实。若有虚假行为,我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另附:有关进口合同、贸易结算方式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情况说明材料)

公司(公章)

二OO 年月日

十五、关于核定出口货款临时预收汇额的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

我公司已与境外进口商签订了产品出口合同(合同号、进口商、预收货款到账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明细见所附清单),目前需办理结汇或划转的预收货款金额为元(币种:)。

按照汇发[2008]30号文规定,我公司已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了上述预收货款的合同和提款登记,现特向外汇局申请核定临时预收汇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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