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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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非煤矿山是我国矿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采和生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非煤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加以判定和处理,将会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地质构造隐患。

地质构造是非煤矿山开采中常见的重大隐患之一。

在地质构造复杂的地区,地震、滑坡、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频发,给矿山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对于地质构造隐患的判定,需要参考当地的地质勘探报告和地质灾害历史记录,对矿山所处地质构造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矿山水文地质隐患。

矿山水文地质隐患是指由于地下水涌出或渗漏导致的矿山地质灾害。

在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地下水的涌出会导致矿体松动,从而引发地面塌陷、山体滑坡等灾害。

因此,对于矿山水文地质隐患的判定,需要对矿山地下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以确定地下水对矿山安全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矿山安全管理隐患。

矿山安全管理隐患是指由于矿山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隐患。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因此,对于矿山安全管理隐患的判定,需要对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安全设施完善程度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

四、矿山环境保护隐患。

矿山环境保护隐患是指由于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破坏等问题。

对于矿山环境保护隐患的判定,需要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保障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环境的最小影响。

五、矿山安全隐患综合评定。

以上所述的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对各项隐患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稳定进行。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一、本标准适用的非煤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含小型露天采石场)、尾矿库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二、非煤矿山企业按照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风险级别,总分100分及以上为A级,90分及以上100分以下为B级,75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C级,75分以下为D级。

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级别评定总分为标准化分值、遵章守法分值、事故情况分值、企业特点分值、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分值和专家“会诊”结果分值之和。

最低得分为0分。

各分项计分办法如下:1.标准化分值计分办法。

一级标准化计100分,二级标准化计90分,三级标准化计75分,未取得标准化等级的计0分。

2.遵章守法分值计分办法。

评定之日前1年内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挂牌督办的+5分,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或挂牌督办的或被举报上访经核查属实的每起-5分;排土场的行政处罚、挂牌督办、举报上访分值计入所属矿山。

3.事故情况分值计分办法。

评定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10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每死亡1人-10分;排土场的事故分值计入所属矿山。

4.企业特点分值计分办法。

(1)地下矿山:平硐或斜坡道开拓的+5分,其他开拓方式的-5分;开采深度不超过800米的+5分,超过800米的-5分;水文地质条件简单+5分,中等的-5分,复杂的-10分;当班入井作业人数9人及以下的+5分,10-29人的0分,30人以上的-5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部运行正常的+5分,有不能正常运行的-5分,未建设的-10分。

(2)露天矿山(含小型露天采石场):穿孔、铲装、运输作业全部实现机械化的+5分,不能实现全部机械化的-5分;周边500米范围内没有生产生活设施的+5分,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5分;边坡角度符合设计要求的+5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10分;边坡高度不超过60米的+5分,60米及以上的-5分,200米以上的-10分。

2024年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2024年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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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2023年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2023年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近年来,矿山重大事故频发,给矿山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为了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我国矿山管理部门颁布了《2023年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明确各类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

本文将针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解读,帮助读者深入了解新标准的内容,并且对矿山安全管理有更深入的认识。

一、标准内容概述1. 标准发布背景在新标准出台之前,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给矿山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规范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隐患的识别和处理能力,我国矿山管理部门制定了2023年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便更加明确和全面地认定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2. 标准的主要内容新标准主要包括了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

其中,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了矿山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类隐患的具体要求和判定依据;处理程序则包括了对不同隐患的处理做法和具体程序。

通过这一新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增强矿山安全事故预防和管理能力。

二、标准的具体要求1. 针对特定隐患的认定标准根据新标准,对于各类矿山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具体制定了认定标准。

在煤矿生产中,对于瓦斯、煤尘等爆炸性隐患,新标准通过明确的技术要求和监测标准,对这些隐患进行了详细的判定。

在金属矿山中,对于地质构造、采矿方法等隐患,也针对性地进行了认定标准的制定。

这些具体要求的出台,明确了对不同隐患的认定标准,并提高了隐患判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 处理程序的规范除了隐患认定标准的制定,新标准还明确了对不同隐患的处理程序。

对于瓦斯、煤尘等爆炸性隐患,要求矿山企业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并进行专业化治理;对于地质构造、采矿方法等隐患,要求加强监测和控制措施,以及采取相应的技术改进措施。

新标准对于不同隐患的处理程序进行了详细规范,为矿山企业提供了具体的处理指南,提高了事故隐患的处理效率和规范性。

三、对新标准的理解和看法1. 对新标准的认可新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迈出了一大步。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

()市非煤矿山尾矿库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非煤矿山尾矿库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认定。

第三条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第四条“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全年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二)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三)地下矿山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第五条“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矿井总风量不足;(二)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矿的;(三)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四)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五)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六)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第六条地下矿山“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三)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四)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五)地下矿山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第七条“超层越界开采”,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二)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标高进行开采的;(三)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第八条“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等,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二)矿井内未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矿用安全标志的;(三)地下矿山蹬空开采的;(四)露天矿山开采未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五)露天矿山台阶参数和设备能力严重不匹配的;(六)露天矿山仍采用二次爆破和掏采的;第九条“供电设备,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地下矿山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电源供电的;(二)地下矿山向井下供电线路中性点接地的;(三)配电室与车间场房没有分开设置的;第十条“矿山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二)小型露天采石场,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第十一条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第十二条露天矿山企业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第十三条尾矿库管理存在下列情形的:(一)尾矿库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二)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三)尾矿库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第十四条“新建矿山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二)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的;(三)改扩建矿山进行生产的;(四)改扩建矿山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的;第十五条“矿山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矿山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生产经营单位将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二)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三)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四)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五)矿山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第十六条“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23年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23年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23年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非煤矿山的开采工作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然而,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也面临了一系列的隐患和挑战。

2023年,预计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突发事故隐患:在非煤矿山生产过程中,一些突发事故隐患可能会给矿山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其中包括矿井透水、矿井顶板事故、矿山火灾、坍塌等。

矿井透水是非煤矿山常见的事故隐患之一,如果矿井排水系统不完善,会导致矿井内的水位上升,增大矿井透水事故的发生概率。

另外,矿井顶板事故也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大隐患。

由于采矿引起的岩石层移动,会导致矿井顶板不稳定,一旦发生垮塌,将会造成严重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职业健康隐患:非煤矿山工作环境恶劣,同时存在一些职业健康隐患。

石尘污染是非煤矿山工人最常遇到的健康隐患之一。

砂石、石灰石、花岗石等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石尘,会对工人的呼吸系统产生危害,长期暴露在石尘环境中可能会引发矽肺等职业病。

此外,非煤矿山的噪音污染、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也会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这些职业健康隐患对工人的生命健康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对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困难。

三、安全管理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是影响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安全管理隐患仍然存在。

其中包括矿山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设备的缺乏、操作规程的不完善、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足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上存在缺陷,容易发生重大事故。

针对以上隐患,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一、加强安全设备的建设:为了预防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安全设备的建设。

包括完善透水、防火、防坍塌等安全系统,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等。

此外,还需加强现代化技术设备的引进,提高科技含量,降低人力资源的使用,提升矿山的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二、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体系,进行职业病预防工作。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标准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标准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第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与工艺。

(3)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4)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5)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6)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7)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8)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9)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10)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11)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12)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13)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14)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5)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6)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17)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18)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19)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20)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1)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与自救器。

(22)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23)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引言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之外的采矿业务,如金矿,铁矿等。

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为了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项准则。

本文将详细解读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标准的制定、执行和效果等。

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标准的背景和目的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非煤矿山的生产经营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矿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标准的制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统一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2.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明确事故隐患判定的程序和规则,提高判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标准的制定过程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大致经历以下过程:1.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和实地考察,了解非煤矿山行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风险;2.完善制度和政策,明确监管责任和执法措施,加强对非煤矿山的监督和管理;3.制定预防事故的技术要求、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4.组织专家对标准草案进行评审和修改,完善标准的内容和表述;5.经层层审批,最终确定标准的正式版本。

标准的执行和效果执行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需要相关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以确保标准的执行效果。

具体执行过程如下:1.组织对非煤矿山进行隐患排查和评估,确保符合标准的要求和规定;2.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和整改,督促矿山采取措施进行改进;3.根据标准的要求,对矿山进行定期复查和验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4.监督检查机构对矿山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标准的执行效果。

通过执行标准,非煤矿山的事故隐患可以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标准的执行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事故发生率的降低;2.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减少;3.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4.政府监管和执法效果的增强。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三篇)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三篇)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一)采掘施工方面1.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2.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3.露天矿山台阶参数和设备能力严重不匹配的;4.地下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矿柱、岩柱的;5.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不具备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的;6.夜间无照明装卸作业的。

(二)火工品及爆破方面1.矿山爆破器材库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民爆器材违规、超量和混存的;2.爆破作业时,对拒爆和残爆现象不处理,处理时不采取警戒、防护措施,或使用铁器、设备直接挖取的;3.使用非专用车辆运送爆破器材或炸药、雷管混装混运的;4.露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5.爆破作业现场没有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的。

(三)边坡及采空区方面1.没有对采空区进行治理,以及对地表塌陷没有采取有效监测监控措施的;2.对采空区密集区域不执行先探后采的;3.在探明的采空区危险区域内进行采掘施工作业的;4.露天矿山边坡角大于自然安息角或者边坡不稳的;5.露天矿山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四)排土场方面1.在经常发生滑坡的山坡地基或软地基上排土,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2.山坡汇水面积大而未修筑排水沟或排水沟被严重堵塞的;3.排土场边缘没有设置安全车档,或车档高度不足轮胎直径1/2,车档顶宽和底宽不足轮胎直径1/4和3/4的;4、对沉降部位不及时进行处理,在反坡角小于2%的位置进行排土作业的;5.坡顶线内侧30m内侧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缝宽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时,汽车仍在该区域进行排土作业的;6.排土场内因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m 的;7.夜间无照明进行排土作业的;8.易发生泥石流的山坡排土场,下游存在采石场、工业场地、居民点、铁路、道路及永久建筑等,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9.推土机沿排土场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的;10.排土作业车辆倒车速度大于5km/h,高速冲撞安全车档的。

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指对非煤矿山进行安全评估时,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进行判定和评估的标准。

这些隐患可能包括矿井内部的安全设施、矿井的地质条件、矿工的安全意识等多个方面。

矿井内部的安全设施是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方面之一。

这些设施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检测系统、水文系统等。

如果这些设施存在缺陷或者故障,就会导致矿井内部的安全隐患增加,从而增加重大事故的发生概率。

矿井的地质条件也是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方面之一。

如果矿井的地质条件不稳定,例如存在地质断层、地下水涌出等情况,就会增加矿井发生事故的风险。

因此,在进行安全评估时,需要对矿井的地质条件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定。

矿工的安全意识也是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方面之一。

如果矿工缺乏安全意识,或者对安全规定不遵守,就会增加矿井发生事故的风险。

因此,在进行安全评估时,需要对矿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评估和判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矿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矿山管理者全面了解矿山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从而保
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因此,矿山管理者应该高度重视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实施,加强矿山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近年来,我国非煤矿山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也给矿山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压力。

矿山安全生产问题的严峻性已经不言而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导致非煤矿山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文将就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详细分析,为矿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供一些有关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的建议。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现状危险化学品站在工矿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非煤矿山必须在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储、使用等方面开展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对高危燃烧性和毒性危险品的管理和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我国非煤矿山平均安全矿产率明显低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高于煤矿;每年仍有大量的非煤矿山环保和安全裁定案件发生;各地非煤矿山实际纠纷数超过10万起,百分之九十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这些数据反映了我国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严峻性。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析人员管理隐患1.员工素质不高非煤矿山普遍聘用城市来的外来务工人员,员工素质参差不齐。

有一些员工工作经验不足、技能不过关,主观能动性差,不会发现控制隐患;有一些员工敏感度低,工作态度不端正,且执行力度不够,任由安全生产问题滋生;还有一些员工因为管理缺失、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形成了工作上的怨气和压抑感觉,容易提高事故发生的风险。

2.违规操作有一些员工在操作过程中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滥用电器、使用不合适的工具和器具,或者进行超负荷工作,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风险。

管理体制隐患1.矿山企业制度不健全有一些非煤矿山企业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工作程序,没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分工,矿山管理混乱,容易导致安全风险的产生。

2.安全生产立法和实施管理薄弱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比较薄弱,监管不严格、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存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执法软弱;而且监管主管部门职业素质普遍较低,缺乏监理能力,不能使管理稳步推进。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以外的矿山,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建筑材料矿山等。

虽然非煤矿山的生产环境比煤矿相对较好,但在实际生产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本文将从非煤矿山的开采、运输、爆破、通风、金属和非金属矿物的作业分析等多个方面,对非煤矿山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着坍塌、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风险。

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非煤矿山的地质灾害多样性较大,其危害性也相应增加。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需要进行爆破破碎工作,这会对矿山周边的岩土体造成巨大的压力变化,进而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此外,非煤矿山的地下水位较高,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导致矿井涌水、水灾等灾害事故的发生。

其次,非煤矿山运输环节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非煤矿山运输主要包括矿石和尾砂的运输,以及矿石和尾砂的装卸过程。

矿石和尾砂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散落、滚动、侧翻等情况,导致路面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矿石和尾砂的装卸工作属于重型机械操作,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设备故障、人员伤亡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再次,非煤矿山的爆破作业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

爆破作业是矿山开采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通过爆破来扩大矿石的规模和便于后续的采选工作。

然而,爆破作业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引发爆炸事故。

爆破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爆炸物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火灾风险、爆炸物的安全性能选择不适当、爆炸物的性能参数计算错误等。

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外,非煤矿山的通风系统也是一个重要的安全风险点。

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维护直接关系到矿井的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的通风系统主要用于调节井下空气的温度、湿度和氧气含量,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然而,通风系统的运行需要经常进行维护和清洁,否则就可能导致通风不畅、积尘严重等问题,增加了矿井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几率。

最后,非煤矿山中金属矿物和非金属矿物的作业也存在一些重大的安全风险。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煤矿安全生产是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然而非煤矿山也面临着重大的安全生产隐患。

这些隐患如果不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解决,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本文将重点分析非煤矿山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非煤矿山存在着缺乏科学管理的问题。

管理不规范和不科学是非煤矿山产生各类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许多非煤矿山企业缺乏现代化管理手段,对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不力,对生产过程的监控不到位,对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力度不够,这些都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科学管理,推行科学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有效执行。

同时,要加大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其次,非煤矿山存在着隐患排查不彻底的问题。

隐患排查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但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对隐患排查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做得不彻底。

他们往往只是表面上检查一下设备设施,而忽视了存在于工人操作行为和生产作业环节中的潜在隐患。

要解决这个问题,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加强隐患排查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落实。

其次,要加大对隐患排查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隐患判断能力。

最后,要加强对隐患排查结果的跟踪和整改工作,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得到消除。

另外,非煤矿山存在着工人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些工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忽视了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这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要解决这个问题,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对工人安全意识的教育宣传。

通过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向工人普及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同时,要建立奖惩制度,对遵守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的工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存在违章作业行为的工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非煤矿山是指不开采煤炭矿石的矿山,包括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化学矿石等。

与煤矿相比,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问题也不容忽视。

本文将从非煤矿山的特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解决方案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非煤矿山的特点非煤矿山相较于煤矿有其独特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矿石种类多样。

非煤矿山开采的矿石种类多样,包括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和化学矿石等,其开采方式、工艺流程和安全要求也各不相同。

2.作业环境复杂多变。

非煤矿山的作业环境通常较为复杂,地质条件差异大,作业空间狭小,水文地质情况复杂,工作面和生产设备的布置难度较大。

3.安全风险高。

非煤矿山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安全风险,如地质灾害、瓦斯爆炸、火灾、职业病等,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防范措施。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地质灾害。

非煤矿山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风险高。

常见的地质灾害包括坍塌、滑坡、泥石流等。

这些地质灾害易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瓦斯爆炸。

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一些矿石中可能存在着可燃性气体,如甲烷、氢气等。

如果这些气体没有得到及时排除和控制,会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3.火灾。

非煤矿山的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火花或燃烧物质,一旦与可燃气体接触,就可能引发火灾。

火灾事故在矿山中的蔓延速度快,破坏性大,威胁人员安全。

4.危化品泄漏。

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涉及到许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如酸、碱、有机溶剂等。

一旦这些危险化学品泄漏,可能对人身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5.职业病。

非煤矿山工作环境艰苦,工人长期暴露在粉尘、噪音、振动和放射性等有害因素中,容易患上各种职业病,如尘肺病、中毒和聋哑等。

以上是非煤矿山常见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这些隐患的存在给矿山的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三、解决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措施针对非煤矿山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进行预防和控制:1.加强地质勘探和监测。

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标准

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标准

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标准
非煤矿山是我国的重要资源,但由于其特殊的地质条件和采矿方式,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和执行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非煤矿山的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地质灾害风险较大。

岩体的稳定性、地下水的分布、地表的塌陷等问题都可能导致严重的事故发生。

因此,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标准需要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进行严格规定,确保矿山内部和周边地质环境的安全。

其次,非煤矿山的采矿方式多样,存在着爆破、掘进、挖掘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爆破作业可能引发爆炸事故,掘进和挖掘作业可能导致坍塌和垮塌事故。

因此,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标准需要对采矿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详细规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此外,非煤矿山的通风、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也是安全隐患的重要来源。

通风不畅可能导致瓦斯中毒和窒息事故,排水不畅可能导致水患事故,供电不稳定可能导致火灾和触电事故。

因此,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标准需要对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

最后,非煤矿山的管理和监督也是保障安全的关键。

管理不善可能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力可能导致安全隐患被忽视。

因此,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标准需要对矿山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进行规范,确保责任到人、安全第一的原则得到贯彻执行。

总之,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加强地质灾害监测、规范采矿作业、保障基础设施安全和加强管理监督,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非煤矿山选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二篇)

非煤矿山选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二篇)

非煤矿山选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一)尾矿库方面1.尾矿库调洪库容严重不足,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不能确保坝体安全的;2.排水管路出现裂缝、变形、腐蚀或磨损,排水管接头漏砂;3.排水系统部分或严重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或不能排水,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迹象的;4.浸润线位置过高,渗透水自高位出逸,坝面出现沼泽化的;5.坝体出现较多的局部纵向或横向裂缝,坝体出现小的管涌并挟带少量泥沙的;6.堆积坝外坡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冲沟拉槽的;7.坝体出现贯穿性的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的管涌,水质浑浊挟带泥沙或坝体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逸出,且出现流土变形的;8.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的;9.经验算,坝体稳定安全系数小于设计规范规定值0.98的;10.堆积坝的整体外坡坡比陡于设计规定值,或虽符合设计规定,但部分高程上的堆积坝边坡过陡,可能形成局部失稳的;11.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的;12.截水沟上部山坡滑坡、堵塞截水沟,洪水冲刷坝肩的。

(二)特种设备方面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换的;3.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4.压力容器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的。

(三)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方面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氰化钠等)露天贮存或混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2.在直接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岗位,没有配备足量解毒药品或药品失效而没有及时更换的;3.在直接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岗位,没有配备足量合格专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损坏没有及时更换的;4.核子秤、密度计等使用放射源的设施设备,防辐射装置严重损坏或丢失,导致放射源暴露的。

2020非煤矿山行业重大隐患界定及对应政策解读

2020非煤矿山行业重大隐患界定及对应政策解读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重大隐患界定及解读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解读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设计要求。

解读安全出口是指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和各生产水平(包括中段和分段)的安全出口。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6.1.1.3条和6.1.1.4条对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有如下规定:(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2)大型矿井,矿床地质条件复杂,走向长度一翼超过1000m的,应在矿体端部的下盘增设安全出口;(3)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4)装有两部在动力上互不依赖的罐笼设备、且提升机均为双回路供电的竖井,可作为安全出口而不必设梯子间;其他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应有装备完好的梯子间”。

对各生产水平的安全出口有如下规定:“每个生产水平,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安全出口与上述规定不符,或者与设计不符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解读地下矿山存在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发布两批,分别是《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3号)。

(三)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解读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一是增加各矿山入井人员管理的难度;二是会造成各矿山通风系统紊乱;三是导致炮烟无序扩散引发中毒窒息事故;四是在一个矿山发生灾害时也容易造成事故的扩大,如火灾时导致火灾烟气蔓延至其他矿山,水灾时可能造成水淹没其他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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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标准1.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4.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5.没有按规定使用权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
施的。

6.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经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以及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

7.民爆器材库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以及违规、超量和混存的。


8.危险级排土场(废石场)没有治理,以及没有采取有效安
全措施的。

9.嚣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
定的。

10.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

11.露天矿山企业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检测监控措施,以及
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12.露天矿山台阶参数和设备能力严重不匹配的。

13.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

14.地下矿山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

15.地下矿山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

l6.有自然发火倾向,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17.没有对采空区进行治理,以及对地表塌陷没有采取有效监测监控措施的。

l8.地下矿山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的。

19. 地下矿山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没有采取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等措施的。

20.尾矿库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21.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

22. 尾矿库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石油企业没有采取防井喷、防爆炸、防硫化氢中毒、防
恶劣气象措施的。

24.矿山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或未经批准的设计施工的,未经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25.矿山办公区、工业场地、生活区等地面建筑在危崖、塌陷、洪水、泥石流、崩落区、尘毒、污风影响范围和爆破危险区。

26.地下矿山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27.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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