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院对外舆论宣传的管理办法
学校宣传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宣传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范宣传行为,提高学校宣传工作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宣传工作应遵循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舆论导向、正确价值取向的基本原则,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师生发展成长。
第三条学校宣传工作应遵循“性质准确、内容真实、形式多样、方法得当”的原则,确保宣传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学校宣传工作宣传内容应关注学校重点工作、突出成果、师生先进事迹等,传播正能量,凝聚全校师生向心力。
第二章宣传工作部门设置及职责第五条学校宣传工作部门包括宣传处、宣传中心等,宣传处是学校统一的宣传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落实学校的宣传政策、宣传工作计划、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制、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六条宣传中心是学校宣传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操作和实施工作,包括新闻发布、网络宣传、媒体关系、宣传活动策划等。
第七条宣传处和宣传中心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学校的宣传工作。
第八条宣传处和宣传中心应定期进行宣传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进展,制定新的工作计划。
第九条学校宣传工作部门应保持与各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协调宣传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
第十条学校宣传工作部门应建立健全宣传网络,及时、有效地传播学校相关信息,提高宣传效果。
第三章宣传对象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宣传对象包括学校师生、校外媒体、社会公众等。
宣传工作应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进行差异化宣传。
第十二条对于学校师生,宣传工作应主要关注学风建设、德育工作、科研成果、校园文化等方面,增强师生向心力,增进师生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第十三条对于校外媒体,宣传工作应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及时提供学校重要信息,保持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传播学校良好形象。
第十四条对于社会公众,宣传工作应着重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特色、教育成果等,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吸引更多人关注和支持学校的发展。
第十五条学校宣传工作部门应根据不同宣传对象的需求定制不同的宣传方案,确保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宣传阵地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维护宣传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宣传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宣传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宣传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第四条学校宣传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重要会议和活动;宣传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宣传各部门落实学校党政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情况;充分反映学校各项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社会重要新闻以及可资借鉴的其他经验;报道学校重大活动、师生典型事迹等有利于培养学生、弘扬正气、推动工作的人和事。
第五条宣传管理工作范围主要包括: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校内各类媒体,包括报刊、广播、校园网、微信公众平台等;管理宣传阵地,包括校内各种文化设施、文化场所、文化活动、文化资料、橱窗、公告栏等;管理新闻发布会,包括突发、敏感事件报道;管理对外宣传工作。
第三章宣传管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第六条学校宣传管理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统战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协同实施。
第七条学校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宣传工作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提出宣传工作思路;研究审定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对宣传工作进行部署。
第八条学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宣传统战部,负责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实施,舆情引导与监控,校内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建设,依据学校中心工作进行重大新闻的宣传报道和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做好与基层单位宣传工作的联系、沟通。
学校宣传部规章制度
学校宣传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学校宣传工作,提高学校形象,加强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联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宣传部是学校宣传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宣传学校的理念、文化、优秀成果等内容,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的各类宣传工作。
第三条学校宣传部的任务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传播学校的声誉,推介学校的特色,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学校宣传部依据学校的宣传需求,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宣传部要与学校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章宣传内容第六条学校宣传部要围绕学校的核心价值观和办学理念,积极宣传学校的特色教育、优秀成果等。
第七条学校宣传部要关注学校师生的成就和荣誉,及时报道学校的重要活动和事件。
第八条学校宣传部要宣传学校的文化建设和特色活动,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九条学校宣传部要关注学校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传达学校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指示。
第十条学校宣传部要积极回应社会对学校的关切和疑虑,做好学校的舆论引导和危机公关。
第十一条学校宣传部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宣传内容合法合规。
第三章宣传方式第十二条学校宣传部要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包括网络宣传、媒体宣传、校园宣传等。
第十三条学校宣传部要建设学校宣传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及时发布学校新闻和资讯。
第十四条学校宣传部要与新闻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及时传播学校的重要消息。
第十五条学校宣传部要将宣传活动与学校的招生工作结合起来,有效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六条学校宣传部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如展览、讲座、演出等,吸引社会关注。
第四章宣传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宣传部要建立健全的宣传管理制度,规范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宣传部要定期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宣传策略。
第十九条学校宣传部要对宣传工作的目标、内容、方式进行规划,做到有序推进。
第二十条学校宣传部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宣传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学校宣传部要建立宣传预案,做好应急处理,确保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学院宣传部规章制度
学院宣传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宣传工作,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声誉,树立良好的形象,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院宣传部是学院负责宣传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策划、实施学院宣传工作,宣传学院的文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成就和特色。
第三条学院宣传部的宗旨是贯彻学院宣传方针,深化学院文化建设,提升学院形象,突出学院特色,增强广大师生对学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四条学院宣传部的工作任务包括:宣传学院的发展目标和方针政策;宣传学院的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宣传学院的师资队伍、校园文化和学生活动;组织策划学院的各类会议、活动和庆典等。
第五条学院宣传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学院舆情的监测和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防范和化解不良舆情,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六条学院宣传部坚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提升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七条学院宣传部的工作原则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维护学院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学院宣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下设新闻宣传、广告推广和外联活动等多个分工的部门。
第九条学院宣传部部长由学院领导任命,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学院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和预算,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学院宣传部副部长由部长推荐,学院领导批准任命,协助部长完成宣传工作,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执行。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由部长任命,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第三章宣传工作第十二条学院宣传部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目标需求,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和预算,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第十三条学院宣传部负责编写和发布学院宣传材料,包括学院介绍、学院新闻、学院成果、学院活动等内容,宣传学院的特色和亮点。
第十四条学院宣传部负责组织策划学院的宣传活动,包括学术讲座、文化活动、展览展示、庆典活动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师生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大学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校对外宣传工作,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及时、客观、准确地宣传学校改和发展的成就、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塑造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在学校委的领导下,对外宣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组织、全员参与”的原则;坚持统筹策划、密切配合,确保对外宣传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为学校的改、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条对外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贯彻执行有关对外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导向性、新颖性、时效性”的要求,及时反映学校各方面创新工作动态、深度报道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经验和办学成就,准确把握对外宣传重点,敏锐捕捉对外宣传亮点,整合校内外资源,推进对外宣传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实施第三条关于接受或邀请校外新闻媒体来校采访1.校外新闻媒体来校采访由委宣传部统审批各单位和个人未经委宣传部同意,不得擅自以职务或组织名义,接受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
各单位和个人接受涉及学校方面的采访,或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来校采访,要报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由宣传部出面邀请或由申请单位和个人自行邀请。
2.经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由申请单位和个人自行邀请媒体采访所发表的新闻报道作品,应由申请单位和个人在新闻报道刊登后五日内报送一份给宣传部存档。
3.凡是以个人身份和名义接受校外媒体采访与学校无关内容的,不得在校内接受采访且应自行对采访负责。
受访后如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4.接受采访的人员,应保守秘密和工作秘密及单位的技术秘密。
对学校列为秘密或规定不能对外透露的内容,未经授权,个人不能擅自发布。
第四条关于对外报道1.校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对外新闻发布,指导校内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对外新闻发布。
2.涉及全校性的重要方针政策、改措施、工作部署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等的对外新闻发布,可以“XX大学”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由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院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院和谐稳定,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和(鄂宣发〔2010〕6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院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是指对涉及我院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
第三条院属各单位要安排一名负责人分管网络舆情工作,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信息员。
(亦可由宣传员担任)网络信息员并入院党办宣传联络群。
第四条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各部门要通过报送、人工搜索,争取第一时间发现舆情。
第五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院领导,重大事件报告院主要领导。
同时,向党委办公室报送信息,需要上报上级的舆情由党委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六条建立突发事件舆情研判制度,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发生后,由分管领导和党办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舆情研判,对事件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准确地评估,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报党委讨论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已在市级以上引起广泛关注的重大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应与市委宣传部、市网管办及时沟通,联合研判,需要市网管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以书面报告,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
第八条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进行,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党办提供引导口径,信息员网评在党办和网络中心指导下进行。
第九条重大群体突发事件、敏感事件、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报告、新闻通稿、须经党办审批,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需要对外披露信息时由院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
第十条实行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展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增强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优秀的师生资源,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
为了规范学校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宣传工作的目标(1)树立良好的形象:通过宣传工作,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树起信赖度和影响力。
(2)传递准确信息:通过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传递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成果、师资力量等信息,给予社会公众一个全面了解学校的机会。
(3)有效展示特色优势:通过宣传工作,突出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吸引优秀的师生资源,提升学校的竞争力。
二、宣传工作组织管理1. 设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设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亲自担任组长,校办公室、宣传部等相关人员担任组员。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宣传工作的总体策略和规划,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评估宣传工作的效果。
2. 宣传工作部门的职责(1)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各类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
(2)新闻媒体联络部门负责与各大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学校的新闻稿件和宣传资料,推动学校的新闻宣传。
(3)网络宣传部门负责学校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的运营和维护,发布学校的动态信息,扩大学校的网络影响力。
(4)视觉设计部门负责学校形象的视觉设计和宣传资料的制作,确保宣传物料的质量和风格统一。
三、宣传活动的策划与执行1. 宣传活动的策划(1)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需求,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
计划包括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详细信息,并明确责任人。
(2)确定宣传活动的目标受众和宣传重点,选择合适的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信息的有效传达。
2. 宣传活动的执行(1)精心筹备活动:提前组织策划小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流程、人员安排等,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选择合适的宣传渠道:根据活动的特点和目标受众,选择合适的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如新闻发布会、校园微信公众号、校园电子屏幕等。
外宣工作管理制度
外宣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外宣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便于组织协调,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宣工作范围包括对外宣传、对外交流、对外报道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外宣工作的目标是宣传国家形象,增进国际合作,服务国家战略需要。
第四条外宣工作要坚持以党的意识形态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公信力和真实性。
第五条外宣工作实行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协同合作的原则。
第六条外宣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外宣工作人员。
第七条外宣工作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外宣工作领导机构。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外宣工作的组织架构分为总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层级。
第九条外宣工作的总领导为外宣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组成。
第十条外宣工作部门包括宣传部、对外交流部、新闻报道部等。
第十一条外宣工作部门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外宣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达到工作目标。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外宣工作流程包括信息搜集、策划、执行、评估等环节。
第十四条外宣工作从信息搜集开始,要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把握舆论动向。
第十五条外宣工作的策划要合理安排资源,提出创新点,确保工作效果。
第十六条外宣工作的执行根据策划方案,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第十七条外宣工作完成后要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外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外宣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宣传部负责宣传国家形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
第二十条对外交流部负责开展外交活动,维护国家利益。
第二十一条新闻报道部负责撰写新闻稿件,发布国际动态。
第二十二条外宣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安排,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二十三条外宣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
第二十四条外宣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履行公文报告手续,不得私自泄露信息。
第二十五条外宣工作人员要维护外宣工作形象,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宣传工作,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学校形象,树立良好的学校品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宣传工作是指以宣传和传播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成果、学科特色、师资力量、办学方式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和渠道,向社会传递积极向上、真实可信的信息,提高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条学校宣传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循真实、客观、公正、权威的原则,尊重事实,不做虚假宣传,不夸大宣传。
第四条学校宣传工作应当按照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制定具体宣传计划和宣传策略,确保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果。
第五条学校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学校领导对宣传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学校宣传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宣传手段的多样性和传播途径的广泛性,不仅可以通过宣传栏、网络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还可以通过新媒体、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第七条学校宣传工作应当注重对内对外相结合,既要宣传学校的内涵建设,也要宣传学校的对外形象,做到内外兼修。
第二章宣传计划和策略第八条学校宣传工作应当根据学校的发展特色和目标,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的要求进行实施。
第九条学校宣传工作应当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突出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凸显学校的品牌形象,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条学校宣传工作应当注重前期宣传和持续性宣传相结合,既要把握宣传机遇,提前做好宣传准备,又要持续推进宣传工作,形成宣传效应。
第十一条学校宣传工作应当注重市场调研和定位分析,了解社会需求和竞争情况,确定宣传策略,制定宣传措施。
第十二条学校宣传工作应当注重增强亲和力和影响力,通过与社会各界建立紧密联系,加强合作,增强宣传的力量和信服力。
第三章宣传内容和方式第十三条学校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和利益。
第十四条学校宣传内容应当包括学校的发展历程、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目标、学校的师资力量和学科特色、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等内容。
学校舆论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3篇
学校网络舆论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维护我校安全稳定,确保学校发生舆情安全问题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舆情影响,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网络舆论事件应急处置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中小学全体领导干部职责:负责制定校园网络舆论事件应急预案,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措施的落实;在校园网络舆论事件处置工作中统一指挥、科学果断决策、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把舆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应急工作小组1.通讯联络组组长:办公室主任组员:办公室干事职责:负责联络当地公安,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网络舆论事件详细情况,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与留存、信息的整理和报送等工作,按照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意见向社会有关部门发布信息。
2.舆情安全常识宣传组组长:教导主任成员:级部主任、班主任职责: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舆情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舆情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
3.舆情安全事件处置组组长:分管副校长成员:网管员、班主任、各办公室主任职责: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舆情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及时积极捕捉分析舆情信息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舆情安全稳定地运行。
4.舆情安全事故善后处置组组长:副校长成员:教导处干事职责:从事故发生到处理的整个过程,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听从安排,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事后迅速查清事件发生原因,查明责任人,并报领导小组根据责任情况进行处理。
在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针对此次事故,进一步确定相关安全措施、总结经验,加强防范。
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加强学校形象的塑造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校宣传工作的目标是树立良好的校园形象,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特色专业和师资力量,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校宣传工作中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并严禁发布虚假、夸大、误导等宣传内容。
第四条学校宣传工作的具体业务由宣传部门负责,宣传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协调推进宣传工作。
第五条学校宣传部门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宣传目标和策略。
第二章宣传内容的原则和要求第六条学校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得夸大或虚构事实。
第七条学校宣传内容应注重正面宣传,积极传递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
第八条学校宣传内容应突出学校的特色,凸显学校的办学特点和独特优势。
第九条学校宣传内容应注重科学性,避免使用夸张、模糊、不科学的描述方式。
第十条学校宣传内容应注重广告法规的遵守,不得涉及违法违规的宣传手法。
第三章宣传渠道和方式第十一条学校宣传可以采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信公众号、传统媒体、户外广告等。
第十二条学校宣传应根据不同的目标受众和宣传内容,选用最合适的渠道和方式进行传播。
第十三条学校宣传应充分利用社交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提高传播效果和覆盖率。
第十四条学校宣传应注重形象建设,突出学校的文化氛围和人文特色。
第十五条学校宣传可以与合作伙伴联合举办各类活动,扩大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第四章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第十六条学校宣传活动的策划应根据学校的宣传目标和特点,确定合适的宣传主题和活动形式。
第十七条学校宣传活动的实施应注重宣传内容的创新和亮点的突出,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第十八条学校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第十九条学校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应注重宣传效果的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手段。
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高校)
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高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新闻舆论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工作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管新闻舆论工作的原则。
在校党委领导下,构建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顶层设计与宏观管理,各单位主动宣传为主,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大新闻舆论格局。
第三条新闻舆论工作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二章新闻舆论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第四条新闻舆论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相关单位配合具体实施。
第五条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的新闻舆论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全校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二)制定学校新闻舆论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三)制定全校新闻舆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结合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和规划阶段性新闻舆论工作计划;(四)组织、管理突发及敏感事件的信息收集、信息沟通和媒体解释工作;(五)总结学校新闻舆论工作,对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条学校各二级单位的新闻舆论工作,由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按照“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的原则,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闻舆论工作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单位新闻舆论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策划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新闻舆论报道活动,负责审核本单位所发布的新闻信息。
第七条各单位确定一名新闻舆论通讯员,及时、定期向学校新闻舆论阵地报送本单位的新闻信息,完成本单位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第八条各单位应主动积极推荐宣传本单位优秀团体、先进人物、重要成就、典型新闻事件等。
第三章新闻舆论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第九条学校新闻舆论阵地主要指学校主办和学校各单位自办的可以发布新闻舆论信息的平面媒体、影音媒体和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平台等。
XXXX大学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校外媒体采访的,由相关单位、部门填写《xxxx大学对外宣传审核备案表》并报请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审核同意。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具体负责新闻媒体及记者的联系和接待工作。校外记者来学校采访须出示记 者证、工作证、介绍信等,经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批准,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派人对接或协助采访 。对外宣传、新闻报道、接受采访所形成的稿件中,涉及学校相关的数字、数据,以及关键性的文字描述等,相关 单位、部门有责任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一)未经批准 擅自发布新闻或超越新闻发布范围的;(二)未经授权以学校名义或公职身份发布新闻的;(三)未经核实事件真 相,发布虚假新闻的。
第十三条各直属附属医院可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对外宣传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条凡由各单位、部门组织的常规性或一般性活动、会议等需要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协助对外宣传的 ,可向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提出申请,由单位、部门填写《XXXX大学对外宣传申请表》并报请校党委宣传 部(新闻中心)审批同意,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提供策划指导服务。
第六条校内各单位、部门承办会议、活动时,如需邀请新闻媒体,事前应履行备案手续,由单位、部门填写《 XXXX大学对外宣传审核备案表》并报请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备案。
第八条学校鼓励校内各单位、部门大力宣传报道我校的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成就、特色工作以及先进典型人物 等,支持校内各单位、部门在校外媒体上开展有助于提升本单位、部门或学校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工作。
学校舆论宣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舆论宣传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维护学校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学校相关部门。
第三条学校舆论宣传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学校发展大局。
第四条学校舆论宣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二)及时性原则:及时发布信息,满足师生需求。
(三)针对性原则:根据不同受众,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
(四)创新性原则:积极探索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舆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舆论宣传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六条舆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学校舆论宣传工作规划、方案和制度。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舆论宣传工作。
(三)对学校舆论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处理学校舆论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设立舆论宣传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舆论宣传工作。
第八条舆论宣传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学校新闻发布、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负责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学校宣传材料、宣传栏的策划、制作和发布。
(四)负责学校对外宣传报道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宣传内容与要求第九条学校舆论宣传内容应包括:(一)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成果。
(二)学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成效。
(三)学校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
(四)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情况。
(五)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条学校舆论宣传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注重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
(三)积极传播正能量,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四)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宣传渠道与方式第十一条学校舆论宣传渠道主要包括:(一)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
学校舆论媒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舆论媒体的管理,规范舆论媒体活动,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内舆论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校园网站、校园广播、校报、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等。
第三条学校舆论媒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坚持服务师生,传播正能量;(三)坚持真实、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四)坚持创新、发展、可持续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舆论媒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舆论媒体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舆论媒体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学校舆论媒体管理规定;(二)指导、监督舆论媒体的工作;(三)审核舆论媒体的重要稿件和报道;(四)处理舆论媒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舆论媒体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六条学校设立舆论媒体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舆论媒体管理工作。
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相关政策;(二)负责舆论媒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三)组织舆论媒体培训,提高舆论媒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审核舆论媒体稿件和报道;(五)收集、整理舆论媒体反馈意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舆论媒体内容管理第七条舆论媒体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四)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内容的;(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八条舆论媒体应真实、公正、客观、全面地报道学校新闻和事件,不得编造、歪曲事实。
第九条舆论媒体应积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院宣传部规章制度
院宣传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宣传部的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院宣传部的宗旨是服务院校,传播正能量,提升院校形象,促进院校发展。
第三条院宣传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策划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撰
写和发布新闻稿件,管理院校官方媒体账号,维护和提升院校品牌
形象。
第四条院宣传部的工作原则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要秉
承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到言行一致。
第五条院宣传部的工作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新闻职业道德,严禁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利益。
第六条院宣传部的工作要与院校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信息
共享和协调工作,共同推动院校宣传工作的发展。
第七条院宣传部的工作要注重团队合作,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院宣传部的工作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不断提升宣传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九条院宣传部的工作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扩大院校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最新版)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我校改革和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维护我校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XX学院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XX学院名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三条新闻发布与新闻宣传工作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弘扬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根本出发点,以强化学校的对外宣传为重点,遵循新闻规律,建立健全学校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使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与事业发展服务;坚持新闻发布与新闻宣传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实行“统筹规划、集中管理、统一发布、讲求时效”的原则,确保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权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第四条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对外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归口管理和指导校内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第五条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的主要内容(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级、各部门领导来校考察调研,参加学校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以及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地方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校视察,学校重要外事活动的新闻报道;(二)学校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三)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的宣传报道;(四)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学校领导的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五)学校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六)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七)其他需要及时宣传报道的事项。
第六条学校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采取召开新闻通气会或情况介绍会、邀请记者来校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利用校内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
学校宣传与舆情管理制度
学校宣传与舆情管理制度近年来,学校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一方面,学校需要通过宣传来展示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加入;另一方面,舆情的管理能力也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因此,学校宣传与舆情管理制度的建立至关重要。
一、制定宣传策略学校宣传的第一步是制定明确的宣传策略。
宣传策略应该根据学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来确定。
学校可以通过举办校园开放日、发布宣传材料、举办招生宣传会等方式来展示学校的办学理念、专业特色和师资力量。
二、突出学校特色在宣传过程中,学校应该突出学校的特色。
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这是吸引学生和教师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校园文化、办学特色和学术成果来展示学校的个性,让更多的人了解学校。
三、多渠道宣传学校应该选择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传统的宣传方式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等,而现代社交网络的兴起也为学校宣传带来了新的机遇。
学校可以通过建立官方网站、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将宣传内容传达给更多的人。
四、积极回应舆情舆情管理是学校宣传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学校应该时刻关注社会和媒体上涉及到学校的言论和讨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回应。
学校的回应应该及时、准确、积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论证来驳斥不实的言论,保护学校的形象和利益。
五、建立健全的舆情监测机制为了更好地应对舆情,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舆情监测机制。
通过设置专门的舆情监测团队,定期搜集和分析各种舆情信息,把握舆情的发展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对舆情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分析和处理舆情的能力。
六、加强舆情危机处理能力舆情危机是不可避免的,学校应该加强对舆情危机的处理能力。
学校可以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尽早稳定舆情局势,减少对学校声誉的影响。
七、树立诚信形象学校应该树立诚信的形象,这是宣传和舆情管理的基础。
学校应该坚守办学理念,诚信办学,履行承诺。
学校宣传舆论管理制度
学校宣传舆论管理制度第一节:引言学校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宣传舆论工作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宣传舆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能有效引导师生正确的思想观念,也能保障校园内舆论的秩序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制度建设、宣传渠道、信息监管、舆论引导等方面来探讨和分析学校宣传舆论管理制度。
第二节:制度建设学校宣传舆论管理制度应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监督性。
首先,制度应基于法律法规,确保合规运行。
其次,制度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以适应学校信息宣传的需求。
最后,制度还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三节:宣传渠道学校宣传渠道的选择要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和宣传目的来确定。
可以通过校园广播、校报、社交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宣传。
同时,学校还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第四节:信息监管学校宣传舆论管理制度应包含对信息的监管机制。
学校需要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宣传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以防止师生恶意传播不实信息。
第五节:舆论引导学校宣传舆论管理制度还应包括舆论引导的内容。
学校要以传播正确价值观为目标,引导校园内的舆论倾向健康向上。
可以通过组织讲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引导师生正确理解社会现象,形成正确的舆论氛围。
第六节:建立教育机制学校宣传舆论管理制度应该配套建立相应的教育机制。
学校可以通过开设思想品德课程、举办辩论赛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观念。
同时,也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引导,提升他们的思想教育水平。
第七节:加强团体管理学校宣传舆论管理制度还应强调对师生团体的管理。
师生团体是校园内宣传舆论活动的主体,学校要加强对各类团体的引导和监督,确保其宣传活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第八节: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学校宣传舆论管理制度应该建立舆情研判机制。
针对校园内涌现的各种舆情事件,学校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展开舆情研究,总结经验,提高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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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系
加
强
学
院
对
外
舆
论
宣
传
的
管
理
办
法
建筑工程系
2011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大学院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学院舆论建设建设,实现新宣传和舆论建设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院宣传和舆论建设管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及时有效、注意保密”原则,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自觉服务学院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第三条学院宣传和舆论建设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等有关规定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宣传的内容、形式和记者接待
第五条学院宣传的主要内容:
1.国家、部(市)等各级领导同志参加我院有关会议、视察指导等重要活动,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2.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3.学院出台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措施的宣传报道;
4.学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5.学院改革发展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典型经验,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
6.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及其它需要及时宣传报道
的事项;
第六条学院宣传的主要形式:
1.利用院内媒体发布新闻信息,通过院报、院园广播台、电视台、院园网等新闻报道开展宣传。
2.利用院内宣传栏、橱窗、展板、画册等宣传建设进行宣传;
3.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媒体采访会、情况介绍会等,对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举措、主要成就、重大事件等进行宣传;
4.在中央和部、市级主要媒体开展学院的重大庆典、重要评估和招生、就业等方面的专题宣传;
5.在学院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邀请媒体记者来院采访;
6.主动向新闻媒体传送新闻稿件;
第七条社会新闻媒体的记者到学院进行采访,原则上应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安排。
受访单位及受访人接到媒体采访要求,要及时向党委宣传部通报。
受访单位及个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遵守学院的新闻宣传纪律和保密制度。
院内各单位主办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出席并做报道的,应于活动举办前两天告知党委宣传部。
第三章宣传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院宣传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
党委宣传部要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和每一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院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策划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新闻宣传报道活动,负责审核本单位所发布的新闻和各类信息。
第十条为了及时、准确地汇集院内新闻信息,各学院、部门及直属单位要确定一名新闻宣传通讯员,由党委宣传部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管理,对业绩突出的通讯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各学院、部门及直属单位要注意做好新闻信息的采集工作,有条件的可自行录音、摄像、摄影,由通讯员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学院举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需要邀请院内媒体采访报道的,举办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党委宣传部。
第十二条要重视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涉及保密内容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外传。
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整理学院重大活动、会议等的新闻报道材料,年末送至学院档案馆存档;各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新闻报道材料收集、整理和存档。
各单位如需查阅、拷贝相关新闻报道材料,可直接到党委宣传部和档案馆查阅、拷贝。
第四章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报道,要加强统一管理。
突发事件的报道,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对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有利于学院的改革发展。
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字、重要情节,必须经有关部门核实,报学院党政领导审定。
第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的学院、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尽快向学院提供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危害、损失情况和初步处置意见,由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改写成新闻通稿,经学院领导审定后及时向新闻媒体发布。
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单位不得自行向外提供信息。
第五章宣传舆论建设的管理
第十六条院报、广播、电视、新闻网等院内新闻媒体,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新闻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循新闻规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新闻报道质量。
各新闻媒体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第十七条宣传橱窗、报栏、张贴栏等是学院的重要宣传舆论建设,展板、横幅、拱门、气柱、灯箱等是学院对内宣传的重要形式,其归口管理部门是党委宣传部。
按照“归口管理部门与具体使用单位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严禁任何单位、任何团体及个人在院内印制散发非法出版物。
院内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及群众团体、学生组织需要印发院内新闻及信息刊物,必须向党委宣传部申请,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严禁任何单位、群众组织、个人在院内擅自悬挂或张贴各种宣传品。
院内横幅、标语、海报等的悬挂、张贴须经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提前两天填写《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品展
出申请表》,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悬挂,到期自行取回,禁止延期悬挂、张贴。
第二十条禁止院外各种营业性的海报、广告在院内张贴、展出。
特殊情况需在院内张贴者,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地点张贴、展出。
未经同意在院内张贴的,学院后勤处派人予以清除。
禁止在院内向行人散发各种宣传品,不听劝阻在院园散发的,学院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巡查人员对其散发的宣传品予以收缴。
第二十一条重大节庆日和活动的院园氛围营造,包括标语、拱门、气柱等布置,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安排。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接受新闻媒体涉及学院事务的采访造成失实报
道或不良影响的,在接受采访中违反保密规定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展出或悬挂宣传品过期不回收的,对其当事人提出批评教育;影响学院重要活动开展的,由宣传部或后勤处派人撤移。
未经许可擅自在院内展出各类宣传品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提出批评教育;因内容不妥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破坏学院宣传设施和宣传品,应照价赔偿。
情节或后果严重的,按照学院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给予处分或处罚。
建筑工程系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