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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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危急值工作,加强患者医疗安全管理,结合目前临床危急值执行情况,经广泛征询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意见,特修订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如下:
一、“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查或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的目的
(一)“危急值”信息,可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态的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病人意外发生,出现严重后果。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能有效增强医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医技人员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三、“危急值”报告登记程序
(一)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登记程序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检查(验)出现“危急值”情况,应及时通知门诊医生或急诊医生,由门、急诊医生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
(二)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登记程序
1.医技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查(验)结果发出,立即电话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做好“危急值”详细登记(如有医务人员陪检时可让其在登记本上进行告知签字,陪检人员持报告单回科室后及时进行危急值补登记)。
2、临床科室护士和医生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按危急值处置流程规范处置病人,如:检验科报告患者“血小板25×109/L ”时,须:①核实报告结果;②再次检诊病人;③对患者及家属做好知情告知及相关注意事项;④必要时复查血小板;⑤必要时给予升血小板药物;⑥加强护士及医生对病人病情观察;⑦将上述危急值分析及处置情况及时在病历中记录。
四、管理规定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各医技科室、临床科室、门诊办公室应准确、及时报告并填写登记表中各项内容。
医生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理并对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在病历中做详细记录。
临床科室需每月定期与医技科室核对危急值报告登记情况。
临床科室需每季度定期总结分析本科室执行临床危急值制度情
况,包括报告、登记、医护之间交接、医师规范处置等,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医疗管理部门和护理部将对医技及临床科室报告、登记及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