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关于共有自然资源的环境行为之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ppt
二、环境的范围与分类
根据组成环境的物质和人类活动的关系不 同,分为天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根据组成环境的物质要素的不同,分为大 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物环境。
根据组成环境的范围不同,分为区域环境、 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和宇宙环境等。
按照环境功能不同,分为生态环境与生活 环境
第二节 环境问题
1、不同于环境社会关系。(意志性的社会 关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调整的结果而 不是对象。)
2、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事实(行为和事件)
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 概念:参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享 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工业革命时期: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主要 表现为工业三废污染。
三、环境问题的新发展
1、大气污染:酸雨、臭氧层的破坏、温室 效应及全球气候变暖。
2、水污染 3、土地、森林遭受严重破坏。 4、物种灭绝。 5、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四、人类环境观
人类环境观的概念:又称人类环境价值观, 是人们对自然界的看法、观点、观念的总 和,是人类的环境社会意识。
种因素的总体。它是一个相对概念。 2、生态学上的定义:环境是围绕整个生物界并构
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 它是生物的生存环境。 3、在环境学上的定义:环境是围绕人群的空间, 及其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 自然因素的总称。它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物质环境。
环境学上的“环境”的特点:
环境立法技术
法律的内部结构:
1、法律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后果
2、法律规范的分类:命令、禁止、授权和任 意性规范。
06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 环境的关系被称为“天人关系”, 中国古代的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一系 列有关尊重生命和保护环境的思想 ,这些思想尽管带有某种朴素的直 观或顿悟的性质,其中道、儒、佛 三家是主要代表,它们的环境保护 思想可以说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启 蒙。
道家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主 要流派之一。以老庄为代表, 道家哲学比较系统地论述了 天人关系,提出“天”与 “人”合而为一,肯定人是 自然界的一部分,高扬了宇 宙生命统一论。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 涵与特征
一、定义
“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对可 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 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 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 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包含2个含义:一是人类要发展,要满 足人类的发展需求;二是不能损害自 然界支持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生存能力。 同时也包含不侵犯国家主权,可持续 发展涉及国际合作和国际间的公平, 创造一种支援性的国际经济环境,以 实现各国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发展。还 意味着维护、合理使用并加强自然资 源基础,这种基础支持者生态环境良 性循环和经济增长。
• 环境破坏是受上述趋势多种因素作 用的结果,增长速度将超过人口和 工业的增长。由于地球的有限,这 五种趋势的增长是有限的,如超出 这个极限,后果很可能是人类社会 突然无可挽救的瓦解。 • 得出的结论是:人类社会经济无限 增长是不现实的,而等待自然极限 来迫使增长停滞又是难以接受的。 人类社会应该走最可取的道路—人 类自我限制增长。
• 3、取用有节,物尽其用 儒家注重经世 治国,他们所倡导的“礼义”政治是一 种有节制的政治,要求统治者要节制自 己的行为,克制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 把节约人、财、物上升到国策的高度。 儒家提出“政在节财”的主张,主要是 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 它客观上具有自然保护的意义,因为, 节财就包括要节制利用自然资源,节制 利用自然资源就会避免对自然的掠夺和 浪费。
保护环境的倡议书(15篇)
保护环境的倡议书(15篇)保护环境的倡议书1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之际,环境问题已是全世界所面临的共同问题,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地球是人类唯一居住的地方,人类要在地球上安居乐业,就要爱护地球,爱护大自然。
因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已刻不容缓。
我们要爱护每一片绿叶,爱护每一棵小草,爱护每一朵鲜花。
爱护地球,保护环境,绿化校园,让绿色生命激发我们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珍惜青春。
一、水是生命之源,节约用水,保护水源,爱我太湖,爱我“母亲河”,爱我300万平方公里的富饶海洋,爱护祖国的所有“蓝色国土”。
二、学习环保的知识,树立环保的意识,了解并自觉维护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
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大力支持环保工作。
三、自觉遵守“两讲五不”规范,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整洁,出门要带“清洁袋”。
四、爱护环保设施和设备,爱护花草树木,保护野生动物;讲卫生,爱劳动,积极帮助地区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遇到破坏环境保护的不文明行为要勇于劝阻,发现破坏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
五、保护资源,节约水电;提倡垃圾分类,废品回收,废物利用,保护再生资源。
购买商品要选购“绿色包装”物品,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包装过度商品和一次性筷子,尽量少用纸木制品。
六、降低噪音,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使用收录机、电视机时,音量要适中,不影响他人的工作、学习与休息。
提倡以步代车和骑自行车,杜绝机动车尾气污染。
让我们共同携手,让一粒粒种子花开似锦,让一颗颗小苗绿树成荫,用实际行动投入到三月的“植树,爱绿”活动中,从自己身边做起,向全社会证明,我们是高素质的一代,我们真正懂得珍惜绿色!人在自然中生长,绿是自然的颜色。
绿色是多么宝贵啊!它是生命、是希望、是快乐,让我们行动起来,为珍惜绿色,创造绿色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保护环境的倡议书2广大的青少年朋友们:如今的地球环境已相当恶劣,20年前,小迈克尔。
盐城中院发布2021年度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盐城中院发布2021年度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6.04•【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度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01“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基本案情2021年3月至7月,张某山、章某晨、李某等人出资,洪某、王某等人提供“三无”采砂船,与购砂船主章某伟、凌某华、鲍某文等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至长江安徽铜陵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段(长江禁采区),通过采运一体方式共同非法采运江砂46765吨,价值289.31万余元,造成长江生态环境损害515.7万余元。
马某玉明知江砂系盗采,仍收购1700吨并予以出售。
张某山曾因犯非法采矿罪,于2020年5月7日被判处罚金二万元,鲍某文在涉嫌非法采矿罪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该案犯罪。
法院认定,张某山等三十三名被告人构成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中十四个被告人对造成的长江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该案系一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严重破坏长江生态资源的案件。
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当庭宣判,这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彰显了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和毅力。
该案系全省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两名再次实施非法采砂犯罪的被告人承担惩罚性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展现了江苏法院环境资源“9+1”跨区域审判机制改革和专业化审判特色。
江苏法院将按照《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对执行到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移交安徽法院,由安徽法院组织实施对长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体现《长江保护法》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全流域系统保护、一体保护的要求。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征求群众意见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征求 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六)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后果 1、对于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单位,既不委 、对于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单位, 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环境评价, 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环境评价,也不报送有 关情况的处罚 2、对于被委托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 、对于被委托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 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三同时” 第四节 “三同时”制度
一切新建、 一、概念 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 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 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 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 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的 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 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独创的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独创的制度。 “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都是 三同时” 针对建设项目的,行为前适用的制度。 针对建设项目的,行为前适用的制度。两种制 度结合起来,成为贯彻“预防为主” 度结合起来,成为贯彻“预防为主”原则的完 整的环境管理制度。 整的环境管理制度。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程序 (三)、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程序 一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 1、报批 一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 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 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 批。 2、预审 主管部门进行 3、审批 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四)、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 必须符合两方面的要求: 必须符合两方面的要求: 1、实质要求:有环保总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实质要求: 程序要求: 2、程序要求:经公开投标的方式确定
自然资源管理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自然资源管理的挑战与应对策略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然而,在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自然资源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这些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挑战:资源过度开发与过度消耗随着全球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资源的过度开发和过度消耗使其逐渐枯竭,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
应对策略:1.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立法和管理,限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消耗。
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自然资源的公平合理利用。
2. 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鼓励低碳、环保的生产方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挑战: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过程中,往往伴随着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给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带来重大威胁。
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止环境污染,成为了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课题。
应对策略:1. 加强环境监管和治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行为监管。
推动企业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实行严格的环保标准。
2. 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居民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
三、挑战:国际合作与利益平衡自然资源是世界各国共同拥有的宝贵财富,但由于资源的分布不均和利益的差异,国际合作与利益平衡成为一大挑战。
如何在国际层面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益平衡,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任务。
应对策略:1. 建立多边合作机制:加强国际组织的合作,推动制定全球自然资源管理规则和标准。
通过多边谈判和合作,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和互惠共享。
2. 深化南南合作:发展中国家可以加强南南合作,在资源管理方面进行经验交流和合作。
环境资源法学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导论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问题第一节、环境资源一、环境资源的概念(一)两种不同理解将环境与资源并列解释将环境作为资源的定义解释(二)环境资源的概念本书中,环境资源法上的环境与环境资源的概念含义相同。
我国《环境保护法》将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二、环境资源的分类1、按物质与人类的关系: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按自然要素的不同: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等;按环境范围的不同:聚落环境、区域环境、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宇宙环境等。
第二节、环境问题一、环境问题的概念及种类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按不同的标准环境问题可分成:1、按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第一环境问题和第二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界自身变化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第二环境问题:因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违背自然规律,不恰当的开发利用环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二、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一)、局部环境问题阶段:原始人类时期、农牧业时期和工业革命时期(一)全球性环境问题阶段:最严重的环境问题是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第一节、环境资源法的涵义一、环境资源法的概念环境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是人类在开发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在以自然资源为劳动对象的生产活动中和以环境为基本生存条件的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类社会关系。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关系,它的特点是客观性、经济—-环境效益统一性;(二)在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的特点是主观性、环境效益优先性.第二节、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概念环境资源法律关系是指环境资源法主体根据环境资源法的规定,在参加与环境有关的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保护环境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二、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环境权利的享有者和环境义务的承担者,或者参加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享受环境权利承担环境义务的当事人。
初中道德与法治_《共筑生命家园》教学设计学情分析教材分析课后反思
共筑生命家园教学设计【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知道人与自然要和谐共生的原因和措施;明确绿色发展的原因与意义,坚持绿色发展道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能力目标:联系实际说明建设生态文明,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必要性(原因),结合我国的发展明确怎样建设生态文明,走绿色发展道路,并在日常生活中践行。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节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及可持续发展意识,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重点难点】教学重点:坚持绿色发展道路。
教学难点:生态文明的重要性。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想一想:图片告诉了我们什么?教师总结:地球是我们的唯一家园,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共生共荣。
我们要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有关保护地球的内容。
二、新课讲授目标导学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生态文明的重要性1.阅读教材第82-83页“探究与分享”。
2.思考:(1)伦敦“杀人雾事件”是人类文明的悲剧。
请你分析造成这场灾难的原因。
(2)伦敦治理空气污染的历史经验对我们今天治理霾有什么启发?3.教师总结:(1)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类面对生态危机作出的智慧选择。
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共生共荣。
这是一种动态中的平衡、发展中的协调、进取中的有度、多元中的一致、“纷乱”中的有序。
(2)人类开发和利用自然,但不能肆意凌驾于自然之上,必须符合自然规律。
如果我们对自然只是一味地索取,必然受到它的惩罚。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文明形态,是人类的共识,也是时代的选择。
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
(二)建设生态文明1.材料呈现:为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我国将在2018年年底前在全国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
《环境资源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环境资源法复习题(课程代码262337)一、单选题1、对环境资源法定义理解错误的是(C)。
A、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是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B、环境资源法所要调整的是人们(包括组织)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及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C、国内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环境资源法的定义D、环境资源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规范性文件2、环境资源法的特征不包括(C)。
A、科技性B、综合性C、区域性D、利益共同性3、我国第一次对环境保护作出明确规定的宪法是(C)。
A、1945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4、各种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最高立法依据是(A)。
A、宪法B、民法C、环境基本法D、立法法5、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著作是(C)。
A、《增长的极限》B、《只有一个地球》C、《我们共同的未来》D、《寂静的春天》6、与环境污染有直接关系的是(A)。
A、工业生产布局B、农业生产布局C、资源开发布局D、农业生产布局和资源开发布局7、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B)。
A、中国B、美国C、日本D、德国8、“三同时”制度首创于(B)。
A、美国B、中国C、日本D、英国9、在环境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许可证是(D)。
A、规划许可证B、开发许可证C、建设许可证D、排污许可证4、在污染控制法中起到支柱作用的制度是(D)。
A、经济刺激制度B、环境影响评价制度C、排污收费制度D、许可证制度10、环保部门对于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为处以的罚款最高额为:(A)。
A、20万B、50万C、100万D、200万11、能起到正反两面作用的经济刺激制度是(B)。
A、自然保护区制度B、自然资源权属制度C、土地资源管理制度D、自然资源规划制度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这种许可证的性质是(B)。
环境管理学(第三版)重点整理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问题与环境管理一、环境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1.环境问题:一切危害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或状态的变化。
环境科学所说的环境问题不包括自然因素引起的环境变化,所指的是狭义环境问题。
二、环境科学与环境管理1.环境科学的产生:环境科学是伴随着对环境问题及其解决途径的研究而诞生和发展的。
环境科学是一门以交叉为特点的综合科学,它以环境学位核心,包括环境自然科学、环境工程科学、环境社会科学、环境人文科学、环境管理科学等主要分支学科。
2.环境科学的内涵、功能与作用:环境科学不仅要研究自然环境在人类活动影响下的变化规律,更重要的是要研究调整和控制人类行为的方法以达到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和谐、协同演进的目的。
从根本意义上来看,这是一类非常重要的关于人类活动的组织、协调、控制活动的全过程。
三、环境管理任务1.转变环境观念2.调整环境行为3.控制“环境—社会系统”中的物质流4.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存方式,建设人类环境文明第二节环境管理的主体与对象一、政府1.作为环境管理主体的政府2.作为环境管理对象的政府二、企业1.作为管理主体的企业2.作为环境管理对象的企业三、公众1.作为环境管理主体的公众2.作为环境管理对象的公众第三节环境管理学的形成于发展一、环境管理学的形成1、把环境问题作为一个技术问题,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管理手段的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70年代末2.把环境问题作为经济问题,以经济刺激为主要管手段的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 90年代初3.把环境问题作为一个社会发展问题,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为主要管理手段的阶段:____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我们共同的未来》;____年,又通过了《里约宣言》4.把解决环境问题作为人类文明演替推动力的新阶段二、环境管理学的概念和特点1.环境管理学:为环境管理提供理论、方法和技术的一门科学。
环境管理所需要解决的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也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同自然环境相协调的问题。
新修订《环保法》知识问答试题
新修订《环保法》知识问答试题7 新修订《环保法》知识问答试题一、必答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XX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予以公布,自( C)起施行。
A、20XX年10月1日。
B、20XX年6月5日C、20XX年1月1日2、违法处罚手段单一、失之偏软,是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通过( A)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彰显了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决断态度。
A、处以拘留、按日计罚、承担侵权责任B、处以警告、扣押生产设施、承担法律责任C、处以拘留、罚款、承担刑事责任3、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C)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一年B、二年C、三年4、国家鼓励投保( B)保险。
A、环境损害责任B、环境污染责任C、污染过失责任5、新《环保法》确定的法定环境日为(A )。
A、6月5日环境日B、4月22日地球日C、6月17日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6、新《环保法》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项条件不在其中( C):A、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B、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C、专门从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
7、《环保法》修订新增加的环境要素是( A):A、湿地B、人文遗迹C、风景名胜区8、新《环保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 B)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A、自然保护区B、生态环境敏感区C、生态退化区9、新环保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 A)的意见。
A、有关方面和专家B、公众C、人大代表10、编制有关( A)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新环境保护法
❖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 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 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 (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
❖
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 (六)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 (七)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6、移送拘留。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尚不构成犯罪的四种行 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责任者实施 拘留的处罚。(第六十三条)
7、层级监督。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 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 建议。(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强化了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
❖ 新法确定的政府环境保护职责包括22项: ❖ 1、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第
六条第二款) ❖ 2、加大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
使用效益。(第八条) ❖ 3、环保宣传。加强环境保护宣
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 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 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 环境的良好风气。(第九条第一 款) ❖ 4、奖励。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 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10、接受人大监督。每年向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 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11、限期达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 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 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 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 采取措施按期达标。(第二十八条) 12、生态保护。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 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 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 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第二十九条)
环境道德与环境伦理
环境道德与环境伦理1.环境道德的基本原则《世界自然宪章》对环境道德原则概括如下:①要尊重自然,不损害必须的自然过程。
②不能危及地球上的遗传能力;所有形式的生命,不管是野生的还是驯化的,其种群水平必须足以维持其繁衍能力。
为此目的,要保护必须的生态环境。
②对地球上的任何区域,包括陆地和海洋,都要遵从这些保护原则,特别要保护那些独特的区域,保护各种生态系统类型的代表性样地,并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生态环境。
④生态系统和生物以及土地。
海洋和人类利用的大气资源,都要得到认真管理,以获取和维持最大的持续生产力,但不能以这种方式对那些与之共存的其他生态系统或物种的完整性构成危险。
⑤要保证不因战争或其他敌对行为而引起自然的退化。
人类社会在生态发展过程中,不仅人与人之间要发生种种关系,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来调整人的行为。
而且人与自然之间也在发生种种关系,也包含着内在的矛盾。
从一定意义上讲,人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是由人类的失误造成的,要解决这种矛盾,首先必须从调节人类的行为开始,这就需要建立新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来约束、调节、引导人类的行为。
以此解决环境意识中”应该怎样做”的问题。
2.环境道德的基本要求–树立新的环境伦理道德观念。
环境伦理学认为,不仅要对人类讲道德,而且要对生命和自然界讲道德;把善恶,正义。
平等等传统的用于人与人关系的道德观念扩大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明确人类对自然界所负有的道德责任。
破坏环境从而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破坏环境从而危害物种和损害生命维持系统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
–自觉遵守环境伦理道德原则。
环境道德观念的确立,并不意味着人类不能再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生物资源,但是,这里有一个限度。
这就是环境伦理学的道德标准或原则要求。
–建立普遍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
自然界中的动物。
植物是尤理性的。
我们不可能要求它们遵守共同的道德原则。
环境道德的确立最终目的还是通过调节人的行为,达到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目的。
因此,有了道德原则还不够,还应当根据这些原则进一步建立人人应遵守的环境道德规范。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二、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
1、法 2、法
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批准、发布 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批准、发布
地方法规-由省(市)、自治区人大制 定、批准、发布
3、规
章……部委规章-由国务院部、委批准发布
地方规章-由省(市)、自治区政府制 定、批准发布
4、标
准……由国家、行业、地方制定、批准、发布
上海市污水排放综合标准db311991997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相关性标准1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3gbt185802001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4gbt185812001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5gbt185822001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6gbt185832001粘胶剂中有害物质限量7gbt185842001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8gbt185852001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9gbt185862001聚氯乙烯卷材料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10gbt185872001地毯毛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11gbt18588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9春去春又回新桃换旧符
5、国际公约……由会员国参加并批准批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宪法 2.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环境保护的单行法---土地规划法; 4. 环境保护相关法 5. 环境保护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 6. 环境保护规章-----部委规章、地方规章 7. 环境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 8. 国际环保公约 污染防治法; 资源保护法;
四、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和主体
生态保护的基本原则
生态保护的基本原则生态保护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关乎着人类的未来和地球的可持续发展。
在进行生态保护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为我们的行动提供了指导,确保我们的努力能够取得积极有效的成果。
首先,“预防为主”原则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基石。
这意味着我们不能等到生态问题已经严重恶化才采取行动,而是要在问题出现之前就做好预防工作。
例如,在规划新的建设项目时,要提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的潜在威胁,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对于可能破坏生态的活动,要严格审批和监管,从源头上控制生态风险。
其次,“整体性保护”原则至关重要。
生态系统是一个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整体,其中的生物、非生物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共同构成了复杂的生态网络。
我们不能只关注某一个物种或者某一个生态环节,而应该将整个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
比如,在保护一片森林时,不仅要关注树木的生长情况,还要考虑到土壤、水源、动物、微生物等各种因素之间的平衡。
如果只注重保护树木而忽略了其他方面,可能会导致整个生态系统的失衡。
“多样性保护”原则也是不可或缺的。
生物多样性是生态系统稳定和功能发挥的基础。
丰富的物种能够增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适应性,提高其应对外界干扰的能力。
因此,我们要努力保护各种不同的物种、基因和生态系统类型。
这包括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也包括维护常见物种的生存环境;不仅要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也要关注人工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
“可持续利用”原则为我们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了指导。
自然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我们在利用资源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其能够持续地为人类提供服务,同时不会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比如,在森林采伐中,要采用合理的采伐方式和强度,保证森林能够及时更新和恢复;在渔业捕捞中,要设定捕捞限额和禁渔期,以保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性。
“公众参与”原则是生态保护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生态保护不仅仅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更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2024新版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环境影响报告 书、报告表报批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 记表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 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 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 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府批准,责令关闭。
对于违反长江保护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 事责任等。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 任。
同时,还将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惩戒,加大违法成本。
04
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响评价概念及意义
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 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 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防治措施
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强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 设,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等。
法律责任与监管机制
法律责任
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和刑事责任。
监管机制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 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政府、 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固体废物定义与分类
定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 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 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公共资源保护措施
公共资源保护措施公共资源是指社会共同拥有、共同使用、共同管理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公共设施等。
保护公共资源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公共资源的保护措施。
一、自然资源保护措施1.严格环境监测和排放标准: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环境行为的监管,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2.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禁止非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对生态退化区进行生态修复,保护珍稀物种和生物多样性。
3.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绿色生产方式的推广,鼓励节约能源、水资源以及促进废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二、文化资源保护措施1.加强文物保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文物保护体系,加强对重要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提升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开展传统技艺保护,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3.推广文化教育和旅游:加强文化教育的普及,提高公众的文化素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实现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公共设施保护措施1.强化设施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机制,加强设施巡查和保养工作,及时修复和更新老化设施,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利用。
2.加强设施安全防护:制定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增加安全监控设备并加强安全巡查,确保公众使用公共设施的安全。
3.提升设施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推动公共设施的智能化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友好性。
综上所述,公共资源保护是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通过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文化资源保护和公共设施保护措施的实施,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公共资源,实现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社会提供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环境责任原则
环境责任原则环境责任原则是指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积极履行环境责任,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环境责任原则的相关内容。
一、环境责任原则的重要性环境责任原则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环境责任原则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生态环境:环境责任原则要求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要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2. 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责任原则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注重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 提升企业形象:积极履行环境责任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增强消费者、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内容环境责任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合法合规: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遵守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环境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2. 资源节约:企业应当注重资源的节约利用,推行清洁生产,降低能源消耗和物质消耗,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压力。
3. 污染防治: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止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损害,保护大气、水体和土壤的质量。
4. 生态保护:企业应当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推动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
5. 环境信息公开:企业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参与度。
三、环境责任原则的实施途径为了有效履行环境责任原则,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实施途径:1.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企业可以根据国际标准ISO 14001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环境责任的有效履行。
2. 加强环境培训:企业可以加强员工的环境培训,提高员工对环境责任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共有自然资源的环境行为之原则
本原则的全称为“指导各国养护及和谐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有自然资源的环境方面行动守则”,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1978年5月19日以第 6/14号决定通过。
说明
本行为守则草案(下文简称守则)是要在环境方面指导各国养护及和谐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有的自然资源。
本守则适用于被认为有助于达成上述目标而无损于环境的个别国家的行为。
此外,本守则旨在鼓励共同享有某一自然资源的国家在环境方面进行合作。
在编制本守则时曾力求避免使用可能令人以为要指出国际法规定下所存在或不存在的某一具体法律义务的语句。
在全部守则里使用的文字,并非要影响守则里所讲的行为是否已在一般国际法的现有规则里有所规定,或规定到什么程度。
至于本守则——如果它们并不反映已经存在的一般国际法规则——是否应该、或者到什么程度、或者用什么方式并入一般国际法的问题,本守则亦无意表示意见。
这些守则是由环境署法律专家小组根据联合国大会1973年12月13日第3129(XXVIII)号决议,于1976年至1978年期间开会起草而成的。
根据工作小组的报告(UNEP/IG·12/2)及各国政府对守则草案的进一步意见,大会1979年12月18日第34/186号决议请所有国家“在拟订关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有自然资源的双边或多边公约时,将这些守则看作指导方针和建议,本着诚意和睦邻精神,加强而非损害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利益。
”
执行这些守则的进展报告已由环境署规划理事会于1981年
(UNEP/GC·9/5/Add.2)和1985年(UNEP/GC·13/9/Add.1)提交大会。
草案
守则1
关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有自然资源的养护及和谐利用,各国有必要在环境方面合作。
因此,各国必须按照公平利用共有自然资源的概念进行合作,以谋控制、防止、减少或消除此种资源的利用可能引起的不利环境影响。
这种合作必须在平等基础上进行,而且必须顾及各有关国家的主权、权利和利益。
守则2
为了保证在养护及和谐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有自然资源时在环境方面进行有效国际合作起见,此种共有自然资源的有关国家应该设法在它们之间订立双边或多边协定,以便对它们在这方面的行动作出具体规定,必要时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适用本守则,或者斟酌情况为此目的作出其他安排。
在订立此种协定或作出此种安排时,各国应当考虑成立体制机构,例如国际联合
委员会,以便在保护和使用共有自然资源方面就环境问题进行协商。
守则3
1.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有依照其本国的环境政策开发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也有责任,保证在他们管辖或控制范围以内的种种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的或本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
2.第1款里规定的原则,以及本文件其他守则所定原则,适用于共有的自然资源。
3.因此,每个国家必须尽量避免和尽量减少因利用共有自然资源而在其管辖范围以外引起不良的环境影响,以便保护环境,特别是此种资源的利用可能引起下列后果时:
(a)对环境造成损害,从而影响到另一个共有国家对此种资源的利用;
(b)对一种共有再生资源的养护造成威胁;
(c)危害另一国家的居民的健康。
在不妨碍上述守则的普遍适用性的条件下,在解释本守则时,应视情况考虑到共有自然资源的国家的实际能力。
守则4
各国在共有自然资源方面的任何活动,如果可能有危险,会大大影响”到共有此种资源的其他国家的环境,则在从事此种活动之前必须进行环境评价。
守则5
共有一种自然资源的各国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就这种资源的环境问题经常交换情报和进行协商。
守则6
1.同一个或一个以上其他国家共有一种自然资源的国家有下列义务:
(a)在资源的养护或利用方面准备进行新计划或改变计划而预料会因此大大影响“其他国家领土的环境时,应将新计划或改变计划的适当内容事先通知其他国家;并
(b)于其他国家请求时,就上述计划进行协商;并
(c)于其他国家请求时,就此种计划提供其他具体的适当资料;
(d)如果设有像(a)项里所规定的那样事先发出通知,则应于其他国家请求时,就此种计划进行协商。
2.如果由国家立法或国际公约的关系而不容许传递某种情报时,持有此种情报的国家,还是应该特别根据诚意的原则,本着睦邻的精神,同其他的有关国家合作,谋求圆满解决。
守则7
关于共有自然资源的情报交换、通知、协商和其他方式的合作,完全是根据诚意的原则和睦邻的精神,无论是各种方式的合作,或进行发展或养护的计划项目,都应避免任何不合理的迟延。
守则8
如果认为有需要对某一种共有自然资源的环境问题加以澄清时,有关各国应联合进行科学研究和评价,以期根据商定的数据,为此种问题找到适当的、圆满的故决。
守则9
1.在遇有下列情况时,各国有义务向可能受影响的其他国家发出紧急通知:
(a)由于利用一种共有自然资源而可能对它们的环境造成突然有害影响的紧急情况;
(b)可能影响这些国家的环境而与共有自然资源有关的突发严重自然事件。
2.必要时,各国亦应将此种情况或事件通知有关的国际组织。
3.有关各国应于适当时,特别通过协议的紧急计划和互助办法进行合作,以或避免严重情况的发生,或尽量消除、减少或纠正此种情况或事件的影响。
守则10
共有一种自然资源的各国应斟酌状况,考虑是否可能一道要求任何主管国际组织提供服务,设法澄清与此种自然资源的养护和利用有关的环境问题。
守则11
1.联合国宪章和《各国之间依照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进行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里的各项有关规定,适用于共有自然资源的养护和利用所引起的环境争端的解决。
2.未能通过谈判或其他无约束力的方式在合理期间内解决争端时,有关各国必须采用一种互相商定的、最好是事先商定的适当解决程序,来解决争端。
这种程序应该是迅速、有效,而且具有约束力。
3.争端所涉各国必须审慎行事,切勿采取可能使环境情况益趋恶化、终而妨碍和平解决争端的任何行动。
守则12
1.各国有责任在环境方面履行它们关于养护和利用共有自然资源的国际义务,如因违反此种义务而在其管理范围以外地区造成环境损害时,应依照适用的国际法负担责任。
2.关于各国利用共有自然资源引起的环境损害和对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造成的环境损害,应合作制订有关这种责任和受害者赔偿的进一步国际法。
守则13
各国在按照其国内环境政策考虑各项国内活动的安全程度时,必须顾到共有自然资源的利用可能引起的不良环境影响,不得因此种影响发生在其管辖范围内外,而有差别待遇。
守则14
各国应设法依照它们自己的法制,必要时,按商定办法,向其他国家里因利用共有自然资源而引起的环境损害受害人或可能受害人提供诉诸于同一行
政及司法程序及享得同样待遇的平等机会,并向他们提供本国的类似受害人或可能受害人所享受的同样补救办法。
守则15
本守则的解释和适用,应力求增进而非不利于所有国家的发展和利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利益。
定义
在本件里,所谓“大大影响”者,是指对一种共有自然资源的可以衡量的影响,微小的影响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