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0-04-30
2016年前的新股申购规则变化
2016年前的新股申购规则变化随着中国股市的发展和改革,新股申购规则也在不断变化。
本文将就2016年前的新股申购规则变化进行详细阐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IPO)定价方式的改变在2016年之前,中国A股市场的新股发行定价方式主要采用的是询价定价方式。
这种方式是由保荐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向特定投资者询问其认购意愿和价格,然后根据这些信息确定发行价格。
然而,这种方式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容易导致价格不公平和投资者利益受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6年开始,中国证监会开始推行网上发行定价方式。
这种方式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让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认购申请,并根据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情况,利用科学的定价模型来确定发行价格。
这种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新股发行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新股申购的承销方式的变化在2016年之前,新股申购的承销方式主要采用的是固定配售方式。
这种方式是由保荐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事先确定每个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数量,然后按照这个比例和数量进行配售。
然而,这种方式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容易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6年开始,中国证监会开始推行网上申购方式。
这种方式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让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购申请,并根据每个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和总申购金额的比例来确定每个投资者的中签情况。
这种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新股申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三、新股申购的中签公布方式的改变在2016年之前,新股申购的中签公布方式主要采用的是纸质公告方式。
这种方式是由保荐机构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贴出纸质公告的方式公布中签结果。
然而,这种方式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容易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取中签结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6年开始,中国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必须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布中签结果。
这种方式可以让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平台查询中签结果,提高了信息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方便了投资者获取中签结果。
ipo申购技巧
ipo申购技巧IPO(首次公开发行)申购是投资者获取新股的一种方式。
请注意,投资涉及风险,且IPO市场情况不断变化。
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IPO 申购技巧:1.了解公司背景:在申购之前,详细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财务状况、市场地位等。
研究公司的招股书和相关公告,评估其潜在增长性和风险。
2.关注市场热点:选择关注市场热门行业和领域,因为这些公司通常更受投资者关注。
但要注意不要盲目跟风,仍需仔细分析。
3.了解发行价和发行规模:在投资决策中,要了解发行价和发行规模,判断公司的估值是否合理。
同时,关注市值和流通股本,以便更好地评估股票的稀释效应。
4.研究发售对象:了解主要的发售对象,例如基石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
这些投资者的参与可能为公司带来更多的稳定性和信心。
5.选择合适的券商:选择一家信誉好、服务优秀的券商进行申购。
一些券商可能提供更早的信息和更高的申购额度。
6.关注申购政策:不同的券商有不同的申购政策,包括申购方式、申购费用等。
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的券商和申购策略。
7.掌握申购时间表:注意IPO 的发行时间表,包括网上申购的起止时间、缴款日等。
及时准备好所需资金和申购信息。
8.注意配售比例和中签率:关注发售对象和公众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以及中签率。
这有助于更好地评估申购的难易程度。
9.风险控制:在投资中始终保持风险意识。
不要过于追求短期收益,要根据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决策。
10.及时关注市场变化:在申购期间,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可能影响申购的信息,以便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请注意,以上是一些建议,投资决策需要谨慎,并最好在投资前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考模拟试题(全优)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考模拟试题(全优)单选题(共30题)1、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不得减持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上市公司的股份B.国有股东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50%C.国有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致使国家对该上市公司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D.国有股东仅限于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答案】 D2、以下资产中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以后期间可以转回的有()。
A.Ⅰ.ⅡB.Ⅲ.ⅣC.Ⅰ.Ⅱ.ⅢD.Ⅰ.Ⅱ.Ⅲ.Ⅳ【答案】 B3、上市公司拟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下列关于临时提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B.Ⅰ、ⅡC.Ⅱ、ⅣD.Ⅱ、Ⅲ、ⅣE.Ⅲ、Ⅴ【答案】 A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中,可以免予披露关联交易方式的情形有()。
A.Ⅱ、Ⅲ、Ⅳ、ⅤB.Ⅰ、Ⅱ、ⅣC.Ⅰ、Ⅱ、Ⅲ、Ⅳ、ⅤD.Ⅰ、Ⅲ、Ⅳ、ⅤE.Ⅰ、Ⅱ、Ⅲ、Ⅳ【答案】 C5、下列选项中,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存货监盘计划时不应当进行的是()。
A.将被审计单位提交给其他公司代为保管的存货纳入监盘范围B.向保管被审计单位存货的公司函证被审计单位的委托保管的存货情况C.直接利用被审计单位的账簿记录确认交由其他公司保管的存货的账面价值D.由于交由其他公司保管的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注册会计师考虑实施存货监盘或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答案】 C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用于网上、网下申购,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也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B.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部分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优先配售,但不能全部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方案中披露C.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委托第三方代为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可以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代其进行申购D.可转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不低于网下配售比例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E.投资者在进行可转债网上申购时须缴付申购资金【答案】 A7、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后,需要中止审查的情形有()。
股票新股中签规则
股票新股中签规则在股票市场中,新股的发行常常引起投资者的关注和热议。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新股中签规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股票新股中签规则的基本知识,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参与新股的申购过程。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什么是新股中签。
新股中签是指投资者在新股申购后,根据一定的规则和比例,有机会获得新股的配售。
由于新股数量有限,投资者通过申购并不一定能够成功中签,因此了解中签规则对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
一般而言,新股的中签规则是由发行公司和证券监管机构共同制定的,并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中签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开发行和网上发行的比例:在新股发行过程中,一般会有公开发行和网上发行两种方式。
公开发行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向公众发售新股,而网上发行则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个人投资者发售新股。
中签规则会规定公开发行和网上发行的比例,以确定投资者在两种方式中的中签机会。
2.申购数量和资金要求:中签规则还会规定每个投资者在申购过程中可以申购的最大数量,以及所需的最低投资金额。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申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并防止部分投资者过度集中申购资源。
3.中签率计算方式:为确保申购过程的公正和透明,中签规则会规定中签率的计算方式。
一般而言,中签率是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和总申购量之间的比例来计算的。
例如,如果某只新股的总申购量为1000万股,而投资者申购了100万股,那么他的中签率将是10%。
需要注意的是,中签规则并非固定不变的,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调整。
投资者在申购新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说明,了解最新的中签规则和操作流程。
总之,了解股票新股中签规则对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投资者可以通过掌握中签规则,提高自己申购新股成功的概率,并在股票市场中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但是,投资者也应该注意,股票市场存在风险,投资需谨慎,建议在投资前咨询专业人士或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
首次公开发行原则
“三公”原则
高效原则
经济原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 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 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 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 网上发行 向战略投 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 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 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 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并 资者配售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 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 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 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 发行方式 15%的股份 的股份, 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 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本次包销部 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 30日内 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 对象配售股票,并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 对象配售股票,并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公开发行 权根据市场情况, 权根据市场情况,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 网下配售 超额配售 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 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 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 , 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 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 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 亿股以上的, 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 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 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50% 者。
海格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0-08-20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海格通信”)于2010年8月18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海格通信”股票6,8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284,843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498,180,500股,配号总数为8,996,361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08996361。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1.5117223508%,认购倍数为66倍。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定于2010年8月20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0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0日。
九九久: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10-05-24
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Shanghai China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2010)沪联律股字第079-05号致: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委托,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律师声明事项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A股股票发行和上市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发行人向本所出具如下承诺:1、保证如实提供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一切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保证有关文件上的印章和签字是真实的,有关文件的影印件与其原件一致;3、保证不向本所律师作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若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证券发售--战略配售与超额配售选择权附加案例
证券发售战略配售与超额配售选择权题目:以下说法符合有关规定的有:A、只有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未进行超额配售;(2)进行了超额配售,但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票数量与超额配售股数相同,之一时超额配售选择权才未行使;(解答:正确。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应理解为主承销商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股票)B、甲公司发行价2.68元,在上市后30日内,股价一直低于发行价,获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主承销商可以以2.70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解答:错误。
)C、获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主承销商可以向网上申购并中签的投资者延期交付股票。
(解答:错误。
主承销商在决定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应当保证仅对参与本次发行申购且与本次发行无特殊利益关系的机构投资者做出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
在前款所述投资者预先付款并同意推迟股份交收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可以在征集认购意向时,与其达成预售拟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股份的协议,并将该协议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备案。
)D、只有进行了超额配售,且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票数量少于超额配售股数时,发行人才可以为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发新股。
(解答:正确。
这个是对的,可能本来市场价格是低于发行价的,主承销商购买股票来还股份,然后股价就高了,高于发行价了,还有未还完预售的股票,那就只好发新股了)E、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规模为100亿,股价3元/股,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数量为初始发行规模的10%,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获得的资金,分别以2.95元/股购入2亿股、以2.90元/股购入2亿股。
假如不考虑发行费用,发行人募集的资金为318亿元。
(解答:正确。
因行使绿鞋超额发行的股数=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10亿-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数4亿=6亿,募集资金总额=(初始发行规模100亿+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行的股数6亿)*发行价3元=318亿)重点法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修订:第二十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嘉欣丝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0-05-04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二”位数: 68
末“三”位数: 376 876
末“四”位数: 9538 1538 3538 5538 7538 6580 1580
末“五”位数: 98002
末“六”位数: 863950 988950 113950 238950 363950 488950 613950 738950
末“七”位数: 3281956 1578781 0358295 2141139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53,6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4日。
沪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0-08-06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机构
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
保荐机构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0年8月4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沪电股份”股票6,4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315,71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6,613,430,500股,配号总数为13,226,861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13226861。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9677277171%,超额认购倍数为103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定于2010年8月6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0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8月6日。
爱仕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0-04-30
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和退款金额如下:
序
有效申购股数
配售对象名称
号
(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500,000
长江超越理财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2 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4 年
1,000,000
1 月 5 日)
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2,000,000
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5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 格截至 2011 年 9 月 10 日)
1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兴业卓越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7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5 年 3 月 27 日) 兴业卓越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5 年 11 月 26 日)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3 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 截至 2013 年 10 月 10 日)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
24 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 资格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
25 年 金 计 划 ( 网 下 配 售 资 格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8 日)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号文核准。
167,720,458.80
18,635,612.80
2
12 华泰紫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优债精选集合资产管理
海能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1-05-23
海能达IPO中签结果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二”位数: 43 63 83 03 23 28
末“四”位数: 7592 2592
末“五”位数: 67432 17432
末“六”位数: 998782 498782 352793 852793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112,0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3日。
尤洛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0-07-16
1
创业板投资资格。 4、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 代为报价。2010年7月21日(T-3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 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 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2)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5、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申报 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 申报价格低于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将不能参与网下申购。 6、初步询价时,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可以最多申报二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 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200万股,同时每一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 数量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100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超 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7、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以累计投标的方式,综合参考公 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 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9、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应为网下申购阶段实 际申购数量。 每个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查询。 10、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按照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 初步询价 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 发行人 与国海证券将视其为违约, 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 11、 国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于2010年7月19日 (T-5 日)至2010年7月21日(T-3日) ,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
南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0-04-02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南洋科技”)于2010年3月31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南洋科技”1,360万股A 股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379,34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653,845,000股,配号总量为5,307,690个,起始配号为000000000001,截止配号为000005307690。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5124639909%,超额认购倍数为195倍。
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2010年4月2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0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10年4月2日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加盖公章)
2010年4月2日。
中原特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0-05-26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
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特钢”)于2010年5月24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中原特钢”A股6,32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事务所验证,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222,658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3,953,945,500股,配号总数为7,907,891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07907891。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1.5984034175%,认购倍数为63倍。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定于2010年5月26 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0年5 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第八章判断题(附答案)
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答案分离版判断题1.《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其核心旨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对错2.新《证券法》调整范围涵盖了在中国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监管,其核心旨在促进证券公司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错3.《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调整范围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管理、托管等活动,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错4.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错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予以披露。
(对错6.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对错7.公开原则是各国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信息披露制度在各国证券法律制度体系中均占有重要地位。
(对错8.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错9.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对错10.证券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对错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发行规模在1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
(对错12.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的,当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配售数量时,应当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
新股交易规则解读 -回复
新股交易规则解读-回复新股交易规则解读- 从认购到上市的全过程在股市中,新股交易是一项很受关注的投资机会。
新股交易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从认购到上市的全过程。
本文将一步一步解读新股交易的规则,为读者提供更多了解和理解。
第一步:公司决定进行新股发行首先,一家公司决定进行新股发行。
这通常是为了筹集资金,用于扩大业务、投资新项目等。
公司需要提交相关文件和报告给证监会,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告拟发行股票的计划。
第二步:券商承销与发售对象认购一旦证监会批准发行计划,公司将与一家或多家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这些证券公司将负责发行股票并吸引投资者认购。
在上市之前,股票只能通过认购的方式购买。
认购的对象包括机构投资者、社会公众和特定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通常是大型基金、保险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他们会通过量化策略、基本面研究等手段进行投资决策。
社会公众:普通个体投资者,他们可以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渠道参与新股认购。
特定投资者:根据证监会的要求,部分特定投资者也可参与新股认购,例如员工、战略合作方等。
第三步:申购和配号一旦新股认购开始,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渠道申购认购股票。
投资者需要填写相关申购表格,并支付认购所需的资金。
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和总认购量,证券公司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配号。
配号结果会通过报刊公示或短信通知等方式向投资者公布。
一旦配号完成,投资者需要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缴款,以确认认购。
第四步:证监会审核、发行与上市在投资者交款之后,证券公司将提交相关文件和报告给证监会进行审核。
如果证监会认为有必要,可能会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和调查。
一旦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可以根据承销协议的规定发行股票。
发行的方式可以是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网上发行或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等。
最后一步是股票上市。
新股通常选择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交易进行买卖。
需要明确的是,新股交易是有风险的。
世纪华通: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1-07-15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世纪华通”)于2011年7月13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世纪华通”3,600万股A股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结果如下: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373,54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4,449,932,500股,配号总数为8,899,865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08899865。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8090010354%,超额认购倍数为124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2011年7月15日上午在深圳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1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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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0年4月28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和而泰”A股1,336万股,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262,11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874,828,000股,配号总数为3,749,656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03749656。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7125987024%,超额认购倍数为140倍。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4月30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0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