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家寨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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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文件
开蔚崔经字〔2009〕53号
关于印发《崔家寨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证职工在从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开蔚经字〔2008〕256号文关于转发集团公司《关于下发开滦集团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崔家寨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二○○九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劳动用品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公司经营管理部。
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2009年7月3日印发
附件
崔家寨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为保证职工在从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开蔚经字〔2008〕256号文关于转发集团公司《关于下发开滦集团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矿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采购、验收、保管等各环节中的管理工作,杜绝无资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我矿使用,矿成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经营矿长、工会主席。
成员:由经营管理部、组织人事部、工会、纪委监察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物资管理科负责人组成。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小组职责:依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我矿实际完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协调解决劳动防护用品在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组织、协调、办法审定,协调各部门的相关工作。
经营管理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组织、调研、办法制定等相关工作;负责召开相关会议,并对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
组织人事部:负责提供职工的工种核定、职工出勤,及时更新工种变动情况,按照管理办法落实考核结果。
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征求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防护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决策,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映职工意见,确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劳动防护保障。
纪委监察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出现的问题。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到位。
安全管理部:负责到货劳动防护用品的资质审查和材质检验工作,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矿使用,把好安全监察关,并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坚持定期和动态跟踪检查管理。
物资管理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的申报、督办落实到货工作,确保职工劳保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负责牵头组织到货物资的材质验收工作;负责全矿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支领审批、发放及建账管理工作。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及原则
(一)凡属崔家寨矿的在册职工(含劳务、临时工),均属发放范围。
(二)发放原则:按照每个职工个人生产劳动条件的不同,发给职工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即根据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
待遇发给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的原则发放。
(三)依据集团公司发放标准,结合蔚州区域特点和我矿工种状况,增加相应防寒劳保用品及使用周期,增补相应工种所需的短缺劳保用品。
(四)管技人员的配备标准与操作岗位员工标准严格区分,坚持劳有所防、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及验收规定
(一)劳保防护用品由公司供应部门负责采购,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二)物管科应向供货方提供所要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名称、型号、安全性能等级、样式、数量、验收要求等信息,确保正确采购。
(三)禁止采购、发放变质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四)劳保防护用品到货后,由物资管理科计划员负责落实到货情况,并验证相应的生产资质及产品合格证等证件是否齐全。
(五)当验证到货物资证件齐全后,由物资管理科计划员通知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进行现场验收。
(六)验收完毕后,现场填写验收纪要,并由参加人员签字,物资管理科计划员负责将验收纪要及各种资质存档管理备查。
(七)矿新增加岗位和定员时,组人部及时通知物管科组织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采购。每批新到货的劳动防护用品由物资管理科负责入库保管。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发放规定
(一)参照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企字〔2008〕288号文《关于下发开滦集团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的发放标准,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崔家寨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见附表)。
(二)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首次支领工作服时,一次性发放两身,以便于换洗,以后按正常发放标准执行。有棉袄的工种,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首次支
领时同时发放棉袄和棉坎肩各一件,以后到期限再支领时,一个使用周期内只可选择支领棉袄或棉坎肩一种。
(三)多种混合作业人员,按其所从事的主要工种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临时从事其他生产任务确需防护用品时可临时从劳保库中借用,用后交回,并按借用期限相应延长原工种防护用品期限。
(四)职工的兼职工种须经组人部核实,交物管科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存档备查。职工的工种及工作调动,以组人部提供为准。各单位对兼职工种要如实上报,不得弄虚作假,
(五)物管科在井口供应库设立专用劳保用品仓库,设立专职劳保用品审批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全矿职工劳保用品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建立劳保管理台帐及职工劳保支领卡片,要求卡片登记职工的体型、胖瘦,鞋码等,作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依据及采购计划参考。职工领用卡片要分单位设编号统一管理,卡片要登记职工的工号等基本信息,领用、交回劳保的具体明细、日期,及特殊事件(如未交回劳保已赔偿)的记录及凭据的编号,便于查证管理。
(六)劳保仓库必须具备一定的储量,满足职工劳保用品需求。各单位临时从劳保库中借用的劳保品,借用期限不得超出一个月,超出期限不还的,默认该单位丢失,按原值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借用期间出现损坏的,酌情按新品价值的30-100%对该单位责任人进行罚款。
(七)职工新招或新调入我矿时,持组织人事部开具的入矿调入证明,到物管科劳保库填写职工劳保卡片,支领个人首次劳保。
(八)职工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包括安全帽、工作服、胶鞋、绝缘胶靴、绝缘手套、棉衣裤、皮衣裤、绒衣裤、雨衣、胶靴、绝缘鞋、护目镜罩),否则不得批签新品。
(九)职工支取劳保用品时,必须持本人的劳保本及支领单据,由本人到劳保库自行支领,属交旧领新的,同时将规定交回的劳保交回劳保库,否则按新品原值10%赔偿后,持财务部收据方可支领新品。在使用期内损坏的劳保,按劳保原值与使用周期结合折价赔偿后,持财务部收据支领新品。
(十)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以月为计算单位。职工因工伤、疾病、学习等原因脱离工作岗位,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或缺勤(旷工、事假、脱离生产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