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及建筑面积指标表(正式稿)
24班小学指标
使用面积 (㎡) 30 86 86 20 30 900 2000
使用间数 1 1 1 1 1 1 1 1 3片
累计使用面 积 30 86 86 20 30 900 2000
建筑面积 (㎡) 50 144 144 33 50 1503 3300
备注
2330 10 20 30 86 60 30 30 40 40 20 20 30 40 86 86 40 86 57 4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570 80 30 86 60 30 30 40 40 20 40 30 40 86 86 40 86 1440 40 40 72 1 1 2 40 40 144 955 134 50 144 100 50 50 66 67 33 67 50 6600 1.2㎡/生 师均10㎡
房屋名称 (3)教师阅览室(每4人设一座,每座2㎡) (4)电子阅览室 (5)资料室 (6)借阅归还处 (7)管理人员办公室 (8)报告厅(400人、150人各1) 32.体育场馆 (1)体育馆(内设乒乓室、健身房等) (2)田径场(300m标准跑道) (3)篮排场(套用) 二、行政办公用房 1.教师办公室 2.校长书记办公室 3.党政办公室 4.档案室 5.教导处 6.文印室 7.学籍资料室 8.总务处 9.行政仓库 10.维修仓库 11.医务室 12.会计室 13.工团队办公室 14.工会活动室 15.心理咨询室 16.会议室(小) 17.会议室(中) 三、生活用房 1.师生食堂(1200人用餐) 2.门卫(内外间) 3.高配间 4.其他辅房 合 计
小学校舍建筑设计面积指标表
设计规模:24班 学生人数:1080人 房屋名称 一、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1.普通教室(含年级多媒体教室)7.5× 9.6 2.科学实验室 3.科学探究实验室 4.科学仪器室 5.标本室 6.科学园 7.气象站 8.准备室 9.管理老师办公室 10.劳动与技术实践室 11.工具储藏室 12.管理老师办公室 13.美术教室 14.美术器材室 15.美术准备室 16.美术教师办公室 17.作品展室室 18.音乐教室 19.音乐器材室 20.舞蹈及形体教室 21.舞蹈器材室 22.音乐教师琴房 23.音乐教师办公室 24.计算机网络教室 25.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 26.多媒体课件制作室 27.专用多媒体教室 28.校园网络管理中心 29.校园闭路电视控制中心(50㎡) 校园广播控制中心(16㎡) 校园安防控制中心(20㎡) 30.计算机管理老师办公室 31.e学习网络教室 32.图书馆 (1)藏书室(400册/㎡) (2)学生阅览室(每20人设一座,每座1.5㎡) 80 80 1 1 80 80 72 86 96 72 60 30 2 1 1 1 2160 172 96 72 60 教职工人数:57人 使用面积 (㎡) 使用间数 生均建筑面积14平方米 累计使用面 积 建筑面积 (㎡) 13490 3610 290 160 120 100 备注
中小学校建筑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 数、净高和建筑构造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设计规范
第一节各类用房面积指标
第5.1.1条学校主要房间的使用面积指标宜符合表5.1.1的规定。
第5.1.2条一台钢琴的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²,两台钢琴的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²。
第5.1.3条实验室设实验员室时,其使用面积每人不应小于4.5m²。
第5.1.4条阅览室的使用面积应按座位计算,教师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2.1m²,学生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1.5m²。
第5.1.5条教员休息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m²。
教师办公室每个教师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m²。
第5.1.6条中学、中师、幼师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应按每床为2.7m²计算。
学生宿舍贮藏间的使用面积,宜按每个学生为0.10~0.12m²计算。
第二节层数、净高
第5.2.1条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第5.2.2条学校主要房间的净高,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分为按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教基字〔〕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小学部分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
附件1:注:1、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2、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与多媒体教室、农远教室合用。
3、机动教室、科技活动室为补充规定中新增校舍。
4、体育活动室24班以上调整为必配,面积为300平方米。
初中部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3)补充规定中,18个班以下田径场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臵100米直跑道。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基本指标
4647 0 3010 1800 133 41 133 65 133 41 223 41 65 270 65 413 66 240 33 41 33 1224 183 711 16 33 26 255
用房的总使用面积可按标准的130%控制。
24班1080人 每间 使用 间 使用 面积 数 面积 小计 (㎡) (㎡) 3670 3.4 6117 5.66 2387 26 54 1404 2 80 160 1 25 25 2 80 160 1 39 39 1 80 80 1 25 25 1 189 189 1 25 25 1 39 39 1 202 202 1 39 39 312 50 192 1 20 20 1 30 30 1 20 20 971 150 568 10 20 20 203
学生数 540
学生数 810
3425 2266 1170 133 41 133 65 133 41 178 41 65 201 65 312 50 160 33 36 33 847 133 485 13 26 20 170
6.343 4.196 2.167 0.246 0.076 0.246 0.12 0.246 0.076 0.33 0.076 0.12 0.372 0.12 0.578 0.093 0.296 0.061 0.067 0.061 1.569 0.246 0.898 0.024 0.048 0.037 0.315
3425 0 2266 1170 133 41 133 65 133 41 178 41 65 201 65 312 50 160 33 36 33 847 133 485 13 26 20 170
4647 3010 1800 133 41 133 65 133 41 223 41 65 270 65 413 66 240 33 41 33 1224 183 711 16 33 26 255
完整版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必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附件一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必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单位:㎡
“后勤及生活用房”中不包括学生餐厅、宿舍、浴室,单身教师宿舍、教工值班宿舍1.注:及室外厕所。
配置。
2.各项必配校舍用房及面积指标宜按附表2 3.表中未列举的办学规模,可根据设计规模参照取值,下同。
1
附件二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表2-1 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单位:㎡
2
小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2-2 表
单位:㎡
3
表2-3 九年一贯制学校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单位:㎡
4
5
表2-5 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单位:㎡
6
7
附件三
学生生活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单位:㎡
注:以上用房均为使用面积,其使用面积系数(K值),室外厕所为0.8,其它均为0.6。
附件四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选配校舍用房面积及指标参考单位:㎡
8
附件五
体育活动场地配置表2单位:片、m
9
附件六
理化生实验室辅助用房配置参考单位:㎡
10。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
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
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
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
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及有利于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
第七条校舍用房组成中各类用房的设置是根据教育日益发展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以及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考虑的。
中小学校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
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
1 面积指标
1.1 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每座)
个学生所需使用面积;如果班级人数定额不同是需进行调整,但学生
的全部座位必须在“黑板可视线”范围以内;
2 体育建筑设施、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心理咨询室未列入此表,另行
规定;
3 任课教师办公室未列入此表,应按每位教师使用面积不小于5.0m2计
算。
1.2 体育建筑设施的使用面积应按选定的体育项目确定。
1.3 劳动教室和技术教室哦使用面积应按课程内容的工艺要求、工位要求、安全条件等因素确定。
1.4 心理咨询室的使用面积要求应符合本规定的5.16节的规定。
1.5 主要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宜低于表1.5的规定。
表1.5 主要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每座)
指标做相应调整。
2 净高
2.1 中小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最小净高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 主要教学用房的最小净高(m)
2.2 风雨操场的净高应取决于场地的运动内容。
各类体育场地最小净高应符合表2.2的规定。
表2.2 各类体育场地的最小净高(m)。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未变成文字版)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施行日期:2011年×月×日2011 北京前言修订《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2008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通知(建标函[2008] 328号)的具体要求及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具体进行修订。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自2002年颁布以来,对全国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和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中小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学设施不断提出的新要求;加之原标准仅有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建设带来不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组织对《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
特别是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国务院领导十分强调中小学校校舍的安全性。
为此,需对原标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修订过程中,我部对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进行了广泛的书面调查,发展规划司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对中小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研,并收集了部分省市编制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省市、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后,本标准的送审稿经全国专家审查会议和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定稿。
本标准共分四章,包括总则,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校舍面积。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参编单位: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主要起草人:参加起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〇一一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 (5)第一节学校布局 (5)第二节学校选址 (5)第三节学校规模 (5)第三章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 (6)第一节校园规划 (6)第二节建设用地 (6)第四章校舍面积 (8)第一节校舍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第二节教学及辅助用房 (8)第三节办公用房 (10)第四节后勤及生活用房 (10)附录一术语 (12)附录二本标准用词说明 (13)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促进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创造适合青少年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制定本建设标准。
(完整版)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必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必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单位:㎡
注:1.“后勤及生活用房”中不包括学生餐厅、宿舍、浴室,单身教师宿舍、教工值班宿舍及室外厕所。
2.各项必配校舍用房及面积指标宜按附表2配置。
3.表中未列举的办学规模,可根据设计规模参照取值,下同。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表2-1 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单位:㎡
表2-2 小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单位:㎡
表2-3 九年一贯制学校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单位:㎡
表2-4 九年一贯制学校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单位:㎡
表2-5 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单位:㎡
表2-6 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单位:㎡
学生生活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单位:㎡
注:以上用房均为使用面积,其使用面积系数(K值),室外厕所为0.8,其它均为0.6。
附件四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选配校舍用房面积及指标参考单位:㎡
体育活动场地配置表单位:片、m2
附件六
理化生实验室辅助用房配置参考单位:㎡。
小学校舍面积指标表
14 22 22
1
14 28
14 22 22
1
14 28
1
22
1
22 30
117 29
243 65
324 87
404 116
487 144
117 29
243 65
324 87
教工食堂 开水房 配电室 厕所 24
19 24 1 45
38 24 24 92 1
56 24 24 133 1
74 24 24 166 1
160 23 220 670 54 18 476 164 98 26 30 28 40 22 50 18 404 116 1 2 8 4 1 1
190 23 270 670 72 18 552 204 112 32 30 28 46 22 60 18 487 144
30%教工住宿, 7.2平方米/人。 80%教工就餐, 1.7平方米/座
福建省普通完全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表
单位:平方米 基本指标 每间 6班270人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使用 使用 使用 使用 使用 使用 间 间 间 间 面积 间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数 数 数 数 数 小计 小计 小计 小计 小计 924 61 6 366 365 86 1 86 61 73 23 86 23 86 23 86 23 86 23 86 193 283 363 464 544 193 931 1 1 1 1 86 23 86 23 1 1 1 1 1 1 1 1 1 12 1585 732 570 86 61 73 23 86 23 86 23 86 23 1 1 1 1 1 1 1 1 1 18 2031 1098 570 86 61 73 23 86 23 86 23 86 23 1 1 1 1 1 1 1 1 1 24 2498 1464 570 86 61 73 23 86 23 86 23 86 23 1 1 1 1 1 1 1 1 1 30 2944 1830 570 86 61 73 23 86 23 86 23 86 23 1 1 1 1 1 1 1 1 1 1 1 6 规划指标 6班270人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备 注 间 数 使用 面积 小计 1238 366 679 86 61 73 23 86 23 86 23 86 23 86 23 1 1 1 1 1 1 1 1 1 1 1 12 间 数 使用 面积 小计 2342 732 679 86 61 73 23 86 23 86 23 86 23 86 23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8 间 数 使用 面积 小计 2983 1098 838 86 61 146 23 86 23 86 23 86 23 86 23 86 1047 2 1 1 1 2 1 2 2 1 1 1 2 24 间 数 使用 面积 小计 3753 1464 1144 172 86 146 23 86 23 172 23 172 46 86 23 86 1145 2 1 1 1 2 1 2 2 1 1 1 2 30 间 数 使用 面积 小计 4217 1830 1144 172 86 146 23 86 23 172 23 172 46 86 23 86 1243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筑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
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
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
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
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及有利于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
第七条校舍用房组成中各类用房的设置是根据教育日益发展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以及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考虑的。
厦门小学设计标准
厦门小学设计标准厦门小学设计标准厦门小学是为满足6-12岁儿童的基础教育需求而设计的学校。
在设计小学时,需要考虑到儿童的特点和需求,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富有启发性的学习环境。
以下是厦门小学设计的标准:一、校园规模和布局:1. 校园面积:一般应不小于5000平方米。
2. 校舍布局:应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合理规划各类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功能区域,确保校园的有效利用。
3. 校园环境:校园内应有绿化带和活动场地,以丰富儿童的户外活动空间。
二、教室设计:1. 室内空间:每个教室的面积应不小于40平方米,课桌椅应适合儿童的身高和体型。
2. 室内设施:教室内应有黑板、书柜、投影设备等基础设施,并且保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3. 安全设施:根据学校和消防法规,教室内应装有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三、公共设施:1. 图书馆:图书馆应有丰富的书籍和阅览室,满足儿童阅读需求。
2. 实验室:实验室可以用于科学实验和探索活动,应配备必要的实验设备和安全设施。
3. 多功能厅:多功能厅用于学校集会、表演和其他活动,应提供良好的声音和视觉效果。
4. 操场和运动设施:学校应有室外操场和运动场地,以促进儿童的体育锻炼。
四、安全设施:1. 防护措施:学校周边应有围墙或栅栏,确保学校的安全。
2. 紧急疏散通道:学校内应有明确的疏散通道和出口,以应对紧急情况。
3. 安全警示标识:学校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以便儿童了解和遵守安全规定。
五、卫生设施:1. 洗手间和厕所:学校应设有足够的洗手间和厕所,并保持清洁。
厕所设施应符合儿童的身高和习惯。
2. 保洁设施:每个教室和公共区域应配备垃圾桶,并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清洁工作。
六、无障碍设施:1. 无障碍通道:学校应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行动不便的儿童和老人进出学校。
2. 无障碍设施:学校内应有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扶手等,方便行动不便的儿童使用。
总之,厦门小学设计标准考虑到儿童的特点和需求,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富有启发性的学习环境。
厦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指引
《厦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指引》一、学校选址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宜建设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完善、环境优美、远离地下交通轨道线路等地段,应建设在低噪声区域,学校场地宜规整、便于充分利用,同时应考虑到能合理布置南北向运动场位置及所需尺寸,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学校建设应远离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和地上轨道交通线路, 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300 米,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交通主干道的距离一般不小于80 米。
当学校选址无法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减震、降噪措施,使教学区、学生宿舍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3、学校建设应远离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域,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强电磁辐射、高含氡土壤等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区域。
二、办学规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规模应根据教育管理部门的规划、办学需求和建设条件合理确定。
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宜按如下设置:1、幼儿园3 班、6 班、9 班、12 班、15 班、18 班。
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人,大班 31-35 人。
2、完全小学18 班、24 班、30 班、36 班、48 班。
每班 45 人。
3、九年制学校36 班、45 班、54 班、72 班。
小学每班 45 人,初中每班 50 人。
4、初级中学:24 班、36 班、48 班。
每班 50 人。
5、普通高中:24 班、36 班、48 班、60 班。
每班 50 人。
6、寄宿制高中36 班、48 班、60 班。
每班 50 人三、建设内容幼儿园用地主要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幼儿园园舍用房包括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普通中小学校用地主要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等。
厦门市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五、企事业单位聘用的高、中级职称人员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人 员 类 别
面积标准
正高级职称人员
135
副高级职称人员
110
中级职称人员
90
事业单位级别
人 员 类 别
面积标准
副
厅
级
正职领导
125
副职领导
115
中层正职领导
105
中层副职领导
95
正
县
级
正职领导
115
副职领导
105
中层正职领导
95
中层副职领导Leabharlann 90副县级
正职领导
105
副职领导
100
中层正职领导
90
中层副职领导
85
一般干部、职工
75
三、国有控股一、二类企业职工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企业单位级别
人 员 类 别
面积标准
一
类
企
业
正职领导
120
副职领导
110
中层正职领导
100
中层副职领导
90
二
类
企
业
正职领导
110
副职领导
100
中层正职领导
90
中层副职领导
85
一般干部、职工
75
四、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职工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人 员 类 别
面积标准(平方米)
领导层
100
管理层
85
一般干部、职工
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一、机关干部、教师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人 员 类 别
面积标准(平方米)
正地、厅级干部
135
九年一贯制学校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附表1-3 九年一向制学校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单位:㎡每间标准Ⅰ标准Ⅱ标准Ⅲ用房名称使用18 班27 班36 班45 班18 班27 班36 班45 班18 班27 班36 班45 班备注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一、教课及协助用房3244 4121 5175 6212 3748 4991 6203 7608 4700 58997271 85111. 教室1400 2030 2660 3290 1400 2030 2660 3290 1400 20302660 3290一般教室70 18 27 36 45 18 27 36 45 18 2736 45灵巧教室70 2 2 2 2 2 2 2 2 2 22 22. 专用教室1290 1386 1638 1878 1398 1710 1962 2178 1543 18552203 2419科学教室96 1 1 2 2 1 1 2 2 1 12 2 注3科学教室24 1 1 1 1 1 1 2 2 1 12 2物理实验室96 1 1 1 1 1 1 1 1 1 11 1物理实验室辅房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60 60 注3化学实验室96 1 1 1 1 1 1 1 1 1 11 1化学实验室辅房48 48 60 60 48 48 60 60 48 4860 60 注3生物实验室96 适用适用适用 1 适用 1 1 1 适用 11 1 注3生物实验室辅房54 54 54 78 54 78 78 78 54 7878 78 注3物理数字研究实验室96 ————————(1)(1)(1)(1)(1)(1)(1)(1)生化数字研究实验室96 ————————(1)(1)(1)(1)(1)(1)(1)(1)演示实验室72 ————————(1)(1)(1)(1)(1)(1)(1)(1)综合实验室146 ————————(1)(1)(1)(1)(1)(1)(1)(1)综合实验室辅房24 ————————(1)(1)(1)(1)(1)(1)(1)(1)音乐教室96 2 2 2 3 2 2 2 3 2 22 3音乐器械室24 1 1 1 1 1 1 1 1 1 11 1舞蹈教室(96)(96)(96)(96)96 96 96 96 157 157 157 157舞蹈教室辅房(12)(12)(12)(12)12 12 12 12 24 24 24 24器乐训练室72 ————————(1)(1)(1)(1) 1 1 1 1美术教室96 1 1 1 1 1 2 2 2 1 2 3 3美术器械室24 1 1 2 2 1 1 2 2 1 1 2 2书法教室96 1 1 1 1 1 1 1 1 1 1 1 1史地教室96 1 1 1 1 1 1 1 1 1 1 1 1史地教室辅房24 1 1 1 1 1 1 1 1 1 1 1 1计算机教室96 1 2 2 2 1 2 2 3 1 2 2 3计算机教室辅房24 1 1 1 2 1 1 1 2 1 1 1 2语言教室及辅房与计算机教室适用技术教室96 1 1 2 2 1 1 2 2 1 1 2 2技术器械室24 1 1 2 2 1 1 2 2 1 12 23. 公共教课用房554 705 877 1044 950 1251 1581 2140 1757 2014 2408 2802多功能教室150 190 230 270 150 190 230 270 150 190 250 315 注4多功能教室辅房24 1 1 1 1 1 1 1 1 1 1 1 1合班教室96 与多功能室适用与多功能室适用 1 1 1 1 注4每间标准Ⅰ标准Ⅱ标准Ⅲ用房名称使用18 班27 班36 班45 班18 班27 班36 班45 班18 班27 班36 班45 班备注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间数或面积图书阅览室188 281 375 484 188 281 375 484 188 281375 484学生活动室36 54 72 90 36 54 72 90 72 96120 144心理咨询室24 24 24 24 24 24 24 24 48 4848 48德育展现室50 50 60 60 50 50 60 60 50 5060 60体质测试室42 1 1 1 1 1 1 1 1 1 11 1室内体育用房(300)(450)(608)(1000)300 450 608 1000 900 10001100 1200体育器械室40 40 50 50 40 40 50 50 40 4050 50录播教室及辅房96 (1)(1)(1)(1) 1 1 1 1 1 11 2心理活动室51 ————————(1)(1)(1)(1) 1 11 1科学研究活动室96 ————————(1)(1)(1)(1)(1)(1)1 1创新实验室72 ————————依据需要选配依据需要选配学科拓展实验室72 ————————依据需要选配依据需要选配室内游泳池及辅房900 ————————————————(1)(1)(1)(1)二、办公用房444 596 756 908 444 596 756 908 444 596756 908行政管理用房110 140 170 200 110 140 170 200 110 140170 200教师办公(教研)室182 298 412 528 182 298 412 528 182 298412 528网络控制室24 1 1 1 1 1 1 1 1 1 11 1安防监控室24 1 1 1 1 1 1 1 1 1 11 1广播社团室24 30 36 42 24 30 36 42 24 3036 42卫生保健室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30 30会议招待室50 50 60 60 50 50 60 60 50 5060 60三、后勤及生活用房357 497 645 778 357 497 645 778 422 599779 950教工食堂68 104 138 173 68 104 138 173 68 104138 173 注5学生食堂依据实质需要配置。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厦门市各类建筑工程综合平米造价指标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厦门市各类建筑工程
综合平米造价指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06.21
•【字号】厦建物〔2022〕19号
•【施行日期】2022.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厦门市各类建筑工程综合平
米造价指标的通知
厦建物〔2022〕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及时维修和正常使用,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公布《2022年度厦门市各类建筑工程综合平米造价指标》。
本造价指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按照该造价指标计算的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一次性缴交首期专项维修资金至市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附件:2022年度厦门市各类建筑工程综合平米造价指标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6月21日。
教学楼设计规范
注册2009-2-23•发短消息•加为好友•当前离线教学楼建筑设计规范。
该帖被浏览了5349次 | 回复了5次第一章总则教学楼建筑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1. 学校应有总平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设计。
2. 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3. 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
4. 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
5. 学校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300辆的道路。
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
6. 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
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
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7. 植物园地的肥料堆积发酵场及小动物饲养场不得污染水源和临近建筑物。
第三章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第一节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面布置1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件和情况设置。
2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3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第二节普通教室1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mm,中学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550mm。
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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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闭路电视系统 校园网络系统 图书阅览室 科技活动室 心理咨询室 体育活动室 体育器材室 二、办公用房 教学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广播社团办公室 会议接待室 德育展览室 卫生保健室 总务仓库 维修管理室 传达值宿室 三、生活服务用房 教工与学生食堂 开水房 配电室 厕所 校舍使用面积 校舍建筑面积 总的生均指标
附表一
每间 使用 面积
厦门市普通完全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及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 24班1080人 间 数 使用 面积 小计 4431 67 86 86 43 23 43 71 43 73 100 23 86 23 86 86 23 86 23 86 23 24 1 1 2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2 1 2 2 1608 1424 86 86 86 23 43 71 43 146 100 23 86 23 86 86 23 172 23 172 46 1399 130 23 14 1 1 23 14 1 1 1 1 2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2 1 2 2 30班1350人 间 数 30 30 使用 面积 小计 4901 2010 1424 86 86 86 23 43 71 43 146 100 23 86 23 86 86 23 172 23 172 46 1467 130 23 14 1 1 2 1 2 1 1 1 1 2 1 1 1 1 1 1 2 2 1 2 2 36班1620人 间 数 36 36 使用 面 积 小计 5480 2412 1533 172 86 86 23 43 71 43 146 100 23 86 23 86 86 46 172 23 172 46 1535 130 23 14 1 1 3 1 2 2 1 1 1 2 1 1 1 1 1 1 2 2 1 3 3 42班1890人 间 数 42 42 使用 面 积 小 计 6168 2814 1751 258 86 86 46 43 71 43 146 100 23 86 23 86 86 46 172 23 258 69 1603 130 23 14 1 1 3 1 2 2 1 1 1 2 1 1 1 1 1 1 2 2 1 3 3 48班2160人 间 数 48 48 使用 面积 小计 6638 3216 1751 258 替换自然教室 86 86 46 43 71 43 146 100 23 86 23 86 86 46 172 23 258 69 1671 130 23 14 播控室面积 新增 新增 分设
2
28 58 18
2
28 64 18
22
1
22 751 520 24 24 183 5658 10287.3 9.5
1
22 926 649 24 24 229 6379
1
22 1100 777 24 24 275 7208
1
22 1284 906 24 32 322 8156
1
22 1448 1034 24 24 366 8866
14 23 18 18 61
1 1 3 1 1
14 23 392 54 18 670 61 476 164
1 1 4 1 1
14 23 442 72 18 670 61 552 204
1 1 5 1 1
14 23 492 90 18 670 61 628 244
1 1 6 1 1
14 23 542 108 18 670 61 704 284
0 11598.2 8.6
0 13105.45 8.1
0 14829.1 7.8
0
16120
平面利用系数0.55
7.5 校舍建筑面积由一、二和三相加
用房名称
备 注
一、教学及教学辅 助用房 1、普通教室
2、专用教室 科学教室 科学活动室 仪器室 准备室 培养室 综合实践活动室 标本室 音乐教室 舞蹈教室 音乐器材室 美术教室 美术器材室 书法教室 语言室 语言资料室 计算机网络教室 计算机工作室 劳动技术教室 劳动技术教具室
3、公共教学用房 合班(阶梯)教室 电教器材室 校园广播系统
1 1 7 1 1
14 播控室面积 23 网络中心机房 592 126 18 670 61 780 324
14
7
98 26 50 30
8
112 32 60 30
9
126 38 70 30
1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40 44 80 30
11
154 50 90 30
14
2
28 40 18
2
28 46 18
2
28 52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