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重点难点考点
二建法规重点难点汇总
1.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3年)后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
2.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继续教育120学时。
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年还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课各20学时的继续教育。
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
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众有权查阅。
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
民法:主要有:1、《民法通则》2、单行民事法律:合同法、担保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行政处罚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包括: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注:1.同一机关定制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定制机关裁定。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至时,由国务院裁决。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一、建筑工程法规概述建筑工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建筑行业活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法规体系包括建筑法、规划法、工程建设标准法等多个领域的规范,其内容涵盖建筑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检验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程序,明确了建筑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包括质量检验、质量验收等内容。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管理等内容,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三、二建建筑工程考试相关要求1.考试科目: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建筑工程法规与政策、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2.考试形式:二建建筑工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内容覆盖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实务和技术知识。
3.考试重点:–注重对建筑工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包括《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熟悉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要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安全、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
四、二建建筑工程师的职责与要求1.职责:二建建筑工程师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领域具有一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2.要求:–具备扎实的建筑工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熟悉建筑工程相关法规和政策,能够合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调工程各方利益关系。
五、总结通过对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了解,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本文将对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定》考试的重点内容进行
综合梳理,以便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 建筑法: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维
护和拆除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
求和监督检查制度。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
二、考点重点梳理
1. 各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目的和适用范围。
2. 建筑法中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改造等环节的管理
要求。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测等相关内容。
4.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
5.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
三、备考建议
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理解其宗旨和适用范围。
2. 注意掌握各法律法规中的重点概念和管理要求。
3. 多练分析案例,掌握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阅读最新的法律法规,保持对法规变化的敏感性。
通过对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定》考点内容的梳理和备考建议的提供,希望能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整理难点部分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整理难点部分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包括协商解除、随时解除、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其中,用人单位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规定的情形(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1年。
4. 根据《产品标识与标注规定》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①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③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④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⑤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5. 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为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6. 保修期从工程经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保修期应当从实际经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破(交)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法规是指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活动的法规和规章,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法规,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标准、监督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条例》是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定的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量监督管理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需深入了解《建筑工程质量条例》的相关条款,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二级建造师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建设工程合同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依据,合同范本、签订、履约等环节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法规。
二级建造师在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时应谨慎,明确各项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六、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二级建造师需了解《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合理分工,明确监理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二级建造师应掌握相关法规,如《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合理规划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以上是关于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归纳,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需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重点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重点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法:这是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涉及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等方面。
考生需要重点掌握工程监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法:合同法律制度是建设工程项目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因此也是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的重点。
考生需要了解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也是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的重点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环境保护法也成为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的重点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原则、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涉及到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也是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重
要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管理和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总之,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重点主要围绕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展开,包括建设工程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和知识产权法等方面。
考生需要全面了解这些法律制度,掌握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重点
二建《法规》考前必背重点1、现行旳建设行政法规重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都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P4(必考点)2、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长其义务旳规范,不得增长本部门旳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旳法定职责。
P53、法人应当具有旳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旳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
P74、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尤其法人三大类。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非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P8(必考点)5、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完毕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旳材料款,假如不准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P96、代理具有如下旳法律特性:(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行代理行为:(二)代理人一般应当以被代理人旳名义实行代理行为;(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旳行为;(四)代理行为旳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P10重要(必考点)7、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下列条件:(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旳营业场所和对应资金;(2)有可以编制招标文献和组织评标旳对应专业力量:(3)有符合本法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组员人选旳技术、经济等方面旳专家库。
P128、有下列情形之一旳,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毕;(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旳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重要(必考点)书面委托代理旳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旳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旳,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难点祥解
2Z201011掌握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重点解析:此处注意掌握两个点:(1)“大中型”也就是说,对于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并没有这样的要求。
即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
(2)“施工单位”对于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负责人不要求必须是建造师.尽管建造师也可以在这些单位执业。
2Z201012掌握执业管理执业范围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Constructor)和二级建造师(Associate Constructor).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重点解析: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可以担|建设工程教育网|任项目经理的项目范围需要引起重视。
不仅由于这是作为建造师执业的红线,这两个范围也很适合出题。
在这里,对于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含义要有正确的理解,此“二级及以下"强调的并不是企业资质,而是项|建设工程教育网|目的规模。
也就是说,二级建造师也可以在一级建筑企业执业,但是,可供执业的项目却要在二级企业的资质范围之内。
2Z201022熟悉法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下称《立法法》)及有关规定,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包括: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行政规章重点解析:注意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对效力.2Z201030民法2Z20103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建设工程教育网|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招标投标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招标投标涉及多项法规和规定,其中最重要的包括《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这两部法规规定了招标的程序、条件、标段设置等重要内容,确保了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各个环节的遵守和执行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关键。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对施工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管理、施工日记记录等方面。
此外,要特别关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其中包括对施工现场秩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是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其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等内容。
质量检验标准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提升工程质量,降低风险。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关乎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的法规基础,其中明确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职工安全防护等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五、建设工程环保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的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在环保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施工后的环境治理等环节。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是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核算、审查、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项目的合理预算和控制。
二建法规要点
二建法规要点1、需要掌握的法律分类包括:合同法属于民法,公司法属于商法,建筑法属于经济法,消防法属于社会保障法等。
2、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包括六类:(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文物保护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包括: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包括: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4、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包括:(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即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包括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等。
5、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包括:(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私人投资的项目如果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公众安全,也需要招标。
A、某市政府计划建造一个可容纳5万人的体育场。
B、XXX计划在上海建造其分行总部大楼。
C、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建设银行贷款2亿元用于居民住宅的开发。
二建法规重点
二建法规重点1. 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条例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和管理的法规进行规范。
该条例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各项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施工许可、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与质量监督等。
以下为该条例中的重点内容:1.1 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前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的审批依据施工方案、施工资质、安全措施等进行,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1.2 施工方案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按照施工许可的要求提供给相关部门审核。
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序列、材料选用、施工方法等,对施工过程进行详细规划,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方案。
施工单位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人员配置、设备调配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合理有序。
1.4 施工现场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指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调查的行为。
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现场管理制度,并负责现场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巡检、施工工艺控制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1.5 施工安全与质量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是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督,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逐步监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
该办法从施工项目筹备、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了详细规定。
以下为该办法中的重点内容:2.1 施工项目筹备施工项目筹备包括项目选址、环境评价、安全评估等工作。
施工项目需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评估,保证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充分且合理,从而为后续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据和保障。
二建法律法规重点
二建法律法规重点二建考试中的法律法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和建筑法等。
下面将对这些法律法规的重点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你更好地备考二建考试。
一、行政法行政法是指国家和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主要以宪法、行政法规、行政法律、行政司法解释和行政裁决等形式存在。
二建考试中行政法重点包括:1.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行政主体、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行为内容、行为对象和法律依据等。
2.行政行为的有效性: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保障、法律行为的效力和行政行为的效力等。
3.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特定事项主体依法授权的行为。
4.行政契约:行政机关与社会主体之间就特定事项订立的协议。
5.行政监察: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刑法是国家依法惩治犯罪的法律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和刑罚等。
二建考试中刑法重点包括:1.刑法基本原则:刑罚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刑罚个别化原则等。
2.刑法特别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
3.刑法常见案例:二建考试中经常涉及到的刑法案例,如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
三、民法民法是指调整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民事责任和财产等内容。
二建考试中民法重点包括:1.民事权利的取得和保护:民事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保护等。
2.民事主体和行为: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民事行为的效力、民事行为的个体自由和公序良俗等。
3.合同法: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变更等。
4.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的构成、责任形式和救济措施等。
商法是调整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等内容。
二建考试中商法重点包括:1.公司法: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股权和公司行为等。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重点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重点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是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合格的二级建造师必须对相关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在法规考试中,考察的主要是建筑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以下是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的重点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规主要涉及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规定,包括城乡规划的编制、调整、实施和管理,建筑用地规划管理等相关内容。
考生需要熟悉法规的基本原则以及具体管理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涉及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管理、监管机构职责等方面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条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法》:该法规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转让等相关规定,包括土地的划拨、出让、租赁等具体管理要求。
考生需要了解土地使用权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该法规是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管理的相关法规,包括招标方式、投标文件、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流程和相关要求。
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划分、申请和审核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涉及建筑工程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项目实施要求。
考生需要熟悉不同资质等级的要求以及相关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除了以上几个法规外,考生还需要了解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条例》等。
在准备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时,考生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掌握法规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了解法规的主要框架和条款要求。
2.理解法规的主要目的和宗旨,明确法规的适用范围和管辖权。
3.熟悉法规的适用程序和操作要求,掌握法规的相关流程和步骤。
4.了解法规的相关异常情况和处理方式,能够合理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建法规难记点
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2、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有(损害国家利益)3、专属管辖:继承遗产、港口作业、不动产纠纷等。
4、民事违约责任: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定金5、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6、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应1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5年内没有行使,该撤销权消灭7、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届满之日起6个月8、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9、人民法院自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可向上一级。
.10、按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别编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11、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12、不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奖惩、任免、法规。
13、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为2年:给排水、装修、设备安装、电气管线等工程.14、质押财产只能为动产或者权利15、建设工期1年以下,资金不得少于50%;1年以上,不得少于30%1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延期的要届满前3个月提出17、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18、劳动派遣单位最少要与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19、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等。
20、要约生效的时间为要约到达时间!要约可以撤销,也可以撤回,撤回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撤销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承诺只能撤回21、交了定金的,违约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2、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没有它就无法进行仲裁!23、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需要重大修改时,建设单位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24、税款最多可以延迟3个月,不按时缴税要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5、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26、不能仲裁:婚宴、继承、劳动争议、监护、行政争议等。
27、必须招标的最低金额:施工单项合同200万;采购合同100万;监理、设计、勘察等服务50万!总项为3000万28、不受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有关身份关系(如婚姻、收养)、行政合同、劳动合同、政府间协议29、人民法院审判庭组成:审判员3人以上单数或者审判员、陪审员3人以上单数30、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起发生效力31、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收归国库所有等。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归纳
一、法律法规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要内容
1.1 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1.2 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内容要求
1.3 违反规划法规的处罚措施
2.《建筑法》的要点
2.1 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申请条件
2.2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
2.3 涉及到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要求
3.《建筑法规及建筑规范》相关知识点
3.1 建筑施工规范中常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3.2 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及相关规范
二、施工管理相关知识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点
1.1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流程
1.2 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2.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2.1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重点控制措施
2.2 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
3.材料管理及成本控制
3.1 材料采购、验收及使用过程中需要了解的法规和规范
3.2 成本控制的常用方法和手段
三、工程质量管理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1.1 建筑工程质量评估的标准和方法
1.2 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2.质量监督与检测
2.1 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的要点和监督机构的职责
2.2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四、规划和设计
1.城市规划基本原理
1.1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和程序
1.2 城市规划的更新和修正流程
2.建筑设计规范及要求
2.1 建筑设计图纸的规范要求
2.2 建筑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以上是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的重点内容归纳,希望对备考的同学有所帮助。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汇总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汇总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直是考生备战的重点内容。
熟悉并理解相关法规,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考试,提高通过率。
下面将对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重点归纳汇总,希望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规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建筑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验收规范等做出详细规定,考生需掌握其中关于建筑施工各阶段的法规要求。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法规
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包括质量检验、验收等内容。
2.2 《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验收,符合规范才可交付使用。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规
3.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考生需了解合同管理的具体操作要求。
4. 其他相关法规
4.1 《建筑法规大全》:收录了建筑工程相关的各类法规,考生可以在备考过程中进行查询和参考。
4.2 建筑工程国家标准:包括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对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
二建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考生备考的重中之重,需要认真学习和理解。
通过掌握以上归纳的重点内容,考生可以在考试中更加得心应手。
希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持之以恒,最终取得优异成绩。
2024年二级建造师二建《法规》学霸知识点归纳汇总
内容
土 地 所 有 权 (国有或集体)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地 役 权 。 居住 权 、宅基地使用权 [速 记 ]土地建住宅 抵 押 权 、质权和留置权
设用地使用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设立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 同生效时设立
承包期 耕地:3 0 年 ; 草地:30-50年 ; 林地:30-70年 [速 记 ]耕草林,三五七
人保物 保并存
债务人包旦提供物保,先按约 定 ,无约定先物后人 第三人提供物 保 , 无先后顺序, 一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找债务人追偿
2 、抵 押 (不 转 移 对 特 定 财 产 的 占 有 )
不动产 可抵押
始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 域 使用权、在建建筑物 设 备 ;原 材 料 ;半 成 品 ;产 品 ;在 建 的 船 舶 、航 空 器 ;交通工具
抵押物 转让
( 1 ) 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 物 , 应通知抵押权 人 , 有 约定按约定, 抵押权不影 响 。 抵押权人能证明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提1嫡 偿 债务或提 在 。 ( 2 )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玄左,不得与债权分离。
实现
债务人丕 履 任 债 务 ,协议折 价 或 者 拍 卖 、变 卖 抵 押 财 产 优 先 受 偿 ,价 款 超 过 债 权 数 额 归 抵 捏 人 所 有 ,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地 方 性 法 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 (条例)
省、设区应人大及常委会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新 疆 维 吾 尔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 例 》
部门规章 (规 定 、办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各部、委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 法 》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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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民法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委托代理是基于信任
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如小偷偷钱包)、不当得利(不是违法行为、不是有意为
之)、无因管理(没有原因主动替别人去管理,即学雷锋,但是人必须返还损失,如医药费)、
债的消灭:
诉讼时效:
(例:质量有问题声明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未声明的是一年)
权利的最长保护时间20年从被侵害的时候开始算,正常的诉讼时效从知道的时候开始算诉讼时效中止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1.原因是不可抗力。
2.时间是最后六个月
中止是暂停,中断是全部归零重新计算
所有权是最完整的权利;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东西产生的权利(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但是不能处分);担保物权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但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不转移,质押要转移。
抵押可以使动产或者不动产,质押只能是动产和权利。
留置是针对债务人的动产
建筑法
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
不需要领施工许可证的情形:1.限额30万,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2.作为文物保护的的建筑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开工报告的期限是
六个月,不可以延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对无效合同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联合体对外负连带责任,资质就低。
工程可以分包,但是不能转包。
指定分包商在国内是违法的,分包单位只能由总承包商选择,建设单位(发包商)只享有认可权。
强制监理的工程范围: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①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②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工程监理的依据:1.法律、法规;2.有关的技术标准;3.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监理任务
独立监理:
招标投标法
历届必考:
确定中标人:(理解)
(即缔约过失)
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合同,评审价格只用于评审。
投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