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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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体系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二、法的形式……法----------------------法律……条例-------------------法规{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带地名)}……规定/办法-----------规章{部委规章(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三、法的制定机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五、法的横向冲突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法人的地位与作用和法律关系(基本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建设单位也有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第一章第三节代理制度一、代理: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实施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独立承担)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是工具、跑腿的,没独立人格)二、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三、代理的分类(一)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又称“意见代理”或“任意代理”(二)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三)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四、代理的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五、无权代理: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三种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追认,无权代理人不赔偿;不追认,则赔偿。

(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六、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规章,一般以“规定”“办法”命名。

-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2.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如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等。

202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点

202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点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的形式情形法的形式裁决(1)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2)同一事项之间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国务院提出意见:①认为适应地方性法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②认为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裁决(3)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2、委托代理(1)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条件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①、②、⑤三种情况。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取消委托,代理人也可以单方辞去委托,均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通知到达对方时代理权消灭;单方取消或辞去委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不管是被代理人还是代理人,任何一方的法人终止,代理关系均随之终止。

因为,对方的主体资格已消灭,代理行为将无法继续,其法律后果亦将无从承担。

考点3、知识产权的保护期类型时间起算点专利权(1)发明-20年。

(2)实用新型-10年。

(3)外观设计-15年。

自申请日起算商标权(1)有效期为10年。

(2)可无数次续展,每次续展10年。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著作权(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按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最新二级建造师建筑法规知识点总结

最新二级建造师建筑法规知识点总结

最新二级建造师建筑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建筑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 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不同法律部门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

12 法的形式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13 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14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1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3 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3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二建法规教材考点

二建法规教材考点

二建法规教材考点
一、建设工程法规体系
建设工程法规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法规体系的结构和内容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概念和特点
二、建设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建设法律责任的概念、分类和构成要件
建设行政处罚的概念、种类和程序
三、建设用地法律制度
建设用地概述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种类和程序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和程序
土地征收的概念、程序和补偿标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和使用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述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的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和使用要求
工程验收和保修制度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和原则
招标的方式和程序
投标的概念、条件和程序
中标的要求和确认程序
招标投标争议的解决方式和方法
七、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和方法。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1. 目录1. 建造工程基本法规- 建造法- 建造安全生产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 建造工程施工管理法规- 建造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合同条例-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3. 建造工程用地与规划管理法规- 城乡规划法- 土地管理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建造工程规划管理办法4. 建造工程监督检查法规- 建造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建造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5. 建造工程质量评定和鉴定管理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办法- 建造工程质量鉴定管理办法2. 建造工程基本法规1. 建造法- 全称:《建造法》- 主要内容:调整和完善建造市场秩序、保护建造业者和建造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建造活动的基本行为,促进建造业可持续发展。

2. 建造安全生产法- 全称:《建造安全生产法》- 主要内容:规定了建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要求,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3.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全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主要内容:规定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包括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开辟和经营、房地产交易等方面的规定,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运行。

3. 建造工程施工管理法规1. 建造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全称:《建造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主要内容:对建造工程施工管理从立项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合同签订、施工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全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主要内容: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项目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测与评定等方面的规定。

3. 建设工程合同条例- 全称:《建设工程合同条例》- 主要内容: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确保建造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11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概述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涵盖了众多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下是对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总结:111 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112 法人制度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如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113 代理制度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认定和法律后果。

114 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保护。

115 债权制度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116 知识产权制度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对象、保护期限和侵权责任。

117 担保制度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担保方式的规定。

118 保险制度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等的规定。

119 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有效期和延期,开工报告制度。

12 招投标制度121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122 招标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环节的规定)123 投标的禁止性规定124 联合体投标13 合同制度131 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132 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133 合同的履行134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135 违约责任14 劳动保护制度141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142 劳动争议的解决15 环保制度151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152 施工节能的规定16 安全生产制度161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62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16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6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65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17 工程质量制度171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17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7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74 质量保修制度18 纠纷解决制度181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82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上是二级建造师法规的部分重要知识点总结,考生应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

二建法规知识点

二建法规知识点

1.企业终止的原因有:●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依法被宣告破产;●其他原因。

2.合伙企业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的收益3.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进行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5.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6.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要约与承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必经的程序,也即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

9.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10.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1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2.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024二建法规-重点速记100句

2024二建法规-重点速记100句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100句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新增)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考点2法的形式与制定单位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考点3物权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对自己的物权利。

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权能)四项权能土地所有权用益物权对他人的物。

占有、使用、收益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居住权担保物权对他人物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考点4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可能是债务人本人提供,也可能是第三人提供不转移占有质权转移占有留置债务人本人提供转移占有--金钱担保定金考点5可以出质的权利权力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权利出质的质权可质权的权利(票)如下:(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低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科目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涵盖了众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下面为大家详细归纳一些重要的知识点。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二)法的形式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三)法人制度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定代表人。

(四)代理制度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等。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等。

二建法规要点

二建法规要点

二建法规要点1、需要掌握的法律分类包括:合同法属于民法,公司法属于商法,建筑法属于经济法,消防法属于社会保障法等。

2、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包括六类:(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文物保护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包括: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包括: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4、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包括:(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即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包括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等。

5、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包括:(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私人投资的项目如果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公众安全,也需要招标。

A、某市政府计划建造一个可容纳5万人的体育场。

B、XXX计划在上海建造其分行总部大楼。

C、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建设银行贷款2亿元用于居民住宅的开发。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二建考试中的《法规》部分包括了法律、法规、规章、通知、文件等方面的知识点。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二建考试《法规》部分的知识点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家制度-国家监察体制和风险防控机制2.《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的作用和目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和应用-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程建设标准的检验和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追究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和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奖励和惩罚5.《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招标投标的主体和地位-招标投标的权利和义务-招标投标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6.《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计划生育的主体和权利-计划生育的责任和义务-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和处罚-计划生育的宣传和监督7.《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报酬的支付和调整-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保护-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8.《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基本原则和机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管理-城市房地产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城市房地产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房地产行政监督和市场秩序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二建考试《法规》部分的知识点汇总,考生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查阅相关法规、法律和文件,综合掌握相关内容。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一、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1.法律体系的概念: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整体法规和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法律体系的特点:(1)系统性:法律体系是由一系列互相关联、相互制约的法规组成,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层级性: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法规按照层级关系组成。

(3)统一性:法律体系具有统一的内容和原则,不同法规之间应保持一致性。

(4)动态性:法律体系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

二、法律的概念和特点1.法律的概念:法律是国家或地区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对社会成员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规则。

2.法律的特点:(1)法律的普遍性:法律适用于整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成员。

(2)法律的约束力:法律对社会成员的行为有一定的强制力,如不遵守法律规定将受到制裁。

(3)法律的公正性:法律应平等对待社会成员,不偏袒特定群体或个人。

(4)法律的确定性:法律应明确、具体,不模糊或提供多种解释空间。

(5)法律的稳定性:法律应保持相对稳定,不随时刻的变化而频繁调整。

三、法的形式1.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基本权利和义务。

2.法律:国家立法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普遍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5.行政规章: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制定的适用于行政管理范围内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下设的各级人民法院对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7.部门规章:各个部门或机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对本部门或机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8.合同:由当事人自主协商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约束力,但局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一、行政许可的设定1. 法律可以设定除授予荣誉称号外的所有行政许可。

2.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3. 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4.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且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因行政管理的需要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其他方面的行政许可。

5. 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且只能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1. 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 受理: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 审查: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三、申请和受理1. 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当场受理。

2.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3. 依法应当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的,需要到现场进行核查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先告知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核查的全部内容。

四、审查与决定1.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核查的,可以向当事人借用专用工具,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

但借用专用工具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2.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需要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期限。

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归纳
一、法律法规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要内容
1.1 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1.2 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内容要求
1.3 违反规划法规的处罚措施
2.《建筑法》的要点
2.1 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申请条件
2.2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
2.3 涉及到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要求
3.《建筑法规及建筑规范》相关知识点
3.1 建筑施工规范中常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3.2 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及相关规范
二、施工管理相关知识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点
1.1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流程
1.2 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2.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2.1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重点控制措施
2.2 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
3.材料管理及成本控制
3.1 材料采购、验收及使用过程中需要了解的法规和规范
3.2 成本控制的常用方法和手段
三、工程质量管理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1.1 建筑工程质量评估的标准和方法
1.2 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2.质量监督与检测
2.1 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的要点和监督机构的职责
2.2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四、规划和设计
1.城市规划基本原理
1.1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和程序
1.2 城市规划的更新和修正流程
2.建筑设计规范及要求
2.1 建筑设计图纸的规范要求
2.2 建筑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以上是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的重点内容归纳,希望对备考的同学有所帮助。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精华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精华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精华总结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是众多考生在职业发展道路上的重要关卡。

掌握好相关知识点,不仅有助于顺利通过考试,更能为今后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以下是对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的精华总结。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2、效力层级遵循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原则。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应当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条件。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

(二)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具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等特征。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一)物权的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2024年二级建造师二建《法规》学霸知识点归纳汇总

2024年二级建造师二建《法规》学霸知识点归纳汇总

内容
土 地 所 有 权 (国有或集体)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地 役 权 。 居住 权 、宅基地使用权 [速 记 ]土地建住宅 抵 押 权 、质权和留置权
设用地使用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设立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 同生效时设立
承包期 耕地:3 0 年 ; 草地:30-50年 ; 林地:30-70年 [速 记 ]耕草林,三五七
人保物 保并存
债务人包旦提供物保,先按约 定 ,无约定先物后人 第三人提供物 保 , 无先后顺序, 一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找债务人追偿
2 、抵 押 (不 转 移 对 特 定 财 产 的 占 有 )
不动产 可抵押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 域 使用权、在建建筑物 设 备 ;原 材 料 ;半 成 品 ;产 品 ;在 建 的 船 舶 、航 空 器 ;交通工具
抵押物 转让
( 1 ) 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 物 , 应通知抵押权 人 , 有 约定按约定, 抵押权不影 响 。 抵押权人能证明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提1嫡 偿 债务或提 在 。 ( 2 )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玄左,不得与债权分离。
实现
债务人丕 履 任 债 务 ,协议折 价 或 者 拍 卖 、变 卖 抵 押 财 产 优 先 受 偿 ,价 款 超 过 债 权 数 额 归 抵 捏 人 所 有 ,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地 方 性 法 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 (条例)
省、设区应人大及常委会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新 疆 维 吾 尔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 例 》
部门规章 (规 定 、办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各部、委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 法 》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 定 》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一、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1、主要种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工程款纠纷、质量纠纷、安全纠纷等。

2、法律解决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二、施工合同的解除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但是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工作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该方应当负责将有关工作移交回另一方,并由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并因此造成另一方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必须建立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基础上,是对有效合同的违反;而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尚未成立时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四、合同的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了解合同终止的情形对于施工企业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关系非常重要。

五、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的特征:违法性、先天性无效、当然性、确定性和终局性。

2、无效合同的种类:内容不合法的合同、形式不合法的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合同。

3、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无效合同的后果,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六、代位权与撤销权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在不妨碍债务人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其权利的权利。

2、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的行为,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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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法规葵花宝典题库考点归纳版1. 甲某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2008 年通过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初始注册。

2009 年甲某又办理了机电安装专业的增项注册。

则以下关于甲某的注册和执业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A 其只能在本省范围 )。

A(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后被撤销注册B(在执业中实施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C(超越执业范围执业被警告、处罚 D(弄虚作假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被取消继续教育记录 E(为自己的执业活动进行辩解造成不良影响参考答案:ABCD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B. 建筑法 C. 消防法 D. 劳动法参考答案:B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4(2006)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A.省人大常委会B.省人民政府C.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D.市人民政府参考答案:A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5.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

A(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参考答案:D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6(2010)根据《立法法》,(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章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E(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参考答案:BD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A、适用地方法规B、适用部门规章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D、由国务院裁决参考答案:C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8. 某建筑公司通过最低报价中标承包了一栋写字楼的施工任务,为了保本赶工期,规定施工中节假日不休息,工人每天工作10 个小时。

施工期间,工地现场多次发生失窃事件,有人认为近来木工王某形迹可疑,极有可能是王某行窃。

项目经理遂立即开除王某并安排人对王某居住的集体宿舍和王某身体进行了搜查,但一无所获。

此后,王某向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支付施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施工单位认为建筑行业、建筑施工现场有其特殊性,断然拒绝。

本案中,王某被侵犯的公民权利不包括( )A、人身自由B、财产权C、劳动权D、休息权参考答案:B9.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属于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是( )A. 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B. 遵守劳动纪律C.就业前接受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D. 每日工作不超过8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次参考答案:B10((201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 依法成立B. 有自己的场所C.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D.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E. 能够独立承担无限民事责任参考答案:ABCD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2(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1(关于建筑业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说法错误的是( )A、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其民事行为能力由法律赋予C、其民事行为能力由成立宗旨、业务范围、资质等级决定D、其民事行为能力始于成立而止于撤消参考答案:A法人也具有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其行为能力总是有限的,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

法人的行为能力始于法人的成立而止于法人的撤销。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12((2009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筑物C.建材买卖合同中的建筑材料D.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为E.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施工图纸参考答案:ABDE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1(财:一般指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券。

在建设法律关系中表现为财的客体主要是建设资金,如基本建设贷款合同的标的,即一定数量的货币。

2(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

例如,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就都属于物的范围。

3(行为: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义务人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人要求的结果。

这种结果表现为两种:物化的结果与非物化的结果。

物化的结果指的是义务人的行为凝结于一定的物体,产生一定的物化产品。

例如,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

非物化的结果即义务人的行为没有转化为物化实体,而仅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最终产生了权利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

例如,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

4(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指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

例如,文学作品就是这种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属于非物质财富,也称为精神产品。

13((2010)民事法律关系的 )。

A(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B.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C(民事规范和民事责任 D.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参考答案:A民事法律关系 B、 C、自然终止 D、违约终止参考答案:D主体变更有两种表现形式:1(主体数目发生变化主体数目发生变化表现为主体的数目增加或者减少;2(主体的改变主体改变也称为合同转让,由另一个新主体代替了原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客体变更也有两种表现形式:1(客体范围的变更客体范围的变更表现为客体的规模、数量发生了变化。

2(客体性质的变更客体性质的变更表现为原有的客体已经不复存在,而由新的客体代替了原来的客体。

内容变更也有两种表现形式:1(权利增加;2(权利减少。

3法律关系的终止可以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自然终止,是指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履行,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达到完结。

协议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某类建设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义务,致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违约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

15. 施工单位甲向供应商乙购买钢材,乙因生产能力所限,将该笔业务全部转让给另一厂家丙,约定届时由丙向甲供货和收款,并将此事书面通知了甲,甲未置可否。

则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 )。

C(属于违约终止 D(以上说 A(属于合同转让 B(属于合同变更法都不对参考答案:D16((2006)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 建设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B. 施工单位没有按施工图纸施工C. 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D.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参考答案:C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17((2009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参考答案:C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个条款规定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有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均可。

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则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8((2008)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 )。

A、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B、行为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行为D、行为形式合法E、行为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参考答案:ACDE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行为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而不要式民事法律4行为,则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皆为合法。

19((2011)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条件中,行为 B、不违背社会公德C、不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D、不与第三人利益相冲突E、不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冲突参考答案:ABE行为行为 B 只能要求乙支付 C 可以要求甲或乙支付 D 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B21((2007)孙某系一建材生产企业私营业主,经某大型建材供应商负责人李某同意,孙某以该供应商名义与建设位签订了建材供应合同。

孙某遂将自己生产的建材交付给建设单位。

后经检验证明部分建材不合格,则建设单位应向( )提出索赔。

A、孙某B、李某C、建材供应商D、孙某与李某参考答案:C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 B.指定代C.委托代理D.表见代理理参考答案:C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法定代理主要是为了维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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