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路事件(一)背景与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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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路事件

中东路事件

1930年,在美国的调停下,张学良被迫在伯力(哈巴罗夫斯克)签订了《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议定书恢复了苏联在1929年7月10日以前在中东铁路的一切权益,会后苏军撤出中国东北,但继续占领中国领土黑瞎子岛等地。

中国共产党的态度中国共产党认为中东路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蒋介石执行亲帝反苏的外交政策,指使东北当局以武力夺占中东铁路”。

[1]192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中东路事件伪满洲省委的指示信》。

指出「中东路事件不是蒋介石或张学良某一军阀的单独行动,而是他们在帝国主义指使下的共同行动,中苏共管中东路,在于不使中东路单独交给国民党政府,作为帝国主义反苏战争的根据地,国民党军阀所谓收回中东路自管,是欺骗群众,真意是想利用中东路事件掩盖其出卖民族利益的行动,从而转移群众视线,使群众走上反苏的道路。

」[2]指示信要求,省委必须集中所有的注意力,对付这一事件。

1929年7月20日中共满洲省委就中东路事件写给中央的报告指出,经过几次讨论,省委认为:1.中东路事件虽然是由国民党军阀出头,但它仍然是帝国主义对苏联武装进攻的开始;2.那种认为帝国主义加紧同苏联的矛盾,会减轻帝国主义相互间的矛盾的观点是不正确的;3.这一事件的前景会促进世界大战的爆发,使战争的准备时期更加缩短。

[3]7月22日,省委把对形势的分析意见写成政治通讯,发给各级党组织,并责成各级组织和黨員除了秘密的宣传、鼓动外,还要利用公开的可能,通过出版刊物、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各种形式扩大宣传,以「启发群众的觉悟」。

中國共產黨在蘇聯進攻中國東北的中東路事件中,積極維護蘇聯利益,贏得1935年7月共產國際第七次全世界代表大會的讚譽:(節錄)共產國際執委會秘書處(七次代表大會的前夜):...在這種困難的環境中,在群眾的前面,提出「武裝保護蘇聯」的口號。

......號召並組織群眾去進行英勇的鬥爭,去反對自己的政府、中國的軍閥和國民黨......中國共產黨在中東路事件中,表示了真正的、布爾什維克、無產階級的國際主義的模範。

中东路事件:苏联一口吃掉张学良两个旅

中东路事件:苏联一口吃掉张学良两个旅

中东路事件:苏联一口吃掉张学良两个旅张学良一生中做过两件震惊中外的事。

一件是“西安事变”,另一件就是他28岁那年发起“中东路事件”,最终导致中国版图上的“鸡冠”被苏联摘走了近80年张学良90岁那年用了5个月的时间,在台北北投寓所以及亚都饭店,向华裔史学家、口述史的主要推动人物唐德刚讲述了自己的一生,这一生用他的口述历史表现出来,只有7万多字,因为他说“从21岁到36岁,这就是我的生命”。

在这7万多字中,他留给自己28岁那年惊天动地的一桩“中东路事件”只有139个字。

“改旗易帜”后的张学良,于1929年7月做出一件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事件,这一事件的不幸结果是,张学良惨败,不得不与苏联签订《伯力协定》,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之间夹角地带最东端的黑瞎子岛被苏军占领。

此后,在任何一部20 万分之一的地图上,这块能清晰地看到的大黑瞎子岛开始了79年的漫长回归征途。

为什么要打这一仗少帅下定决心,一定要打这一仗。

时间是1929年7月。

老帅张作霖在一年前的1928年6月刚刚被莫明其妙地炸死,新上任的少帅就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开始了他对东北的统治,上任不久,张学良宣布服从南京国民政府,并于7月1日向国民政府发出《绝不妨碍统一电》,易帜之举从形式上完成了中国的统一。

不久,张学良即被国民政府任命为东北边防司令长官,陆海空军副司令,这时候他才28岁。

少帅希望能通过这场战争把掌握在苏联人手中的铁路权、电话权和电报权统统收回中国。

此时离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刚胜利时向全世界宣布的“沙皇俄国从中国掠夺的土地全部归还给中国”,已经过去了10年。

列宁在苏维埃执政后,提出将放弃沙皇政府强加于中国的一切条约,放弃势力范围,租界、租借地割地。

其中就包括《瑷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这两个违反国际法、没有生效的条约,因此俄罗斯应当无条件归还其继续非法占领的中国领土,黑瞎子岛和银龙岛在内的90多个大小岛屿就在其中。

但是直到1929年,已经是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在这块1689年签订《尼布楚条约》时明确了属于中国的领土上,仍在继承老沙皇俄国的衣钵,行使着对东清铁路、电话电报、矿产森林等的各项权利。

张学良与中东路事件

张学良与中东路事件

《张学良研究》系列之八张学良与中东路事件如皋蒋文祥1929年,在我国东北发生了一起历时半载轰动世界的中东路事件,中苏双方围绕中东路问题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和大规模的军事冲突。

这一事件的发生、发展及其和平解决,都与张学良将军有着直接的关系。

本文拟对此作一专题探讨,借以纪念中东路事件80周年。

一、中东路的缘起应该说是沙皇俄国侵华政策的产物事情还得从中东路的原来说起。

1896年春夏之交,沙皇俄国邀请大清帝国派遣使臣参加俄皇尼古拉二世的加冕典礼,李鸿章作为钦差大臣率团前往。

加冕典礼结束,在俄方的精心策划和安排下,李鸿章同俄国财政大臣维特举行会谈,并于当年6月3日签订了《中俄密约》,又称《御敌相互援助条约》。

整个条约的主要内容是:清政府允许俄国从赤塔到海参崴的西伯利亚铁路,可以经过中国的黑龙江、吉林地区;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都可以用该铁路运输军队、粮食及军需物资;如遇紧要之事,中国所有口岸均对俄国军舰开放;修筑铁路所需款项,均由俄国华俄银行承办。

等等。

[1] 6月4日,维特亲自批准了由华俄银行对李鸿章给予300万卢布的行贿密件。

7月,清政府批准中俄合办东省铁路。

9月8日,清政府驻俄公使许景澄与俄国财政副大臣罗曼诺夫在德国柏林签订了《国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

该章程的主要内容有:成立东省铁路公司,清政府以白银500万两入股;该公司所占地段均属官地,不纳税;从铁路建成通车之日起,80年内铁路所得利益归该公司专有,80年后由中国政府收回。

[2] 根据以上规定,从1897年起开始修建西从满洲里、中经哈尔滨、东到绥芬河的中东铁路。

1898年,沙俄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租借旅大条约,并且取得了从哈尔滨到大连的铁路修筑权。

1900年,中东铁路建成。

1903年,哈大铁路通车。

这些铁路的建成,使沙皇俄国达到了把势力扩张到中国东北的目的。

这些铁路的建成,同时也使早已对中国抱有觊觎之心的日本更加气急败坏。

于是,1904年便发生了争夺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

被遗忘的战争——中苏中东路武装冲突

被遗忘的战争——中苏中东路武装冲突

被遗忘的战争——中俄中东路武装冲突“我跟俄国人打仗,是很自不量力呀”,1990年春天,张学良在台北北投寓所以及亚都饭店,向华裔史学家唐德刚讲述了自己的一生,这一生用他的口述历史表现出来,只有7万多字,因为他说“从21岁到36岁,这就是我的生命”。

(1936年“西安事变”之后遭蒋中正软禁,是年36岁)在这7万多字中,他留给自己28岁那年震惊中外的“中东路事件”只有区区139个字。

也许他不知道正是这段被他以139个字简述的,被今人以各种原因不愿提及故意“遗忘”的事件,作为一个拐点对之后中国民国史以及抗日史的走向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借着《少帅》的热播,让我们再回头看看张学良1929年那段被遗忘的血与火的记忆。

中东路的前世“中东铁路”是“中国东清铁路”的简称,又称东省铁路,是近代沙皇俄国政府对中国进行侵略和掠夺的产物。

由沙皇俄国政府修建,包括满洲里经哈尔滨到绥芬河的中东铁路主线和哈尔滨经长春、沈阳到大连的中东铁路支线。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沙皇俄国战败,将中东铁路长春至旅大一段转让给日本。

日本控制的长春以南的路段,一般称为“南满铁路”。

长春以北的路段则继续被俄国控制,俄国在其沿线的驻军一度高达十余万人。

1917年十月革命后,刚刚成立的赤俄政权出于摆脱在国际上陷于孤立的不利处境、打破国际帝国主义联合进攻的外交考虑,先后三次发表宣言,承诺废除中俄不平等条约,放弃在中国攫取的领土和侵略权益。

并于1924年5月31日与中方代表顾维钧签署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

根据协议,中俄共管中东路。

但在实际执行中,赤俄并未履行该协议,实权仍掌握在其手中。

这种状况引起中方特别是东北地方当局的不满和愤怒,积怨日深。

当时出于政治经济的需要,东三省巡阅使张作霖断绝了与赤俄的外交关系。

在日本“满蒙”政策的刺激下,特别是慑于中国日益高涨的收回中东路主权的强烈呼声,为保持其在中东路的实际利益不受侵害,赤俄政府准备把中东路转让给日本。

中苏“中东路之战”始末

中苏“中东路之战”始末

中苏“中东路之战”始末一、1929年蒋介石张学良都十分热心解决中东路问题张学良和蒋介石之所以热衷收回中东路,表面上看是为维护主权完整而斗争,其实背后有非常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多方势力的博弈,张和蒋所处的这种复杂局面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解决中东路问题困难重重。

1、“东北易帜”后张学良想有所作为,提升东北地位,因此热衷解决中东路问题中东铁路是沙皇俄国根据《中俄密约》和《旅大租地条约》两个不平等条约修筑的。

1905年俄国将长春至达大连段(即所谓的“南满铁路”)让予日本,满洲里至绥芬河、哈尔滨至长春的中东铁路仍控制在沙俄手中。

十月革命后,苏联由于面临叛军和西方干涉势力的进攻,处境十分困难,为避免中国成为“白俄势力”据点,因此于1919年发表对华宣言,宣布愿意废除沙俄时代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放弃帝俄在中国攫取的一切特权,无条件归还中东铁路及其他租占的矿产、森林和各种产业。

但由于当时的北京政府与协约国采取一致行动,不承认苏联为合法政府,所以对宣言始终置之不理。

随着政权逐步巩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苏联政府已不再无条件将中东路交还中国,而是提出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由两国共管。

1924年5月31日中苏双方答成中东铁路共管协。

此后虽然名义上是两国共管,但由于苏籍局长大权独揽,处处侵犯中方权益矛盾日益尖锐。

张作霖时期虽然想解决此问题,但是一方面由于其原本想借助的日本表示无意参与中苏冲突,另一方面在其南下进攻北京时需要利用苏联限制其对手冯玉祥,因此,他在中东路问题上最终选择了对苏妥协。

张作霖在皇姑屯被日本人炸死之后,东北军大权落入张学良之手。

1928年东北易帜后,年轻气盛的张学良打算在东北有所作为,他认为中东路问题正是一展身手的好机会,如果能收回中东路主权,不仅于“民族大义”贡献颇巨,还可以在国民政府中显露头角,提升东北的地位。

因此,1929年3月1日张学良向苏联方面提出“路局一切命令及文件应由局长及中方副局长共同签字才能生效,路局各处处长应以半数改派华员”等五项要求,但遭苏方拒绝,从而激化了双方矛盾。

中东路事件的历史真相

中东路事件的历史真相

中东路事件的历史真相作者:中共哈尔滨市委党史研究室来源:《世纪桥·纪实版》2009年第12期风云际会的满洲大地——中东路的由来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战败,翌年与日签订了《马关条约》。

条约规定,清政府同意把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

但这一规定遭到对东北早已垂涎三尺的沙俄反对,于是沙俄勾结德国、法国强迫日本把辽东半岛还给中国。

紧接着,俄国便于1895年冬天迫使中国给予俄舰到胶州湾“过冬”的权利。

1896年夏,沙俄政府邀请清政府派使臣参加俄皇尼古拉二世的加冕典礼,李鸿章作为大清帝国钦差大臣率团前往。

加冕典礼结束后,李鸿章同俄国财政大臣维特举行会谈,并在6月3日签订了《御敌相互援助条约》(又称《中俄密约》)。

条约共6款,其主要内容有:清政府允许俄国从赤塔到海参崴的西伯利亚铁路,可以经过中国的黑龙江、吉林地区;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都可以用该铁路运输军队、粮食及军需品;如遇紧要之事,中国所有口岸均对俄国军舰开放;修筑铁路的款项,由俄国的华俄银行承办。

6月4日,维特批准了由华俄银行对李鸿章给予300万卢布的行贿密件。

7月,清政府批准中俄合办东省铁路。

9月8日,清政府驻俄公使许景澄与俄国财政副大臣罗曼诺夫在德国柏林签订了《国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

该章程共12款,主要内容有:成立东省铁路公司,清政府以库平银500万两入股;该公司所占地段均属官地,不纳税;从铁路建成通车之日起,80年内铁路所得利益归该公司专有,80年后由中国政府收回。

根据以上规定,从1897年起开始修建西从满洲里起,中经哈尔滨,东到绥芬河的中东铁路。

1898年,俄国又强迫清政府同其签订了租借旅大条约,强占了旅顺口、大连湾及其附近水域,并取得了修筑中东路支线(从哈尔滨到大连)的特权。

1900年,中东铁路(时称东清路)建成。

1903年,哈大铁路通车。

东省铁路的建成,更使日本气急败坏。

于是,1904年便发生了争夺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

战争结束后,日本取得了长春至大连的南满铁路使用权,但满洲里至绥芬河、哈尔滨至长春的中东铁路仍控制在沙俄手中。

1929年张学良收回中东路 中共号召武装保卫苏联

1929年张学良收回中东路 中共号召武装保卫苏联

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服从国民政府。至此,南京国民政府在形式上完成了中国的统一。自“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蒋介石政府奉行“反共绝俄”政策。在1927年12月初召开的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预备会议上,正式通过了《对苏绝交决议》。同年底,南京政府又借口苏联领事馆及国营商业机关为中共广州暴动的指挥机关,颁令撤消对苏联领事的承认,封闭了苏联在华(主要集中在沪)的大多商业机构。
“立三路线”指导下,中共中央号召“武装保卫苏联”
在中苏边境战事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苏联为了赢得这场战争的胜利,急需中共进行武装暴动,以响应和支持苏联,分散国民党政府对苏的力量。因而,随着战事的升级,其对中共政策的指示也日益升温,连续向中共发布了一系列严重脱离中国实际,背离党的六大确定的方针政策的论调和指示。1929年10月26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发出“十月来信”,指出“中国进到了深刻的全国危机的时期”,为中共指出了“最近任务”,如:必须尽量利用已经开始的军阀混战,继续展开独立的群众革命运动,变军阀战争为阶级的国内战争,应当极其注意工人的罢工斗争,巩固并扩大游击战争,尤其是在东三省。
8月17日,国民政府对苏联宣战。“中东路事件”已经由武装冲突发展为一场大规模的战争。苏军以中东铁路西端的满洲里——扎贲诺尔方向为陆上进攻的主要方向,东北军方面在满洲里——扎贲诺尔方向防御的是梁忠甲的第15混成旅和韩光第的第17混成旅。从8月17日中国对苏宣战当天,苏军即开始对我满洲里、扎贲诺尔、扎兰诺尔的中国军队展开攻击,双方互有胜负。9月中旬以后,中苏谈判完全破裂,苏联决定对东北军发起致命性的打击。10月4日,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拟定《国民义勇军组织条例》,鼓励组织义勇军支援对苏战争,冲突进一步升级。
在东线,经过三江口、同江、富锦三次战役,苏军连连得手,东北军节节败退。11月初,北方天寒地冻,江水结冰,苏联军舰退往哈巴罗夫斯克,其步兵、骑兵也从陆路返回,东线战事基本结束。西线的主要战场在满洲里与扎赉诺尔一带。从1929年8月起,这里的冲突接连不断,发生大小战斗100余次,苏军侵入中国内地百余公里。进入11月,战事升级,主要有扎赉诺尔战役、满洲里战役、海拉尔战役三次战役。12月24日,苏军攻占海拉尔,战争以东北军的惨败而告结束。

中东路事件迷局

中东路事件迷局

中东路事件迷局作者:暂无来源:《党政论坛》 2016年第8期1929年5月27日下午,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内正在举行会议,人声嘈杂中,一群全副武装的东北军警突然破门而入。

一阵紧张的突击搜查后,苏联驻哈总领事及中东路苏方人员等39人被悉数逮捕。

4个月后,年轻的少帅张学良或许没有想到,他的这一贸然之举竟然触发了中苏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武装冲突。

张学良与斯大林交手清末时期,沙俄在中国东北修建了一条长约2500公里的铁路,史称“中东铁路”。

1924年,苏联政府与张作霖签订《奉俄协定》,中东铁路改为中苏合营。

中东铁路名义上是合营,实际上仍由苏方把持。

苏方对中东路的把持,令张学良感到极为不满。

东北易帜后,为让奉系尽快走出困境,新上位的张学良决定彻底解决中东路问题,并试图以此树立自己的威信。

他按照1924年《奉俄协定》要求苏方将中东铁路上附属的电信、农场、矿山、学校等设施移交中方,但苏方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交接。

1929年初,张学良派人强行收回了中东路沿线电话权和气象观测站,对此,苏方除提出补偿要求外并未做出激烈反应。

之后,张学良再次提出交涉,苏方再次退让并答应将商务、机务、车务等6处正处长职位让予中国人担任。

由此,张学良认为苏联态度软弱,并不可怕。

据说,张学良在5月26日收到蒋介石从南京发来的一封紧急密电,大意是:苏联领事及中东路苏方人员宣传“赤化”并勾结冯玉祥叛乱,情况危急,要求立即派人搜查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并查找相关证据。

得到这个电报后,张学良认为机会难得,随后命令东北军警突袭苏联驻哈领事馆。

在次日行动中,东北军警搜到苏方人员一些来不及焚毁的文件,后来这些文件被当成宣传“赤化”的证据送到了南京。

领事馆事件发生后,权衡再三后,斯大林决定采取两手准备,他一方面以缩小中东铁路苏方局长权限作为释放被捕人员的交换条件;另一方面又命令苏军向边境增兵,准备以武力作为谈判的后援。

在此微妙态势下,张学良同样不甘示弱,他随后派出东北军开往满洲里一带,做出强行收回中东路的姿态。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中东路事件是指最近在中东地区发生的一系列严重冲突和暴力事件。

这些事件涉及到许多国家,包括巴勒斯坦、以色列、叙利亚、伊朗等国家。

对于这些事件爆发的原因,有很多复杂的因素和背景。

本文将从政治、宗教、经济和地缘政治等角度来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

中东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的政治纷争是导致事件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东地区诸多国家之间存在着复杂的政治关系和利益冲突。

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之间的长期冲突便是中东地区政治问题的一个缩影。

巴以冲突始于二战后的巴勒斯坦问题,一直困扰着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巴以冲突牵涉到领土争端、难民问题、宗教信仰等诸多因素,难以一一解决。

叙利亚、伊拉克等国家的内战、恐怖主义活动等也给中东地区带来了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剧了中东地区的政治纷争。

宗教因素也是中东路事件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东地区是世界三大宗教的发源地,伊斯兰教、基督教和犹太教在这里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影响。

巴以冲突便是宗教因素造成的一种政治冲突。

叙利亚、伊拉克等国家的宗教派别之间的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等也与宗教信仰有着密切的联系。

而且,在中东地区,宗教因素一直被用来操纵民众情绪、激化矛盾,成为一种利益的工具。

宗教因素在中东路事件爆发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经济因素也是中东路事件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东地区长期以来一直饱受战乱、政治动荡的困扰,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高失业率、贫困现象频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而且,中东地区大部分国家都依赖石油出口,石油价格的波动对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长期以来,中东地区的资源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悬殊,也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不满情绪的加剧。

这些经济问题在中东路事件的爆发中起着重要作用。

地缘政治因素也是中东路事件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东地区地处亚洲和非洲之间,地缘位置十分重要,而且这里还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等资源。

中东地区一直是世界各大国争夺的焦点。

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地缘政治对决也成为了中东路事件爆发的一个重要背景。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中东路事件是指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通过的《巴勒斯坦分割计划决议》,引发了中东地区的冲突和纷争。

该事件的爆发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历史背景:中东地区具有复杂的宗教、民族、领土问题,长期以来受到外部势力的影响和干涉。

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作为该地区的两个关键国家,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就存在着矛盾和分歧,争夺巴勒斯坦的主权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随着犹太人移民的增多和犹太复国主义的兴起,巴勒斯坦成为以色列建国的争夺焦点,引发了中东地区的冲突。

二、联合国分割计划: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通过了《巴勒斯坦分割计划决议》,将巴勒斯坦划分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两个国家,并将耶路撒冷设为国际直辖地。

该决议在实施过程中遭到阿拉伯国家的反对,认为这是对巴勒斯坦领土的不公平分割,并违背了阿拉伯人的利益。

而犹太人则利用该决议为自己的建国计划寻求国际认可,形成了激烈的对立。

三、宗教和民族冲突:中东地区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伊斯兰教的圣地,对于穆斯林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犹太教徒认为巴勒斯坦是犹太人的古老祖地,对于犹太人来说也具有重要的宗教意义。

这两个民族和宗教之间的冲突和争夺很容易引起暴力冲突和恶性循环。

四、领土和资源争夺:中东地区拥有丰富的石油和其他资源,区域内的各个国家都希望能够控制这些资源。

地缘政治的因素也导致了中东地区成为了世界强国争夺的焦点,各个势力在该地区进行着政治和军事的角逐。

中东路事件的爆发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背景、联合国分割计划、宗教和民族冲突以及领土和资源争夺都是导致中东地区冲突爆发的重要原因。

这一事件对中东地区的影响至今仍在持续,为该地区的和平稳定带来了巨大挑战。

历史趣谈中东路事件 苏联名将崔可夫击败张学良始末

历史趣谈中东路事件 苏联名将崔可夫击败张学良始末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中东路事件苏联名将崔可夫击败张学良始末导语:世界大战的战场上,骁勇善战的将领为数不少;但是,拥有外交生涯的勇将却不多见。

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苏联红军中就有一位这样的将领,他就世界大战的战场上,骁勇善战的将领为数不少;但是,拥有外交生涯的勇将却不多见。

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苏联红军中就有一位这样的将领,他就是与世纪同龄的苏联红军元帅瓦西里?伊万诺维奇?崔可夫(英文:VasilyIvanovichChuikov)。

初经战火1900年2月12日,阴风低吼。

在沙皇俄国图拉省奥谢特尔河谷的谢列布里亚内普鲁德村的一座小木屋里,降生了一个骨瘦如柴的小男婴,他被取名为瓦西里?伊万诺维奇?崔可夫。

这里的村民们此时谁也没有料到,出生时奄奄一息的崔可夫在壮年之后竟成为驰骋疆场并一度主宰东德命运的一名元帅。

1912年,由于家境贫寒,12岁的小崔可夫就不得不过早辍学,告别父母离开家乡,只身一人前往首都彼得堡谋生。

在喀山大街的彼得?萨韦利耶夫工厂,他干上了一份专门为沙皇军官制作刺马针的苦工;这个苦孩子憧憬着自己将来有朝一日能穿上马靴,带上刺马针去驰骋疆场建功立业。

1922年,战事停息下来,崔可夫申请系统学习军事理论,他十分向往进入工农红军军事学院深造。

这所学院的前身是1918年9月创办的红军总参谋部军事学院,是苏联军事学院的开山鼻祖。

1924年4月,著名的红军元帅伏龙芝出任该院院长,使该院的教学水准大大提升;为纪念1925年逝世的伏龙芝元帅,该学院于同年10月更名为伏龙芝军事学院。

(历史今天lsjt。

org)这所学院曾培养出了朱可夫、华西列夫斯基等一大批苏军高级将领。

1922年8月,崔可夫如愿以偿地成为伏龙生活常识分享。

中东路事件(一)背景与起因

中东路事件(一)背景与起因

中东路事件(一)背景与起因中东路事件(一)背景与起因一、背景与原因中东铁路又称东清铁路或东省铁路,简称东铁,它是沙俄侵华的产物。

19世纪末,沙俄为侵略中国东北,称霸远东,根据1896年的《中俄密约》,在中国的土地上,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沿路的各种器材而修筑的从满洲里经哈尔滨至绥芬河的中东铁路主线,与俄国境内的西伯利亚大铁路相接。

后来又根据1898年的《旅大租地条约》,修筑了从哈尔滨经长春至大连的中东铁路支线,从而形成一条由主线和支线组成的2800余公里的“丁”字形的中东铁路。

这条纵横贯穿中国东北三省的铁路成为沙俄对中国东北进行经济、政治和军事侵略的工具和基地,实际上造成了沙俄控制中国东北的局面。

沙俄独占中国东北的局面,为日本的“大陆政策”所不容,遂于1904年日本挑起了日俄战争。

沙俄败北后,依据1905年的《朴茨茅斯条约》,将中东铁路长春至大连段割让给日本,并改称南满铁路。

其余,以哈尔滨为中心,东至绥芬河(东线),西至满洲里(西线),南至长春(南线),仍为沙俄所控制,时称中东铁路。

从此,中国东北地区以长春为界,分别成为日俄两国的势力范围。

从俄国十月革命直至1924年签订中苏协定,中东路仍为沙俄残余势力所盘踞。

同时,日、美、英、德等国也乘机插足,进行争夺。

原中东路俄方局长霍尔瓦特及其残余势力仍然赖在中国不走,企图利用中东路沿线地区的军队和经济实力,从事反对苏维埃政权的活动。

1919年7月25日,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府正式发表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对中国人民和南北政府的宣言》,声明废除沙俄同中国政府所缔结的一切秘密条约和一切特权,放弃沙俄政府从中国攫取的满洲和其他地区的权益。

1920年9月27日,苏俄政府发表第二次“对华宣言”,重申遵守第一次对华宣言所声明的各项原则,并表示了苏俄政府要与中国共管中东路的意向,提出“中俄两国政府,对于经营中东铁路办法中,关于苏俄对于该路之需要,允订专约”。

再论1929年中东路事件的发动

再论1929年中东路事件的发动

・外交政策研究・再论1929年中东路事件的发动左双文[摘 要] 在民国时期的涉外事件中,中东路事件是一个较为特殊的例子,因为一般的涉外事件往往由外国势力引起,中方处于被动,而中东路事件是由中方主动挑起的。

东北地方当局、张学良是事件的主要决策者,南京国民政府对此采取了积极鼓动和支持的态度。

张学良、蒋介石此时将苏联视为头号敌国,主动出击,而忽视了日本对中国由来已久、日渐扩大的威胁,对国际战略局势的把握发生了严重偏差,造成了对外战略中的一连串失误和损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关键词] 中东路事件的发动 张学良 蒋介石 南京国民政府 在民国时期的涉外事件中,中东路事件是一个较为特殊的例子,因为一般的涉外事件往往由外国势力引起,中方处于被动,而中东路事件是由中方主动挑起的。

事件发生后,引起苏联方面极为强烈的反应,甚至不惜在边境诉诸武力,最后迫使中方接受中东路恢复至事变前之状态。

从大历史的角度看,这一事件,在中华民国史上、在张学良短暂的主政史上,无疑都是一个影响至深且巨的事件,是外患外侮日趋严重链条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张学良、蒋介石对这一问题的处置太不慎重,是一次严重误国的决策,教训深刻。

东北地方当局与南京国民政府在事件的发动中各扮演了何种角色?是何种因素支配着中方作出这一轻妄之举?本文拟就这个问题再略作探讨。

①东北地方当局、张学良是事件的主要决策者1928年6月,皇姑屯事件后,年仅27岁的张学良被匆匆推上执掌东北军政大权的显赫位置。

张上任之后,不长的时间,接连干了几件大事: 1928年12月29日,实现“东北易帜”,归顺国民政府,使东北与关内在形式上实现了统一,化解了与南京国民政府的对立,但也激起了日本方面的忌恨与不满,埋下了隐患。

1929年1月10日,处置杨、常,在东北集团内部树立了权威。

1928年12月至1929年7月,采取一系列强硬对苏行动,直至强行收回中东路,迫使本来在东北取守势、曾一再忍让的苏联对东北用兵,在交战与折冲的过程中,明显暴露了东北地方当局及国民政府在军事上、外交上的无序与虚弱。

1929年中东路事件始末

1929年中东路事件始末

1929年中东路事件始末一、“中东路”争端的起源“中东路”即“中东铁路”,即在指沙俄修筑的从俄国赤塔经中国满洲里、哈尔滨、绥芬河到达海参崴的铁路中在中国境内的一段铁路系统总称共长1484公里的铁路,支线是由哈尔滨到长春约长241公里。

自从1924年中苏、奉苏签署协议后,交由中苏两国共管。

但是有关协议签署后,苏方并未认真执行协议的主要内容,对应交还给中方的非铁路本身的业务,如电话、电报、矿山、学校等并未交还中国。

中东铁路管理局仍由苏方单独控制,在2700名职工中,中国人只有400人,其他均为苏籍或其他国籍的员工。

铁路的盈余,也为苏方单独享有。

这曾引起张作霖的强烈不满,并滋生了许多矛盾与冲突,但终究未发生武装冲突。

可是,随着张作霖在“皇姑屯事件”中丧命、张学良独掌东北军政大权后,奉系集团与苏联政府的关系骤然紧张起来,围绕着中东路权的斗争也愈演愈烈。

1928年12月22日,张学良下令强行接管中东路哈尔滨自动电话站,并抓捕了数名苏方管理人员。

1928年12月28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并特别命令:摘下配有中华民国五色旗与苏联镰刀斧头红旗图案的中东路路旗,挂上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旗。

对于张学良的上述举动,苏联政府提出强烈抗议。

认为此举违背了1927年6月20日中苏关于合资经营中东路协议的第十一款,即在任何情况下中东路电话局都不允许第三方强占或使用,中东路电话局只属于中东路自己所有。

苏联政府还强烈要求奉天当局迅速释放被抓捕的苏方电话管理人员,同时也表示愿在已签署的苏奉协议的基础上,谈判解决所有争端。

但是在蒋介石反共反苏言行的鼓动下,张学良拒绝了苏方的要求与建议。

蒋介石还拉着张学良,合谋夺取中东路。

时任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副委员的加拉罕认为造成中苏关系急剧恶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则是日本人的介入。

显然,是他们煽动、纵容中国人与苏俄斗争。

他们是想借中国人的反苏势力来达到既能攻击“红色帝国”,又能削弱中国抗日实力之目的。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中东路事件是指最近在中东地区发生的一系列引发国际关注的紧张事件,涉及多个国家的冲突和对抗。

这些事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中东地区问题的深思和讨论。

中东路事件的爆发是有其深层次的原因的,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这些原因进行分析和探讨。

中东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的宗教、民族、文化等深层次矛盾是中东路事件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东地区是世界上宗教纷争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等多种宗教在这里交织纠葛,形成了丰富而复杂的宗教文化。

不同宗教信仰者之间长期存在着相互不信任、相互排斥的情绪,这种情况为中东地区的冲突和对抗埋下了隐患。

中东地区还有诸多不同民族和文化之间的矛盾,比如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矛盾、什叶派和逊尼派之间的矛盾等,这些矛盾都为中东路事件的爆发埋下了伏笔。

中东地区的宗教、民族、文化等深层次矛盾是中东路事件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东地区长期以来的地缘政治因素也是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之一。

中东地区地处亚洲、非洲和欧洲的交汇处,是连接欧亚大陆和非洲大陆的交通要道,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和战略地位。

各国在中东地区展开了激烈的地缘政治竞争,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地缘政治格局。

美国、俄罗斯、伊朗、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在中东地区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各种力量在这里角逐,导致了中东地区的地缘政治紧张局势。

中东路事件的爆发与该地区的地缘政治形势密切相关,各国之间的权力争夺和利益冲突是中东路事件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东地区长期以来的社会经济问题也是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之一。

中东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着严重的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问题,少数富裕家庭掌握了丰富的资源和财富,而绝大多数人民生活在贫困和困难之中。

这种社会不公现象严重影响了中东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安全,导致了社会矛盾的加剧和社会动荡的出现。

近年来,中东地区的经济形势持续走低,就业、教育、医疗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催生了中东路事件的爆发。

蒋介石、张学良与中东路事件

蒋介石、张学良与中东路事件
陕西师范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蒋介石、张学良与中东路事件 姓名:王佳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指导教师:陈答才 20070501
蒋介石、张学良与中东路事件
王佳
摘要中东路事件是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全国后涉外事件中的一例。1929年,
年轻气盛的张学良在蒋介石南京中央的支持下,以武力接管中东铁路,挑起了中 东路事件。当时的历史大背景是这样:1928年底东北易帜后,南京国民党政权实 现了形式上的统一,这时的蒋介石对外打出民族主义的旗帜,希望通过“革命外 交”的手段实现中国的独立,对内蒋介石则考虑如何成功压制正蠢蠢欲动的各个 反蒋派别;在东北,张学良平定了杨宇霆、常荫槐的叛乱之后,雄心勃勃地打算 在东北有所作为。 在中东路事件的发动中,张学良持非常积极主动的态度,并不像有的文章所说, 完全是受蒋介石的指使;但是仅仅依靠东北的力量是不可能收回中东铁路的,对 此张学良心里十分清楚,所以张学良想要收回中东铁路,还需要蒋介石南京中央 的支持,换句话说,张学良发动中东路事件的确需要蒋介石南京中央的大力支持。 从张学良决策的依据和事件发展的结果及影响上来看,其此举属鲁莽、轻率的举 动。中东路事件发生后,苏联反应强烈,除了向南京中央政府发出照会表示抗议 外,在军事上也积极采取行动,不断在中苏边境制造滋扰事件。面对苏联军事上 的挑衅,张学良开始主动谋求与苏联的和解。在中苏第一次直接交涉中,原本处 于主动地位的张学良,由于完全听命蒋介石南京中央的命令,在交涉中拒不让步, 导致交涉中止,结果却使自己陷入外交上受制于蒋介石南京中央,军事上受苏联 打击的被动地位。在由德国居间斡旋的中苏第二次间接交涉中,张学良更是处于 无力境地,面对苏联不断升级的军事袭扰,除了催促蒋介石南京中央,赶快与苏 联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中东路冲突,别无他法。最后,面对苏联大规模的军事进攻, 东北军损兵折将,张学良再也对蒋介石南京中央不抱希望,积极谋求东北地方当 局与苏联的直接交涉,在完全接受苏联提出的条件的情况下,与苏联签订了《中 苏伯力协议议定书》。《伯力协定》签订后,中东路恢复了原状,苏方停止了军事 行动并撤军,至此,中苏冲突停止。 蒋介石在大力推行“革命外交”之机,对张学良发动中东路事件持支持赞同态 度。蒋介石确有乘机收回国家主权的动机,但不是依靠本国实力,而是采取以夷 制夷的策略,即想利用英美与苏联的矛盾,借英美的力量收回中东铁路。另一方 面,蒋介石也想用中东路事件,把张学良与南京中央捆绑在一起,从而增加其对 抗冯玉祥的筹码。正因为中东路事件中蒋介石采取的是以夷制夷的策略,所以在 中苏两次交涉中,蒋介石在军事上没有做充分的准备,但却在外交谈判中态度强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

浅析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中东路事件是指2017年6月16日晚上9时左右,广州市白云区中东路发生的一起严重的社会治安事件。

事件起因于一名无业男子持刀将一辆出租车司机追逐并残忍杀害,随后又伤及多名路人。

此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公众对社会治安问题的担忧。

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社会矛盾加剧造成了犯罪发生的土壤。

中国转型期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人口迁徙等问题导致了社会矛盾的不断积累。

在中东路事件中,犯罪嫌疑人无业,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的行为可能是对社会不公正、贫富差距等问题的反应。

社会对个人精神危机的关注不够,缺乏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帮助。

据了解,中东路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曾在网上发表过一些抑郁的言论,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及时的援助。

个人精神问题在当代社会中日益突出,但公众、家庭和社会机构对于个人心理健康的关注程度还远远不够。

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犯罪嫌疑人的行凶过程相对顺利。

中东路事件中,犯罪嫌疑人持刀行凶后,七分钟内没有人报警,也没有及时到达的警力。

这暴露了社会治安管理中协同作战、快速响应的不足,也对公众的安全感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在中东路事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了刀具进行攻击,再次引发了公众对暴力犯罪的担忧。

近年来,在社会矛盾加剧的背景下,一些人采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的现象有所增加。

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对于道德教育、暴力行为的预防和打击等方面仍然有待加强。

导致中东路事件爆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除了社会矛盾加剧、个人精神危机关注不足、社会治安管理薄弱等外部原因外,还有一些个体因素和心理问题对事件的发生起到了推动作用。

对于类似事件的发生,社会应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治安管理措施,从而提高社会治安水平和公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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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路事件(一)背景与起因
一、背景与原因
中东铁路又称东清铁路或东省铁路,简称东铁,它是沙俄侵华的产物。

19世纪末,沙俄为侵略中国东北,称霸远东,根据1896年的《中俄密约》,在中国的土地上,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沿路的各种器材而修筑的从满洲里经哈尔滨至绥芬河的中东铁路主线,与俄国境内的西伯利亚大铁路相接。

后来又根据1898年的《旅大租地条约》,修筑了从哈尔滨经长春至大连的中东铁路支线,从而形成一条由主线和支线组成的2800余公里的“丁”字形的中东铁路。

这条纵横贯穿中国东北三省的铁路成为沙俄对中国东北进行经济、政治和军事侵略的工具和基地,实际上造成了沙俄控制中国东北的局面。

沙俄独占中国东北的局面,为日本的“大陆政策”所不容,遂于1904年日本挑起了日俄战争。

沙俄败北后,依据1905年的《朴茨茅斯条约》,将中东铁路长春至大连段割让给日本,并改称南满铁路。

其余,以哈尔滨为中心,东至绥芬河
(东线),西至满洲里(西线),南至长春(南线),仍为沙俄所控制,时称中东铁路。

从此,中国东北地区以长春为界,分别成为日俄两国的势力范围。

从俄国十月革命直至1924年签订中苏协定,中东路仍为沙俄残余势力所盘踞。

同时,日、美、英、德等国也乘机插足,进行争夺。

原中东路俄方局长霍尔瓦特及其残余势力仍然赖在中国不走,企图利用中东路沿线地区的军队和经济实力,从事反对苏维埃政权的活动。

1919年7月25日,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府正式发表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对中国人民和南北政
府的宣言》,声明废除沙俄同中国政府所缔结的一切秘密条约和一切特权,放弃沙俄政府从中国攫取的满洲和其他地区的权益。

1920年9月27日,苏俄政府发表第二次“对华宣言”,重申遵守第一次对华宣言所声明的各项原则,并表示了苏俄政府要与中国共管中东路的意向,提出“中俄两国政府,对于经营中东铁路办法中,关于苏俄对于该路之需要,允订专约”。

但是当时的中国北洋军阀政府在外交上不承认苏俄政府,对其两次对华宣言采取听而不闻的态度,致使中东路仍被沙俄残余势力和国际帝国主义所控制,继续成为反苏与侵华的工具。

从1921年开始,苏俄政府先后三次派人来华,商谈两国复交等事宜。

北洋军阀政府于1923年开始,与苏俄进行建交谈判。

1924年5月31日,中苏达成建交协议,签订了《中俄协定》(即中俄解决悬案大纲15条,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11条,声明书7项)。

关于中东路,“悬案大纲”说:“两国政府声明:中东铁路纯系商业性质;并声明,除该路本身营业事务直辖于该路外,所有关系中国国家及地方主权之各项事务,如司法、民政、军务、警务、市政、税务、地亩(除铁路自用地皮外)等,概由中国官府办理。

”“苏俄政府允诺,中国以中国资本赎回中东铁路及该路所属一切财产;并允诺,将该路一切股票、债票移归中国”。

“两国政府承认对于中东铁路之前途,只能由中俄两国取决,不许第三者干涉。

”“中俄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中规定:中东路设理事会,为议决机关,置理事10人,理事长为中方,副理事长为俄方。

本铁路设局长1人,由俄方担任,副局长2人,俄华各1人担任,均由理事会委派,由各该政府核准,其职权由理事会规定;路局正副处长由理事会委派,如处长为华人,则副处长为苏俄人,反之亦然;路局各级人员按中苏两国各半任用。

(《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1924年5月31日)、《中俄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1924年5月31日),随后,苏俄政府鉴于中东路处于奉系军阀张作霖统治的势力
范围内,乃于同年9月与东北地方当局签订了《奉俄协定》,其中除了包括《中俄协定》之内容外,还把中东路无偿全部交给中国的期限以旧俄时代规定的80年缩短为60年(至1956年9月7日期满);并在此期间内允许中国赎回,赎路价款由双方估定该路实价后,以公道原则确定。

同时对东北与苏俄有关系的界河、界湖航运问题也作了规定。

《奉俄协定》签订后,苏俄立即更换了中东路俄方主要负责人,使沙俄旧党无从抵抗,排除了外国势力的干扰。

根据协定的原则,中东路恢复了正常营运。

苏俄的对华政策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东北的种种行径形成
极大的反差。

日本通过强加于中国的“二十一条”,企图长期占领东北南部、东部和内蒙。

根据“二十一条”有关条款,日本要把旅顺、大连和南满、安奉两条铁路的租借期延为99年,并强迫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的土地租借权或所有权及居住权、工商经营权、建筑铁路和开采矿山的独占权等。

日本通过“满铁”长期霸占和经营长春至旅顺的南满铁路,以及安东至奉天、大石桥至营口、奉天至抚顺等支线。

满铁还以“附属地”的名义,在铁路沿线霸占大片土地,并行使行政、司法、征税、警察权等,俨然成为国中之国。

日本还以保护其侨民和铁路为名,在铁路沿线的重要城市驻有日本的野战军和守备队,充当侵华工具。

这是日本侵略者
埋在中国东北的一颗定时炸弹。

从当时东北亚地区的各国动向看,真正威胁中国东北安全的是日本军国主义者,而不是革命后的苏俄。

当然,中苏在合营中东铁路问题上,双方的合作远非和谐,而是龃龉丛生,屡衍争端。

苏俄实际上并未认真履行签订的《奉俄协定》,对应归还中方的非铁路本身之营业,如电报、电话、矿山、图书馆、天文台、学校等并未交付中方。

铁路管理局也由苏俄单方面控制,在2700多名职员中,中方人员占400人,且多为翻译及低级职员。

路局机关行文,除了理事会公文及路局会议决议系中俄文并行外,其余均为俄文,一切财政结算也以卢布为准。

对历年铁路收入余款如何处理,中苏双方意见也大有分歧。

对此,东北地方当局早已不满。

这就是中东路事件的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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