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合集下载

2020年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2023年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3年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强基计划目的是解决人才稀缺,强基计划的实施是为解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水平人才紧缺问题,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确定招生的学科专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23年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

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我校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武大在豫计划招生475人 今秋起

武大在豫计划招生475人 今秋起

武大在豫计划招生475人今秋起“先选课后缴费”
来源:河南商报日期:2011-05-12 11:46:27
今年,武汉大学在河南计划招生475人,新增生物制药和物联网工程俩专业。

从今年秋季起,武汉大学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可先选课后缴费。

另外,同济大学招生计划也已出炉,计划在河南招生129人,学校面向新生开放7个“实验区”。

武汉大学
招生计划:475人
今年,武汉大学在河南计划招收475人,其中,理工类计划招生379人,文史类89人,艺术类7人。

去年,武大在河南文史类录取最高分592分,最低分575分,理工类最高分634分,最低分612分。

护理学专业由于未完成招生计划,文史类降分征集志愿最低录到544分,理工类最低录到566分。

据武汉大学的招办负责人介绍,今年武大专业录取时取消级差,实行分数优先,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没被录取时,到第二志愿专业排队不用减级差分。

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理工科依据数学加综合来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史类依据语文加综合。

同济大学
计划招生:129人
今年,同济大学计划在河南招生129人,只招理科生。

去年,同济大学在河南计划招生134人,也是全部招收理科生,录取最高分为646分,最低分为623分。

今年,同济大学将面向2011级新生一共开放7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新生入学时可通过自愿报名申请、经所在院系选拔后,转入自己感兴趣的相应实验区学习。

同时,学校仍将延续大一、大二校内转专业的各项政策,帮助学生随着大学学习的深入,更加理性地选择专业。

武汉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类)高考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武汉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类)高考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工商管理类
仅物理
不提
再选科目要求
信息管理学院
社会科学试验班(信息管理类)
动力与机械学院
工科试验班(动力与机械类)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电气类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类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类
城市设计学院
设计学类
建筑类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计算机类(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艺术学院
表演
戏剧影视文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类
法学院
法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社会学院
社会学类
医学部
护理学
6
医学部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历史或
物理均可
化学或生物
基础医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类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化学类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理科试验班(资源与环境类)
弘毅学堂
理科试验班(弘毅学堂)
5
弘毅学堂
金融学类(弘毅学堂)
历史或
物理均可
不提
再选科目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武汉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序号
院系名称
专业(类)
首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要求
1
哲学学院
哲学类
仅历史

武汉大学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发布

武汉大学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发布

武汉大学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发布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以及各国之间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留学生选择来中国接受高等教育。

作为我国顶级高校之一,武汉大学也积极致力于吸引并培养优秀的外国留学生。

为此,武汉大学特别发布了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以便更好地为有意向的留学生提供相关信息和详细招生要求。

一、招生专业武汉大学为外国留学生提供了广泛的学科专业选择,涵盖了理、工、医、文、经、管等多个领域。

留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发展目标选择适合的专业。

同时,武汉大学还提供了中文授课的专业,为非汉语背景的留学生提供方便和支持。

二、招生要求1. 学历要求:申请攻读学士学位的留学生须拥有高中毕业证书,申请硕士学位的留学生须拥有本科学位证书,申请博士学位的留学生须拥有硕士学位证书。

2. 语言要求:非中文授课的专业要求留学生具备良好的中文水平,可提供HSK证书或其他等同证明,或接受武汉大学安排的中文水平测试。

3. 健康要求:留学生需提供健康证明,不得患有影响学习和生活的重大疾病。

4. 学费与奖学金:留学生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但武汉大学也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奖学金额度,根据学生的学术表现和个人情况综合评定。

三、申请流程1. 在线注册:留学生需在武汉大学官方网站上注册个人账号并填写相关申请信息。

2.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按要求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位证明、成绩单、语言水平证明、护照复印件等。

3. 面试/笔试:根据不同专业要求,武汉大学将安排面试或笔试环节作为申请的补充评价。

4. 录取与注册:通过审核的留学生将收到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完成注册手续,并按时缴纳学费。

五、住宿与生活服务武汉大学为外国留学生提供舒适的住宿条件和便捷的生活服务。

学校设有宿舍楼,留学生可在校内选择入住,并享受相应的学生福利。

此外,学校还为留学生提供了医疗保险、图书馆、体育设施等配套服务。

六、留学生交流与活动武汉大学重视留学生与中国学生的交流与互动,在校园内开设各类文化活动和交流项目,为留学生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跨文化的相互了解与融合。

武汉大学专升本专套本

武汉大学专升本专套本

武汉大学专升本专套本
武汉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自考专(套)升本招生简章
★所有授课老师均为武汉大学老师,国家承认学历,网上可查!
★可直接报考研究生和公务员,可作为出国留学及定薪定级的依
据。

行政管理本科两年业余制武汉大学3800会计本科两年业余制武汉大学3800法律本科两年业余制武汉大学3800英语本科两年业余制武汉大学3800广告本科两年业余制武汉大学3800护理本科两年业余制武汉大学3900
收费标准:1、行政管理,会计,广告,英语,法律
学费:3800元/年报名费: 100元/两年书
本费:450元/两年(多退少补)考务费:450元/两年
1、护理
学费:3900元/年报名费: 1500元/年书
本费:450元/两年(多退少补)考务费:550元/两年。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武汉大学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发布,自主招生正式拉开大幕。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自主招生继续为部分基础学科或特色学科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在文学、历史、哲学、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的某一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主办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项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文末可查看获奖证书样例),或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获奖者名单需可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科协网站上查询;若为集体获奖,应为排名第一的学生)。

2.在思想政治和学生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组织协调能力强,高中阶段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团组织的表彰,且有志于学习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文史类考生(上海、浙江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上述基本信息经过学生学籍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符合我校报名条件且完成以上公示程序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16日10:00至3月31日16: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zzbm/)自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文史类学生可以且只能在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中选报1个,理工类学生可以且只能在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国家网络安全学院的专业中选报1个;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根据其高考选考科目与我校的科目要求可以且只能在上述10个学院的专业中选报1个。

武汉大学高校计划2024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高校计划2024招生简章

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当撰写一篇关于武汉大学高校计划2024招生简章的文章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介绍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中国著名的综合性大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卓越的学术声誉。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5年4月修订)发布时间:2015-06-09 11:44:32 点击数:8413(2015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学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国防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大学生招生章程模板电子版

大学生招生章程模板电子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学校名称]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性质,如公办、民办等]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第五条办学地点:[学校地址]第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学校名称]第七条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第二章招生原则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招生对象与条件第十条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考的高考生。

第十一条报考条件:1.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2. 思想政治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4. 具备相应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和人才培养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录取规则如下:1.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录取批次。

2. 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3. 学校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六章录取程序第十五条录取程序如下:1. 考生填报志愿;2. 学校进行初选;3.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4. 学校对投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5. 学校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学费与奖助学金第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武汉大学成人教育招生简章2022

武汉大学成人教育招生简章2022

武汉大学成人教育招生简章2022武汉大学成人教育招生简章2022武汉大学成人教育是在满足本科教育需求的同时,为广大成年人提供终身学习机会的一种教育形式。

通过实行弹性学制、面向社会、多样化的教学形式和内容,满足不同人群的教育需求,以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才培养为目的。

现就2022年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生范围1. 在武汉大学学习过的毕业生2. 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广大社会人员3. 具有被录取资格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招生方式:招生按需开设,通过多种形式招生,包括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委培、定向培养、企业内部招生等。

三、专业设置学校开设全日制本科专业的本科教育形式在成教教育形式也有相应的学科、专业。

目前,学校在全国已开设了33个本、专科成人教育专业,涉及理、工、医、文、管、法、教育等多个领域。

四、招生人数和名额分配成人教育人数和名额分配由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工〔2012〕26号)、《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育部令〔2016〕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师资力量等因素,确定。

五、收费标准成人教育收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报名条件:1. 相关职业技能、工作年限及文化程度等符合专业培养要求者;2. 荣誉奖项和成人高考水平考试成绩等符合学校招生要求者。

报名方式:1. 在线报名:报名者可以通过学校官网、报考指南中的报名链接进入报名页面,完成报名;2. 线下报名:报名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书到学校有关部门领取《报名表》,填写、交回。

七、录取1. 招生录取工作按渐进式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中公布,同时发出录取通知书。

2. 录取报名者正式注册并缴纳学费后生效。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年月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招生形式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国防生、艺术类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街号(邮政编码:)。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学校通过招生就业信息网()或校园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入学考试(考核)第十条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的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的文化考试。

湖北: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湖北: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导语】⽆忧考从教育部阳光⾼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武汉⼯程⼤学2021年全⽇制普通本科招⽣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总则 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民共和国⾼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校招⽣⼯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制普通本科招⽣⼯作(以下简称招⽣⼯作),保证招⽣⼯作的顺利进⾏,结合学校本科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武汉⼯程⼤学(以下简称学校)国标代码为“10490”,法⼈代表王存⽂,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路206号。

学校设有武昌校区(武汉市雄楚⼤道693号)和流芳校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路206号)。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制普通⾼等学校,具有学⼠、硕⼠、博⼠学位授予权。

学校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是湖北省国内⼀流学科建设⾼校。

第四条武汉⼯程⼤学邮电与信息⼯程学院是武汉⼯程⼤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的⼀所独⽴学院,其招⽣⼯作按《武汉⼯程⼤学邮电与信息⼯程学院招⽣章程》执⾏。

第五条学校招⽣的主要对象为:普通⽂理类(含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艺术类⾼考⽣。

第六条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学位证书。

第⼀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由校领导和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组成的招⽣委员会,下设招⽣办公室。

第⼋条招⽣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招⽣政策的贯彻执⾏和学校招⽣⼯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设⽴招⽣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作的检查与监督。

第⼆章招⽣计划 第⼗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情况,按照“优化⽣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来源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源不平衡的问题。

武汉大学录取规则

武汉大学录取规则

武汉大学录取规则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武汉大学录取规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方式),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学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予以录取,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录取。

根据各省平行志愿模拟投档情况,我校分省增加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原计划的5%,增量计划中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造成计划无法完成时,增量计划收回。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二、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方式),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该批次该类型该省尚有空额的专业。

三、录取时,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四、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

投档成绩(高考总分+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实行同分取齐,即适当调整该省的分专业计划,将处于竞争关系的同分考生都录取到竞争专业。

外语语言文学类专业除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时以同分取齐为原则,满足处于竞争关系考生的专业志愿。

湖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湖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湖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湖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性质、校址、组织机构第四条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批准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学校代码:*****,法人代表:刘建平。

第五条湖北大学武昌校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阳逻校区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平江东路630号;汉口校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街兴盛大道特1号。

湖北大学网址:。

第六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第七条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条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专业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生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个部分构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专业实行学年学费。

学费标准和收费办法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招生录取规则第九条普通高考考生(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协作计划等)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其他类型考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

第十条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类)。

武汉大学招生几大特点

武汉大学招生几大特点

武汉大学招生几大特点
1、新增人工智能、大数据、西班牙语、马克思主义理论四个专业。

2、以人为本,科学分析,尽量满足学生的专业需求。

3、工科大类招生,打通培养(一张录取通知书,15个专业可以选)。

2020年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将实行工科跨学院招生,招生专业名称为“工
科试验班”,包含水利类、电气类、土木类、动力与机械类4个专
业大类,进校后实行“1+3”培养模式。

4、武汉大学新生奖学金(只要你足够优秀,学费可以免交哟)。

5、文科高分重点推荐人文社科实验班PPT(政治、哲学、经济)专业。

6、10 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中部省份第一。

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测绘科
学与技术、水利与土木矿业工程、口腔医学、图书情报与数据科学。

7、弘毅学堂:一型二制三化”(研究型、导师制、书院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人文科学试验班,包含汉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国学方向;工科试验班,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先进制造、国际
工程方向;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包含金融学、经济学方向。

8、转专业,真实无限制,类比其他学校更开放。

武大录取规则

武大录取规则

武大录取规则1. 概述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是位于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的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

武汉大学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录取规则备受关注。

本文将详细介绍武大录取规则的相关内容。

2. 录取批次武汉大学的本科招生录取分为两个批次:一本批和二本批。

一本批主要面向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而二本批则面向成绩相对较低的考生。

不同批次的录取规则也有所不同。

3. 一本批录取规则3.1 高考成绩要求一本批录取主要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

一般来说,武大对一本批录取的最低高考分数线会根据当年的报考情况和招生计划而有所浮动。

通常情况下,理科和文科的最低分数线会有所差异。

3.2 综合素质评价除了高考成绩,武大还会综合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科技创新能力、体育特长、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表现。

优秀的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高考成绩的不足。

3.3 面试部分专业还会进行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术兴趣和适应能力等。

面试结果通常会与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考虑,对考生的录取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3.4 特殊招生计划武大还设置了特殊招生计划,包括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少数民族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等。

这些特殊招生计划针对具备特殊才艺或特殊背景的考生,其录取规则有所不同。

4. 二本批录取规则4.1 高考成绩要求二本批录取相对一本批来说,对高考成绩的要求较为宽松。

一般来说,武大对二本批录取的最低高考分数线较低,但仍然需要达到一定的基本要求。

4.2 综合素质评价与一本批相似,二本批录取也会综合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在二本批录取中的作用相对较大,可以对高考成绩较低的考生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补充。

4.3 面试部分专业也会进行面试环节,面试的内容和作用与一本批类似。

4.4 特殊招生计划二本批录取同样设置了特殊招生计划,其录取规则与一本批的特殊招生计划类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07年4月2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招生形式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国防生、艺术类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街16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
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学校通过招生就业信息网()或校园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条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的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的文化考试。

第十一条学校组织对艺术类各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学校组织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面试(考核)或专项水平测试。

学校组织对申请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面试及考核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招生计划量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

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第十三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省级招办将其档案与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同时投放我校,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4%。

第十四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

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护理学专业在湖北省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五条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

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七条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

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艺术特长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要求。

学校艺术团组团所急需的个别项目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商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同意,可放宽至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条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应达到国家一级以上,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预科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

第二十三条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学生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四条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条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对于按照规定
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专业时,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代收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三十条新生可根据其高考文化成绩以及在中学的综合表现参加武汉大学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具体评奖办法按照《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二条国防生、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表演专业)学生、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及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武汉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按《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