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给文化创意企业带来了什么?
“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产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产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摘要:我国于“十二五”期间,提出了一项较为重要的减税策略――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为“营改增”)。
本文就针对营业税改增值税措施进行深度解析,在此基础上阐述“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产业所带来的影响,分析其利弊,以便于企业做出相应的调整策略。
关键词:文化创意;“营改增”;影响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创意服务产业作为近年来国内大力推行的主要产业,正朝向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攀升。
但由于国内的文化创意服务类企业相对于其它传统行业企业的起步发展较晚,各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建全,在“营改增”的税收改革进程中就需要此类行业中的企业主体及时调整自身的战略措施,积极做出应对。
一、文化创意服务类企业“营改增”的基本情况概述1.1政策目标国家制定营业税改增值税这项政策的目标是公平税负。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全部流转额,即营业额;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新增流转额,即增值额[1]。
增值税比营业税在税收征纳上明显不同,它能够规避重复征税的现象,从而执行公平税负。
营业税改增值税制度的推行,改善了行业环境。
“营改增”在具体的税收账目上对税赋数额进行了重新调整,改变了以往纳税人要进行二次征税的无奈境遇,同时也保证了国家产业总体纳税结构的稳定性。
“营改增”的推行令公平税负问题从本质上得以解决,有利于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
而文化创意服务类企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一部分,“营改增”对此类企业的影响不言而喻。
1.2“营改增”的税率变化根据“营改增”政策的指示,文化创意类企业在缴税时而缴纳增值税。
通常情况下,企业规模适当的一般纳税人要缴纳6%的税率,而被确认为中小微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需交纳3%的税率[2]。
这对于文化创意类企业来说,与缴纳营业税相比,税负实际是增加还是减少,是很需要税收筹划的。
总体来说,国家对整个产业还是以扶持为主,但对具体企业来说,则需具体分析。
1.3“营改增”的计税依据变化“营改增”政策出台之后,国家税务总局肩负起行业税负的征收与管理的重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我国文化创意服务行业的影响
周 永琴
摘 要: 2 0 1 1 年1 1月 1 6日,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 总局发布 了经 国务院 同意的 《 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明确 自2 0 1 2年 1月 1日 起 ,在 上海市交通运输 业和部 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部分文化创 意服务企业作为 “ 部分现代服务业 ” 下的 “ 文化 创意 服务” 纳入试 点范围。本 文通过剖析 “ 营改增”政 策的内容 ,阐述 了此次税改时我 国文化创意行 业的影 响,提 出一些建议 ,希 望可以达到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创意服务企业实际税 自身的发展 阶段、所处的 市场地位、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成本结构等。 ( 二) “ 营改增” 对文化创意服务行业 的会计核算产生影响 试点前我国文化创意服务行业 营业税 的核算 内容仅涉 及销售收入 , 试点后增值税的核算不仅 涉及销项税 的计算 ,还要进行购进原材料 、固 定资产 、委托加工等进项税的核算 ,造成会计核算体系 的改变 。加之 文 化创意服务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 ,试点之前会计核算不健全 ,多采用 一 人多 岗、兼职会计或聘请 外部记账 等方式 ,因而试点之后会对文化创 意 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及 财务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 ( 三) 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对文化创意服务行 业发票 管理产 生影响 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极为严格 ,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 的核算
都需要充分完整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 、运输票据或者农 产 品采购合 同 ,这 与营业税发票管理有着很 大的不 同。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 限有 如 下规定 : 2 0 1 0 年 1 月 1日之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路内河货 物运
“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业影响分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业影响分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一、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影响。
文化创意服务是自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在上海拉开序幕之后就包含在服务业范畴之内的,文化创意服务的应税范围包括五方面的内容,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这些服务的应税范围包括原来营业税适用范围下的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及文化体育业,原来适用的税率分别是5%和3%,在营改增之后统一适用6%的税率。
税率虽然有所上升,但是因为在营改增之后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像购买材料、固定资产、日常的办公费和设备的维修费、水电费等等这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税负额是有下降的。
但是判断是否下降,还要综合的考虑,比如固定资产的规模、更新的周期、增值税票的取得情况,包括上下游企业的流转税状况,以及企业自身的定价权等等。
首先,要关注一下营改增全国推开后,应税服务范围的变化。
财税[2013]37号文件和财税[2011]111号文件相比,第一,37号文件将原来的广告服务项下的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归入了设计服务项下的广告设计;第二,37号文在设计项下增加了文印晒图服务;第三,37号文在广告服务项下新增了广告代理这项服务;第四,在会议展览服务中除了举办各类展览和会议的活动之外,还在举办后新增了组织安排的会议展览和服务。
所以,相关企业在实务中要关注新旧政策细微的变化。
第二个关注点,文化创意服务的纳税人首先应注意区分自己的服务是属于文化创意服务项下的哪个子目,同时也要和已纳入营改增范畴的其他现代服务业的这些服务区分开来。
这是因为,这些不同服务的税率可能是相同的,但是不同服务涉及到的其他的税费可能不同,比如说像文化事业建设。
“营改增”对我国文化创意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动 了设 备 的更 新 换 代 。 带 动其 他 业 务 的 发 展 。 因 为 增 值 税 中 的抵 扣 项 , 使 得 内 的企 业 对设 备 的更 新 换 代 更 加 的 重 视 ,提 高 了企 业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的 工 作 效 率 。 文 化 创 意 企 业通 过 内 部 的 流 程 再 造 来 分 享税 制 改 革 成
2 0 1 2年 1月 1日 .在 上 海 市 选 择 交 通 运 输 业 与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开 展 “ 营改增 ” 试点 ; 2 0 1 3年 8月 1日 ,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对 交 通 运 输 业 与 部 分 现代服务业 开展“ 营改增 ” 工作 , 其 中 文 化 创 意 企 业 隶 属 于 现 代 服 务 业
意 企 业 面 临 着 复 杂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市 场 环 境 。 由于 “ 营改 增 ” 仅 在 部 分 地
区 的 部 分 行 业 开 展 .一些 企 业从 外 部 购 入 的 货 物 和 劳 务 是 无 法 进 行 抵
扣的 , 同时, 一 部 分 供 应 商 可 能 无 法 出 具 合 规 的发 票 , 这 使 得 企 业 难 以
税务筹划
“ 昔 改增 ” 对我 国文化创意企业 的影 响及对策
日
苏 州 大 学 冯 毅
摘要 : 营业 税 改 增 值 税 ( 以下简称“ 营改增” ) 是 我 国“ 十二五 ” 期间
一
“ 营 改 增 ” 在 推 动 文 化 创 意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上 发 挥 了极 其 重 要 的 作
果. 这将促进细化分工 . 从 而 推进 企 业转 型 和创 新 。 3 、 小 型 文 化 创 意 企 业 受 到 排 挤
浅谈“营改增”对文化创意型企业的影响
浅谈 “ 营 改增 " 对 文 化 创 意 型 企 业 的影 响
赵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营改增 ”税改的背景及意义 2 0 1 1 年l 1 月1 6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印发 《 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 财税 ( 2 0 1 1 )1 1号 )拉 开 了我 国 “ 营改增 ” 的大幕 。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 的税 收 制度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 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确立 了基本原则 :统 筹设计 、分布实施 ;规范税制 、合理负担 ;全面协调 ,平稳过 渡。改革 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有 :1 .税率 。在现行增值税 1 7 %标准税 率和 1 3 % 低税率基础上 ,新增 1 1 %和 6 %两档 低税率 。2 .计税方 式。交通 运输 业 、建筑业 、邮电通信业 、现代 服务业 、文化体育业 、销售不动产 和转 让无形资产 ,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 服 务业 ,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 易计税方法 。3 .计 税依据 。纳税 人计税依 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 的全部收人 。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 代垫资金的行业 ,其代收代垫 金额可予 以合理扣 除。4 .服 务贸易进 出 口。服务贸易进 口在 国内环节 征收增 值税 ,出 口实 行零税 率或 免税 制 度 。2 0 1 2年 1月 1日开始 在上海 1+6行业 试点 ;2 0 1 2年 9月 1日起 , 陆续在北京等 8省市扩 大试点地 区;2 0 1 3 年8 月 1日起将 交通运输业 和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 点扩 大至全 国 ,并增加广播影视 服务行业 即 1 + 7 行业 ; 2 0 1 4年 1 月 1日 起 ,将铁路运输和 邮政服务业 纳人营业税 改 征增值税试点 ; 2 0 1 4年 6月 1日 起 ,电信业纳 入营业 税改征 增值税试 点 。至此 ,历经两年多的 “ 营改增 ”工作告~段 落。 1 9 9 4年的税体制改革 中,全面改革了货物和劳务税制 ,实行 比较规 范 的增值税为主体 ,营业税与之并行 的体制 。增值税覆盖 了除建 筑业之 外 的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 。随着市场 经济发 展 ,“ 两税 ” 的分立也 出现 了一些 弊端。其一 ,增值税 和营业税并 行 , 破坏 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增值税具有 “ 中性” 的优点 , 这就要求增值 税 的征税税基要广 ,尽可能得涵盖所有行业和领域 ,而现行税 制中 ,增 值税征税 范围较狭窄 ,导致其中性效应难 以最大限度 体现。其二 ,将大 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 ,对服务业发展造成 了不利 影响。其 三,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 中的一些 困境。尤其是 “ 两税 ” 由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分别征收 , 信息获取的不一致导致漏征 漏管时有发生。所以, 在新形势下 , 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 围扩大至全部的商 品和服务 。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必然选择。 二 、“ 营 改增” 对文化创意型企业的影响 文化是一个 民族 的灵魂 ,每个民族都有属于 自己特有 的文化形态和 文化特 点 , 而这种独 特的文 化便成 为了 民族融合 力和 凝聚 力的重 要源 泉。文化也是一个 国家综合 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 是增 强综合国力 的重 要来源和表现。在物质文 明和精神文明并驾齐驱的现代化建设 中,大力 发展文化产业 显得尤 为重要 。发展 文化产 业对 于促 进传统 产业转 型 升 级 ,提升综合国力和区域竞 争力具 有重要 意义 。改革开放 三十多年来 , 我 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 进 ,伴 随着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 ,我国现行 的产 业结构与市场经济发 展的矛 盾 E l 益突 出,产业结 构调 整迫 在眉 睫;同 时 ,人们对物质生活和 精神文化 生 活的要求 也 日益提 高。适应 市场需 求 ,调整产业结构成为我国经济发展 的重要环节 。这次 “ 营改增 ”税改 所涉及 的文化创意服务主要 包括设计服务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 务、知识 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和会议 展览服务 。根 据税务部 门的测算 ,短 期 内, 文化创意服务 “ 营改增” 以后将会减少税收收人 ,但是 对从事文化创意 业的企业而言 , 其税负是上升还 是降低 ,不可一概而论 ,需要考 虑的因 素有 :“ 营改增”前后企业的税率变化 、 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周期 、 采购过 程中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 f 青 况、 上下游企业的流转税状况 、 企业所处行业 竞争状况 、 企业是否具有定价权等等。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
“营改增”对小型文化创意服务型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增” 改革的 应对 策略
“ 营改增” 有 效 避 免 了重 复 征 税 , 显 然 能 优 化 产 业 分 工和 协 作 , 促 进 现 代服 务 业的 发
加境 外 展 览 活动 及 组 团赴 境 外参 观 展 览 、 考 7 6 2 3 3 . 4 8 元, “ 营 改增” 能使该企 业服务 项目
以北 京 地 区 某 小 型 展 览、 设 计 服 务 型小
( 4 ) “ 营 改增” 之 前, 2 0 1 2 年1 -7 月, 该 企 业 成 为 一 般 纳 税 人 只是 时间问题 。
规模 “ 营改增” 试点企 业2 0 1 2 年 度 税 负 情 况 展 览 工 程 、 设 计 制作 、 境 外 参 展 服 务 项 目共 为例( 详见 下表1 ) 。 该企 业主 要经营 展览搭 计纳税 额为9 9 0 5 1 . 6 0 元, 假设 2 0 1 2 年1 -7 月 =、 小 型 现 代 服 务 型 企业 面 对 “ 营改
分 析“ 营改增” 对 小 型 文 化 创 意 型 企 业 的 影 9 9 5 8 2 . 5 2 元( 7 3 5 8 9 9 . 9 8 - 6 3 6 3 1 7 . 4 6 ) , 交 纳营 税 , 而“ 营 改 增” 后, 营业额超 过5 0 0 万 元 就 要 响, 并提 出减 少 税 负、 实 现企 业 价 值 最 大 化 的 业 税 4 9 7 9 . 1 3 元( 9 9 5 8 2 . 5 4 x 5 %) , 假 设2 0 1 2 年 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按6 % 的税率缴纳增值 1 - 7 月已 实 行 “ 营改 增” , 则 应 交 纳 增 值 税 额 税 。 该 企业“ 营改增” 后( 2 0 1 2 年8 月1 日 ~ 1 2 月3 1 为2 1 4 3 3 . 9 8 元( 7 3 5 8 9 9 . 9 8 / 1 . 0 3 x 3 %) , “ 营 改 日 ) , 5 个 月营 业 额 以达 到 3 4 3 . 8 0 万 元, 该企业
“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及应对策略
“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及应对策略【摘要】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主要体现在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对企业成本和利润产生的影响,导致企业税负增加。
而应对策略可以从优化成本结构、提高经营效率、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入手,以减轻税负压力。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企业加强自身经营管理,提高综合竞争力。
适应新政策,积极应对,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结论指出,文化创意服务企业需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税收政策的调整所带来的挑战,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
【关键词】"营改增"、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税负影响、应对策略、引言、结论1. 引言1.1 引言"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实施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此角度出发,探讨"营改增"政策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文化创意服务企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而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企业经营和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
深入研究"营改增"政策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对于企业合理调整经营策略,保障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分析"营改增"政策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具体影响,从税收负担、资金周转等多个角度进行考量,以期找出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结合实际案例和数据,深入剖析税收政策调整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为企业应对政策变化提供参考。
通过深入研究,本文旨在为文化创意服务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寻求更合理有效的税负解决方案,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2. 正文2.1 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税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营改增将增值税税率从3%提高至6%,导致企业的税负直接增加了一倍。
这对于文化创意服务企业来说是一种较大的负担,尤其是对于小型企业或者新创文化公司而言,往往没有太多的资金用于缴纳税款。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策略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策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文化传媒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而营改增是新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文化传媒企业来说,这项新政策将会带来哪些影响呢?针对营改增政策,文化传媒企业又该如何应对呢?本文将对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进行详细分析。
1. 增值税纳税对象扩大营改增实质上是增值税改革,将原来的营业税纳税对象扩大为增值税纳税对象,这意味着文化传媒企业将要承担更多的税负压力。
尤其对于传统的文化传媒企业来说,其原本不在营业税征税范围内的一些业务,如广告业务、影视制作业务等,现在都要交纳增值税。
这将直接增加企业的成本,降低利润率。
2. 税负责任转移原来的营业税是由企业直接向国家缴纳,而增值税将逐步推行“税负责任转移”的原则,通过增值税发票的进项和销项,企业可以逐步将税负责任转移到最终消费者身上。
这对文化传媒企业来说意味着要更加关注产品的价格和市场定位,以确保企业能够将税负转移给最终消费者,减轻自身税收压力。
3. 税收征管更加严格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使税收征管更加严格,由于增值税是间接税,需要企业通过开具发票、报税等手续来缴纳税款。
文化传媒企业需要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严格遵守税收法规,以避免因为税收违法而遭受巨大的罚款。
4. 财务成本增加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文化传媒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财务管理,增加成本的同时也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的应对策略1. 提高管理水平在新的税收政策下,文化传媒企业需要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和合规管理,降低税收风险。
2. 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优化税收筹划,降低税负。
通过合理布局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财务安排,减少征税基数,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策略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策略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增值税等多种税种合并为一个税种,即“增值税”,并对增值税税负进行调整和优化的改革。
对于文化传媒企业而言,营改增将会产生以下影响:一、税率的改变:营业税税率一般为3%、5%、7%,而增值税税率为17%。
因此,对于一些文化传媒企业而言,营改增可能会造成税负上升。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在营业税时代,企业只能抵扣部分营业税,而在增值税时代,企业可以抵扣所有的进项税额。
这将有助于一些文化传媒企业减轻税负。
从上述影响来看,营改增对于文化传媒企业来说既有利又有弊,因此应该采取一定的策略来应对。
一、充分了解税收政策:企业应该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发布的税收政策和通知,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及时调整财务成本和税务筹划。
二、优化财务管理:企业应通过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体系,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预算等管理,以降低税负。
三、加强进项税额管理:企业应注重运营透明度,完整准备所有进项发票并加强进项发票管理,及时足额认证、记账、报税、抵扣等,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进项税额漏报、错报、误报等情况。
四、考虑合法合规纳税方式:在使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时,务必了解相关规定,如专项附加扣除、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合理规划和利用,将纳税压力降至最低。
综上所述,文化传媒企业在面对营改增时应该充分了解税收政策,优化财务管理,加强进项税额管理,合理规划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适应税收制度改革的变化。
同时应该注意合法合规纳税,完善纳税制度,以确保企业在未来营业税向增值税的“切换”过程中不受损失。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策略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策略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中国税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文化传媒企业的税负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分析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的税负影响及应对策略。
1. 税负水平的提高营业税是一种生产环节税,按照制造加工的环节征收。
而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按照商品最终售出的价格征收。
营改增后,税负由生产环节向销售环节转移,文化传媒企业的税负水平将有所提高。
尤其是对于销售环节多的文化传媒企业,增值税比营业税更具有挑战性。
2. 税负结构的变化营改增后,文化传媒企业消费者税负将得到一定改善,但是生产环节税负将有所增加。
另外,对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项目,货物和劳务的增值税税率和计税方法和原有的营业税规定有所不同,企业需要重新适应新的税制。
3. 税务筹划的调整文化传媒企业营业税规定的税基较单一,但增值税税率不同的项目,税基的范围更广,税务筹划更加复杂。
二、应对策略1. 合理规划生产环节对于销售环节多,生产环节较为简单的文化传媒企业,应该考虑规划生产环节,减少税负水平的提高。
例如,加强生产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生产环节中不必要的费用等。
2. 优化营销策略对于文化传媒企业来说,要加强营销和宣传工作,提升企业的品牌和知名度。
同时,优化销售结构,合理规划产品组合,减少销售环节的税负。
3. 积极寻求税收优惠政策文化传媒企业可以积极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电影、电视剧等文化产品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税负,降低运营成本。
4. 加强税务合规管理文化传媒企业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加强税务合规管理。
及时更新会计核算制度,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计和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的税务合规水平。
总之,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的税负有着明显的影响,企业需要积极应对,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加强营销策略,规划生产环节,积极寻求税收优惠等,是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有效措施。
同时,企业要加强税务合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税务风险。
“营改增”对文化创意公司的影响
ACCOUNTING LEARNING169“营改增”对文化创意公司的影响文/王玲摘要:“营改增”是我国政府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调动企业经营和发展积极性。
2013年,我国“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全国,并且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其中,而文化创意公司也成为了改革试点行列。
鉴于此,本文就“营改增”对文化创意公司的影响展开了分析和探讨,并针对“营改增”下文化创意公司的发展提出了个人的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营改增”;文化创意公司;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政府近年来税制改革的重要方向,通过“营改增”,能够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同时对于企业税收负担的降低也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文化创意公司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和黄金产业,在十二五期间被纳入到了“营改增”范围之内,这对于文化创意公司的发展将会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
一、“营改增”的内容及目标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在原有缴纳营业税的基础上,改成缴纳增值税,以减少重复纳税的环节。
“营改增”是近年来我国政府所发出的重要税制改革试点方案,从2012年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行。
到2016年,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营改增”税制改革将正式完成。
“营改增”的目标是公平税负,从根本上确保行业总体税负的保持或下降,并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在营业税计税中,企业全部的流转额,即营业额作为税务征管的标准,而增值税则是依据企业的新增流转额。
增值税的征管能够最大化的避免重复征税的现象。
目前,对于一般纳税人为6%的增值税税率。
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即中小微型企业,增值税率为3%。
从整体上来看,税率的调整和差异,目的在于降低中小微型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加快企业的发展速度。
二、“营改增”对文化创意公司的影响(一)积极影响1.税负下降。
对于文化创意公司而言,“营改增”实施后整体上税收负担有所下降,文化创意公司的经营利润也因此提升。
在营业税税制下,文化创意公司需要交纳5%的营业税税率,其中广告服务、设计服务以及会议展览服务类型的公司,增值税税率为6%。
“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及应对策略
“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及应对策略文化创意产业被公认为是典型的绿色经济和低碳产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新的着眼点。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文化创意服务被纳入试点范围。
2012年8月1日起,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八个省或直辖市以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
2013年8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
“营改增”试点推进与我国重视加强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相契合,将有力改变货物劳务税制度框架,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促进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发展。
纳入“营改增”试点方案的“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一、“营改增”前后文化创意服务业税收政策变化“营改增”前后,文化创意服务业在税目、计税依据、税率及计税方式等方面都有了重大改变,如表1所示:二、“营改增”试点方案的实施效果“营改增”试点方案实施后,对试点企业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这一点在中小企业中尤为明显。
上海市最早试行“营改增”改革,根据上海市的统计,自2012年1月1日起,试点半年之后,与原营业税税制相比,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降幅为40%左右,试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整体下降,受益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44.5亿元。
广东省自2012年11月1日试点以来看,半年共有15.48万户(不含深圳)纳入试点。
试点运行5个月总体减税近30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减税10.32亿元,降幅为32.6%;小规模纳税人减税3.49亿元,降幅为40.5%;非试点一般纳税人比“营改增”前增加抵扣15.65亿元。
三、“营改增”后对文化服务业的税负影响分析“营改增”后文化创意服务业所涉及的税种及税率变化归纳如表2所示:1.小规模纳税人。
如表1所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改增”前文化创意业总流转税率为5.6%[5%×(1+12%)];“营改增”后不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征收率3%,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实际增值税税率为2.91%[1÷(1+3%)×3%],总流转税率为3.26%[2.91%×(1+12%)],较“营改增”之前总流转税率降低了 2.34%(5.6%-3.26%),下降幅度达41.79%。
应用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文化创意产业税负的影响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文化创意产业税负的影响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创意产业税负的影响分析\xa0 一、“营改增”相关政策\xa0 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是我国流转税中的第一和第三大税种,在我国的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
增值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因为没有抵扣环节,长期以来存在着重复征税的问题,为此,要求进行税制改革、进行增值税扩围的呼声不断。
\xa0 2011年11月,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和《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意味着我国“十二五”规划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序幕正式揭开。
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单列市)。
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
\xa0 “营改增”应税服务具体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其中,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此次“营改增”在增值税标准税率17%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了11%和6%的低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业的税率为11%,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率(除有形动产租赁)为6%,有形动产租赁为17%。
\xa0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xa0 营业税与增值税同时征收,在企业之间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
市场的使得生产分工越来越精细,各产业之间互相提供商品和劳务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
生产企业生产并销售产品,不仅要购进物质资料,还需要接受相关劳务;服务类企业提供劳务也需要物质资料,就涉及到物质资料的购进。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策略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策略营改增是指将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的税负有着一定的影响。
在过去的营业税制度下,文化传媒企业每年需要缴纳营业税,税率一般为3%,而在营改增后,文化传媒企业需要将原来的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税率为6%至17%不等,这就使得文化传媒企业的税负大幅上升。
营改增的影响之一是使得文化传媒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
文化传媒企业是以提供文化艺术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其中包括出版、广播电视、影视制作、演出经纪等行业,这些行业都属于创意性行业,对人力资源和技术要求较高。
营改增后,企业每年需要支付的税款增加,这将造成企业资金的压力。
特别是对于小型文化传媒企业来说,税负的上升将使得经营更加困难,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营改增还对文化传媒企业的合规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对企业的财务以及发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企业需要加强对税务事项的监管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确保企业的纳税行为合规。
这对于一些没有相应人员和经验的小型文化传媒企业来说,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适应新的税收政策。
面对营改增带来的税负上升和合规要求增加,文化传媒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应对: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内部流程和成本结构来降低经营成本。
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加强人力资源培养和管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生产效率和创造力;通过与供应商合作,争取更好的采购条件来降低原材料和设备的成本等。
企业可以加强市场开拓,寻求新的盈利点。
文化传媒企业可以通过扩大业务范围,开拓新的市场领域来增加收入来源。
可以开设线上线下的文化创意产品销售渠道,开展活动策划和演出经纪业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和数字内容产业等。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规划税收筹划,降低税务成本。
企业可以合理安排财务结构,选择适合自身的纳税方式和政策,合理避免税负的上升。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少繁琐的会计核算工作;可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压力。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策略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策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文化传媒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也日益壮大。
随之而来的是税收政策的调整,尤其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文化传媒企业的税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策略进行深入探讨。
一、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税负的影响1. 税负增加营改增将原来由营业税征收的货物及劳务转变为由增值税征收,对于文化传媒企业而言,原本的营业税税负并未彻底消失,而增值税的税率却要高于营业税税率。
文化传媒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多为虚拟产品,难以界定其实际交易额,导致可能会出现“增值税缴得多,抵扣得少”的情况,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税收成本。
2. 财务成本增加由于增值税的纳税周期为月度,远高于营业税的季度纳税,文化传媒企业需要加大财务复杂度和成本,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税务的整理和申报,增值税纳税侧重综合管理,包括增值税税基、税率、税负、税前成本等环节的合理规划。
3. 税收政策不确定性虽然营改增政策已经实施多年,但目前我国在文化传媒业的具体税收政策仍有不少不确定性,并且在应对新常态下的经济变化中,如何稳定企业税收政策仍然需要相关政策部门的不断完善和调整。
随着文化传媒业的不断发展,政策的不确定性给企业税收成本规划带来了很大的变数。
二、应对策略1. 加强税务管理文化传媒企业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流程,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税收法律法规意识和税收政策理解能力。
通过规范财税管理流程,减少管理漏洞,保证企业财税政策的顺利落地和执行。
2. 合理税前成本控制文化传媒企业要加强税前成本的管理,合理规划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定价,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和成本管理,减少增值税税基,降低企业的税负成本。
企业还应进一步完善税前成本的辨认和管理,提高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
3. 深入了解税收政策文化传媒企业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研究,深入了解政策对企业的具体影响,并在业务运营过程中不断调整策略,以适应政策的演变,提高企业对政策的适应能力,规避税收风险。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影响研究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影响研究引言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探讨营改增政策对文化传媒企业的影响,分析其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背景文化传媒产业是当今社会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市场需求。
在中国,随着国内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文化产业政策的扶持,文化传媒企业的发展迅速,但税负较重的问题也一直困扰着这个行业。
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推出了营改增政策。
营改增政策概述营改增政策于2016年开始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
该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营改增政策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包括文化传媒企业。
营改增对文化传媒企业的影响1. 减轻税收负担营改增政策将文化传媒企业原先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相比之下,增值税的税率相对较低。
这使得文化传媒企业的税收负担得到减轻,释放了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增加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2. 促进市场竞争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得文化传媒企业的生产成本有所降低,这将促进行业内的市场竞争。
企业可以利用减税的优势,降低产品价格,提高市场竞争力,进而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3. 促进创新与转型升级营改增政策的推行为文化传媒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税制环境,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进行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
在减税的刺激下,企业可以更加积极地进行创新、转型和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4. 加强行业监管和规范营改增政策推行后,对纳税人的申报、缴纳等方面的监管和确权都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制度。
文化传媒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税,遵守税法,提高了行业的规范化程度和税收遵从度,加强了税收管理。
5. 面临的挑战营改增政策虽然为文化传媒企业带来了一系列的优势和机遇,但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文化传媒企业需要加强税法的学习和了解,确保申报和缴税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其次,政策的变更可能带来税务风险和不确定性,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政策的动态变化,预测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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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给文化创意企业带来了什么?
【标 签】增值税,营改增,文化创意企业
【业务主题】增值税
【来 源】
“营改增”试点已经如期在上海、北京、江苏、安徽、广东和福建6个省市启动,不难发现,这些省份同时也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较发达的地区。
由于我国“营改增”分阶段推进,第一阶段纳入试点的文化创意企业只是部分文化创意服务行业,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营改增”对于纳入试点范围的文化创意企业究竟意味着什么,已经从试点前的扑朔迷离逐渐变得清晰。
文化创意企业整体受益,“税收洼地”带来服务商重新洗牌。
“营改增”新政把企业应税服务年销售金额超过500万元作为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大大提高了原增值税条例中的50万元(80万元)的标准。
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实行3%的征收率,这比试点前营业税制下5%的营业税率整整低了2个百分点。
这一变化,对于小型文化创意企业无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税负整体下降40%。
对于大中型文化企业而言,从上海试点反馈数据来看,70%的企业税负下降。
对于纳入试点的一般纳税人文化创意企业,税负的变化取决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
位于北京中关村的某动漫企业,按规定被纳入试点。
“营改增”启动后,根据该公司财务副总监的测算,税负会有1/3的下降。
去年公司的营业额近1200万元,按照之前5%的营业税计算,去年缴纳了60万元左右的税款。
“营改增”后,销项税额按照6%计算则要缴纳68万元左右的税收,但是,公司每年所购进的硬件设备、办公用品、相关固定资产的抵扣金额有24万元左右,因此实际缴纳税款只有44万元。
相较之前60万元的营业税,税负减少了16万元。
上海作为首个城市启动“营改增”试点后,其他省市纷纷争取加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税收洼地”效应的存在。
上海启动“营改增”后,按照规定,其他省市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从上海试点文化创意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票进行抵扣,从而降低税负,无疑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试点地区文化企业的谈判筹码。
根据试点反馈的信息来看,确实有许多企业纷纷调整了自己的上游服务商,从而使非试点地区的文化创意企业处于被动局面。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差额征收遇到“麻烦”,可以通过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解决。
“营改增”试点后,按照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采取了有条件的延续原营业税差额征收的政策,“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然而,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给不少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带来了“麻烦”。
北京经营广告公司的赵先生反映,其公司规模不大,“营改增”后,选择了小规模纳税人,最近在和一家老客户(北京另一家广告公司)进行商务谈判时遇到了麻烦。
对方是本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要求赵先生的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或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要求赵先生公司弥补多缴纳的增值税款。
赵先生说,以前缴纳营业税的时候,按照规定,对方公司则可以在销售额中扣除他们支付的费用。
赵先生反映的这一情况,在营业税制下,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相关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而“营改增”后,按照新政策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支付给上游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不能按照原差额征收政策进行扣除。
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上游服务提供商是试点一般纳税人,那么接受方则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的情形;另一种是,上游服务商为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方自然也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同时也不能按照差额征收扣除税基。
出现这种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解决,从而改变在商业谈判中的被动局面。
各地出台财政补贴政策,资金拨付审查严格,对试点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2年启动的“营改增”,中央文件对试点行业的税率、免税政策、税收划分、政策的衔接、发票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定。
针对可能出现的税改带来部分企业税负加重的情况,中
央文件只是做出了“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总体性要求,如何进行补贴,中央并无统一安排。
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营改增”启动后,为了实现中央的政策目标,均制定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
上海出台的《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沪财
税[2012]5号)明确了具体申请流程,“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操作方法是试点企业按月报告,财政部门“按月跟踪分析、按季审核预拨、按年据实清算”。
北京市相关部门也先后发文,就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的试点纳税人的资格、申请流程、管理和受理机关、需要提交的资料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要求试点企业填写税负变化表,提供“按试点政策规定计算缴纳的增值税”“按原营业税规定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上年同期营业税”三类数据。
其他启动试点省市也都做了相关的原则性规定。
落实到实际申请和拨付实务层面,目前只有上海有可借鉴的经验。
一方面,政府部门要严防出现国家税款的流失;另一方面,企业也存在多报补贴数额的倾向。
加之营业税和增值税计税模式的差别,企业和财政部门统计口径不一,如何确定补贴的数额成为争议点。
据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介绍,上海已经出台具体补贴方案,标准大致是企业税负累计超过3万元,由财政部门补贴70%,在年底再进行清算。
因此,对于税负增加的企业,要想成功申请到扶持资金,需要保管好各种凭证、账簿以及合同文件等,提供合规性的申请材料,这实际上对试点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作者系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